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分享這段經文時,我們講到聖靈開始在一個罪人的心裡作工時,先是要他為罪責備自己--祂讓他意識到自己罪行的可怕,發現自己的確是一個失喪的罪人。從中我得出一點教訓,就是所有忠心的傳道人有責任同樣作工。如果溫柔慈愛的聖靈藉著喚醒罪人的心靈,使之深深意識到罪和來臨的忿怒的方法,來開始拯救之工;那麼,如果我們使用同樣的方法,讓在座每一個未歸正的靈魂發現自己是完全該死的罪人,從而為罪責備自己,也不應該被說成是殘酷,或者嚴厲,或者太直露,太不委婉。 我現在要談到聖靈的第二項工作,祂被稱為"保惠師",就是因此而來:"祂要世人為義,自己責備自己。"祂先用罪的意識折斷罪人的骨頭,然後推介那天國的良醫,使那些被折斷的骨頭歡喜快樂。祂先展示即將來臨的忿怒風暴,讓罪人知道他們無處可逃;然後打開隱秘的內室,悄聲細語:"進來吧,在神忿怒的日子,你可以躲在這裡。"祂先照亮罪人的心田,讓他看見自己生活的點點滴滴都足以定他的罪,想在那裡尋找義是白費功夫;然後把光聚在復活的救主身上,說:看這裡。祂展示了救主完美的受苦和順服,說:只要你相信耶穌,這些都是你的。就這樣,聖靈引導心靈接受在福音裡白白賜下的基督,靠近基督。聖靈的第一步工作是喚醒的工作,這一步則是安慰的工作。這就明白告訴我們,忠心的傳道人所做的第二步工作也應是把疲乏的心靈帶到基督那裡:不僅警告他洪水將來,而且指向白白賜下的方舟;不僅預報危險的風暴,而且指出安全的堡壘;引導罪人的眼睛,不僅向內看自己的罪和慘境,也向外看一位流血、死亡、復活和掌權的救主。 弟兄們,如果一個傳道人只驚嚇你、喚醒你,只指出聖靈的第一項工作,就是使你為罪責備自己;卻不談聖靈的第二項工作,就是使你為義責備自己,那他不能算是基督的僕人。他就像一個醫生,撕開了你傷口上的繃帶,暴露了傷口的最深處,然後把你像以色列一樣丟在一邊,任憑你的傷口敞露,既不施行包紮,又不為它塗上藥膏。他還像一個人拚命搖醒你,告訴你房子著火了,卻不告訴你哪裡是可以逃命的出口。 弟兄們,讓我們跟隨偉大的聖靈,我們的保惠師的腳蹤。祂先是使人確信罪,然後使人確信義。因此弟兄們,若我們首先喚醒你,使你意識到你的罪行的可怕,然後在打開避難所,說:快進來-- "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賽廿六20),請理解我們。 我知道在座有許多人因為我們對最臭名昭著的罪人傳講基督而大為惱火。法利賽人就是這樣;無疑我們中間也有許多法利賽人。當我們到浪子惡棍的賊窩,溫和地傳講救贖大愛的簡單信息,告訴他們神的震怒不離罪人之身,但基督是白白賜給他們的救主時;或者當一個罪惡之子來找我們,基督的僕人先是明白告之神極為惱怒他的罪行,然後以深厚的愛,向他宣佈基督的憐憫和白白賜下的義時,哎呀,我們常見這個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們會大為光火。一想到這幫社會渣滓居然能與他們得到同一位救主,他們簡直受不了。他們吼叫道:什麼!你向這些敗類提供救主?他們還沒有改過自新呢!他們還沒有改邪歸正呢!我說,是的。"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請你們記住,這正是聖靈所用的方法。 祂是聖靈,"眼目清潔不看邪僻"(哈一13)。祂是使所有在耶穌裡的人得以成聖的那一位。祂使罪人為罪責備自己後,下一步工作就是向他宣佈平安--就是說使罪人確信義。那麼,如果你問我,為什麼我沒有對那些罪惡之人,羞恥之子說:去改過自新,學會誠實作人,行為純全,然後我再邀請你到救主那裡?