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受難前的事跡:

從最後晚餐至赴客西馬尼園(十二  1∼十七26)

由十二章開始,作者將讀者帶進「受難周」內。本書二十一章中有八章篇幅全是記述主的受苦。這段記載相當冗長(十二∼十九章),可分為兩階段闡釋:( 1)由最後晚餐至客西馬尼園(十二∼十七章);(2)從被捕至埋葬(十八∼十九章)。

一、逾越節前的事跡(十二  1-50)

約翰福音十二章結束了主在地上公開性的事奉(下章開始主單獨對門徒話別)故此作者選記三件事,是主最後事奉的代表:( 1)在伯大尼的筵席(十二1-11);(2)騎驢進京(十二12-19);(3)外邦人尋找主(十二20-36)。

A  在伯大尼的筵席(十二1-11)

1.背景(十二1-2)

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逾越節前六日(即尼散月第八日;約翰是按照年月順序而記錄的;太廿六  2-6及可十四1-3則是「追溯」的補記(注1),耶穌回到拉撒路的家鄉伯大尼(十二  1),他治癒的麻瘋病人西門(參太廿六6;可十四3)設宴款待,拉撒路一家和十二門徒也同坐(十二2)。

2.席間(十二3-8)

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周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說:「由他罷,他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 1)門徒的反應(十二3-6)

在席間,馬利亞(有說她是拉撒路的二姊)用極貴的香膏,以自己長髮抹擦主的腳,叫滿屋生香(十二  3),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卻論斷她的浪費(十二4-5;太廿六8記「眾門徒說」,可能是猶大先開口批評,其它門徒加入)。三十兩銀子即三百錢,一錢是普通工人一日的工資(參太二十2),三十兩就等於全年的工錢。

馬利亞抹主的腳,表示以極卑微的身份服事主,更以頭髮抹之,則尤顯出她對主是何等柔和謙卑:一則抹腳本是僕人的責任;二則這工夫亦非女流的操作;三來長髮本是婦女的光榮,如今她因洞察主十架之愛,所以依依不捨地服事他。

至於猶大,作者從二方面形容他的個性(十二  6):(1)不是真的關心窮人---為人吝嗇,由於他已放棄一切跟從主,所以認為馬利亞此舉相當浪費;(2)是個賊—常常偷他所管理的使徒團錢囊。其它門徒雖不是猶大般的性情,但對馬利亞所為也大表不滿。

( 2)耶穌的回答(十二7-8)

耶穌對眾門徒的反應采兩個態度,一是讚許,一是解釋:( 1)讚許(「由她吧」)(十二7)---因她如此作是象徵安葬主。肯特解釋:可能馬利亞預感,這次主來參加逾越節必被人捉拿及殺害(參十11、17-18;可十四8)。這是馬利亞屬靈的透視,她洞悉主今次進耶路撒冷過節可能是最後一次。事實上,主只在今次得到膏抹。雖然在復活日婦女們預備用香膏抹他,但她們不能為主的死而抹。(注  2)( 2)解釋---解釋她的動作不會叫人更窮,賙濟人的機會常有,為主的死作預備這機會卻不常有(十二8)。

3.後果(十二9-11)

有許多猶太人知道耶穌在那裡,就來了,不但是為耶穌的緣故,也是要看他從死裡所復活的拉撒路。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

很多人知道耶穌在伯大尼,就來找他,同時也想看看拉撒路這個活見證(十二  9),但國家領袖愈發想除去耶穌(參十一48),因太多人為拉撒路復活的緣故信了他(十二10-11)。

B  耶穌騎驢進京(十二12-19)

1.進京(十二12-15)

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如經上所記的說:「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

伯大尼的筵席後第二天(即逾越節前五日),耶穌詳細籌算後,就進入耶路撒冷(十二  12;參符類福音的記載),公開把自己獻給選民國,作他們的彌賽亞王。甚多(注  3)朝聖者知道此事,均拿著棕樹枝(參利廿三  40)夾道歡迎,高喊「和散拿(意「現在救我們吧」),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十二13)!

在這群朝聖者中,許多必曾目睹主的神跡及聽過主的信息,但他們從未眼見主要獻自己為以色列王,如今身歷其境,正是夢寐以求的,所以才那樣歡喜若狂地迎接主。(注  4)

用棕樹枝葉以示歡迎乃是舊約一個迎迓和接待王的傳統習俗(參《馬加比傳上卷》  I Macc. 13:5)。他們以詩篇一一八篇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一篇論彌賽亞的詩篇)的經言作為頌詞,又呼叫「以色列王」。以色列王是一個在舊約時承認彌賽亞的身份與工作的名稱。可見當時的人自願地接納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王。

那時耶穌騎在一頭驉駒上,象徵和平之君。騎驢是一個舊約的傳統習俗,表示騎者帶著和平的使命。傳說自所羅門王后,再無一王以驢駒作代騎了。主把撒迦利亞書九章九節的預言引用在自己身上;可見主有意藉這次進京,公開地向國家宣告他就是以色列王。從歷史看,這是主最後一次公開宣告他的身份與使命。

2.後果(十二16-19)

這些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他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他這樣行了。當耶穌呼喚拉撒路叫他從死復活出墳墓的時候,同耶穌在那裡的眾人,就作見證。眾人因聽見耶穌行了這神跡,就去迎接他。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他去了。」

耶穌此次進京引起三類人的反應。約翰所記的較符類福音還多:

( 1)對門徒言(十二16)

