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穩固根基
有計劃的建造
第一部分
穩固根基──有計劃的建造
神的建造計劃
檢查根基
未準備好接受福音的人
福音的根基
神的建造原則
依循歷史年日的先後次序來傳福音
教導信徒的正確根基
大建築師的計劃
牆在震耳欲聾的聲音中崩塌,木板碎裂,屋頂被扯歪之後也變成破片掉下來。一層一層的樓板倒下來撞得粉碎,奪去了住戶的性命。轉眼在數秒之間,這幢高樓公寓就成了一堆瓦礫。
這種慘劇怎麼會發生呢?這幢建築物看起來很堅固,但為何突然倒塌?
事後的調查顯示,當初建造的人沒有按照適當的建築條例及計劃進行工程。他以住戶的生命和安全換得了金錢,在建築過程的每一環節中偷工減料。
地基填灌水泥的深度不夠,該放的鋼架也沒有全放,因此地基承擔不起這幢建築物的高度及重量,牆壁和地板裡的鋼筋太少,沒辦法支撐整幢公寓。
建造的人沒有照著交給他的指示去進行工程。他偏行己意,因為這樣做較快,較容易,而且使他利潤豐厚。
結果呢?是悲痛!毀滅!死亡!
世界各地有許多基督徒也正如這位施工的人一般,他們不在乎 神建造教會的計劃,並忽視他的指示及規定。
在實際的群體及個人布道,或教導 神的話語上,往往沒有依循 神在聖經中頒布的計劃去進行。不少參與建造教會的人滿心想按照自己的計劃及心意去行,完全不顧是否符合 神所指示的方向,也不管自己所建造的,將來是否通得過 神的檢查。
神是教會的建造者(太十六18)。但是他也選召地上屬他的兒女與他一起同工(林前三9)基督徒建造教會,有如建築商承包工程,建築商如何一絲不苟地忠於屋主的藍圖,我們也要一絲不苟地忠於 神建造教會的計劃。
神是萬物的真正創造者。「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來三4) 神按照他永恆的計劃建造萬物,他不會改變,他不採用人的想法,也不會跟隨時代的潮流。在人所謂的「時間」內,他已定下計劃,他不容許任何細節有所改變。他的工作一向基礎穩固,建造得極為謹慎、有耐性,而且精確無比。他不願走捷徑,也不會用質差的材料,或採用違背他神聖和完美的途徑。
聖經中有關 神建造工作的記載首見於他創造天地之時。「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囗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6、9) 神是一切可見及不可見之物的創造主。進化論是撒但的謊言,很多愚昧和不信 神的人都接受此一學說,但它卻違背了 神的本性和性格。在 神,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偶然產生,他自始至終都掌管一切被造之物。 神按照他完美的計劃創造萬物,並宣告一切被造之物也是美好的。(創一31)
我們以後將在聖經中讀到 神命令挪亞建造方舟,但 神在發出命令以後,並沒有讓挪亞一人獨自計劃此項工程。
神非常精確的告訴挪亞該做什麼;挪亞是 神忠心的工人,他照著 神的吩咐進行所有的工程。(創六22)
當 神揀選以色列人,決定住在他們中間時,他吩咐摩西建造會幕。摩西要如何建造會幕?「…神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按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八5)從會幕豎板的銀座到海狗皮做的罩棚,每項細節都必須精確地建造,必須完全合乎 神在西乃山曉喻摩西的模式。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摩西忠於 神的托付(來三2),在所有的記載中,摩西只有一次沒有謹慎地遵行 神的命令。 神要他吩咐磐石出水,他卻以杖擊打磐石,以致 神不准許他進入應許之地(民二十7-12)。由此可見,凡事按主的吩咐而行是多麼的重要!
神藉他話語的能力去創造天地,挪亞和摩西服從 神的話去從事所有的工作,神今天仍是透過他的話語去建造教會。「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 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 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
神獨力創造了宇宙,他沒有叫天使或人類參與他的創造工程。但他如何吩咐人類建造方舟和會幕,也照樣地委託了他的兒女去履行建造教會的偉大工程。「…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林後四7)「…我們作基督的使者…」(林後五20)「…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神的意思是透過教會的成員來教導他的話語,以達成建造教會的工程。
假如方舟和會幕也須要絲亳不差地按照 神的計劃而建造,那麼建造教會不也應該如此嗎?基督的新婦當然比方舟和會幕更重要,方舟只作一時之用,會幕後來也被聖殿所取代,但教會必持續到永恆。因此,「若有人毀壞 神的殿, 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 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三17)
每一個人的工程都與教會的建造有關,將來也都會被火試驗, 神是我們的主人和同工,將來他會仔細察看我們的工程。「因為我們是與 神同工...」,所以必須有智慧,隨時小心,注意我們是否按照 神的指示行事。(林前三9-23)
保羅曾提到他自己像一個聰明的工頭(林前三10)他以福音為根基,在其上建立哥林多人的信仰及盼望。他警告哥林多教會的聖經教師,要他們在他已立好的根基上謹慎建造。
保羅用什麼標準來衡量自己的建造方法及結果?他為什麼能說自己是聰明的工頭?後代的建造者如何確定自己方向無誤,工程結果能得 神的許可? 神是否只告訴我們該教導什麼?或他也告訴我們教導的方法?當別人在我們立下的根基上建立信仰時,我們如何能確定他們能安全地進入天國,並在試驗的日子中站立得穩?我們有何憑據去確認我們已將 神一切的吩咐都教導了神的兒女?我們可以按照什麼標準去確知工程已按照神的計劃完成?開拓教會的人根據什麼來確定他們已做了該做的事?這些問題抓住了我的心思,因為我在菲律賓的一個小島上當宣教士,我在立下福音基礎和建立弟兄姊妹信仰之時,必須思想這些問題,但要到多年以後,我才明白這些問題的答案。為什麼我要過了這麼長的年日才得著答案?因為我的腦子充滿了傳統的教導聖經方法,待我專注於 神的話語時,我才得到解答。
神後來聽了我的禱告,也從整本聖經中向我啟示他教導人的原則, 神為我預備了許多機會,使我能與其他尋求的人一同分享。一九八零年,我在菲律賓的一次宣教講習會中授課,這些教導聖經的原則,叫許多宣教士感到興奮, 抓住了他們的心 ,因為他們原先也和我以前一樣,在傳福音及植堂的許多問題上掙扎。後來,這些宣教士返回了他們的工作崗位,又重新地充滿了熱誠,因為他們在教導的事工上得到了更清晰的指引和更精確的目標。
類似的講習會也曾在坡利維亞、印尼、巴布紐幾內亞、塞內加爾、泰國及美國舉行。這些講習會以傳福音為主要內容,後來當這些宣教士返回了工場,按照聖經指示的綱領去傳福音時,立刻產生果效,而且效果持續久遠。故此,若要為他們的信仰立下穩固的根基,就要按事件的先後順序將聖經從創世記至基督升天去教導信徒。許多部落土著因此清楚地認識了神的本質、個性、自己的罪性、無助、絕望及基督藉著代死、被埋、復活所成就的全備救恩。他們對 神救贖計劃的瞭解及本身對信仰的確據,遠超過那些比他們早接受基督教的人。此外,按事件的先後順序來教導聖經的方法,也使得許多誠心的部落土著領悟到,原先他們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實際上是誤解了一些宣教士的信息,他們現在才真正知道自己信的是什麼。
宣教士坎奈和惠克首先帶來了滿載祝福的報告。他們在巴布紐幾內亞島塞比克區內的畢索利原始土著身上採用了這種聖經教導法,畢索利土著因為清楚瞭解聖經的信息而反應良好。他們不是盲目相信,也不是單靠別人囗中的話,他們的信仰乃是植根於對 神、對聖經及對救贖歷史全面而清楚的認識。
我們有沒有一套最清楚、最簡單、最完整的教導聖經方法,可以使人接受福音,使他們明白 神救贖之道呢?我們該如何教導 神的兒女,建立他們的信仰,並引導他們認識神的全面計劃?這些問題對我們極為重要,不管我們是神學院教授、是牧師、是宣教士、是查經班教師、是主日學老師、是青年工作者或是期望兒女研讀聖經的父母。
基督和福音是 神為罪人所定信心的基礎(林前三11、五1至2)但基督徒卻常弄錯基礎及正確的福音宣講方法。
任何建築工程的第一步都是預備地基。但大部分時候,我們傳福音都沒有從基礎做起。因此,許多人「誤信」,還有一些初信的基督徒不確定自己信仰的根據是什麼。
在基督教教育中另一項明顯的錯誤,就是沒有把聖經看作一部前後連貫的書去教導,沒有注意 神的話是漸進的默示。我們雖然有自己精心設計的教學大綱,但卻很少停下來想想�Y聖經已為我們預備了本身的教學綱要,只要我們照著去做,便可以使我們對 神的話有清晰及全面的認識。
我們一般把聖經看成一個寶盒,裡面放滿了美麗和珍貴的寶石。我們認為這些寶石尚未琢磨成形,因此我們的責任就是把它們以某種形式來排好,使他們看起來更漂亮,也讓更多人可以一起欣賞。當我們認識了聖經的價值以後,就以為 神沒有給我們什麼固定的教學大綱來教導整本聖經,一旦有了這推論後,我們便開始把聖經排成我們自以為完整和簡明的大綱,這是很多聖經教師的基本錯誤,我們花了太多時間去發展聖經教導法的理論,卻忽略了依照聖經原來寫成的順序去教導信徒。
大部分的基督教教育只著重於經文中的個別教訓,忽略了聖經是 神完整而連貫的啟示,於是引起了異端、誤解、過分強調部分經文及某些教派的特殊主張等,其中大部分的起因也可以追溯到缺乏順序式及全景式的教導聖經方式。許多信徒多年在教會中聆聽主題式及教義式的講道後,仍不瞭解聖經是一部完整的書,原因是講道的經節往往只是獨立的經文,沒有一定的次序。一些常被重覆的經節及教義便成了眾所周知,但一些具有歷史架構的經文卻鮮為人知。
大部分的主日學也出現類似的現象,小孩子往往沒有順序地學習聖經故事,而神的話卻有大部分未能向他們教導。即使一個從不缺課的主日學生也不可能在畢業之時對聖經有全面的認識。
海外宣教士在教導亳無聖經知識的人時,很少更動他們在家鄉教導聖經的方法,就是教導舊約背景及福音基礎的時間不足。令人惋惜的就是這往往導致異教思想與基督教信仰的混淆,許多人自認是基督徒,卻不明白福音,也不瞭解聖經的整體性。許多宣教士因為急於向原始土著傳福音而認為不必浪費時間教導太多舊約的歷史背景。然而,舊約中有關歷史的部分十分重要,因為它們正是瞭解基督道成肉身、代死、埋葬及復活的基礎,正確地教導舊約聖經,可以預備罪人的心,以悔改及信心去接受福音。
以下的篇章記錄了我曾遭受的挫折、我的尋求及發現 神教導原則時的喜悅,神所啟示的教導方法清楚而簡明,卻是教育未信者及信徒的最完整方法。
這是我的經驗,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以 神的話為真理的基礎。我將會致力說明聖經乃是 神在人類歷史中漸進的啟示,因此,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教導聖經的方式,就是依循它原有的時間及歷史結構而施教。
檢查根基
在菲律賓西南地區的巴拿旺島上,住著一個名為巴拿旺努的部落,多世紀以來,族人一直都受外界欺壓。
多年來,對這些膽小怕事的叢林部族人加以欺壓的,是那些傲慢凶悍的回教徒,他們散住在巴拿旺島沿岸對面的較小島嶼上。在巴拿旺的民間傳說中,有許多故事是描述巴拿旺努族人,怎樣受到回教戰士摩洛斯人的屠殺和滋擾。
另一欺壓,是來自菲律賓其他島嶼遷來的移民,他們前來的目的,是尋找稻田和椰子園,以及可將木材出囗的原始林。這些移民發現巴拿旺努的土著,都是怯懦而沒受教育的叢林部族,因此許多移民都佔他們的便宜。許多巴拿旺努族人因為懼怕這些好侵略的新移民,只好離開他們祖先遺下靠近海邊的土地和椰子園,遷往島上居住環境較差的小丘和山麓。
不過,跟著而來的,是一個更大、更悲慘的考驗�虪L們的家園被日軍佔領了。在巴拿旺努族的歷史中,這是一個恐怖時代。婦女被欺凌;孩童被殘殺;牲畜被搶掠宰殺。這些侵略者拆毀巴拿旺努族人的穀倉,將他們主要的食糧�虌_米散滿遍地。在這些歲月中所受的痛苦,比他們毫無光彩的歷史中任何一個片段更甚。
在他們驚惶失措的時候,他們意外地得到喘息的機會,就是美軍登陸巴拿旺島。在我與巴拿旺努族人相處的日子中,我只聽到他們對這些士兵的稱讚和仰慕,而從沒聽到一句譴責的話。在我探訪他們的家庭時,不少較年長的巴拿旺努族人,都會問我是否認識某些官兵,他們都曾是他們的朋友。當他們談到這些官兵時,都是充滿無限的愛慕。他們對於這些美國人如何警告菲律賓的軍兵,不可苛待美國人的「小巴拿旺努族兄弟」等事情,都是津津樂道。當美軍撤離巴拿旺努島的時候,巴拿旺努族人都感到這是愁雲慘霧的一天,因為他們未來的日子,又會再陷入不隱定的狀況中。
日子一天天過去,跟著,出乎巴拿旺努族人意料之外的,是另一位美國人來到他們居住的地方。他較他們以前所認識的美國人更慷慨仁慈。那時巴拿旺努族的社會,對自私與憤怒大為不悅。這位宣教士展露他的愛心和仁慈。透過這位宣教士和隨著而來的宣教士的宣講教導,數以千計的巴拿旺努族人悔改、受洗,成立他們本土的教會。
多年後當我們抵達這地方時,我問這些巴拿旺努族人,為什麼這樣願意受洗。有一個人回答說:「我們願意為那第一位宣教士做任何事情。他如果要求我們把手指割掉,我們也樂意為他去做。」
曾受抵制剝削的人常有的危機是,對宣教士所傳的訊息,作出很好的回應,卻不是因為他們明白福音,知道自己是罪人,而是因為他們衷心欣賞那位宣教士,以及他們長久以來,渴望擺脫他們所處的困苦墮落的社會狀況。這就是當第一批新族宣教使團的宣教士向巴拿旺努族人宣教時,迅速產生「人民運動」而尊奉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原因。
對福音的混淆
繼人民運動帶來基督教的信仰期間,更多宣教士抵達這裡協助事工。他們向那些已公開承認作基督徒的人,忠心地教導有關信徒的責任。那些宣教士所不知道的,是大多數巴拿旺努教會的會眾,理解信徒的職責,像未得救的人一般。他們認為必須履行信徒的責任,這樣,他們才能繼續「在 神裡面」。他們一般都用「在 神裡面」來形容他們歸入基督教。他們以為是藉著信心、受洗、參加教會聚會、唱詩、祈禱、不偷盜、不姦淫,而接受基督,得以「進入 神裡面」。至於真正委身的人,他們再加上戒煙酒、戒檳榔,以為這才是常「在 神裡面」所須的保證。
在教會聚會中,他們有時會講及基督和他如何受死;但更多時,他們會以離棄惡行和參加教會聚會,來表明他們對主的信心。他們所欠的,顯然是未能因著單靠基督白白賜予的恩典得著救恩,而向 神發出讚美。雖然有人教導他們,因信得救是只靠恩典,但大多數人未能清楚明白。他們所持的是恩典加上行為的信念。
雖然常有人強調基督徒生活的重要,但許多人都未能按照聖經的標準而生活。離婚、重婚和酗酒等,在巴拿旺努族人舊式生活中是常見的事,也繼續成為所有教會的主要問題。宣教士和教會長老,都非常關心教會的情況,經常規勸會眾要放棄以往的生活方式,而遵行在基督裡的新生活方式。反覆無常的會友會悔改一段日子,表面上活出基督徒應有的樣式,但不久,他們又常會重拾以往的生活方式,直至他們再接受挑戰,得著「復興」,然後這循環重複下去。
雖然會眾中有忠心的會友,但巴拿旺努族教會像一所欠缺穩固根基的建築物。大裂縫不斷在上層的牆壁出現。宣教士和長老耗費不少時間在各教會之間奔走,設法修補裂洞。不過,問題卻是出在會眾對福音的基本認識和接受上。
由於他們從不認識本身的罪,不知靠自己是無法討神的喜悅,他們不領悟他們唯一的希望,是信靠神藉著基督的受死、埋葬和復活,而為所有罪人預備的救恩。如果他們相信單靠主才蒙 神接納的話,那麼,這信念便會產生屬 神的行為,而他們樂意遵行聖經的誡命,並不是為要得著救恩,而是為要結出真正因信得救的果子。
一九六五年,我和妻子開始在菲律賓,以新族宣教使團海外宣教士的身份工作。我們在巴拿旺努族人中工作超過十年時間。我的工作是教導各長老和教會,對聖經有更深的認識,而得以成長。
我和那些較熱心的教會長老,長途跋涉,走遍山間小徑,才能接觸到那散佈在山間和叢林的四十多間較小的教會,教導他們的會眾。透過對巴拿旺努族教會的探訪,發覺自稱信徒的人,對基督徒信仰的基本根基,也是含糊不清。他們同意需要基督受死,人才能得拯救,但許多人認為,基督的死,只成就部分的救恩,他們認為其餘部分,是透過對神順服而獲得的。
當我開始問他們有關得救的基本問題時,他們的真正屬靈情況便顯露無遺。在開始時我通常會問:「人要怎樣做才能得救呢?」
他們通常不願回答,但經過鼓勵和個別直接提問後,他們會開始作出回應。有些人會答:「信靠神。」又有些人會說:「相信基督。」
對於這些回答,我會問道:「假如一個人真正相信,並存著信心以基督作為他的救主,但他卻不參加教會聚會,那會怎樣呢?他能真正得救嗎?」
許多人會斷然回答說:「不能!」
其他人會說:「能的,一個人如真正相信,他即使不參加教會聚會,仍是得救的。」
我又問:「但假如那人還未受洗,又怎樣呢?」
只有幾個人相信人可以未受洗而得救。
我然後再問那對許多人來說,似乎是決定性的一點:「但假如那個真正相信基督的人,酗酒或犯姦淫,他仍否得救呢?」在每間教會的會眾中,只有幾個人相信那人可以得救,但心中仍充滿疑問。
除發問外,我找到另一個有效方法,能知道巴拿旺努族教會的長老和聖經教師所信的。我會首先教導他們正確的真理,然後教導錯誤的意念去駁斥真理。在巴拿旺努族文化中,駁斥教師所說的話,是不恰當的,因為這會令教師「失面子」,顯得尷尬。因此那駁斥教師的人,也感到尷尬。雖然如此,教導教會領袖去捍衛 神的話語,是需要的,儘管為真理去駁斥教師,會在文化上引起不安。假宗教在島上日增,這些巴拿旺努族教會領袖所面對的,是假師傅要設法帶領他們和會眾走錯誤的路。我需要確定這些聖經教師是真正明白福音,他們個人是只信靠基督,他們面對假師傅時,能夠立場堅定。當然,這方法是要在我教導他們多個月後,才可使用。假如我在開始與巴拿旺努族的領袖交往時,便使用這方法,是不大有效的,因為他們無論自己心裡真正相信的是什麼,他們在囗頭上都會同意你的說法。
有一次,大約有一百個巴拿旺努族長老和教師,參加我們的每月例會。我用了數小時教導他們單憑信心和恩典而得救的聖經真理。然後,在毫無提醒或解釋下,我開始教導他們信心加上行為,是得救的途徑。突然,我指向其中一人,問道:「我剛才所說的話,是正確的嗎?罪人得救,是否不單要憑信心,也要靠行為呢?」
那位部族教師稍為躊躇,然後最終答道:「不是,我們得救是單憑信心。」
我佯作詫異,繼續問他說:「你是否想指出我這位宣教士,所說的話是錯的?」
他躊躇地說:「對。你錯了。」
我仍不讓他們知道我真正所想的,我轉向另一個人問道:「他說我所說的話是錯的。你贊同還是不贊同?」
他回答說:「你所說的話,是錯誤的。」
我然後問他說:「你做了基督徒多久了?」他的答覆顯示他作基督徒的年日,遠較我為淺。我說:「啊,我成為基督徒已有多年,我且曾在聖經學院進修。你仍認為我會出錯嗎?」
他再次回答說我是錯的。
即使這樣,我仍不表示同意與否,我又轉問第三個人他的想法。好令我詫異,他說:「你是對的。」
我怕他可能誤會我的意思,我重覆我先前所說,指出我們得救,不是只靠信心,也要靠好行為的說法。
他再次說我的話是對的。
我跟著按我慣常的做法,請他提出經文去證明他的說法。令我更感詫異的,是他翻到以弗所書二章八、九節。我希望他在讀這些經節時,可以明白自己的錯處,便請他向所有出席的人,讀出經文。他照做後,總結說:「經文是這樣說的。我們得救,是不單憑信心,也靠我們的好行為。」
在座聆聽的人都莞爾,但我卻仰望 神給我智慧,知道應怎樣說去避免令他尷尬。
我因此請那位名叫貝法圖的人,再讀以弗所書二章八、九節。他讀畢,但仍認為這些經節是說信心加上好行為,才可得救。我知道直接指出他的錯,是不能將這真理建立在他的心中。重要的是,他要自己看見這些經節所要教導的。
我對貝法圖說:「那些經節的意思,似乎不是如你所說的。請你對自己慢慢地再讀一遍,讓自己明白那些經節的真正意思好嗎?」
在我們等待的時候,貝法圖慢慢地將經文再讀一遍。最後,他抬頭望著我,極為驚異地說:「是我錯了!我們得救不是靠信心加上行為,而是藉神的恩典,單靠信心。」
我所說的巴拿旺努族的情況,並不是罕見的例子。世上不少福音派教會的會友,他們對永生的盼望,並不是建立在一個穩固的聖經根基上。這些例子,在世上許多地區,包括我們本土的教會,都可以見到,那些基督教工作者雖真誠,但缺少智慧或不慎的教導,是引起混淆或信仰真理不協調的原因。
在南美洲的布朗,曾這樣寫出有關哥倫比亞的哥芝寶教會情況:
「哥芝寶族有悠久的宣教歷史。早在1650年,耶穌會已派宣教士前往這片幾乎佔了哥倫比亞東面整片平原的土地。他們對在這地區人囗占最多的哥芝寶族(今天約有一萬五千人),最感興趣。當耶穌會宣教士進入這地區時,哥芝寶族人仍是遊牧民族,但隨著時間過去,他們已在固定的小村落中,定居下來。約在1958年,一個名為「福音之路」的新宗教的消息,開始慢慢傳入這地區。廣泛地區的人立刻被吸引,不久,當有更多消息傳入的時候,許多人開始接受這種新的生活方式。今天,差不多是事隔三十年,這股來自外面世界的新影響力,已在哥芝寶族中留下印記。在整個區域內,可以見到許多富有當地色彩的茅屋頂教會,定期舉行宗教聚會。」
「在每一處地方,他們都每半年舉行一次福音大會。我第一次參加的聚會,有七百名印第安人參加,他們有些是走了三天的路才來到的。我們是第一批來到這地方的白人宣教士,但坐在這裡的七百人,竟然大家聚集在一起唱詩和分享。這裡真正有需要我們宣教士的地方嗎?這不是一間已經開始在運作的新約教會嗎?我們只是因為確信是 神帶領我們來這裡,才留下來的。」
「隨著時間過去,嚴重的問題在哥芝寶教會中浮現出來。我們首先發現,他們從未有真正明白救恩的信息。甚至那些看來是最熱心的,在救恩的根基上,仍有問題。他們在回答問題時,只是引用教義問答的答案,而不明白基督代贖的工作。『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因此,我們必須回顧以往的錯誤和失敗,設法明白我們現在的光景,為未來的路,仰望 神屬天的帶領。」
我們可以明白在未有福音教導的地方,人們相信得救是要信心加上行為。但對於那些參加教會聚會的人和會友,他們已學習有關的福音,又怎可能仍不明白救恩是單靠 神的恩典而得著呢?答案是什麼?在我們講道中,是否遺漏了一些東西呢?
