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序言
但以理書最後三章在主題上是一個單元,也是一篇極長的預言,這是本書中預言部分的第四大部分,此部分預言的描述既準確兼詳盡,足堪令本書凌駕其它各卷先知書,本段是但以理在世上最後所見的異象,亦是他最後領受的預言。
這長達七十九節的預言可分作三大部分: (1) 第 10 章是全篇的導論, (2) 接著便是預言的精粹( 11:2-12:4 ),分作二段,首段( 11:2-35 )專論從但以理時代至安提奧古四世的事跡,次段則論由安提奧古四世所預象的敵基督至主再來的時期( 11:36-45 ), (3) 最後部分( 12:5-13 ),從另一角度論主再來前那段災難時期的情況及國度建立前的籌備。
II 、異象的史地( 10:1-4 )
1 波斯王古列第三年,有事顯給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這事是真的,是指著大爭戰,但以理通達這事,明白這異象。 2 當那時,我但以理悲傷了三個七日。 3 美味我沒有吃,酒肉沒有入我的囗,也沒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滿了三個七日。 4 正月二十四日,我在希底結大河邊。
但以理接受最後異象(本章)時與上章( 9:1 )相隔二年,那時是大利烏的元年,亦是古列的元年,此時是古列的第三年(即主前 536 年 4 月至 535 年 3 月),但以理將他所見的四個異象分成二時標:伯沙撒的(元年及三年)及古列的(元年及三年),當中有十三年相隔,現今但以理約八十七歲,他在被擄地已有七十多年了。據約瑟夫記( Antiquities, 10:249 ),古列首三年對但以理還不錯,此後他將但以理遷至瑪代地,也許是書珊城中,(注 1 )但此言是否屬實暫不能作定論。在古列元年時( 9:1 )(「七十士譯本」因本節〔 10:1 〕與 1:21 似有矛盾,所以將 10:1 改作古列元年,但此舉是不必要的),但以理曾懇切祈禱,求神早日容准選民歸回故里,想不到此事立即就實現,因為神在當年下詔恩准猶太人歸回(參代下 36:22 ;拉 1:1 ),如今選民已陸續回歸(即年或翌年),相信但以理感恩的心油然而生,讚美神之聲不停發出,他本身因年歲老邁及仍居要職,故不能重回祖國,相信他雖百感交集,但亦老懷大慰。他解釋他就是那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這是恐防後來有些讀者不曉得原來這二人同是一人(或許他將這次最重要的預言托人帶一分給歸回的人參閱)。
這一年,有「話」(代表「預言」,中譯「事」)傳給但以理,這是真預言,關乎「大爭戰」( saba' ,慣指軍事上的活動,參伯 10:17 ;賽 40:2 ),意說這預言是關及國與國之間爭戰的事,(注 2 )固然亦涉及選民痛苦命運的一面( E.J. Young 據瑪列〔 Mari 〕碑文的提示將「大爭戰」譯作「時候」,意說但以理所受的預言是關及「經歷很長時候的事」)。(注 3 )「雖然」(原文有連接詞,其另一義可作「雖然」)(注 4 )但以理通達這預言之意義及明白(「明白」與「通達」為同一字,前者為名詞,後者動詞)這異象內的預言,他卻為此悲傷了三周之久,茶飯不思,喜樂失去(「用油抹身」代表喜樂的活動,參箴 27:9 ;詩 45:7 ;「沒有用油抹身」表示極大哀慟)。從下文( 10:4 )可知,但以理哀慟的時間包括了逾越節(正月十四日)、無酵節(正月十五至二十一日)。通常猶太人在正月初一舉行二天的歡厭節,(注 5 )這樣但以理必在正月三日開始禁食禱告,為期三周,至二十四日完結。(注 6 )
此時但以理說他在希底結大河邊( 10:4 ),此句亦引起不少學者(如 ICC )攻擊作者又一錯筆(參 8:2 的「烏萊河畔」),但那處是異象中的地理,今次是實在的。但以理定為某項公幹而來到這裡(他有多名隨員),況且此處離開巴京僅 56.3 公里( 35 哩)之距,故甚大可能但以理在希底結河畔見此異象。
希底結( Hiddakel )為古名(參創 2:14 ),即現代之底格里斯( Tigris ),此河長達 1845 公里( 1146 哩),與「大河」幼發拉底( Euphrates )(參創 2:14 ; 15:18 ;申 11:25 )同為巴比倫兩大古河。幼發拉底河流貫巴京,而兩大古河匯合處離波斯灣約 161 公里( 100 哩),兩河其中最近距程為 56.3 公里,可能這是但以理公幹之處。
III 、異象解釋的前奏
( 10:5-11:1 )
A 、人子的顯現( 10:5-9 )
5 舉目觀看,見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精金帶。 6 他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和腳如光明的銅,說話的聲音如大眾的聲音。 7 這異象,惟有我但以理一人看見,同著我的人沒有看見。他們卻大大戰兢,逃跑隱藏。 8 只剩下我一人,我見了這大異象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 9 我卻聽見他說話的聲音,一聽見就面伏在地沉睡了。
在希底結河畔,但以理見一人出現,衣著樣貌聲音似是成了肉身前之基督的形象(參結 1:7 ;啟 1:13-17 ; 2:18 )。這異象僅但以理看見,他的隨員則不知發生了何事(象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的情形;參徒 9:7 ; 22:9 ),但因聽到象群眾的聲音,大懼之下逃得無影無蹤( 10:5-7 ),但以理亦因這異象而渾身無力,伏在地上沉睡起來( 10:8, 9 )。
學者們對但以理所見的那「人」采四個不同的見解: (1) 天使加百列(猶太傳統); (2) 天使米迦勒(如 E.W. Hengstenberg ); (3) 另一位天使(如 Leupold; L. Wood; O. Zockler ); (4) 成為肉身前的基督(如 D.K. Campbell; E.J. Young; Walvoord; Showers; Keil; Culver )。筆者贊成這「一人」是基督的前身,理由有七: (1)10:5, 6 的描繪符合別處描寫基督的經文; (2)10:9 說但以理一見他就面伏在地,表示敬拜這位神明,如後來的約翰般(參啟 1:17 ); (3)10:11 說有位是奉差遣來的,那不可能是基督,而是另一天使,故 10:10-15 是指一位天使,而 10:5-9 卻是指人子基督; (4) 雖然 10:3 說這人需天使的幫助,但基督在世時也受天使幫助(參太 4:11 ;路 23:43 ),所以此「人」在這裡亦受天使之助; (5) 事實上, 10:5, 6 ; 10:10-14b 及 10:13 記有三個不同的人物; (6) 若以描繪基督形象的文字用在天使身上,今次則是首次; (7) 在 12:6 指出,天使稱這「人」的智慧是屬天超奇的。 D.K. Campbell 稱因為下文的啟示關涉選民國一段悲哀痛苦的經歷,所以成為肉身前的基督顯給但以理一瞥,讓他目睹基督的權能、榮耀、聖潔與公義,叫他不必灰心、懼怕、絕望。(注 7 )
B 、天使的傳話( 10:10-11:1 )
1. 天使第一次按摸但以理( 10:10-15 )
10 忽然有一手按在我身上,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 11 他對我說:「大蒙眷愛的但以理阿,要明白我與你所說的話,只管站起來,因為我現在奉差遣來到你這裡」。他對我說這話,我便戰戰兢兢的立起來。 12 他就說:「但以理阿,不要懼怕,因為從你第一日專心求明白將來的事,又在你神面前刻苦己心,你的言語已蒙應允,我是因你的言語而來。 13 但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忽然有大君(就是天使長, 21 節同)中的一位米迦勒來幫助我,我就停留在波斯王那裡。 14 現在我來要使你明白,本國之民日後必遭遇的事,因為這異象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 15 他向我這樣說,我就臉面朝地,啞囗無聲。
在但以理昏睡在地之際,忽然有手(可能是加百列,(注 8 )非 10:5 的「人子」(注 9 )扶他起來,呼他為「大蒙眷愛的」人(但以理初次聽此愛的呼喚是在二年前時,參 9:23 ),使他心得安慰,不需懼怕(如 10:12 ),並說但以理多日前專心求明白異象的禱言( 10:1 )已蒙應允,現今被派前來向他解明異象之義,惟因波斯大魔君之阻擋,而幸得天使輩中的一位大力天使(參啟 10:1 )之助才能鬆開纏擾,致遲延二十一日(剛是但以理禁食禱告之期)才來到。
天使告訴但以理此行之目的有二: (1) 使他明白以色列「日後必遇的事」; (2) 向他解釋那異象是關及「後來的日子」(可不用「許多的」三補字, 10:14 )。但以理聞此更俯伏在地,片語無聲,表示洗耳恭聽( 10:15 )。
聖經中多處記述靈界爭戰的情況(參弗 6:12 ;猶 9 ),這裡透露額外資料,原來外邦國中有反對神的墮落天使(稱「魔君」)為他們的「國魔」,如以色列有米迦勒為「護國使者」。但以理多次求神遵守他向以色列的諾言(如七十年被擄期),而魔鬼卻諸多阻抑神旨的完成(主在地上曾三次稱撒但是「空中的掌權者」,約 12:31 ; 14:30 ; 16:11 )。此時但以理為國運祈求,魔鬼的使者亦四出攔擾。下文( 11:1 )作者再次提及此時的年日,那是選民歸回之年,可能但以理在這事上曾費了不少唇舌促成之,但反對神的「鬼魔」(新約呼墮落天使的名稱)諸方阻攔,務使之失敗,故這是「大爭戰」( 10:1 ),天上的爭戰亦涉及地上國度的爭戰。
