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導論
在十七本大小先知書中,有關神將來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度的預言,沒有一本書卷在資料上勝過但以理書。雖然其它先知書不缺這方面的預告,但在年期時代發展的細節上,但以理書出類拔萃,遠超同儕,舉凡有關預告彌賽亞國度建立前列邦國在末世發展的準確性,此書實是無與倫比的。
然而無可諱言的,這也是一本難解的書,除了書的歷史部分外,書中的啟示預言部分卻是隱晦艱澀,其一主因是本書的文學體裁歸屬「啟示文學類」( apocalyptic literature ),此種文獻稱為「新預言」,它與「預言文學」雖有甚多共同點,然而其穎異處亦頗繁多,致信徒不易明白此類文字之要竅,其一之分別乃是「預言文學」多是以傳揚或闡釋神言語的記錄為主,而「啟示文學」則多善用象徵文字、表象圖畫代替描述,可以說「啟示文學」乃是「預言文學」更進一步的結晶。(注 1 )
另一困難來自書中預言部分;據前「恩約神學院」舊約教授 J.B. Payne 博士言:「但以理書共有 357 節經文,當中 162 節是論預言的,佔全書百分四十五之多。」(注 2 )預言之篇幅既如此龐大,不少讀者視之如畏途,不願踏上。再且,「預言文學」內的兩大特徵如「雙指性」及「間隔性」容易受人忽略,亦因此引致經學家意見紛紜及分歧不合,信徒於是困擾異常,遂放棄研讀之。
但此書確是神的啟示瑰寶,需加以細心研究及耐心考據,如此神的話便能成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參詩 119:105 )。
II 、作者與讀者
A 、作者的問題
本書是否但以理之手筆,早在主後三世紀時,希臘柏拉圖學者 Porphry(233-303 A.D.) 於著作上先作否認,在其十五冊巨著統稱「反對基督徒」( Against the Christians )的第十二冊內,他專論但以理書的錯謬。(注 3 )其後高等批判學者步鼻祖威爾浩生( Wellhausen )後塵,將本書視作瑪喀比時代的文學產品( 165B.C. ),並稱此書是該時一敬虔之隱名士,為了鼓舞猶太人合力起來奮抗安提奧古以彼芬尼( Antiochus Epiphanes, 175-163B.C. )對以色列人之蹂躪,而書就此文學巨著,並冠以但以理之名,因「但以理」(意「神是審判官」)一名暗示神必為其選民伸張正義。
反對但以理為作者
不少學者(如 G.B. Gray; H.W. Robinson; S.R. Driver )從四方面反對但以理先知是本書的作者:
1. 歷史上的根據
a 、猶太人正典將本書納入「聖卷」內( Kethubim 〔希伯來文正卷〕或 Hagiographa 〔希臘文正卷〕即史卷),夾在以斯帖與以斯拉兩卷之間,非列入先知書內,涵義說本書非預言而是史記。
簡答:
(1) 但以理書被納入史冊內,是因他本是巴比倫之官員,本身非蒙召作先知的角色。(注 4 ) R.D. Wilson 說,但以理不是稱為「先知」( nabi ),而是「先見」( hozeh )及「智慧人」( hakmah ),那是與先知同等地位的人物。(注 5 )主耶穌基督在太 24:15 稱他是先知,那是在工作上,非職務上言。(注 6 )
(2) 本書大部分( 1-6 章)是史記,而致敬虔猶太領袖將之放在史卷內。
(3) 「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他勒目」( Baba Bathra )卻將本書列在先知書名單中。(注 7 )
(4) 約瑟夫( 93-94A.D. )亦將但以理書列在第二組書卷(先知書)內,非第三組(聖卷)。(注 8 )
(5) 據初期教父撒狄主教米利都( Melito, 175A.D. )的舊約經典名單,但以理書是被列入先知書範圍內。(注 9 )
b 、兩約間次經「便西拉智訓」( 44:1-50:24 )(「Wisdom of Ben Sirach", 190-170 B.C., 或稱「傳道經」〔 Ecclesiasticus 〕),列出舊約全部偉人及眾先知的名字,但以理卻沒有被提及,可見但以理書是在「智訓」後才完成之書卷。
簡答:
便西拉亦無提及其它聖經經卷,如以斯拉記;人物如撒母耳,士師亦乏提及,偉大的君王如亞撒,約沙法,末底改等亦榜上無名,故沒有提及不足證實其不可靠。更且如 J.H. Raven 言:便西拉確有提及每卷大先知書及整套十二本小先知書(作一卷計),而無提及但以理,是因這書本來納入史卷,非先知卷內,所以便西拉就不需提及但以理了。(注 10 )
c 、書內之歷史年代與其它先知書頗有出入,顯示作者實非當代人物,而是較長時間後之作家,故他對前人之史實暗晦不明而導致誤記(如 1:1 與耶 25:1 及 46:2 作比較)。
簡答:
近代聖經年代學學者細研此等問題後,發現猶太人記錄列王年代之法則與巴比倫人所用的有異,非用同一記述法則,故可和諧吻合,毫無矛盾。(注 11 ) 1 E.J. Young 列表簡釋如下( EJY p.365 ):(注 12 )
巴比倫 (但以理) (用 10 月始計) | 巴勒斯坦 (耶利米) (用 4 月始計) |
登位三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此外,如 E.J. Young 提出:但以理必熟悉耶利米書(尤是 25 章)之情況,因在同章內耶利米指出猶太人被擄時為七十年,但以理亦因此事而在神面前為國人迫切代禱(但 9 章),但以理必熟曉耶 25:1 所記「第四年」,而他自己卻稱為第三年,此舉必有其特別計算法才達到。(注 13 )
d 、 2:2 記有一類智慧人為迦勒底人( Kasdim ),迦勒底是國族,在但以理書內卻被稱為智慧人,作者又再弄錯,因在巴比倫王國亡後才流行,故作者必是後期人物。
簡答:
