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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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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共處,持守正義
 1 平靜相安地吃一塊乾餅,勝過筵席滿屋,吵鬧相爭。
 2 明慧的僕人,必管轄主人貽羞的兒子;又可以在眾兒子中同分產業。
 3 用鍋煉銀,用爐煉金;唯有耶和華鍛煉人心。
 4 作惡的人留心聽邪惡的話;說謊的人側耳聽攻擊人的話。
 5 嘲笑窮人的就是辱罵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難免受懲罰。
 6 兒孫是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
 7 愚頑人說佳美的話是不相稱的,何況尊貴的人說虛謊的話呢!
 8 在餽送的人看來,賄賂有如靈符(“靈符”原文作“恩惠寶石”);無論他到哪裡,都必順利。
 9 遮掩別人過犯的,得到人的喜愛;屢次提起別人過錯的,離間親密的朋友。
 10 對聰明人說一句責備的話,勝過責打愚昧人一百下。
 11 悖逆的人只求惡事,必有殘忍的使者奉派去對付他。
 12 寧願遇見失掉幼子的母熊,也不願遇見正在行愚妄事的愚昧人。
 13 以惡報善的,災禍必不離開他的家。
 14 紛爭的開始,如同決堤的水;所以在爭執發生以前,就要制止。
 15 宣判惡人為義,裁定義人有罪,二者都是耶和華所厭惡的。
 16 愚昧人既是無知,為甚麼手裡拿著價銀要買智慧呢?
 17 朋友常顯愛心,兄弟為患難而生。
 18 為鄰舍擊掌作保證人的,是無知的人。
 19 喜愛爭競的就是喜愛過犯;把家門建高的自取滅亡。
 20 心存欺詐的得不著益處;舌頭搬弄是非的必陷在禍患中。
 21 生下愚昧的兒子,使父親憂愁;愚頑人的父親毫無喜樂。
 22 心裡喜樂就是良藥;心靈憂鬱使骨頭枯乾。
 23 惡人暗中(“暗中”原文作“從懷裡”)接受賄賂,為要歪曲公正。
 24 聰明人面前有智慧,愚昧人卻眼望地極。
 25 愚昧的兒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痛苦。
 26 懲罰義人,已是不當;擊打正直的官長,更是不妥。
 27 有知識的約束自己的言語;聰明人心平氣和。
 28 愚妄人默不作聲,也算是智慧;閉口不言,也算是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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