天使前來之目的是要但以理明白有關他國家在「日後必遇的事」和「後來的日子」。這些日子(「日後必遇的事」)在 2:28 早已提及,今次再堅定但以理的認識,使他知道選民國在彌賽亞建國前必遭遇甚多艱苦,這遭遇在 2, 7-8, 9 各章內有關安提奧古四世的預告內早有代表性之活動類型出現,說明這些「必遇之事」如何發生,下文在 11 、 12 兩章內亦繼續補述。(注 10 )
2. 天使第二次按摸但以理( 10:16, 17 )
16 不料有一位像人的,摸我的嘴唇,我便開囗向那站在我面前的說:「我主阿,因見這異象我大大愁苦,毫無氣力。 17 我主的僕人怎能與我主說話呢?我一見異象就混身無力,毫無氣息。」
在但以理軟弱無能時,又有一位天使(語氣指另一位)觸摸他的嘴唇,使他能開囗說話,但以理立即向天使解釋他因目睹異象而致大大愁苦,渾身無力,毫無氣息,像死去一般。
3. 天使第三次按摸但以理( 10:18-11:1 )
18 有一位形狀像人的,又摸我,使我有力量。 19 他說:「大蒙眷愛的人哪,不要懼怕,願你平安。你總要堅強」。他一向我說話,我便覺得有力量,說:「我主請說,因你使我有力量」。 20 他就說:「你知道我為何來見你麼?現在我要回去與波斯的魔君爭戰,我去後希臘(原文作「雅完」)的魔君必來。 21 但我要將那錄在真確書上的事告訴你,除了你們的大君米迦勒之外,沒有幫助我抵擋這兩魔君的」( 11:1 )又說:「當瑪代王大利烏元年,我曾起來扶助米迦勒,使他堅強。」
10:18 始語字冠有連接詞( waw ),可譯作「又」,表示這裡又有另一像人的天使按摸但以理,使他身心俱有力量(能站立起來,心不怯懼)接受下文一番有關異象的講解。天使摸他後復以四語堅固但以理: 1) 再喚他為「大蒙眷愛」的人; 2) 安定他,叫他不需害怕; 3) 願平安寧靖代替恐懼; 4) 提醒他要剛強壯膽( 10:15-19 )。
但以理安定後便請求天使將「人子」的話轉告給他(天使只是傳話使者,話是從神而來,即 10:5, 6 的「人子」來,天使先將三點向但以理說明,才「正式」向他講解異象內義: (1) 天使說他等會還有未了的爭戰要去作,那是回去續與波斯國魔作戰,之後又與希臘國魔交手,這二國的國魔極力抵擋神的美旨成就在選民身上。希臘國接替波斯國為當世帝國,這樣天使的爭戰遂從一處轉至另一處,從主前 539 轉至 331 年之後( 10:20 ); (2) 他要說的早已錄在「真確書上」( ketab' emet ),指神的啟示是千真萬確的(但以理書後來成為這「真確書」的一部分)。這真確書上的話就是波希兩國的魔君千方百計阻擋成就的,幸而米迦勒是天使們隨時的幫助,致神的旨意能如期收效( 10:21 ); (3) 又在大利烏元年( 639-538B.C. ),他曾起來扶助米迦勒一次,使他堅強( 11:1, Kittel 新編的希伯來文舊約版本將 11:1 改為 10:22 )(「起來扶助」是軍事行動的詞彙,如 10:13 )(注 11 ),那必是有關古列下詔容讓選民歸回祖國那事,(注 12 )或如 J.F. Walvoord 稱,當年歷七十三年的巴比倫大帝國易手於新興的瑪代波斯國,起初選民備受波斯國之敵對(如但 6:22 ),但經米迦勒與其助手幕後斡旋,大利烏才由敵對轉至和善(但 6:24-27 ),可見地上君國的轉易亦涉及天上的爭戰,那一年在「天使史記」上亦寫上新的一頁,(注 13 )但將來在災難時期內,這些「天空掌權者」將盡意向以色列甚至全地施行前所未有的破壞工作,直至主從天而降,殲滅他們才結束。(注 14 )這裡可見神的使者在幕後促成有關神選民光明的前途。作者在這裡附插此句,旨在指出天使間都是彼此輔助的,如現今他來幫助但以理,要他明白神真確書中的話。
IV 、異象的講解
( 11:2-12:3 )
經過上文一番的介紹、按摸、解釋,現今天使才正式解釋異象的內容及含義,於是一幕驚心動魄的預言史立即上演。天使一口氣長篇講解,可見此段預言的重要。此外,本段預言在細節上與歷史發生之事亦異常吻合,遂引發不少批判學者認為本段本非預言,而是歷史。 D.K. Campbell 謂本章首 35 節共有 135 個預言在歷史上均能得到應驗,難怪反對預言者那樣戰兢惶恐,務必將之釋作歷史。(注 15 )
在主後三世紀時,一名來自推羅城的柏拉圖哲學家 Porphyry 氏( 233-364A.D. )認為本段太湊合歷史,所以他將經文與歷史「配搭」起來,作了一個非常精細的研究,致歷代經學家在詮釋本段預言時得助於他不少! Porphyry 謂本段經文實非預言,只是歷史披戴預言服裝而已。其實 Porphyry 之言根本無庸反辯,因為他視本書是用希臘文寫成的。(注 16 )嗣後凡低估神之啟示的準確無誤性的學者皆步 Porphyry 的後塵,紛紛指說本書只是一位在瑪喀比時代無名氏的作品,他因愛國澎湃之熱情所激引,遂撰就本書,卻借此撩發與他同時代的猶太人起義,抗拒安提奧古四世對聖殿的蹂躪與褻瀆。但保守派的學者亦群起執筆駁斥 Porphyry 學派的謬論,先是初期教父優西比烏,亞波裡拿留( Apollinaris ),麥托丟( Methodius ),但最有力反駁的莫如耶柔米,他特別撰著「但以理書釋義」反辯 Porphyry 無神哲學的無稽,及證實但以理書預言的準確。據經學家 Wilbur Smith 說,耶柔米一書是據自原文的詮釋,是教會史中一本一時無兩的珍貴遺墨,此書為但以理的預言價值奠定了不能移動的基礎。(注 17 )
天使的講解是全書中不易明瞭的部分,幸而古歷史家(如 Polybius, 203-111 B.C.; Livy, 100B.C.; Appianus ;約瑟夫〔 Josephus 〕 ,90A.D. )及不少世界史所提供資料可供參照,雖然有數處在細節上與經文的解釋模稜兩可,可是大致上本章與古史資料均可切合。
這篇極長的預言可分四段要題,而第 11 章再分為二大部分,首部( 11:2-35 )有關以色列在「六十九個七」內的命運;次部( 11:36-45 ,或可延伸至 12:13 )則預告以色列在第「七十個七」內的遭遇。
A 、從波斯至希臘分裂( 11:2-4 )
2 「現在我將真事指示你,波斯還有三王興起,第四王必富足遠勝諸王,他因富足成為強盛,就必激動大眾攻擊希臘國。 3 必有一個勇敢的王興起,執掌大權,隨意而行。 4 他興起的時候,他的國必破裂,向天的四方(「方」原作「風」)分開,卻不歸他的後裔,治國的權勢也都不及他,因為他的國必被拔出,歸與他後裔之外的人。」
天使將真確書的內容(「真事」, 11:2 )向但以理解說,從但以理時代算起,波斯還有四王興起(「三、四」雖是希伯來文的格調,但因有順序數字〔 Ordinal 〕,故非指眾多之意,如 J.G. Baldwin 所主張)。這四王的首三名為甘拜斯( Cambyses, 529-522B.C. ),士每第( Smerdis, 522-521B.C. ),大利烏大帝( Darius Hystaspis ,亦稱 Darius the Great, 521-486B.C. ;參拉 6:1 )。古列( CyrusII, 539-529B.C. )不算在內,因他是但以理時代的王,而 11:2 聲明是「還有」( 'od );第四王是薛西一世(即亞哈隨魯王, Xerxes I, 486-465B.C. ,拉四 6 ),此人是以斯帖的王夫,他是波斯自開國以來最富強之王(參斯 1:1-12 ),為了要籌劃征服希臘,他擴充軍財及軍力,諸如征服吞併鄰近小國的財寶,及苛征重稅,經四年養精蓄銳,後來在主前 480 年以 250 萬雄軍(注 18 )向希臘進軍( 11:2 )(薛西一世之後,波斯還有八王才被希臘於 381B.C. 滅亡),薛西一世此舉原是替父王在十年前( 490B.C. )被希臘殺敗而作的報復,可惜今次他竟鎩羽而歸(這場戰役可能發生於斯 1 章與斯 2 章之間)。(注 19 )
因薛西一世此次的挑釁,希臘遂趁機發起報復行動及乘機結集大軍吞併全世,這番野心正是亞力山大大帝多年的蟄夢。他被稱為「勇敢的王」( 11:3 ),威武過人,英明蓋世,於數年間席捲波斯,埃及而東至印度。
亞力山大之崛興極其急促,但其國度分裂亦迅速異常,就當他興起時(原文作「站起」,以前的成功算是爬行!),即極強盛之時,他已吞滅半個世界,而兵遠達西印度,此時他的將領兵士人人厭倦戰役,遂鼓動回鄉之意,於是亞力山大便班師回國,在途中竟病死於巴比倫國( 336-323B.C. )(參 8:5-8 )。亞力山大歿後因無子嗣或兄弟繼承,其國度遂給手下四大將軍瓜分。其實亞力山大死時,有一遺腹子,在四將軍內哄時給人暗殺( 310B.C. ),年僅十三歲。另一冥鈴子名希耳古利( Hercules )在翌年( 309B.C. )亦遭謀殺。此外他同父異母的兄弟腓力( Philip )精神失常,亦早在( 317B.C. )內亂時給人刺殺,(注 20 )所以龐大的帝國竟無自己子侄繼位,應驗了二百三十六年前的預言。
B 、從希臘分裂至卑鄙的王( 11:5-35 )
1. 南方攻擊北方( 11:5-9 )
a 、多利買一世與西流古一世的事跡( 11:5 )
5 「南方的王必強盛,他將帥中必有一個比他更強盛,執掌權柄,他的權柄甚大」。
天使雖說希臘大國分為四國( 11:4 ),但他又集中預告其中的兩國,那是在巴勒斯坦地南北之兩國,南是埃及,由多利買王朝掌權;北是敘利亞,由西流古王朝統管,這兩國時爭時和,至終仍是北方獲得最後勝利。