「迦勒底」一詞本是國族之名,至但以理書時卻用在一宗教團體上,因在此時,該詞已冠有雙重意義���戇堭琲滿]政治的)與宗教的。希臘史家希羅多德( Herodotus, c.484A.D. )在其史記( I, 181-183 )引證此詞之雙用途。(注 14 ) Boutflower 亦解釋:在巴比倫立國時,惟有那些(純粹)迦勒底本土人民才能擔任宗教獻祭之職。(注 15 )
e 、 5:2, 11, 13, 18 所記之「巴比倫王」是伯沙撒,但「巴比倫列王紀」則是另外一人,名 Nabonidus (中譯「尼邦拉達斯」),作者因是後來人物,故不難弄錯。
簡答:
考古學發現,伯沙撒原是一位王子,而尼布甲尼撒有子名尼邦拉達斯( Nabonidus ),但據閃系語文之用語,「子」字又是後裔之意,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之子,意是後裔,即孫子。再且尼邦拉達斯( Nabonidus )當時在亞拉伯一帶統帶各戰事凡十年之久,至巴比倫國亡後才回歸,故國家主要的治理權便落在伯沙撒身上,伯沙撒被稱為王亦不為甚。(注 16 )
f 、 5:30 之「瑪代人大利烏」又是一歷史錯謬,因在波斯國中只有波斯人 Darius Hystaspis ( 522-486 B.C. )才擁有此名。
簡答:
為了要解釋這表面上的錯誤,不少學者花了無數心血加以釋疑,如將他與 Gobryas ( Pinches [ISBE] ) , Cambyses ( Boutflower ) , Astyages ( H.H Rowley )或 Gabaru ( J.C. Whitcomb )作同一人,據希臘史記, 5:30 之大利烏是推翻巴比倫王的波斯國將軍。「恩典神學院」舊約教授 J.C. Whitcomb 博士在此事上曾作極精闢之研究,將近東幾乎一切有關此人的文件加以鑒別,認定這瑪代人大利烏必是 Gabaru 無疑,其出現的年代與但以理書之記載完全切合。(注 17 ) R.K. Harrison 指出:若本書是瑪喀比時代的產品,那末作者本已有各樣歷史資料及以斯拉記供佐參研,而他仍然犯了歷史錯誤時,那真令人費解。(注 18 ) J.C. Whitcomb 再說:本書作者特別提出這大利烏是「瑪代人」是必有緣故的,因為在後期的歷史(波斯統一世界後)此術語便不流行了,既然在此處如此提及,那末本書必是當時的文學產品。(注 19 )
2. 文學上的根據
本書充滿各國借用的文字,顯出作者為後期人物:
a 、波斯字���蠾@有十五個。
b 、希臘字���蠾@有三個(三 5 )。
簡答:
本書最後脫稿時已是巴比倫給波斯滅了之時,此時波斯與各國早已進行甚多經濟貿易,故各國之文字已通行於波斯境內。況且如 Baldwin 氏稱:這些波斯字皆古字,反而指出作者為主前第六世紀人物,較主前第三世紀更適合。(注 20 )至於希臘字彙(樂器之名稱)在本書中的出現不足以為怪,因樂器名字多為古字,流世日久;而且早在亞述王撒根( 722-705B.C. )當朝時,希臘奴隸(來自古普魯斯、雅完、呂底亞、基利家等地)的語言亦滲入波斯國內了。(注 21 )神學家 R.A. Anderson 謂:當波斯與別國交戰時,他們軍中多是希臘僱傭兵,尤在主前 605 年迦基米施那次戰役,是以希臘語言早在波斯國通用多年。(注 22 )考古學家 E.M. Yamauchi 詳研此問題後宣稱:近東諸國尤在迦勒底、以攔、馬拉一帶(即幼發拉底大河之下流)早在主前一千年便接觸希臘文化,可見但以理書內有三個希臘字出現實不足大驚小怪。(注 23 )
c 、但以理書內的亞蘭文( 2:4-7:8 )為後期文字,尤在與「伊裡芬丁蒲紙」( Elephantine Papyri, 5th B.C. )的亞蘭文相互比較下,本書應是主前三世紀的作品。
簡答:
以斯拉記亦有五段亞蘭文字,但敬虔的猶太人並未因此摒棄該書為後期的作品;且如「三一神學院」舊約教授 G.L. Archer 博士言:亞蘭語文在主前 520 至 460 時代中早已在波斯皇宮中流行,不足證明但以理書為後期作品,而但以理書中的亞蘭文部分是因內容論及外邦列國的興衰,若外邦讀者翻閱至此部分時,他們便較易明瞭原因始末,或轉而歸向以色列之神。(注 24 )英國考古學家 K.A. Kitchen 指出「但」書中的文字幾乎全部都是(主前)第五世紀或更早期的文學詞彙。(注 25 )卜魯斯( F.F. Bruce )亦謂,從 1942 年出土的亞蘭文「 Adon 信札」( Letter of Adon )中證實,但以理的亞蘭文確是主前六世紀盛行的文體。(注 26 )再且如 J.H. Raven 說:但以理書的亞蘭文與歸回時期文獻(如以斯拉記)內的相若,那是主前第六世紀的語文。(注 27 )又 G.L. Archer 曾將兩約間的亞蘭文獻如「創世啟示錄」( Genesis Apocryphon )與但以理時的作比較,發現兩者的文學特性截然不同,各屬各的時代,但以理的亞蘭文屬主前第六世紀時,再沒有可猜疑的餘地了。(注 28 )
3. 神學上的根據
據本書的內容看,當中甚多預言,而甚至預言的細節在歷史上極其巧妙的吻合,故作者不可能寫出那樣詳細不虛的預言,那是歷史,只是他將之寫成象預言罷了(稱作 Vaticinium ex eventu ,「發生後之預言寫成法」)。書內其它的神學思想,諸如天使論、復活論、神國論等皆是被擄後期兩約間的神學特徵。
簡答:
將聖經的預言部分稱作 Vaticinium ex eventu 是一危險嘗試,這樣便將聖經的預言部分(四分一)抹煞了,若神是預言的神(參賽 42:21-23 ),則預言文學、預言神學是可能的。再且,其它的神學如天使論、復活論、神國論在其它先知書中反覆多次出現(五經亦有),不容否認,這些「骨牌原則」牽一髮而動全身,整部聖經的價值與存亡也繫在一線上。(注 29 )
4. 象徵學的根據