牧人須認識他們的群羊
人可以明白福音或拒絕福音;對於那些能持續參加福音教會聚會,但沒有真正得救人,當中一定另有原因。其一是不少牧師、青年領袖、宣教士和基督教工作者,並不檢查他們所教導的人屬靈的根基。或者他們即使找出人們在自己得救的事上,真正明白和信靠的是什麼,他們仍是不願意在 神面前,正視他們所教導的人實際的情況。
只有透過多次的提出問題,我才發現部分巴拿旺努族教會的長老和許多的會友,是不知道基本的聖經真理,也誤解了得救的方法。過去十年,大多數的人所信的,是錯誤的信息,但教導他們的宣教士,卻沒注意他們所誤解的事。當然,我們在向人提出問題時,須有智慧;但許多基督徒教師,是過分小心,怕開罪別人,以致極少去找出他們的會眾實際的情況。
有些基督徒教師以為去瞭解一個人的屬靈情況,並不是他們的責任,因為他們相信這只是那個人與 神之間的事情。不過, 神給予屬他的人的責任,是不單要去向未得救的人傳講福音,更要成為牧人,去牧養神的羊群。我們如果不知道那些是綿羊,那些是山羊,又怎能保護、鞏固和餵養 神的羊群呢?
作為一位宣教士和聖經教師,又曾擔任牧師的工作,我完全同意站在講壇上教導會眾,是遠較在個別情況下,與他們面對面交談,以瞭解他們的需要,來得容易。不過,我們如要作有效的牧養工作,並跟隨我們大牧人的腳蹤,我們就必須要與群羊有個別的接觸。
福音書中有多處記載主耶穌與人的個別接觸和教導。最著名的三個人是尼哥底母(約三1-12),撒瑪利亞婦人(約四1-26)和那富有而年青的官(太十九16-22)。在耶穌遇見這些人時,他每次都清楚指出他們真正的屬靈情況,然後從 神的話語中,引用正確的屬靈治療。使徒保羅的教導,也是涉及個人的接觸和勸勉(徒二十20,31;西一28)。
在我曾探訪的所有宣教工場中,我發現許多宣教士都極不願意認真地去承擔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去瞭解他們所關懷的人真正的屬靈情況。只教導會眾要活出基督徒的樣式,只希望他們已經重生,是不智的。我們如果只知叫公開表明信仰的人,活出 神兒女的樣式,卻不理會他們沒有真正信賴基督;那結果是令他們落入永刑。巴拿旺努族教會的情況就是這樣。絕大多數表明信仰的巴拿旺努族人,並不明白福音。他們只是受教導去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但他們許多都不是 神的兒女。如果沒有人提醒他們這危機,他們會繼續落在這景況中,而致永遠失喪。
某星期日早上,我在澳洲雪梨一間福音派教會,講授 神的話語,下課後,一位長者對我說:「我深感煩惱,很想和你傾談。」我私下並不認識他,也不知他所指的,是那一類煩惱。第二天,我到他家裡去探望他。我們坐下傾談的時候,他告訴我說:「你的講道使我心裡煩亂。我成為教會的會友已有四十年,但我並不認識救主。」後來我知道,教會裡雖有些會友懷疑他是否得救,但他們從沒有向他提問。大多數人假設他是 神的兒女。假如他不是最終在 神面前,正視自己的真正情況,那會是多可悲的事!
一位年老的巴拿旺努族人,參加我們的聚會已有幾個月,他住在山邊的一間小屋,一天,他來探望我們。我們坐下傾談,我問他說:「老大爺,你是信靠什麼,才蒙 神的接納呢?你的盼望又是什麼呢?」
他回答說:「我不是常有參加聚會嗎?你禱告的時候,我閉上眼睛,設法專心禱告。我不識字,但我設法開囗唱詩。」他實在是這樣。在我講解 神的話語時,他坐在下面,抬頭專注地望著我。這位長者設法做每一件我所做的事,但他卻不明白福音。他以為在聚會中所做的事,是為討 神喜悅的儀式,目的是要蒙神接納。
我對他說:「老大爺,假如那就是你的盼望;假如你所信靠的,是你所做的事,那麼神是不會接納你的。當你離世的時候,你會下到地獄去。 神是不會因為這些事而接納你的。」我們繼續談這些事,談了好一會,他才回家。後來,有人來告訴我,老大爺生氣了,他不會來參加任何聚會了。
我想,「那倒是好的。那是一個開始。至少他現在知道,參加聚會不能令他得救。」
我開始繼續探望老大爺,親自教導他有關福音的基本真理。他留心地聽,最後他又再開始參加聚會。但直至我和妻子離開那裡,遷往另一處沒有福音見證的地方時,他仍沒有在基督裡清楚地認信。」
過了一些日子,我們回去探訪這位老人家住地的教會。剛踏出我們的宣教專機,我便問那來到小機場迎接我們的部族人說:「老大爺仍在世嗎?」
他們說:「是的。不過,他眼睛看不見,走路也是一拐一拐的。」
我立刻向小山進發,前往他那簡陋破舊的小屋,與他一同坐下。他很高興我去探望他。我探問了他的近況後,便對他說:「老大爺,你不久會離開這個世界。你的盼望是什麼呢?你是因信靠什麼而蒙 神的接納呢?」
他回答說:「事情是這樣的。當我站在神面前,我不會對他說我不是罪人。 神知道我是罪人的。」
我心裡想:「讚美主!他已受教知道有關 神的這一點。」他繼續說:「我會這樣對神說:神啊,你見到你的獨生子坐在你右面嗎?他死是為我!」然後他轉頭問我說:「 神是否會因為他而接納我呢?」
我回答說:「老大爺, 神一定會接納你的!」
各地的文化和民族大有不同。儘管我們很有恆心,但不是所有各文化的人,對提問都會作出回應。不過,找出他們所明白的和所相信的,是重要的事。如有較提問來得更合適,更符合當地文化,而又能夠獲得信仰資料的方法,那便須採用。不過,無論我們用什麼方法,我們必須確定會眾真正的屬靈情況,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 神的話語中,找出療方,對症下藥。
福音是什麼?
在福音派教會中,有人仍未得救的另一原因,是在於福音的表達方式。許多委身的基督徒,在向未得救、未準備好接受福音的人傳講福音時,他們所用的方法,是未能使人明白,人是只配受 神的審判,救恩全是 神的工作,有罪的人是不能作出任何事情,使自己得到救恩的。
羅馬書一章三節告訴我們,福音是 神有關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好消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3、4)。
福音首要的是講述基督。這是有關 神在基督裡已完成的歷史工作的信息。福音只是 神所成就的工作。基督是「...被 神擊打苦待了。」「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五十三4、10)。
許多人把福音,就是 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所成就的工作,與 神藉聖靈在我們裡面所做的工作,互相混淆了。福音是全然客觀的。福音不是有關在我們裡面需要作出的改變,也不是在我們裡面進行。福音不是依靠我們,而是倚靠基督在差不多兩千年前為我們完成的。福音無論怎樣,都不是要靠賴人去成全。當我們使人的眼目,轉望將要由他們完成的事時,福音便被歪曲了。我們在基督過去已完成的救贖工作上,是不可能有任何的參與。我們須要教導有罪的人,完全不去看自己,而單信靠基督和他救贖的工作。
下述是節錄自一篇由宣教士所寫的文章,這些宣教士都是真正重生得救,且非常真誠,但他們表達福音的方法,卻是不正確的。在這篇文章中,他們記載了與一位部族人士的交談。他們寫道:「每星期三晚上,我們都探訪貝雅絲的父母。我們讀一段創世記,然後分享這段經文,再提出一些問題。一晚,貝雅絲說:『我好害怕,因為惡是在我裡面,我不想 神把我扔在火裡。』」
從貝雅絲所說的話,可見她是一個已準備好接受福音的人。他承認個人的罪,懼怕神的審判。但那些宣教士怎樣回答呢?他們告訴貝雅絲說:「你若求耶穌把你心中的惡扔掉,把他的靈賜給你,那麼,你便屬於他,你不再需要懼怕,將來你會到他那裡去。」宣教士沒有告訴貝雅絲關於福音的歷史客觀信息,就是神為她的罪所成就的事,以及將來的審判,他們卻使貝雅絲轉而注意需要在心內完成的事。他們教導貝雅絲的,並不是福音。
非根據聖經的術語
我們在講述福音的時候,如使用一些術語,使人轉而注意他們必須做什麼,而不是向外察看神在基督裡,為他們已做了什麼,那便令人對福音的理解有歪曲和混淆。我們所使用的術語,必須引導悔改的罪人,相信藉著基督已為他們做了的事,而不是引導他們注意在他們裡面必須做的事。「接受耶穌進入你心。」「把你的心交給耶穌。」「求耶穌潔淨你的罪。」「為基督而作出決定。」「求耶穌賜給你永生。」「求神拯救你。」這些現代常用的句語,使人在理解福音上,產生混淆。
在我們預備人心去聆聽福音的時候,我們須讓他們明白一點,就是他們不能作什麼。不過,即使當人明白他們不能作什麼,不少傳福音的人、宣教士和傳道人,都會這樣告訴提問的人說:「現在,你必須把你的心交給耶穌。」他們剛說人不能作什麼,但隨即又告訴人他們必須作什麼。結果是怎樣?人對福音產生混淆!人的關注於是轉向他們內裡的個人經歷,而不是向外去單信靠基督為他們受死、埋葬和復活。
福音派在全世界所用的方法和術語,已歪曲了福音,所以我們需要重新教導基督徒,關於 神在基督裡的救贖工作的基本道理,使福音的講述,是按照 神的話語。即使許多人在現今的福音派方法下,已蒙拯救,
其他許多人仍未清楚明白福音。他們所聽聞的信息,是這樣強調人應有的改變,以致他們不明白,不相信神在基督裡,為無力的罪人所成就的完備救恩。
人的注意力如被引導向內去看自己所做的事,那麼,即使已真正得救的人,他們對是否得救,也常不能確定。他們內心常會自問:「我是否真誠?我所做的是否正確?我是否已真的接受基督?我是否已真的把心交給耶穌?」
我曾教導聖經學院的學生,他們都是關注這些問題,但又感到混淆的。一天,一名學生前來見我,深感煩惱。她向我談及信主的經過。她關心地問「我所做的是否正確?我是否真的真誠?我是否已真的接受耶穌進入我心?」這些問題使她困擾。她最後決定,她若未有「依正確方法去做」,她會請教我應怎樣去做。
在她信主的時候,她已知道自己不能做什麼去救自己。但那傳道人告訴她,她一定要求耶穌進入她心中,她要把生命交給耶穌。由那一刻開始,她常關心自己是否已全部做妥所應做的。我和她交談的時候,我向她解釋,重要的,不是她是否「已做得正確」,而是主耶穌基督已代她正確地做了每件事。他已令神滿意嗎?是的話,那麼她所信靠的,豈不應是基督代她完成的事,而不是自己所作的事嗎?
福音不是人接受基督作他的救主,而是神在二千年前,接受主耶穌作為完全而唯一的救主。福音不是人把他的心和生命交給耶穌,而是基督為罪人,獻上他整個的生命。福音不是人接納基督進入他心裡,而是 神接納耶穌基督進入天堂,作為罪人的中保。福音不是基督以人的心為寶座,而是 神在天上,讓主耶穌坐在他右邊的寶座上。
你看到這兩段信息的大分別嗎?一段是主觀的,重點是人必須做的事。另一段是客觀的,重點是基督已完成的事。罪人只須信靠那已為他完成的事。主耶穌喊道:「...成了...」他已成就了一切。他肩負罪擔,完全承擔了世人的罪。因為基督完全清償了罪債,神使他從死裡復活,進入天堂。基督的復活,證明神永遠接納主耶穌基督,作為完備的救主。神已感到滿意。那麼罪人又怎樣呢?罪人會否因 神已接納基督作為完備的救主,而完全信靠他,使自己的靈魂得救呢?罪人會否不再做任何事去救自己呢?他會否只信靠神的兒子而得救恩呢?
有人稱這類福音講述為「易於入信主義」。當他們講述福音的時候,他們認為需要讓罪人知道,他們要背起十架跟隨耶穌,要在他們的生命中,膏耶穌為主。有傳道人相信,只要堅持這一點,便可防止別人作出虛假的認信。不過,防止虛假的認信,並不靠在福音中,加上要求罪人答應跟隨、服從基督,為基督受苦。福音是沒有附加條件的。人的真正改變,並不在於這些額外條件,而在於正確地預備罪人的心思意念,去接受福音。當罪人從聖經聽到和明白到他是失喪、無助和無望的人,在 神面前,就是那公義聖潔的創造主和審判者面前,要被定罪,這便是聖靈所成就的工作。
依靠外在、可見的行為
這種福音講述引起的混淆,還帶來另一嚴重後果。許多令人懷疑是否得救的人,他們認定自己已被 神接納,是因為在他們的生活中,他們曾一度做了傳道人要他們做的事。他們自己作出決定。他們邁步向前,去作所要作的事。即使他們的生命仍未讓基督的力量去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仍未顯出他們是已改變的人,他們仍是以自己所作的事,去迴避問題。他們信靠的,是自己所作的事,而不是基督所成就的事。許多僅是公開「表明信仰」的人,他們相信自己被 神接納,是因他們對呼召作出回應,走向台前的
行動。由於許多福音性的講道是主觀的,注重經歷的,聽道的人的注意力,便放在自己和自己對所聽的道,所作出的個人回應上。基督徒興奮地講述孩童、少年人和成年人的得救,想當然地認為他們已明白福音,已真正改變,這只因為他們在外表上,已表明「決志接受基督」。
在大多數的福音派圈子中,要求會眾公開表示決志接受基督的準則,是舉手、站起來,或走到大堂前面,低頭禱告,表示願意接納基督。大多數的福音派傳道人和基督徒,十分看重「邀請」和會眾的外表反應,以致許多基督徒現在都認為,這是教會全體教牧人員須去做的重要工作。有一次,我一位親戚清楚地講述福音,但在結束時沒有呼召,一位基督徒女士為表示她不贊同這做法,在離場時這樣說:「他甚至不給人有得救的機會!」重大的危機其實不在於給人機會,表明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因為在發出「邀請」前後所強調的說話,會令人認為要得到救恩,是靠自己對 神作出回應的個人行為;而是忽略了福音所說的,是靠基督為我們所作的事。
在菲律賓一個宣教士研討會上,我就這個題目致詞時,指出我從沒有「帶領」任何巴拿旺努族信徒歸向基督,接著我小心地解釋我的意思。我從沒有要求信徒在我面禱告,在囗頭上「接納基督」,也沒有告訴他們如果要得救,是需要說出禱文去表示願意接納基督。我只是講述福音,然後勸告巴拿旺努族人把他們的信心,完全放在基督和福音上。他們回轉歸主時,是在什麼地方,用什麼方式,或實際做了什麼,都並不重要。
在研討會上,一位宣教士極不贊同我所說的「人不需要為得到救恩而去禱告」。當她提出反對時,我回答說:「那我已引領許多人走入歧途了。我告訴巴拿旺努族人,他們只相信福音,信靠基督,便可得救。但我沒有告訴他們必須禱告。按你所說,我現在必須問巴拿旺努族的信徒,他們在相信時有否禱告。如沒有,那我便須告訴他們,除非他們有禱告,否則他們便會失喪。」
有些人引用羅馬書十章九、十節,去證明他們要求人如果要得救,須在囗頭上表示他們接納基督,是對的。但這會意味,那些啞巴或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不能說話的人,便不能得救。此外,這又會意味除非那人能找到另一個人,使他可以向他「...囗裡承認」基督,否則便不能重生。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上半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這是否表示人要得救,便必須受洗?當然不是!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的上半節,是要就其下半節經文「...不信的必被定罪。」去闡釋的。在闡釋這些經文時,必須注意整本聖經所正確強調的一點,就是我們要得到基督的救恩,是單靠信心,而不是靠行為。
有一次,我和另一位宣教士交談,他告訴我許多年前,他確定自己得救的經歷。他是突然確定自己得救的,在聚會結束的時候,講員要求每個已得救的人舉起手來。那時,由於他並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得救,他便竭力使自己的手垂下,但卻有一股來自身外的力量,令他的手舉起來。他說由於那次的經歷,他不再懷疑自己是否得救。又另一位基督徒告訴我,她是怎樣因一次不尋常的經歷,而確定自己得救。一次她遇上一隻兇惡的野鳥,準備向她襲擊,她緊盯著那野鳥的眼睛說:「你碰不到我的,因我是 神的兒女。」由於那隻鳥沒有啄她,她便確定由那刻開始,她實在是 神家裡的人了。
無論經歷是多清晰和驚人,都不應作為相信某人因而得救的理由。只有 神的話語,才可作為得救確據的根基。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每個基督徒在講述福音時,他有責任確定,向聽者講述得救確據所用的方法,必須使聽者知道把焦點放在基督身上,他的死亡、埋葬和復活,是得救的唯一穩固根基。正如肉眼不能看到本身,而只看到焦點所在的東西,因此,真正的信心,也是只仰望基督。我們永不可用一個人的外在行為,去作為他重生的基礎。要接納一個人是得救的,按照聖經,唯一的根據是他對福音的基本真理,是明白和存著信心接受。
在巴拿旺,一個容貌枯槁,牙齒幾乎全掉落的巴拿旺努族老婦,坐在我們房子的前廊,已一個多小時,最後她得出結論,為什麼她來這裡。她微笑著說:「我正信靠耶穌呢。」
在她說話前,我已知道她有話要對我說,因為她耐心地等待,直至全部來這裡的人,都已回家去。儘管我已猜想她的話是和她對基督的信心有關,但當她說出她是靠賴救主的時候,我仍是同樣興奮和喜樂。我自然的反應是上前和她擁抱,但礙於巴拿旺努族的禮節和文化,以及恐怕這動作使她落入只有真誠而沒有根基的信心,因此,我沒有這樣做。沒有向她細心發問,而立刻接受她的見證,是不智的。她家中的其他成員,在前幾天可能來過這裡,表示他們依靠基督和他的救贖工作,現在她可能只是倣傚他們。為了她,也為了巴拿旺這地區初成長的教會,我要設法確保她的信心,是建立在我設法奠下的聖經根基上。
我對她說:「非常高興知道你信靠主耶穌,作為你的救主。不過,為什麼信靠他呢?你為什麼需要主耶穌呢?」
「我是一個罪人」她立刻回答。
「不過,你為什麼這樣說呢?你不是一個愛家庭、慈祥而勤懇的工人嗎?」
「是的,但在 神面前,我是一個罪人,」她堅決地說。
「不過,即使你是罪人,你為什麼需要主耶穌呢?你為什麼信靠他呢?他為你做了什麼呢?」
「啊,他就是那為我受死的一位。他為我的罪死了。」
我回答的時候,眼中充滿了喜樂的淚水說;「聽了你所說的話,真的十分開心,因為聖經說,凡只相信主耶穌是他們的救主,相信他為他們受死和復活的人,神必赦免他們一切的罪,他們必不會下地獄。他們要得著永遠生命,神要接他們進入天堂。」
這個目不識丁的原始部族婦人的見證,與我妻子法蘭的嬸嬸的見證,便有很大分別,嬸嬸在澳洲一個福音聚會上,對一個「請走到壇前」的呼召,作出回應。我們想到這可能是法蘭直系親屬外,第一位決志的親戚,都感到興奮。因此當法蘭探訪她的時候,便問她有關她表明信仰的問題。不久便發現她嬸嬸所接受的,是她的個人感受和經歷,而不是基督已為她成就的一切。為確定她嬸嬸決志的真正原因,法蘭問她說:「嬸嬸,為什麼講員發出邀請的時候,你走上前去?是不是你明白到自己是一個罪人呢?」
她驚呼道:「罪人?我不是罪人!」
即使她仍未明白聖經的基本真理,但只因她對「邀請」作出回應,信徒便接納她是一個已得救的人。」
不管我們在向表示決志的人,怎樣細心查問,但正如撒種比喻所載,常有一些人,他們看似基督徒,但不久便會流失。我們深明這危機,因此設盡辦法,保存福音信息的純淨、簡明和客觀,使會眾信靠的,是基督的正確行動,而不是他們自己的行動。
尚未準備好接受福音的人
我們已用聖經有關「建造」的比喻,來說明傳福音這工作,但主也在他的話語中,用「耕種」來教導我們,為他工作的正確步驟。因此,我要告訴大家一個比喻,是關於一個農夫和他眾兒子的。
有一個農夫,要離家一段日子,在離家前,他吩咐眾兒子要在他農莊的每寸土地,都播下好種子。他給他們好種子,並答應在收成時回來。
在過去的日子,他們的父親用一本手冊,記下他作農夫的經驗。他解釋自己怎樣使用不同種類的泥土。他記錄了自己怎樣處理各類野草和妨礙好種子成長的情況。當中一些記載,說出無用的泥土,只能長出野草和荊棘。其他泥土,如作適當平整,可成為沃土,但所有泥土,即使是最好的泥土,也需要大量的平整和經常的維護,才能有好收成。
眾兒子都樂意聽從父親的囑咐,他們按照他的指示,攜了手冊和好種子,向田間進發。
到了田間,他們見到大棵的樹木,樹林下層由纏結的蔓籐和有棘刺的野草交織而成。即使是他們父親以前曾開墾的田,現在已長滿野草,土地堅硬如石。
眾兒子感到沮喪的時候,便翻開父親的手冊,重讀他最後的指令。不錯,指令是清楚地寫著「在田間的每寸土地,都播下好種子。」因此他們竭盡所能,開始去做他們父親所吩咐的。一個兒子砍掉部分枝椏,除去一些野草,開始撒下好種。另一個兒子砍下一些樹木,而另一個兒子赤手空拳,扯去蔓籐野草,然後撒下好種子。每個兒子都是滿腔熱誠,幹勁沖天地去處理他們的工作,
但徒勞無功。他們專心致志地採用不同的構思和方法。雖然他們的構思在一段短時間內,似乎帶來成果,但最後,新苗大多被野草擠住,或因土地堅硬而枯死。只有少許的種子,真正扎根生長。
在這期間,他們都把父親所寫,當中記載他的經驗和耕作方法的那本手冊,看為寶貴,但他們並沒有把這些應用到他們的工作上。
在極度失望當中,眾兒子拿出父親的手冊,開始閱讀他怎樣經歷與他們如出一轍的難題。他們細心地閱讀在他撒下好種子前,所用的準備方法。然後,他們照他所作的,砍下樹木,掘出野草,犁土、施肥和澆水。當泥土松好,一切準備工作做妥,他們便撒下好種子。他們遵照父親所記錄的方法和原則,結果種子多多地發芽生長茂盛。
未準備好的土地
主在耶利米書四章三節說「、、開墾你們的荒地,不要撒種在荊棘中。」這經文教導我們一個在整本聖經中不斷強調的屬靈原則,指出在大多數福音工作中,其中一個招致最大失敗的原因。大多數的宣教士、傳道人和教師,無論是在本土或宣教工場,在向人傳福音前,都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去預備人的思想和心靈。福音的種子,常是撒在堅硬、未開墾、未準備好的荊棘地上。在許多個案中,曾表明信主的人,結果只維持了一段短時間,而少有長久地成長和結出果子的。
馬太福音十三章三至八節的撒種比喻記載,有些種子落在路旁,有些種子落在淺土,有些落在荊棘裡。種子不是被飛鳥吃盡、就是新芽枯乾或被擠住了。有些人認為這比喻是教訓我們,不論聽者的心靈是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有責任為他們撒下福音的種子。事實上,我們常會碰見撒種比喻所指不同種類的人。即使有人自認相信並跟隨我們的主耶穌,他們都不是真心的。但耶穌藉著這比喻,真正要帶出什麼教訓呢?
