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28 )
I 、序言
但 7 章開始書的預言部分。首六章主要是歷史敘述,帶有限度的預言;後六章主要卻是預言講述,帶有限度歷史記載。(注 1 ) J.F. Walvoord 稱首六章為撮要式論述,後六章卻是詳論式介紹。(注 2 ) R. Gingrich 將這二部分的特徵列表參照如下:(注 3 )
但 1-6 章 | 但 7-12 章 |
1. 但以理用第三身份敘述自己 | 1. 但以理用第一身份直述自己 |
2.外邦國王是特別啟示的承受人 | 2. 但以理是特別啟示的承受人 |
3. 但以理是特別啟示的解釋者 | 3. 加百列是特別啟示的解釋者 |
4. 主要是歷史敘述 | 4. 主要是論預言 |
這後六章的預言部分主要由四大段落組合: 1) 但 7 章是最長及最完整的預言,關及列國的興衰,至地上最後的國度由神的國取代之(象但 2 章的信息); 2) 但 8 章將 7 章當中某部分再詳述之; 3) 但 9 章預告彌賽亞何時來臨,及來臨後的遭遇與後果; 4) 但 10-12 章為一單元,這末次的異象將以色列自但以理後有關以色列國的「預言史」,即將以色列自國家滅亡至神國建立的經過全盤托出;因為這後半部的預言與啟示錄的極為接近,故但以理書亦曾被喻為「舊約的啟示錄」。
這部分的預言是極其重要的,因以色列國已遭巴比倫吞滅,敬虔的猶太人以為神已放棄他們,此後復國無望,前途黯淡(參耶 35:24 )。但以理蒙神啟示,知道神仍永遠眷顧以色列,在神感動古列容讓選民歸回復建家園前,神先讓他們知道神選立他們的恩典,使他們得鼓舞,信心堅定,願意回歸,繼續等候倚靠神大能的手復建他們的國度。
按內容及性質言,但 2 章與但 7 章是「姊妹」,兩者皆論及在以色列復建前外邦國的遭遇。前者(但 2 章)是從人的角度看,後者(但 7 章)卻從神的觀點看。從人的論點看,但 2 章所記是一個極威武的大像,意說人的國是勢雄的;從神的眼目看,但 7 章所記是窮凶極惡的怪獸,意說人的國是獸性的表現;前者是人像之夢,後者是獸像之夢;前者是從人的觀點看,國度的演進發展是由金而泥,價值一落千丈;後者是從神的角度看,世上的國皆凶殘無比,顯出人性的敗壞無以復加,(注 4 )既然前者在歷史上確實按字面解釋性獲得應驗,那末後者的預言,雖借象徵表達之,亦要在歷史上應驗。換言之,以色列確有復國的盼望,這些預言是有關以色列的命運,不是有關教會(固然在屬靈原則下看,甚多教訓警惕可用在任何時代屬神者的身上)。
但 2 章與 7 章同樣指出「外邦人日期」演進的過程(參路 21:24 );由猶大國滅亡,巴比倫統管天下,至耶穌基督之國建立之時,如保羅所說,待外邦人數目(「數目」原文可指「日期」)添滿,以色列人才全家「得救」(「得救」意「得國」,羅 11:24 )。所以後六章啟示神的選立國被撇置一旁,神讓外邦國肆虐(參亞 11:10 ; 13:8-11 ),至他們受管教的日期滿足,神才轉向選民施恩。
II 、異象的內容( 7:1-14 )
A 、四獸異象( 7:1-8 )
1 巴比倫王伯沙撒元年,但以理在床上作夢,見了腦中的異象,就記錄這夢,述說其中的大意, 2 但以理說:「我夜裡見異象,看見天的四風陡起,刮在大海之上。 3 有四個大獸從海中上來,形狀各有不同。」
1. 背景( 7:1-3 )
伯沙撒之父尼邦拉達斯( Nabonidus ,即「拿波尼度」)在位第三年便將國家交與他共管,那是主前 553 年。此時但以理約有六十七歲,尼布甲尼撒已逝世九年了。尼布甲尼撒崩後,巴比倫國曾歷內哄篡位之爭奪戰(參「第 6 章」序言),最後強人尼邦拉達斯( Nabonidus )得位,鞏立國家,但其大兒子伯沙撒則不及乃父精明,他沉迷於荒淫宴樂的生活,至主前 539 年卒為波斯所滅。
伯沙撒在位十四年便被波斯滅亡(參但 5 章),此時是記他在位第一年的事跡。有一夜但以理在夢中見數個異象(「異象」為複數字),他遂將「大意」( re'sh ,直意「頭」,廣意「代表」)記錄下來。他說在異象中看見(第一個「看見」,全章共有十次「看見」;第一個「看見」指第一個異象),「大海」(即地中海,時至今日,猶太人仍稱地中海為「大海」)(注 5 )陡刮狂風(「四風」指四面而來的風),從海中有四隻不同形狀的巨獸逐一上到岸上來(參 7:4 「地上」)(如 E.J. Young, p.143; IB P.452 in J.F. Walvoord, p.152 )。