將國家比作人像或猛獸之象徵學是希臘時期及瑪喀比時期的特徵,(注 30 )而在但 2, 7, 8 章皆有甚多此類之象徵文學(此等文學特徵甚像兩約間偽經書卷的文學特色),稱為 Apocalyptic literature (俗譯「啟示文學」,亦可譯作「預象文學」),因此時期這類的文獻異常豐富,如「以諾書」、「巴錄書」、「以賽亞升天記」、「禧年書」等不贅),故但以理書亦是此時代的文學作品。
簡答:
將國家(自己或別國)比作凶獸是各國的文學特徵。早在先祖時代,老雅各已將其子將來各別的遭遇借用獸表達之(參創 49:3-27 ;申 32:10-34 ),故象徵文學是各國古老的文墨; E. Yamauchi 說「啟示文學」的特徵在主前二千年的亞甲( Akkadian )文學內早已出現,與但以理書的象徵文字異常接近。(注 31 ) Boutflower 亦謂:但以理書是一本純真的「啟示文學」作品,與兩約間偽經書卷在性質、結構,其它特徵及表達上大不相同,(注 32 )所以本書在「預言啟示文學」反成為兩約間各人模倣傚尤的樣本,是後來者的先鋒。(注 33 )
此外瑪喀比時代的啟示文獻特色之一,是借用前人的名字,因此, J. Barr 反問:為何因為但以理書內有預言啟示,就一囗咬定它是借名寫成的書卷?這種一囗咬定是不公允及非學術性的結論。(注 34 ) D. Payne 補上:若但以理書是這時代的傑作,為何它沒有這時代作品中所強調撒但之作為這特色?(注 35 ) P.D. Hanson 經過仔細研究「啟示文學」的淵源後說:猶太人的「預言啟示文學」,主要源自被擄前及被擄的時代,如以賽亞書、撒迦利亞書、以西結書。(注 36 ) J. Baldwin 說得對:被擄時猶太人經歷文化極大的變遷,世界大國相繼更換,本國屢受政治與宗教的壓迫、異國的統治、經濟的危機、心理的重擔等因素而產生這類的文學傑作,其它時期只傚尤此時代的文獻。(注 37 )
支持原因
從正方面看,有甚多理由證實但以理確是本書作者。
1. 書之內證
a 、作者自稱是「但以理」( 8:1 ; 9:2, 20 ; 10:2 )。
b 、 12:4 (參啟 22:10 )說天使吩咐但以理封閉其書,此點是「啟示文學」特色之一,(注 38 )但以理接受此吩咐,記錄此書的啟示及善加珍藏,因為他直接領受甚多有關末世的預言( 7:2, 4, 6, 25 ; 8:1, 15 ; 9:2 ; 10:2 ; 12:5-8 )並宣告受托如此行。
c 、書之兩大部分(歷史 1-6 章;預言 7-12 章)前後呼應,彼此依賴,神學相同,文學無異( 2:28 ; 4:2, 7, 10 與 7:1, 2, 15 ),主題相若,亦與其它早期大小先知的主題雷同。在這兩大部分內,作者前後均自稱「但以理」。
d 、作者必極熟習巴比倫末期及波斯初期之史跡人物,如身歷其境般(如尼布甲尼撒的建築、軍力、癲狂症,大利烏的治理、國策)。
e 、書中的亞蘭文與同時代的文獻(如以斯拉記)相若;希伯來文亦與當時書卷(如歷代志)的雷同,可見作者是主前第六世紀的人物。
f 、作者對古時代(巴比倫、波斯)的地理環境亦相當稔熟(如杜拉平原、烏拉大河),可知他必是當代的人物。
2. 書的外證
a 、耶穌在太 24:15 ;可 13:14 引用但 9:21 ; 11:31 及 12:11 ,並指明是但以理的話。
b 、死海古卷之第一洞及第四洞( 4QDnc )均有但以理書卷之碎文,內容與本書雷同,並稱是但以理的手筆。(注 39 )
c 、與但以理同時代的以西結,在其著作內引提但以理確是當代的歷史人物( 14:14, 20 ; 28:3 ),以西結稱讚但以理的智慧,而但以理的智慧確實驚人(但 1:20 ),他也是巴比倫哲士的總督( 2:48 )。
d 、次經中之「傳道經」( 200B.C. )記舊約正典分成三部分:「律法、先知、聖卷」,但以理是聖卷中一部分。另一次經書卷「瑪喀比前書」( 2:59, 60 ),以但以理在獅坑中蒙神保守的古史作證,鼓勵當時讀者虔心愛主。(注 40 )
e 、約瑟夫( Antiquities, XI, 7:5 )引述當亞力山大進入耶路撒冷時( 330B.C. ),大祭司將但以理書呈獻,請他閱看一段預言,亞力山大才令退進襲中的希臘軍兵,可見在亞力山大之時,此書早已傳誦選民當中。(注 41 )
f 、「七十士譯本」( 284-200B.C. )亦將但以理書納入其內,位在以西結書之後,此舉表示當時的譯者視但以理先知為原來的作者。(注 42 )
g 、次經中的「三童歌」、「蘇撒拿傳」、「巴勒與大龍的傳奇」,據推考其題材乃取自但以理書,這樣顯出但以理書是早年代的文墨。(注 43 )
h 、猶太經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5a )記大公會的領袖曾將但以理書整理編位,可見本書已被接受為但以理的作品,並納入正典內。(注 44 )
B 、 讀者的問題
1. 當代讀者
但以理著書之始因,先是為了當時被擄的人,要他們知道自己國家雖然滅亡,但神仍在人國中掌權( 4:17, 25 ; 5:21 ),他對選民國仍有計劃( 2:44 ),只待其彌賽亞出現,完成來臨之偉舉( 9:24-27 ),那末神國便堅立,永不能廢去( 7:14 )。
這樣對當時的人是一個保證,亦是一種安慰;再且,活在外邦異國屬神的人,既受外國文化的沖激,又受外邦異教的薰染,若腳步不謹慎,必隨流失去,所以必須持守信仰,不能妥協,但以理自己及其摯友的經歷,「見證」神從不虧待保守自己為聖潔的人。
雖然作者的直接對象,是為被擄之人而寫,然而此書亦合作者的同僚(如巴比倫人)看,因本書亦帶有「布道」的含義,既然作者不肯向大像屈膝,又不願撤銷靈修生活,這些均是「布道性式的見證」,故外邦人亦成為但以理著作的對象。
2. 下代讀者
但以理書著成亦有另一批讀者為對象,就是那些歸回祖國重建聖殿與國家的人民,所以他選用的字彙(如古波斯字)亦適合這等人看(注 45 )。此外,作者經歷自己祖國的滅亡( 586B.C. ),得勝國巴比倫的滅亡( 539B.C. ),波斯王古列在登位元年下詔讓以色列人歸回。到古列三年,但以理還健在( 10:1 ),那時他年事已高,不能長途跋涉,但他為了鼓勵歸回者當有優良的宗教生活,不要向外邦偶像屈膝,故寫就本書,安慰及堅定他們愛神的心永不改變,其中一名受感歸回的人可能是文士以斯拉(參拉 7:6 )。