我的回答是,因為即使聖靈,我們的成聖者,也不是這樣作的。祂先將那個靈魂引進曠野,再吸引他到基督面前。祂先用負罪感將靈魂關入監牢,再開一扇門,讓他看見基督是為罪魁們設立的避難所。 弟兄們,不要忘記,祂先是保惠師,再是成聖者。那麼,如果我們作為基督的使者,跟隨著這位偉大聖靈的腳蹤行,你們就不該指責我們。如果那聖潔的、使人成聖的、眼目清潔的聖靈,尚且在邀請最邪惡的罪人披上美麗的義袍--耶穌神聖的義;那麼,若我們告訴最邪惡的罪人:"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你們就不能說我們是在縱容罪,或者我們是道德的大敵。 1.這義是什麼? 我的回答是,這義是基督的義,代表罪人行出來。義是就律法而說的。若一個人從來不曾違背律法,而是完全順服遵從它,那個人就是義人。義包括兩個部分:第一,沒有罪;第二,在神的眼裡有價值。 比如,未墮落的天使可以在兩個方面稱為義。 第一,從負面來看,他是義的,因為他從未違背過神的律法。他從來不愛神不讓他愛的任何事物,從來不作神不讓他作的任何事情。在他雪白的衣裳上,沒有一點罪的污漬。 第二,從正面來看,他是義的,因為他圓滿遵循了神的律法。他在一切事上都遵行了祂神聖的旨意,時刻準備著接受神交託的每一項使命,日夜事奉救恩的後裔。在所有事上他都以天父的旨意為食物。這樣,他不僅保持了白袍的清潔,也贏得了順服的桂冠。他在神的眼裡是有價值的。他晉見神的時候,神向他讚許地微笑。弟兄們,這兩個方面合在一起,就成了神眼中的義。 再來看墮落前的亞當。 首先,在負面來看,他是義的。他被造時毫無罪污。他從造物主手裡出來時,是純潔無辜的。樂園裡清冽的河水映出藍天的倒影,也不及未墮落的亞當平靜的胸懷那樣能反映出神的美好形象。他的靈魂毫無污點,如天使的白袍一樣純潔。他的思想意念全都是屬天的,從不曾違背神的律法。他的意志與神的旨意並無二致。他沒有犯罪的意識。 但其次,亞當並沒有得到正面的義,就是說遵行律法,遵行神的旨意所獲得的義。他被安排在樂園裡,好得到這義。神把他放在那裡時,他還穿著雪白聖潔的袍子,要獲得順服的桂冠,就像聖天使一般。但人墮落了,沒有得到這在神眼裡美好的義。弟兄們,如果把沒有罪和完全的順服這兩方面合在一起,就成了在神眼裡完美的義。 現在我們來看,白白賜給罪人的基督的義,正包括了這兩方面。 因為基督去了父神那裡,在祂裡面有脫離罪咎的自由。當祂來到這個世界時,祂並未免除罪咎的重壓。祂自己並沒有罪,還在母親的腹中,祂就被稱為"聖者"(路一35);但祂在這世上的每時每刻都處於罪咎的重負之下。當祂還是馬槽裡的嬰兒時,就在罪的權勢之下;當祂"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時,祂是在罪的權勢之下;當祂又累又渴地坐在井邊時,祂是在罪的權勢之下;當祂在客西馬尼園裡極其痛苦,汗如大血滴掉在地上時,祂是在罪的權勢之下;當祂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時,祂是在罪的權勢下。祂自己沒有罪,但祂的肺腑之言是:"因有無數的禍患圍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我就心寒膽戰"(詩四十12)。 我們怎樣知道基督是在罪咎之下呢? (1)因為祂是在痛苦之下。祂還是初生嬰孩時,就在馬槽裡受苦;祂經受了疲乏、飢餓、乾渴,更有在客西馬尼園中和十字架上非人的痛苦。神永遠將罪咎和痛苦連接在一起,沒有罪咎,就不會有痛苦。 (2)因為神向祂掩面不顧:"我的神,我的神"(太廿七46)。神祇向罪咎掩面,因此基督承擔的是多人的罪孽。