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浸禮的學說

關于浸禮的學說,可以分作兩個時期,一為改教以前,一為改教以后,請分述之︰

一、改教以前

初期教父把浸禮視為一種「入會禮」(Rite  of  initiation),受了浸以后,就正式加入教會,通常認為罪蒙赦免,並且授予新的生命。有些人的宣稱似乎乃有相信受浸重生之意。可是對于成年人則認為必須心靈有健全的氣質,浸禮始能有效;他們不認為浸禮乃為對新生的開始所絕對必需的,但乃系更新過程中成全的要素。嬰孩施浸在俄利根(Origen)與特土良(Tertullian)教父的時候,已經流行,但特氏則加以阻遏。一般的意見,都認為浸禮永不可重複;但是異端所施行的浸禮是否有效,則沒有一致的意見。由時間的推移,大家有確定的意見,認為凡是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之名受浸的,則不要再浸;關于施浸的方式,也沒有爭議。

從第二世紀以后,大家漸漸公認浸禮乃有一種超奇的功能;甚至奧古斯丁也似乎認為嬰孩施浸乃可使其重生(ex opere  operato)。他認為嬰孩施浸乃是絕對必需的,凡未受浸的嬰孩乃是失喪的。照奧氏之見,浸禮可以勾消原有的罪責,但不能完全消除敗壞墮落的本性。經院哲學家當初乃和奧氏持同樣的見解,凡是成年人受浸必先有信心作為必需的條件;以后卻有另一種思想占上風,妄以為浸禮乃總是有效,能使人重生(ex  opere  operato),這便漠視主觀條件的重要性。結果羅馬天主教聖禮的觀念,便占上風,照他們的意見,浸禮乃為重生和進入教會的聖禮。這種聖禮乃是一種恩典,而且被認為很重要的恩典,因為(1)這乃在受侵者身上打上一個不能消除的記號,使他成為教會的會友;(2)這乃可以救受浸者脫離他原罪的責任,以及一切直到受浸時所犯的本罪,消除一切罪的污點,救他脫離一切今生和永世的罪刑;(3)藉著注入一種成聖的恩典,以及信、望、愛的超凡的德性,使他的靈性更新;(4)這能使受浸的人和眾聖徒並與有形的教會有交通和團契。

二、改教以后

路德會在改教以后,並沒有完全除去羅馬天主教對聖禮的觀念。路德認為浸禮時的水,並非尋常的水,而乃藉著上帝的道及其原有的神聖的大能,變成一種生命的恩水,以及「重生的洗」(多三5)。藉著聖道神聖的功能,所以聖禮能夠使人重生。關于成人受浸,路德認為受浸者須有信心,浸禮始能有效。關于孩童受浸,路德深知孩童還不能運用其信心,他起先認為上帝籍著他領先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使無意識的孩子能夠起信;但是后來路德承認對于這點,乃茫然無知。以后路德宗神學家堅稱嬰孩的信心,乃為受浸之必備條件;但是有些神學家則又認為浸禮就能立刻產生這種信心,這就發展成為一種見解,浸禮能夠動工,使人重生(ex  opere  operato)。重浸派(Anabaptists或稱再浸派),為求解決路德的難題(Gordian-knot),就否認嬰孩受浸之合法性與正當性。他們堅持凡是在嬰孩時期受浸的,如果聲請要進他們的教會,應再受浸,但他們認為這不是重浸,而為第一次真正的浸禮。

加爾文和改正宗神學家一直認為浸禮乃是為信徒設立的,並不產生新生,乃僅加強新生。但他們遭遇到一個問題。即為嬰孩既不能運用他們的信心,則如何能夠視為信徒,他們的靈命如何能夠加強。他們認為嬰孩如果在父母是信徒的家庭,乃為恩約裡面的孩子,乃是有上帝應許的后裔,此乃包含重生的應許。浸禮屬靈的功能,並不限于施行浸禮之時,而要一生一世繼續下去。比利時信條也有同樣的宣稱。

由于蘇西尼異端(Socinians),阿敏念異端(Arminians),重浸派,以及理性派的影響,人們否認浸禮是上帝恩典的印記,而僅視為世人信仰的表白。最可嘆的,甚至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也惑于世俗之見,完全失去他們對浸禮屬靈意義的認識,而使浸禮成為一種虛應故事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