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

論教會

���顴咻b地上的居所

一、序言

中古教會神學家亞奎那斯(Thomas Aguinas)稱教會為「神之奇妙兼神聖的奧秘」〔注1〕,但這「奧秘」對甚多信徒仍是奧秘;雖然今日「教會增長」、「教會更新」、「教會合一」、「教會在宣教」、「教會與社會」、「教會在時代的尖端」等類的旗幟到處高揚,畢竟大部分的信徒對教會的神學論據仍諱莫如深,故「教會論」正是基要信仰研究範圍內一項重要課題〔注2〕。美國明州伯特利神學院教授M. J. Erickson博士說得對:「若我們不明白教會的神學真理,我們亦不能正確地指出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注3〕。

二、教會的定義

教會的定義可先循三方面獲得一些基本觀念,進而立下正確的定義。

A.教會的字彙

1.古典希臘文���龤u教會」(ekklesia,意「呼召出來」)一詞在希臘古典文獻內(請如柏拉圖,Xenophon, Herodotus, Euripides, Thucydides等)乃一通俗的詞彙,常指「公眾集會」,含政治色彩(參徒19:32,39,41);在古典希臘文學中,此字只有三次描寫「宗教集會」,實屬罕見〔注4〕。

2.舊約希伯來文���驩竅饡`以二字表達政治或宗教性的集會:

a. qahal���蠾髡r字根意「呼喚」,指所有「召集的聚會」,是舊約「教會」一字的慣用詞彙,然其義廣博,諸如政治性的召集、軍事性的結集(民22:4;士20:2)、民事性的集會(王上12:3;箴5:14)、各類的議事(創49:6;詩26:5)、歸回的余民(耶31:8)、宗教的聚會(申9:10;代下20:5;尼5:13)、天使的會集(詩89:5)或一群民眾(創28:3;35:11)。由此可見,「教會」一字的希伯來文在舊約的用途異常廣泛,亦並無專業的術語用法,故不能因這字在舊約出現遂說「教會」早在舊約中存在〔注5〕。

b. edah���蠾r根「集合」,與qahal為同義詞,如「全會眾」(出12:3;16:1;民14:1;20:1)。此字經常指宗教性的集會,或立約的民眾(即以色列人,參王上12:1,3),鮮有非宗教性的用途,故與gahal稍有區別〔注6〕。

3.新約希臘文���糷C十士譯本以sunagoge(意「會堂」)譯出舊約的qahal及cedah兩字,唯獨以ekklesia譯成qahal〔注7〕。至新約時代,ekklesia的意義亦不脫離兩約間七十士譯本與古典希臘文的用意。在新約聖經內,此字共出現114次〔注8〕,除5次外,共有109次與「教會」有關(在新約27本書卷內,「教會」一字在十本內並無出現,即:可、路、約、提後、多、彼前後、約壹貳、猶)〔注9〕。

小結:新約共有二字皆譯成「教會」,一是ekklesia,一是sunagoge,它們的原意與用途如下:

a. ekklesia���驤o字由字首ek(出)及字身klesia(呼喚)合成,直譯為「呼之出來」之意。此字在新約有二個基本用途,一是非專業用語,另是專業用法。在非專業用語方面,此字意「群眾」(徒19:32,4;7:38)、「集會」(徒19:39),不管是政治性或宗教性的聚集。在專業用語上,此字(共109次)通指新約時代的信徒集會,即指地區性的聚集(如帖前1:1;加1:22;林前7:17等不贅),或普世性的教會(如太16:18;弗1:22-23;西1:18等不贅)。前者(地區)亦稱「有形教會」;後者則稱「無形教會」。

b. sunagoge���躨琤L泊(Talbot)神學院教授R. L. Saucy博士言,此字是猶太人指信徒聚集的所在地(雅2:2),但因這字(直意「一同坐下」)的猶太色彩太濃厚,致後來的信徒皆摒棄不用〔注10〕。

B.新約的用途

按上文字彙所討論,「教會」一字(ekklesia)的基本詞義只是「集會」,可有宗教性及非宗教性的用法,茲以「教會」字的出現分組識別如下:

1.非宗教性用法���躩�一群人聚集在一處(徒19:32,39,41等譯作「聚聚」集」或「眾人」)。

2.宗教性的用法���躩�屬神的百姓(如徒7:38;來2:12),內中信與不信混集一起〔注11〕,亦有純指信神的人,蒙神呼召、得拯救(如弗1:7,22-23;西1:18;林前12:28),再有指某處信徒的地方集會(如林前1:2;帖前1:1;徒9:31;加1:22;羅16:5)。

C.神學的背景

教會的形成建立在神的恩典與計劃內,復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上,再經聖靈的洗禮,遂於五旬節誕生,成為新約時代的一個特色:

1.神的恩召���饡郱|乃得救的人組成,他們能蒙救贖全是神的恩典配合他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人的信心向神的呼召作出適當的回應(參提後1:9-10;弗1:4-12;2:8-9;羅8:28-30);故此,神的恩召乃是教會成員組成的前奏。