祂渾身是罪,在神的眼裡,祂等於犯了人類所有的罪過。那麼,神甚至向祂自己的愛子掩面,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但如今基督已脫離了一切罪咎。祂復活了,回到父的身邊。一個人若負了債,只要他還清了,就脫離了債務。基督曾背負我們的罪,但祂已承受了所有的懲罰,如今完全自由了。祂復活了,我們沒有再見到祂。如果一個人被驅逐出境多年,除非時間到了,他回國就是非法。若時間到了,他就不再受法律的約束,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鄉。同樣,基督也一度離開父的懷抱,神掩面不顧祂。但祂承受了神認為應當加在祂身上的所有重負,然後就脫離了罪咎的約束,可以自由地回去--這就是祂所作的:祂從死裡復活,回到父神的懷抱,那正是祂所來之處。 戰慄的罪人哪,難道你不明白,在基督裡有脫離罪惡的自由嗎?祂完全自由了,永不再受苦。祂現在無罪;將來回來時,也是無罪而來。如果你與祂合為一,你也將不受罪的約束,如同基督一樣自由;不再遭受懲罰,如同與基督同在天國。如果你信靠基督,你就與祂合為一體,成為祂身體的一個部分。就像基督--你的元首現在確實已經從神震怒的黑暗跨進祂榮耀的面光之中;你也將從黑暗進入神奇妙的光明。基督升天之前說過的話是可稱頌的:"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廿17)。神是基督的神,也是我們的神! 基督不受罪的約束,對我而言,好處是什麼呢? 基督願意作你的救主。在基督裡有完美的順服,因為祂到父那裡去了,所以我們不再見祂。當祂來到這個世界時,不僅是要受苦,而且要行動;不僅是一位受死的救主,同時也是一位行道的救主;不僅承受第一個亞當犯罪所帶來的咒詛,而且也行出第一個亞當所沒能行出來的順從。從搖籃到十字架,祂都全心全意地順服神的旨意。當祂來到世界時,祂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捲上已經記載了。我的神啊,我樂意照禰的旨意行;禰的律法在我心裡"(詩四十7,8);哪怕為了順從而受苦,祂也不曾改變這個心志。祂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2,34)。祂離開世界時,說:"禰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所以使徒說得不錯,祂真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全部律法歸納起來就是兩條命令:愛神和愛鄰舍。基督兩條都作到了。 (1)祂全心全意地愛神。神在《詩篇》第91篇裡說:"因為祂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祂;因為祂知道我的名,我要把祂安置在高處"(第14節)。 (2)祂愛人如己。出於對人的愛祂才來到世上;祂在地上作的每一件事,受的每一份苦,都是出於對人的愛。就是出於愛,祂表現了最大的順從,即為他們捨命。這是祂來到世上的主要使命,也是神交給祂的最可怕最艱巨的使命,但祂還是遵行了。 祂被賣前不久,神讓祂看見將臨的震怒的淒風慘雨。在客西馬尼園,神把苦杯擺在祂面前,顯明這苦杯中不摻雜任何憐憫;但基督順服了。祂的人性感到驚恐退縮,禱告道:"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禰叫這杯離開我;"即使這樣,祂並未在完全的順服上動搖片刻,於是祂又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禰的意思"(太廿六39)。 