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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對你們的兄弟說:‘我的子民’;要對你們的姊妹說:‘蒙憐憫的’。 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論,你們要爭論,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好讓她除掉臉上的淫相,和乳間的淫態, 免得我把她剝光,赤身露體,使她像剛生下來的那天一樣;又使她像曠野,像無水的旱地一般,叫她因乾渴而死。 我必不憐恤她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像娼妓的兒女; 因為他們的母親賣了淫,懷他們的作了羞恥的事;因為她曾說:‘我要跟隨我那些愛人。我的餅和水,羊毛和麻布,油和我所喝的,都是他們給的。’ 因此,我要用荊棘堵塞她的通道,我要築牆圍住她,使她找不著出路。 她要追趕她那些愛人,卻追不上;要尋找他們,卻找不著。她就說:‘我要回去,回到前夫那裡,因為從前比現在好得多了。’ 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把五穀、新酒、橄欖油賜給了她;甚至他們用來製造巴力的金銀,也是我大量給她的; 因此,到了收割的時候,到了出酒的季節,我必收回五穀和新酒;用來給她遮蔽裸體的羊毛和麻布,我也必奪回。 10 那時,我要在她那些愛人眼前,暴露她的下體;也沒有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11 我必使她的一切歡樂、節期、新月、安息日,或任何盛會都終止。 12 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曾說:‘這是我作妓女所賺的,是我那些愛人給我的。’我必使這些果樹成為荒林,任由田野的走獸吃掉。 13 她在拜眾巴力的日子,向他們燒香,佩戴耳環首飾,打扮自己,跟隨她那些愛人,卻把我遺忘,所以我必懲罰她。”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因此,我要誘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15 在那裡我要把葡萄園歸還給她,使亞割谷變成‘希望之門’。她必在那裡回應,像她少年的時候一樣,也像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天一般。” 16 耶和華說:“到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伊施”意即“我夫”),不再稱呼我‘巴力’(“巴力”意即“我主”)。 17 我要把‘巴力’的名字從她口中除掉;他們的名字沒有人再提起。 18 到那日,為了他們,我必和田野的走獸、空中的飛鳥、地上的爬蟲立約;我必從這地折斷弓弩、刀劍和兵器;使他們安然居住。 19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以公義、正直、忠信和憐憫聘你歸我。 20 我必以信實聘你歸我;這樣,你就必認識耶和華。” 21 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22 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耶斯列”意即“栽種”)。 23 我必為了自己把她栽種在這地。我必憐恤那些不蒙憐恤的。我必對那些不是我的子民說:‘你是我的子民’,他們必說:‘你是我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