耶穌是教導我們應把種子撒在未準備好的石頭地上嗎?農夫計劃把種子撒在路旁嗎?他打算把種子撒在荊棘中嗎?他以為把種子撒在淺土石頭上,可以得到收成嗎?當然不會!農夫只有把土地準備好,才能撒下好種子。他的目標是只把種子撒在已準備好的土地上。他不是故意把好種子撒在未準備好的土地上;但當他把種子撒在已準備好的土地時,有些種子卻落在未準備好的泥土中。落在未準備好的泥土中的種子,不能有收成。耶穌藉撒種比喻帶出的要點,是好的種子只能在已準備好的泥土中,好好地生長結實。
人心不是自然地成為福音種子的好土。從聖經記載的人類歷史,可知亞當的後裔,無人是自動地喜愛 神或他的救贖之道。「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 神。」(羅三11、17、18)「、、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
人生來便會跟隨虛假的宗教和敬拜人手所造的神,甚或他認為是永活真 神的東西。有人甚至會欣然接受一種聽起來,似乎真正是基督福音的福音。不過按聖經所載,除非神透過他的話語,藉聖靈把人吸引,否則無人會尋找 神,或憑信心來到基督面前(約六44、45)。
切身的需要
近年來,在許多宣教的圈子裡,有人在介紹福音時,是不合乎聖經地強調了在文化背景上切身的需要。有人斷然地教導說,如要聽者覺得福音是可接受、有意義和與他們有關的,我們必須首先找出和明白他們切身的需要,然後把福音作為神對他們切身需要的回應。
那些強調以文化上切身需要,作為明白和接受福音的關鍵的人,是把福音所帶來的結果和祝福,與福音本身混淆了。真正的福音,與文化並無關係。 神賜下福音,不是要滿足人類的自然慾望,更不論他的文化。耶穌基督在世上的重要使命,不是要令人快樂、平和、安全,或甚至為人提供歸屬感和被愛的感覺。這些是福音果子帶來的祝福,只可讓那些相信福音的人,在生活中體驗。我們所傳的福音,不是以此作為好消息,去給那些主要是追尋快樂、和平、安全、健康、或只想上天堂的人。這些是自然的慾望,也會是人的邪惡、自我中心本性的果子,亦常是最狂熱的無神論者,或墮落的罪犯的慾望。
福音如以自然慾望或在文化上的切身需要作為基礎,就會以人和他的慾望作為我們所傳信息的中心。因此,人和他的快樂變成占最重要地位;如以這方式傳講福音, 神透過福音帶出的目標,便顯得是為要滿足人各種感覺的需求。這是不合乎聖經的。神不是為人存在;是人為 神而生存。「我們的主,我們的 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
耶穌來到這個世界,是要滿足人切身的需要嗎?不是!他來是要解決罪的問題。約翰寫道:「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壹四14)。天使對約瑟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我們的主最首要的使命,是處理人在罪中失喪的事,因為對作為至高創造主和統治者的 神來說,罪是一種侮辱。這就是為什麼 神子對天父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9)。耶穌藉著忍受聖潔的 神的公義審判,而完成他的使命。
耶穌並沒有試圖按他那時代的人,對本身需要的瞭解,去迎合他們。在耶穌的時代,一般猶太人的自然慾望,是一個能使以色列人從仇敵的軛中,釋放出來的君王或政治人物。耶穌在給五千人吃飽後,他發覺人們要設法強制他,逼他作他們的王,因此「..他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約六15)。第二天,群眾找尋耶穌,因為他們想吃飽。不過,耶穌並沒有基於他們這些感覺上的需要,而作出回應。反之,他按 神在他們身上所見的,告訴他們本身的真正需要。他的信息觸怒了許多人,因此約翰告訴我們,「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六66)。大多數猶太人都不贊同耶穌對他們的需要,所作出的評估,因他們看不見自己最大的需要,是一位救主,把他們從罪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約六)。
保羅記載外邦人對人類的智慧和哲理,較對罪性的腐敗和應受的譴責,更有興趣。對未被 神預備心靈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來說,向他們傳講十架的道理,是不適當而又愚拙的,但保羅並沒有遷就外邦人對智慧的要求,也沒有遷就猶太人對徵兆和神跡的慾望。保羅傳講的福音,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罪人。他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一23)。
「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保羅提醒哥林多的信徒說:「並沒有用高言大智..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林前二1、4)。保羅知道邪惡的哥林多人在感覺上的需要,不能作福音的穩固基礎。保羅知道「..屬血氣的人不領會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聖靈來是為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耶穌來是要召罪人悔改(太九13)。神「...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福音的聖經基礎,就是在 神面前有知罪的感覺,承認只有神的恩典和慈愛,能赦免我們的罪。世上沒有任何一種文化,能自然地認識到這種屬靈的需要。
大多數巴拿旺努族人第一次公開表明信仰時,是基於在文化上感受的需要,而不是因為聖靈所教導的屬靈需要。他們信奉基督教的理由是錯誤的。作為多神論者,他們認為如要得到肉身上和物質上的益處,便先要使眾神靈快樂滿足。許多表明信仰的人,對神也採取類似的態度。他們藉著受洗、讀經,一同聚會唱詩禱告,去設法討 神喜悅,讓 神接納。他們設法去遵守所知的基督徒規則,使他們在生活上能經歷 神的祝福。
以前,當他們相信是神靈使他們的病痊癒時,便會獻上感恩祭。他們認為這是需要的,因為眾神靈感到滿意,便不會再傷害他們。後來,當他們相信是 神治癒他們時,許多人便認為他們有義務要進入教堂,作感恩見證,說出他們在疾病和醫治當中所發生的事。這些見證在結束時,一般都是:「所以, 神是十分真實的。」對巴拿旺努族人來說,主的醫治,似乎是證實 神是真實的最大證明,這正如以前,他們信靠眾神靈和它們治病的能力一樣。 神醫治他們的大能和美意,並滿足他們肉身的需要,對他們極為重要,這也是他們信靠 神的基本原因。不過,當 神似乎不答允他們的禱告,許多人便又回頭倚靠眾神靈和巫醫,以滿足他們感覺上的需要。他們的「基督教信仰」並不持久,因為這是建基在感覺的需要上,而不是在 神所顯示的屬靈的需要上。
我這樣說,並不表示上主不關心人的感受或需要。他當然關心這些事。但他知道除非人先讓 神滿足他最大,最基本的需要,就是與 神和好,否則,沒有人在本身的需要上,能得到滿足。因為 神關心人的感受和傷痛,我們也應這樣做。即使這樣,我們如真要成為他們的好牧者,我們必須預備眾人的心,讓他們從 神的角度去看自己真正的需要。
雖然在介紹福音時,不應把福音建基在人的切身需要上,但宣教士對於他們所教導對象的文化,須有好的認識。耶穌和使徒保羅,都是在聽眾的文化範疇內,介紹福音。同樣,宣教士須在聽眾的文化範疇內,運用適當的文化實例和地道的用語,使彼此能有更好的溝通。
然後,我們才需要注意人們在文化上切身的需要,如此,我們在教授他們聖經時,才能透過矯正式的教導,防止誤解和混合不同的信念。
無知與誤解
人的心必須先由 神作好準備,才可接受福音。人的噁心和自我中心的慾望,並不是播福音好種的沃土。此外,人的思想如仍在黑暗當中,未能領悟屬靈的實況,那麼,向他們傳講藉基督而得到救恩的信息,也不會有成果。
在路易斯加路寫的愛麗斯夢遊仙境一書中,皇后告訴愛麗斯:
「『現在我要讓你相信一些東西。我只有一百零一歲、五個月另一日。』」
『難以置信!』愛麗斯說。
『你覺得難以置信?』皇后帶著同情的語氣說。『再試:深呼吸,閉上眼睛。』
愛麗斯笑起來。『試也沒用的,』她說:『人是不能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
『我敢說你過去極少練習,』皇后說。『當我像你這年紀時,我常每天練習半小時。嘿,有時我在早餐前,可以相信多至六件不可能的事。』」
一位著名的聖經教師引述這段對話,然後指出未重生的人,被人誤導以為信心的意思,就是「深呼吸;對事實和實況,視若無睹,然後相信。」
神常在人的思想中動工。真理是向有理性的人傳講,使他們接受、明白和相信。令人詫異的是,儘管聖經強調需要讓人明白真理,許多基督徒並不認為要有真正得救的信心,必須先明白真理。
在巴拿旺努族人中產生混淆的主要原因,是他們對福音無知,他們對 神所賜,唯一作為準備接受福音的真理,也是同樣無知。
一日,我和一位宣教士一起走路,他認為我在接納部族的人,成為 神真正的兒女前,對他們明白聖經真理的事上,寄予太大期望。我們討論在巴拿旺努族人心中,對得救方法的混淆。他明確地說:「當我得救的時候,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回答說:「你若什麼都不知道,你不會得救。告訴我,當你得救時,你做了什麼?」
「我信靠基督。」他回答說。
「但你為什麼信靠基督,而不信靠穆罕默德或釋迦牟尼?」
「我信基督,因我知他為我受死。」
我再問:「但為什麼你需要有人為你受死?」
「我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要下到地獄去,」他回答說。
「好了,你總算明白了一些東西。」這是我的回應。
在撒種的比喻中,主耶穌說:「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太十三19)。
當腓利遇見埃提阿伯的太監,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腓利便問太監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徒八30)。腓利瞭解到,除非這個人先明白聖經有關得救方面的教導,否則,他永不能運用真正得救的信心。
當人得救的時候,他可能不明白一些聖經真理,但有些事實,他是會知道的。他會知道 神是世人公義、聖潔的審判者。他也知道在 神面前,他是一個罪人,他無法做什麼來救自己。此外,他會知道基督為他受死,為他付清贖價,使他的罪全得赦免,基督並從死裡復活。這就是使徒保羅所傳講的福音。「..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2)。人如要得到 神的拯救,就必須聽聞、明白和相信這福音。
一天,兩個巴拿旺努族人給我帶話,邀請我去給他們施洗,他們都是本地教會的導師,我沒想到他們仍未受洗,因為在多年前,像他們這樣的人,在初次表明信仰時,幾乎全都已經受洗了。
一位菲律賓籍的見習宣教士,伴我前往那兩人的村落。我們也送去一個消息,往另一間歷史較悠久教會的長老領袖,請求他們到那兩人的村落,與我們會面。我與同伴都同意先不要提出洗禮的問題,而先教導單憑信心,藉恩典而得救的道理。
我們在公開聚會和私下場合,有為時兩天的教導,我們的教導集中講述人的罪性,人無助的境況,福音信息,以及人單憑信心而得稱為義。那兩位要求受洗的男導師,都參加了公開聚會和小組討論。我們故意不提他們希望受洗的事,因為我們不肯定他們是否真正清楚,單憑恩典而得救。假如透過教導,他們認識到自己仍未得救,我們希望他們在不感尷尬的情況下,能決定暫不受洗。他們若提出有關他們受洗的事,我們會問他們一些問題,以確定他們因信靠什麼而得到救恩。
在最後一天聚會結束時,那兩人公開地提問,他們可否受洗。我因知道大多數的巴拿旺努族人,對洗禮都有誤解,便問兩人為何希望受洗。
儘管我們所傳有關救恩的教導,都指出得救與行為無關,但其中一人答道「這樣我便可以真正認識 神。」
我請他翻開新約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
我問「安泰,你的聖經是不是說『河流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洗禮,無人能到父那裡去?』」
他回答說:「不是。」
我說:「安泰,你如死了,而你是相信藉洗禮去到 神面前的,那你便要下到地獄。神是不會接納你的。」
我們再給予一些教導後,便起程回家。幾個月後,安泰從他的村落遠道來我們家,取一些藥物。當他踏進我家門廊,我便拉著他的手,看著他的臉,問道「安泰,近況如何?你現在已認識真理了嗎?」
安泰回答說:「是的,我已認識主!」他繼續說道:「弟兄,當你告訴我,我若只信靠洗禮,便只會下到地獄時,這話如穿心利刃。我愛你,但你這樣對我說話,叫我傷心。不過我要感謝你告訴我真相。我是會在死後下到地獄的。然而,我現在只信靠基督了。」
他們兩人終於清楚明白福音,信靠主耶穌作為他們的救主。他們的見證都是十分清晰的,後來,巴拿旺努教會的一些長老,給他們施洗。
信心不是某種神秘感覺;信心不只是一種想要或瞎碰的機會。信心不是知識的自毀,也不是與理性相違。得救的信心是建基於客觀、有歷史背景和聖經根據的事實上。得救信心是有穩固基礎的。真正的信心是建立在 神真確的話語上。要叫人相信福音是使人得救的,那麼便必須使人先明白福音。罪人若要運用真正得救的信心,必須有聖靈藉著 神的話語,使他領悟當中的道理。
神給罪人的救恩,是建基於人對 神話語的簡單理解和信心,就是相信主耶穌的受死、埋葬和復活。神以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界,進入歷史中,為我們成就大事。他為我們而活,為我們代死,最後從死裡復活。當人憑著信心,不看自己一切的作為,而看基督在過去所成就的救恩,單倚靠他和他為罪人所成就的救贖工作,他就是在運用他的信心。
福音的根基
福音是 神有關他兒子的好消息。但 神把這好消息給誰呢? 神呼喚誰去吃生命之餅?他又給誰生命之水呢?
聖經清楚記載,他把好消息帶給感到自己靈裡貧乏的人。他把餅給飢餓的人,把水給囗渴的人,他使睏倦的人得安息,他使死人得生命。 神的好消息本要給一切的人,但沒有給 神預備好心靈的人,永不會接受 神滿有恩典的福音。 神知道這樣,所以他告訴我們不要把福音的明珠,擲給豬吃,就是不要把福音給那些不需要,或不感謝 神憐憫的人。
馬太福音書中說:「耶穌在屋裡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0-13)
耶穌因為法利賽人自稱為義,所以不邀請他們。他告訴他們「先去揣摩。」其實他們要揣摩什麼呢?他們需要揣摩知道自己不能給 神什麼,去滿足他聖潔而公義的要求,因此他們需要主的憐憫。只有那些在 神面前,認識到自己是肩負罪的重擔的人,耶穌才向他發出滿有恩典的邀請,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神差施洗約翰做這件必要的工作,就是預備以色列人的心,接受彌賽亞和他的福音(太三1-12)。但自義的宗教領袖,拒絕接受約翰所傳的,就是人要被定罪的信息。他們心裡剛硬。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說:「眾百姓和稅吏,既受過約翰的洗,聽見這話,就以 神為義。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沒有受過約翰的洗,竟為自己廢棄了 神的旨意」(路七29、30)。
耶穌也曾對他那時代的人說:「、、我為審判到這世界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九39)。那些明白自己在靈裡是瞎眼的,會藉著耶穌所說的真理,而得著屬靈的悟性,但那些像法利賽人一樣,不肯承認自己無知的人,便永遠落在屬靈的黑暗中。當耶穌說這番話時,「同他在那裡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麼?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九40、41)。驕傲的法利賽人,以為自己領悟並完全明白 神的旨意。他們認為無需接受屬靈的視覺,因為按他們自己估計,他們已看得相當清楚。他們自稱是給瞎子領路的(羅二17-20),因此他們覺得為什麼還要讓這人去教導他們?因為他們見不到自己極大的需要,他們自稱已有屬靈的視覺,他們便無法明白藉著福音而可領受的神的恩典,他們只好因自己的眼瞎而滅亡。
在基督復活升天後,司提反也曾向同樣硬心的猶太人領袖說:「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
尼哥底母來見耶穌,但耶穌並沒有立刻告訴尼哥底母有關福音的好消息(約三1-21)。反之,耶穌對他說:「尼哥底母,你必須重生。」必須重生的教導,並不是福音。對尼哥底母來說,這是壞消息,有如與他身份相似的法利賽人一樣,他靠生來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蒙 神接納的。耶穌知道尼哥底母並未作好準備,去接受福音。尼哥底母首先要面對的,是他不能藉著與生俱來的猶太人身份,也不能靠自己的好行為,得以進入 神的國度。
我在一次回去探望巴拿旺努族人時,獲邀請主持一個研討會,向一些宣教士講述如何以依循歷史年月先後次序的方法傳揚福音,以及植堂問題。在某次聚會中,我強調人的思想如果充滿自義,他不會需要福音,也不渴慕福音。一位參加研討會的年青巴拿旺努族人,不能立即領略這要點。
這位年青人剛與我們吃完早餐,我們剛吃過炒蛋。我轉頭問他是否肚餓,還想吃什麼東西。他肯定地說不想吃什麼了。不過,我繼續堅持。我告訴他,內子法蘭非常樂意為他準備食物。
法蘭明白我的用意,便也加入遊說,說炒蛋對她而言,是輕而易舉的事。他再次道謝,也再次拒絕我們的好意。我佯作誠懇而關心地,再設法請他讓法蘭為他炒蛋。
這次,他認為我有點不正常了。他斷然地說:「但我不餓啊。」
我回答說:「這就是了,你剛吃飽了早餐,你不餓,不想再吃了。」
「啊!我現在明白了!」他大聲說。
在屬肉身的事上既是這樣,在屬靈的事上也沒有不同。當人心充滿自義時,將福音強加給他們,是毫無用處的。福音是要給飢渴慕義,疲乏睏倦的人。福音是要給那些認識自己的罪,而在 神面前粉碎自己的人。
不過人怎樣能明白這點呢?人的心能怎樣為福音作好準備呢?聖靈利用 神的話語,預備人的心思意念,去接受福音。但在神的話語中,有哪一部分或信息,可完成這準備工作呢?
認識 神
當宣教工作在巴布亞新磯內亞的高山族中展開多年後,一些族人宣佈不再十分之一奉獻了。為什麼呢?原來他們認為,他們已為耶穌因他們的罪受死,對 神作出了足夠的償還。這個部族的司法制度,是建基於在金錢上「償還」的安排,所以這不難明白,他們為什麼因 神賜下耶穌,為他們的罪受死,而要向 神作出償還。但為什麼他們以為,能因 神賜獨生子這分禮物,而向神作出補償呢?他們在那一點上不明白呢?這些部族人,顯然未能明白 神先在舊約聖經,後在福音書中所顯示的本性和屬性。他們以為 神像諸神靈和人類一樣。因為他們要求「償還」,所以他們以為 神也有同樣要求。只告訴他們救恩是一分禮物,是不夠的。他們需要透過聖經,去看 神真正的本性和屬性。他們若能看見 神真正的本性,便也能看見自己是無助而又無望的罪人。在看到 神的威嚴和自己的墮落下,他們會明白竭力去「向 神償還」,是徒然的。
此外,透過舊約聖經的教導,先講述神就著分別善惡樹向亞當提出警告:「..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他們應可明白死亡和永遠與 神分離,是 神對罪人的公平審判。在整本舊約歷史記載中,都強調罪人在神的審判下,只有死才能償還罪債,而在新約記載中,結果是以基督的死,作為唯一能清償罪債的方法。部族人如能明白舊約強調死亡,他們便亦能明白,只有基督受死,才能清償罪債,滿足聖潔公義的 神的要求。
巴布亞新磯內亞的阿斯安納族,是崇拜太陽的部族。在新族宣教使團進入這地區前,已有自稱宣揚基督教的宣教士進入這區。但儘管阿斯安納族人已受感「背棄原來信仰」,他們對聖經所記載的 神,並無清楚認識。他們以為他一定是類似他們的太陽神。
他們向太陽神獻祭時,會殺掉一隻豬,把豬肝和豬血攪勻,放在一節竹筒內燒煮;然後,當太陽下山時,他們聚集一起敬拜,去取悅太陽神。祭司先吃煮熟的血和肝,然後讓所有在場的人分吃。祭司也把混和的豬肝和豬血,潑向太陽,使太陽神看不見他們的罪,而不向他們追討,他們相信這樣能安撫那惡毒的太陽神,使太陽神對他們的靈魂,視而不見。
當第一批宣教士教導亞斯安納族人守主聖餐時,他們給聖餐所取的名稱,正是他們為太陽神舉行宴會所用的名稱。他們相信大家一同守主聖餐,可取悅 神,使他看不見他們的罪。若有人教導這些人認識 神是誰,他是一位怎樣的 神,他們便不會這樣誤解聖餐的意義。他們會明白 神不是惡毒的,他不會像異教徒的神一般要受安撫,反之,他是那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 神,他永不會對人的罪,視而不見。這些人對福音並未作好準備,因為他們並不明白 神的聖潔和公義。由於他們從未得著關於 神的知識,他們不知道自己無法做任何事去取悅 神。
約伯、大衛和所羅門王,都曾說明這真理:真正地認識 神,才能有真智慧。「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詩一一一10)。只有那些心竅已開,而認識並接受有關 神的本性、屬性和至高地位的,才是準備好接受福音的人。
假如 神不是基本上在舊約聖經中,以及最後在新約聖經中,藉耶穌基督清楚地顯明他是真 神,那麼,人便不需要福音。只有那些透過 神的啟示,知道 神是公義聖潔,恨惡罪惡,對罪必施以懲罰的,他們才明白自己需要福音。
神既是人的主宰與創造者,他也是人的主人、法律制定者和審判官。若不是這樣,那麼,人便是自由自主的,他也不用為自己向 神交賬。人最大的慾望是自由自主地單為自己而活,人為滿足自己的自私、墮落、貪得無厭的慾望,而產生憎恨 神,逃避 神,和設法消滅認識這位公義之主的念頭。
不過,即使人明白 神是他們的主人,法律制定者和審判官,但卻不明白 神也是聖潔公義的;那麼,人還是不需要福音。 神不會容忍、忽視或寬恕罪惡,而不給予十足的懲罰。 神是全然公義的。他的聖潔屬性是一切善行的標準;因此,任何未能達到 神的標準的,都是絲毫不為他所接納的。在過去歷史中,從 神不斷恨惡和批判那稍偏離他聖潔標準的人和事,便可清楚見到 神的聖潔和公義。 神必不忽視罪惡。一切罪惡必須付代價。「..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因為 神是公義的,他永不會降低他的聖潔標準,或接受那未能十足公平償付罪價的東西。
人如對 神的聖潔公義,一無所知,他們便永不明白自己極需要 神在基督裡的恩典。他們可能只是用囗舌去傳揚福音,他們傳講基督,參加教會聚會,唱詩、讀經、祈禱,以至找機會事奉基督,但他們是仍未得救。人生來是自義的,除非他認識 神無限的聖潔和公義,否則他永不會放棄自己的驕傲和自信。未得救的宗教人士,並不明白這點,他經常設法以自己的善行和宗教活動,去令 神處於一個不得不接納他和祝福他的地步。
人生來便恨惡和逃避認識 神,但這卻是人最大的需要;因人若不認識 神,他便永不會真正悔改、相信和得蒙拯救。顯明 神的本性和屬性,是讓人見到自己的不義和無力逃避 神公義審判的先決條件。約伯是在對 神的本性有更清楚的新認識之後,他才能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6)。
當以賽亞蒙召作 神的先知時,他需要對自己和他的百姓作一個真實的評估,只有這樣,他才能以真正謙卑的態度,去斥責國人的罪惡。 神怎樣去讓以賽亞見到自己的真我和自己國家的邪惡呢? 神使以賽亞在異象中,見到他的極大榮耀、無上權柄和聖潔。以賽亞即時的反應是呼喊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
所有人,無論他們是什麼宗教或文化背景,都必須被引往啟示 神的路。只有在認識到 神是怎樣的一位神,人才能真正認識自己、真正悔改和產生得救的信心。
耶穌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約六44、45)。每個為得救恩而到基督面前來的人,都曾藉聖經中的歷史記載,得見其中所顯示的 神的本性,並因此受教導而知道神是一位聖潔公義,不會忽視罪惡的神。
律法
神的另一種方法,是利用律法去預備罪人的心接受福音,使罪人明白若沒有基督,他便會滅亡。
自從人類墮落之後,藉著 神的聖潔本性和旨意的彰顯,在隨後的歷史中,人得以看見自己的罪。那為什麼還要有律法呢?「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羅五20)。引進律法,是要將罪分類和為罪下一清楚的定義。 神賜下律法,以充分顯露人的罪,因而預備人心去接受福音。「..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神將律法賜給以色列人,不是為要拯救他們,而是要讓他們知道,人是無法靠好行為而得到救恩的。「..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律法是惹動忿怒的.. 」(羅四15)。律法顯示 神對罪的忿怒,而人只能靠 神去完全承擔他在律法中全然公義的要求。
耶穌叫自義的法利賽人去揣摩,罪人是靠 神的憐恤,不是靠向 神獻祭而得蒙拯救(太九13)。法利賽人怎樣去揣摩呢?誰是 神所委任的教師呢?他們怎樣才能曉得自己的真實情況:就是在 神面前,他們是無助的罪人,正需要一位救主呢?這便只有透過對律法的正確認識了!