(若本書著成日是瑪喀比時期,那末讀者就是瑪喀比時代那些忠貞以復國為念的人)。
III 、日期與地點
A 、日期
本書著成的日期與作者是誰固然是同一連貫的問題,若作者是但以理先知,本書全部著成日期約是主前 536 至 535 年 (10:1) 後不久。
反對但以理為本書作者的學者,根據上文四大方面的原因,堅稱本書是瑪喀比朝代( 168-165B.C. )的產品, J. Montgomery 卻稱首六章是主前三世紀的文學結晶,後半部則是瑪喀比時代的傑作,(注 46 )但 R.K.Harrison 則堅謂:單從「昆蘭古卷」中但以理古本的字彙,足以鑒定本書必不是瑪喀比朝代的作品。(注 47 ) J. Baldwin 說:若將本書放在瑪喀比時期,在解釋尼布甲尼撒大像夢及四怪獸異象時,兩者所指的國家便產生甚多矛盾,必與歷史事實衝突,不能自圓其說。(注 48 )
近代猶太正典史學者 S.Z. Leiman 潛心鑽研舊約正典史成立的過程後說:舊約正典確定成立於瑪喀比時代,非如俗傳在主後 90 年。(注 49 )據此, G.J. Wenham 作結:若然這樣,但以理書更不能在瑪喀比時期寫成,那會有敬虔的猶太人將一半冒名而還未流行的書卷(指但以理書)草率的納入正典內?(注 50 )
B 、地點
但以理在巴比倫國中貴為宰相,在國中位列第三( 5:29 ),故他寫作地點必是在巴比倫皇宮中,其後巴比倫淪陷於波斯( 10:1 ),那末全書必脫稿在波斯宮中。
因書中的亞蘭文被稱為「皇室亞蘭文」( Imperial Aramaic ),在巴比倫國盛行,與在巴勒斯坦通用的亞蘭文不同,此點從與昆蘭掘出的「尼邦拉達斯之祈禱」( Prayer of Nabonidus )比較下可獲證實,(注 51 )故但以理書完成的地點不可能在巴勒斯坦。
IV 、目的與主旨
A 、目的
「但」書撰著的目的與歷史背景有頗密切的關係,下列各點可略述本書之目的:
( 1 )在國破家亡的背景下指出神必得勝。
( 2 )本書與以斯帖記的主旨相若,顯示神不忘記眷顧受苦的選民。
( 3 )指出以色列的神遠超外邦人的神。
( 4 )引證以色列的神是全地的神,他在人國中掌權( 4:17 );他的國必存到永遠( 2:44 )。
質言之,如 A.B. Mickelsen 言,但以理書之目的是以神為中心的( theocentric ),(注 52 )此中心目的可分成四點:
(1)布道性( evangelistic ):神是得勝的、絕對的、無上的,他是唯一真神,能為屬他的人伸冤;
(2)護教性( apologetic ):神遠超越巴比倫之神,他能為外邦神所不能為;
(3)訓慰性( devotional ):神信實可靠,又能保守、賞賜忠心跟從神到底的人;
(4)啟明性( apocalyptic ):神是歷史的神,他將要推翻外邦列國之國權,而建立自己永遠的國度。
B 、主旨
本書的主旨可說是安慰與啟示。
作者安慰當時讀者,當持守對神的愛心與忠貞,並向讀者啟示神的計劃是得勝的計劃,屬神的人不要灰心喪膽(參 4:17 ; 2:44 ),只要勇於相信,忠於事奉(參上文「讀者」之討論)。
V 、特徵與神啟
A 、特徵
1. 本書之文學配稱為「預言啟示文學」( prophetic apocalyptic literature ),這類文字重點有六:(注 53 )( 1 )多注重象徵及數字;( 2 )採用異象表達;( 3 )以色列在末世借彌賽亞作王之復興;( 4 )散文式( prose )非詩意式( poetic )的敘述法;( 5 )強調應許與應驗的緊湊聯繫;( 6 )最後解救( deliverance )及勝利來自神。
2. 「但」書缺乏其它先知慣常的宣告,如「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和華說」,像大部分先知般,但以理本身亦無記蒙召的經歷。
3. 在主題方面,本書記載一個極其完整的「歷史神學觀」( theology of history ),由被擄時代到末世時代,各國的興替至神國建立時。
4. 神保守與恩待敬畏及遵守他律法之人,這主題異常明顯,尤勝以斯帖記或其它書卷。
5. 本書與啟示錄的重點一氣呵成,天衣無縫,但以理書介紹啟示錄,啟示錄完(全)成但以理書,兩者前後緊密呼應。
6. 但以理書與新約亦有頗密切的關係,從它在新約中的出現,可知它給新約莫大的影響,茲列表代述:(注 54 )
但以理 | 新約 |
1. 直接引用 | |
3:6 7:13 9:27 ; 11:31 ; 12:11 | 太 13:42, 50 太 24:30 ; 26:64 ;可 13:26 , 14:62 ;路 21:27 ; 22:69 太 24:15 ;可 13:14 |
2. 間接暗示 | |
12:1 | 太 24:15, 21 |
7:13 | 太 24:30 ; 26:64 ;可 13:26, 14:62 ;路 21:27 ; 22:69 |
7:25 | 啟 11:3 ; 13:1, 2 |
7:3-6 | 帖後 2:3, 4 |
7:9 ; 10:6 | 啟 1:14, 15, 4:29 |
8:17, 18 | 啟 1:17 |
1:12 | 啟 3:10 |
7:8 ; 11:36 | 啟 13:5, 20:4 |
3:4 | 啟 5:9, 19 |
8:3 | 啟 5:6 ; 13:11 |
12:4 | 啟 5:1 |
7:10 | 啟 5:11 ; 20:12 |
12:7 | 啟 10:56 |
7:7 | 啟 12:3 |
8:10 | 啟 12:4 |
B 、神學
本書的神學范野異常廣博,簡析如下六分題:
1. 神論
神是全智、全能、全愛( 2:20 ),獨一無二( 2:47 )、萬神之神,他是以色列的神( 3:28 ),亦是外邦人的神( 4:37 ),但又是遠超外邦諸神的神( 3:2a );他對世人有全盤治理藍圖,他的國度必能建立,取代人的國度,他的治權充滿全地,直到永遠( 2:44 )。