2.基督的救贖���飌繴�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多2:14),是信徒最珍貴的真理;教會是基督用極重的代價贖回來的(林前6:20),那是他自己的血(徒20:28;來12:24),教會在不同時代與境況都能成為「長勝軍」,全基於這救贖寶血之故(參啟12:11;太16:18)。

3.聖靈的洗禮���鸗t靈乃重生的靈(約3:5;多3:5),在五旬節開始,以內住信徒的職事,將因信稱義的人歸納至主的名下,成為主的身體(是為「洗禮」,林前12:13;弗4:5),故此「聖靈的洗」與「重生得救」乃是同義詞〔注12〕。

定義:據上文的研討,教會乃是在新約時代一群不分國籍種族信神的人,因著基督的捨己,聖靈的工作,真神的恩召,成為蒙恩得救的團體,稱為基督的身體(這些人在約定地方聚會,進行其宗教活動,但這是後話,因那涉及「教會的功用」這範圍)。

結語:「教會」一詞在非專業用語上言,其意異常廣泛,這亦是舊約的主要用途;其專業用法在新約內則比較明顯,尤指新約時代之信徒的特色,保羅在「林前」一書內將世人分為三類:外邦人(即不信的)、猶太人(指選民)及教會(包括外邦與選民)(10:32),所以「教會」是新約時代開始的特色,是神在新約至主再來時(教會被提)的一個特殊計劃。英文「教會」(church)一字源自希臘文kuriokos,直意「屬於主」,而「主」就是耶穌基督,是以教會是一群「屬於主」、與主直接產生關係的人,或是指自主道成肉身後歸屬主的人(與新約神學名詞「在基督裡」一般)。

三、教會的肖像

教會乃是新約時代的一個特別屬靈團體,史無前例,故新約作者以不同角度描繪這個「有機體」,旨在更清晰地闡釋這個「新機體」本身的特色或與主的生命關「「生命關係」,以下是新約書卷內八十多個有關教會的主要肖像〔注13〕:

1.基督的身體(Body of Christ)���驤o是教會眾肖像中最首要的一個,以至神學家L. Berkhof博士認為教會的定義不能脫離「基督的身體」這詞彙〔注14〕。以身體喻政治團體乃希臘文化中的特色〔注15〕。保羅以之喻基督與信徒之關係為身體的形象(弗1:23;4:12,16;西1:24),基督是「頭」(西1:18;2:19;弗5:23),信徒是「身體」(林前12:27)。此外保羅亦以之喻信徒彼此間的關係(林前12:12-13,27;羅12:4)。這個「身體的比喻」強調信徒與主、及信徒互為肢體的親密關係;生命相同,使命亦一致,故此教會亦稱為「主之工作在地上的延伸」(約14:12)。

2.主的聖殿(Temple of the Lord)���饡郱|是聖靈使之誕生,故也成為聖靈的居所(弗2:21-22;林前3:16-17)。主耶穌在世時亦以聖殿喻他的身體(約2:19-21)。保羅解釋教會這座靈宮有主為「房角石」(林前3:10-11;弗2:20;彼前2:6),使徒與先知在其上建造(弗2:20;3:5),即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信徒在教會內亦稱為「活石」、「君尊的祭司」,教會乃「靈官」(彼前2:5),「永生神的殿」(林後6:16;林前3:16)。既然聖潔的靈居住在教會內,信徒便當自潔,遠避淫行,合乎主用(參林前6:17-18;林後6:16-17;提後2:21)。

3.基督的新婦(Bride of Christ)���蠾b舊約,神與以色列的關係如夫婦般的親密(參賽54:5-6;62:5;何2:7);這觀念在新約則喻作基督與教會(弗5:22-25),教會遂稱為基督的新婦(林後11:2),等候迎娶的時候到臨(啟19:7;弗5:27)。既然基督愛教會,甘願為教會捨己(弗5:25),我們當愛他比一切更深(參約21:15;路14:26)。

4.神所揀選的人(God's Elect)���饡郱|是由一群神所揀選的人組成(羅8:33;彼前1:2;2:9),他們「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11,5),早從創立世界以前就蒙揀選的人(弗1:4);他們亦稱為「神的子民」(多2:14;彼前2:10),或「新造的人」(林後5:17),這肖像的重點指出教會在神的心意擁有一個「異常悠久」的地位,亦顯出教會的歸屬在神那裡。

5.葡萄樹與枝子(vine and branches)���顴囿瑪鴷薔H色列被喻作葡萄園,受神栽植,結出果子(參賽5:1-7;耶2:21;結15:1-5;19:10-14),主耶穌沿用舊約先知的比喻,今次說明他與門徒的關係(約15:5),耶穌自稱是「真葡萄」(約15:1),信徒是枝葉,這關係強調生命的相連(約15:4)及以果子證明這關係的實在(約15:5-6)。

6.牧人與羊群(shepherd and sheep)���蠾b舊約,神與以色列的關係以牧人(詩23:1)與羊群(詩74:1;79:13;80:1;95:13;100:3)表達之;在新約,相同的繪喻用在耶穌與教會方面(約10:1-29),而教會則以猶太及外邦二類信徒組成(約10:16),非像舊約所形容,那裡神祇是以色列的牧人,從未提及外邦人。比喻繪述信徒有主的引導與牧顧。