「海」在聖經象徵學常代表外邦(注 6 )(參賽 17:12-13 ; 27:1 ; 57:20 ;耶 6:23 ;啟 17:15 ),風的刮起指外邦常波濤滾滾,不是內患就是外侵,這是說從神的角度看,世上邦國皆是不安定及無寧靜的。(注 7 )
2. 第一獸( 7:4 )(巴比倫, 612-539B.C. )
4 頭一個象獅子,有鷹的翅膀,我正觀看的時候,獸的翅膀被拔去,獸從地上得立起來,用兩腳站立,像人一樣,又得了人心。
第一獸身象獅子,卻有鷹的翅膀。獅與鷹同為古帝國喜用的國徽,因獅為百獸之王,鷹為百禽之霸(與但以理同時的先知亦以獅及鷹描繪尼布甲尼撒王的威榮,參耶 4:7 ; 49:19, 22 ; 50:17, 44 ;哀 4:19 ;結 17:3, 12 ;哈 1:8 )。考古學家在巴比倫及亞述遺址掘出甚多獅身鷹翅的圖形,(注 8 )可見但以理此言不差,接著但以理又看見(第二次)有關獸的幾個動作: 1) 突然獸的翅膀被拔掉; 2) 獸長立於地,像人站起來一般; 3) 不知如何,這獸竟換了一個人心。
各界學者皆一致認為第一獸為巴比倫國(如尼布甲尼撒金像夢的金頭 , 2:38 )(餘下三獸的身份相等金像身體其它部分,它們在歷史舞台的出場次序如此類推),獸的翅膀象徵速度與行動。如今翅膀被拔掉,顯示尼布甲尼撒那次被神刑罰他在野地居住七年,以致全無行動。(注 9 )獸逐漸變成人形,代表尼布甲尼撒後來的改變,從像一頭凶殘的獸,因神的管教漸馴服下來,甚至接受耶和華真神,並以人道立場治理國家。(注 10 )(另有解釋「獸的翅膀被拔去」指巴比倫國勢逐漸敗落,變成軟弱無能,像一頭人心獅身的動物,而非獅心人身威猛的人物。)
3. 第二獸( 7:5 )(瑪代波斯, 539-331B.C. )
5 又有一獸如熊,就是第二獸,旁跨而坐,囗齒內銜著三根肋骨,有吩咐這獸的說:「起來吞吃多肉。」
第二獸為一頭旁跨而坐的大熊,嘴銜三根肋骨,隨即這獸蒙吩咐去四處再(早有三根肋骨)狂噬多肉。
按歷史言,這獸不能指瑪代國(但幾乎全部批判學派的學者諸如 ICC; H.H. Rowley; R.H. Charles; Eichhorn; Watker; Driver, Porteous 等皆認為它是瑪代),因瑪代與巴比倫是同時大國,非繼巴比倫後才出現;而且瑪代國從沒管治當時世界,不像今次異象,隨後單獨出場。(注 11 )
此獸該指瑪代波斯的聯合國( 529-331B.C. ),勇猛象熊,不亞於巴比倫,但行軍速度則稍遜前者。現它旁跨而坐,表示一邊尤勝另邊,事實正是如此,因這聯合國內波斯的成分是較瑪代優勝。這獸要將三國(三根肋骨)吞滅;這三國相繼是呂底亞( 546B.C. )、巴比倫( 539B.C. )與埃及( 525B.C. )(非象徵性數字,意「眾多」,如 H. C. Leupold ,(注 12 ),亦非指國中的三成分,瑪代、波斯、巴比倫,如 J.F. Walvoord ,(注 13 )),那就如 E.J. Young 言,巴比倫就「自己吃自己了」。(注 14 )此後波斯挾雷霆萬鈞之勢,四處擴展版圖,東至印度,西至希臘邊緣。
4. 第三獸( 7:6 )(希臘, 331-63B.C. )
6 此後我觀看,又有一獸如豹,背上有鳥的四個翅膀,這獸有四頭,又得了權柄。
但以理又看見(第三次)一頭怪獸,身象斑豹(「豹」字原文「有斑點的」),這獸有四頭及四翅膀,又得「權柄」權柄」(原文作「獲得領土」,因權柄是抽像語,但以理可能看見此獸踐踏甚多地土)。
