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從童女所生証其神性

一、神性的確據

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這一個神跡,乃是教內教外的學者,爭辯不已的問題,亦是鑒別信徒是否有純正信仰之重要準則。因為一個基督徒,他信仰主耶穌神性的程度,正可用其信他是童貞女所生的程度來衡量。倘使我們相信主耶穌在降世之前從太初即已與神同在(約一1;彌五2);他降生的時候,有星在天上指示(太二2一10);有天使向牧人報信(路二8一14);當他傳道的時候,以及在他受死、複活、升天的時候,所顯的各種神跡;則他之為童貞女所生,非但不足駭異,且實為必然應有之事理,而正相反,倘使這樣一個特殊的超凡的人物,由尋常的自然的方式降生,反而不近情理。易言之,如果我相信他的神性,則一切關于神跡的難題,便能迎刃而解。

準斯以觀,童女懷孕生子和主耶穌的神性,這二者乃是有密切關系的。誠如葛雷格(Graig)博士說︰「倘使我們不信主耶穌的神性,則我們便會自然而然地不信童女生子。……但是一個超凡的人物,他的降生,必然要有一種超凡的方式。因此,關于主耶穌為童貞女所生的問題,當然和他的神性有不可分離的必然關系。凡不信主耶穌的神性的,必然不信他為童貞女所生;凡相信他的神性的,也必然相信他為童女所生。是則,童女所生一問題事實上只是主耶穌神性問題的一部分」。質言之,主耶穌為童女所生,責為其神性之確據。

二、救主的條件

主耶穌為童女所生,先知摩西,早已預言,他乃是「女人的后裔」(創三15之「預表福音」),這乃証明他沒有肉身的父親,而乃是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只從他母親取得人性(Human  Nature),但未取得其「人格」(Personality),因此他雖和亞當一源,但和亞當的罪性,卻完全無關。因此,童女所生,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式,一方面使主耶穌有超凡的特性,一方面,又使他和罪惡絕對的分離。從主耶穌的神性說,他是無母的;所以天主教稱馬利亞是上帝的母親,乃是一種異常荒謬的邪說﹗從主耶穌的人性說︰他是無父的;所以他沒有肉身的父親,乃是上帝的兒子。由于童女所生,才能使那在創世以前,從亙古從太初就有,與上帝同在的主,道成肉身;才能使神人二性聯成一體;才能使他脫離罪性;才能使他有資格代死贖罪,作萬人救主;才能使福音真道,為世人信從,而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完全不同﹗

于此,神學家華斐德博士說︰「主耶穌為童女所生,乃和基督教救贖的真理,有密切的關系。……因為一個在罪惡咒詛之下的人,是絕對沒有資格為人贖罪的。這乃是非常明顯的道理。倘使上帝的兒子,來到世上,特別是為拯救罪人,他必然要和罪惡沒有關系;必然要采取一種超凡的方式,道成肉身,使那致命的罪惡,不致對他發生絲毫的影響。質言之,救主以超凡的方式降世──由童女所生,乃是他救贖工作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