這兩國之爭先是南方佔優,亞力山大歿後,四將軍經二十多年內戰而漸趨平靜,那時直接由亞力山大分了埃及作省長的多利買一世蘇他( Ptolemy Soter, 323-283B.C. )於主後 304 年自封為王,逐漸強盛,此時亞力山大手下一名將軍名西流古一世尼卡特( Seleucus Nicator, 312-281B.C. )從困苦境遇中興起來,他本在主前 321 年被亞力山大冊封為巴比倫王,另一將軍安提岡( Antigonus )卻來搶奪他的土地,他因兵薄遂要棄地出走,投奔埃及多利買一世,作他麾下一名將帥。主前 312 年安提岡( Antigonus )被多利買一世擊敗(迦薩之役),西流古一世遂回巴比倫西伐東征,勢力日盛,尤勝多利買,並遷都敘利亞安提阿,主前 360 年自封為敘利亞王( 11:5 )。
b 、多利買二世與安提奧古二世的事跡( 11:6 )
6 「過些年後,他們必互相連合,南方王的女兒,必就了北方王來立約,但這女子幫助之力,存立不住,王和他所倚靠之力,也不能存立,這女子和引導她來的,並生她的,以及當時扶助她的都必交與死地。」
多利買一世及西流古一世各自封為王后,約五十年彼此平安相處,不久亦分別謝世,此後南方埃及則由長子多利買二世( Ptolemy Philadephus, 285-246B.C. )任王,北方敘利亞卻由嫡孫安提奧古二世提阿掌權( Antiochus II Theos, 262-246B.C. ,其父安提奧古一世〔 Antiochus I Soter, 281-262B.C. 〕不在此段經文出現)。這二人互相對敵多年,但北方勝面較多,後來多利買二世將女兒百尼基( Berenice )給安提奧古二世為妻(本有同父異母之髮妻名老底嘉, Laodice ),借此訂立和約,和約立後二年,多利買二世病逝( 246B.C. )(有說給害死),安提奧古二世便解除婚約( 11:6a 的「存立不住……不能成立」),與前妻復合,但老底嘉心謀不軌,竟將親夫與百尼基並他們二人的初生子及一些百尼基的情人、親信、隨從等全部毒死,應驗了 11:6b 的預言。
J.A. Montgomery 謂本節「王和他所倚靠之力也不能存立」及「並生她的」這二句乃出自亞蘭文版本,前句可不用,後句「並生她的」( and her begotten )應作「並她所生的」( and her seed ),便與史實切合,(注 21 )可是若多利買二世(「生她的」)被毒害的傳說屬實,中文所據之版本的譯文便無錯誤,不用修訂版本的經節,如 ICC 般。
c 、多利買三世與西流古二世的事跡( 11:7-9 )
7 「但這女子的本家(「本家」原文作「根」)必另生一子(「子」原文作「枝」)繼續王位,他必率領軍隊進入北方王的保障,攻擊他們,而且得勝, 8 並將他們的神像,和鑄成的偶像,與金銀的寶器掠到埃及去,數年之內,他不去攻擊北方的王。 9 北方的王(原文「他」)必入南方王的國,卻要仍回本地。」
老底嘉「肅清」安提奧古二世的「餘毒」後,隨即宣佈其子加利尼古( Callinicus )為王,是為西流古二世加利尼古( Seleucus Callinicus, 246-227B.C. ),但百尼基有兄(即多利買二世之子)繼承父位,是為多利買三世猶歐及次( Ptolemy Euergetes, 246-221B.C. )( 11:7 的「另生一子」該譯作從「本家而出」),他即位後旋即出兵進攻北方西流古朝國,意圖營救王妹百尼基及其隨從,史稱「老底嘉戰役」( Laodicean War ),(注 22 )可惜為時過晚,不能救出王妹百尼基,但能將老底嘉處死,西流古二世卻逃亡小亞細亞,多利買三世的軍隊直搗北方,攻取敘利亞,又向東進軍,攻取波斯瑪代直至伯拉大河。他將今次的戰績記在石碑上(名 Marmor Adulitanum )公諸於後世。(注 23 )
據耶柔米記,此時多利買三世風聞在國中有叛變的消息,於是立即操軍回國,途中將敘利亞京都各神廟之寶物(其中甚多是多年前波斯王甘拜斯〔 Cambyses 〕進兵埃及擄去之財寶,後來又給西流古王朝進攻波斯又再劫奪回來的珍寶)帶回埃及,盡數分給國中軍民,眾人大呼他為「慈善家」,(他雅號 Euergetes ,希臘文意「慈惠者」), 24 故他在史冊上名叫「慈善家多利買」( Ptolemy Euergetes )。此後數年北方處於被欺地位,不敢還手,南方也不多進攻北方( 11:8 ),雖然在主前 240 年間西流古二世曾試圖報復,但屢不成功( 11:9 )。
2. 北方攻擊南方( 11:10-35 )
a 、從爭戰至卑鄙的王( 11:10-20 )
(1) 西流古三世、安提奧古三世與多利買四世的事跡( 11:10-12 )
10 「北方王(原文作「他」)的二子必動干戈,招聚許多軍兵,這軍兵前去,如洪水氾濫,又必再去爭戰直到南方王的保障。 11 南方王必發烈怒,出來與北方王爭戰,擺列大軍,北方王的軍兵必交付他手。 12 他的眾軍高傲,他的心也必自高,他雖使數萬人仆倒,卻不得常勝。」
西流古二世有二子,先後繼承父王遺志。長子成為西流古三世(雷電)( Seleucus III Ceraunus, 227-223B.C. ),次子名安提奧古三世,又稱「大安提奧古」( 223-187B.C. ),因其戰績彪炳,故名。這兄弟二人先後「南伐」埃及,但西流古三世一次西征小亞細亞時陣亡,其弟繼承王位,那時他只十八歲,為報國仇家恨,他招聚軍勇( 6 萬步兵、 6 千騎士、 100 象兵)(注 25 )長征埃及,橫過巴勒斯坦,於主前 219 年 6 月將埃及掌管聖地之權搶奪過來,不到二年間直搗埃及北部保障拉非亞( Raphia )( 11:10 )。
此時埃及王為多利買四世腓羅柏多( Ptolemy Philopator, 221-204B.C. ),此人貪圖淫逸王宮生活,卻能招集 7 萬步兵、 5 千驍騎、 100 象兵出仗,(注 26 )結果北方的精銳竟敗在他手上( 11:11 ),但因他趾高氣揚,經過這場戰役後更貪圖宴樂,軍力大弱,終不常勝,這是後話( 11:12 )。
(2) 安提奧古三世與多利買五世的事跡( 11:13-19 )
13 北方王必回來擺列大軍,比先前的更多,滿了所定的年數,他必率領大軍,帶極多的軍裝來。 14 那時必有許多人起來攻擊南方王,並且你本國的強暴人必興起,要應驗那異象,他們卻要敗亡。 15 北方王必來築壘攻取堅固城,南方的軍兵必站立不住,就是選擇的精兵(「精兵」原文作「民」)也無力站住。 16 來攻擊他的,必任意而行,無人在北方王(原文作他」「他」)面前站立得住。他必站在那榮美之地,用手施行毀滅。 17 他必定意用全國之力而來,立公正的約,照約而行,將自己的女兒給南方王為妻,想要敗壞他(或作「埃及」),這計卻不得成就,與自己毫無益處。 18 其後他必轉回奪取了許多海島,但有一大帥,除掉他令人受的羞辱,並且使這羞辱歸他本身。 19 他就必轉向本地的保障,卻要絆跌仆倒,歸於無有。」
安提奧古三世在拉非亞( Raphia )慘敗後,回國臥薪嘗膽,暗中整兵練武,此時只四歲的多利買五世( Ptolemy Epiphanes, 203-181B.C. )承繼父位,遂給北方王伺機報復,這是拉非亞( Raphia )之役的十四年後。安提奧古三世統率大軍進迫埃及( 11:13 ),今次他邀了希臘馬其頓王腓力五世之助(「許多人」)進攻南方王,現在連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本國的強暴人」)也起來推翻埃及的轄管,但他們究竟一則人單力薄,二則由於是暴徒,只圖搶掠,非要復國,(注 27 )結果不能有成( 11:14 )。
安提奧古三世從北而下,主前 203 年先取下堅固城(大概指西頓,因這是他南征的首場勝利),此後他勢如破竹,一直南下,直至約但河囗之「泛」( Pan )城(此城後來改名泛尼亞〔 Paneas 〕,又再改作該撒利亞腓立比〔 Caesarea Philippi 〕,為的是紀念該撒奧古士督),(注 28 )無人抵擋得住,連埃及的「五星大將」斯高帕士( Scopas )也無能為力( 11:15 )。主前 199 至 198 年間,他已統管大部分巴勒斯坦地,榮美之地又再慘經蹂躪一番( 11:16 )。
這時「大安提奧古」已佔取聖地,預備進取埃及,但此時埃及取得羅馬的承諾協助保衛疆土,故他遂與埃及訂立條約,在主前 197 年將自己女兒克麗奧帕特( Cleopatra )給年僅十歲的多利買五世為妻(注 29 )(克麗奧帕特實際在 193B.C. 「過門」),意圖在多利買王族內有自己本家的人在,便隨時可以進行自己的企圖,但事與願違,克麗奧帕特竟成為多利買的賢妻,效忠埃及王朝的,可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後來埃及更得羅馬之助,極力抵抗北方王的騷擾( 11:17 )。
安提奧古三世於是轉向西邊的各國,如小亞細亞直至希臘東部的愛琴海( 197B.C. ),在主前 196 年時他征服了東希臘諸地,歸入他的版圖,同年他又得北非迦太基勇將漢尼拔( Hannibal )之投奔,遂組軍進攻羅馬轄管的希臘,羅馬被迫暫時退兵,容日再行抗隅。不久羅馬勇士迭出,一名勇將「非洲的史奇彪」( Publius Scipio Africanus )挫敗漢尼拔( Hannibal )大軍(因此役他自號 Africanus ,意「非洲之王」),此大將之弟「亞細亞的史奇彪」( Lucius Scipio Asiaticus ,即 11:18 所指的人)主前 191 年,在士每拿附近大敗安提奧古之大軍,因此役他自號 Asiaticus ,意「小亞細亞之王」,以示他的力量凌駕乃兄 Africanus 「非洲之王」,(注 30 )「非洲之王」就是 11:18 所指「除掉(安提奧古三世)預備給希臘人受的羞辱」,意說安提奧古三世本來預備攻取希臘大國。此後安提奧古三世接連兵敗如山倒,遂退軍至海軍基地特摩比裡( Thermopylae )( 190B.C. ),但仍不能抵擋羅馬大軍的進迫,兩軍在麥尼西亞( Magnesia )交手,是為「麥尼西亞之役」( Battle of Magnesia ),西流古大軍潰敗,終於在主前 188 年簽訂和約,放棄全部小亞細亞各地,回到自己的本土,翌年( 187B.C. )他也病逝了( 11:19 )。