門徒當時並不完全明白耶穌這次入京的象徵涵義,也不知道撒迦利亞書九章九節所預言的人物就是主,待耶穌得榮耀後(指復活後),才想起(明白)耶穌的言行及百姓在路旁對主的歡迎與接待的含意。這必是聖靈的工作,引導人進入真理及叫人想起主的作為(參十四  26,十六4、13)。(注  5)

( 2)對百姓言(十二17-18)

有一群在伯大尼見證拉撒路復活的人,先耶穌進入京城,在城內作了見證,使耶路撒冷的百姓也加入歡迎耶穌進京的行列。

( 3)對領袖言(十二19)

法利賽人先前商議殺害耶穌(參十一  47-53),現今見這麼多人歡迎他,既絕望又忿怒。

C  外邦人尋找耶穌(十二20-36)

1.外邦人的心願(十二20-22)

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利尼人。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

在過節人群中有一些外邦人。他們肯來禮拜表示他們是「門外進教者」( Proselytes of the Gate),(注  6)即他們是接受部份猶太教(除不接受割禮與一些食物律外)的外邦人,如呂底亞、哥尼流。他們可以在外邦人院內進行禮拜(十  20-23)。

作者選記此事意在指出主的死不只為猶太人,而是帶來一個普世得救的基礎。在巴勒斯坦內如底加波利有很多外邦人居住,他們顯然曾聽聞或見過耶穌。這時他們要求與主面談,可能因為聽主說過,他來是往以色列家失喪的羊那裡去(參太十五  24),( 7)於是想弄清楚到底以色列的彌賽亞是一個地區性的王還是全地的救主,這心願輾轉將他們帶到耶穌那裡(十二  22)。

2.耶穌的教訓(十二23-36)

( 1)比喻(十二23-26)

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作者沒有記載這些外邦人到底有沒有與主面談,但他們必定聽到主此時在某處公開的教導。

主似答非所問的說,這是人子得榮耀的時候了(十二  23),可見主視外邦人來尋找他之時就是上十架的訊號,因為主是為全地人代死的。隨而主以比喻教導他們。主以種田之喻解釋他的工作雖是先為以色列人,但並非沒有世界性的果效,正如一粒麥子先要埋在地裡才能結出子粒來,所以主的代死(得榮耀的時候)帶來普世的救贖(十二23-24),而愛自己生命的(即不肯跟隨與服事主)便失去永生,也失去神的尊重(十二25-26)。

( 2)祈禱(十二27-33)

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他說話。」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想到自己的代死,主不禁發出一個禱告。有不少學者,如萊特夫特、哥德、菲利普斯( J. Philips)、摩法特(J. Moffatt)都不贊同此句是祈禱,而認為只是一種自吟自語或自問自答式的對話。按常情來說,主欲免去代死的痛苦(十二27上),但他卻是為此而來的(十二27下),所以不能不絕對順服(十二28上)。

突然天上有象雷轟之聲,原來是父神對主發出悅愛之言(十二  28,這是主生平中父神第三次向他說話),但聽的人則莫名其妙,不知誰在說話(十二29)。耶穌解釋天上的聲音原是為當時的人(十二30),即是為要給他們成全救贖,因父神定意將其愛子鞭傷,叫世人得痊癒(十二30;參賽五三5、10)。主的死:(1)叫世人受審判(因不信之故,如三18);(2)也叫「世界之王」(即「撒但」,參十四30,十六11;林後四4;弗二2,六12)(注  8)被趕走,意指撒但攔阻耶穌上十架失敗了(參太八  12,廿二13,廿五30)(注  9);( 3)更叫萬人歸他(十二32-33),主的死開了救恩的泉源,萬人只來就他便可得救(參亞十三1)。

( 3)後果(十二34-36)

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眾人聽說耶穌要死,可是他們所認識的彌賽亞是永存的。這觀念據自舊約(以「律法」代表)(如詩八九  36,一一零4;賽九7;但七14等),所以他們不明白「人子」(彌賽亞的名字)怎能死,除非他不是彌賽亞(十二34)。耶穌答說他們現仍在光中(十架前),理應接受光而成為光明之子,免得後悔莫及(十二35-36上;參賽五十10)。

後來耶穌認為當時的人皆良心硬化,只得離開他們(十二  36下)。

D  耶穌傳道的總綱(十二37-50)

本段是一至十二章的總結。作者將耶穌的工作歸納成精簡的結語,以見主的工作在人當中的反應。他先自作總結,再以主的話結束。

1.作者的總結(十二37-43)

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他。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就指著他說這話。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作者記述耶穌的工作產生兩種反應:不信與相信,拒絕與接受。不信者則應驗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一節與六章十節的預言。舊約先知預告神的彌賽亞將來的遭遇(賽五三  1)及反對者受心腸剛硬這個審判(judicial hardening,如法老王)(賽六10),現今竟實證在作者眼前(十二37-41)。

但有一些官長接受了主,只是懼怕公會的勢力,就不承認,免被趕出會堂(十二  42),這便成了愛人的名譽勝於愛神的榮耀,怕為神作見證(十二43)。

2.耶穌的宣言(十二44-50)

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作者精選了主生平中的一些宣告(毫無時地背景)另作總結,分成六要點,首三點論信與接受方面(十二  44-46),後三點論不信與拒絕方面(十二47-50):(1)相信耶穌亦即相信神(十二44);(2)看見耶穌等於看見神(十二45);(3)耶穌是光,信者住在光內,指得永生(十二46);(4)不信者定了自己的罪(十二47,參三17);( 10)( 5)不信者在末日受審判(十二48);(6)不信者應無法推諉神話語的真實(十二49-50)。

