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先知的職分

甲  先知職分的性質

一、先知的名稱

在舊約裡面,關于先知一名,有三個不同的字︰一為“Nabhi”;二為“Roeh”;三為“Chozeh”。“Nabhi”一字確切的意義,不易肯定,但根據出埃及記七章一節;及申命記十八章十八節兩節經文來看,先知乃是一個把上帝的信息傳給他子民的人。從“Roeh”和“chozeh”兩字的意義來講,先知乃是一個從上帝得啟示,特別從異象中得到啟示的人。這三個字在舊約中,常常互用。還有「神人」(Man of God),神的使者(Messenger  of  God)及守望者(watch Man)諸名,也是指先知而言。這些稱呼,乃是表明先知是一位負有上帝特殊使命的人,同時又是關心世人靈性問題的人。在新約裡面,則用“Prophetes”一詞,這一個字,乃由“Pro”及“Phemi”二字構成,其義並非是專指說預言,乃是指宣示,把上帝的話昭示萬人。先知不僅預言未來的事,且亦牖啟現在的事。綜上各義,先知乃是上帝的使者,乃是事奉上帝,從上帝得到啟示,替上帝發言的人。

二、先知的要素

從出埃及記七章一節、申命記十八章十八節兩節關于先知的著名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先知的工作,乃有兩個要素;一個是主動的,積極的;一個是被動的,承受的。先知藉著夢境、異象或言語,得到上帝的啟示,于是便用口說或用行為,把它們傳揚給百姓(參看民一二6-8;賽六;耶一4一10;結三1-4、17)。這兩種成分,被動的成分,乃更為重要。因如不從上帝得到敵示,便沒有信息傳給百姓;而且他所傳的,不能超過他所領受的。所以,他為先知主動的成分,須受被動的成分的限製。但是,主動的成分,也是構成先知所不可缺乏的重要成分,因為單單領受,並不一定能作先知。例如,亞比米勒王、法老王、尼布甲尼撒王,他們都從上帝得到啟示,但卻都不是先知。所以一個先知,必定要從上帝得到呼召和吩咐,才能把神的啟示傳給萬人。

三、先知的責任

先知的責任,便是要把上帝的旨意,表達出來。表達的方式,或用教訓,或用訓誡,或用勸勉,或用斥責,或予盼望。先知的責任,乃是注重道德和靈性方面的,他要詮釋律法,反對拘泥儀文;要訓誠人民敬拜上帝,注重德行,伸張正誼和公義。倘使人民偏離正路,先知便要喚醒民眾,叫他們遵守上帝的法度和律例;並且警告他們,如果多行不義,必遭上帝可怕的刑罰。但是先知還有一個責任,便是要使人民知道上帝的恩惠和他們將來有福的盼望。還有一點,必須明白的,以色列的真先知,乃是預表將來的大先知耶穌基督(申一八l5;徒三22一24)。我們從此可知主耶穌先知的工作,在舊約時代已經藉著眾先知在那裡行使了(彼前一11)。

四、先知的憑據

基督是上帝對世人最完全而獨一的啟示,乃是最大的先知。當他登山變形的時候,上帝有聲音從雲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一七5)他先知的職分,有許多大能的神跡隨著他,作有力的憑証。例如經上記著說︰「他是個先知,在上帝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路二四19)又如尼哥底母見主耶穌的時候,對他說︰「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主耶穌也應許往普天下去傳道的信徒,「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可一六15一18)。不過他行神跡的目的,僅在堅固我們的信心,卻不能叫我們發生信心,也不能作為我們信心的條件(參看林前一22)。所以,我們的信心,若以神跡為條件,是不純正的,經不起試煉的。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歷,可作鑒戒﹗

乙  先知職分的執行

一、直接的方式

主耶穌執行他先知的工作,乃有兩種方式,其一為直接的,例如在舊約時代,和他沒有道成肉身之前,他一方面籍著他自己的顯現,以上帝使者的身分,使列祖和眾先知認識上帝和上帝的旨意和計劃。在新約時代,他便「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現身說法,或由個人教訓,或對大眾宣講,或用比喻,或加講解,闡明律法和先知,使世人知道關于基督的位格及其救世的工作以及他國度的發展和完成。

二、間接的方式

主耶穌升天以后,他便差遣聖靈,藉著聖靈,仍是繼續他先知的工作,把上帝的真理和旨意表明出來。一方面藉著使徒,使他們對于福音,得到更完全的啟示;同時又默示聖經作者,把上帝的啟示寫出來,並叫他們作無誤的教師。同時,又藉著教會的製度,不斷地呼召信徒出來傳道;更藉著聖靈的大能,照亮世人的心眼,使他們明白真理,有得救的智慧。

丙  先知職分的時期

主耶穌執行其先知的任務,並不是僅限于其降世為人之時(查此乃蘇西念派Socinians之謬見);實乃遠自亙古之始,直至其升天以后,在其榮耀之中。綜合言之,可分四期︰

一、降世之前

這要追溯到未有世界之前,他乃是太初之道,乃是真光,照亮一切在世上的人(約一1-9)。他是一切知識智慧之源,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二3)。他就是耶和華上帝;從來沒有人看見過上帝,只有藉著他才能表明出來(約一17一18)。關于「上帝的事情」,所以能「顯明在人心裡」;世界人類,所以能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羅一19一20)乃至一切自然宗教中若干部分的道理,以及人類的良知、良能、哲學、藝術、科學、文化,都是從「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得到的一部分的暗淡的亮光。但這種啟示,乃是不完全的,不過是一種預備,僅是上帝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不能令人得救。我們只有從主耶穌,才能得到完全的啟示,因為他乃是真理的源頭。

二、在世之時

他降世以后的工作,雖亦像舊約先知一樣,要隨從聖靈的引導,但卻和舊約先知,有一個根本的異點,因為他本身就是真理;一切能力和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舊約先知,要等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們,他們才說,而且只能宣告︰「主如此說」。主耶穌基督卻有特權宣稱︰「我實實在在告訴你」;而且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二四35)因為他的話,便是神的話。他醫病趕鬼,行神跡,都是憑他自己的能力;他舍去他的生命,卻有權柄取回來(約一○18)。因為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一四6)。

三、升天以后

主耶穌在世之時,僅為他先知工作的一個階程。他複活升天以后,他一方面藉著聖靈感化和引導,一方面藉著他的門徒和傳道的工作,照常執行他先知的工作(約一六12一14  ;並參看使徒行傳)。教會也是一個先知的機構,藉以教訓萬民。他的信徒,在傳揚基督的道理的時候,也都是先知(民一一29;珥二28),易言之,使徒的受靈感默示,傳道人和基督徒之得光照啟示,能夠明白真道,傳揚福音,使罪人悔改,信徒成聖,這一切都是藉著聖靈大能所行的基督先知工作的一部份。

四、榮耀之中

主耶穌在榮耀裡,仍是繼續他的先知工作,要把父的啟示顯明給他的聖徒(約一六25,一七24一25)。我們如今仿佛對鏡子觀看,還是模糊不清,所知的還是非常有限,殘缺不全,並沒有完全知道,我們現在還在嬰孩時期,我們的話語心思、意念,都像孩子;等到那完全的來到,我們要面對面看見他的榮耀;到那時我們才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們一樣(參看林前一三9一12;啟二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