按歷史次序言,波斯之後統管世界的是希臘帝國( 331-63B.C. )。希臘在亞力山大大帝率領下,在八年時間內便橫跨了接近 18 萬公里( 11 萬哩)之地土,其軍隊進兵的速度委實驚人(如四翅豹般的神速),又在同一段時間內僅以 3 萬 5 千精銳部隊,(注 15 )輕而易舉地推翻了龐大的波斯國(在 331B.C. )。亞力山大領軍雖頻頻舉捷,然而他亦厭倦此種「生涯」,一次在班師回歸祖國,路經巴比倫時,便一病不起,那時是主前 323 年 6 月 23 日,年僅三十三歲(注 16 )。亞力山大逝世後,其龐大的帝國遂給手下四大將軍瓜分(獸之四頭,非如 E.J. Young 指帝國的四方向)。(注 17 )加山大( Cassander )搶得希臘本土及馬其頓;呂西馬古( Lysimachus )分了東希臘及小亞西亞;西流古( Seleucus )獲得敘利亞及巴比倫一帶,遠至印度;多利買( Ptolemy )掌管埃及、北非、巴勒斯坦及亞拉伯。(注 18 )
5. 第四獸( 7:7, 8 )(羅馬, 63B.C. -主再來)
7 其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第四獸甚是可怕,極其強壯,大有力量,有大鐵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這獸與前三獸大不相同,頭有十角, 8 我正觀看這些角,見其中又長起一個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這角前,連根被他拔出來,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囗說誇大的話。
但以理看見(第四次)第四怪獸,他用四句形容之: 1) 甚是可怕; 2) 極其強壯,大有力量; 3) 有大鐵牙; 4) 頭有十角;其活動的敘述又分作二點 : 1) 吞吃嚼碎 ;2) 用腳踐踏剩下的。但以理正細看(第五次)獸之十角時,突然有一小角長出,將先前十角中之三角從下而上推拔脫落,這小角又像長有人眼及囗,且又能說誇大的話。
第四獸的樣子似擁有先前三獸的特徵,其可怕程度不用多述,這獸的凶殘比前三獸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以理對這獸多費筆墨形容,以示此獸的厲害程度遠勝先前三獸。
按歷史言,接著希臘大國之後,便是羅馬帝國。羅馬建國於主前 590 年,其影響力至主前 241 年才崛興,這時希臘已統治當時世界,但羅馬到此才脫穎而出,先後征服西班牙( 230B.C. ),北非( 202B.C. )及地中海甚多海島國。古史家描述地中海成了羅馬國的「內陸湖」。(注 19 )主前 63 年羅馬大將軍龐比征服耶路撒冷,以色列遂成為羅馬版圖之一。此後無論在軍力、版圖、政律、民生各方面,先前所有古帝國對之望塵莫及。古教父丟尼修 (Dionysius) 曾說:「羅馬將東西聯成一大國,其版圖為世之冠」。(注 20 )在主降生後數百年間羅馬勢力不斷向外延伸,西至今日之英、法、比、瑞、德,東至印度,南至非洲,其版圖之大空前絕後,至主後 1453 年才荏弱,帝國分裂在最後一名古羅馬世襲之王的手上。(注 21 )
描述第四獸時,但以理特別注意這獸的十角及後來變成八角。對這特殊現象,學者們有個基本解釋: 1) 這是指西流古王朝的情況,十角指十王,由西流古一世 ( 312- 281B.C.) 至西流古四世( 187- 175B.C. )(注 22 ),非羅馬帝國時的情境。那崛起的小角就是安提奧古以彼芬尼( Antiochus Epiphanes );(注 23 ) 2) 這是指羅馬帝國數百年歷史,演變至甚多小國時的預描,而那小角就是羅馬教皇;(注 24 ) 3) 這是論這帝國將來的情況���驧妒怚H最後一解說為正確,主因有三: 1) 因為十角同時長出,表示十王同時出現,這情況在羅馬歷史上從未出現;(注 25 ) 2) 小角推翻三角,而自己率領七角,此事必指將來才能發生; 3) 與相對的經文參照下看(如但 2:44 ;啟 17:12 等),這時期是指將來羅馬帝國在這「小角」帶領下所組成的聯合國,俗稱「末世復興的羅馬帝國」。這小角是將來統領這末世復興羅馬帝國的敵基督。他有人的眼,表示他有特別的智慧解決世人的問題,才叫世人誠心讓他帶領,他主要活動是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即褻瀆神,及反對神的選民(參 7:25 ; 11:36 ;啟 13:5, 6 )。