二、逾越節前晚上的事跡(十三  1∼十七26)

約翰福音一至十二章記載耶穌在世整個事奉的時日,歷時三年半之久。十三至十七章則只是一個晚上的事跡,是主上十架前那一夜。那夜主只與十二門徒在一起,後來剩下十一個。主向他們傾心吐意,作「臨別贈言」。漫長的夜裡,甚多事情發生(符類福音有較詳盡的記載)。主在最後時刻仍孜孜不倦地教導門徒。

A  為門徒洗腳(十三1-17)

1.背景(十三1-3)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的猶大心裡,)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

逾越節(釘十架)前一晚,主與門徒共進晚餐(十三  1-2上;不是吃逾越羊羔的晚上,參十三29,十八28,十九14)。(注  11)那時猶大立心賣主(十三  2下;參太廿六14-16記猶大數天前與公會私通賣主),這足可影響其它門徒在事奉上的同心。主知道完成天父旨意的時候已到了(十三3),於是以身作則,教導門徒彼此服侍。

2.行動(十三4-5)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主取了奴僕的形象(參腓二  7),為門徒逐個(包括猶大在內)洗腳。主這樣做,可能因為門徒在席間已經爭論天國裡誰為大(參路廿二24-34),故此主便以洗腳作他們的榜樣。(注  12)

據猶太人的風俗,洗腳是家僕的責任,在大門口那裡進行,所以當時引起門徒不同的反應。

3.反應(十三6-11)

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門徒中,彼得最先有反應,可分兩方面:

( 1)彼得的反對與主的回答(十三6-8)

彼得反對主替他洗腳,因這本是僕人的工作(十三  6),但主說他那時不會知道主的心意,要日後才會知道(十三7)。彼得堅持不要主替他洗腳(十三8上),主卻說若不是這樣,彼得便與他無分了(十三8下)。「無份」非指彼得在天國裡無份,失去救恩,而是指在事奉方面不能與主一般成為眾人的僕人。

( 2)彼得的要求與主的回答(十三9-11)

彼得聽了與主的工作無份,就要求全身洗浴一番,使他與主的工作完全有份(十三  9)。主回答說:「凡洗過澡的(λουεσθαι),除腳之外,不需要再洗(νιπτεν),因他的全身是乾淨的」(十三  10上,自譯。凡在字下有點的皆是補字,參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譯本)。「洗過澡」(λουεσθαι)與「洗」( υιπτειν)在原文方面確有其巧妙處。前者是一次完成式動詞( perfect tense),指一次便足夠,不需再行了;後者是逐成式動詞(aorist tense),指一次後,仍要續行。(注  13)肯特認為,「洗澡」是指生命方面的得救,「洗腳」是指生活方面的潔淨。(注  14)

主的意思是,既然彼得已是屬主的人(「全身乾淨的」),故不需全部再洗(指救恩方面),只要洗腳便行了(指事奉方面)(十三  10下)。主還補充:不是每一門徒都乾淨(得救),暗示有人會出賣他(十三11)。

4.解釋(十三12-17)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耶穌替門徒洗腳之後,便以拉比教學的姿態坐下教訓門徒(十三  12),說他剛才所作的是一個「榜樣」( ),指學習其精神,而不是具體照做),( 15)也是一個事奉的原則(十三  13-17)。

B  預告被人出賣(十三18-30)

1.預言(十三18-21)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主指出他的教導(十三  12-17)不是給全部門徒的,因為其中有一人要出賣他,如詩篇四十一篇九節所言(十三18)。(注  16)主並說當該事成真時,他們便會相信他的預告(十三  19的補字「基督」可改作「對的」)。主先暗說這出賣他的人是沒有接待他的(十三20),旋即明說這人是門徒中的一個(十三21)。這是主第三次指出他了(參十三10、18)。

2.猜疑(十三22-26)

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門徒聞得他們當中有人要出賣主,大感困惑。「困惑」原文  ,中譯「彼此對看」。原文格式雖是中間語態(middle voice),但帶主動之力,意為「困惑」。(注  17)他們一個個的問主該人是誰(太廿六  25說連猶太也問主),其中「耶穌所愛的門徒」(作者暗指自己)蒙主以行動指出賣主的是何人(十三25-26)。

3.出賣(十三27-30)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什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什麼周濟窮人。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耶穌將一點餅遞給猶大,藉此提醒猶大要三思而後行,但猶大執迷不悟,撒但遂「入了他的心」,完全控制他,亦即是說猶大向撒但完全投降(十三  27)。

主對猶大所說「你要作的快作罷」這話有多義:一指猶大出賣主的行徑;二指猶大受門徒所托去購買過逾越節的用品;三指猶大替門徒做點賙濟窮人的事(十三  29-30),這是敬虔的猶太人在過節時的風俗習慣(參可十四5),(注  18)只是無人確實知道主是指那方面(十三  28)。

C  主的「樓房講論」(十三31∼十四31)

從十三章三十一節起,耶穌開始約翰福音內(也是基督生平中)著名的「樓房講論」( Upper Room Discourse)。由於他們最後晚餐的地點乃在一樓房內(俗稱「馬可樓」),因此就有所謂「樓房講論」。這講論的長短要視乎以下兩節經文怎樣解釋:一是十四章三十一節的「起來,我們走吧」。若他們不是立即離開樓房,那末這講論便在十六章三十三節或十七章二十六節才結束;二是視乎十七章一節的地點在那裡。

筆者認為十四章三十一節的「走吧」是真正離開最後晚餐所在地(見下文),故此「樓房講論」是從十三章三十一節至十四章三十一節。

1.教訓新命令(十三31-35)