2. 基督論
舊約各卷中明載基督成為肉身的出現,在但以理書亦不乏,例如在 3:25 的「人子」(此詞彙常在基督的囗中出現,喻作自己就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此外,本書特出的貢獻就是在 9:25, 26 預告彌賽亞會按預定的年日來臨,此舉在其它各卷中全無啟示,再且彌賽亞對末世要發生的事瞭如指掌,他的天使助手亦向他徵詢末後的啟示( 12:6 )。
3. 天使論
在本書內天使顯出特殊的職責,他們是神計劃的啟示傳達媒介( 9:21 ),是以色列國的「國衛」( 10:13, 20, 21 ; 11:1 ; 12:1 )。據 H.L. Willett 稱:天使被派作不同國家的「保護國神」是據自詩 82:1 及賽 24:21 的啟示。(注 55 )他們部分奉派鑒守以色列國,盡職保守神的選民。此外他們當中的名字有二:米迦勒及加百列;在本書中他們顯出有不同等級的能力(參 10:13 ; 12:1 )。他們雖是靈界的使者,對神在末世的計劃,他們亦晦黯不詳,遂有天使向彌賽亞詢問個中究竟( 12:6 ),可見全知的智慧只限於三一真神。
4. 復活論
聖經的復活論據自神的屬性,他是永活的,故此死從不是神計劃的一部分,所以分享神生命的聖徒,雖經過死蔭幽谷,卻不至受永害,因復活是確據,此點在本書 12:2 清楚顯明。再且,如 R.A. Anderson 謂:以色列的復活盼望亦是據自神的公義,(注 56 )這也符合 12:2 的預言,在這節經文內有三點關及復活真理,是先前書卷沒有啟示的:( 1 )復活後的賞罰真理,( 2 )惡人的復活(初次啟示),( 3 )不是全部選民皆會同一時間復活。(注 57 )
5. 末世論
a 、神國的建立
神國的建立是以色列歷代的盼望,這盼望深建在神多處的應許上,因為這些重覆性的應許,致選民在大患難中仍站立得住,既有榮耀在前,就輕看羞辱(參來 11:26 ; 12:2 )。這主題是大小先知的重點,包括但以理書,在本書中亦發揮淋漓盡致,先在但 2 章的尼布甲尼撒大像夢中預告神國的建立( 2:44, 45 ),在 4:34 初次申述,再在第 7 章的四獸異象中( 7:18, 22, 27 )重覆強調,又在第 8, 9 兩章雙羊異象中間接引出( 8:19, 25, 26 ; 9:24, 27 ),最後在第 11, 12 兩章中重覆暗示( 11:45 ; 12:2, 11-13 ),是以但以理書確是一本論神國建立的先知書。
b 、最後的審判
最後審判亦是末世論一個主要命題,在本書中雖有提及,如 7:26 ; 12:2 ,資料卻不算多,因這是與本書的性質有關,非說此項末世真理不算重要。最後審判之權,據約翰福音說是由父交與子( 5:27 ),故此本書有關此點真理,就不如別項豐富。
6. 歷史哲學論
在舊約眾書卷中,只有本書最清晰指出一個正確的歷史哲學觀,(注 58 )在書內述說各國的興衰,而最後勝利歸屬給神的國,那時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在天上。天主教法籍神學家 Lagrange 神父,稱但以理書是舊約先知書中最先論世上各國相繼滅亡,而最後給神國取代,並以此作為以色列榮耀之盼望的先知書,這樣世界的歷史便引進永恆的門檻。(注 59 )
VI 、歷史背景
A 、但以理其人
但以理(意「神是審判者」)是王室之後( 1:3 ),(約瑟夫記但以理與三友同是西底家的族人〔 Antiquities X, 10:1 〕)。(注 60 )他大概生及長於王城耶路撒冷。主前 605 年巴比倫大軍初次兵陷耶京,擄走一批精銳,「但」與其三友在其中,在異鄉外國中,但以理飽受外國文化的薰陶、異教壓力的影響,但仍能保持敬虔的生活,委實難能可貴,他經歷一而再的考驗( 1, 2, 4, 5 章),但其信心與持守令人佩服,每次他不屈服在鐵蹄下,反顯出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情操,所以他三次被稱為「大蒙眷愛的人」( 9:23 ; 10:10 ; 11:19 )。
神借他四次啟示給以色列國有關整國的前途( 7-9, 10-12 章)。他活至古列三年( 10:1 ),若他被擄時約十四至十七歲,書成時他已是垂暮約八十七至九十的老人,但他在垂暮之年仍靈力充沛,備嘗神愛,一生長是明燈,誠如箴 4:18 言:「義人的路,越照越明」;又如詩 92:14 說:「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
除本書外,但以理在聖經中被提名五次之多(二次在新約太 24:15 ;可 13:14 〕;三次在舊約),他被同時代人物以西結提名,並與約伯及挪亞排列,三人同被稱為義人( 14:14, 20 ),而在與以智慧為著的推羅王作比較時,推羅王亦非他的敵手( 28:3 ),以西結三次提及但以理,反映後者的性格,雖「但」書內已有暗示,但從一個同時代的人囗中,再被證實。以西結髮現這個敬虔的但以理,不被外邦食物、文化、宗教影響他的信仰,所以執筆證述這真是一個義人,後來古列容許以色列人歸回,深信但以理在背後亦有一分極大的影響力。(注 61 )
B 、但以理其時
