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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Leviti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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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17:2
「你要告訴亞倫和他兒子們、跟以色列眾人說:永恆主所吩咐你們的事、乃是這樣說:
17:3
凡屬以色列家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羔羊、或是山羊,不拘是宰于營內,或是宰于營外,
17:4
而未曾帶到會棚出入處、永恆主帳幕前、獻與永恆主為供物的,那使祭牲流血的罪就必歸到那人身上;他使祭牲流血,他必須從他族人中被剪除。
17:5
這是要叫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上所宰獻的祭牲帶到會棚出入處、給祭司,獻與永恆主面前,交給祭司,獻與永恆主為平安祭。
17:6
祭司要把血潑在會棚出入處永恆主的祭壇上,把脂肪熏為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
17:7
他們不可再宰祭牲獻給野山羊神(或譯:野神),就是他們變節(原文作:行邪淫)所服事的;這要給他們做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
17:8
「你要對他們說;凡屬以色列家的人、或是在你們中間的外僑,獻上燔祭或宰獻祭牲,
17:9
而不帶到會棚出入處去獻與永恆主的,那人必須從他族人中被剪除。
17:10
「凡屬以色列家的人、或是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吃任何血、我總要向那吃血的人板著臉,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掉。
17:11
因為肉之生命是在于血;是我給了你們讓它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行除罪禮的;因為是血〔血是生命〕在除罪的。
17:12
故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一切的人都不可吃血;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也不可吃血。
17: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打獵得了可吃的野味、無論是野獸是飛鳥,他總要插它的血讓流出來,用塵土掩蓋上。
17:14
「因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其血就等(原文作:在)于其生命。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凡有血肉的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就是它的血;凡吃血的必須被剪除。
17:15
凡吃自己死的尸體、或野獸撕裂的的人、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總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然后才潔淨。
17:16
若衣服也不洗淨,身也不洗,那他就要擔當他的罪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