猶太人擁有 神所定的律法,但文士和法利賽人對律法另有一套俗世的解釋,因而使律法不能證明他們內心的態度是不正的。他們不明白 神定律法時所要表達的意思。他們若明白當中的意思,便會知道無人能絕對遵行律法,而他們也便會看見自己的不義,因而為基督和福音作好準備。
耶穌教導他們律法的正確詮釋(太五17-28)。不過,即使耶穌已教導他們明白 神律法的真正意義,猶太人領袖也不容律法來審判他們,定他們的罪。他們若肯如此,便會已經心碎,而真正悔改。
施洗約翰也曾為律法作出正確的詮釋,以此為福音作好準備。但各宗教領袖都反對施洗約翰和耶穌的講述,因為他們對律法的正確詮釋,顯露出文士和法利賽人內心的真正情況。他們拒絕了律法所作預備性的工作,也因此,他們便拒絕了基督和關乎 神恩典的福音(太五17-28)。
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是另一個例子表明需要正確利用律法,去預備人心接受福音。當耶穌藉著談及她自覺對水的需要後,便已引起她的注意。他跟著是要她面對自己真正的需要「..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約四16)。耶穌知道這婦人只有在面對真理,承認自己犯了律法所禁止的姦淫後,才能預備心靈,單信靠 神的恩典。
耶穌對那富有的少年官所採用的方法,亦指出除非人能面對自己犯罪的真相,知道在聖潔的神面前必被定罪的真理,他才會明白自己需要福音。
這富有的少年官,深信自己有好行為,又能遵守律法,他來到耶穌面前,問他當怎樣行,才能承受永生。透過這年青人對他的稱呼,耶穌立刻知道他是一個仍未準備好去接受福音的人。這年青的官稱呼他良善的夫子,就是把他看作一個人。他從沒有因著律法而領悟到「..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十17-22)。他不知道人的一切善行和正義,在全然美善而公義的 神面前評審時,都只不過是件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
耶穌明白這少年的官不知所措的情況,也知他未準備好接受福音,所以他沒有給他福音中的恩典和赦免。耶穌來不是呼召自義、富有的少年官悔改;他來是要召罪人悔改。必須先有人教導這位少年官,認識自己的罪和在 神眼中的不義,他才能明白福音中所說 神的恩典,是使他能進入永生的唯一道路。耶穌用什麼來揭露人心中真正的景況呢?耶穌利用在文化上感受的需要,去領他進入真正的悔改嗎?耶穌有沒有對這少年官說:「笑笑吧, 神愛你」?耶穌有沒有不管他認不認罪,就立刻教他一些簡易步驟,以得到永生呢?沒有!耶穌用律法去揭露他的貪婪,指出他已成為貪婪的俘虜。
由於這人問耶穌他必須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耶穌便告訴他,神要他做的事。這人因自以為義,便認為得救是要靠行為,而不是象罪人需要 神的憐憫。因此,耶穌向他引述一些律法。從這少年官的反應,可見他不明白神的完全。他立刻自稱從小就完全遵守律法。耶穌知道這少年官的真正屬靈景況,也知他內心喜愛金錢這秘密,於是耶穌說:「..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耶穌透過這命令,使這少年官實際地面對第二大的誡命「..要愛人如己..」(可十二31)。然後耶穌又對這少年官說:「..背起十架來跟從我。」這命令是出自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可十二30)。
這少年官有什麼反應呢?他回轉悔改了嗎?他是否象聖殿中的稅吏,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而需要 神的憐憫嗎?不。他拒絕了在律法中顯明的指責。他轉過身去,緊抓著他看為至寶的財富。他憂憂愁愁地離開了,但卻顯然未曾為他的貪婪而悔改。那些拒絕律法中信息的人,都不能接受福音。
大多數猶太人,都抗拒以律法預備人心的教導,這律法由摩西頒布,後經施洗約翰,耶穌和眾使徒宣講。即使他們已接受 神寫出來的律法,他們仍是自以為義,只在外表上遵守律法。由於他們自以為義,所以沒有準備單靠信心,信靠 神的恩典,而來到 神面前。反之,許多外邦人並未直接得到 神寫出來的信息,但他們接受律法中的指責,見到自己靈性敗壞的實際情況。因此,他們已準備憑信心回轉歸向基督,以福音作為他們唯一的盼望(羅三19)。
薛培理(R. Murray M'Cheyne)寫了一首聖詩,名為耶和華是我們的公義,見證 神藉著律法,來教導他和預備他心靈的方法,使他見到自己需要救主。
我對 神和他的恩典曾一無所知;
我對自己的險境和重擔也是同樣無知;
朋友雖熱切告訴我基督在十架成就的事,
「耶和華我們的公義」對我仍是毫無意義。
當 神白白的恩典從上光照使我甦醒;
律法使我恐懼戰驚,以致快要沒命;
我在自己裡面找不到安全藏身之處,
「耶和華我們的公義」必是我的救主。
這甜美聖名讓我恐懼全消;
我因罪而來的恐慌消失,我勇敢地回歸,
飲於那帶來生命自由的活水泉;
「耶和華我們的公義」是我的一切。
我初期在菲律賓所牧養的土著信徒,他們許多人的問題,是從沒有根據律法所啟示 神的完全和聖潔,去判斷自己。因為他們從沒接觸律法的正確教導,他們所信靠的是行為加上恩典。他們以好行為作為祭物獻給 神,而不是接受 神在基督福音裡的憐憫。
使徒保羅在回顧他生命中作為法利賽人領袖的時光,說:「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羅七9)。保羅是一個自義、自立的人。他看不到自己靈性軟弱,需要一位救主。但當 神的靈使保羅面對律法聖潔公義的要求時,他便明白自己是一個不屬靈的人,是罪惡的奴隸(腓三4-9;羅七14)。保羅寫道:「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羅七13)。由於保羅已藉律法作好準備,他便準備好去單信靠基督。
當人不知道 神的完全公義時,便會設法藉自己不完全的公義,去拯救自己。保羅談及他的同胞說:「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羅十3)。一個人如不知道 神的義,那麼,他便會四處去設法建立自己的義。不過,當他看見律法所顯示 神的聖潔和公義時,他便會完全放棄以信靠自己為本的好行為,作為讓神接納的基礎。當人藉著 神的話語,讓聖靈光照的時候,他會說:「 神若真是這樣,他若要求我完全,那麼,我便只好放棄。我不再設法以我所作的,去達到他的要求。我是無法以服從他神聖的命令,去討他喜悅的。」這一刻,也只在這一刻,人的心才準備好去接受那好消息:「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
我們的責任
今日,在大多數福音派的圈子裡,一般的做法是提出一些經節,指出人的需要,然後很快便轉入福音。在很快地帶出人的需要後,大量的時間便花在設法說服聽者去歸向基督。我們所犯的大錯,是很快地轉到補救方面,而沒有花上足夠的時間,去預備人心接受福音。
由於西方社會有一個基督教的外觀,大多數基督教工作者便以為西方人對福音已有基礎。我們以為他們對 神和他的本性和屬性,已有基本認識。不過,在所謂基督教國家中,絕大多數的人,對有關 神的聖經知識,認識極少。在我們的國家,在較少數參與教會的人中,大多數人對 神都有一個人本主義和不合乎聖經的觀念。一般的講員,都不理會這方面的嚴重性,只花很少時間在這個非常重要的基本問題上。難怪在現今世代,甚少人尊重 神和屬靈的事。所有真正靈裡的復興和屬靈運動,都是因人認識到 神真正是誰而產生的。只有這樣,才帶來人心痛悔、真正的悔改、信心、敬拜和過聖潔的生活。假如福音工作者和傳道人,花較多時間去教導有關 神的真正本性和屬性的事,而較少時間去使罪人確信歸向 神的好處,我們便可以更常聽見悔改的罪人迫切地問:「..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30)。
即使我們同意須先在罪人心中做好準備工作,他才會只信靠基督,仍有人會認為這完全是 神的工作,我們是無分參與的。從聖經中可清楚見到, 神透過他的話語去預備人心。「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麼?」(耶二十三29)。聖靈藉著 神的話語,使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 神已把傳揚他信息的責任,交託給我們(林後五18-20)。
我們在向聽者傳揚福音前,有責任先透過 神的話語,使他們作好準備。我記得在澳洲的日子,曾與一對夫婦開始每星期一次,在家裡查經。第一晚在我開始前,那丈夫截止我說:「請等一等。在你講話前,我想先說幾句話。」
「好的,」我回答。
他說:「我認為人如遵守律法,完全按照律法所說的去行,他便可以好好地被 神接納。」
當我同意他所說的話時,他不禁喜形於色。他轉頭向妻子誇囗說:「對嗎,我已經這樣對你說了。那個城市宣教使團的女子真不知所云。她告訴我說,我不能因靠自己的行為而得救。」
我對他說:「我同意你所說的話,所以我想把這話寫下來。於是我寫下「永明說我們如遵守律法,完全按律法所說的去行, 神便會接納我們,我們便沒問題了。」當然,在那一刻,永明並不知道他沒有能力去遵守律法,因為他生來便是一個有罪的人。當我寫下這些字句,便把那張紙夾在我聖經的前頁。我的計劃是將來在適當時候,把這張紙拿出來。
這個每週按經卷先後次序查考聖經的聚會,持續了幾個月,我們是由創世記開始,最後便來到有關律法頒布的故事。從永明的問題和答案中,可見主在他的生命中動工。當我們繼續查考律法,帶出每條誡命的屬靈意義和應用時,永明留心地傾聽。最後,一天晚上,他打斷我的話說:「我全無希望。我每日都全違反了 神的律法。」
讚美 神!永明屬靈的眼睛張開了,他看到自己的罪,知道自己不能靠遵守律法,去討 神的喜悅。他是靠查考舊約故事和顯露神聖潔公義本性的律法,而得到這知識。後來,在我們的查經中,永明見到只有基督能完全遵守律法,而他藉著為人受死,為滿有罪惡而無力自救的罪人,開出一條得救之路。
我若在查經班開始時,便帶出福音,而不先讓永明見到 神的神聖律法的要求,那結果會是怎樣呢?永明不會清楚明白福音的絕對需要。他不會為福音作好準備。他不會感到需要 神的恩典和憐憫。他是自義的,因此會自己倚靠自己。可能他會在基督裡認信,但在他心中,仍會倚靠自己的努力和義行。
我們不單受托去傳福音,我們也受托去為福音而預備人心。我們需要認真地去作這件事。保羅寫信給提摩太說:「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這是照著可稱頌之 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提前一8、9、11)。保羅知道福音若沒有律法的正確運用,便會沒有意義。律法的正確運用,是預備罪人接受福音的方法。律法就恰似 神所委派的教導者,要帶領自義的人歸向基督。
我們必須藉著對律法的正確運用,讓人明白他們需要有與 神的義相等的義,才能使聖潔的 神滿意。那跟著而來的問題是:「我在哪裡可找到這令 神滿意的義呢?我怎樣能令 神滿意呢?我已違背他的律法。我是要受永遠的懲罰。我的罪債怎能清償呢?在我完全的審判主面前,我怎能無罪而得稱為義呢?」
有人認為這準備工作,全是 神的責任;另有人認為福音應立即傳給所有人,不管他們是否作好準備,因為福音是「 神的拯救大能」。他們相信福音可預備罪人的心,亦可拯救他的靈魂。福音實在是 神的拯救大能,但對誰施行呢?羅馬書一章十六節說 神的拯救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誰會單信靠福音而得拯救呢?只有那些已虔備心靈如好土的人,他們已認罪,讓神為他們作好準備,接受聖靈的教導,同意 神所說有關他們所犯的罪,基督的義和 神未來的審判等等(約十六8-11)。
一個主日的早上,一名巴拿旺努族的婦人,第一次來到我們家。許多年前,她曾聽過 神的話語,但有一段長時間,沒有宣教士到她所住的地區。我們剛在離她家步行約二至三小時路程的地方,蓋了一座房子,開始傳揚 神的話語。她來看我們,興奮地說:「我離開 神已有十年,但現在我想回到 神裡面。」她用「 離開 神」這字眼,是表示她已沒有參加基督徒的聚會,也沒做任何與基督徒有關的事。她用「回到 神裡面」這字眼,是指她再準備參加聚會、唱詩、祈禱和聆聽 神話語的教導。
我曾數次與這婦人傾談,有關基督和他為罪人受死的事,我問她自己是否相信基督和他的死。她說:「是的,我是信靠基督的。」然而,她所強調的,是她曾在「 神裡面」,她曾受洗,她懂得唱多首聖詩,懂得禱告等事實。
她失去了新約聖經,但她想再有一本,因為她正回到「 神裡面」。除非特別向她提問,否則她永不會談到基督為罪人受死的事。我對她說:「你所說的一切事,本身都是好的,但這些事不能拯救你。只有基督能拯救你。」以後每當我與她交談,我都一次又一次地強調基督為罪人受死。
她回答說:「啊,是的,以前的宣教士曾告訴我基督死了。不錯,我是相信的。」
我想:「她可能真的已蒙拯救。」
她在一兩個星期後回來,她說道:「我真高興能唱聖詩、禱告和參加聚會。我真高興能回到 神裡面。」
我再一次提醒她,基督的死是唯一歸向 神的途徑。
她回答說:「是的,我記得的。」但跟著她又問區內初信主的人,他們是否已受洗。當他們說仍未受洗的時候,她便告訴他們,他們甚至仍未開始踏上歸向 神的路。
每次當她到訪,又誇耀自己的好行為時,我都提醒她基督的死,是唯一使人歸向神的路。從她的態度,可見基督的死,對她無甚意義。她看似認為:我只要能記著基督為罪受死和復活,那便可以了。
有好幾次,我的妻子都聽到我提醒這婦人有關基督為罪人受死的事。最後,法蘭對我說:「我真不明白你。你現在所做的事,正是你告訴其他人不要去做的事。」
我問:「那是什麼呢?」
她答道:「你不停地向那婦人講福音,但她並未作好準備接受福音。她不明白自己需要福音。她並不飢渴慕義,她的心並未為福音作好準備。」
我妻子是對的,我決定當這巴拿旺努族婦人再來時,我不再向她提及有關福音的事。我需要教導她有關律法的事,使她能明白自己極需要基督,而只有基督,才能成為她的義。
不久之後,她回來了。我在大約下午一點鐘,坐下和她傾談。我由創世記開始,提醒她舊約中的一些重要事跡,這些事跡都可作為有關 神、人和罪惡教義的基礎。由於她一直參加聚會,大多數的故事,我只需向她略為提點便可。
我再次強調這些事實: 神的聖潔,他對罪惡的恨惡,人的罪,尤其是 神的律法,是要求以死作為罪的贖價,而 神是不會接納任何折衷辦法的。我把這真理應用到她個人方面,我告訴她洗禮、唱聖詩、參加教會聚會、讀經,或其他任何她能做的事,都不能償還她的罪債。
大約下午五點鐘,她感到灰心絕望,開始哭泣起來。雖然巴拿旺努族人不喜在人前哭泣,但她看到自己在 神面前的光景,是如此絕望,便哭起來了。
在她哭泣的時候,我安靜地禱告說:「主啊,賜我智慧。我該向她說什麼?我不想她只在頭腦上同意我與她在你話語上的分享,而不是單信靠你的愛子和福音。主啊,拯救這婦人!領她到一個地步,使她明白只能在基督裡得到拯救,使她單靠主,而永不再信靠自己或任何她能做的事。」
最後,我對她說:「 神要求以死作為罪的贖價,但你不是可以在一處地方找到這贖價,而不需自己走向滅亡嗎?不是有人能為你付上贖價的嗎?我不能為你付贖價,因為我也是因自己的罪,而應與 神分隔的。」
她安靜地坐著好一會。最後,她帶淚抬頭對我說:「耶穌。」我快樂地回應說:「是耶穌,他就是唯一的一位。」
自那時起,那婦人的態度完全改變過來。她不再自誇,除了主耶穌基督外,她不再靠任何其他事物。「在信徒的耳中,耶穌是多甜美的聖名!」他就是答案。信徒們,這能使你的靈激動,你若能正確地教導有關神的本性和屬性,以及神的律法,你就能給聖靈機會,去預備人心接受福音,這樣,他們才會相信只有主耶穌是那替他們受死,使他們能完全滿足 神心意的那一位。
神的建造原則
在我們與巴拿旺努族人共處的最初幾年,許多人得以明白倚靠 神的恩典,而因信稱義。許多以前只是承認救恩的,現在都真正得蒙拯救,而其他人對於自己的得救,都得到確據,也清楚明白。不單是我去教因信稱義的道理,其他在巴拿旺努族人當中工作的宣教士,亦見到巴拿旺努族教會的真正情況,並且正在設法鞏固族人信仰的根基。看到族人單單信靠基督,是一件多麼動人的事!
這些在基督裡的嬰兒,當怎樣以最好的方法加以栽培和餵養呢?我要教導的人有這麼多,我感到自己像一個醫生,在分派維他命丸給營養不足,正在挨餓的人。我們現有的巡迴教導計劃,根本不能滿足這些初信者的需要和建立他們的信心。我決定由按主題教導的方式,轉為逐節經文講解的方式。我將我家搬到有六間小教會的中心,開始以講解為主教導這些巴拿旺努教會。
由於這六間教會的會眾,是混合著已得救的人,只表明信仰的人和少數什至未敢稱為 神兒女的人;我透過約翰福音開始,作講解式的教導。開始時我滿腔熱誠,但不久便見到我的聽眾,對以講解方式查考約翰福音,並未作好準備。他們對於直接引用或間接引喻舊約聖經中人物或故事的經節,並不瞭解,因為從沒有人把舊約聖經中的基本歷史事跡,按先後次序,作為一個完整故事,去向他們講解。
從下列的例子,可見我所遇到的一些問題:
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太初有道...」
即使有人從以前的宣教士囗中,聽過有關「太初」的事,但在他們思想中,這仍是模糊不明確的。因此我要翻到創世記一章,教導他們有關宇宙之初的事。
約翰福音一章一節:「..道與神同在..」在解釋了「道」是主耶穌的另一稱號後,巴拿旺努族人顯然並不明白在太初之先,耶穌已與 父神同在。
約翰福音一章三節:「萬物是藉著他造的..」族人不明白創世記第一章所記載的 神,是包括 神子在內。
約翰福音一章十一節:「他到自己的地方來..」
對於不認識亞伯拉罕的呼召、彌賽亞的應許和以色列歷史的巴拿旺努族人來說,這經文甚無意義。
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
這暗喻在舊約時代, 神藉著會幕住在以色列民中,散發出榮耀的光彩。這是巴拿旺努族人從未聽聞的故事。
約翰福音一章十七節:「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對於聖經故事年代的次序,族人並無足夠知識,他們不知道新約和舊約聖經中的人物,應怎樣與所發生事情的先後次序配合。他們會問,摩西和施洗約翰,是否同時代的人,他們又想知道耶穌與在舊約所提及的人物,是否在同一時間活在世上。
從這幾個例子,可見約翰福音有許多地方都引用到舊約聖經。由於巴拿旺努族人對於舊約的認識膚淺,我需要間歇地暫停講解約翰福音,轉而教授舊約故事,或約翰所引用或暗喻的真理。這瑣碎的教導方式,使作為教師的我感到灰心,也使我的聽眾感到混淆。我不得不下結論,一定有一個更清晰而不那麼複雜的方法,來教導聖經。我將新約聖經由主題式的教導,轉為直接的逐節經文講解,已是向前邁進一大步。然而,現在可見的是,選一卷書而加以講解,並不是清晰地教導聖經的最佳方法。那最佳的方法是什麼呢?
整本書
聖經的著述,有一個明確的開始和明確的終結。在開始和終結之間所記載的事跡,如按其歷史先後次序去教導和理解,可組成一個完整、緊密而易於明白的故事。若有人要教導任何其他書籍的內容,他自然會由起首開始,隨著作者就主題的發展而向前邁進,以至讓作者帶到一個符合邏輯的結局。難怪我們對巴拿旺努族人單教導新約時,會遇到困難了!
以前,我把聖經看為一本記載福音信息的書。現在我開始全面地視聖經為 神給全人類完整和貫徹始終的信息。我明白舊約不是一集用來作為新約真理的表徵和例證的有趣故事。舊約根本是新約所記載基督故事的合理引言、基礎和權威。至今而言,舊約仍是闡釋新約歷史記載的最重要資源。正如 神給我們兩片嘴唇,全都需要用來發出清晰的囗頭訊息;因此,若要傳遞 神給世人的完整信息,舊約和新約都是缺一不可。
整個故事
整本聖經都是 神有關他的兒子、我們救主的信息。 神寫聖經的主要目的,是要顯明基督。舊約是為基督作好準備。新約是要表明基督。聖經由創世記至啟示錄,都是要把基督彰顯出來。耶穌對當時的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聖經」(約五39)。整本聖經的意義全在於主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就是一切屬天啟示的起始、本體和目標。
基督的故事,是由創世記第一節開始的,因為他在創世之先已存在。但直至人類墮落, 神才應許 神子要藉童貞女降生,他要勝過撒但,釋放那被囚的。基督的故事於是透過整本舊約的表徵和先知的預言,繼續下去。新約透過基督的降生、生活、受死、升天和現今的榮耀,記載了先知預言的實現。四福音所說的基督故事,就是舊約的續集。
馬太福音以基督降生的故事作開場,但這並不是故事的開始,而是以前所寫一切的實現和結局。馬太把基督的故事,與 神曾賜他應許的亞伯拉罕連結,「..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這個應許,以及所有給予亞伯拉罕的其他應許,都要藉著他的子孫,「..就是基督」(加三16),而得以實現。
馬可福音幾乎是直接由基督的生活開展,但無論怎樣,馬可已是小心地提醒讀者,這故事不是一個開始,而是一個「..先知書上..」(可一12)所記事情的實現。
路加將基督的家譜追溯至亞當。路加藉此向我們顯示,我們不能只從閱讀馬利亞、約瑟或在伯利恆出生的嬰孩耶穌的故事,去瞭解他所寫的。要清楚瞭解路加福音,我們亦必須留意在聖經歷史舞台上,亞當作為人類始祖所扮演的角色。
約翰福音講述有關「道」不斷發展下去的故事。「道」的故事由永恆開始,接著是萬物的創造,然後是道成肉身(約一1-3)。「道」的未來故事,記載在啟示錄,當中他被描述為「..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啟十九13)。
耶穌見到,需要讓那兩個憂愁而夢想破滅的人,直接明白他的死,他就轉到舊約所載,「從摩西」(創世記至申命記),「和眾先知起」(聖經其餘記載),「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7)。
只有在舊約中才能找到的 神所寫的開始;脫離基督的故事便很難清楚講解,讓人明白。因此,我們的責任就是先講解舊約所記載的開始,然後再講在新約中的結局。在舊約中,神已顯示救贖的表徵,讓人作好預備去瞭解新約中基督的故事。這些舊約中有關救贖的表徵,是為了指明並闡釋主耶穌基督的降生、生活、死亡、埋葬和復活。
一些不強調以舊約救贖表徵,作為瞭解基督故事基礎的宣教士,似乎更倚賴在各少數民族群體中所發現的救贖表徵。一位年青的宣教士,在休假返回家鄉時,途經澳洲。當我與他傾談時,可見他因自己的宣教工作無甚進展,而感到沮喪。我問他有沒有把福音介紹給當地的人,他說沒有。我第二個問題是,他留在那部族有這樣長的一段時間,為什麼還不開始宣揚福音。他的理由是儘管他已竭力尋索,但仍找不到合乎他們文化的救贖表徵,或他認為是 神所賜的,讓族人清楚明白和接受福音的鑰匙。他因為找不到鑰匙或救贖表徵,而沒有信心向那些失喪的部族人傳福音。由於他正返回美國,我問他美國的文化中,什麼是救贖的表徵或 神所賜的鑰匙,以開啟救恩之門,去明白救恩?因為他回答不上,我便答道:「按你的意見,在你找到鑰匙前,向你的美國同胞傳揚福音,也沒什麼用處。」
神若在一些文化中已賜下有效的施恩方法,那麼我們可預料主在所有文化中,也賜下這些方法。 神若已在原始部族文化中,隱藏了他所賜的救贖表徵,以作為啟導他們明白接受聖經、父神、基督和救恩鑰匙,那麼,我們便必須永不休止地尋索。但我們怎知道什麼時候才找到正確的鑰匙?誰可作判斷?判斷時我以什麼作準則或標準呢?我們若因見到部族的人明白和接受福音,便作出結論說我們已找到那鑰匙,那我們怎知道 神不是已為我們預備另一把更合適的鑰匙,等待我們用來為 神和為福音而推行一個更大的運動,而開啟那文化之門呢?