這就是基督的順從,我們知道是完美的順從。首先,因為祂是神的兒子,祂所作的一切都是完美的;其次,因為祂到父那裡去了,升到了父的面前。父接受了祂嗎?《詩篇》110首告訴我們,天門大開,我們能聽見神迎接祂兒子的話語:"耶和華對我主說:'禰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禰仇敵,作禰的腳凳"(第1節)。 既然神沒有象對待那些沒有完全順從的人一樣送祂回來,也沒有象對待那些不值得接受的人一樣不讓祂見祂的面;而是高舉祂,認為祂配得極大的榮耀,配得祂右邊寶座上的尊位;顯然,基督已為神接受,祂的義在父神的眼裡極其可愛,全然聖潔! 戰兢的罪人,聽哪!這就是向你提供的義。這義不是為別人,而是為你這樣的罪人成就的。它的用處不在其他,乃在於遮蓋赤裸的罪人。這是榮華錦繡的衣裳,是婚禮的禮服,潔白無暇。啊!披戴主耶穌。為什麼你竟拒絕憐憫呢?靠著信與基督成為一體,你就不僅會得赦免,像我剛才所宣講的一樣,而且你在神的眼裡將稱為義;你不僅不會被扔到地獄,而且會被帶進天國--就像基督現在在那裡一樣千真萬確。 與基督成為一體,這一刻你在神的眼裡就已全然可愛--通過披戴基督的合宜,你在神的眼裡成為合宜。你在神眼裡,如同正坐在神的右邊的人子在神眼裡那樣值得悅納。聖靈將賜給你,如同賜給基督。神用聖靈作喜樂油膏基督,勝過膏祂的同伴。如同基督正戴著祂的榮耀冠冕,你也將戴上你的。正如基督坐在祂父的寶座上一樣,你也將坐在基督的寶座上。你們這些快樂的信徒啊,喜極生泣吧!用心底的快樂歌唱:"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 2.什麼是確信義。 我們先來看什麼不是確信義。 它不是憑空想像。 就像人經常會臆造出恐怖的想像,人也經常想像基督和在基督裡的榮耀。有時他們以為自己可以用肉眼看見基督;有時他們認為自己心裡聽到某些聲音,訴說基督的榮美。這不是確信義。實際上,這種事也許可能伴隨著真正的歸正,司提反和保羅都看見過基督,你們大多數人也記得近現代所發生的類似事件。但是,不論怎樣,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確信義與此有天壤之別。確信義是更高貴的,只有聖靈才能作成。"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廿29)。 它不是來自《聖經》以外的任何新真理的啟示。 當聖靈將基督啟示給使徒和古代的先知時,祂啟示了關於基督的新真理。但當祂使一個罪人確信基督的義時,祂是用揭示《聖經》的真理來作這一工作。如果祂啟示新真理,我們也許會把《聖經》拋到一邊,呆坐著等待聖靈降臨到我們身上;但這與《聖經》和經歷是截然相反的。大衛祈禱說:"求禰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禰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這奇妙不是在天上也不是在地下,而是在"禰律法中"。聖靈總是通過真理在我們心中作工:"求禰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禰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因此,當你追求對義的確信時,不要在《聖經》以外的新真理中尋找,而要求神的光照亮《聖經》裡已有的真理。 它不僅僅是頭腦裡裝滿《聖經》關於基督和祂的義的知識。 