據 K.O. Gangel 言,這四獸在神的計劃中對預備福音廣傳大有貢獻,因 (1) 巴比倫除淨選民拜偶像的雜質; (2) 波斯將選民遣回應許之地; (3) 希臘為福音而預備了一通用的語言; (4) 羅馬為福音使者預備了太平之路,(注 26 )可見世界各國的演進均能完成神的旨意,正如詩 76:10 言:「人的忿怒,成全了神的榮美」。
B 、寶座異象( 7:9-12 )
9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 10 從他面前有火象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 11 那時我觀看,見那獸因小角說誇大話的聲音被殺,身體損壞,扔在火中焚燒。 12 其餘的獸,權柄都被奪去,生命卻仍存留,直到所定的時候和日期。
1. 寶座情景( 7:9, 10 )
但以理此時(第六次)看見前面有寶座(「寶座」是復語字、原文指審判之座),其中一個坐上「亙古常在者」(原文「日子之太初」,意指「歷史之初」,含意說神是歷史之神,故他的審判是由始而終的公平正直。因他由時間的開始便視察世界國度的演變;(注 27 ) Enoch 47:3 寫神是「日之頭」,即時間之始源)。(注 28 )作者盡量用人能領悟的話語繪寫神的形狀。此時似是一個森嚴法庭的景象,神像一個法官,衣裳與頭髮皆顯出一副莊穆聖潔的氣度。其寶座在一座有烈火的輪子之上,刻畫出神的寶座是一個審判座,隨時開庭審判。這審判用另一象徵表達:在神面前有火象大河般巨浪滔滔的湧現,周圍有千萬執行審判的天使(多年後約翰在異象中亦看見相同的偉景,啟 5:11 )。天使待命便去執行神的審判。神於是展開審判案卷,據證而施審判的程度與對像( J.G. Baldwin 稱此處是多處禱告蒙應允之時,如詩 9:7, 16, 19 ; 42:2, 3 )。(注 29 )
按聖經的末世啟示言,這審判隨著敵基督反對神的國度被殲滅後(參上文),即在災難期的末了,而在人子國度建立前施行。(注 30 )
2. 審判執行( 7:11, 12 )
但以理繼續觀看(第七次),見那第四獸仍繼續口吐狂妄、褻瀆神的話,但以理不停(目不暇給或不敢稍眨其眼)的看(第八次,中文因雅達的文學表現,不用這般的直譯),見這獸終於被殺,被扔在火中焚燒。其餘三獸(「獸」字是復語字,即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的權柄早被奪去,國家早已滅亡,只是生命仍存,因為他們的人民被戰勝國搶奪過去,與戰勝國的人種混合,(注 31 )直至所定的結局,即各自被戰勝國吞滅,而最後被神國取代之,這是發生於災難期的末了(參亞 14:14 ;啟 19:17-21 )。
C 、人子異象( 7:13, 14 )
13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 14 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但以理又看見(第九次)有一位像人子從天而降,直到亙古常存者前,接受全地之王授予他的權柄,進而建立其永遠的國度。
「人子」一詞有五個不同的解釋: 1) 神的選民(如 ICC;H.C. May [Interpreter's DB]; C.H. Dodd; E.J. Young; TOTC ); 2) 人類(如 S.R. Driver ); 3) 天使; 4) 瑪喀比(如 Porphry ); 5) 彌賽亞(如 J.F. Walvoord; L.J. Wood; E.J. Young )。(注 32 )
第五個解釋是正確的,基於下列各理由: 1) 「人子」一詞除在顯著的上下文是指人外(如結 2:1, 3 ;詩 8:4 ;但 8:17 ),此詞通常慣指耶穌基督; 2) 這「人子」在本文內賦有神的性情; 3) 「全地人都要事奉他」一詞只配給耶穌基督,因聖經多處說及他是全地的王(參詩 2:6 ;賽 9:6, 7 ; 11:3-5 ;彌 4:1-7 ; 5:2-5 ;亞 14:9, 16, 17 ;路 1:32-33 等不贅); 4) 在經外別傳中,「人子」一詞亦指彌賽亞(如 II Esdras 13; I Enoch 37-71 )(注 33 ); 5) 耶穌基督引用但以理書的經文(如「人子」此詞)作為自己使命與工作的支持(參太 24:24-31 ; 25:31 ; 26:64 ); 6) 門徒約翰亦將「人子」一詞用在耶穌基督身上(啟 1:7, 13 ; 14:14 );(注 34 ) 7) 彌賽亞國是大小先知書多處的預言,亦是以色列人復國的盼望,此盼望在但以理書內特別顯著,以色列的神將其國賜予其子,並以其子之權柄在地上建立永遠的國度,使以色列兼全地人蒙恩。(注 35 )