7.大祭司與祭司(High priest and believer-priests)���饡郱|若喻作聖殿,耶穌基督乃是聖殿中的大祭司(來7:28;9:24-28),每日向神為信徒代求(羅8:34;來7:25);信徒為其它的祭司(來10:10,14;彼前2:4-5)。信徒為祭司是改革家從中古教會恢愎過來的新約真理;意說信徒各自及直接可與神交往,無需經過中保,這是新約信徒特殊的地位與福分,此喻強調信徒擁有的新身份、地位及使命(羅12:1;來13:15-16)。

8.末後亞當與新造的人(The Last Adam and the new creation)���鸗o是從一人(第一個亞當)而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身上(羅5:12),死就控制世人(羅5:14),但不能鎖禁主,他掙開死亡的困鎖,從死而復活,成為信徒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他以屬本體生命的能力拯救世人,使世人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全因這末後亞當之故(林前15:45)。此喻說明人的光景經歷奇妙的改造全因末後亞當的救贖功勞。

以上所論只是新約內數個有關教會之性質的主要肖像,這些強調信徒與主的生命關係、親密關係、聖潔關係、價值關係及目的與果效;其它的肖像如聖潔的國度(彼前2:9;弗2:19),神的家(提前3:15;弗2:19),天上的耶路撒冷(來12:21)等皆有其獨特的啟示與意義,可見教會在神心意中是何等的重要。

四、教會的性質

「教會的性質」這命題可從二方面探討之:

A.反方面���饡郱|的「不是」

1.教會不是以色列���饡郱|與以色列在神計劃中各佔重要地位,然而教會(新約)卻非以色列(舊約)的延續〔注16〕。教會雖與以色列各有不少的共同點(諸如共同的據點、蒙恩的基礎、被救的原則、信仰的對象、事奉的動力與目標等不贅),但它們相異之處亦頗多(諸如教會稱為新人、基督的身體,以猶太及外邦組成〔弗2:15;西3:11;林前10:32;羅9:6〕,神給以色列一個與教會不同的命運〔羅11:25-26〕,雅各在第一次教會大會中的辯論指出教會與以色列各有不同的將來〔徒15:13-21〕等不贅)。

2.教會不是天國���龤u天國」乃神應許給以色列那「復興之大衛的國度」(太3:2;4:17),具有屬地(地理、政權、國位等特徵)及屬靈(悔改、重生等要求)的特色,非單方面言(屬靈)。從門徒的問題可見,耶穌基督不能在他第一次來臨時建立之(徒1:6),那要留待第二次再臨時才能實現(徒3:19-21;羅11:25-26;啟19:2-20:6)。但教會在屬靈上具有神應許給以色列國的特徵及能滿足神的要求,故教會遂稱為「天國的奧秘」(太13章),因教會具備足夠的條件或資格在屬靈上合神的心意。

B.正方面���饡郱|的「是」

1.教會是一個插段(intercalation)���龤u插段」是正常計劃中的一部分、是作息時間內的某段落,所以教會是神管理世界(包括以色列)中的一段特別治理法,舊約多處預告這段時期的出現,乃是神在治理以色列的計劃中早已放入一段教會插段(如但2:40-41間;7:23-24間;8:22-23間;9:26-27間;賽6:2-3間;何3:4-5間;5:15-16間;詩22:22-23間;101:1-2間等不贅)〔注17〕,由此可見神在萬世計劃中早有教會時期的存在,只是神待舊約走完其旅程後,教會遂按歷史事跡的演變(如以色列摒棄基督為他們的彌賽亞)而「應運而生」(不過要知萬事均不能脫離神的全智)。

2.教會是一個奧秘(mystery)���龤u奧秘」此字在舊約內全沒出現,而是新約的一個獨特字彙,意指「某項真理先前(即舊約)是蘊藏的,到如今(即新約)才顯現出來」〔注18〕(羅16:25;林前2:7,10),教會就是此項的真理(西1:26-27;弗3:5-6)。有關教會是奧秘包括四方面的意義〔注19〕:1)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3:1-12),這身體稱為「新人」(弗2:15),由外邦信徒及猶太信徒組成。R. L. Saucy博士謂,雖然舊約多處早已預告外邦人將會享受彌賽亞的恩福(創12:3;賽60:1-3;62:1-2),但外邦與猶太共在一身的真理是舊約沒有預及的(加3:28),故這是個新約獨有的真理〔注20〕;2)教會是基督生命的居所(organism),是基督生命的延續(西1:24-27;2:10-19;3:4,11),此點是舊約全無提及的,故「在基督裡」是新約的一個奧秘;3)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弗5:22-23;啟19:7-9),這又是教會的一個特色;4)教會被提亦是教會奧秘之一(林前15:51-52;帖前4:13-18),雖舊約亦有復活的真理,惟信徒身體在霎時間的改變是新約獨特之啟示。