( 1)時機(十三31-32)

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他。

耶穌故意等待猶大離開後才開始這篇重要的「樓房講論」。他先給他們彼此相愛的命令,因出賣主的人對主沒有愛心,也不順從主的吩咐。猶大的離去就說明主的代死已成定局,主的代死是人子及神得榮耀的時候。

( 2)命令(十三33-35)

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耶穌柔聲呼喚門徒為「小子們」( )是一個親密的稱呼),告訴門徒他所去的地方(指十架與回天家)是他們不能去的(十三  33上)。主以前也曾對猶太人提及這點(十三33下,參七33-34)。

主知道快要離開他們,於是給他們一條律法的總綱:愛的吩咐。主說那是新的命令;「新」不是說以前從沒有這樣的吩咐(參利十九  18、34等便知道在舊約內早有如此愛的吩咐,況且他們都是猶太人,雖非律法通,但對這類的經文必從小已耳濡目染),但主仍說「新的」,因他意指「我怎樣愛你們」方面,即是以他自己為愛的榜樣。如此,「彼此相愛」就成為門徒的特點了(十三35)。

2.回答門徒問題(十三36∼十四31)

( 1)回答彼得的問題:主的離開與再回(十三36∼十四4)

( 1)對答(十三36-38)

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裡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彼得說:「主阿!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彼得聽到主會離開他們(參十三  33),便想弄清楚主的去向,而主的回答則暗指彼得將來要隨主上十架(十三36,參廿一19)。彼得雖然對主的暗示摸不著頭腦,然而他忠實的表示自願為主捨命(十三37)。洞悉人軟弱的主,在此異常鄭重地(「實實在在的告訴」)對他說,在雞叫之前,他會三次不認主(參十八15-27的應驗)。莫理斯說,此後彼得在樓房內異常沉默,其它的門徒與主則「談笑風生」。(注  19)

( 2)解釋(十四1-4)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

彼得是其中關心主要往那裡去的人之一(參十三  33對「你們」說的)。此時他們必定極其憂愁。「憂愁」原文  是現在式詞,表示他們已開始憂愁了。主先勸告他們不要憂愁(十四1上),接著安慰他們,向他們作四方面的宣佈:a.信神者必當信他(十四1下);b.他去(升天)原是為他們在父的住處中預備地方(十四2;參來六20);c.主必再來接他們到天家去,叫他們與主永遠在一起(十四3);d.他們知道往天家去的路途(十四4)。

( 2)回答多馬的問題:到天家的門路(十四5-7)

( 1)疑問(十四5)

多馬對他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

多疑的多馬頗疑惑,說既然他連主往那裡去也不知道(指目的地),怎會知道到該處的門路或方法呢(十四  5;多馬複述了彼得在十三章三十六節的問題)。他以為主要往某個地區,他此時的思念仍不能「超凡脫俗」、脫離時地觀念的束縛。

( 2)解釋(十四6-7)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於是主向他先解釋目的地問題  ---「父那裡」,而達到目的地的方式或門徑就是透過主自己,即認識他是道路、真理與生命。這三點正是神的本質。主是道路(指神人間的連繫,參一51;提前二5);主是真理(因神是真理,故此基督是真理的化身,參一14);主是生命(因神是生命,參一4)。

( 3)回答腓力的問題:如何看見父(十四8-11)

( 1)問題(十四8)

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腓力聽主說認識他就如看見父(參十四  7),於是很自然地問「怎樣才看見父」,並表示要待看見了父才知足,不繼續追問下去。滕慕理說腓力的態度如舊約的約伯般(參伯廿三3)。(注  20)莫理斯說腓力可能要求看一些「神的顯現」( theophanies)的外證才感滿足(類似舊約一些記載:參出廿四10,卅三17;賽六1)。(注  21)

( 2)解釋(十四9-11)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主對門徒有點不滿(十四  9上),於是在三方面回答腓力(此處是新約中證明耶穌是神最偉大的論據):a.看見主如同看見父(十四9下;參西一15、18;來一1-4);b.主與父完全聯合,原是同一(十四10上);c.主所作的就是父所作的(十四10下-11)。

( 4)回答眾人的問題:聖靈的內居(十四12-2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此時主的解釋不單是向著腓力說,而是向著眾人說。主用「實實在在」作開頭,將神更深一層的計劃啟示門徒。這啟示可分五點:

( 1)   信徒可作比主更大的事。主要往父那裡去,然後聖靈才降臨(參十六7),叫信徒能作更廣大的見證(參五20)。

( 2)信徒可奉主名祈求。「奉主名」在本書第一次出現(十四13-14)。「奉主名」即憑主權柄的意思,這是祈求得蒙應允的保證,也可限制胡亂的妄求。此外,使徒若愛神便應遵守神的命令(十四15)。

( 3)信徒蒙賜聖靈(十四15-17)---主答應賜給他們聖靈,就是另外一位保惠師。直譯原文應是「賜另外」而不是「另外賜」。「另外」原文作  ,即「別個」同質的東西;「保惠師」( )直譯是「在旁邊呼喚」,有多種涵義:a.「安慰者」(comforter, 如 Wycliffe's Version, King James Version, 《七十士譯本》,《拉丁通俗本》);b.「說服者」(persuader, 如斯乃夫N.H. Snaith);c.「中保」(Advocate, 如New English Bible,韋慕夫Weymouth, 普路默,萊特夫特);d.「朋友」(friend, 如威廉斯C.K. Williams, 諾克斯Knox);e.「合法助手」(Legal Helper, 如林達斯,莫理斯,TDNT);f.「輔導師」(Counselor, 如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g.「堅固者」(Strengthener, 如達斯克);h.「代求者」(Intercessor, 如勃朗);i.甚至指一個基督教教義(如巴萊特)。