類似聖經故事和舊約禮儀的文化故事和禮儀,並不是 神所賜用來開啟人心,使人明白福音的鑰匙。這些故事和儀式,是全人類在因巴別塔事件而分散前,已知道的遺留事實。這些東西在許多原始社會中,囗授相傳下來,已有很大的變化,且嚴重歪曲。 神曾顯明的真理,因撒但的謊言,而被人故意置之不理(羅一18-32)。這其中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廣泛地使用血,去作為平息神怒,向 神獻祭的方法。這知識是源自人類墮落後, 神規定獻上的血祭。神曾以血祭,作為與他接觸的唯一方法,但現今許多部族文化,已把血祭作為向撒但和邪靈所獻的祭。
宣教士應盡量去認識有關他們要接觸,以傳揚基督之人的文化、民間傳說和信仰。他們在教導 神的話語時,也應使用例子和文化上救贖比喻。不過,這些都不能取代藉著宣講聖經,而預備罪人的心。這些文化背景的比喻和例子,不管有多清晰、有多大的說服力,或令人驚異的多類似聖經所記載的事,都不能凌駕在聖經的救贖表徵和比喻之上。文化背景的救贖比喻,不能取代 神在舊約中賜下,清楚刻劃出預表基督和他救贖工作的救贖比喻。宣教士可能全不察覺在文化比喻中的一些隱藏意義或罪惡涵意。宣教士若倚靠文化比喻,而不倚靠聖經比喻,他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領人進入嚴重的誤解、謬誤、甚至與異教結合。
耶穌告訴法利賽人 神話語的真理,使撒但的俘虜從罪惡的捆綁中得釋放,他在禱告中對 父神說:「..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八32,十七17)。保羅指示提摩太說:「務要傳道..」(提後四2)。人若相信 神活潑常存的道,那不能壞的種子,就在靈裡得重生(彼前一23)。聖經並無跡象顯示,神的話語只有在按文化救贖比喻的闡釋下,才能使部族人從撒但權下得釋放。 神已為我們提供屬靈的武器,使我們可用來抵禦撒但,攻破撒但堅固的營壘、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欄阻人認識 神的意圖(林後十3-5)。
神賜給以色列人的聖經救贖比喻,亦是同樣賜給全世界的人。「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神沒有直接向外邦說話,但 神已選擇透過他向以色列人和初期教會所說的話,把心意告訴外邦人。所有人都必須就近 神從聖經中發出的亮光。藉著 神無限的智慧和至高的命定,所有救贖故事和耶穌基督教會的創立,都是界定在以色列國的文化、地理和歷史架構內。因此,人如不先從舊約去獲得有關以色列的起源、發展和歷史的基本知識,便不能明白新約的故事。
主為自己創造以色列國,使他能以此作為他的見證和向全人類賜福的渠道(賽四十三1、10-12、21)。 神對以色列祖先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顯示 神透過他和他的子孫,將賜福給「..地上的萬族..」(創十二1-3)。這應許藉基督(那應許的後裔),得以成就,但亦藉著聖經,交託以色列人作為 神對世人的唯一啟示。所有其他國族,除非願意接受 神透過所揀選的渠道,就是以色列,所賜的真理和智慧;便會留在無知、無神和無盼望的景況中。 神向以色列人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摩三2)。反之,在五旬節前,所有外邦國族,都被稱為「..我素不認識的民..」(詩十八43)。
聖經是 神對世人唯一的啟示。這是基督教真理的基礎。佛教、印度教、回教和許多其他虛假的宗教,之所以能取得皈依的信徒,是因為有自由前衛作家自稱基督徒的,卻教導人說真理不局限於希伯來基督教的聖經,真理亦可在世上其他宗教著作中發現。多神論的部族人,他們所稱的真理,是根據民間傳說和來自諸神靈的啟示。基督徒宣教士的責任,是透過聖經的教導,清楚地確定 神向世人所啟示的真理,除以色列外,並沒有透過其他國家啟示出來,而這啟示,只有在聖經中可以找到。因此,世上各部族和國族,如要明白 神的真理和祝福,便亦必須轉向聖經,以此作為唯一真確而完全的屬天啟示。 神的啟示由舊約開始,而以新約中藉以色列的彌賽亞,即拿撒勒人耶穌的啟示而完成。「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喻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一1、2)。
因此聖經是一本整體的書。舊約是引言,是明白新約有關基督和他救贖工作意義的穩健基礎。但 神是只告訴我們要教什麼,怎樣教,卻留待我們自行處理嗎?當我繼續尋索的時候,我清楚發現神所寫的聖經,不單告訴我們要教什麼,也提出原則和指引,讓我們知道怎樣去向世人,教導他的信息。他的教學法是最好的,他的用意是要我們自己去學習,當向別人教導他的話語時,以此作為指南。
聖經的文學形式
神是最偉大的教師,所有萬物之靈都是他的學生。無人能逃離他的教室,就是他所造的宇宙。眾天使,甚至撒但和它的爪牙,都要接受 神屬天的教導(弗三10)。神的聲音以無數方法,傳遍天地萬物。
神在地上造人,讓人為 神而活,作聽從 神的學生。 神智慧的聲音說:「眾人哪,我呼叫你們,我向世人發聲說,愚蒙人哪,你們要會悟靈明。愚昧人哪,你們當心裡明白」(箴八4、5)。
這位無所不知的教師寫了這本書,去教導和引導人類完全明白有關 神自己的真理,以及 神對一切受造之物的完美旨意。因為人是他造的,他完全明白人的思想運作。 神知道怎樣用最好的方法,去抓住人的想像力,領人去清楚明白真理。
一本書的作者,須決定採用那種他認為是最適合他主題和讀者的文學風格。兒童書籍的作者,須考慮到兒童在思想上的局限,而以一個適合主題的方式,去加以表達;為成年人寫作的,則須選擇一個適合他著作的主題,以及適合他預期的成年讀者理解能力的表達方法。
那屬天的教師,完全瞭解他的教材主題和他的學生,他為他的書選擇了最合適的文學風格。這本書已托付給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教會是 神在地上的代表,教會領受了聖經,便要向人傳達當中 神與人和好的信息(林後五18-20)。不過,教會雖領受了那詳盡完備的教學手冊,但一般的表現卻像一個教師,不理會作者所定的教學方法和表達方式,而完全以自己的教學方式,去修改和重新編排所教授的內容。在大多數的情況中,教會各部門的聖經教師,由主日學教師至宣教工場的教師,都沒有思想和遵照神在聖經,就是他的教學手冊中,清楚說明的教學方式。
歷史
神在聖經中記載的,都是在時間和空間曾實際發生的事。 神說話。 神行事。 神與真實的歷史人物,曾彼此互動。聖經的內容與每個時代的人,不論他們什麼文化背景,都是息息相關,因為聖經是一本記載歷史個案的書。我們能夠與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些人物的生活認同。 神與真實的人,就是像我們一樣的人,有互動的關係,他也向我們說話。
神透過他在歷史中的作為,彰顯自己。當 神需要提醒以色列人有關他真正的身份時,他會指示他們回想他與他們列祖的歷史關係。神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神,就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出三15)。
神常常提醒他的選民說:「你如想知道我的名字,我的身份,你便要記念我在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當中,所行的事。你們要記念我在你們的國族當中,如何行事。回想我怎樣拯救你們出埃及。看看我怎樣藉著十災,去對付那罪惡滿盈的埃及國及國民。記念我怎樣在逾越節和紅海中,拯救你們。不要忘記我在曠野中怎樣看顧你們。我的應許有曾落空嗎?想想我怎樣領你們進入這塊我應許賜給你們的地方。記念我因你們拜偶像,而向你們施行審判,使你們被擄到亞述和巴比倫,但又實現我的應許,使你們重回自己的地方。」 神與人共步歷史,在其中將自己顯明。聖經列舉了許多與以色列歷史事跡有關的事例, 神就是透過這些去顯明他的本性和屬性(出三13-15;申七18-19、八、十一1-7;詩一○五、一○六、一一一)。
由於 神在聖經所記載的歷史事跡中,常主動地將自己顯明出來,以色列的領袖和先知,便經常覆述和提醒以色列民有關他們的歷史。
以色列民信靠那位透過他在歷史中的作為,將自己顯明的 神。從他們守逾越節,以記念 神如何拯救他們出埃及,便可見一斑。每一代的信心,都建立在歷史的 神這穩固根基上, 神在埃及那難忘的一夜,顯明他自己就是以色列人的救贖主(出十二24-27)。以色列接續的每一代,都受教知道有關 神救贖他們整個民族的歷史事實。每一個以色列人若要蒙 神拯救,便要自己運用信心,但這信心不是指個人的主觀經歷,而是對歷史的主,他們國族的救贖主的信心。當以色列人存著信心,參加逾越節的禮儀時,他們就是向以色列的 神、救贖的神、歷史的 神、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 神,表明自己的信心。他們看重那將救恩帶給他們整個國族的歷史事件。他們認識 神,信靠 神,因他已在歷史中將自己顯明出來。
神不單在舊約,也在新約他所行的事中,顯示他是一位怎樣的 神。當 神計劃以最終,最完全的姿態向我們顯明他是怎樣的一位 神時,他以他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形象,步進歷史。當腓力向耶穌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他怎樣回答呢?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8、9)。門徒需明白 神是藉耶穌而行事。他就是 神--那位活著、談話、行走和向他們說話的 神。他們若想知道 神是什麼樣子,就必須仰望、聆聽和相信主耶穌。「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神在舊約中是以耶和華的身份行事。神在新約中是以耶穌基督的身份行事。 神在使徒時代中,則是以聖靈的身份行事。
眾使徒所強調的重點
眾使徒認識:舊約是 神記錄他在世人當中的參與,及如何預備他的選民迎接將來的救主。舊約是初期教會的聖經。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使徒講章,首先是強調 神在歷史當中,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大衛身上和在以色列國中,所施行的作為。眾使徒隨後將 神在舊約中的作為,與 神在他獨生子拿撒勒人耶穌的身上如何彰顯自己,連結起來。使徒是根據歷史的記載和舊約先知的預言,去整體闡釋基督的降生、生活、受死、復活、現今的榮耀和他將來莊嚴榮耀的顯現。他們用舊約去證明,拿撒勒人耶穌自稱是基督的話,是真確的。他們認為基督的故事,遠在他們在加利利海邊,或在約翰為他施洗的約但河邊、與他相遇前,已經開始。眾使徒和那些相信使徒所傳信息之人的信心,是建基在舊約所記載,有關基督的見證上。他們將舊約、舊約歷史,與他們跟拿撒勒人耶穌同在時新近經歷的事,作為一個整體的故事去教授。
這教授方式從彼得在五旬節那天的講道開始,就是清楚明顯的。另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司提反的講道,在那篇講道中,他由亞伯拉罕開始,去講述舊約的歷史。司提反那篇講道的高潮,是在他簡述以色列人對 神最後差派的主耶穌,所持的態度。使徒行傳第八章記載了腓利遇見埃提阿伯太監的故事,那時太監正在讀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腓利將這舊約經文的記載,與新近在各各他山所發生的事,連繫起來,帶領這人明白福音。(請參閱徒二22-36,三13-26、四7,十34-43,十三16-41,十七2、3)
教會的責任
舊約經文是要預備人心,使人明白道成肉身的目的和重要性,但這卻被教會大大忽略了。許多人誤解了基督的使命和受死的整個目的,因為他們極少明白聖經所記載,他來到世間的原因。假如那些在家中、教會、查經班和主日學宣揚福音的人,在教授救贖故事如何在新約成就前,先教授救贖故事如何在舊約開始,便會有更多人清楚明白基督的降生,是 神拯救他們的計劃。不過,由於有基督徒在教授時,仍是忽略這個屬天啟示的次序,許多人在思想上對基督和他的使命,便會繼續混淆不清。
那些曾花時間去教授基督的故事,是如何從舊約開始,又小心地循著已發生的歷史事跡,進到這故事如何在新約中完成的,可以證明他們的聽眾,對福音有極清楚的認識。相反的,有許多人卻幾乎是立刻由基督的故事開始,而沒有在舊約的歷史故事中,作出準備。許多年後,有人已發現他們所傳的信息,只是在表面上被接受,但接受的人並非真正明白。
葛達爵士在提到巴拉圭的艾華族人時,這樣寫道:
「四百多年前,耶穌會教士與許多這些印第安人一起聚居。後來,耶穌會教士被政治領袖放逐,便放棄在這些印第安人中的聚居地。在那些日子,巴西的麻美魯哥斯人侵入巴拉圭,把許多印第安人帶走,作為他們的奴隸。」
「這一切的結果,都反映在艾華族人的文化和宗教信仰中。就宗教而言,他們是願意接受 神和耶穌基督,正如他們多年前從天主教徒所領受的一樣。他們直接了當地把神和耶穌基督,加入他們無數的偶像名單中,而名單內的數目,正繼續增加。當我們的宣教士初次向艾華族人傳講福音時,他們並不知道這情況。由於有人願意接受他們的教導,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他們便以為是有進展了。不過,隨著年日過去,從他們生活當中,並沒有見到什麼實際的改變,我們才發現他們其實並未明白福音。」
「在研究他們的文化和宗教後,我們所得的結論是我們必須由創世記開始,奠下根基,再在上面建造起來,使他們能明白 神是誰、什麼是罪,人如何因罪墮落,而人只有藉著對 神子耶穌基督的信心,才能得到拯救。」
基督教的 神是歷史的 神。基督徒的信心是奠基在 神啟示的偉大作為上,由神的創造為始,而以主耶穌基督的降生、生活、受死,復活,升天進入榮耀,在歷史上成就的救贖工作為終結。正如以色列教師的責任,是保存以色列的歷史,在歷史當中, 神長遠活著,以一個真實而有意義的方式行事,作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信心的基礎因此我們的責任不單是教授神在新約歷史中,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工作,也要教授在舊約歷史中,神顯示自己是創造、審判和施行拯救的神。正如每個以色列人須回顧神在歷史中的作為,去建立他的信心,我們也須如此。例如,為提醒我們有關神在歷史中的重要作為,以支持我們的信心,於是便設聖餐之禮。「..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
教會必須教導聖經的歷史內容,使人不會依靠一些主觀的個人經驗,去作為他們得救的盼望,而是以客觀的事實,那永活的神,如何在聖經歷史中,又在基督代他們成就的歷史救贖工作上,將自己顯明出來(林後五18-20)。當人忽視聖經的歷史內容時,便會看重自己的主觀經歷,而不會看重耶穌基督在歷史上,為他們成就救贖的客觀經歷。眾宣教士所教導和向土著所強調的,會成為他們信心的根基和基礎。我們若強調個人經歷,世人便會依靠內在的經歷,作為他們在 神面前蒙接納的基礎。我們的信息若是關乎聖經歷史,並以 神在基督裡的歷史救贖工作為終結,他們的信心便會完全建立在基督實際為他們所成就的事上,而不在自己和自己的經歷上。他們會依靠 神在基督裡為他們成就的工作。
我們從聖經中帶給世人的信息,不是一分教義一覽表,或有關神的專題重點。我們所宣講的,是曾實際在時空中發生的。這是真實的,是有事實根據的。這是歷史。當我們迴避或忽略聖經中, 神曾藉此彰顯自己的歷史內涵,使神話語脫離其歷史背景,我們就是忽略了 神啟示的基本方式。同時,我們也使聖經失去權威性,使人難以相信和接受 神祇藉聖經去彰顯自己。 神不只一次、兩次,而是屢次步入世人的歷史中。 神在當中行事和說話。 神並非沒有為人留下見證人。他已藉走過的歷史路,向世人顯示自己,他不單在舊約中以耶和華的身份顯現,他更在新約中以耶穌基督的身份顯現。這表明了在過去和現在,希伯來的基督教信仰與世上所有其他宗教信仰的基本差異。
當人將 神在歷史中的作為,從基督教神學中刪除,然後將這神學介紹給回教徒、佛教徒、萬物有靈論者,或附著於其他世上宗教,作為一分教義一覽表,那麼,基督教便只會變成白人之 神的哲學,供人選擇。尤有甚者,基督教義若脫離其歷史背景,便會很容易與現存的宗教和根深蒂固對 神的概念,互相適應和併合。結果必導致不同信仰的適應和結合,成了異教教義和基督教教義的雜配。
聖經宣告歷史的 神,是唯一的創造主,全能的審判主,世人的救贖主(賽四十三9-17)。歷史上只有一個真實的宗教,就是 神在歷史中顯現引領,記載在聖經中的宗教。所有其他宗教都是虛假的,是撒但欺騙人的工作。要防止與異教結合、曲解真道、虛假認信和以經歷為主的宗教,最隹方法是教導 神的話語,因 神所賜的話語,是有其歷史內涵。因此我們不可講授整套教義卻脫離了 神所定的歷史背景;反之,我們必須教導有關 神作為的故事,因 神已選擇在歷史中顯示自己。世人可以忽視我們這套教義,認為是有關 神的西方哲學,但 神在歷史中所行的事跡,卻是無人能駁倒的。
神用這個以聖經和歷史來表達自己的方法,使人相信聖經的真理。透過這方法,世人便明白和相信基督徒的 神,不是希伯來或基督教的哲學家,憑推測和豐富的想像力創造出來的;反之,他實在是位有位格而永活的 神,他在過去和現在,都牽涉在整個世界的歷史中。他是活在我們當中的 神。即使人從未認識 神,神親自認識他們和他們的祖宗(徒十七24-29)。尤其重要的,是要讓土著明白基督教的 神,不是由一些西方宗教領袖的思想中創造出來,也不是基督教的發明成果。
這便是我們應向各國各族傳遞的信息,因 神已將這事托付給我們了。藉著教導,我們讓所有人認識 神在歷史中的作為,而 神在歷史中,已將自己顯明出來。 神在歷史中啟示,是為了所有的人,這些啟示已記錄下來,由 神保存,作為信心的基礎。
依循歷史事件的先後次序來傳福音
當我對教授聖經的聖經原則更清楚的時候,我也日益殷切地希望,藉著在巴拿旺努一個未聞福音之區傳揚福音,去把這些原則付諸實行。一九六二年,主曾使用保羅的志向:「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羅十五20),鞭策我離開在澳洲全職事奉的崗位,往菲律賓未聞福音的土族那裡去。又一次,主再使用這節經文,鞭策我往巴拿旺努一個沒有福音見證的地區。當我準備再向南移,去開始這新工作時,我最擔憂的,是恐怕幾年後,我所用的方法和教導,還是產生我在巴拿旺努教會中所見人對福音同樣的誤解、與異教結合、條文主義等,還是對舊約沒有足夠的基礎,以致不能明白新約。這是我在巴拿旺努教會多年掙扎的問題。在我的福音教導計劃中,需要加入什麼,才能防止這類誤解呢?
現在我已明白,當人傳福音的時候,必須遵循聖經所示的教學指引。這些教學的原則,已在前幾章討論。為便於思想我要介紹的教學計劃,其中的邏輯和聖經道理,我先順序列出概要。
1. 藉教導聖經去傳揚福音,必須要讓聽者知道 神所顯示有關他的本性和性格,使他們作好準備,而接受福音。傳福音的時候,必須教導 神的聖潔、公義和神對罪人的忿怒,使人能根據聖經中有關 神的概念,去判斷自己。
2. 由於 神選擇藉著他在歷史中的作為,去顯示自己,而不是只靠宣告和陳述去顯示自己,我們的福音教導,便必須包括聖經中的歷史部分,因 神在這部分,已顯出他真正的本性和性格。
3.當我們預備人心,單信靠基督的時候,律法必須佔我們教導內容的一部分,因「..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我們若想避免與異教結合、防止條文主義和行為與恩典混合,我們便必須以正確方法去使用舊約的律法,使我們的聽眾能明白律法有定罪和使人知罪的能力。
4. 真正福音工作的目標,是使人單信靠主耶穌基督,以及他為人所成就的救贖工作。我們若要聽眾明白和正確詮譯四福音書中有關基督的故事,我們必須充分提供舊約按歷史先後次序編排有關基督的背景資料。
5. 在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必須教導聽眾有關以色列的基本歷史和文化,因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明白猶太人的彌賽亞故事,基督如何成就舊約所記載的救贖方法,基督作為大衛子孫、君王和以色列公義審判者的地位,他對以色列迷失的羊特有的使命,以及他最後被自己的人拒絕。
這些聖經教學指引,在傳福音時都是必須的。我怎能確定這所需要的每一方面,會全納入我的福音教學計劃內呢?我在那裡可找到一個教學形式,是已納入每一個聖經教學原則的呢?