3.教會是屬靈天國(spiritual kingdom)���饡郱|雖不是神應許給以色列的國度,但教會在屬靈的救贖上,確有應許給以色列的國度之部分特徵,那是在蒙神接納、作神子民、成祭司國度方面言(彼前2:9),致教會在此亦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7-9,29),故此教會可以承受神應許給以色列的約福(創12:3;羅11:17;15:27;弗2:12-13;3:6),所以教會在地上這段時間按耶穌基督言為「天國的奧秘」(太13:10,35)〔注21〕。

結論:由上文之討論,教會是一群在新約時代被呼召出來的信徒,經歷重生的經歷(約3:5),蒙聖靈的洗歸入主的名下(林前11:13),成為基督身體(生命)的一部分,以基督作頭,亦稱為基督的新婦(弗、林前),或說與基督同作後裔(羅8:17;加3:26),是現今神在地上的屬靈國度。

五、教會的由來

按上文論,教會非是舊約以色列的延續,雖然信徒亦稱為「屬靈的以色列」(羅9:6,26),但那是指信徒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與舊約的以色列人是一致的(參加3:7,29)。換言之,神在舊新約內只有一種救贖觀、一個得救的要求。新約時,神借教會證實救贖的範疇乃全地性的(舊約是預告、新約是應驗),故教會包括外邦與猶太信徒在其中(加3:28;6:15;弗3:6),然而教會在時間上言是新約的「土產」,是新約時代誕生的。茲從四方面闡釋:

A.時間的起始

教會早在創世前起自神「預定的美意」內(弗1:9),但在時空的範疇裡,教會總有個起始,神學家對此抱五個不同的見解:

1.起自亞當之時���蠾劂◆{為教會包括自有人類以來的信徒,即凡信神的人自然是教會一分子,這見解多為新學派、新正統等人所主張(代表人:K. B. Kuiper)。

2.起自亞伯拉罕���驤o論認為既然教會稱為「新以色列」(參羅9:6,25-26;加3:7,29),故必起自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此見多為改革神學家倡導(代表人:Charles Hodge; J. I. Packer; M. J. Erickson; D. D. Bannerman)。

3.起自耶穌基督���蠾厭袘{為教會在耶穌時代便已開始,但正確地在什麼時候,此說學者的意見分為五派:(1)在呼召起初四門徒時;(2)在選立十二門徒時;(3)在彼得的宣告時(參太16:18);(4)在最後晚餐時;(5)復活日向門徒吹靈氣時(代表人:George Johnston)。

4.起自使徒保羅���驤o是極端時代論學者的論據,他們認為教會起自保羅往邦人中宣教時(即徒13章或28章),保羅前的教會是另一性質及形式的〔注22〕(代表人:E. W. Bullinger; C. F. Baker; J. C. O.Hair; C. H. Welch)。

5.起自五旬節日���鸕茼厭蛂A教會是新約時代的特產,自耶穌呼召門徒起始,教會的成員漸漸「組成」,因教會是聖靈的居所,故在聖靈降臨日,那些「在基督」的人蒙聖靈「洗禮」,成為「基督的身體」,基督是這身體的頭;這「身體」又名「聖殿」,基督是這殿的「房角石」,又是這殿中的大祭司,信徒各自為祭司,可直接與神交往,無庸人間的中保(代表人:R. L. Saucy; C. C. Ryrie; L. S. Chafer)。

B.耶穌基督的預告

1.太16:18���靋C穌降世為要將神應許給以色列的「天國」賜給他們(太4:17),那是「真確之舉」(bona fide offer),正如神在加底斯賜給以色列民機會進入迦南應許地一般〔注23〕,可惜選民歷史重演,先後拒絕神及耶穌的恩賜(太11-12章),致耶穌基督透露「天國」的「屬靈部分」必賡延下去(太13章),是為「天國之奧秘」的比喻,那是教會的「面孔」(即神應許給以色列的天國之屬靈面孔、屬靈部分,亦稱「屬靈天國」),是時,拒絕主耶穌的「天國」之活動如火如荼(太13:54-16:12),致主預感他必上十字架才結束那股抗拒他的勢力。此時他看見門徒對他之身份與使命有了清楚的認識後,遂正式及明言向他們宣佈教會將會建立(太16:18)。從本節之宣告可知教會在耶穌死後才實現:1)本節動詞為將來式,非指已有存在的實物;2)教會的開始乃在「陰間的權柄」被摧毀後,即是在耶穌的復活後,故隨即主便預告在耶路撒冷內要發生的事(太16:21);3)「教會」在本節是預指快要出現的一個簇新團體,與當時猶太人團體(會堂)顯然不同〔注24〕,故此字乃耶穌基督特意選用的,與「會堂」、「公會」等猶太人組織以示識別。

2.太18:15-20���蠾僧q預告將來教會內對付某項違反真理的「教會管理法」,非指當時的「會堂規則」,因若本段是說會堂的情況時,主必選用「會堂」這詞。再且下文主說若有三人在一起禱告,他必在其中(太18:20),可見此語必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的情形。

