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偏差的教義

一、天主教的教義

關于人類的本性,天主教神學家阿奎那多馬(Thomas Aquinas,1225  or  27一74)之說,乃異于基督教。他們認為人類在始祖犯罪墮落以前,其本性乃相對的完善,所謂上帝的形像,僅僅是在理性方面,此乃人類自愿的本性,乃是他的自由意旨。他們認為上帝的形像和「原義」(original  right- ieousness)是不同的;人類墮落之時,僅失去「原義」,但仍保有上帝的形像。基督教則認為「原義」乃上帝形像中的最重要的成分,在人類犯罪墮落之時,都已喪失。

更不相同的,基督教認為「原義」乃是始祖亞當道德的優點,是上帝賦予的,乃為其本性;而天主教卻以為是超自然的,非自然的本性。照他們的學說,上帝造人的靈魂和身體,這兩種成分,乃是互相沖突的,為求彼此協和,上帝使肉體能順服靈魂,便于人超自然的恩賜,此即所謂「原義」,始祖犯罪時已經失去。基督教則認為「原義」乃為自然的,並非超自然的。

但是要確定「原義」是自然的,抑或超自然的,必先明白「原義」的真意。所謂「自然的」,乃指構成自然的成分。譬如理性,乃為人之所以為人的自然的成分,否則人便不成為人。又如許多自然流露出來的事,例如人都要求快樂,又如維護公義,惻隱之心,敬業樂群,此均出自先天的本性,非由后天的學習。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否則乃為一種反常的人。因此基督教認為原義乃為人類的本性。一則,如果否認「原義」,則始祖亞當固有的本質(the  pura  naturalia),便沒有德性。二則,上帝造的人,其本性乃是善的〔「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使他明白理性,又使他的志情合乎上帝道德的形像;使他愛上帝,如同愛他自己一樣;又使他領會上帝的榮耀,如同他欣賞他所創造的美麗的宇宙(江山如畫,「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一九章)。上帝在造人的時候,便給他這種本性,此乃先天的;非如天主教的說法,是后天的超乎自然的恩賜(an  extra gift),使人可以達成人生最高的目標──就是榮耀上帝並且永遠享受他。

天主教的教義,有很多可議之處︰

1.這種道理,乃是貶低上帝創造的人類的本性,無異指稱上帝的手在人類的本性中播了惡的種子,此乃損毀上帝的公義和良善,違反聖經明顯的宣示,──上帝創造的人的本性原是好的(參創一31)。

2.這種道理,乃是建立在摩尼教(Manichaeism)異端上面,認為物質本身便是惡。但此說乃違反上帝的話,和教會正統的信仰。物質非但不是惡,且和靈魂相聯以后,也不會有害。

3.這種道理,乃是從半伯拉糾(Semi一pelagianism)異端而來,所以便支持這種邪說。他們認為人類墮落之時,在未得到超自然的恩賜──「原義」──以前,乃和他墮落以前是一樣的;肉體和靈魂自相沖突,自始本是如此,乃是常態,這種學說無啻責備上帝不應該造物質,物質既是惡,這乃等于說上帝作惡。此說不但違反聖經的教訓,且複漠視人類的犯罪墮落,抹煞上帝救贖的恩功﹗

二、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的教義

此派的道理,有兩大要點︰

1.上帝造的人並無德性;2.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茲分論之︰

1.從第一點來說,上帝造的人,並無德性──照伯拉糾的說法,上帝造的人,乃為自由的,理性的,但是沒有德性。既非公義,亦非不公義;既非聖潔,亦非不聖潔;僅有變成公義或不公義;聖潔或不聖潔的可能。他們反對「原義」,認為那是不合理的。所謂人類的本性,這種觀念,乃是一種臆說的必然結果,以為由于意志的行為,或此種行為的結果,于是斷定有所謂德性。此派複否認人類本性的墮落,或稱「原罪」。這種學說,乃完全改變基督教義的整個系統。他們強辯,人的責任,須隨其才能而定;所以一個人不能被贊揚,也不可被責備;不能被獎賞,也不可被處罰。這種邪說,勢將無是非善惡可分,實有很多可議之處。