(3) 西流古四世的事跡( 11:20 )
20 「那時必有一人興起接續他為王,使橫徵暴斂的人通行國中的榮美地,這王不多日就必滅亡,卻不因忿怒,也不因爭戰。」
安提奧古三世歿後,其子西流古四世( Seleucus Philopator, 187-176B.C. )繼位,他的版圖雖不及乃父,仍包括敘利亞、巴勒斯坦、米所波大米、巴比倫、波斯。其父因長年爭戰,至國庫空空如也,而今又要年年進貢羅馬一千他連得銀子,(注 31 )所以他便打發人橫徵暴斂,致通國苛征重稅,據瑪喀比後書 3 章記,其中一人名希利奧當斯( Heliodorus ),是西流古四世的宰相,他來到聖城,將聖殿的殿庫全數刮光而去。西流古四世在主前 176 年經十一年統治莫名其妙死去(注 32 )( 11:20 )(傳說他在搶掠以攔聖殿內的器皿時給希利奧當斯暗殺)(注 33 ),其子底米丟蘇他( Demetrius Soter )早被希利奧當斯綁架至羅馬作人質,以致他明目張膽地在殿庫竊取公款而無人敢加以過問。底米丟蘇他( Demetrius Soter )有叔名安提奧古以彼芬尼,是後來篡奪王位的安提奧古四世,也是下文所說「卑鄙的王」。
b 、卑鄙的王生平預告( 11:21-35 )
(1) 第一次南侵埃及( 11:21-28 )
21 「必有一個卑鄙的人興起接續為王,人未曾將國的尊榮給他,他卻趁人坦然無備的時候,用諂媚的話得國。 22 必有無數的軍兵勢如洪水,在他面前衝沒敗壞。同盟的君也必如此。 23 與那君結盟之後,他必行詭詐,因為他必上來,以微小的軍(原文作「民」)成為強盛。 24 趁人坦然無備的時候,他必來到國中極肥美之地,行他列祖之祖和他列祖所未曾行的,將擄物、掠物,和財寶,散給眾人,又要設計攻打保障,然而這都是暫時的。 25 他必奮勇向前,率領大軍攻擊南方王,南方王也必以極大極強的軍兵與他爭戰,卻站立不住,因為有人設計謀害南方王。 26 吃王膳的,必敗壞他,他的軍隊,必被沖沒,而且被殺的甚多。 27 至於這二王,他們心懷惡計,同席說謊,計謀卻不成就,因為到了定期,事就了結。
28 北方王(原文作「他」)必帶許多財寶回往本國,他的心反對聖約,任意而行,回到本地。」
本段經文共十五節,全部預告一人的生平記略,可見此人在本書及末世預言中所佔據的地位。因他的所作所為就是將來敵基督的影子,是以天使特別詳細形容他的生平志述。
西流古四世死後,其子底米丟蘇他( Demetrius Soter )又被國師希利奧當斯綁架至羅馬作為人質,於是王位懸空,西流古四世之弟安提奧古以彼芬尼急由雅典歸回安提阿,自封為王,自號安提奧古四世,應驗「人未曾將國的尊榮給他」( 11:21a )的預言,亦應合他在人以為安全時(「坦然無備」),用「諂媚」( haleflaffot ,意「詭詐」的技巧將國位搶奪過來, 11:21b )的話。再且,天使在開始介紹他時便呼他為「卑鄙的王」,瑪喀比傳則呼他為「罪惡之根」( I Macc. 1:10 )及「自大惡人」( IV Macc4:13 ),(注 34 )可見此人後來的手段極其陰險、詭許、毒辣。
安提奧古四世( 175-164B.C. )即位後便整頓軍紀,主前 170 年進軍埃及,大敗埃及雄師,是為「第六次敘埃戰役」,(注 35 )如 11:22a 所述。
事後他與本是「安提奧古四世」之侄的埃及王多利買六世腓羅米他( Ptolemy Philometer, 181-145B.C. )簽訂和平盟約,將埃及作為敘利亞的藩屬國,稱多利買六世為藩王( titular king )(注 36 ),是為 11:22b 所說「同盟的君」,但多利買六世心裡有數,另有打算(參下文)。少數學者(如唐佑之)將「同盟之君」解作安提奧古四世,而大多學者(如 Walvoord; L.J. Wood; J.G. Baldwin; R.A. Anderson; J.C. Whitcomb; R. Showers; D.K. Campbell )卻將「同盟之君」解作耶路撒冷大祭司奧尼亞三世( Onias III ),而「盟」就是神與以色列立約之盟,奧尼亞三世( Onias III )終在主前 171 年,被安提奧古所殺;但解說與下節及歷史較難配合;再且,「君」( negid )字原文是軍事性與政治性的詞彙,非宗教性的用語(參創 14:31 ),而此詞從不用在祭司身上,故不可能指祭司奧尼亞三世( Onias III ),(注 37 )而且 11:22 的歷史是指北國敘利亞與南國埃及的戰役,是次戰事沒有將耶路撒冷的祭司捲進此段歷史去。
安提奧古四世對埃及詭詐有加,但逐漸地他從微小的力量建立自己勢力( 11:23 ),在埃及進攻他時,他突然發難(「趁人坦然無備的時候」),向埃及軍還手,兩軍在以色列國中豐沃的谷地交戰,北方大敗南方。戰事完結後,安提奧古四世將戰利品分給國中貧苦大眾,此舉與他先王之作風截然不同(古王往往將勝利之掠物與手下大將坐地分肥,鮮分給窮人),這樣他就大得全民擁戴(參 I Macc. 3:29 、 31 )( 11:24a )。(注 38 )他又施展不同的戰略,擴展國家版圖,只是不久他在瑪代地一場大戰中死在沙場上,此暴君為王只十二年之短,這是後話( 11:24b )。
安提奧古四世此時得全國擁戴,於是在主前 169 年又大舉南侵,當時埃及王多利買六世逼得奮起迎戰,兩軍在尼羅河之三角洲東面的百留仙( Pelusium )交鋒,多利買六世大敗且被擒,因他被王國中的部屬(「有人」)出賣,反對黨隨即擁立多利買六世之弟為王(「吃王膳的」),是為多利買七世猶歐及次( Ptolemy Euergetes ,此人又稱 Ptolemy Physhon, Physhon 為「碩大」之意,因他身裁肥胖),正應驗 11:25, 26 的話。
11:27 預說安提奧古四世擒了多利買六世後,為要應付埃及新立的多利買七世,於是獻計與多利買六世,二人合力對付新王,事成後將埃及變為北國一省歸六世統轄。多利買六世唯唯諾諾,心中卻另有打算。他想借用安提奧古四世之力,將親弟除去。這事件經過一番曲折傳奇的鬥智,結果多利買兩兄弟共管埃及,安提奧古四世也嗚金收兵,歸回敘利亞,此次風波亦暫告一段落( 11:27 )。在回程時他特地經過耶路撒冷,因得親敘利亞的大祭司米尼老( Menelaus, 172B.C. )之助,就肆意破壞聖殿,在聖壇上焚燒一囗生豬作燔祭,又在各處澆奠豬血豬湯,極盡褻瀆之能(參 I Macc.1:21-28 ; II Macc. 5:15-21 ),(注 39 )盡情發洩他在埃及時的失意(這事在 8:9-12 早已有預告,今是第二次,故此處只經稍提後便略過了)( 11:28 )。
(2) 第二次南侵埃及( 11:29-35 )
29 「到了定期,他必返回,來到南方,後一次卻不如前一次, 30 因為基提戰船,必來攻擊他,他就喪膽而回,又要惱恨聖約,任意而行,他必回來聯絡背棄聖約的人。 31 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就是保障,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 32 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 33 民間的智慧人,必訓誨多人,然而他們多日必倒在刀下,或被火燒,或被擄掠搶奪。 34 他們仆倒的時候,稍得扶助,卻有許多人用諂媚的話親近他們。 35 智慧人中有些仆倒的,為要煞煉其餘的人,使他們清淨潔白,直到末了,因為到了定期,事就了結」。
二年後( 168B.C. )安提奧古四世獲悉多利買六世有反叛背約之意,於是又再大舉南侵,但此次不如上次,因埃及在這些年間已取得羅馬之協約,允諾隨時出兵相助( 11:29 )。 11:30 的「基提」慣指希臘國( I Macc.1:1 ),本處則指吞併希臘的羅馬國,如死海古卷之「哈巴谷書註釋」;(注 40 )「七十士譯本」乾脆將之改作「羅馬戰船」。(注 41 )此時安提奧古四世正用戰船進攻亞力山太港的多利買(有說 Eleusis ),羅馬艦隊在 Gaius Popilius Laenas 率領下迫使他轉回,因他不想與羅馬作戰,於是嗚金收兵,路過耶路撒冷時又如上次般遷怒猶太人,於是串同那些親敘利亞分子(如大祭司米尼老〔 Menelaus 〕),又再作破壞褻瀆的事( 11:30 )。
安提奧古四世的罪行有三: (1) 准許士兵褻瀆「聖地」( miqdash ,意「聖殿」);聖殿本是城中最高的哨堡,「他勒目」呼之為 birah ,意「保護」,(注 42 )意說聖殿是保障選民信奉神的所在地,現今安提奧古四世之手下大將亞波羅紐( Apollonius )隨意容讓兵士到處搶掠(有將「保障」解作聖殿旁的碉樓名 Akra ,此處是外邦兵士駐紮之地),(注 43 )亦是反神叛教之猶太分子常混集之地,但敬虔的猶太人群起抵抗,流血事件日日發生(詳情可參 I Macc.1:20-28, 41-54 ; 5:11-17 ; 6:7 ); (2) 宣佈廢除摩西律法,禁止敬拜獻祭(參約瑟夫, Antiq7:5:4 ),又在一聖殿內設立希臘神像邱彼得( Jupiter )( Olympus ),取代燔祭場(「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 11:31 ); (3) 至於那些離棄神親敘國的猶太人,他用酬禮「勾引」( hanep 意「蒙蔽」)他們,然而那些敬畏神者(如瑪喀比族人)必奮起革命( 11:32 ),而民間忠貞之士亦不算少。他們勸愛神者忠貞到底,但他們勢單力薄,終不能抵擋安提奧古四世兵士的毒手,因這群敬虔人士在安息日不爭戰,敵人則在安息日施殺害( 11:33 ,參 I Macc.2:31-38, II Macc.7:1-23 )。這群人雖經常失敗,但亦有時得勝(「稍得扶助」)。參加他們起義的越漸增多,但當中不少存心虛假(「用諂媚的話親近他們」)( 11:34 ,參 I Macc.2:44, 3:5-8 ; II Macc.7:40, 13:21 ),這些「仆倒」( kashal 意「受迫害」)失敗的智慧人(如瑪喀比族人)給其餘的同伴在信心及起義的使命上接受熬煉,使信心被煉得純淨,直到「時候的末了」,指安提奧古四世迫害選民的末了,但是「定了之期還在將來」(中譯將二段時間混譯在一處, 11:35 末段的原文可譯作「直至末了,因為所定之期還末到」,將「事就了結」放在「因為到了定期」之前,再補「還未到來」)。