C.歷史的記錄

神的真理在歷史的走廊內漫步,教會就在某段時間內誕生下來,那是主復活後的首次五旬節。這日之前,主早已多次吩咐門徒要等候聖靈降臨(約14:19-20,26;15:26-27;16:7-13;20:20-23;路24:49;徒1:5;11:15-16),因為聖靈要引導人進入更多的真理。那日聖靈來臨,超自然的外證良多,足以指出那日是空前絕後的(徒2:1-4);彼得的講道亦證述聖靈降臨是預言的應驗(徒2:16-18;珥2:28-32),故那日是新時代的肇始,俗謂「聖靈時期」,或「教會時期」,因聖靈之降下乃住在信徒心內,成為神在地上的居所。再且,聖靈陸續將以後各時代的信徒(如施洗約翰的門徒,徒19:6),各種族的信徒(外邦人,徒10:44-46;撒瑪利亞人,徒8:17)等同歸入主的名下。

D.保羅的解釋

1.林前12:13���鸗t靈之降臨,住於信者心內,是為「聖靈的洗」,信徒遂歸入一身之內,這身體就是教會(弗1:22-23;5:30;西1:18;林前12:28)。「聖靈的洗」亦曾早已預告(太3:11;可1:8;路3:16;約1:33),這事在主復活後的首次五旬節時變成事實。

2.弗4:8���虪遘`說明耶穌基督復活升天後才將屬靈的恩賜賜下給信徒,所以教會的開始必在主復活之後及聖靈降臨之時。

3.弗5:25-27���饡郱|是基督以其己血買贖回來(徒20:28),而基督復活後才成為教會之首(西3:1-4),以致沒有復活就沒有教會。

4.弗2:20���饡郱|建在「先知與使徒」的根基上,以耶穌基督為房角石。「先知與使徒」同是新約教會的人物,各有在教會始創時的功用(林前14:30),他們與其它信徒以復活的耶穌基督為主。

由上文各點可見,教會確有一「誕生」的日期,那是處在耶穌復活之後,聖靈降臨之日;然而其「胚胎」必在耶穌降生後及在人接受他為救主後才能形成。

六、教會的組織

教會是一個有機體(organism),如一個身體般,以基督為頭,而自有教會以來歷世歷代的信徒為身體的一部分。教會亦是一個有組織的集會(organization),具有職員,按照神的吩咐的規例進行敬拜、互相扶立、傳道及其它活動。前者(有機體)稱為「無形的教會」(invisible church)或「普世教會」(universal church);後者(組織體)則稱作「有形的教會」(visible church)或「地方教會」(local church)。

按神學家L. S. Chafer博士謂,全新約共約有五十處經文分別指出教會的聚集處,有在家中(較小的集會地)(如林前16:19),有在城中(較大的集會之處)(如徒8:1;羅16:1;帖前1:1)〔注25〕,而地方教會有其各自組織、職員及功用。

A. 教會的體制

教會的體制主要有四款:

1.會督制(episcopalian)���虪H一總監督為無上權威,主理這類型教會體制的一切庶務(經文參徒20:28;腓1:7;提前3:1;多1:7;彼前3:25)(代表教會為聖公會、衛理會、循道會、天主教、希臘東正教會等)。

2.長老制(presbyterian)���貜囍悃豏郱|由區制之長老管轄,全國的區會由國家性的總長老治會部統管(presbytery),這部又由「全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主持(按體制言,此類型教會與美國國會的組成相若)(經文參提前5:1-2,17,19;多1:5;徒14:23;20:17;21:18)(代表教會為長老會、改革宗教會)。

3.會友制(congregational)���鸕|友為教會至上決策權威所在,而每教會個別自立自養自治,故「民主」及「自治」常是此類教會的標榜(經文參徒1章;6章;13:1-3;15:2-3等)(代表教會有浸信會,剛紀慎會、基督會及自立教會)。

4.自由制(non-government)���驤o類型教會沒有固定體制,主因這派人士強調「無形教會」這個觀念,在他們中間,他們視聖靈的地位較人為組織更為重要(代表教會有貴格會、弟兄會等)。

小結:從新約提供的資料可見,新約教會的體制似沒有一固定的型式,而會督式、長老式、會友式皆流行,這是因他們特殊背景之故〔注26〕。

B. 教會的職員

從新約書卷資料的透露,新約教會的「職工」可分類為:

1.長老���龤u長老」(presbuteros)一職是新約教會行政事工內的重要職員,保羅各處設立教會時便首先選立長老(徒14:23),這觀念源自猶太教會堂式的組織,「長老」的資格似乎與在世及屬靈的「年度」有關,他們協助使徒處理教會事務(徒15:4,22-23)。R. L. Saucy謂從他們的資格條件中(提前3;多1:5-9)可見這是永久性的崗位〔注27〕。

2.監督���龤u監督」(episkopos)一字原意「視察」、「巡查」;從徒20:17(長老)與20:28(監督)、多1:5(長老)與多1:7(監督)、提前5:17(長老)與提前3:4(監督)、彼前5:1(長老)與彼前5:2(監督)等經文互相參照,「長老」與「監督」原是一人,前者強調他的資格,後者著重他的工作。

