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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祭司利未人、利未全族派、必不同以色列中一樣有分有業;他們吃的、是人獻與永恆主的火祭和他的其他產業。
18:2
利未人在他的族弟兄中必須沒有產業;永恆主就是他的產業,照永恆主對他所應許過的。
18:3
祭司從人民、從獻祭的人、所應得的合法分額、乃是以下這一些:人若獻牛或羊,他要把前腿、腮頰、和胃給祭司。
18:4
你也要把你的初熟五谷、新酒、新油、和你的羊初剪的毛、給祭司。
18:5
因為為永恆主你的上帝從你的眾族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的子孫日日不斷地奉永恆主的名站著供職。
18:6
「若有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或譯:城門),他從那裡一心一意地來到永恆主所要選擇的地方,
18:7
那樣他就可以奉永恆主他的上帝的名供職、像他的眾族弟兄利未人塹那裡站在永恆主面前供職一樣。
18:8
除了按父系家業所賣而得的以外(或譯:不管他有沒有父系傳下的家業),他還可以得相等的分兒吃。
18:9
「你到了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的地那時候,不可仿佛那些外國人可厭惡的事去學著行。
18:10
在你中間不可有人將兒子或女兒用火燒獻為祭(或譯:使兒子或女兒經過火而獻為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觀兆頭的、行邪術的、
18:11
用迷術的、問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8:12
因為凡行這些事的、都是為永恆主所憎惡的;也正是因了這些可厭惡之事的緣故,永恆主你的上帝才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8:13
你對于永恆主你的上帝要純全無疵。
18:14
你正要趕出的那些外國人都聽信算命的、占卜的;至于你呢,永恆主你的上帝是不會許給你這樣行的。
18:15
「永恆主你的上帝要從你中間、從你的族弟兄中、給你興起一位神言人來、像我一樣──你們要聽從他──
18:16
這正是你在何烈山當大眾的日子向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要求的話,說:『不要讓我再聽永恆主我的上帝的聲音了;這偉大的火也永不要讓我再看了,免得我死亡。』
18:17
永恆主對我說:『他們所說的、都說得對。
18:18
我要從他們的族弟兄中給他們興起一位神言人、像你一樣;我要把我的話放在他口中,他必將我所吩咐他的一切話都對他們說。
18:19
將來哪一個人不聽我的話、就是他奉我的名所說的,我總要討罰那人。
18:20
不過,若有神言人擅自奉我的名說我不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的神的名說話,那神言人就必須死。』
18:21
但你若心裡說:『我們怎能知道什么是永恆主所沒有說過的話呢?』
18:22
一個神言人奉永恆主的名所說的、那話若不成就,不實現,那就是永恆主沒有說過的話;是那神言人擅自說的,你不要懼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