III 、異象的講解( 7:15-27 )
A 、第一次解釋:導論( 7:15-22 )
1. 有關四獸的真相( 7:15-18 )
15 至於我但以理,我的靈在我裡面愁煩,我腦中的異象使我驚惶, 16 我就近一位侍立者,問他這一切的真情,他就告訴我,將那事的講解給我說明。 17 這四個大獸就是四王將要在世上興起。 18 然而至高者的聖民,必要得國享受,直到永永遠遠。
這四獸異象使但以理的靈在「裡面」( nidneh ,意「劍鞘」鞘」)「愁煩」( kera' ,意「抽攣」),「裡面愁煩」原文形容如劍出鞘般,內裡虛空莫名及驚惶萬分(參代上 21:27 ),於是向就近一位天使詢問那異象的真情(在本書的首半部內,但以理是異象的解釋者,在後半部他卻要倚靠天使的講解)。天使遂將異象的「講解」( peshar ,猶太人釋經法之一名 peshar 法,源自此字)告訴但以理( 7:15, 16 ),重點有二:
1) 四大獸即四大王,將要在地上興起。「將」字是不完全動詞的表達方式,非還沒有出現,而意「還沒有完成」,即四大王還未行完歷史的走廊( 7:17 )。
2) 至高之神的聖民必得國享受,直到永遠( 7:18 )。
2. 有關第四獸的真情( 7:19-22 )
19 那時我願知道第四獸的真情,它為何與那三獸的真情,大不相同,甚是可怕,有鐵牙銅爪,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 20 頭有十角和那另長的一角,在這角前有三角被他打落,這角有眼,有說誇大話的囗,形狀強橫,過於他的同類, 21 我觀看,見這角與聖民爭戰,勝了他們, 22 直到亙古常在者來給至高者的聖民伸冤,聖民得國的時候就到了。
乍聽如此講解,但以理心中還有一個疑惑,就是有關那第四獸的真情,為何第四獸與前三獸大大不同( 7:18-20 )?忽然他看見(第十次)第四獸的那小國與聖民(以色列人)爭戰,且勝了他們,直至亙古常存者插手干預,這群聖民才得伸冤(轉敗為勝)及得進入神國( 7:21-22 )。
按歷史及末世啟示看,羅馬國可分作三個階段(頭一階段已在歷史上完成,其它仍待將來才實現): 1) 「獸的階段」(參 7:23 ),那是歷史上的羅馬國; 2) 「十角階段」( 7:24 )���饡N來十國聯盟時; 3) 「小角階段」( 7:24 )���爧襤繴�掌權時。(注 36 )此時以色列人在災難期廣受敵基督的迫害 , 尤以在七年災難的後半期為甚 ( 參但 9:26, 27 ;啟 12:1-6, 13-17 ),使受害者達三分二人之多(參亞 12:8, 9 ),直至神在基督裡率軍降臨,才消除敵基督的國度,建立應許給他們的彌賽亞國(參啟 19:14-26 )。
B 、第二次講解:詳論( 7:23-27 )
1. 第四獸的肆虐( 7:23-25 )
23 那侍立者這樣說:「第四獸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與一切國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並且踐踏嚼碎。 24 至於那十角,就是從這國中必興起的十王,後來又興起一王,與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 25 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