3.執事���龤u執事」(diakonos)的基本原意乃「服侍」、「伺候」,雖然學者仍辯論徒6:1-6是否執事職責的始源,但似乎此職之起始仍是彷效猶太會堂的組織,教父愛任紐支持此見。執事的職事乃是長老(或使徒)的助手,主要為解決教會內的庶務(固然亦有涉及屬靈事工),時限不詳。

4.女執事���驦ㄚe3:11與羅16:1是支持女執事職分的主要經文,照恩典神學教授肯特博士(H. A. Kent)之意見,提前3:11節經文所論的人物應與上文類同,那是別類的事奉人才,即女執事〔注28〕。初期教父Pliny的著作亦認同此點。

5.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即教師(弗4:11的「和」字在原文結構下看是「二合一」或「下釋上」的用法,非作連接詞用,故教師與牧師為同一人)等乃新約教會擁有特殊職權的人,前二名屬「基層的」(foundational),他們是建立教會的「特工」(參弗2:20),他們的職權與恩賜是時代性的,至教會成立後不再復見(離開使徒時代);後二名屬「建立性」的(edificational),為了建立主的身體(弗4:12),他們的職任在每時代均需要,在與林前12:28;徒13:1;20:28;提前3:2;彼前2:25;5:1-2;弗4:11;多1:9;腓1:1等經文共研下,牧師、教師、長老、監督等雖名稱不同,實乃同一人,只是重點或主要事工有異。

小結:新約教會的聖工人員可分為二大類,使徒時代的(有使徒與先知)及建立教會的(長老與執事),當中監督亦是長老;長老的工作有對外的(傳福音);亦有對內的(牧師即教師),而以執事為輔助員,尤是庶務方面,好使他們能專心以「祈禱傳道」為重。

七、教會的聖工

教會的工作可算是多姿多彩,若會友眾多,可堪稱蘆目豐富,琳琅滿目,茲從二角度分析教會的聖工。

A.教會的聖禮

教會的聖禮有二(天主教會有七),它們是:

1.洗禮

a.洗禮的意義

學者對洗禮的意義意見分歧,主要分三派:

(a)聖禮派���驤o派視洗禮能洗去原罪,促成救恩(代表教會有天主教、路德宗;前者稱洗禮儀式足夠洗脫原罪,後者強調信心與儀式合併)。

(b)恩約派���蠾僧˙{為洗禮乃與神立約的印記,如舊約的割禮對猶太人般(代表教會有長老宗、改革宗)。

(c)象徵派���蠾劂☆挭嶼~禮只是一個象徵,是信心的外顯,並無其它作用,儀式只是一項信心的見證(代表教會有浸信會)。

從羅6:1-11的動詞(過去完成式)含意可見接受洗禮者早有信心的實在,符合「因信稱義」的要求,這非說洗禮不重要,而只在說明水禮不能潔淨罪(參彼前3:21;此節的「本不在乎」該譯作「不是」),信心才是神拯救人的主要及唯一要求。

b.洗禮的形式

「洗禮」一字的原文(baptizo)據一些標準希臘文字典(如Thayer, BAG)意『蘸,點,浸』,亦有一些(如Cremer, Kittel, Liddel & Scott)只提供「浸」一義。這字描述新約所有的「水禮事件」(參可1:9-10;徒2:38-39;約3:23等不贅),而另一字bapto(意「洗濯」)乃描述猶太人洗濯的遺傳(參可7:4;路11:38)。

據前慕翟聖經學院希臘文大宗師威士博士(K. S. Wuest)精湛之研究,baptizo字在古典希臘文內有三個基本用途:(1)描繪船沉沒(被水淹蓋);(2)描繪染布者將布匹放在染料內上色(被染料淹蓋);(3)描繪窯匠將陶器瓷器放進窯內(被火淹蓋)〔注29〕,由可見「洗禮」的形式應是「全身被水淹蓋」,這樣才能像征與主的埋葬(西2:12;羅6:4等不贅)。這種形式秉承猶太人使人入教的手續。最早的經外歷史證明初期信徒均以「全身入水」為洗禮形式的算是主後一百年的「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教會史學家G. P. Fisher博士謂:「初期的教父幾乎人人接受浸身的方式,至於使用別樣形式似是鳳毛麟角」〔注30〕。

c.洗禮的對象

不少教會或學者除接受「信徒洗禮」(believer's baptism)外亦強調嬰孩洗禮。他們的經文論據主要來自五段經文:徒11:4;16:15;16:31-34;18:8;林前1:16。以上每段皆有「全家」一詞,故小孩、嬰孩包括在內。但「全家」一詞只意說「全家」皆贊同耶穌確為他們而死,而信心是唯一稱義的要求,非說連小孩也表示贊同,誠如英國浸會神學家Beasley-Murray謂:「若全家包括嬰孩,那末他們全家皆說方言,連嬰孩在內,這豈不是荒謬兼怪誕」〔注31〕。此外,早期的教父如十二使徒遺訓,黑馬(牧人書)、巴拿巴(書信)、愛任紐(斥異端)、特土良、居普良、希坡拉特及亞歷山大的革利免等,只指出「信徒洗禮」為教會通用的儀式,他們對嬰孩洗禮隻字不提〔注32〕。