許多未悔改的人讀《聖經》,許多人也清楚"義是加給我們的"這一教義;但他們並沒有確信義。所有覺醒的人焦急萬分地讀《聖經》,祈禱,哭泣;許多人看上去也非常明白基督是我們完全的義這一真理。但他們告訴我們,他們無法靠近基督,不能把這真理運用到他們的實際情況當中。還有,"鬼魔也信,卻是戰兢"(雅二19),魔鬼顯然對《聖經》很熟悉;從牠試探基督時摘用的經文來看,牠也明白救贖的工作。但牠並沒有因此變得好一點,而是更戰兢,更緊地咬牙切齒。我的朋友啊!如果你對基督和祂的義只有頭腦上的認識,你就比魔鬼好不了多少。你從來沒有被帶領確信義。 那麼,它是什麼呢? 它是對基督的高貴合宜的感知,正如福音裡所描寫的那樣。 (1)我說過它是對基督之珍貴的感知。你可以清楚看到它不是想像基督的美善,不是用肉眼去認識基督;也不僅是頭腦對基督及其義的認識,而是在心裡對祂之珍貴的感受。 我先前講過在知道一樣東西和感覺到一樣東西之間,有著天壤之別。知道蜂蜜是甜的,和嘗到它是甜的,感覺到它的甜味,這中間的差別很大。知道某人非常美艷,和親眼看見,感知那個人的美艷,這兩者絕不是一碼事。知道手套合手,和把它戴上,感覺到它的合適,這兩者也迥然不同。同樣,弟兄們,頭腦知道基督及其義,與心裡感受到祂的珍貴合宜,這中間區別也是極大。前者可以得自書本,或從屬血肉的得知,後者則必須來自神的靈。 (2)它是對基督之合宜的感知。有些人感受到基督的珍貴,卻沒有感覺到祂的合宜,這是可以想得通的。有些覺醒的人好像感覺到基督非常珍貴,但他們不披戴基督,他們似乎不瞭解基督適於他們的情況。他們呼喊:"啊!祂對所有屬祂的人是何等合宜的一位救主!但願我藏在祂流血的肋旁!"但他們並沒有認識到祂適於作他們的救主;他們不說:"祂對我正是對症下藥!祂就是我需要的那位救主!"如果他們感到這點,他們就能有平安,口裡也會充滿快樂。但是,他們沒有這樣作,他們不敢去嘗這樣感覺。確信義正是感到基督引導我毫不猶豫地披戴上祂自己,我稱之為感知基督的合宜的意識。 知道基督是他人寶貴的救主,並不能給我自己帶來絲毫安慰,除非我知道祂也是我寶貴的救主。如果洪水將臨,天國的窗戶大開,深淵的泉水噴湧而出,知道別人有方舟可乘,並不會令我感到心平氣和,除非你告訴我那方舟也是為我預備的。你可以永無止境地跟我講基督的義,那些在祂裡面的人是怎樣的安全;但如果你要用這個消息安慰我,就必須說服我:這義也是給我的,它解決了我的問題。這正是聖靈使人確信義時所作的。只有這樣,才是確信義。 弟兄們哪!說服一個人,甚至是一個惶恐不安的人去披戴基督,絕不是自然所能作成的。如果自然能作,屬血氣的人就能勝任;但它是一樁超自然的工作,必須由聖靈親手作成。屬血肉的不能把基督啟示給你,只有我在天上的父才能。"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的"(哥前十二3)。 我要對三種人進一言。 對那些未歸正的人: 你們要看看自己離救恩有多遠。你們許多人心裡想:"不錯,我現在還不是一個得救的人;但我離神的國也不遠。我只要悔改,信耶穌,就得救了。既然這是一件如此簡單、不花時間的事,我什麼時候作都可以,我何不再多享受一下世界之樂,然後,等到死亡或疾病威脅我時,再為此焦急不遲。"所有這些想法都是基於一個錯誤的觀念之上。你認為自己離救恩不遠,錯了!我的朋友!你離救恩,同人世間的任何人一樣遠;再遠一步,你就跌進了地獄。你離救恩,同任何來自地獄者一樣遙遠。 上次我提到,在你悔改之前,必須由神在你心裡做工。你也許有一腦子關於罪的知識,卻沒有聖靈。但只有祂才能使你確認罪。聖靈是全權的聖靈,神的兒女只要尋求祂,神就把祂賜下。但祂不會聽任何未歸正之人的吩咐。