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基督人性的必要性

一、成為中保

主耶穌基督,既為神人之間的中保,他必須是真神,同時又必須是真人。這乃是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所命定的;乃是我們人類藉以得救的張本。因為我們的罪孽,使我們和上帝之間,發生了無法突破的障礙,從而使人類被摒棄在天國之外(約三3、5;林前一五50  ;加五19一21)。人類既無法接近上帝,當然沒有人有資格可以當中保,使神人恢複和好。在這種可悲的境況之下,除了上帝親自降世以外,人類實在無法自救。于是聖子上帝,便道成肉身降世為人;這才能使「上帝與我們同在」(太一23);這才可使上帝住在我們中間,成為屬靈的實在。

職是之故,使徒保羅在其說明主耶穌基督中保身分之時,便稱他乃是降世的「人」(提前二5)。由于人子滿心憐憫,同情人類,置身在我們中間,仿佛我們的手足,所以凡是誠心尋求救主的,必不致失望;凡是要想和他親近的,亦必不致被撇棄,因為他曾宣布︰「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他又應許︰「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一一28);「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而且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一16),因為他和我們一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我們血肉之體,本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罪孽深重的人類,本不能和聖潔公義的上帝有交契;但是靠著我們的中保,卻可坦然無懼的進到他施恩的寶座前。是則世人徒存「神人合一」的愿望,「天人合德」的空想,卻不信奉溝通神人的中保,豈非等于水底撈月,痴人說夢。

二、獻為活祭

基督耶穌,所以必須是真神又是真人,乃是要為我們的罪,獻為活祭;藉著他的死,免去上帝的忿怒,得與上帝和好(羅五9一10)。因為神人和好,其先決條件,必先順從上帝,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而擔當其罪孽應受的刑罰。但是罪的工價乃是死;在這條刑律之下,世人勢必永遭沉淪﹗感謝我們的救主,他取了我們血肉之體,成為人子的樣式,為我們站在罪人的地位,為我們獻上他的身體,成為活祭;把我們的罪孽,由他替我們擔當;同時又把他的義歸給我們,作為我們的義;這才能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撤銷我們的罪案,並且使我們從可怒之子、地獄之子,成為天國子民、神的兒女,和他同為后嗣。這種神人和好的大任,除了那位神子成為「人子」外,誰配擔當呢?因為如果他僅為神,便不應承當死刑;如果他僅是人,便無法征服死亡。人類救主的任務,第一要吞滅死亡,則除非他本身是生命,誰能完成呢?其二要征服罪惡,則除非他本身是公義,誰配擔當呢?其三要和這世界,和空中掌權者爭戰,則除非他的名超過萬名;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除非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誰克製勝呢?然則,除了上帝以外,誰是生命,誰是公義,誰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呢?誰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呢?職是之故,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為著要拯? 洏@人,甚至在肉身顯現,親自作了我們的救主,成為我們的活祭﹗他不僅是祭司,而同時又是祭物;他不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而乃是用他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把自己獻為活祭,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25一26)。

三、顯明神愛

全部聖經,向我們明白昭示,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取了我們血肉之體,其目的無非要拯救敗壞的人類,複興沉淪的世界。為求達成這個任務,他竟生在律法之下,為我們付了罪的工價。那幅被釘十架的圖畫,實在具體顯明了上帝對世人的大愛。神人中保,必須流血,這乃是上帝在永世裡的定命。主耶穌基督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乃是贖罪的標記,亦就是神愛的明証。這已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方多次,一再曉諭。其中最卓著的,便是以賽亞的見証(參看賽五三章)。到了這末世,又由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親自向我們曉諭,把他降世的目的,救世的計劃,作完全的啟示。例如,他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複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路二四44一47)「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8)「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4一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 定罪,是已經出死人生了。」(約五24一25)「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約一○17一18)「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一一25、26)「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一二31一32、47)「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約一四2-3、18)「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約一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