2.聖餐

a.聖餐的派別

不少學者認為洗禮強調與主的「聯合」(union,參羅6:3-4),而聖餐則表明與主的「契通」(communion,參林前10:16),但他們對聖餐的意義亦意見分歧,要者共有四派:

(1)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蠾劂◆{為餅與葡萄汁因主禮人的祝福而實際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換言之,餅與葡萄汁「就是」主的身體與血。這見解在1551年的天特會議內成為天主教會的官方神學立場。

(2)合質說(Consubstantiation)���驤o見解認為領受聖餐者吃了被主禮人祝福了的餅與葡萄汁,他也吃了基督實際的身體與血,雖然餅與葡萄汁本身仍沒有發生什麼變化。換言之,餅與葡萄汁「含有」(contain)主的身體與血,這是路德宗與聖公會的立場。

(3)動力說(Dynamic Presence)���蠾厭袘{為餅與葡萄汁實際有基督的臨在,是基督「參與」領受聖餐者的敬拜,加爾文以太陽為喻解釋此說之精髓,他說太陽高懸天空,但它的熱力滲透世界每一角落〔注33〕。換言之,餅與葡萄汁「含有(基督)屬靈」(contain spiritually)的同在,這是改革宗教會的立場。

(4)象徵說(Symbolic)���驤o派認為餅與葡萄汁只是個象徵,促使領受者記念主在十架上的工作,換言之,餅與葡萄汁「代表」(represent)主的身體與血。此見始自改革家慈運理,故亦稱為「慈運理論」,這是浸信會的立場。

b.聖餐的意義

聖餐的意義照符類福音及保羅書信的提示分列如下:

(1)聖餐是紀念(memorial)���軉鰫壎D代死的偉工,如逾越節記念出埃及的事跡(參路22:19;林前11:24-25)。

(2)聖餐是宣告(proclamation)���躩襲i救恩已完成,回首看主第一次來臨的工作。聖餐與講道的區別只在象徵動作(聖餐)及神的話語在解釋中(參林前11:26)。

(3)聖餐是期待(expectation)���驦虧搘D第二次復臨,建立國度,聖餐喚醒人在這方面信心的等待(參太26:29;林前11:26)。

(4)聖餐是相交(fellowship)���鸗t餐的設立乃耶穌的設計,在此時他與信徒進入愛的契通、相交之中(參林前10:20-21)。

(5)聖餐是省察(examination)���鸗t餐是一個時機,供信徒自我省察,悔改認罪,得蒙潔淨,重新得力,努力向前,這亦是主設立聖餐當中一個附帶目的,使人在「常常如此行」之際,多默想感恩,支取能力,繼續奔走天路(參林前11:28)。

(6)聖餐是立約(covenant-making)���顴奕z過先知耶利米宣告將來神與以色列人赦罪的,是為血約或新約(耶31:34)。主在聖餐時的宣佈乃是此約開始生效,直至「罪過止住,罪惡除淨,罪孽贖盡」(但9:24),故聖餐乃記念新約功效全在耶穌的代死(參太26:28;來9:22)。

c.聖餐的對象

「誰人可守聖餐」這問題常困擾不少教會,為此亦有教會意見不合而告分裂,按聖經所提供的資料,領受者當有下列的資格:

(1)重生得救���鸗t餐主要是紀念主的死,這是信徒才有的資格。

(2)受了洗禮���鸗t經沒有明文強調這點,這第二項的條件只據自推論:(a)洗禮之設立遠在聖餐之前;(b)首次參加聖餐的信徒皆已受了洗禮;(c)洗禮與聖餐是「平行儀式」(紀念主的死),但有先後的次序;(d)洗禮是得救信心的外顯,故在公開的聖餐聚會內,洗禮決定資格,否則便沒有準則,有些教會將洗禮的資格置於會章內,有些臨時宣佈,亦有些不要求此項資格。

(3)成了會友���蠾僎絡禤璊D從推論而來,意說聖餐既是家庭(屬靈)的儀式,參加的人當先成為家裡(教會)的人,有些教會強調此點,聖經遂成了「關閉的契通」(closed communion),有些則沒有此項要求。

(4)正當行為���飌簼顗L前5:1-5;11:30-31;多3:10;帖後3:6-15;羅16:17等經文,若有人犯了不道德的行為,傳播異端,行為不檢,結黨分爭,有些教會則禁止他們領受聖餐,因為主餐是信徒在教會中相交的標記。

B.教會的職事

教會的職事分為三大範疇:

1.崇拜(leitougonia)���饡R拜是教會生活最主要的活動,崇拜是敬虔團體的神學中心,在崇拜時,教會的對象全在三一神那裡,在此時,感恩、頌讚、詩歌、禱告、聖言的誦讀、奉獻等,皆環繞在神的偉大、神的救贖、神的帶領等各方面(參羅11:36)。

2.相交(koinonia)���饡郱|的聚集皆在教拜,又在肢體彼此相顧,互相激發,勉勵行善(來10:24),當中所有聖言的闡釋,以作激發愛心的基本,使基督身體建立起來(參弗4:11-16)。