你不可能有病時,或快死時,去吩咐祂來;即使你這樣作了,祂也決不曾答應聽你的吩咐。 現在我要告訴你,在你相信之前,必須有聖靈在你心靈作第二項工作。聖靈必須使你確信基督的義。屬血肉的不能把基督啟示給你,只有我在天上的父才能(太十六17)。神是一位全權的神。"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羅九18)。祂不聽未歸正之人的吩咐,也不曾答應把所有覺醒的人帶給基督。哎呀,顯然,你離救恩像那些地獄中人離救恩一樣遠。你離救恩這樣遙遠,還能坦然自若嗎?你還能怡然離去,坐下玩投機的遊戲,在現時和審判之間消磨時間嗎?你能依舊在罪中歡笑享受嗎?所羅門說得何等貼切:"愚昧人的笑聲,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傳七6)--一時的喧嘩,然後就是永遠的沉寂;一瞬的閃亮,然後就是永遠的黑暗。 對那些覺醒的人: 記住,除非你真正確信義,否則你對罪的確認將是白費功夫。為靈魂擔心並不能拯救靈魂。沉船上的水手們驚恐萬狀,呼天搶地,痛苦流涕;可是這些焦急,這些驚恐都不能拯救他們,船照樣碎成萬片,所有的人照樣沉入水底。曠野裡迷路的人也許萬分焦急,他們的心直往下沉;但是這並不說明他們是安全的,他們也許會在灼人的熱沙中滅亡。同樣,你畏懼神的震怒,這也許是神在憐憫中激起你心中的焦慮;但你尚未得救。除非你到基督這裡來,否則一切都是白著急。許多人蒙引導,走到確信的一步,卻從來不曾歸正。許多現在在地獄中的人也曾像你一樣急於逃離。 記住,只有神才能給你這樣的確信。聖靈使我們確信義。屬血肉的不能讓你感知到基督的珍貴。沒錯,《聖經》和布道是神用來作此工作的工具,祂總是通過真理作工,從來不脫離真理。如果你的確覺醒了,我知道你會怎樣依靠這些方法,怎樣含著眼淚查找《聖經》,從不錯過聽神的道。但是,《聖經》和布道本身只是工具,只能在你的心中留下自然的印象;只有神才能在你心頭刻下超自然的印象。所以,要向神呼求。 但也要記住,神是全權的神。不要求祂使你歸正,好像祂欠了你的債。你能向神索取的權利只有一樣,就是地獄裡的一個位置。如果你認為自己有權利向神索取什麼,你就是在自欺,還沒有認罪。到神的腳前躺下,尊祂為全權的神--除了懲罰,什麼也不欠你的神,唯一能把基督啟示給你的神。日夜向祂呼求,求祂把基督啟示給你,求祂讓基督光照進你黑暗的心靈,讓你認識基督面上那神的榮耀。只要看一眼那榮光,就能得平安。你也就能在主忿怒的日子藏身在祂之中。 對那些到基督這裡的人: 你們是怎樣的恩典的奇跡啊!你們兩次被恩典拯救。當你們滾在罪中,沉睡不醒時,聖靈喚醒了你們。千萬人依舊在你們邊酣睡。祂任這千萬人滅亡,卻喚醒了你們。 然後,雖然你們被喚醒了,卻仍如往日一樣可憎可惡,在神的眼裡依舊惡劣不堪。只是你開始懼怕地獄。在某些方面你比周圍未覺醒的世界更邪惡。他們不覺得自己需要到基督面前,所以他們不去;而你感到這種需要,卻還是不肯來。你比他們更把神稱為一個撒謊的神。但神還是憐憫你。祂帶著你到基督面前,使你確信義。所以你兩次被恩典拯救。對一個債戶來說,這是何等大的恩惠啊! "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詩一一六12)難道你還不肯全心全意愛祂嗎?難道你還不肯以你所有的來事奉祂嗎?當祂說:"為我的名餵養這個可憐的孤兒"時;你難道不說:主啊,當我為禰的緣故給與時,"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嗎? 丹狄,1837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