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
新約
哥林多後書
第十二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喜歡誇自己的軟弱
 1 誇口固然無益,卻也是必要的。現在我要說說主的異象和啟示。
 2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是帶著身體被提的呢?我不知道,是離開了身體呢?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3 我認識這個人,(是帶著身體被提,還是在身體以外被提,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4 他被提到樂園裡去,聽見了難以言喻的話,那是人不可以說的。
 5 為了這個人,我要誇口,但為了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沒有可誇的。
 6 即使我想誇口,也不算愚妄,因為我要說的是真話。但我閉口不提,免得有人把我看得太高,過於他在我身上所見所聞的。
 7 又因為我所得的啟示太大,恐怕會高抬自己,所以就有一根刺加在我的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來攻擊我,免得我高抬自己。
 8 為了這事,我曾經三次求主,使這根刺離開我。
 9 他卻對我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讓基督的能力臨到我的身上。
 10 因此,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為喜樂,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表明愛哥林多教會的心
 11 我成了愚妄的人,是你們逼成的。其實你們應該稱讚我,因為我雖然算不得甚麼,卻沒有一點比不上那些“超等使徒”。
 12 我在你們中間,以各種忍耐,用神蹟、奇事和大能,作為使徒的憑據。
 13 除了我自己沒有成為你們的重擔以外,你們還有甚麼比不上別的教會呢?這一點委屈,請原諒我吧!
 14 好了,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這一次也不會成為你們的重擔,因為我所要的不是你們的東西,而是你們自己。兒女不需要為父母積財,父母卻應該為兒女積財。
 15 至於我,我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付上一切,鞠躬盡瘁。難道我越愛你們,就越得不到你們的愛嗎?
 16 算了!我沒有成為你們的重擔,卻是個狡猾的人,用詭計牢籠你們。
 17 我派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藉著誰佔過你們的便宜?
 18 我勸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派了那位弟兄一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是同一個心靈嗎?不是同樣的步伐嗎?
 19 你們一直以為我們是在向你們申辯嗎?我們是在基督裡,當著 神面前說話的。親愛的,一切事都是為了建立你們。
 20 我怕我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如我所想的,你們見我也不如你們所想的。又怕有紛爭、嫉妒、惱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
 21 又怕我再來的時候,我的 神使我在你們面前羞愧;並且我要為許多從前犯罪的人哀痛,因為他們行了污穢、姦淫、邪蕩的事,卻不肯悔改。
BackTop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