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陸章  基督的職分

緒  論

一、職分觀念的歷史

關于基督的職分,通常都說有三種,都和基督的使命與事工有關︰一為先知,二為祭司,三為君王。古教父對于基督不同的職分,即已加以論列。惟最初提示我們應當注意分辨這三種職分的,乃是加爾文。他在其名著《基督教原理》(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特設專章,警告我們,不可僅僅知道這三種職分的空名,而尤應知其每一職分的內容──即其職分的目的和功能。路德宗的學者,最初闡明基督職分的教義的,乃是葛哈德(Gerhard)。其他路德宗的學者,如關斯德(Quenstedt),卻認為這三種職分的分辨,乃是無足輕重的,因為有些學者,僅把其職分,分作兩類,而把先知與祭司二職,並而為一。改教以后,學者雖大都分別基督的職分,惟卻沒有一致的教義。有些學者,以先知的職分,列為首要;但有的卻以祭司或君王列為首要。還有些學者,則把他的職分,分作三個時期;以為當他在世傳道之時,基督的職分,乃為先知;當他死在十架之時,他的職分,乃為祭司;現在坐在上帝的右邊,他的職分,乃為君王。蘇西尼派(Socinians),則認為主耶穌在世之時,他的職分,乃為先知;升天以后,他的職分,則為君王。至于他祭司的職分,他們以為乃是君王職分的一部分,是屬天的,不是屬地的。晚近路德宗神學家,如雷因哈(Reinhard),如杜德倫(Doedlein),如史多爾(Storr)、柏來敕耐德(Bretschneider),簡直反對分別基督的職分。黎敕爾(Ritschl)也持反對論;並且主張職分(Office)一詞,應當改稱神召(Vocation);同時,他又以為君王乃? O主要的職分,祭司和先知,乃是次要的職分。至于新派神學家,則更是根本反對而且厭惡這種教義,因為他們根本以為主耶穌僅僅是一個「完人」而已。

二、職分區別的重要

主耶穌三種職分的分辨,乃是很重要的道理;因為不僅主耶穌有這三種神聖的職分與任務,即是上帝創造我們人類的時候,也給我們這三種職分與任務。易言之,人類本是(1)先知,(2)祭司,和(3)君王;因為人類被造之始,即(1)賦有知識悟性;(3)有公義聖潔;並有(3)統治其他受造物之權。只是罪惡進入世界,人類的生活,才發生根本的變化;表現其(1)愚味、無知、謬妄與虛偽;(2)不義、罪惡與敗壞;以及(3)痛苦、煩惱、與死亡﹗因此,我們的中保,救主耶穌基督必須是(1)先知,(2)祭司,和(3)君王。它對人類,乃是代表上帝,故為先知;他對上帝,乃是代表人類,故為祭司;他又主宰天地萬物,回複人類固有的統治權,故為君王。唯理主義者,僅知他是先知;神秘主義者,僅知他是祭司;千禧年派,僅重他是君王,但他們都沒認識主耶穌基督整個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