「所定之期」指出歷史是按照神的計劃而演進,尤是有關選民國的計劃,這所定之期既然未到,下文就清楚介紹所定之期未到之前的情況,所以下文 11:35 跨越了一段漫長的時間進入「時間末了」之期,亦即神對選民之計劃到了末了之期。
C 、最後一王的結局( 11:36-45 )
古人道,「歷史是序言」,所以上段 11:2-35 就是本段 11:36-45 的縮影。(注 44 )這段十節經文主要是介紹一個人的生平軼事,「此人是誰」乃經學家辯論的一個範圍,共分七見: (1) 這人乃是上文的安提奧古四世,故本段只是繼續前文, 11:35 與 11:36 當中沒有時隔(如 Lange's; ICC; TOTC; ITC ); (2) 他是君士坦丁大帝( 280-337A.D. )(如猶太拉比 Ibn Ezra ); (3) 他是羅馬帝國(如 Rashi; Calvin ); (4) 他是羅馬教皇;(注 45 ) (5) 他是代表一般敵擋神的人(如唐佑之); (6) 其它人如大希律(如 P. Mauro ); (7) 這人是末世出現最後的王,他的行徑與上文的安提奧古四世相似,也是別處經文所說的敵基督,在本處稱為「任意的王」(如 Jerome; Theodoret; Luther; J.F. Walvoord; L.J. Wood )。
主張本段的主角是敵基督者視 11 章 35 與 36 節當中有一個聖經沒有定限的時隔,支持此說的理由有十: (1) 這十節經文所描寫的王在歷史上與安提奧古四世多不吻合,而 11:40 所述的全無歷史考據,再且安提奧古四世在主前 164 年於波斯 Tabal 地病死(參 I Macc. 6:1-16; II Macc. 9; Josephus, Antiquities XII, 9, 1 ); (2) 首四節( 11:36-39 )在形容這王的個性行徑等似是一個新的介紹; (3) 後六節( 11:40-45 )所描寫的王與其它有關敵基督的預言相稱; (4) 本段說這王任意褻瀆神的聖殿與上文重覆,若是相同人物,這是多此一舉的; (5)11:40 這王與「北方王」同時出現,而北方王在上段( 11:21-35 )是指安提奧古四世,所以這王必是另一人物; (6) 此王出現的時候是以色列前所未有大艱難的時候(參 12:1 ),這不切合安提奧古四世的時代;(注 46 ) (7) 接著這王出現後的時代( 12:1-3 ),在安提奧古的時代從未出現; (8) 耶穌基督在太 24:21 所預告的時代配合這王的時代,非以前的歷史; (9) 上文 11:35 說「所定之期」就是這王出現之期;「還未來到」是指將來末世的時候才到來; (10) 聖經中兩節間常有「時隔」的情況出現,尤是預告末世的情形(如 9:26, 27 )。
1. 他的宗教活動( 11:36-39 )
a 、第一次描述( 11:36 )
36 「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又用奇異的話,攻擊萬神之神。他必行事亨通,直到主的忿怒完畢,因為所定的事,必然成就。」
本節的啟語字「王」前有定冠詞,意說這是一個指定的王。他在本書別處被稱為「小角」(七 8, 24 );「面貌兇惡的王」( 8:23 );「毀城的王」( 9:26 );本處則稱為「任意的王」,這些名稱皆是經學家慣用形容這人的詞彙。天使在四方面形容這王的手段行徑: (1) 他是「任意的」,配合別處有關敵基督的形容(參 7:25 ; 8:24 ;啟 13:7 ; 17:13 ); (2) 他抬高自己超越諸神。安提奧古四世雖亦自高自大及佯稱「神之顯聖」( Theos Epiphanes ),(注 47 )但不至於超越諸神,因他本身是拜希臘諸神的,他亦強迫猶太人拜奉他的神,故不會自稱超越諸神;(注 48 )可是敵基督卻與他背道而馳,他千方百計將己比作神,並強迫人拜他(參帖後 2:4 ); (3) 用「奇異」(字根 pala ,意「不可置信」)的話攻擊天上真神(參啟 13:6 );敵基督的行徑乖僻異常,空前絕後,不可思議; (4) 行事亨通。
似乎上天容許這王任意褻瀆他及凡他所行的一切都順利,這原因何在?本節下半節透露原委,原來神容許他放肆,因為神管教選民的時候還未完結。「忿怒」( za 'am 如 8:19 )是指神管教選民一段特別的時候,俗稱「災難時期」,這段時期與敵基督的作為經已鐵定如此安排,故選民需經熬煉後才死心塌地回歸真神去,這是神制定使選民回心轉意接受彌賽亞之法。
b 、第二次描述( 11:37-39 )
37 「他必不顧他列祖的神,也不顧婦女所羨慕的神,無論何神,他都不顧,因為他必自大,高過一切, 38 他倒要敬拜保障的神,用金銀寶石,和可愛之物,敬奉他列祖所不認識的神。 39 他必靠外邦神的幫助,攻破最堅固的保障,凡承認他的,他必將榮耀加給他們,使他們管轄許多人,又為賄賂分地與他們。」
本段與上文( 11:36 )的主要論述大同小異,其增補的資料可分二點:
(1) 他那三不顧的政策:
1) 不顧列祖的神( 11:37a ),這人廢掉自己的宗教傳統;推行無神論。「神」為複數字,參 LXX, JPS, ASV, RSV, NAS, NIV 等譯本;(注 49 )
2) 不顧「婦女所羨慕的」( 11:37b ,中譯本在此處加「的神」二字是因將二句作一句辦),這詞的意義亦產生不同的見解:
i. 指羅馬婦女所喜愛的女神塔模斯( Tammuz 或 Nanaia )(如 Ewald; E.W. Bullenger TOTC; Bevan; F.F. Bruce ),此說無歷史稽考,因這些女神早被人遺忘。
ii. 指婦女天性的特質(如溫柔、憐憫、慈愛),故此處意說這王必行事凶殘,無惻隱之心(如 E.J. Young; Keil; H.C. Leupold; L.J. Wood ),此說可能忽略了男性亦有相同的天性。
iii. 指「羨慕女色」,意說這王此時因專心致力攻擊神及神的選民,致無暇理會男歡女悅的事,但如 L.J. Wood 指出,這王的前影是安提奧古四世,而那人則異常好色,故此說不太正確。(注 50 )
iv. 「女人所羨慕的」是指凡猶太婦女天性的盼望,就是能成為彌賽亞的母親(參該二 7 ),如今這王不只憎厭傳統神明的敬拜及萬神之神,連神的彌賽亞亦憎惡(「敵基督」即「敵彌賽亞」,參約壹 2:18, 22 )(如 J.F. Walvoord; J.D. Pentecost; D.K. Campbell; R.E. Showers; A.C. Gaebelein )。天使及後來的但以理沒有更深一層解釋此點意指什麼,但無可否認敵基督是一位反對宗教,褻瀆真神及攻擊神的兒子的人物,故第四說似較合原意。按 G.M. Harton 解釋,敵基督此舉就是撕毀盟約的表示(參但 9:27 ),與約翰預言海中之獸的反叛動作相同(參啟 13:6 )。(注 51 )
3) 任何神也不顧,因他自視高大,超過一切,以己為神(參帖後 2:4 ),以勢力及保障作神(中譯「保障的神」似不適當,此詞意「軍事的力量」,即堡壘的力量〔 God of fortress 〕(注 52 )),取代傳統的宗教敬拜方式(即金銀玉石的偶像)。在過去,羅馬是多神教國家,現今這個末世復興羅馬帝國的國主取消一切宗教,以己作神,以勢力作神( 11:37, 38 )(參啟 17:16 )。
(2) 他以上文這些力量作神:
(中譯「外邦神」,「外邦」 nekar 非「外邦人」的「外邦」,而是「別樣」之意)靠此統治全地,凡跟隨他的必分得他的勝利,在他的國度內站領導之位及蒙「贈」(中譯「賄賂」,原文意「賞賜」)地土為跟從服役的報酬( 11:39 )。
2. 他的軍事活動( 11:40-45 )
a 、第一次描述( 11:40, 41 )
40 「到末了,南方王要與他交戰,北方王必用戰車,馬兵,和許多戰船,勢如暴風來攻擊他,也必進入列國如洪水氾濫, 41 又必進入那榮美之地,有許多國就被傾覆,但以東人,摩押人,和一大半亞捫人,必脫離他的手。」
到( 'et )這王統治全地的末期,亦即災難快結束之時,南方王(在本章的主題中,他代表埃及國或其聯邦國)(注 53 )啟動戰事,攻擊( nagash ,如 8:4 譯「牴觸」,中譯「交戰」)他(即敵基督與他的部隊,(注 54 )因為在與以色列訂立的和平條約約束下(但 9:26 ),他要保衛以色列;北方王(敘利亞或其操縱的聯邦)也必介入這場戰爭,協助南方王攻擊他(參結 38, 39 章)。北方王的軍力異常龐大,致其勢力如洪水氾濫般,達及列國之「地」(眾數字,代表埃及、古實、呂彼亞等處)( 11:40 )。
敵基督戰敗北方與南方兩聯軍後即進入榮美之地,大概靠近米吉多平原(參啟 16:16 ),許多人(中譯之補字「國」可改作「人」,指猶太人)(注 55 )必受殺害,但巴勒斯坦東南諸國,如以東、摩押、亞捫等,有大部分人逃脫災殃,可能因他們參與攻擊以色列,亦可能他們沒有受敵基督管轄,(注 56 )故猶太人可以逃脫此地,亦是神在災難期中為選民預備了一個「逃城」,(注 57 )其它的不得倖免( 11:41 ;參賽 11:14 ),這一切的戰爭在歷史上全無記錄,無論「瑪喀比傳」,或 Lioy, Polybius, Appian 等史記皆無記載,可知這實是末世情況的預告!(注 58 )