上述多種解法中,以可用於法律上的為合。按法律用語  ,   是一個出庭替辯方辯護或提出控訴的謀士。(注  22)他們的工作是助辯、訓勉、代言、忠告和安慰,如聖靈的工作。聖靈亦稱「真理的靈」,是神賜給相信的人的(「世人不能接受」),住在他們裡面(十四  17;參林前十二13)。

( 4)信徒透過聖靈如再見主(十四18-20)---主不撇下他們為孤兒,因為主「透過」聖靈到他們那裡(十四18),叫他們能在聖靈裡看見主(十四19)。到主再來之日(「到那日」),一切皆豁然貫通了(十四20)。

( 5)   愛主者必得見聖靈(十四21)---愛主的人必遵守主命,必蒙父與子所愛,並得見父與子(在聖靈裡看見),意指有聖靈就如有主向他們顯現。

( 5)回答猶大的問題:聖靈的工作(十四22-26)

( 1)問題(十四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阿!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門徒中有另一個猶大(即達太,參太十  3)問主為何只向他們顯現而不向全世界顯現,因他以為主的國度是人人有份的。(注  23)

( 2)解釋(十四23-26)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主解釋凡遵守主道的人,三一神(「我們」)就與他們同住,即聖靈的內居(十四  23-24),這就是神普世性的救贖工作。至於遵守主道,蒙神所愛及聖靈內居等真理,主已對他們說過了(十四25),但聖靈到臨後,會再教導門徒各樣事情。聖靈的工作有二:a.將一切事指教門徒。「指教」原文  意「教導」,暗指新約書信的完成。b.叫門徒想起主以前所說的一切話(十四26),暗指福音書的完成。順便一提,十六章十三節則暗指啟示錄的完成。

( 6)回答眾人的問題:最後的安慰---留下平安(十四27-31)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豫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罷!」十四章二十七至三十一節可能是主與猶大部份的談話,但因重心略有轉移(今論聖靈賜平安),因此亦可成為另一個獨立段落。

主在結束這段「樓房講論」時,如開始般同樣充滿安慰的話,可分四點:( 1)以平安叫他們壯膽---主將人生最需要的禮物賜給信徒,就是從他而來的平安,藉此壯他們的膽(十四27);(2)以再來叫他們喜樂(十四28);(3)以預告堅立他們的信念(十四29);(4)以自己順服天父為證叫他們(包括世人)知道主如何愛父(十四30-31上)。並且主說「世界的王」(撒但)在他裡面「毫無所有」,意指撒但的作為絲毫沒有主的旨意或計劃在內。魏斯科說,這話的背後反照了主無罪的性格。(注  24)

安慰完後,主對他們說:「起來,我們走吧」(十四  31下)。經學家對這句話有不同的見解:(1)該放在十七章末,成為十七章二十七節,今放在此處是因為後人錯排,但這說法缺乏抄本支持;(2)莫理斯認為,這是一句俗語,表示「一個邀請」;(3)多德認為,主說這話是表示暫停(pause),即換一口氣才繼續說下去;(4)哈里生(E.F. Harrison)、普路默、凱爾(Keil)、梅亞(Meyer)等認為,主在此時說要離開,但非即時離開,但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四十六節同樣詞句確是指立刻離開的;(5)達斯克認為,這是指屬靈方面的離開,意指「起來對抗魔鬼」,而非肉身離開現場;(6)肯特、滕慕理、魏斯科、哥德和特倫奇(R.C. Trench)則主張按字意解,他們著實離開了,所以十五至十七章是在另外一處說的話。

D  講論其它真理(十五1∼十六33)

「樓房講論」完畢後,他們便出發往客西馬尼園去,在路上主繼續與門徒談話,內容可分數個重點:

1.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結果子(十五1-8)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 1)結果子的吩咐(十五1-3)

途中主以葡萄樹與枝子來比喻他與門徒的關係。可能在路旁看見結果纍纍的葡萄樹,或聞到遠遠吹來葡萄樹焚燒的焦味。據(魏斯科稱,焚燒部份樹幹是一種「修剪」法,叫樹能多結果實。(注  25))路上所見所「聞」,叫講者有感而發,聽者身歷其境。這比喻源自舊約中論神與以色列的關係(如賽五  1-7;耶二21;詩八十8;何十1等)。以色列應是枝葉茂盛的葡萄樹,可是他們沒有悔改的果子(十五1),如今主便以真以色列的身份(真葡萄樹)指出他與信徒(「真以色列人」)的新關係,那是一個生命聯合的關係。

在這比喻,主指出門徒有兩類:( 1)不結果子的---主就剪去(十五2上),指生命成長方面而非救恩方面,此處魏斯科解為失去救恩;(2)結果子的—主就修理乾淨(藉著道),叫果子結得更多(十五2下-3)。

( 2)結果子的秘訣(十五4-7上)

若要常結果子則要常住在主裡面,指藉著「道」經常與主保持生命連繫(「住」的意義,參約壹二  24,三23-24,四15),否則「不能作什麼」,即不能結果子(十五4-6)。因此,牢記及遵守主的話就是結果子的秘訣了。

( 3)結果子的效果(十五7下-8)

結果子有幾樣效果:( 1)所求的都得成就(十五7下);(2)榮耀神(十五8上);(3)證明是主的門徒(十五8下)。

2.彼此相愛的吩咐(十五9-17)