3.服侍(diakonia)���饡郱|是肢體的僕人,亦是世界的僕人,所以社會關懷是教會的一項大使命,主耶穌本身(如路10:25-37)及新約書信(如雅1:27;約壹3:17-18)皆強調此項的服侍。

4.傳道(euaggelion)���驤o是教會對外拯救靈魂的聖工,亦是主耶穌臨別前一項語重心長的吩咐(太28:19-20;徒1:8),主劃分傳道的步驟與範圍及時限,從本家開始,而近而遠,由同文化至異文化至超文化,直到世界的末了。

七、結論

教會神學是一項極重要的真理,因教會是基督耶穌時代的一個重要屬靈團體,神在永世前所蘊藏有關教會的奧秘如今在他兒子的囗中(太13:10)及使徒保羅的文筆上啟示出來(弗3:3-11),這個奧秘正是聖經真理的心臟,信徒務必曉得這脈髒如何跳動。英國名神學家柏克博士(J. I. Packer)亦云:「為了教會,基督捨去生命(弗5:25);以流血作贖價將之購買回來(徒20:28);神借教會向萬有啟示其無窮的智慧(弗3:10),是以人若要明白神萬世的計劃、施恩的方法、基督的國權、聖靈的職事及歷史的意義等,他必須先明白教會的真義」〔注34〕。

書目註明:

〔注1〕:   引自Jamer I. Packer, "The Nature of the Church," Basic Bible Doctrines, ed. C. F. Henry, Baker, 1962, 1980 (6th), p. 241.

〔注2〕:   筆者與John Macquarrie, Principles of Christian Theology, Scribner, 1966, p. 346表同感。

〔注3〕:   Millard J. 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 Baker, 1986, p. 1027。

〔注4〕:   Lothar Coenen, "Church,"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I, ed. Colin Brown, Zondervan, 1975, pp. 291-292.

〔注5〕:   K. L. Schmidt, "ekklesia,"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G. Kittel, Vol. III, Eerdmans, 1964, p. 527; J. or, The Semanties of Bibbical Language, Oxford, 1961, pp. 119-129; P. S. Minear, "Church,"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 G. A. Buttrick, Vol. I, Abingdon, 1962, p. 608; R. L. Saucy, The Church in God's Program, Moody, 1972O , 1980, pp. 13-14.

〔注6〕:   L. Coenen上引第295頁。

〔注7〕:   M. J. Erickson上引第1032頁;J. F. A. Hort, The Christian Ecclesia, Macmillan, 1897, pp. 4-5

〔注8〕:   W. F. Moulton & A. S. Geden, A Concor dance to the Greek Testament, T. & T. Clark, 1950, pp. 316-317。

〔注9〕:   R. L. Saucy上引第16頁。

〔注10〕:  同上書第15頁。

〔注11〕:  C. C. Ryric, Basic Theology, Victor Books, 1986, p. 394。

〔注12〕:  Donald Guthrie, New Testament Theology, IVP. 1981. p.564。

〔注13〕:  Paul S. Minear, Images of the Church in the New Testament, Westminster, 1960, p.28

〔注14〕: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1953, p. 557.

〔注15〕:  Ernest Best, One Body in Christ, SPCK, p. 83.

〔注16〕:  大部分的恩約神學家(Covenant thedogians)(如L. Berkehof; C. Hodge; A. Hodge; J. I. Packer)皆認為教會是舊約信徒團契的延續,這是因他們過分強調教會與以色列的共同點,而忽略它們間相異之處。

〔注17〕:  C. C. Ryrie, The Basis of the Premillennial Faith, Loizeau, 1953O , 1985, pp. 128-130。

〔注18〕:  同上書第132-134頁。

〔注19〕:  同上書第134頁。

〔注20〕:  R. L. Saucy上引書第60頁。

〔注21〕:  同上書第84頁。

〔注22〕:  參Charles F. Baker, A Dispensational Theology, Grace Bible Collage Publicationas, 1971, 1980 (3rd), pp. 483-486列舉十二理由支持此說。

〔注23〕:  L. S. Chafer, Systematic Theology, IV, Dallas Seminary Press, 1984O , 1983, p.9.

〔注24〕:  R. L. Saucy, p. 59; Marvin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APA, 1972, p. 57.

〔注25〕:  L. S. Chafer上引第146頁。

〔注26〕:  參M. J. Erickson上引書第1083-10087頁內有精闢的討論。

〔注27〕:  R. L. Saucy上引書第99頁。

〔注28〕:  H. A. Kent,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85, pp.140-141.另參John Murray, Epistte to the Romans, Eerdmans, 1965, p. 226

〔注29〕:  K. S. Wuest, Studies i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1945O , 1973, pp.70-76。

〔注30〕:  G. P. Fisher, 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 Scribner, 1877, p. 565。

〔注31〕:  G. R. Beasley-Murray, Bap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Macmillan, 1962, p.315.

〔注32〕:  R. L. Saucy上引書第203-205頁。

〔注33〕: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Book 4, chapter 17, section 12;引自M. J. Erickson, p. 1119。

〔注34〕:  J. I. Packer上引書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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