b 、第二次描述( 11:42-45 )
42 「他必伸手攻擊列國,埃及地也不得脫離。 43 他必把持埃及的金銀財寶和各樣的寶物,呂彼亞人和古實人,都必跟從他。 44 但從東方和北方必有消息擾亂他,他就大發烈怒出去,要將多人殺滅淨盡。 45 他必在海和榮美的聖山中間,設立他如宮殿的帳幕。然而到了他的結局,必無人能幫助他。」
上文( 11:40 )預告最後一王進入列國,現今再加細說他先後打敗埃及、呂彼亞、古實( 11:42, 43 )。據結 38:5 的預言,這些國家全是蘇聯的同盟國,如今同盟國被傾覆,於是南方聯合陣線遂淪落在敵基督手上。
在敵基督戰勝這個南方國時,東方與北方同時有消息傳來,使他「驚惶萬分」(中譯「擾亂」)。據啟 9:16 及 16:12 記,這東方大軍共「二萬萬」之眾(雖然中國在 1965 年曾宣佈擁有二萬萬軍兵,(注 59 )但原文可譯成「極多」或意譯「多如海沙般」),這股空前絕後龐大無比的軍隊實能使人破膽,固然亦使經學家花盡心思,費盡思考加以解釋其可能的程度,至於北方有何消息使敵基督膽寒,此處天使沒作宣告,但據結 38, 39 章的預言,可能是指北方的聯盟國此時又乘極大舉南侵,插手介入以色列與西方盟軍對他所產生的危機,而北方聯軍其一來自東方的波斯(參結 38:5 ),軍力強盛,致敵基督極其憂懼。此段經文無論如何解釋,敵基督此時已經大發烈怒,進入這場最後大戰,結果多人被殺滅淨盡(可見「二萬萬」是「極多」之意,因似乎沒可能將二萬萬軍隊在簡短一場戰爭中全數殲滅)。(注 60 )
古軍隊作戰時往往將臨時總部設在流動帳幕內,如今敵基督勝完又勝東方大軍及北方聯軍,然後將其指揮總部設在「海」和「榮美聖山」中間,大概在米吉多平原,是為米吉多大戰中一場戰役。(注 61 )「海」是眾數字,指地中海及死海,「地」是指兩海當中的巴勒斯坦聖殿的所在地(參亞 14:2 記最後一王之戰爭在耶路撒冷),這是他勢力至高之時(參亞 13:8, 9 記他早已殺害三分二的人口),亦是他的結局之時。這時辰來臨,無人能幫助他挽救戰局( 11:45 )。本節只指出敵基督被滅之定局,細節要在別處經文才可見(如參啟 19:11-21 ;珥三 2, 12 )。
D 、大艱難的情況( 12:1-3 )
1 「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原文作「大君」)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 2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3 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本段緊接上文,主題語氣絲毫無變,天使續說「那時」,即敵基督在選民大肆虐之時(「那時」字前有字冠 be ,意「在」,即「在那段時候」)。(注 62 )那段是前所未有的「大艱難」之時。
「大艱難」是一段神特別選定管教以色列的時候,耶利米稱之為「雅各的患難」( 30:7 );以賽亞呼之為「悲哀的日子」( 60:20 );這亦是大小先知書所指的時期如「耶和華的日子」(賽 13:7 ;珥 1:15 ; 3:14 ;摩 5:18 ;亞 14:1 );「末後的日子」(結 38:16 ;何 3:5 );「那日」(摩 8:9-13 ;賽 24:21 );「忿怒的日子」(賽 26:20 ;番 1:15 );「受報的日子」( 21:25 ; 22:4 );「大而可畏的日子」(珥 2:31 ;瑪 4:5 );這段時間耶穌亦有提及(太 24:21 ;可 13:19 )。在這段時期的末了,神就懲罰以色列的敵人,殲滅敵基督的權勢,稱為「神報仇之日子」(如賽 61:2 ; 63:4 );「列國受罰之期」(如結 30:3 );「耶和華降罰萬國的日子」(如俄 15 );所以「大艱難」就是代表將來在地上敵基督掌權之時,那亦是以色列民大受苦害的時候了。
天使向但以理作四方面的保證:
(1) 在那時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保佑」( 'el 意「幫助」,「支持」,延伸意義為「保守」,「保佑」)以色列國的子民( 12:10 ;參啟 12:7-9 )。按啟示錄言,在災難時候開始,以色列十二支派各派出十二萬見證人,為神宣講國度的福音( 7:1-8 ); 14:1-5 ),他們在極艱難危險的時期中工作,若非神的保守,他們必不能長久事奉,尤在災難時期的後半段,魔鬼知道他的年日不多,勢必傾巢而出,與敵基督、假先知合作,大大迫害以色列及其它不跟從他們的人(啟 12:7 ;太 5:10, 11 ; 10:17-23 ; 25:41-46 ),所以天使長在此時的保佑是極其重要的。
(2) 以色列凡在名冊上有分的必然得救( 12:1b )。按詩 69:28 ; 139:16 ;賽 4:3 ;結 13:9 ;瑪 3:16 ;路 10:20 ;啟 20:12 等處集體啟示,神在生命冊上記下得救者的名字。又據啟 12:6, 15, 16 ;亞 13:8, 9 等處預言,在災難期的後半段,敵基督瘋狂式迫害神的選民,致以色列中多人受害,但因神的保守,仍有三分一存留,這些能存留的一因神的保守,二因有二個奇妙見證人及十四萬四千見證人的事奉,三因他們忠貞為神到底的決志,結果他們終能得救(參太 24:22 )。
(3) 必有多人復醒,進入永生或永被憎惡( 12:2 )。本句接上文的註釋,是論在災難末了之時那些為彌賽亞殉道而死之猶太人的永遠命運。這時候他們必從死而復活,進入永生,「進永生」是猶太人「進天國」的同義詞(參約 3 : 3, 5, 16 ;太 19:16-23 )。「多人」( rabbim )指此時甚多人殉道,亦有多人能活著(不需睡在塵埃裡)進入天國。(注 63 )
12:3 的「多人」表示「甚多的人」,非如一些經學者解作「全部」(如 Keil; J.G. Baldwin; A.B. Mickelsen )意說義惡同時復活(如約 5:28-29 );可是約 5:28-29 是指「事實」非指「同時」;再且「天使」故意用「多人」,不用「所有」是特有用意的,(注 64 ),亦非如一些經學家指作猶太人復國的喻意,與結卅七 1-14 相同。(注 65 )按啟 20:4-6 預言,災難之末就是禧年國之始,猶太人視進入彌賽亞的國度如同得永生(參上文)。
同樣(非同時)另有多人亦會復活永受羞辱,永被憎惡。「羞辱」( harapot ,意「指摘」,為多數字,表示極大之程度),是指對己方面言;「憎惡」(字根 dara' ,意「被逐」)乃指受拒絕方面。這兩個形容詞分別指出惡人因證據確鑿而被拒進入天國內;此節非說惡人與義人同時復活,因按啟 20:4-6, 12-15 ,將來會有二次復活,一次在災難時的末了,那是有關義人(包括舊約與災難聖徒)的復活,獎賞是進天國;(注 66 )另一在禧年國的末了,那是有關惡人(那些仍睡在塵埃中的人)復活,酬報是永死。
此節經文有多種的譯法: S.P. Tregelles 譯「從睡在塵埃中的多人復醒,他們必得永生;但其餘的人(即睡在塵埃中不是此時復醒的人)必得羞辱與永遠憎惡」。(注 67 )猶太拉比意譯:「必有多人復醒,那些義者當得永生,其餘的人因沒有神的恩惠,因他們不信神、叛逆神,結果受羞辱,永遠被憎惡」。(注 68 ) A.G. Fruchtenbaum 譯:「多人在此時( waw )從塵埃中必睡醒,他們必得永生,那些(指沒有在此時睡醒的人)必會得羞辱與永遠之憎惡」。(注 69 )
(4) 智慧人必發光如星,直到永遠( 12:3 )。智慧人是凡敬畏神者(如 12:1 「在名冊內的」及 12:2 「復醒的」),在此節他們是使人歸義者,即為神作見證的(尤指在災難時期為神作見證的人),他們事奉的果效必存到永遠(參太 13:43 )。
V 、異象的封閉( 12:4 )
4 「但以理阿,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必有多人來往奔跑(或「作切心研究」),知識就必增長。」
天使一囗氣的講解至此暫告一段落,在結束前他吩咐但以理三方面:
(1) 隱藏這話���龤u隱藏」(字根 satam ,意「保存」,在 8:26 譯「封住」)這字非指守秘,而是帶「保存下去,不可疏忽,不可讓之失落」之意,因這番話是末世的預言、是真實話,人若遺失之,神的啟示就失落人間,那是一個異常重大的損失,故非謹慎珍藏之不可。
(2) 封閉這書���龤u封閉」(字根 hatam 意「印封」)帶以無上的權柄關封它之意,以示此書異常重要。但以理以神的僕人(如有權加蓋印於文件上的文士般)的身份領受預言,並將之關合起來,如帝王用玉璽將官文加蓋王印封好,以示安全與重要,及表明此書是官方文件,非有權柄的受書人不能開啟它。「書」指但以理已將先前的預言記錄下來,成為長篇書卷,連同今次所聽的話,天使嚴重吩咐他善加珍藏,不可遺失,謹慎封閉,以防落在侮慢人手上。但以理需要隱藏及封閉其預言,因異象所說的還要在遙遠的將來才會應驗。(注 70 )
(3) 直到末時���龤u末時」如上文所示( 11:35, 40 )特指災難時期,到那時這些預言會成事實,故不需如珍寶般收藏之,反要公開昭世示眾,作為預言真實的確據。在末世時很多人來往奔跑,為了「切心研究」(如中譯小字)有關末世預言所說的究竟是何,他們必知識增長。「知識」字前有定冠詞,指上文所論的知識,即末世知識。(注 71 )(「七十士譯本」、「拉丁通俗本」、「耶路撒冷譯本」等皆將「知識增長」改作「罪惡增長」,但此舉與原文不合。)但因有但以理書之助(非如一些學者說「他們的往來奔跑,必徒勞無功」),(注 72 )以致神的啟示會被人認識、明白。