在思想這些原則後,我得到的結論是,最隹的傳福音方法,是從頭開始,按整本聖經的歷史次序來教導,以確保人明白基督的故事,正確地為福音作好準備。
「編年教學大綱」第一部分,是作傳福音之用,強調救恩方面,由創世記開始,而以使徒行傳所記載,有關基督升天的事作終結。這課程的五十課課文,穩固根基 �� 神創造天地至基督降臨,是「編年教學大綱」的福音部分。
舊約是一個基礎,用以顯示 神是世人至高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聖潔、慈愛、公義、憐憫、永不改變的創造主、律法制定者、審判主和救主。 神的顯現由創世記第一章開始,透過人類種族的歷史發展,透過以亞伯拉罕為首的列祖生活,而延伸下去。從 神懲罰法老和埃及,拯救以色列民脫離為奴的境地,在以色列民往西乃山的路途中,看顧他們等事上,顯示出 神的本性和性格。 神作為世人的創造主、律法制定者和審判主的至高地位,藉著律法的頒布,而得以奠定。透過 神對反叛的以色列民的懲罰,又透過他的憐憫和永不打盹的保守看顧, 神的本性和性格,繼續彰顯出來。藉著摩西、約書亞、眾士師、列王和眾先知的工作, 神充分地顯示他審判罪人,赦免悔改者的特殊權柄。
舊約記載了律法的執行。這並不表示神在舊約時代,沒有顯示他的恩典。自亞當和夏娃開始,罪人要得蒙拯救,只有倚靠 神無限的恩典。雖然 神的恩典在舊約中是明顯的,但 神的至高權柄、公義、聖潔和審判,更是顯而易見。 神藉著頒布給以色列民的律法,顯出他自己是一位聖潔的 神,他不會有罪不究,也不會有罪不罰。 神在舊約時代頒布律法,藉此顯露出人心中與生俱來的敗壞,及 神對所有違背他誡命的人,顯出神聖的憤怒。因此,要領一個未得救的人,面對 神的神聖律法之要求,最好最直接的方法,是讓他接觸舊約部分,因為 神在當中使用律法,教導、預備以色列人,使他們見到自己的無助而需要一位救主。
那麼,在教導未得救的人認識基督的生平和救贖工作前,是否需要先教授全部舊約呢?並不是!這是不需要的,因大部分的新約和舊約,是向已信的人說話。另一方面,四福音的主要目標,是引導未得救的人認識基督的生平和救贖工作。約翰所說有關他的福音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就邏輯而言,當人要傳福音的時候,他只需教授舊約中,那些可作為基督由降生至升天事跡基礎的部分。我們應當教授足夠的舊約故事,那麼,在提及舊約的歷史和地理資料、先知、人物和例證時,或當福音書的作者在舉例說明時,聽眾會因已認識那些故事,便可以清楚明白所引用資料的意思,與引用的理由。
跟隨聖經歷史的導向
因為 神已選擇在歷史架構中顯示自己,我們若由創世記至啟示錄,跟隨歷史導向邁進,便能非常清楚地教導聖經。
「編年教學大綱」是按照聖經各書卷的歷史部分編定,而聖經記載了向前邁進的歷史。下頁的圖表,列出了聖經歷史的導向。
這方式需要太長時間
有關這本書所提議的教學方式,最常見的抱怨之一,是這方式需要太長時間。
這是一個講求速率,凡事都要求不費勁的世代。事先煮熟的凍肉、即食甜品和微波爐,可確保在數分鐘內,便將吃的東西擺在桌上。可想到用來加快日常生活運作的每件設備,都垂手可得。
同一的思想模式,已侵入基督教會,也常應用到傳福音、教會增長和教會生活的每一方面。
儘管基督徒在工作上,需開放地去學習更快捷而有功效的方法,但他們必不可忘記,藉著聖靈的能力,去宣講 神的真理,神的能力才得以彰顯,神的工作才得以完成。此外並無別法。
神不會改變他的方法,去配合新潮思想和所謂「先進」事物。「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三6)。這是 神真實的本性,也是他真實的行事方法。
人最大的需要是去聆聽、明白 神純淨的話語,並作出回應。 神的能力是在他的話語裡面。全能的 神透過他的話語,使混亂變為有條理,使黑暗變為光明,將生命帶給無生命的世界。神透過他的話語,揭露人心的詭詐,將生命帶給靈命死亡的人,使撒但的俘擄得釋放,使靈裡瞎了眼的人得看見(賽五十五10、11、路四18;約八32;彼前一23-25)。
基督徒的責任是完全倚靠聖靈的能力,去教導 神的話語。沒有人類的智慧、機靈或高壓的布道方法,能加速聖靈的工作,去使人悔改。我們的責任不是去決定或設法加快別人得新生命的時間。我們要做的,是忠心地教授一切已交託給我們的,至於改變人心的工作,則留待 神去做。
普世教會牧養工作的最大錯誤之一,是不願花長時間教導還未得救的人,讓聖靈做使人悔改、認罪,領人在主耶穌基督裡建立信心的工作,讓他們得著確據,可與保羅齊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杜格思是在巴布亞新畿內亞那裡巴維亞族的宣教士,他曾這樣評論說:「由創世記開始,一直教下去,需要花很長的時間和許多精力,但這是非常值得的。巴維亞族人明白他們所信的是什麼,也知道他們為什麼這樣相信。」
大多數的福音見證計劃,是讓基督徒與未信者進行短暫的面對面交談。當中並沒有付上足夠的精力,去預備非基督徒的心,讓他們明白接受福音的真正原因,知道福音的真正意義。他們通常只是向未信者引用幾節經文,例如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然後便催促對方決志。
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 神可能把責任交給這個人去播種,那個人去灌溉,又另一個人去收割(約四36-38;林前三6、7)。在今日大多數傳福音的方法中,那個播種的人亦預期可以立刻收割。不錯,主是有無限能力的。他的話語滿有拯救的大能,他實在常會使用同一人去播種和收割。不過我們的責任是要確保把神在聖經中告訴我們的一切,忠心地去教導別人,使人在聖經方面作好準備,去接受福音。那麼,我們便能信靠他去讓人數增長。
聖經歷史的導向
歷史運動的書卷 | 在這些期間內寫成的其他書卷 |
創世記 | 約伯記、詩篇 |
出埃及記 | 利未記、詩篇 |
民數記 | 申命記、詩篇 |
約書亞記 | 詩篇 |
士師記 | 路得記、詩篇 |
撒母耳記上/下 | 詩篇 |
列王紀上/下 | 箴言、傳道書、雅歌、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賽亞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詩篇 |
但以理書 | 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 |
以斯拉記 | 哈該書、撒迦利亞書 |
尼希米記 | 以斯帖記 |
瑪拉基書 | |
馬太、馬可、路加、 約翰 | |
使徒行傳 | 雅各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加拉太書、哥林多前後書、羅馬書、腓利門書、以弗所書、哥羅西書、腓立比書、彼得前書、提摩太前書、提多書、提摩太后書、希伯來書、彼得後書、猶大書、約翰一書/二書/三書 |
啟示錄 |
最有效的福音見證計劃,是讓基督徒有系統地教導 神的話語,而讓聖靈按他的時間作工。 神的兒女需要去接觸認識未信的人,在自己家中設查經班,以持續數星期或甚至數月的時間,連貫地教導 神在聖經中所記載的,以作為福音的基礎。
向已準備好的人講述福音
我在上文已提及為什麼在教導未信的人有關新約中基督的故事和福音前,須先教導舊約的基本綱要。但這並不意味我在說,除非人已聽聞和明白這教學計劃所介紹的舊約大綱所記載的一切,否則他便不能得救。我也不是說,除非教師已教導對福音準備好的人有關建議的大綱,否則便不宜講授福音。我們必不可受大綱束縛,但我們必須讓整本聖經中清楚教導的聖經原則,來引領我們。
在教授舊約大綱的任何一點上,如組內有人被聖靈光照,見到自己在 神面前的失喪情況,教師便應有屬靈的洞察力,知道應在什麼時候給那醒悟的罪人,私下教授有關主耶穌基督的降生、生活、受死和復活。強把福音加諸那些未經 神為他們作好準備的人,是一種錯誤,照樣,不讓那些已接受神教導,靈裡破碎,渴望救主憐憫和赦免的人接觸福音,也是同樣錯誤。無疑,有些人在未接受福音書的教導前,已明白福音,也讓聖靈為他們作好準備,去接受福音。當我面對這情況時,我會把那人帶離他所屬的一組,在另一旁向他提問,看看他是否清楚明白有關 神本身、他的聖潔、對罪的憎恨和審判的基本真理,與他本人在 神眼中的犯罪情況。在確定那人已真正認罪,明白和接受神的道之後,我便會簡單而審慎地告訴他, 神透過基督的降生、生活、犧牲受死、埋葬和榮耀的復活,已為罪人作出完全的預備。一個人若真正讓 神為他作好準備,他必定可因聆聽和明白福音,而得到在基督裡的信心(約六44、45)。
一位名叫甘倫的巴拿旺努族年青人,正參加聚會,我在那裡按聖經歷史的次序教授聖經,已差不多三個月。一日,甘倫來對我說:「我準備開始向你的神禱告。」在我們教授聖經期間,我沒有與巴拿旺努族人一起禱告,但他們知道天主教徒有禱告,他們也見過我們在家裡謝飯祈禱。
我問道:「甘倫,你以為靠禱告便可以與 神連上關係嗎?你還記得 神怎樣把亞當和夏娃逐出樂園,又安設嘰路伯和發出火焰的劍,在那裡把守嗎?禱告能把那發出火焰的劍挪去嗎?他們與 神交談,便能重回伊甸園嗎?」
他回答說:「不能。」
我問:「那麼,你為什麼以為靠禱告,便可以到 神面前?罪的懲罰是什麼?」
他答:「死亡。」
我們在小組聚會中,已講到有關頒布律法的故事。所以我們一起談論有關舊約中,說明 神對罪的公義審判就是死亡的故事。
我說:「 神所定的懲罰是死亡。這是一個公價。」這「公價」一詞,在我們講授時已用過,在菲律賓,當小販表示不會就一件物件討價還價時,他們也會用這個詞。在一些較大的商店裡,當有人開始要討價還價時,售貨員便常會說:「對不起,這是公價。」他們便不會再討價還價,因為所有物件都是公價。於是我對甘倫說:「 神所定的價是公價。 神所定的價是死亡。禱告不是 神所定的價。 神除了死亡,就是與 神脫離關係外,不會接受任何東西作為罪的公價。」
甘倫繼續參加每日的講授,大約一星期後,他又來對我說話。他用菲律賓話稱呼我「大樹」。(土族人給我這個名稱,是因為我比他們長得高。)甘倫說:「我現在明白了,禱告不能使我回轉歸向 神。不過,我要怎辦呢?我從神的話語中,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這點我是確定的。我知道自己要下地獄?我可以怎辦呢?」
我為聖靈對這人的教導,在心裡感謝神。我答道:「甘倫,你問我你可以怎辦。告訴我,你要付的代價是什麼?」
他答道:「死亡。」
我說:「甘倫,你如果想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那麼,你便必須下到地獄去。你要永遠與 神脫離。你要因自己的罪而受永遠的刑罰。」
他站在那裡,非常憂愁,他最後說:「那麼,我必須要下到地獄了。」
我心裡立刻想,你不會的。我知道 神已教導甘倫。他透過舊約聖經,已明白有關 神自己、他自己和自己罪的基本真理。他已準備好來明白福音和只信靠基督來得到救恩。
我說:「甘倫,讓我們到陽台去坐一坐。」我們往陽台坐下。然後我問他說:「你可還記得人在伊甸園犯罪後,神應許差派一位,藉童貞女降生為嬰孩的嗎?神應許他會消滅撒但,使人脫離撒但的權勢。」
他回答說:「我記得。」
我於是提醒他有關亞伯拉罕的故事。我問道:「你可還記得 神怎樣透過亞伯拉罕,應許賜下救主?」
他又回答說:「我記得的。」
我重提舊約中指出將有一位救主降生的關鍵故事。然後,我根據這些舊約故事和神有關基督的應許說:「甘倫,救主已經來了。」
在隨後大約一小時,我簡單地告訴他有關基督的故事。當我最後來到基督代我們受死的一點,我告訴甘倫:「 神知道你會生下來。 神知道你會成為罪人。 神知道你因自己的罪,而應受永遠的懲罰。 神知道除非你的罪債得以完全清還,否則他不能救你。主耶穌因著他的大愛,甘願到世上來,為你承擔償還一切的罪債。」
當我說到基督在十架受死時,甘倫滿臉帶著笑容說:「如果他為我死,我便不用受死了。他是代我償債的。」
就在當時當地,他的心靈安息在聖經的真理中。他信賴基督代他清償罪債。他接受一個事實,就是他不能做到的事, 神已為他做了。
丹尼和珍妮兩夫婦,是在菲律賓南部向摩博族人傳福音的宣教士,下面是他們所寫,有關丹尼按經文的次序,向一位年輕族人講授聖經的事。
「差不多每一次,沙雅在往返他的稻田時,都會來我的辦公室,喝杯咖啡,與我傾談一下。那些時間是可貴的。他正開始明白正確的聖經真理。在談話中,可見他
已醒悟到自己不能符合 神的要求,且會因自己的罪和自己罪惡的本性,受到永遠的懲罰。
「我在其他村落教授了一些課程後,便又與沙雅繼續他的課程。一日,沙雅和我由會幕談到十字架。這是多大的喜樂!基督耶穌的降臨,就有如拼板上的拼圖完成了一樣。他感到震驚。他的思想由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直奔向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節,『..成了..』,我們安靜地坐了好一會。然後他說:『你是否說他親自背負了我的罪?』
「神成就了這事,在我們眼中這是美妙的事。靠著 神在一人身上顯出的恩典,使我們全都能在新天新地裡快樂歡欣。」
短暫談道
我相信很明顯地,在本書中我所指出的情況,是人可以在一段持續的時間內得到餵養而言的。在妥善計劃的宣教工作、主日學、聖經班和本地教會的牧養工作中,這都是可行的。不過,當人只有很短時間向別人傳福音時,他又怎辦呢?
雖然我們永不應受任何教學大綱所束縛,但我們即使在短暫談道中,也應當接受聖經原則的引導。我們已討論過一個清晰的原則,就是只有那些被神的聖靈吸引和作好準備的人,才能夠來到基督那裡。 神不會去做那些他命令我們不要做的事。他不會「把珍珠拋到豬的面前。」
我們不應把福音強加給未作好準備的人。不過,向群眾公開宣講 神在歷史中,藉基督為世人所做的事工,與向個別的人,講述那事工如何應用在個人身上,是有很大差別的。在公開聚會中,講員要對一群不同背景的人說話,他不知,也無法知道他們的內心情況,因此便可以有絕對的自由去介紹福音,向悔改的罪人發出神滿有恩慈的邀請。即使這樣,他應經常注意,只有那些受教、認罪、讓 神透過他的話語和聖靈的工作,使他破碎的人,才會相信和接受福音中的得救信息。那些人若拒絕福音根基,就是神聖潔公義,滿有憐憫的本性,又不承認人在基督以外犯罪、失喪和無助的景況,便不能信靠 神的兒子在歷史中成就的拯救工作,也不能藉聖靈重生。因此,即使在公開的聚會中,講員可能不再有機會教導同一群人,但講員仍須先強調 神的本性和性格,以及 神的聖潔公義律法的要求,然後才向他們講述福音中,神的好消息。
在使徒行傳中,保羅進入一間猶太會堂,他首先提醒他的聽眾,有關舊約的基本歷史。在這當中, 神顯示他自己,以及他對將臨的救贖主的應許。作了這事,保羅便講述拿撒勒人耶穌自稱他就是 神早已應許的彌賽亞,並指出基督的受死和復活,證明他就是 神為凡相信的人,所指定的救主。即時,在保羅的聽眾中,便分成兩派。那些已作好準備的人,渴望聽到更多信息;那心裡剛硬而信靠自己的人,卻拒絕他的信息。那些有反應的人,被帶到一旁,接受使徒進一步的教導,使他們的信心建立在舊約聖經曾清楚講述,而以新形象顯現的基督。
在其他的情況下,例如在火車、公共汽車、飛機、商店、街上、或在家中,當基督徒只有短暫的機會向人作見證時,在這有限的時間內,亦應盡量遵守同一的聖經原則。在作短暫談道時,信徒不應採取「游擊戰」的方式,而應設法與談道的人保持聯絡,並以隨後的教導,最好是查經,來作跟進。這方法如不可行,那便可以使用一些好的書籍,領他們閱讀聖經,使他們對基督有清楚的認識。
在巴拿旺我們一個進行宣教的地區,有一位巫醫,她是一名老婦。她的丈夫病得很重,不能行走。從早到晚,他都躺在睡褥上。
每天當我去教導一位麻瘋病人聖經時,都經過他們的房子,而那位麻瘋病人,就是那巫醫的兄弟。開始時,我會停下來向他們招呼,詢問那丈夫的健康情況,問一下是否需要我們幫忙。最初,他們拒絕我們給予醫藥上的幫助,但不久之後,他們的態度緩和了。跟著,我找機會在他們的家中略作停留,向他們介紹聖經就是 神的道, 神就是那唯一永活至高的 神。不久之後,他們叫孫子帶來一個信息,說他們不想再聽有關 神的事。這事以後,他們時刻對我迴避。他們對我們和我們所傳信息的抗拒,在他們的言談舉止中,表露無遺。
按巴拿旺努人的風俗,男子結婚後,須離開自己的家鄉,前往妻子的家鄉,與妻子同住。但當他患了重病,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通常便都會要求將自己送回本族的人那裡。當那巫醫的丈夫知道自己快要離世,他便被送回他親戚的家裡。
過了一些日子,我們非常驚奇的見到他的一些親戚,走了三小時的路,要求我去告訴這個垂死的人,有關 神的事。這個邀請自然是 神在他生命中工作的明證。
我感到非常開心,因為這可能是以前在他心中撒下的種子,已被聖靈使用,我立刻和他的親戚前往他所在的房子。他已在垂死邊緣,但他對我提出的幾條問題,仍能微聲地作出簡單的回應。
我坐在他身旁,俯著身子向他開始解釋說:「我要告訴你的,不是我自己的話,或別人的思想,而是獨一永活真 神的話。」
我的內心,從沒有像那天對自己所做的事,感到更無能為力。我不斷求 神給我智慧和清晰講解的能力,讓這垂死的人明白、認罪、悔改和相信。
我繼續說:「 神在聖經中告訴我們,他創造一切。」我就這點加以解釋,再補充說:「 神也創造第一個人亞當,他是全人類的始祖。」我想這人明白這包括巴拿旺努族人,因此也包括他在內。
老人似在聆聽,我繼續說:「 神把亞當安置在一個美麗的園子裡。在這園子裡面,神栽種了兩棵非常重要的樹,一棵是生命樹,另一棵是分別善惡樹。」在用非常簡單的詞句解釋這兩棵樹的意義後,我說:「 神警告亞當,不服從會帶來死亡。這死亡不單是指肉身的死亡,也是指永遠與 神隔離,落入刑罰之中。」
這時,我提議他休息一會,思想我所說的話。這也給我一個機會,向聚集在他屋內的親戚,加以講解。
不久我又回到他那裡,我問他是否明白我剛才對他所說的話。他表示明白,於是,我由創世記第三章開始,講述人類所受的試探和人類的墮落。我跟著解釋創世記三章十五節說:「 神應許有一天,他會差派一位救主來,消滅撒但,把人類從撒但的權勢中,釋放出來。 神把亞當和夏娃逐 出樂園。他們被關在外面,遠離 神,除非 神自己為他們預備一條路,否則他們沒有回轉的路。
我跟著向老人講述該隱和亞伯的故事。我強調說:「該隱和亞伯都是在樂園外面出生的,由於他們父親亞當的緣故,他們生來便是罪人。他們與神隔離,他們不能逃避 神對罪的審判,除非神自己做一些事去拯救他們。」
老人稍微移動一下身子,使自己能聽到每一句話。我繼續說:「這些真理適用於所有人,而最重要的,這些都適用於你。因為你也是亞當的後裔,你生來便與 神分隔,從生命樹中截除出來。」
我稍停一會,然後解釋 神如何向人指示,人若希望與 神接觸,便必須把一隻羊羔宰殺了。我加強語氣說:「人必須按照 神所指示的方法,才能來到 神面前。他們必須宰殺羔羊。羔羊的血必須流出。其實,羔羊的血並不能作為罪的代價。但血必須流出,好提醒獻祭的人,他們是該死的,而只有 神能拯救他們。他們的信心應放在 神裡面,不是在自己裡面,也不是在任何他們能做的事上。」
跟著我簡單地講述該隱如何拒絕依從神的方法,因此被拒絕,而亞伯信靠 神的慈愛和應許,因而被 神接納。在奠下這基礎後,我將這些真理,完全個別地應用在我這聽者身上。
「你沒有方法可以救自己。你的罪所須付的代價,是永遠與 神隔離。他不會接受任何少於所定的代價。只有 神能拯救你。像亞伯一樣,你若要得蒙拯救,便必須接受 神的方法。」
「你要小心。千萬別象該隱,以為可以靠自己的方法,來到 神面前。」
老人像在沈思,於是我說:「我先讓你思想一下剛才所聽的,然後我會告訴你 神做了什麼,使你所有的罪得蒙赦免,把你從應受的懲罰中,拯救出來。」
稍後我又回到他身邊,我問他幾個問題,而他承認說:「是的,我是一個罪人。」然後他要求說:「請告訴我,神為我做了什麼。」
當我盡其所能,以最簡單的方法去講解福音故事時,我的心充滿喜樂。
「神差他的獨生子來到世界,成為你的救主。正如 神所應許,基督是由童貞女而生。他一生沒有犯罪。大多數的人卻反對他,把他釘十字架。他可以把他們完全消滅,然後回到天上,但他容許他們釘他十字架,使他能為全人類的罪所應受的懲罰,付上贖價。」
我提醒這位與地獄永刑這樣接近的人說:「 神對罪的懲罰,是永遠與 神隔絕,落入可怕的刑罰中。」
然後我說:「當耶穌在十架上快氣絕的時候,他大聲喊道:『我的 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你想 神為什麼離棄主耶穌呢?主耶穌被神離棄,在十架受死,為要成為罪人的救主。主耶穌為你受死,將你的阻隔挪開,使 神能赦免你一切的罪,賜給你永遠的生命。」
我引述約翰福音三章16節,與他分享復活的故事。
我靠緊坐在他的身旁,看著他那張已被死亡籠罩的臉,我告訴他說:「主耶穌現在能看見你,正躺臥在你的睡席上。你若信靠他,接受他為你的罪,在十架上所付的贖價, 神便會赦免你一切的罪。」
我繼續說下去的時候,聲音帶著迫切:「你若接受他,便不會下到要受永刑的地方,而會進入天堂,永遠與 神同在。」
我懇求他說:「不要象該隱。不要以為可以用自己的方法,來到 神面前。你的罪需要贖價,而 神祇接納一種贖價;就是當主耶穌基督,因你的罪而被 神離棄的時候,為你所付上的贖價。」
「你明白嗎?你想問我問題嗎?」我問道。
他僅以微弱的聲音回答說:「是的,我明白。」他閉上眼睛,似陷入深思之中。
暮色四合,我穿過森林,步行回家,一路上,我的心向神呼求, 神大施憐憫,拯救這位老人。
不久之後,這老人的幾位親戚來探望我,告訴我老人在我探訪後的第二天清晨,離開世界。但在他離世之前,他叫他們告訴大樹(族人給我的綽號),不需為他擔心,因為他已信靠那位為他的罪承受刑罰的主耶穌。我為 神的大憐憫,為福音的單純而讚美 神。
情況是各有很大的不同。有時我們甚至不會有像我與這位垂死老人談道的時間那麼多。我們在主所給我們的時間內,須盡我們所能,將 神的話講解得清楚明白,並相信主會使用我們在短暫談道中所能說的話。但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有責任用這種方法教導人,使人知道為什麼他們必須來到基督面前,使他們單相信基督和基督代他們受死。
向得救與未得救者的混合小組傳福音
許多小組和教會,像我們最初在巴拿旺所教導的,對於得救的方法是混淆不清的。編年教學大綱的福音期,已有效地用來教導這些教會和小組。因著舊約所啟示 神的聖潔、藉著律法所啟示 神所要求的完全,以及 神對反叛的罪人的可怕審判,許多以前認為自己是 神兒女的人,已領悟到自己的真實情況。然後,藉著四福音的故事,他們首次明白他們不需做什麼去得到救恩,因為基督已付上公義的 神所要求的一切。
我多麼希望我在最初開始教導巴拿旺努的土族教會時,已明白這點。我最初是按專題方式去教導稱義,然後由使徒行傳至羅馬書開始講解,我不管他們在舊約方面是沒有穩固的根基,卻設法去糾正他們的思想。儘管我在教導時遇到困難,而他們在理解上也有困難,許多巴拿旺努教會的人,最終都明白他們失喪的情況,而信靠基督。不過我若遵照神所啟示的次序,按年月的次序去教授舊約,為新約所啟示的恩典福音作準備,那麼教導和學習的過程,會來得多簡單清楚呢!