( 1)彼此相愛的根基(十五9-10)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主再強調他在最後晚餐時(參十三  34)的教訓。他指出他對門徒的愛有如父對他的愛那般深厚不移(十五9上,參十三1),而以這愛作為他們彼此相愛的根基,並吩咐他們遵行(十五9下-10)。

( 2)彼此相愛的效果(十五11-17)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信徒彼此相愛帶來五方面的效果:( 1)叫主的喜樂長存人心(十五11上);(2)叫信徒彼此喜樂(十五11下);(3)能完成主的命令(十五12);(4)更顯出是主的朋友(十五13-15);(5)常得神應允祈求(十五16),所以他們要彼此相愛(十五17)。魏斯科視十五章十七節為新段的開始,而不是本段的結論。(注  26)

3.預告世人必憎恨他們(十五18∼十六4)

( 1)世人憎恨的根本原因(十五18-21)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雖然門徒實行彼此相愛,但世人非但不愛他們,而且憎恨他們。「恨」原文μεμǐσηκεν 乃完成時態,表達一個固定的態度( fixed action),含有延伸的意味(extending effect),以致把這「恨」延伸至門徒身上,此段中「憎恨」帶「拒絕」之意。他們恨門徒的原因有二:(1)他們恨主,所以也恨主所愛的(十五18-19),門徒當記著僕人所受的不會下於主人(十五20);(2)他們根本不認識神(十五21)。

( 2)世人無故的憎恨(十五22-25)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

主指出世人無故恨他的理由:( 1)第一論證:教訓---他曾教訓世人信神,接受他,離開罪,但他們仍然恨他,所以罪仍存留(十五22-23);(2)第二論證:神跡---他曾多行神跡奇事,但世人仍然恨他(十五24),一如律法上所言(泛指舊約,參詩卅五19,六九4,一零九5等)。

( 3)對世人憎恨的回答(十五26-27)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十五章二十六節的「但」連接著上文的主題。主答應給門徒聖靈(即真理的靈),叫他們能分辨是非,尤其是分辨世人恨他們的根本原因(十五  26上)。真理的靈為主作見證,在世人恨惡主時,幫助門徒證實主確是神、神的彌賽亞、神的兒子(十五26下)。門徒被人憎恨時,也要為主作見證(十五27)。「作見證」原文μ�Uμτυρεǐτε可作敘事式動詞( indicative),如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也可作命令式詞(imperative),如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中譯本採用了敘事式;若要作命令式,則加上「必要」二字。按文意言,命令式語氣比較貼切。(注  27)

主的靈及信徒兩者的見證,就是對世人憎恨最好的回答。

( 4)重提世人的憎恨(十六1-4)

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有關世人恨惡信徒的預告,到本段結束。主將這主題的內容作一總結,可分三點:( 1)解釋為何預告世人必恨惡信徒(十六1);(2)指出世人恨惡信徒的兩個原因:他們恨惡主的門徒,還以為在事奉神(如保羅,參徒廿四14,十六2);他們不認識父與主二而一的關係(十六3),不認識父便是不認識主;(3)說明以前沒有告訴門徒,是因為那時主與他們同在(參十六4);現今主快要受害,離開他們,將來他們受逼害時,便知主所言不虛。

4.解釋聖靈的工作(十六5-15)

在上文主曾兩次預告聖靈到臨(十四  16,十五26),聖靈工作之一就是在門徒被人恨惡時叫他們能分辨是非,不至跌倒;由於聖靈全部的工作還未顯露,所以主予以詳細解釋:

( 1)聖靈的賜給(十六5-7)

現今我往差我來的父那裡去;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你往那裡去?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

主先前說他會離開門徒,門徒便憂愁起來(十三  36,十四5),沒有想到追問下去(十六5-6)。如今主說他的離開(上十架完成救恩)對門徒是有益無損的。「有益」原文  意「有益」或「需要」;他若不去,聖靈就不會來臨(十六7)。聖靈來了,就叫全世界的人(主在世時的足跡只限於巴勒斯坦)都有機會獲得救恩。人的得救是聖靈的工作。

( 2)聖靈的工作(十六8-15)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聖靈來臨後的工作有二:對世人(十六  8-11)及對門徒(十六12-15):

( 1)對世人方面(十六8-11)---有三點(十六8上):為罪、為義、為審判,三個名詞均無定冠詞,所以非特指個人方面的罪,而是泛指世人的罪:(注  28)

a.為罪---因他們不信耶穌是彌賽亞(不信的罪)(十六9),聖靈提出此罪以審判世人。

b.為義---因主歸回天家就證明他的降世是為罪人設立一個蒙神稱為義的標準(十六10)。這是肯特和滕慕理的說法。世人因罪而不能達到這標準,滿足不了神的要求(參羅三23)。何斯肯司、布特曼、巴萊特、馬希(F. Marsh)、勃朗這些學者認為,在類似的情形下,「罪」與「義」可算是同義詞。

c.為審判---指世界之王撒但受審判(意謂在十架上)(十六11,參十二31);(注  29)聖靈工作之一乃是審判罪人,如同撒但在十架上受審判般。

聖靈在以上三方面叫世人自己責備自己(十六  8下)。「責備」原文  是法庭的常用詞,這是魏斯科的解釋。這詞含有多重意義:如「暴露」、「責備」、「恥笑」、「駁斥」或「說服」;此處可作「暴露罪惡」或「證實罪行」。(注  30)聖靈工作之三乃使人為罪、義,而審判自己,控訴自己。