神早已向其選民宣佈,「順天蒙恩,逆天受禍」(申 28:15-68 )。士師時代的循環早已是前車之鑒(士 3-16 章),奈何神的百姓大逆不道,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神先後借亞述滅了北國以色列( 722B.C. ),再借巴比倫手取去南國猶大( 586B.C. )。此時亞述已遭巴比倫消滅( 612B.C. ),巴比倫新興之王尼布波拉撒( Nabopolassar )大舉四侵各國,主前 609 年,亞述之餘黨聯合埃及法老尼哥的軍力,試圖反擊巴比倫,猶大約西亞王不聽先知的忠諫,披甲上陣,攔阻尼哥與亞述進軍(害怕這組軍激怒巴比倫,巴比倫必乘勢吞滅猶大)。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約西亞在這場米吉多大戰中陣亡,亞述大軍終組不成隊伍而各自潰散,埃及部隊也於主前 606 至 605 年於迦基米施之役被巴比倫擊破。 L.J. Wood 謂,尼布甲尼撒大軍戰敗埃及部隊後,便開始部署軍隊攻擊耶城,城破人危,剛此時父王尼布波拉撒在巴京病逝之消息傳來,他於是暫不殲滅耶城,班師回朝,順道帶走首批青年精銳,但以理亦在其中。神分三次摘去猶大的皇冠,首次在主前 606 至 605 年,再次在主前 597 年(以西結在其中),最後主前 586 年全國遭滅。但以理身歷國破家亡的慘變,但他的信仰持守力堅韌異常,在國家越無望時,他的光耀越更猛烈。
以色列是神的選民國,神要他們向萬民傳道,作為神的見證人(賽 43:10 ),所以神借神跡奇事堅立他們的信心,又借此建立他們的可信點,叫外邦人能認識耶和華是真神。
在以色列歷史中,神在四個轉變的時代中賜下神跡,借此證明他是神,也借此給事奉神的人一些有力的證據為神而活:( 1 )摩西與約書亞的時代;( 2 )以利亞與以利沙的時代;( 3 )但以理與三友的時代;( 4 )耶穌與門徒的時代(注 62 )。神使但以理與三友經歷神神跡性的保守,旨在叫他們活在外邦國中顯出神的權能,叫外邦人信服(如 4:17, 25 ),也叫屬神的人信心堅固,矢志不移的事奉神( 9, 14 章)。
VII 、本書大綱
A 、全書簡綱
本書清晰地分成二大部分:歷史( 1 至 6 章),預言( 7 至 12 章),這是按內容言。這兩部不同性質的文墨分開撰寫,據 R.K. Harrison 稱是當時文學界的風尚,為了將不同部分分派不同讀者誦讀,然後交換,再編纂成專書(注 63 )。若從原文角度下看,本書可分為三大段:( 1 )序言( 1 章);( 2 )「外邦人的日期」(亞蘭文部分, 2-7 章);( 3 )以色列人的前途(希伯來文部分, 8-12 章)。
二段分法簡易明顯,為多名學者採用,三段分法亦受甚多學者所擁納(如 R.D. Culver ; E. J. Young ),其優點能將神與外邦國與以色列國的計劃區分清楚,不失作者採用兩種語文的原意。筆者的釋譯以三段分法為主,簡表如下:
I 、歷史背景(希伯來文)( 1:1-2:4a )
II 、列邦各國的興衰預言史(亞蘭文)( 2:4b-7:28 )
III 、以色列國復興的預言史(希伯來文)( 8:1-12:13 )
筆者雖接受「三分法」為最優秀的分段方式,但在本書內的闡釋則按主題而著筆,如此故事的層次與演進會較易明瞭。
B 、各章年代
但以理書共 12 章,每章(或單元)的記載皆指明其寫作(或接受啟示)的日期,以資史證,然而細觀下,每章的年代日期都非循序遞進;乍看之,似乎模糊混亂,但經考據,原來這是作者按題材而論的編排,並非散慢凌亂,茲將各章事跡發生的年代引表代述:
C 、但以理書詳綱
第一章:歷史序幕:從猶大至巴比倫( 1:1-21 )
I 、序言
II 、歷史背景( 1:1, 2 )
III 、被揀選的猶大少年( 1:3-7 )
A 、巴比倫王的安排( 1:3-5 )
B 、猶大少年的名字( 1:6, 7 )
IV 、被恩待的猶大少年( 1:8-20 )
A 、猶大少年的立志( 1:8-13 )
B 、猶大少年的蒙恩( 1:14-20 )
1. 十天的試驗( 1:14-16 )
2. 三年的栽培( 1:17-20 )
a 、各樣的訓練( 1:17 )
b 、考問的時候( 1:18-20 )
V 、歷史附錄( 1:21 )
第二章:尼布甲尼撒的大像夢( 2:1-49 )
I 、序言
II 、尼布甲尼撒的異夢( 2:1-13 )
A 、解夢者的被召( 2:1-9 )
1. 王的煩亂( 2:1 )
2. 王的吩咐( 2:2-9 )
B 、解夢者的危機( 2:10-13 )
III 、但以理應付危機( 2:14-23 )
A 、但以理求王寬限( 2:14-16 )
B 、但以理求神啟示( 2:17-23 )
IV 、但以理覲王解夢( 2:24, ,45 )
A 、但以理見王( 2:24-30 )
B 、但以理解夢( 2:31-45 )
1. 述王之夢( 2:31-35 )
2. 詳解夢兆( 2:36-45 )
V 、解夢後的結果( 2:46-49 )
A 、尼布甲尼撒的俯伏( 2:46, 47 )
B 、但以理的高昇( 2:48, 49 )
第三章、尼布甲尼撒的大金像( 3:1-30 )
���龤u滅了烈火的猛勢」(來 11:34 )
I 、 序言
II 、尼布甲尼撒的金像禮( 3:1-7 )
A 、開光之禮( 3:1-3 )
B 、敬拜之律( 3:4-7 )
III 、迦勒底人的控告( 3:8-12 )
IV 、三友的回答( 3:13-27 )
A 、尼布甲尼撒的怒譴( 3:13-15 )
B 、三友的立場( 3:16-18 )
C 、神的保守( 3:19-27 )
1. 三人被扔窯中( 3:19-23 )
2. 三人在窯內( 3:24, 25 )
3. 三人出火窯( 3:26, 27 )
V 、拜金像之役的後果( 3:28, ,30 )
A 、尼布甲尼撒的改變( 3:28, 29 )
B 、三友的高昇( 3:30 )
第四章:尼布甲尼撒的大樹夢( 4:1-37 )
I 、序言
II 、尼布甲尼撒的曉諭( 4:1-3 )
III 、尼布甲尼撒的異夢( 4:4-18 )
A 、解夢者被召( 4:4-7 )
B 、但以理被召( 4:8-18 )
IV 、但以理解夢( 4:19-27 )
A 、有關大樹( 4:19-22 )
B 、有關樹不( 4:23-27 )
V 、解夢後的結果( 4:28-37 )
A 、夢的應驗( 4:28-36 )
1. 七年期時( 4:28-33 )
2. 期滿之後( 4:34-36 )
B 、諫言的執行( 4:37 )