幾年過去,當我明白自己所犯的錯誤,也在巴拿旺另一個地區,按年月次序教授聖經後,我回到我們最初開始宣教工作的地區,按年代的次序,由創世記至基督升天,去教授聖經。在教導他們一段短時間後,他們一些長老來問我說:「為什麼你不從開始,便用這方法來教導我們?這教導方法,使每件事都清晰得多了!」他們現在可以明白,他們以前從新約所學到的,與舊約互相拼合,成為全面完整的一體。我完全同意他們的說法,因為我亦明顯見到,那些由開始時,便接受我按年月次序教導的人,遠較那些由我從新約按專題教導或講解的人,對聖經和福音的理解,更為清晰。
下列資料是由簡添明和李哲信所寫,有關在哥倫比亞的布裡夫印第安人的工作:
「當我們加入布裡夫的工作時,我們以為那裡已有一間真正的新約教會,只是乏人去好好地教導。當我們對他們的語言和他們的人愈多認識,便愈察覺到他們當中,存著一些真正的問題。我們所得的結論,大多數自稱「基督徒」的布裡夫人,事實上,在靈裡是死的。下列是我們所觀察到的一些事:
A.「年老的」設法強逼年青的一代,要有合乎「基督徒身份」的表現。他們認為基督徒是要(1)不吸煙不飲酒,(2)參加日常聚會,(3)參加大型聚會,(4)作見證時承認一些過犯或答應即時開始,過不犯罪的生活,及(5)接受洗禮。
B.那些人對聖經,沒有深度的認識。他們知道一些舊約故事,也對新約有更多一點認識,但他們對這些故事發生年代的先後次序,或這些故事的意義,都全無認識。
C.他們當中並無靈命增長。
D.那些人繼續施行巫術。巫醫雖受譴責,但他的巫術卻仍流行。
E.真誠認罪的事,並不易見。
F.耶穌的受死,似乎是 神看為必要的事物以外一件外加的東西。
「我們開始追溯,設法找出我們應從那裡開始教導,我們發現自己回到起初的地方。按年月次序教導的方法,對我們有很大的激勵和幫助。
「當我(簡明添)開始教導時,我為沒有從聖經的開始教起,致令他們感到混淆,向他們道歉,我答應這次會盡我所能,做得正確。
「我一直講授到基督的升天,在這過程當中,聽的人都表示很感興趣。不過,沒有事發生。
「除了再從頭開始又如何?
「在進行到第三次的時候,他們開始主動地表示明白和願意接受。
「亞拔圖是村長之一,他告訴我他曾非常接近地獄。他說他「玩教會把戲」已有三十年,而他的受洗「只是象洗澡」。不過現在他已明白,與神和好的方法,不是靠自己所作的事,而是靠耶穌為他所作的事。
「一次,當我們講授完畢,一名非常年老的族人站起來作見證。在嘈雜聲和混亂當中,他站著說:『我最後明白,我是一個罪惡極重的人,但耶穌因著他的死,為我付上了罪的代價。』他周圍的人設法使他坐下,但他說:『不,我要說出這番話!』他繼續分享一個清晰的見證。
「另一個人,他是布裡夫其中一間教會的執事,也作見證說:『以往,我一直以為 神會接納我,是因我為他所做的事。我已領洗。我幫助邀請人來參加聚會。我常常張羅許多食物,使我們在聚會時,可以好好地款待參加的人。我常參加晨曦祈禱會。我相信那些都是看 神到發自我內心的事,因為那些東西都是我向他獻上的,為要能與他接近。不過現在我相信那些東西,都只象該隱向 神獻的蔬果,因此我已把這些挪開,而以基督的血取代。那就是 神現今在我內心所看到的。那就是我現在向 神獻上的,這恰像許久以前,亞伯宰殺羊羔一樣。』」
「在另一次的印第安人聚會中,我們也是正由聖經第一部分,按年月次序而教導。亞拔圖那時信主已大約一年,正擔任助教,也幫助以居力柏高語傳譯,讓不懂布裡夫語的人,可以聽得明白。他和我都感到這一組的人,還未準備好,可讓我們將有關救恩的教導,應用在他們身上。因此,在最後一次聚會時,我們簡單地以勸勉作結,我們請聽眾細心地思想他們所聽過的,自問有什麼是他們可以向 神呈獻的。突然,在我毫不察覺下,一名老婦人在後面隱蔽的地方站起來,開始用居力柏高語說話。我立即察覺有些事正在發生,我等待傳譯的講解。不一會,亞拔圖轉頭對我說:『那位老婦人說,她已找到自己的祭物,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這就是她要向 神呈獻的。』
「這些人以前曾從其他宣教士得到專題式的教導,也有多年時間閱讀新約聖經,所以無論怎樣,這都不是他們首次與基督教接觸了。」
教導信徒的正確根基
迄今為止,我們所強調的,是按聖經的準則去傳揚福音。現在,我想把我們的注意力,轉到教導信徒的聖經原則方面。
由於我所學的,是傳統的聖經教導方法,所以我在教導巴拿旺土族信徒的初期,大都採用專題式的方法。在以專題式教導的時候,我遇到實際的困難,這迫使我專注在聖經上,要找出更合乎邏輯和實際的方法,去教導 神的話語。在本章中,我會分享我與土族信徒共處的一些經歷,這經歷促使我去研究按聖經所載,有關 神教導他兒女的方法。雖然我要寫出的許多問題,都是因牽涉到落後和教育水平低下的人而引起,但這當中的要點,對於教導充足和曾受良好教育的人,都是合適而又值得思想的。
首要的是當我每月為巴拿旺努族的長老和聖經教師,在研經會中講授聖經時,我漸清楚地看見,向教育水平低下、領悟力遲緩、或注意力容易分散的人,以專題式教導他們聖經,並不是最好的方法。對於那些不熟悉聖經每卷書的位置,或對聖經所記載事件的整體進展和聖經歷史啟示,缺少簡單基本認識的人,這也不是最隹的教導方式。
巴拿旺努教會的領袖,從散佈各處的教會,前來參加每月的研經大會,接受教導,這在我的教學計劃中,是至為重要的。研經大會的目標,是造就教會領袖,然後透過他們,去造就他們的教會,使他們對聖經所載的一切事跡,有基本的認識。不過,在這些研經聚會中,許多寶貴時間是浪費掉了,因為有超過一百名大都教育水平低下和對聖經無多大認識的人,常把時間花在從新約聖經中,翻尋許多所需的參考經文,去支持他們所學的教義。
難於跟進
當我提出一處參考經文,讓巴拿旺努族人去翻查時,他們便會立刻傳來陣陣咕噥和竊竊私語的聲音。他們不容易記牢我所說的參考經文,於是便繼續問坐在他們附近的人,那參考經文是什麼。那些首先找到經節的人,常會費勁地一字一句,高聲讀出那段經文。他們沒有專心聽取我的教導,反之,他們是專注地互相詢問,或設法讀出他們非常開心找到的經文。他們的腦袋所充滿的,不是當天所教導的課題,相反的,他們因要從聖經的多處地方,找尋各段參考經文,而致屢次不能集中注意力。
難於記錄、重溫和再教
這些教師能重溫他們在研經大會中所學的,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樣他們才會清楚明白和記牢,以致能向他們的會眾,教導同樣的真理。為要重溫所學的內容,所有的參考經文都必須記下,同時要做筆記,指出某節經文的某部分,須加以強調。
土族人所設法嘗試記下的筆記,通常都是不忍卒睹的。他們的筆記對於重溫來說,無甚用處,如作為他們教導別人的指引,則嫌太膚淺。我給他們的筆記本子,不久便變得骯髒破舊,支離破碎,尤其當他們把本子塞進房子以棕葉蓋搭的房頂後,情況尤甚。不過,他們會竭盡所能去寫筆記。他們寫下每處參考經文,用一截鉛筆頭,或他們所謂原子筆的,小心翼翼,非常費勁地一筆一劃去書寫。無可否認,在多番練習後,他們已有改進,年青的一輩在寫筆記時,已相當熟練,但這是一件多麼無必要和浪費時間的工作。到最後,我為他們準備簡單的筆記,然後分發給他們。這對他們是一個很大的幫助,但卻造成其他問題。如果由得我按 神所賜經文的本意去教導他們聖經,那該多好啊!在教導、學習、重溫和把所得教導傳授他人的事上,會來得遠沒有那麼複雜。
許多時候,在專題式的教導上,只從一節經文中引用一個短句或幾個字,便可藉此去確立所要教導的一個教義的論點。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難懂的概念。對於看事物是喜歡整體去看,而不是從獨立片段去看的巴拿旺努族人來說,必定更覺麻煩。當我在各教會中,準備教授一本有關教義的書時,我便留意到這個問題的存在。我會從這本書中選一個專題,去教導各教會領袖,然後他們回到自己的教會,向他們村裡的會眾,教授同一主題。
在一次與這些人研經的大會中,我從這本有關教義的書,去講授 神的本性和性格。在隨後的一個週末,我按照習慣,步行往一間土族教會,向整個教會進行即場教授,也察看各長老怎樣處理和講解他們獲委派去教授的內容。一個主日的早上,我坐著聽一位土族長老開始教授。他從大綱中的一點,就是從「神是愛」開始。在這標題下,列有不同的參考經文,其中一處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那位長老讀出這節經文,然後開始教導。首先,他藉「神愛世人..」去強調 神是愛。按照他的專題大綱,他在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的講解,需至此為止。不過他繼續下去。他就「..甚至賜下他的獨生子..」這句話,去發揮他的意見,藉此去繼續教授道成肉身。他沒有在此停止。他繼續讀下去,「..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他強調在基督裡所需的信心,以及不信的人將要滅亡的境況。他在為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作結時,略為講解所有信徒,必定可得「永遠生命」,進入天堂。
當他和聽眾都在按神所記載的聖經,去享受 神的話語時,我感到失望和頹喪。我希望他按著我在研經會中,從我的專題式和有系統的神學書本中所教授他的,去教導別人。我懷疑他們能否正確地教導 神的話語。我對正確教導的解釋,是以分析和專題的方式,去加以教導。
我坐在那裡,一面感到自己是失敗的,一面又想著可用什麼最好的方法去訓練他們,使他們成為有能力教授聖經的教師,突然,一個意念臨到我,就是聖靈寫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所要表達的,正是那土族長老所講解的。那麼,為什麼要按照主題式標題,去加以編排呢?假如聖經的所有經文,都是按所啟示和記載的,以經文講解的方式教授,那會來得多麼直接和簡單呢?
當我們堅持要以專題式的教學,作為我們主要的教導方式,便使聖經的教授和學習,變得無必要地困難。西方文化是以分析的方法去接觸大多數的問題。我們認為需要剖析每件事,研究每一部分並加以分類。不過許多的文化,都不會在教授和學習的進程當中,採用這方法。
當主準備聖經時,他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他若只準備向我們西方人說話,問我們他在寫經文時應採用什麼文學形式,我們的答覆可能是「系統神學方式」。幸而智慧的主沒有這樣做。聖經不是以分析、專題形式寫成,因為這形式,即使在西方文化中,也不是用來教導 神話語的好方法。
當這些事在我腦海中掠過時,那位土族長老繼續講解列在大綱中的第二節經文,而我又開始觀察會眾中不同形式的人。在通道的另一邊,有一位非常年老的婦人,她熱愛 神的話語,捧著新約聖經,湊近自己的臉,在陰暗的光線下,設法閱讀。儘管有哭喊的嬰兒、不斷扭動身體和低聲說話的小孩,乖戾嗥叫的狗只,不斷令人分散注意力,但其他婦女都在設法跟隨著參考經文,把注意力放在講者身上。在棕櫚葉和竹枝蓋搭的教堂內,男人和男孩都坐在我這一邊。會眾中有不同年齡的人。當我注視他們時,我懷疑他們真正明白多少。他們所明白的,是否足以在他們的內心建立起來,成為真正存於心內的知識,使他的生命能反映出上主的本性呢?在那個星期中,他們會記得多少?他們會否在散佈於森林的房子中,靜靜地溫習他們所學的呢?
我們鼓勵巴拿旺努族的信徒,在那個星期內,當他們在田間工作、洗濯衣物、搗米、探訪,或只是在夜間圍爐共話時,將神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但我也懷疑他們是否清楚明白,以致能這樣做。
當我望向這群年齡不同、閱讀和書寫能力都不同的會眾,我明白到我們複雜的教學方法,妨礙了一般人把 神的話語傳開。我們認為必須把經文分成個別的專題,而在下面加上我們認為適當的標題。但我們如果逐節經文和逐卷書去教導,那會來得多簡單呢!他們可以不需從整本聖經去翻閱經文,或是寫下無數的參考經節。在家溫習曾在聚會中查考的一段經文時,會更為簡單。與其他人討論和分享那段經文,也會更為容易。為下次聚會作準備,也不會覺得繁複,因為他們只需閱讀下一段經文,而不需翻閱許多分散在不同地方的經節。
可能造成分裂
許多宣教士會發覺自己喜選用較年青的人去教導和領導土族教會,因為在教導聖經時,如果主要用分析和專題式的方法,便會無必要地強調了年青與年老、曾受教育與未受教育者之間的差別。不過,年青人缺乏慣常的生活經驗,這經驗是一個有智慧的教師所需要的。在許多文化中,年青人會得不到作為教會教師和領袖所當受的尊重。許多宣教士都能見證,年青而有前途的領袖,因驕傲、姦淫、許多不道德行為和自相矛盾的言論,以致在教會的事奉被摧毀等等令人痛心的事。
大多數年青的巴拿旺努族人,都曾受小學教育,但較年長的,則只有很少曾受教育。年青人與西方教育的接觸,使他們較容易跟上專題方式的教導,並採用專題式的方法,再去教導別人。這表示有些年青人,須在教會中負起作為教師領袖的職位。不過,按照他們的文化,這領導的地位,該由較年長的人承擔的。
聖經多處的大段經文被忽略
我們全都傾向「老調重彈」,愛講我們認為最重要的主題或教義。結果在許多教會中,聖經多處的大段經文通常都被忽略,而聖經的其他部分,卻多受重視。
在巴拿旺,土族教師反覆地教授同一的專題和經文。他們常重覆教導相同的經節或題目,而不去教授聖經中大家不熟悉和未有研讀的部分。
斷章取義、曲解經文
由於講道時都是就獨立的經文去作專題式和教義式的宣講,許多作了多年基督徒的人,甚至不懂得就某卷書或某使徒書信的一段,按其上下文去解釋一些出自該處,而大家又熟悉的經節。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大多數的信徒,都少有人向他們講解這些著名經節所出自的大段上下經文。聖經中的事跡是循序漸進地顯現的,由於沒有人向他們介紹這基本架構,他們會明白與某些專題有關的經節,甚至某章或某段經文,但他們卻不能以聖經作為一整本書,去加以瞭解。他們不明白就整個循序漸進的啟示,去闡釋整本聖經的重要性。
當我聽到一位誠懇的族人的講道後,我覺得這點更為重要。他引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節說:「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麼。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他在讀出這節經文後,便指向他所站之處的四周,那環繞著草蓋頂蓬教堂的岩石山。他莊嚴地警告眾人說,當耶穌再降臨審判世人時,他們四周山上的所有石頭,都會全倒下來。他強調說:「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之上。」
我坐在那裡,設法平息我內心因他的曲解聖經而引起的不安,這時真理光照我,讓我見到要責怪的人,不是他,而是我。當我教授一條教義,或講解一個專題時,我是領他去看那些分散的經節;而沒有連貫這樣地教授聖經,使他明白需要就上下文去解釋經節,又知道怎樣解釋。
經過這些事件,我立刻由專題講授的方式,轉為採用逐節經文講解的較簡單而直接的方法,幫助會眾從與經節相連的上下文,去瞭解經文。但這樣仍證明不夠的,因為信徒從沒學習舊約聖經,而舊約是新約的背景和基礎。他們不能從整本聖經去明白 神的話語。
神的教授方式
神在整個歷史中的基本教授方式,顯然是循序漸進的。在世世代代中, 神逐漸地展示聖經的信息。這種在 神控制之下,逐漸地展示真理的方式,就像穀物的生長,「..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可四28)。 神選擇以循序漸進方式,使人知道他的本性和性格,他對世人的計劃、他透過基督成就救贖的目的,以及所有其他屬靈的事。
神的基本教學方法,可比擬畫家繪畫的方式。畫家在繪畫時,不會先在畫布的一角開始,立刻完成所有細節。反之,他常會為整幅畫先淡淡地勾出簡單的輪廓。對旁觀者而言,在初期階段,那幅畫是模糊的。即使細看,也不能清楚知道當這幅畫繪成時,會加入什麼。爾後,當畫家繼續繪下去,這裡加一筆,那裡加一筆,細節開始明顯出來了。這程序繼續下去,直至他加上了最後幾筆,繪成了整幅畫。
神繪畫救贖故事之圖,也是採用這方式。他在創世記最初的幾章,先開始畫出輪廓。創世記三章十五節是整幅救贖故事圖畫的一個簡單而未加細節的草圖。 神在亞伯拉罕的蒙召和生活上,加上更鮮明、更清晰的內容。在亞伯拉罕獻上以撒之後,在預備代作祭物的完美羔羊上, 神又在畫布上加添了更多色彩和特徵。雅各的夢、逾越節、天上賜下嗎哪、擊打磐石出水、頒布律法、建造會幕、銅蛇、約書亞征服外族,以及其他歷史事跡,都成為 神這位畫家,在繪這幅畫的背景上,所加上的每一個筆觸。當 神引導舊約歷史的事跡,邁向這幅畫的主題,就是基督的顯現時,這位繪畫大師繼續為這幅畫加上細節。模糊的景象、淡淡地勾畫的部分,都因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復活,而突然顯現出來。即使這樣,畫布並未包括整幅圖畫。藉著使徒,聖靈繼續繪畫。 神在這幅畫作上所加的最後幾筆,是約翰在拔摩島上,所得到有關耶穌基督的啟示。
神永不會將某一條教義,或某一個主題,在一個特定時間內,全部教完,讓人知曉。他常會啟示一些真理的新領域,但他永不會將任何一個主題的全部真理,立刻顯明。 神的教學方法,類似大多數人吃飯時所喜愛的方式。一個男人回到家裡,如發覺妻子為他準備的飯食,只有馬鈴薯,而他又聽到妻子說:「今天,我們吃馬鈴薯。明天,我們會吃青豆。後天,我們會只吃肉。」這樣,他一定會感到驚訝。誰會喜歡這樣的菜單?通常,我們都喜歡飯菜裡會有不同種類的蔬菜和一些肉類。這是 神寫下他話語的方法。這也正是當我們研讀 神所賜的話語時,他餵養我們的方法。
翻閱聖經的任何一處,你會見到只從一節經文,便可以直接或間接地,提供有關多個不同主題的資料。將一節經文加以仔細研究和詳細闡釋,便可寫成好幾本書。正如一顆鑽石有多個切面,一節經文在聖靈的帶領,仔細研究下,會顯示與許多不同教義有關的真理要點。
在與宣教士舉行的某些研討會中,我請一個人翻到聖經中有關聖靈的教義,我請另一人翻到關於人的教義,又另一人翻到有關撒但的教義,再一人翻到關於教會的教義。一些人開始翻開聖經,但跟著又躊躇起來。他們翻不到一條特別的教義,因為有關教義的教導,在聖經中不是成組配合起來的。所有的教義都以種子的形態,在創世記發苗,一點一點地貫穿舊約和新約,以循序漸進方式顯露出來。只翻到聖經的某一處,是不能找到一條完整教義的。
在舊約歷史中, 神在每一個他所預備,要來事奉他的人生命裡,所用的啟示和教導方法,顯然是循序漸進的。當神造亞當的時候,他的目的是希望教導亞當,認識他的至高權柄、尊貴和榮耀。 神怎樣開始教導亞當呢? 神用什麼方法呢? 神是不是用系統式和專題式的方法,教導亞當認識一切有關他的 神,他的創造主呢?