( 2)對門徒方面(十六12-15)

聖靈對世人的工作是「責備」;對門徒則有二:

a.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包括將來的事(十六12-13上)。凡聖靈所聽見的(指主過去的教訓)和將來的事都一併教導信徒明白(十六13下)。「將來的事」究竟指什麼,不少解經家大費思量,有說指1.明天的生活軼事(如何斯肯司);2.整個基督教信仰(如魏斯科);3.末世的預言;4.屬靈的國(如加爾文);5.信徒的生活倫理觀(如莫理斯)。此處該指在主回家後的新啟示、包括末世的預言。

b.榮耀基督---當信徒榮耀主時,那就是聖靈的工作了;因為聖靈將屬於主的(中譯「受於主」)榮耀(「榮耀」是補字)告訴門徒(十六14)。父所有的榮耀也是主的榮耀(十六15)。

5.預告不久便離開他們(十六16-24)

( 1)憂愁化為喜樂(十六16-22)

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有幾個門徒就彼此說:「他對我們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又說:『因我往父那裡去。』這是什麼意思呢?」門徒彼此說:「他說等不多時,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不明白他所說的話。」耶穌看出他們要問他,就說:「我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你們為這話彼此相問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痛哭,哀號,世人倒要喜樂;你們將要憂愁,然而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婦人生產的時候,就憂愁,因為他的時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記念那苦楚,因為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你們現在也是憂愁;但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

主預告他不久便要受死埋葬,門徒不能見他,而在他復活後門徒又得見他(十六  16)。「不得見」與「得見」各指「埋葬」與「復活」,「不多時」則指短暫之時。門徒當時不明主的意思,就彼此對問(十六17-18)。主看出他們的迷惘(十六19),於是解釋說他的死雖叫門徒傷痛,世人喜樂;但復活後門徒的愁苦要轉為喜樂(十六20),如婦人生產的經歷,先苦後樂(十六21-22;參賽廿六17,六六7-14;何十三13-15)。

( 2)離開換來權利(十六23-24)

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主說他回天家後(「到那日」(注  31)),門徒便有了聖靈及復活的事實,就不需再追問有關主的死之意義,因在那時便會豁然明瞭了(注  32)(十六  23)。況且他們有奉主名祈求而必得著的權利,叫他們的喜樂更充滿(十六23下-24)。

6.宣告最後的勝利(十六25-33)

這些事,我是用比喻對你們說的;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乃要將父明明的告訴你們;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門徒說:「如今你是明說,並不用比喻了。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問你;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耶穌說:「現在你們信麼?看哪!時候將到,且是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在上十架前,主說他用比喻說明他的旨意。「比喻」原文
 ,直譯「在路旁」,指在旁邊的意義,如「弦外之音」,可譯作「謎語」或「暗語」(參十10;彼後二22)。莫理斯稱此字與舊約的「箴言」(mashal)一詞同義。(注  33)在上十架後就不需用比喻了,因有聖靈的工作(十六  23)。肯特說福音書多記門徒對主認識方面的困擾,而在使徒行傳內(亦稱「聖靈行傳」),門徒已完全認識主,並且放膽傳道。(注  34)

到那時,門徒有主的代死作為到神面前的權柄(參來十  19-22),他們不需要透過主來求問父,而可以直接奉他的名向父祈求(十六26-28)。門徒在此遂重申他們對主絕對的信靠(十六29-30)。主卻回答,他上十架的時候到了,門徒將因懼怕而分散(參可十四27),留下主獨自與父同在(十六31-32),然而主預告他離開後,門徒會遭遇苦難,但他們必有平安,不需害怕,因主已勝了世界(十六33)。在十架陰影下,主此言充滿安慰和保證,因十架並非是主失敗的記號,而是得勝的應許。

7.發出大祭司的祈禱(十七1-26)

此時主可能走到聖殿的外院(滕慕理等說在汲淪谷前的城牆下)。據猶太人傳統,在大節期時,聖殿大門在午夜凌晨便開放,讓朝拜者能早點開始敬拜或進行晨禱(參約瑟夫《猶太古史》十八  22)。

主剛宣告他「已經勝了世界」(十六  33),其心異常寧靜與順服,向神祈求。這篇禱告日後稱為「大祭司的禱告」,此名稱是教父亞歷山大的西裡爾(Cyril)首創的,其後各學者均沿用。(注35)這是主生平中最長的禱詞。主先為自己祈禱(十七  1-5),並為目前的門徒(十七6-19),最後為將來的信徒祈禱(十七20-26)。主一生以祈禱傳道為念,此時他以祈禱結束了他在世最後一次公開的講論。(注  36)

( 1)為自己祈禱(十七1-5)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主為自己祈禱的說話中,是以神的榮耀為主旨的。他降生的目的也是為了完成一個「時候」,那是父榮子,子榮父的時候(十七  1)。主在地上的工作是足可榮父的,現在他完成了神的托付(十七2-4),所以他求父讓他回復在未道成肉身前的榮耀(十七5)。(注  37)

主降世時,暫時放下了天上的榮耀,以致他在地上時的一舉一動都必先徵求天父的旨意(參腓二  5-8)。有了天父的特准,他才使用其神性行神跡奇事(參八28,十二49)。

( 2)為目前的門徒祈禱(十七6-19)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現在我往你那裡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裹充滿我的喜樂。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在十七章六節始,主祈禱之目的轉移到門徒身上。他把門徒的需要帶到神那裡。他先將門徒現時的身份與情況在祈禱中向神申述(十七  6-10),然後在三方面為門徒祈求:

