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有人被謀殺
21
1 「在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作為產業的土地上,如果發現有人被謀殺,拋屍野外,卻不知道兇手是誰,
2 那麼,你們的長老和法官必須到現場去,測量從屍體到周圍各個城鎮的距離。
3 距離最近的那座城的長老要選一頭沒有駕過軛幹活兒的小母牛,
4 把它牽到一個長年有溪水流淌並且從來沒有耕種過的山谷裡,在那裡打斷它的脖子。
5 利未族的祭司也必須到場,因為主-你們的上帝揀選了他們,讓他們侍奉他,奉他的名祝福,並由他們負責裁決各種爭訟和傷害案件。
6 距離最近的那座城的所有長老都必須在被打斷脖子的小母牛的身體上方洗淨手,
7 然後要禱告說︰『我們沒有殺這個人,也沒有看見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
8 主啊,求你饒恕你所救贖的以色列子民,不要因這無辜者被謀殺而責怪他們。』這樣,他們就不會因這流血的罪而受到責罰。
9 而你們由於做了主所讚許的事,也就除掉了你們中間謀害無辜者的罪。
戰爭中被俘的女子
10 「你們跟仇敵作戰的時候,主讓你們打了勝仗,抓了俘虜。
11 你在戰俘中發現一個美麗的女子,被她所吸引,想要娶她為妻。
12 那麼,你要把她帶回你的家中,讓她剃掉頭髮,剪掉指甲,
13 脫去戰俘的衣服,留在你的家裡為她的父母哀哭一個月。然後,你才可以跟她成婚,與她同床,而她則成為你的妻子。
14 假如後來你不喜歡她了,那麼,你必須還她自由,放她去她願意去的任何地方,而不可以像對待奴隸一樣對待她,把她賣掉,因為你已經強迫她跟你有了性關係。
長子
15 「假如有人有兩個妻子,他寵愛其中的一個,嫌棄另一個。兩個妻子都給他生了兒子,而長子恰恰是他嫌棄的那個妻子生的。
16 到了給兒子們分家產的時候,他不可把他寵愛的妻子的兒子立為長子,置於他所嫌棄的妻子所生的長子之上;
17 他必須承認他嫌棄的妻子的兒子為長子,分給他雙份家產。因為長子是他作為父親身份的首次證明,長子權應當屬於他。
不服父母管教孩子
18 「假如有人有個頑劣忤逆的兒子,雖然屢經懲戒,仍然不服父母管教,
19 他的父母就要把他帶到城門口本城的長老們那裡,
20 對長老們說︰『我們的這個兒子頑劣忤逆,不服我們的管教,整天貪食好酒。』
21 城裡的人要一起用石頭打死他。你們要用這種方式除去你們中間的惡人,以此儆戒所有的以色列人。
處死後被吊在木柱上的罪犯
22 「如果有人犯了死罪,處死後被吊在木柱上,
23 你們不可讓屍體留在木柱上過夜,而必須當天埋掉,因為懸掛在木柱上的屍體是受上帝詛咒的。你們不可玷污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作為產業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