VI 、異象的再釋( 12:5-13 )
A 、但以理復見異象( 12:5-7 )
5 我但以理觀看,見另有兩個人站立,一個在河這邊,一個在河那邊。 6 有一個問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說:「這奇異的事,到幾時才應驗呢?」。 7 我聽見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向天舉起左右手,指著活到永遠的主起誓說:「要到一載、二載、半載,打破聖民權力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應驗了」。
天使長篇預言終於完畢,聖經沒說多久後但以理才看見下文所論的異象,從上下文內涵看可知不會太久。
但以理在岸上見有二天使在河的兩邊顯現( 12:5 ),這河必仍是希底結河(參 10:4 )。天使中一位又向另一位(第三名)詢問剛才那位預言天使所說奇異的事到何時才應驗( 12:6 )。
這位被問的天使站在河水之上,超越地上的自然律,他身穿麻衣,說話顯出對末世的認識,他可能就是 10:5 那位成為肉身前的基督,其餘二名天使只站在地上,可能在基督之前,處較低地位。(注 73 )既然天使也許曾聽聞預言天使之講解,為何他仍要問那奇異的事何時應驗?原來他想要知道更多有關那段大艱難時期的情況,尤是涉及那段使選民陷在極困苦日子的長短。
從這天使的詢問及另一天使的回答,可見這詢問天使(與所有天使)對末世的認識仍「模糊不清」,而回答天使的講解,可見後者必是天使的主宰。於是他向天舉起雙手,指著永活的神(參申 32:40 ;提前 6:16 )起誓( 12:7a ),從這類極嚴肅的宣告,可見以下預言何等重要。
這個宣佈關係二件新事( 12:7b ): (1) 選民受大害的長短���龤u一載、二載、半載」共三載半,即三年半(參 7:25 ; 9:27 ; 12:11, 12 ;啟 11:12 ; 12:6, 14 ; 13:5 ); (2) 選民受大害的原因���驤o三年半的時間原來是神要打破選民權力的時候(此節指出災難時期目的之一)。(注 74 )在與別處經文參照下,選民對彌賽亞之抗拒一直維持到底,這股固執剛硬之力必須打破,他們才會轉向真神。在歷史中安提奧古四世並無打破選民的權力,故這節再證出本段非指他的行徑,所以 12:7b 的「他」應是指敵基督,神藉著他的迫害,向選民施出管教,打破選民的硬心,叫選民回頭,選民才能悔改,接受他們的彌賽亞。當神的工具敵基督肆虐完盡後,選民因苦而求恩進而接受神的拯救,如以賽亞多年前所發出的呼聲( 64:1 ),神的拯救是屬靈的(亞 12:10-13:1 ),又是政治的(如亞 14:1-4 )。(注 75 )這時有關「這一切事」(所有關及敵基督的興衰,選民的「衰興」),就會按照神的計劃完成了。
B 、但以理再求解釋( 12:8-12 )
8 我聽見這話,卻不明白,就說:「我主阿,這些事的結局是怎樣呢?」 9 他說:「但以理阿,你只管去,因為這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 10 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惡人仍必行惡,一切惡人都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 11 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 12 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為有福。」
但以理聽了二天使的對答,他亦加入自己的疑問,他的問題與天使的在二方面有別: (1) 天使詢問有關大災難的長短(「到幾時才應驗」),而他所關注的卻是大災難的性質(「怎樣」); (2) 天使問及有關災難期的事(「奇異的事」,「事」字〔 qets 〕應譯作「末了的事」),那是一個頗普遍的問題,而但以理則欲澄清有關末事之「結局」( 'aharit 意「末後結局」),那是細節的問題( 12:8 )。
這「天使」在三方面回答但以理:
(1) 但以理不需要關心「末事的結局」(「只管去」是命令式動詞,指但以理只要如常辦公,不用顧慮末事的發展),因那些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天使」的話是譴責又是安慰,「譴責」因但以理不停的詢問他( 12:8 的「不明白」與「說」皆是不完全式動詞,意「不斷的進行」),那是不必要之舉,他只管安心辦理素常之事便可。「安慰」因是「解釋天使的話」已被隱藏封閉,安全可靠,直到末時,不需多問(此言背後暗示但以理的問題在末時神必再啟示給那時代的人,如啟示錄)。(注 76 )
(2) 那時必有多人對神忠貞(如 11:35 時代的情況),使自己(使動自身式動詞 hithpael ,故中譯「使自己」)能清淨及煉淨(參亞 13:8, 9 ),成為神喜悅的義人(即上文 12:3 那些義人,亦是啟 7:1-8 ; 14:1-5 所言的義人)。惡人仍會繼續行惡,他們不明白為何會跟從敵基督的統領,固然那是因撒但的控制。這一切天使早有預告,只有敬畏神的智慧人才參透一切( 12:10 )。
(3) 將有二段指定的日期成就指定的計劃,一段是 1290 日,即三年半加一月;另一段為 1335 日,即三年半又二個半月。
第一段( 1290 日)的始末是由「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至最後一日止,按相對經文提供參照之據(如 9:27 ),這是關涉敵基督在災難後半期向選民大肆迫害之時,然而他的肆虐在 1260 日(三年半,啟 11:3 )後就給基督的再臨消滅了,但這額外的 30 日有何含義?許多經學家對此甚覺困惑,於是將整個數字( 1290 )當作象徵數目(如 E.J. Young; H.C. Leupold; J.G. Baldwin ),代表一段年日;亦有不少學者則說這些數字是修訂數字,是後來改正先前的,此說俗稱「修訂說」,如 1290 被修訂為 1260 ; 1335 則被修訂為 1290 (如 J.A. Montgomery [ICC]; H. Gunkel; Bentzen; N.W. Porteous; R.A. Anderson; G.A.F. Knight [IOVC] ),可是這裡幾個數字如 1260, 1290, 1335 皆太接近,差別不大,而這群學者中沒有一個釋法能將它們象徵代表意義逐一找出;再且在 8:14 的數字亦是實數,非象徵式的虛數,所以此處的兩數字( 1290 及 1335 )均需作實數的基本意義解釋。
據太 25:31-46 的預告,那時基督再臨,便將以色列的仇敵消滅,然後設立天國的寶座,將「綿羊與山羊」分開,意將真正歸主與虛假屬主的人分隔,只有清楚重生得救的人才能進入天國(參約 3:3, 5 ),否則被扔至哀哭切齒黑暗的境地去(參太 13:49, 50 ; 25:41-46 )。此外還有以色列的歸回及被審亦費時候(參結 20:34-38 ),(注 77 )這段施審之時如「天使」所預說需 30 天,至於那些「便為有福的人」( 12:12 ),就是那些能進入天國的人,他們經過災難期的審判(非「基督台前審判」),(注 78 )如今經甄別後,等候及籌備進入基督的天國內。
彌賽亞在地上的國度是一個神治國度,既在地上,故必有地土與領域(國土);再且這個治國度包括政治與宗教的部分,這是地上最完全國度的楷模,政權是公義無偽的,宗教是道德無邪的,是神應許給大衛那復興國度的應驗,這國度的建立需時分配管治的部門,如地上新始的國家政府在立國時所必有的各種行政機關,地理國界的制定(參創 15:18 ),所站的崗位,所擁有之權力等的需時間安置,故額外的 45 日不算太長,亦非太短,所以由災難期結束後( 1260 完結)先有 30 日的「清理」(非如有人將之作恩典時期,如給猶太人悔改機會),再有 45 日的「分配」或「賜福」,合共 75 日之期,是為「過度時期」,如下面圖析:

C 、但以理再受囑咐( 12:13 )
13 「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
本節之始應加數字:「至於你」,表示上文的解釋宣告完畢,有關以色列的將來就是如此這般了,至於但以理則蒙吩咐,「且去」(字根 halak 意「行」,此字亦喻「生活」),此語與 12:9 同義。「天使」囑咐但以理不需再為以色列將來必遇的事而憂慮,只要等候那些預言的「結局」( qes ,參 12:8 )來到,因為那時但以理早已「安歇」( nuah 意「休息」,參賽 57:2 ),到「末期」( qes yamin ,意「日子的結局」)時卻必「起來」( 'amad ,意「站立」,如 12:2 ,指復活),那時他便會「獲得」(中譯之「享受」為補字)他的「分」( goral ,意「產業」,如西 1:12 ;士 1:3 )。
但以理在天使的預言上聽聞這充滿安慰的保證,他會睡在塵埃中度過這個災難時期,在災難期末了他才復活(表示舊約信徒在此時才復活),進入國度內享受他從忠心服侍神而來應得的分,如 12:2, 3 的那群人。(注 79 )
但以理乍聽此段預言,內心溫暖的滋味無以復加,感恩之情溢於言表。
書目註明:
(注 1 ) D.J. Wiseman, "Darius,"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IVP, 1980, p.363; D.J. Wiseman, "Cyrus," IBD., p.353.