( 1)求他們合而為一(十七11-14)---主所指的不單是工作上的合一而更是屬靈上的合一,如父與子的合一。主解釋門徒中除滅亡之子外(猶大),其餘全得他的保守( 意「保存」)和護衛( 意「保護」,尤指外界的攻擊)(十七12上),如經上所記(參詩四一9,一零九8)(十七12下),使他們滿有主的喜樂(指豐盛的生命,如十10,十五11)(注  38)(十七  13-14)。

( 2)求他們脫離惡者(十七15-16)---主在世時常遭惡者的攪擾,故此他求神保守門徒脫離魔鬼的侵犯(如猶大出賣主),因他們是屬神的,不屬世界之王的(十七16)。

( 3)求他們能夠成聖(十七17-19)---神的道就是真理,真理叫人有約束,遠離罪惡,成為聖潔,合乎主用,如主合神所用(十七18)。

( 3)為將來的信徒祈禱(十七20-26)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父阿!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公義的父阿!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

這是主第三方面的祈求,為將來的信徒(教會)而求(十七  20)。這部份的祈求也分三點:

( 1)求他們合而為一(十七21上)如父與子的合一般(十七21中),並以合一為證叫人信神(十七21下-23上),也叫人能知道神愛世人(十七23下)。

( 2)求他們與主同在(十七24),叫他們能看見主的榮耀,即指將來救贖得完全時(redemptive consummation)。肯特稱這是被提後見主面的時候(參約壹三2),故此這是主為了信徒將來完全的得救及能進入天國而發出的祈求。(注  39)

( 3)求他們能分享神愛(十七25-26),願父充滿子的愛充滿他們,而主自己也以他的愛充滿他們。中譯最後一句在「我」字前加「的」字,即「我的愛也在他們裡面」。

結論

從最後晚餐至客西馬尼園整段事跡中,在本書中所佔的篇幅不算短,當中作者特別指出數件大事:( 1)主給他們新功課,新命令---謙卑服事與彼此相愛。(2)主回答門徒四個重要問題:有關彼得的是目的地方面(destination);有關多馬的是知識方面(knowledge);有關腓力的是真確方面(reality);有關猶大的是啟示方面(revelation)。(3)主在樓房講論的新啟示為:聖靈的工作、主與信徒的關係、及世人如何憎恨信徒的預告。(4)主透過祈禱表露自己的心何等渴望門徒能合而為一。故此本段在幫助信徒認識主方面而言,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注文

1  H. A. Kent上引書第153頁。

2  同上書第154頁。

3  約瑟夫說每年到耶路撒冷參加逾越節的約有二百七十萬人。他可能誇大一點J. 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s of Jesus, Fortress, 1980r, (p. 498)則估計有十五萬人。

4  L. Morris上引書第583頁。

5  筆者與L. Morris上引書第587頁所說表同感。

6  筆者與B. F. Westcott上引書第180頁及A. Plummer上引書第255頁所說表同感。

7  H. A. Kent上引書第156頁。

8  猶太傳統常用此名作撒但的代名詞,見B. F. Westcott上引書第183頁;A. Plummer上引書第258頁。

9  L. Morris上引書第598頁。

10 同上書第608頁。

11 H. A. Kent上引書第164頁。關於主有沒有吃逾越節筵席的討論,可參L. Morris上引書第774-785頁。筆者認為耶穌的最後晚餐是一個「無逾越節羊羔的晚筵」(lambless passover)。這是大部份在耶路撒冷以外之敬虔人士所遵守的方式,時在正式逾越節前一天行的,如B. Gartner, John 6 and the Jewish Passover, Lund, 1954, p. 44(參L. Morris同上書第785頁)。

12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199.

13 關於此二字在此段經文的用法,參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38, 又R. C. Trench, Synonyms of the New Testament, APA, n. d., p. 161.

14 H. A. Kent上引書第168頁。及參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p. 1145.

15 在教會史上關於「洗腳」的傳統習慣,參B. F. Westcott上引書第192頁。

16 大衛在詩中悲歎一位出賣他的摯友(參詩五五12-14)。在歷史上,這人可能是亞希多弗。亞希多弗本是大衛的外交大臣兼內閣參謀,私下也是朋友,後來他在押沙龍叛變時出賣了大衛(參撒下十五12,十六15-23,十七4、14、23)。主在此時引用詩篇四十一篇乃是運用一個對應預言的手法(prophecy by parallelism),而非解釋預言。見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38.

17 L. Morris上引書第625頁。

18 William Lane, "Mark,"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4, p. 493.

19 L. Morris上引書第635頁。

20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217.

21 L. Morris上引書第643頁。

22 同上書第662-666頁。

23 H. A. Kent上引書第176頁。

24 B. F. Westcott上引書第210頁。

25 同上書第216頁。

26 同上書第222頁。

27 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55.

28 F. Godet上引書第869頁。

29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236)在此處意外地說聖靈的審判是有關人在倫理道德上的錯誤,相信這是他一時之偏差。

30 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57)說這如同拿單對大衛的責備(參撒下十二章)。

31 B. F. Westcott上引書第233頁卻稱「到那日」是指耶穌第二次來之前的時候。

32 H. A. Kent上引書第188頁。

33 L. Morris上引書第504頁。

34 H. A. Kent上引書第189頁。

35 B. Lindars上引書第516頁。

36 L. Morris上引書第717頁。

37 L. Morris稱這節經文乃耶穌是神另一有力的證明,見同上書第721頁。

38 同上書第673,728頁。

39       H. A. Kent上引書第193頁。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