不! 神初次向亞當啟示時,看來似是屬世的、缺乏創見的! 神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神然後告訴亞當,他和夏娃有什麼是可吃的。在這初次的啟示中,神甚至沒有直接地說到自己。不過,藉著他所說的話和所發的命令, 神已啟示有關他自己的基本而重要的真理。藉著指令亞當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神清楚地宣佈自己是頒布律法給亞當的 神,是各類生物的主宰。藉著正式的任命亞當作他的副手,統管全地,又藉著指令亞當,管治地上的一切生物,他讓亞當看見, 神就是大地和地上一切生命的合法主人。當 神讓亞當在伊甸園安頓下來後,他再向他說話,就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向他發出指令。這是 神在他與人的關係上,作進一步的啟示,藉著莊嚴地宣佈,不服從所帶來的不可避免的刑罰,就是死亡;他藉此讓亞當知道,只有他是 神、是審判的主和在地上執行公義的 神 。這是我們所得到的,有關亞當在不服從 神之前,神向他說話的唯一記錄。但是當 神與人相會後,似乎 神計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教導亞當,按亞當對神所說的話的吸收能力,在他初步啟示的旨意和計劃中,慢慢地加入更多資料。
當 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他是怎樣教導亞伯拉罕的呢? 神是否呼喚亞伯拉罕,對他說:「亞伯蘭,在你離開迦勒底前,我要告訴你一切有關你和你後裔的計劃」? 神是這樣做嗎?不!亞伯拉罕離開的時候,他不知 神要帶他往那裡去。 神祇按亞伯拉罕每個階段的經歷,向他啟示他所需知道的。 神透過循序漸進的啟示,在知識上再加知識,來教導亞伯拉罕,因亞伯拉罕是要憑信心走路。
在雅各、約瑟、摩西和以色列國的故事中, 神進一步顯示他的循序漸進教導方式的例子。即使只有這些例子,已足以顯明神在舊約中的基本教導方法,是循序漸進的,是一個緩慢、審慎的建造過程。
主耶穌基督的教導
主耶穌沒有在某一個特定時間內,將有關某一個主題的事,全部教導他的門徒認識。他是循序漸進地去教導他的門徒。例如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主耶穌在開始時,是安慰和鼓勵他的門徒(第1節)。然後他說到他未來的任務,是為他的兒女預備地方(第2、3節)。跟著他與多馬和腓力討論怎樣才能認識父(第4-11節)。再接著,他談到順服的重要和聖靈的來臨(第12-17節)。
主耶穌在與門徒討論時,通常會加入許多有關的問題,但他不會詳盡無遺地將問題加以討論。在提出一個主題或主題的某方面後,他就給門徒去思想。通常在稍後的日子,門徒提出問題,又會把那個主題舊事重提。若是方便的話,耶穌會給他的門徒更多資料,但儘管這樣,他不會將有關這事所應知道和明白的一切,全告訴他們。主耶穌不會只提供資料。反之,他會介紹需要加以明白和運用的,有改革作用的真理。即使他在地上的生命快要結束時,他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13)。
聖靈的教導
當聖靈來了,他是怎樣教導呢?他是否將有關新約教會和基督徒生活的一切,立刻向使徒顯明呢?聖靈是否專題式地、詳盡無遺地,將 神計劃向教會啟示的每一件事,都拿來教導他們呢?不!這再一次是循序漸進式的教導,因 神是在繼續如常地進行他的啟示方式。這是一個建造的過程。部分仍隱藏在舊約中的真理,並主耶穌曾講及,但在他升天之前,仍未完全啟示的真理,藉著在知識之上再加知識,緩慢而審慎地,得著教導,使教會能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1-16)。
使徒的教導
由於 神是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啟示一切的真理,使徒的教導和寫作,也是根據 神以前在舊約的啟示,以及他在較近期,透過他的兒子主耶穌的啟示,而進行的。他們的寫作,不能獨立來看,因為自從 神首次藉摩西寫下他的話語以來,這些寫作都是 神循序漸進啟示的延續和高潮。使徒所寫和所教導的,都是以舊約為根據。
下列從使徒保羅書信中抽出的部分,正顯出循序漸進啟示的原則,繼續貫穿使徒行傳,而至啟示錄;因此,若不先向信徒介紹舊約,是不可能向他們清楚講解新約的。
試想一位從來未接受舊約基本教導的信徒,可怎樣弄明白一段如哥林多前書五章6至8節所記:「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人若沒有必要的舊約基本知識,又怎能明白這些經節呢?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將摩西屬死的職事,與基督屬生命的職事,加以比較。他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林後三13、14)。除非根據舊約來看,否則對整章的經文,尤其是這幾節,是無法明白的。
加拉太書又怎樣呢?若對舊約沒有適當的基礎,又怎能明白保羅對律法與恩典的論點呢?加拉太的教會,因著猶太教人的影響,已不按照循序漸進啟示的歷史程序,去解釋聖經。當保羅指斥這錯誤的時候,他提醒他們舊約所記載的歷史事跡的先後次序, 神透過這些事跡,循序漸進地啟示稱義的道理。在加拉太書第三章,我們知道猶太教人強調必須遵行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他們說:「是的,基督需要受死,以帶來救恩,但信徒亦須同時遵行律法。」保羅怎樣對付他們的論點呢?保羅帶他的讀者回到舊約歷史,讓他們看見只有按著循序漸進的啟示,才能明白稱義的道理。保羅寫道:「我是這麼說, 神豫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加三17-19)。
保羅在做什麼?他正要指出在稱義的方法上,律法不能替代 神的恩典和信心之約,因恩典和信心,是在律法頒布之前,已啟示出來。保羅提醒加拉太的教會, 神采用漸進方式啟示這兩條教義的順序。
福音是首先向亞伯拉罕傳講;四百三十年後,律法是透過摩西頒布出來,以顯明罪惡是「極為邪惡」的。福音的全部啟示,是最後透過基督顯明出來。這相同的福音已經先向亞伯拉罕講述。所有信徒是憑信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他們不是靠遵行律法而得救。因此,保羅清楚地指出,歷史事跡的先後次序,對解釋和瞭解 神的話語,是重要的。
試思想聖靈的教義。在現今的新約時代,除非我們先明白在舊約中,聖靈的工作和使命,否則我們便不能明白 神透過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為我們所做的事。如果我們先明白,在舊約時代,聖靈只與信徒同在,我們才能體驗到作為基督的肢體,我們應享有的自由和喜樂。現在,他是在我們裡面。有關聖靈的教義,只有以循序漸進的啟示作為基礎,我們才能瞭解。
至於繼承名分的教義,也是同樣的道理。在加拉太書四章,保羅指出舊約信徒,像在天父家中的小孩。他們的每一個行動,都要受許多律法和儀文管制。相反的,我們現已在 神的家中,作為成年的兒子。我們分享 神兒子的靈,這與在舊約時代,聖靈與信徒的有限關係,是不同的。我們要明白聖經所啟示, 神與信徒的關係在歷史和循序的發展,才能瞭解我們透過繼承名分而得的地位。
試思想保羅給羅馬人的書信。當他介紹 神的福音這重要主題時,他立刻提醒他的讀者,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而這是「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大衛後裔生的」(羅一2、3)。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8節,開始教導有關人的罪的道理。他是以歷史的開端為基礎,去加以教導,那時所有人對 神都有真正的認識(創一至十一章)。從這最早的啟示,保羅證實人任意轉向敬拜偶像,以致道德墮落而淪亡。
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從引述在西乃山頒布給以色列人,以及寫在外邦人心版上的律法,證明全人類是絕對的腐敗墮落。
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從舊約引述大段經文,指出律法所說的,就是最終證明所有人在 神面前,都是有罪的(羅三19)。然後他又強調,他所傳所教導有關稱義的道理,正是律法和先知所見證的信息(羅三21)。
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引述亞伯拉罕和大衛,作為兩個罪人因信稱義的例子。
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為與基督同死的道理,奠下基礎。他再一次回到舊約聖經,指出在亞當裡,所有人都犯罪,都要滅亡。因為人類的元首與始祖不順服父 神的緣故,死就臨到人類,管治他們。在這些根基上,他跟著教導,亞當就是要來之人耶穌基督的預象,他是第二個人。正如亞當代表我們作為人類的元首,因此 神委派基督,作為一個新開始,他是新造之人的元首,他代表人類,他的一生及他的死亡,也完全的服從他的天父。注意保羅在教導信徒與基督完全認同而獲自由的真理時,是不脫離舊約根基的。
保羅在教導信徒時,既以舊約作為根基,我們若要成功地教導信徒,又怎可以不先奠下所有新約教義所依據的基礎呢?若沒有足夠的舊約基礎,是無法清楚而正確地向信徒教授新約的。
教導 神話語的最佳方法,是跟隨他循序漸進的啟示方式。我們首先須為信徒的信心,奠下良好的基礎,然後在真理之上加上真理,知識之上加上知識。信徒如先從創世記開始去看聖經教義,然後隨著這些教義沿舊約歷史事跡,循序漸進的發展,至新約而最後加以充分的教導,那麼,聖經教義便最能清楚明白了。
神一切循序漸進啟示的真理,在新約和舊約中,都與他的歷史作為有關連。因此,所有教義都有一個歷史背景。新約教義與聖經的歷史故事交織成一片。普世在教導基督徒有關聖經的教義時,都傾向使這些教義,脫離 神所賜的循序漸進的歷史背景,結果是使教會在許多方面,對聖經教義感到混淆。有些人在解釋聖經教義時,是按照個人的經驗,而不是根據其歷史背景。許多教義被誤解,都是因為人未能明白聖經中具有歷史背景,以循序漸進方式啟示的真理。由於許多人在教授聖經教義時,幾乎都是只教新約部分,而忽略了這些教義是由舊約開始,於是許多信徒對於聖經教義所得到的解釋,都是模糊而紊亂的。所有教義都必須就其歷史性的啟示和發展,加以解釋,才能令人清楚明白。
專題方式的基礎
西方文化和教育,幾乎對每個問題都採用分析的方法。由於大多數的問題都以這方法處理,於是基督徒似乎都自動地認為,人若真想認識聖經,他必須將聖經中的每一部分,加以分析和分類。
雖然在我們的研讀中,分析是有必要的,但最優先和較大的需要,是用全面研讀 神的話語。以全面方式去研讀和教授聖經的方法,稱為綜合法,目的是使其有別於分析。綜合法是先從整體開始,看其全面,而不是個別部分。分析法是先從某部分開始,然後擴展至其整體。
試想像教導一個原始族人,去製造或修理手錶。假如他從沒見過手錶,也不明白這東西的用處,他不可能明白每一件零件的位置和功用。最聰明的方法是先讓他看看一隻完整的手錶。然後,我們可以指出微細的零件,解釋每件零件對整只表的功用。我們教授聖經時,也應採取同一的方式。整體而全面的看法,可為較特殊而具分析性的研究,提供基礎。
在以專題方式教導之前,需要先用這種全面教導方式;這要素在我一位準備前往菲律賓宣教的宣教士朋友經驗中,可清楚見到。他回到母會,整裝待發的期間,牧師請他教授一個成人聖經班。他決定由創世記開始,先整體綜覽舊約,然後進入新約。後來,他在馬尼拉碰到我,他說:「我愈教下去,我班裡的人便愈興奮、愈熱切。雖然這些人參加我們教會已有多年,但在那些日子中,從沒有人按年月次序,全面地教他們讀聖經。有一次下課時,一位女士問:『為什麼我們的牧師從沒有這樣教導我們?我以往的日子,只是聆聽講道,直到此刻,我才開始以聖經作為一本完整的書加以理解啊!』」
初信的基督徒,通常苦苦掙扎多年,把聖經當以一本完整的書來看,其認識尚屬模糊。傳道人若教授聖經,大多數都極少會以歷史方式,按先後次序,去教授整本聖經。有關個別經文和專題的講道,使人對神話語的理解,局限在某幾段經文和零散的經節上。然而,透過全面地研讀舊約和新約,人就可以將聖經作為一本完整的書去理解。
按專題去教授聖經,在我們的課程中應占重要地位,但這只能用來教授那些已將聖經作為一整本書去學習的人。這若是我們正常的做法,那麼,當有需要採用專題方式教授時,便會事半功倍。我們藉著專題方式教導所強調的部分,在 神的整個啟示內容中,可以清楚地理解和明白。
以專題方式教授聖經,通常都是作為一種補救。這在眾先知的工作中可清楚見到, 神已藉著摩西,將聖潔公義的律法,有條理地頒布給以色列人, 神興起這些先知,就是要將這些律法,向以色列人再加以提醒。先知所教導的主要部分,是有關以色列和猶大的叛逆,和 神未來審判的警告;除非他們對所得的重要啟示,真心悔改和順服,回轉過來。 神循序漸進的啟示,像一條直線直指基督、將臨的君王和他的國度,而專題式、補救式的先知書,實在是間歇性的穿插。
如果面對經文誤解或不順從,或者有需要去強調或澄清一些特別的教義,那麼,便應採用專題式的教導。教會中如發生問題,聖經教師便應暫時轉用專題式、糾正式的教導。
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也是專題式、糾正式教導的另一例子。保羅基本上是提醒哥林多人,關乎他已向他們傳達的啟示,對啟示的內容,他們是必須相信與遵從的。他對哥林多人起初的教導,與在各處的教導都是一樣的。他的教導是以舊約為依歸(徒十八4、5;林前十1、11)。在這些教導上,他又加入主耶穌在世時,他所給予的教導(林前十一23)。再加上聖靈於五旬節當日開始的啟示後,他對他們的教導,便已完全(林前二1-13)。保羅是從這整體的啟示,帶出他的糾正式、專題式的教導,以設法補救當時哥林多教會的情況。
由此可見我們糾正式的專題教導,若按照循序漸進啟示的基本模式,便會使人更清楚明白。因為 神已循序漸進地啟示所有教義,強調某一條教義的最簡單而清楚的方法,是追溯它由創世記,直貫穿至啟示錄的發展。例如,有需要教導有關婚姻的問題,最隹方法是由創世記開始,正如耶穌回答有關婚姻問題時,他所作的一樣(太十九3-6)。在提醒聽眾,有關 神在創世記二章,所指示的婚姻原定目的之時,我們便可以按經文的先後次序,翻到其他有關婚姻的經文。我們可以教導申命記二十四章一節,在這經節當中,摩西容許反叛的以色列人,偏離神對婚姻的理想標準,然後翻到馬太福音十九章,耶穌就這段出自申命記的經文,所提出的意見。最後,我們應從使徒書信中,教導有關使徒對婚姻的指示,在這當中, 神對婚姻的原定計劃和標準,再得到確定。
試想像一間教會的基本教導方法,是經常一致地以整本書的形式,去教導 神的話語。教師有條理地教授整本聖經,使會眾對新約和舊約中, 神的全部啟示,都能不斷地加深認識。然而在教會內,總是會有問題發生的;因此,在這些時刻,便需要脫離正常的教學課程,改為採用專題式、糾正式的教學。假如聖經一直都是當作整體教授,那便較容易從中抽取多處經文,作為糾正性專題式的教材。對那些曾學習全本聖經中, 神整體計劃的人,聖經教師可以對他們說:『你們記得我們以前在「某一處經文」,曾學習有關這特別主題嗎?』因為他們曾全面地學習聖經,教師便可以從整本聖經中抽取經文,作為他的專題式、糾正式的權威教材。
瞭解律法與恩典這兩難問題的基礎
信徒需要學習舊約,使他們能清楚分辨執行律法與施行恩典的分別。要明白律法在教會時代的地位,便需有舊約聖經基礎。
信徒如對以色列民在主釘十架前,他們活在律法下的情況,有基本的知識,他們才能明白律法與恩典的分別。在許多教會中占重要地位的律法主義,正對信徒的信心和行為,起不良作用;只有以循序漸進的教導方式,由舊約進入新約,才可避免。若對律法在舊約中的目的,有清楚的理解,那便可避免在新約中誤用或誤解律法的危險。顯然可知的,是無人可因律法稱義或成聖,信徒完全是單靠 神的恩典,才能得救,才有基督徒的行為。
不僅如此,除非先教導信徒明白以色列的舊約歷史,否則信徒是很難明白在基督時代和在初期教會時代,猶太人對外邦人的態度:當主耶穌認為外邦人也能接受 神的恩典和祝福時,猶太領袖的憤怒;使徒行傳中的初期教會,對於接納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加入教會,而引起的種種問題;為什麼在彼得把福音帶進外邦人的家前,主給彼得一個特別而三次重覆出現的異象;為什麼保羅被亞伯拉罕的後裔,由一個城市追迫到另一個城市;為什麼保羅需不斷地講述猶太人與外邦人,律法與恩典,以及已受割禮與未受割禮等專題。
基督徒行為的根基
當人表明自己已經得救,大多數的教師都太渴望這些初信者,在生活和事奉方面,都活像基督徒,以致在知識和經驗方面,只給他們很少時間去成長。他們期望在很短時間內,初信者與信主多年的信徒,在教會中能並肩邁進,發揮作用。
正如未得救的人,必須在 神的本性和性格方面,有所認識,才能明白靠 神恩典得救的福音,信徒也需藉著更深地領悟 神的本性和性格,裝備自己,謙卑地與主同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這節經文的真理,不單是適用於未得救的人,也適用於信徒並他成聖的成長。「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詩三十四9)。信徒在生活中敬畏耶和華,不應存著一個害怕被譴責或懲罰的心,因為「..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不過,藉著對整本聖經所啟示的,有關 神的聖潔和榮耀的知識,聖經教師應為信徒奠下根基,使他們對聖經上有關成聖的規勸,作出回應。信徒須繼續存著莊嚴敬畏的心,真心誠意地更多認識 神是一位怎樣的 神。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產生真正合乎聖經的謙虛、靈裡的破碎、內心的溫柔和悔悟。敬畏耶和華,是信徒蒙召過聖潔順服的生活前,應有的準備。
聖潔而得勝的行為所需的聖經真理,只有在按著聖經所啟示的 神的榮耀本性、性格和永恆的目標下,加以察看和闡釋,才能使人明白、接受和正確運用。 神的兒女在作每一件事時,必須看作是為至高的 神而作。信徒必須基於愛和對 神的崇敬,而對聖經有關成聖的勸勉,作出回應。信徒追求成聖生活的聖經根據,可用下列經文概括出來:「..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使徒保羅對信徒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林前十31)。對 神敬拜事奉的基礎,是建立在看重認識聖經中神的至高、至尊和至聖。
信徒必須先要認識 神是誰,再來學習什麼事是必須做,或什麼事是不可做。若不能達到這要求,那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建立在既不合乎聖經,又不穩固的基礎上,只能製造虛假的經歷,導人去炫耀自己的謙卑和奉獻。信徒若未能在所需的基礎上建立自己,教師卻教導他們去過成聖的生活,這只會令他們單有外表的遵從,敷衍的順服,全都是建基在人為的決定和屬肉身的奉獻,這虛假的根基上。信徒所做的每件事,若不是出於愛和對 神的認識,那麼,即使他的行動是基於出自聖經的一些命令,也是不為 神所接納,也只是盲目的敬拜。
許多真誠的宣教士和聖經教師,領信徒進入律法主義,因為他們不能把這些聖經準則,應用在他們的教學方法上。他們一開始便立刻教導初信者,有關在基督徒生活上「應做」和「不應做」的事。他們似乎認為,他們若直截地告訴這些初信者,聖靈住在他們裡面,以及一些其他情況下的真理,那麼,這知識便會給他們帶來釋放和能力,去服從 神的命令,成為聖潔。無疑,這些真理是極其重要,應用來教導信徒的,但事實上,屬靈的成長是一個過程。這是不能揠苗助長的。這是人心中明白並接受 神的道所帶來的結果。這是 神的道居住在我們生活中的結果(西三16)。 神的道必須栽種在思想和心意中,才能生根漸長(雅一21)。信徒的成長,不單靠對聖經真道的認識,也靠與永活的道,就是主耶穌基督,有深厚的個人關係。信徒必須「在他裡面生根建造..」(西二7;彼後三18)。
信徒須透過學習和運用 神的話語,而得以在靈裡成長,正如人的身體,藉著進食和消化有益的食物,而得以發育成長(彼前二2;弗四11-16)。人體從極小開始發展,慢慢地成長。小孩生下來,便擁有成人的一切潛質,但這小孩還要發育成長,才能把他的潛能展露出來。若把過量的食物餵給小孩吃,或立即把成人的食物餵給他吃,不但不會幫助他成長,反而會抑制他的進展。在自然界中實際存在的現象,在屬靈的領域裡,也會同樣發生。
神的忠僕必須審慎而有耐心,正如 神在教導和裝備事奉他的人時,也顯出他的耐心一樣。我們不要忘記主用了多長的時間,去教導和裝備亞伯拉罕,到最後主才賜給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兒子以撒;即使這樣,主仍給予這位族長更多的訓練。我們需要靜思細想埃及監獄中的約瑟,在米甸沙漠中的摩西,作為摩西隨從的約書亞、在曠野中常被掃羅追殺的大衛,在曠野生活的施洗約翰,作拿撒勒木匠之子有三十年之久的耶穌,接受三年訓練的門徒,以及在阿拉伯接受三年訓練的保羅, 神在裝備他們的工作上,都是滿有耐心的。這些都是例子顯明 神在教導和裝備他最有用的工具上,是如何盡心、忍耐、慢慢地工作。既然我們屬天的導師認為需要從容地教導他的門徒,好讓他們成長,我們也需「花費時間」,去好好地教導我們的會眾,不單要學習新約聖經,也要學習舊約聖經。「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我們對 神的認識,如果只局限於新約的啟示,便會容易變得狹隘和不正確。自由派的神學家,他們嘗試只就四福音,而制定神的教條,他們抗拒在舊約中啟示的耶和華,他們想像 神是永不施行審判,也不定罪人使他受永遠刑罰的。
當保羅教導有關基督徒行為方面的真理時,他是以舊約為基礎。他對哥林多人說:「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林前十1)。保羅不想他們對這些舊約記載,一無所知。為什麼?他說因為「這些事都是我們的監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監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6、11)。保羅在介紹 神的時候,是包括神在歷史上,向以色列國的啟示。保羅提醒提摩太,他是從小明白聖經,保羅又向提摩太保證,這聖經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保羅繼續說:「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所有聖經教師都應清楚知道,保羅所說的,是包括舊約和新約的啟示。
什麼是最隹的教學方法,能使信徒對神有認識,而以此作為基督徒行為的基礎呢?我們在教導所有經文的時候,都要遵照聖經所列,由 神所賜的模式。我們若看不見和不明白聖經所記載的教學原則,我們便不會相信這對信徒的屬靈發展和成長,是重要的。循序漸進地建立的教導方式,似乎是冗長而艱鉅的。較快而有效的方法,似乎是「忘掉舊約中大部分經文和其他作為引言的經文。直接開始教導有關基督徒的生活。」這態度類似一種說法,就是向未得救的人教授舊約歷史部分,會花費太長時間。在大多數的情況中,不是時間因素令我們有那種想法;而是我們對聖經的教授方法並不理解,又不明白 神所寫經文的目的,才會受影響而有那種想法。
信徒的基礎
教會中許多信徒,從來沒有全面地學習聖經。這些基督徒從他們得救開始,大都是經常接受專題式的教導。因此,他們對聖經的瞭解,都是沒有連貫性而又不全面的,因為他們所知的,是由獨立的經節和聖經的某些片段組成。他們沒有將聖經作為整本書去瞭解。在這樣的情況下,更有效得多的方法,是由傳福音的階段開始,就先奠下正確的基礎,而在這穩建的基礎上,繼續建立聖經知識。在這階段,應教導舊約部分,但不需用新約去加以解釋,這樣信徒便能知道而明白 神的啟示,是循序漸進地發展。
已在編年教學大綱福音期受教的信徒,無論是在得救與未得救的混合組別中,或純信徒的組別中都會因按次序的教學而得益,因他們可綜覽那救贖的歷史。藉此,他們便接受了信心基礎和舊約聖徒蒙救贖的教導。他們也接受了正確解釋新約所需的舊約背景。根基性的福音教導亦會讓信徒見到、在向別人傳福音時,應當先教授舊約,使人相信他們是無望和無助的人;而不是在他們仍在罪中作樂,或仍在自稱為義時,去說服他們,要他們相信自己需要一位救主。
施樂德夫婦在泰國北部的諾哇人中,從事多年的宣教工作,看見主拯救了許許多多的諾哇族人。施樂德夫婦教導這些信徒,要以本色化的教會團契會友發揮功用。現在經過多年,施樂德正向諾哇族的各教會,教授編年教學大綱的福音期。施樂德寫道:
「我們為一些有較長歷史的教會,對按序介紹聖經真理的方式,所作出的回應而讚美 神。我們正在研讀舊約所記載,作為基督降臨基礎的多段經文。一位長老這樣說:『以前,你教導我們的,是由樹中央而至樹頂。現在我們所聽的,是有關樹底的事。』現在我們把以前許多含糊的事都弄清楚了。我們真感謝 神讓我們注意到這需要。十六個村落的諾哇族信徒,現在都正聆聽真道,我們也正設法在每一處,都以合乎邏輯的方式,去加以教導。」
韓德信是巴布亞新磯內亞高地,阿西安納族的宣教士,他發覺教會的長老和教師,在接受編年教學大綱福音期的基本教導後,他們在事奉上所強調的,已有改變,他們在教導上所採用的例子形式,也有改變。
在接受舊約教導前,阿西安納族的教師,所舉有關 神對罪的審判的例子,都局限在當地土族人的經驗範圍內。他們不知道舊約所記載有關 神本性的啟示,因此當他們想對聖經所記載有關 神的事,去給予合乎歷史的證明時,他們便從族人中找一些在當地發生的事,作為證據去加以證明。一些當地的事件,最初對土著人來說,似是 神對人個別的審判,但隨著時間過去,都變得模糊。事件的不同記載和曲解,也損害了事件的效用,對那些漠視聖經的人,不能作出有效的警告。但當阿西安納人接受舊約教導後,這一切便都改變了。現在他們已得到聖經中實際歷史事件的記載和有關的解釋。他們新約的教導,現在都因舊約歷史記載有關 神的審判和恩典,而得以加強;舊約這些記載都是不能輕視或改變的。他們現在已能按著 神為舊約所定的目的,去運用舊約的經文。
未來教師的根基
每一位聖經教師的責任,都是在教導時採取一種方法,讓信徒都能按著 神完全的啟示,去解釋所有教義。那是否表示,每個教導信徒,要使他們建立新約教會的聖經教師和宣教士,都必須由創世記到啟示錄,教授聖經中的每一經節呢?,不是的!那不是他的責任。
聖經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奠下根基。他必須訓練和裝備當地的信徒,給他們責任,讓信徒們在他從聖經中,為他們奠下的根基上,繼續建造(林前三10-15;弗四11-13;提後二2)。那奠下根基的人,有責任確保他所奠下的根基,是廣闊的,足可承托後來的其他教師,所必須教導的一切。假如根基不足,或在某方面有欠缺,那麼,隨後的教師就得不到所需的基礎,去教導 神的一切訓誨。
建造根基的人,必須奠下神學、歷史、體制和教條方面的根基,未來的教師才能正確地說明和解釋 神的全部啟示,以及在新舊約中所有的教條。
那麼要達成這目標,那一個是最簡單的方法呢?我們應否有一分教條清單,每當我們教完一條,便在那條之上加個記號?我們若要這樣,未來的教師便會受我們的教條大綱所約束,好像受他們的聖經所約束一樣。耶穌基督的每個使者,在教導信徒時,必須決心以聖經中所列舉的屬天原則,作為指引。教師藉著緊緊遵行屬天的原則,便能盡其所能,使聽者的心靈和良知,與聖經全部的道理和聖經榮耀的作者,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