(注 2 ) R.E. Showers, The Most High God, NJ: Friends of Israel, 1982, p.140 表同感。
(注 3 ) E.J. Young, "Daniel," New Bible Commentary, rev., 1970 O , 1976, p.700.
(注 4 ) 如 Leon J. Wood, A Commentary on Daniel, Zondervan, 1973, p.266.
(注 5 ) H.C. Leupold, An Exposition of Daniel, Wartburg, 1949, p.447.
(注 6 ) J.F. Walvoord, Daniel: Key to Prophetic Revelation, Moody, 1971, p.241.
(注 7 ) D.K. Campbell, Daniel: Decoder of Dreams, Victor Books, 1977 O , 1981, p.118.
(注 8 ) Ibid., p.119.
(注 9 )如 J.F. Walvoord, p.245.
(注 10 ) D.K. Campbell, p.120.
(注 11 ) J.F. Walvoord, p.255.
(注 12 ) L.J. Wood, p.279.
(注 13 ) J.F. Walvoord, op.cit.
(注 14 ) D.K. Campbell, p.122.
(注 15 ) Ibid., p.125.
(注 16 ) R.K. Harrison, "Daniel,"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rev. ed., G. Bromiley, Vol. I., Eerdmans, 1979, p.861.
(注 17 ) 引自 J.F. Walvoord, p.213.
(注 18 ) D.K. Campbell, p.127.
(注 19 ) J.F. Walvoord, p.256.
(注 20) L.J. Wood. p.282.
(注 21) J.A. Montgomery, "Daniel,"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T Clark, 1927 O , 1972, pp.428-431.
(注 22) N.W. Porteous, "Daniel," Old Testament Library, Westminster, 1962 O , 1965, p.160.
(注 23 ) J.F. Walvoord, p.259.
(注 24 ) Ibid., p.360; ICC, p.341.
(注 25 ) E.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Eerdmans, 1970, p.238.
(注 26 ) Ibid.
(注 27 ) Otto Zockler, "Daniel,"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Vol.13. Zondervan, 1876 O , 1960, p.244.
(注 28 ) N.W. Porteous, p.162.
(注 29 ) J.F. Walvoord, p.262 將他誤作七歲。
(注 30 ) N.W. Porteous, p.164.
(注 31 ) H.C. Leupold, p.492.
(注 32 ) L.J. Wood, p.293.
(注 33 ) O. Zockler, p.246.
(注 34 ) Robert A. Anderson, Signs and Wonders, 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4, p.135.
(注 35 ) Bo Reicke, The New Testament Era, Fortress, 1964 O , 1974, p.53.
(注 36 ) F.F. Bruce, Israel and the Nations, Eerdmans, 1963 O , 1969, p.139; W.G. Scroggie, 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 II, Pickering & Inglis, 1957, p.22; Keil & Delitzsch, Biblical Comment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Vol.6, A.P.A., n.d., p.747; Matthew Pool in ICC., P.451; C.L. Feinberg, A Commentary on Daniel, BMH Books, 1981 O , 1984, p.166.
(注 37 ) C.L. Feinberg, p.166.
(注 38 ) L.J. Wood, p.297.
(注 39 ) C.L. Feinberg, p.169.
(注 40 ) N.W. Porteous, p.167; C.L. Feinberg, p.169.
(注 41 ) 參 J.F. Walvoord, p.268.
(注 42 ) J.A. Montgomery, p.457.
(注 43 ) R.A. Anderson, p.95
(注 44 ) D.K. Campbell, p.131.
(注 45 )如 Thomas Robinson, "Daniel," The Preacher's Homilectic Commentary, Baker, 1974, p.246.
(注 46 ) J.C. Whitcomb, "Daniel,"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85, pp.152-153.
(注 47 ) N.W. Porteous, p.169.
(注 48 ) L.J. Wood, p.305.
(注 49 ) E.J. Young, p.249 將「神」字作單數字用法(即創 1:1 ),如此便將「敵基督」作為猶太人之血裔,這樣便與其它支持「敵基督」是外邦人的經文產生矛盾,參 L.J. Wood, p.306 將「神」作複數字的解釋。
(注 50 ) Ibid., p.306.
(注 51 ) G.M. Harton, "Interpretation of Daniel 11:36-45," Grace Theological Journal, Vol.4, no.2, 1983, p.223.
(注 52 ) 參 J.F. Walvoord, Nations in Prophecy, Zondervan, 1967 O , 1971, p.118; J.D. Pentecost, "Daniel,"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Victor Books, 1985, p.1371; R. Gingrich, The Book of Daniel, Tenn: Riverside Press, 1982, p.41.
(注 53 ) 非如 A.B. Mickelsen, Daniel and Revelation, Riddles or Realities, Nelson, 1984, p.209 將之作猶大國,說是奮銳黨群起革命,意圖推翻羅馬的淫轄,產生 66-73A.D. 的戰事。
(注 54 ) 如 J.D. Pentecost; T. Epp; A Martin; O. Greene; C.C. Ryrie; G.N.H. Peters ;視「他」為北方之王者有 J.C. Whitcomb; W. Forester, G.M. Harton; T. Robinson; J.A. Blair; P.L. Tan 等。
(注 55 ) L.J. Wood. p.311.
(注 56) G.L. Archer, "Daniel,"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Vol.7, Zondervan, 1985, p.148.
(注 57) A.G. Fruchtenbaum, The Footsteps of the Messiah, Ariel, 1982, p.204.
(注 58) J.F. Walvoord, Daniel, p.277.
(注 59 ) Time, May 21, 1965, p.35, in J.F. Walvoord, p.280.
(注 60 ) L.J. Wood, p.313.
(注 61 ) J.B. Payne, Encyclopedia of Bible Prophecy, Baker, 1973 O , 1980, pp.376, 378 表同感。
(注 62 ) L.J. Wood, p.316.
(注 63 ) Lbid., p.319.
(注 64 ) 如 E.J. Young, p.256.
(注 65 ) 如 William Kelly,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Daniel, London: Morrish, 1881, pp.225-226; A.C. Gaebelein, The Prophet Daniel, Our Hope Publications, 1911, p.200; H.A. Ironside, Lectures on Daniel the Prophet, Loizeaux, 1920, pp.231-232.
(注 66 ) 如 J.F. Walvoord, pp.286-288; L.J. Wood, p.369; J.D. Pentecost, Things to Come, Dunham, 1958, pp.407-411.
(注 67 ) S.P. Tregelles, Remarks on the Prophetic Vision in the Daniel, London: Bagster, 1883, p.159; H.E. Freem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Moody, 1968, p.292.
(注 68 )引自唐佑之著「永恆」,浸信會出版部 1978 年版第 118 頁。
(注 69 ) A.G. Fruchtenbaum, p.261.
(注 70 ) J.G. Boldwin, "Daniel,"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8, p.206.
(注 71 ) J.F. Walvoord, p.292; H.E. Freeman, p.292; C.L. Feinberg, p.184.
(注 72 )如 E.J. Young, p.258; J.A. Montgomery, pp.473-474.
(注 73 ) L.J. Wood, p.322; R.D. Culver, "Daniel,"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2, p.799.
(注 74 ) A.G. Fruchtenbaum, p.125.
(注 75 ) D.K. Campbell, p.139.
(注 76 ) L.J. Wood, P.325.
(注 77 ) D.K. Campbell, p.142.
(注 78 ) 如 L.J. Wood, p.328.
(注 79 ) Ibid., p.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