第五章:伯沙撒的最後盛筵( 5:1-31 )
I 、序言
II 、伯沙撒的盛筵( 5:1-4 )
III 、盛筵中的怪事( 5:5-12 )
A 、牆壁上的怪字( 5:5-9 )
B 、王太后的建議( 5:10-12 )
IV 、但以理被召( 5:13-28 )
A 、但以理與王對話( 5:13-24 )
1. 王對但以理的詢求( 5:13-16 )
2. 但以理對王的責備( 5:17-24 )
B 、但以理解說牆字( 5:25-28 )
V 、解字後的結果( 5:29-31 )
A 、但以理被升( 5:29 )
B 、伯沙撒被殺( 5:30 )
C 、大利烏得國( 5:31 )
第六章:但以理在獅子洞中( 6:1-28 )
���龤u堵了獅子的囗」(來 11:33 )
I 、序言
II 、但以理被波斯王擢升( 6:1-3 )
III 、但以理被國家領袖謀害( 6:4-9 )
IV 、但以理被扔獅子洞中( 6:10-23 )
A 、但以理不理會王命( 6:10-15 )
B 、但以理被扔獅坑中( 6:16-23 )
1. 第一日( 6:16-18 )
2. 第二日( 6:19-23 )
V 、這次事件的後果( 6:24-28 )
A 、控告者的收場( 6:24 )
B 、大利烏的諭旨( 6:25-27 )
C 、但以理的亨通( 6:28 )
第七章:但以理的四獸異象( 7:1-28 )
I 、序言
II 、異象的內容( 7:1-14 )
A 、四獸異象( 7:1-8 )
1. 背景( 7:1-3 )
2. 第一獸( 7:4 )
3. 第二獸( 7:5 )
4. 第三獸( 7:6 )
5. 第四獸( 7:7, 8 )
B 、寶座異象( 7:9-12 )
1. 寶座情景( 7:9, 10 )
2. 審判執行( 7:11, 12 )
C 、人子異象( 7:13, 14 )
III 、異象的講解( 7:15-27 )
A 、第一次解釋:導論( 7:15-22 )
1. 有關四獸的真相( 7:15-18 )
2. 有關第四獸的真情( 7:19-22 )
B 、第二次解釋:詳論( 7:23-27 )
1. 第四獸的肆虐( 7:23-25 )
2. 第四獸的收場( 7:26, 27 )
3. 異象的結果( 7:28 )
第八章:但以理的雙羊異象( 8:1-27 )
I 、序言
II 、異象的史地( 8:1, 2 )
III 、異象的內容( 8:3-14 )
A 、兩羊出現( 8:3-8 )
1. 公綿羊( 8:3, 4 )
2. 公山羊( 8:5 )
B 、兩羊大戰( 8:6-8 )
C 、山羊小角( 8:9-12 )
D、聖者談話( 8:13, 14 )
IV 、異象的講解( 8:15-27 )
A 、天使到臨釋義( 8:15-19 )
B 、天使蒙喚釋義( 8:20-26 )
1. 有關雙羊( 8:20-22 )
2. 有關一王( 8:23-26 )
V 、異象的結果( 8:27 )
第九章:但以理受七十個七的預言( 9:1-27 )
I 、序言
II 、預言的史地( 9:1, 2 )
III 、但以理的禱告( 9:3-19 )
A 、禱告的準備( 9:3 )
B 、禱告的內容( 9:4-19 )
1. 認罪( 9:4-14 )
2. 求恩( 9:15-19 )
IV 、加百列的啟示( 9:20-27 )
A 、導言( 9:20-23 )
B 、預言( 9:24-27 )
1. 七十個七的目的( 9:24 )
2. 七十個七的過程( 9:25-27 )
a 、第一段:首七個七( 9:25 )
b 、第二段:次六十二個七( 9:26 )
c 、第三段:最後一個七( 9:27 )
第十章:但以理受臨別預言( 10:1-12:13 )
I 、序言
II 、異象的史地( 10:1-4 )
III 、異象解釋的前奏( 10:5-11:1 )
A 、人子的顯現( 10:5-9 )
B 、天使的傳話( 10:10-11:1 )
1. 天使第一次按摸但以理( 10:10-15 )
2.天使第二次按摸但以理( 10:16, 17 )
3.天使第三次按摸但以理( 10:18-11:1 )
IV 、異象的講解( 11:2-12:3 )
A 、從波斯至希臘分裂( 11:2-4 )
B 、從希臘分裂至卑鄙的王( 11:5-35 )
1. 南方攻擊北方( 11:5-9 )
a 、多利買一世與西流古一世的事跡( 11:5 )
b 、多利買二世與安提奧古二世的事跡( 11:6 )
c 、多利買三世與西流古二世的事跡( 11:7-9 )
2. 北方攻擊南方( 11:10-35 )
a 、從爭戰至卑鄙的王( 11:10-20 )
(1) 西流古三世,安提奧古三世與多利買四世的事跡( 11:10-12 )
(2) 安提奧古三世與多利買五世的事跡( 11:13-19 )
(3) 西流古四世的事跡( 11:20 )
b 、卑鄙的王生平預告( 11:21-35 )
(1) 第一次南侵埃及( 11:21-28 )
(2) 第二次南侵埃及( 11:29-35 )
C 、最後一王的結局( 11:36-45 )
1. 他的宗教活動( 11:36-39 )
a 、第一次描述( 11:36 )
b 、第二次描述( 11:37-39 )
2. 他的軍事活動( 11:40-45 )
a 、第一次描述( 11:40, 41 )
b 、第二次描述( 11:42-45 )
D 、大艱難的情況( 12:1-3 )
V 、異象的封閉( 12:4 )
VI 、異象的再釋( 12:5-13 )
A 、但以理復見異象( 12:5-7 )
B 、但以理再求解釋( 12:8-12 )
C、但以理再受囑咐( 12:13 )
書目註明:
(注 1 ) Morton S. Enslin, "The Apocalyptic Literature," Interpreter's One Volumn Commentary, ed. C.M. Laynon, Abingdon, 1971 O , 1982, pp.1107-1108.