天使繼續( waw )解釋第四獸就是第四國(「第四」此詞指出這四國度相繼出現),而這國與前者一概不同,它能吞滅全地(較 7:7 的形容更進一步),在領域及疆土方面尤勝前三國( 7:23 ),至於頭上的十角乃是代表十王,小角代表最後的一王,此王與前十王完全不同,他出現後立即進行四方面破壞性的任務: 1) 制服十王中的三王,可能這三王不服他的管理而進行反叛,卻受他的轄制。現今餘下共有七國在他統治下(類似希特拉將挪威、荷蘭、匈牙利及波羅的海諸國收服在他暴政下)。(注 37 ) A.G. Fruchtenbaum 稱這三國是歷史之影子,歷史是敘利亞(北方王)、埃及(南方王)、米所波大米(東方王)。(注 38 ) 2) 向至高神說誇大的話(「誇大的話」為補字,原文可譯作「反對的話」,直意則是「在旁邊說話」,含義「高舉自己,與神同等」,如但 11:36 ;帖後 2:4 ;啟 13:4, 8, 12, 15 ;(注 39 ) 3) 折磨至高者的聖民(「折磨」原意「使霉舊」,如衣服多穿而破爛,工具多用而破壞,這動詞顯示一個長久的作為); 4) 意圖改變「節期」( zimnim )和律法( dat );律法可指宇宙之律,包括管理世人及以色列的道德律,(注 40 )「節期(時令)與規律」代表以色列的宗教生活中心,亦是神管理世上的特權,現今小角意想推翻之,意是他想推翻神的管理,(注 41 )結果聖民在他的折磨下經歷一載、二載、半載(原意「三次半」,即三年半;「載」字指「年」,可參照 4:16, 25 ; 12:7, 12 ;啟 2:14 ; 13:5 等處經文的用途)。
2. 第四獸的收場( 7:26, 27 )
26 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 27 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
正當第四獸的小角折磨神的選民,至神忍無可忍的地步,神就以審判者的身份踏入這場面,奪去及毀滅這小角的權勢(參帖後 2:1-8 ;啟 19:11-21 ),然後為選民國建立那應許給他們永遠的國度(參啟 20:1-6 )。
雖然有不少學者(如 E.J. Young; H.C. Leupold )將 7:27 的國度解作屬靈國度,非基督在地上的國度,但有數點理由可指出此時要建的國確是基督在世上所管治的國: 1) 這國度出現在十角及小角被毀後,屬靈的國不需要等到此時; 2) 敵基督的國仍在將來( E.J. Young 亦贊同此點),(注 42 )而屬靈的國早已存在; 3)7:13, 14 及 7:27 指同一的國,那是基督第二次來臨後才建的,屬靈的國早已存在; 4) 「各方各國各族」及「全地掌權的」在 7:27 是指將來的事,至今還未實現( 7:14 ),而屬靈之國已在進行中;(注 43 ) 5) 耶穌基督視但以理有關國度的預言仍未應驗(參太 24:15 ;但 12:11 ); 6) 啟 13:1 ; 17:12 的異象仍是連續性非回顧性。(注 44 )
按全幅末世預言看,第四國(就是敵基督國)服在小角的領導,他的任務主要是反對神,並折磨神的選民。在歷世歷代中,「反猶潮」是司空見慣的事,但在末世時這種事尤甚於歷史上已發生的例子(參太 24:9, 10 ; 25:35-46 ;啟 13:5-7, 20:4 ),敵基督不但反對神的百姓,亦企圖改變神的道德律、管理律等,在災難期的後三年半,他極大肆虐,以圖貫徹地毀滅神的選民,推翻神的律法(參但 9:26, 27 ;結 37:23 ;啟 12:6, 14 ; 13:5 ),但神在適當之時必產手干預並制服他,這樣神的國(彌賽亞國)就隨著被建立起來,神的國是本章的第五國,亦是相等本書 2:45 打碎列國之「石頭國」。
IV 、異象的結果( 7:28 )
28 那事至此完畢。至於我但以理,心中甚是驚惶,臉色也改變了,卻將那事存記在心。
但以理明白這異象的意義後的心態仍是大為驚惶困擾,尤因第四獸的小角諸方折磨神的聖民而憂心不已,但他沒有拒絕這些事的真確性,完全承受下來,存記在心(指沒有與別人共享之,可能其三友已逝世),待神以事實證明此異象的真確(此節結束本書用亞蘭文寫成的部分)。
書目註明:
(注 1 ) Leon J. Wood, A Commentary on Daniel, Zondervan, 1973, p.177.