(a)乃違反良心的見証──倘使我們自我檢討,反省自問,則我們不僅應對我們有意所作所為的負責;還要對我們偶因感情沖動,無心所作的事負責;不僅對于感情沖動所作的負責,而且還要對我們的情操,和內在的意念負責,「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當一人認罪之時,不僅對他所犯特殊的罪行,而尤為他良心的自責,例如他不正的思念,自私自利,貪愛世界,存心不良,忘恩負義,心地剛硬,懷疑不信,沒有愛心,不愛上帝,對世人無仁慈。凡此均非具體的行為;但因良心的審判,都足為定罪的根據。當我們斷定一人為善為惡,並非根據他的行為,而尤在察看他的性格和品德。所謂善惡,並非專指一人所作特殊的行為,而乃在他的節操叫生情和內心,此乃決定其行為和一生果效(參箴四23)的動力。

(b)個人良心的責備可由眾人的非難來証實──語雲,十手所指,十日所視;眾怒難犯。再從各種語文中,如情操、道義、習慣、……等詞,乃用來表明人心的狀態,其中或善或惡,乃為公意的顯示。假如照這派的說法,人類沒有德性,則何致會有仁愛、公義或忠孝等術語。

(c)人類行為的德性乃憑原則而決定──假如照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的邪說,根本無所謂德性,則個人的行為,不但沒有原則,且將無永恆的標準,尤無約束的力量,則人類將莫衷一是,是非莫辨,無法無天,勢將朝不保夕,無法共存。

(d)此派的學說,乃根本違反聖經的教訓──主耶穌說︰「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8)一棵樹的本質,尚且能決定其果子的特性,或好或壞;而果子本身亦能表示樹的本質。因此主耶穌又說︰「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一二34一35)心裡善的,才是好人;從他善的本性,作出好的行為。反之心裡惡的,便是惡人,從其惡心,便為非作惡。照聖經的道理,因為始祖犯罪,人乃是從罪惡裡生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三6);「隨從肉體……體貼肉體的事」,以致于死(參羅八5-6)「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參弗二1-5)所以重生不是我們靈魂的行為,而為新的本性的結果,此乃為神聖的原則。如果否認人的情操等等,並 無道德的本性,乃是違反聖經的道理。

(e)再從普世教會的信仰來講──甚至希臘正教,雖和一般教會大不相同,但也主張人須重生;唯有重生,始能改變人性,使他靈魂裡面注入一種新的生命之道。拉丁教會亦然。路德教會、改正宗教會,更不待言,都一致持守這個重要教義,人的情操、習慣、行事為人的原則,都與人的德性有關,並非如伯拉糾派之說,乃為人自愿的作為;此與教會關于原義、原罪、重生、成聖,各種重要決議相左。

所有基督教會都相信原罪和重生的教義,因此認為人的情操等等,都和其德性有關;尤複反對伯拉糾派,以為人的責任,須隨其個人的才能而定,無所謂德性,或賞罰。此乃最不合理之言,乃違犯上帝的話,普世教會的信仰,一般的公論,甚至其自己的良心。伯拉糾主義的邪說,實大有害于世道人心。此派又不信從始祖亞當而來的原罪,也不信因信主耶穌而稱義;人的定罪或稱義,乃由于人自己的作為。此乃根本違反教會基要的信仰,而成為「自救論」(Auto一Soterism)的大異端﹗

2.從第二點來說,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第二個關于人類最初本性的重要學說,便是認為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此說的謬妄,乃在不知並否認死亡乃為罪惡的結果,是應受的刑罰;而誤以為人體的構造使然,猶如與鳥獸同亡,草木同腐。茲進論之。

(a)他們以為亞當肉體的構造,不是長生不老的,所以經常需要睡眠,以振作精神;又需飲食,使重新得力。但仍因自然的和不可免的程序,由壯而老,由老而死。

(b)人類被造時,有男有女,使其繁殖。個人雖照其人生的歷程,終必老死︰但其后代可繼其而生,此乃造物主的計劃。

(c)他們以為照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三至五十節說,第一個亞當,是出于地,乃屬土;屬土的身體,乃和屬靈的身體不同,乃是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此乃斷章取義,強詞奪理。茲分兩點,加以批判︰

第一,亞當倘未犯罪,便不至滅亡。此派不讀聖經,上帝明明對亞當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上帝的話,是帶能力的,何況他還加重語氣說「必定死」,而亞當偏加藐視,乃自取滅亡﹗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又明白宣示︰「罪的工價乃是死」。可見死非由于人體的構造,也非由于自然的歷程。易言之,亞當倘未犯罪,故意違反上帝的話,人乃不必死,也不致死。此其一。其二,很多教父說,亞當在人間的樂園(伊甸園),乃是他的考驗時期,倘使他能遵守上帝的話,他便可進入天堂,天上的樂園。照聖經的教訓,世人倘能悔改,信靠主耶穌為救主,便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複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一五52一54)觀此則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的謬論,也被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