(注 2 ) J.B. Payne, Encyclopedia of Bible Prophecy, Baker, 1973 O , 1980, p.369.
(注 3 ) J.F. Walvoord, Daniel: The Key to Prophetic Revelation, Moody, 1971, p.66; E.J. You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Eerdmans, 1949 O , 1977, p.362.
(注 4 ) G.L. Archer, A Survey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Moody, 1964, p.369.
(注 5 ) R.D. Wilson, "Daniel,"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ed. James Orr, Vol.II, Eerdmans, 1949, p.783.
(注 6 ) J.B. Payne, "Daniel," Zondervan 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Zondervan, 1963, p.198; L.J. Wood, A Commentary on Daniel, Zondervan, 1973, p.22; M.F. Unger, Introductory Guide to the Old Testament, Zondervan, 1951 O , 1964, p.394; E.J. Young, p.370.
(注 7 ) J.F. Walvoord, p.12; R.K. Harriso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Eerdmans, 1969, p.1107.
(注 8 ) J.F. Walvoord, p.12
(注 9 ) E.J. Young, p.369.
(注 10 ) J.H. Raven,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Revell, 1910, p.319.
(注 11 ) 詳研此問題可參 E.R. Thiele, The Mysterious Numbers of the Hebrew Kings, Zondervan, 1951 O , 1983.
(注 12 ) E.J. Young, p.365.
(注 13 ) 同上引。
(注 14 ) G.L. Archer, p.370.
(注 15) Charles Boutflower, In and Around the Book of Daniel, Kregal, 1923 O , 1977, p.41.
(注 16) J.G. Baldwin, p.21; 參 ICC, pp.66-72 詳證伯沙撒為真歷史人物。
(注 17) J.C. Whitcomb, Darius the Mede, Eerdmans, 1957, pp.10-79; 參 G.L. Archer, pp.371-374.
(注 18 ) R.K. Harrison, p.1122.
(注 19 ) J.C. Whitcomb, p.55; 參 R.K. Harrison, p.1128.
(注 20 ) J.G. Baldwin, p.33.
(注 21 ) G.L. Archer, p.375.
(注 22 ) Robert A. Anderson, Signs and Wonders ( 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Commentary ) , Eerdmans, 1984, p.93; 另參 A.B. Mickelson, Daniel and Revelation: Riddles or Dreams? Nelson, 1984.p.16.
(注 23 ) E.M. Yamauchi, "The Greek Words in Daniel in the Light of Greek Influence in the Near East," in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Old Testament, ed. J.B. Payne, Word, 1970, p.177 (全文見頁 170-200 )。
(注 24 ) G. L. Archer, pp.377, 378, 另參 L.J. Wood, A Commentary on Daniel, Zondervan, 1973, p.21.
(注 25 ) K.A. Kitchen, "The Aramaic of Daniel," Notes on Some Problems in the Book of Daniel, ed. D.J. Wiseman, Tyndale, 1965, p.31 (詳研參頁 31-79 )。
(注 26 ) 刊登在 E.J. Young, "Daniel," New Bible Commentary, rev., Eerdmans, 1970 O , 1976, p.692.
(注 27 ) J.H. Raven, p.326.
(注 28 ) G.L. Archer, "The Aramaic of the Genesis Apocryphon Compared with the Aramaic of Daniel," in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Old Testament, ed. J.B. Payne, Word, 1970, p.161. 全文參頁 160-169 。
(注 29 ) 詳研參 G.L. Archer, SOTI, pp.380-381.
(注 30 ) J.A. Montgomery, p.80.
(注 31 ) E. Yamauchi, The Stones and the Scriptures, IVP, 1973, p.88.
(注 32 ) C. Boutflower, p.271.
(注 33) J. G. Baldwin, p.47.
(注 34) J. Barr, Jewish Apocalyptism in Recent Scholarly Study, Manchester, 1975, p.35.
(注 35) 見 J.G. Baldwin, p.49.
(注 36 ) 見 J.G. Baldwin, p.50
(注 37 ) J.G. Baldwin, p.51.
(注 38 ) M.S. Enslin, p.1108.
(注 39 ) L.J. Wood, p.20.
(注 40 ) W.G. Scroggie, 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 I, Pickering and Inglis, 1957 O , 1972, p.13.
(注 41 ) 同上。
(注 42 )同上書第 14 頁。
(注 43 ) 同上。
(注 44 ) R.K. Harrison, "Daniel,"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rev. ed. G. Bromiley, I, Eerdmans, 1979, p.861.
(注 45 ) L.J. Wood, p.81; A.B. Mickelsen, p.17.
(注 46 ) J.A. Montgomery, p.96.
(注 47 ) R.K. Harrison, IOT, p.1127.
(注 48 ) J.G. Baldwin, p.65.
(注 49 ) 見上書第 72 頁。
(注 50 ) 見上注。
(注 51 ) W.H. Brownlee, The Meaning of the Qumran Scrolls for the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42.
(注 52 ) A.B. Mickelsen, p.8.
(注 53 ) R.D. Culver, "Daniel,"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ed. C. Pfeiffer, E.F. Harrison, Moody, 1962, p.771.
(注 54 ) G.L. Archer, "Daniel,"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ed. F.E. Gaebelein, VII, Zondervan, 1985, pp.10-12.
(注 55 ) H.L. Willett, "Daniel," The Abingdon Bible Commentary, ed. F.C. Eiselen, Abingdon, 1929, p.757.
(注 56 ) R. A. Anderson, p.148.
(注 57 ) H. L. Willett, p.748.
(注 58) S.R. Driver,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Meridian Books, 1956 O , 1960, p.512.
(注 59) 見 Andre Robert and Andre Feuillet,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II, Doubleday, 1968 O , 1970, p.177.
(注 60 ) L.J. Wood, p.15.
(注 61 ) 同上書第 18 頁。
(注 62 ) 同上書第 14 頁。
(注 63) R.K Harrison, "Daniel," ISBE, p.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