(注 2 ) John F. Walvoord, Daniel: Key to Prophetic Revelation, Moody, 1971, p.150.
(注 3 ) Roy Gingrich, The Book of Daniel, Tenn: Riverside Press, 1982, p.21.
(注 4 ) R.D. Culver, Daniel and the Last Days, Revell, 1954, p.126 表同感。
(注 5 ) Charles L. Feinberg, A Commentary on Daniel, BMH Books, 1981 O , 1984, p.84.
(注 6 ) J.F. Walvoord, p.152; E.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Eerdmans, 1970, p.143.
(注 7 ) L.J. Wood, p.180.
(注 8 ) Otto Zockler, "Daniel,"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Vol.13, Zondervan, 1876 O , 1960, p.151.
(注 9 )如 Roy Gingrich, p.23.
(注 10 ) R.E. Showers, The Most High God, NJ:Friends of Israel, Inc., 1982, p.75; L.J. Wood, p.182; H.C. Leupold, Exposition of Daniel, Wartburg, 1949, pp.289-290.
(注 11 ) L.J. Wood, p.182.
(注 12 ) H.C. Leupold, p.292.
(注 13 ) J.F. Walvoord, Nations in Prophecy, Zondervan, 1967 O , 1971, p.71.
(注 14 ) E.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Eerdmans, 1970, p.145.
(注 15 ) Donald K. Campbell, Daniel: Decoder of Dreams, Victor Books, 1977 O , 1981, p.82.
(注 16 ) R.E. Showers, p.76.
(注 17 ) E.J. Young, p.146.
(注 18 ) C.F. Keil,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Daniel, Eerdmans, 1955, p.293.
(注 19 ) J.F. Walvoord, p.159.
(注 20 ) 引自 E.B. Pusey, Daniel the Prophet, Baker, 1891 O , 1954, p.129.
(注 21 ) J.F. Walvoord, op.cit.
(注 22 ) 如 Robert A. Anderson, Signs and Wonders, 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4, Ioc. cit, Norman W. Porteous, "Daniel," Old Testament Library, Westminster, 1962 O , 1965, p.106; H.H. Rowley.
(注 23 ) 如 H.C. Leupold, p.247.
(注 24 ) 如 Albert Barnes, Barnes Notes on the Old Testament, Vol.2, Baker, 1950, pp.83-84.
(注 25 ) J.F. Walvoord, Nations in Prophecy, Zondervan, 1967 O , 1971, p.57.
(注 26 ) Kenneth O. Gangel, "Daniel 7: A Vision of Future World History," Grace Theological Journal, Vol.6, no.2, 1985, p.251. 筆者增補第一點。
(注 27 ) R.E. Showers, p.78.
(注 28 ) J.G. Baldwin, "Daniel,"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8, p.141.
(注 29 ) Ibid., p.149.
(注 30 ) L.J. Wood, p.188.
(注 31 ) R.E. Showers, p.79.
(注 32 ) E.J. Young 在上引書內(頁 155 )主張「人子」是「神的選民」;在其較後一點的著作中,他的立場改變,將「人子」解作「「彌賽亞」,見於 "Daniel's Vision of the Son of Man," in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ed., J.H. Skilton, Presbyterian & Reformed, 1974, pp.425-451.
(注 33 ) L.J. Wood, p.193.
(注 34 ) R.E. Showers, pp.80-81.
(注 35 ) L.J. Wood, p.194.
(注 36 ) R.E. Showers, pp.77-78.
(注 37 ) G.L. Archer, "Daniel,"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Vol.7, Zondervan, 1985, p.73.
(注 38 ) A.G. Fruchtenbaum, The Footsteps of the Messiah, Ariel Press, 1982, p.164.
(注 39 ) Ibid., p.86.
(注 40 ) L.J. Wood, p.201.
(注 41 ) R.E. Showers, p.87.
(注 42 ) E.J. Young, Prophecy of Daniel, p.163.
(注 43 ) L.J. Wood, pp.203-204.
(注 44 ) J.F. Walvoord, p.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