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聖餐的類比

一、獻祭

正如浸禮在以色列人中間有他的類比(Analogize),聖餐也有其類比。不但在外邦人裡面,而且在以色列人中間,獻祭以后接著就舉行祭餐(Sacrificials  Meal)。這尤其是平安祭的特質。在祭品裡面,只有脂油與內臟是焚燒在祭壇上面。利未記七章二十八至三十六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就是在摩西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利未記同章十九至二十一節說︰「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有人摸了什么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這乃正如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節說︰「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后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申命記十二章七、十二節說︰「在那裡,耶和華你們上帝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福,就都歡樂……。你們和兒女、仆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凡此乃是用象征方式教導我們,那就使我們知道,「我們因信稱義,就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因為他「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弗二16)此乃顯示一個重大事實,就是,因為祭品既蒙悅納,上帝就接待他的子民,到他的家裡,「得以進到父面前。……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了。」(弗二18一19)要在他榮耀之前,和上帝在恩約裡面,歡歡喜喜有共同的交契。以色列人因為迷信外邦邪神,因此就不能參加祭餐(參出三四15;民二五3-5;詩一○六28)。舉行祭餐,乃是表明耶和華上帝和他子民的聯合在一起,乃是一個大大歡樂的時候。逾越節獻祭以后,也接著舉行祭餐。逾越節的獻祭,乃是一種贖罪祭。出埃及記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于是百姓低頭下拜。耶和華怎樣吩咐摩 西。亞倫,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三十四章二十五節又說︰「你們不可將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這是當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的時候,耶和華吩咐他的話。這並非僅為一種祭品,而在摩西時候且與聖所有關,申命記十六章二節說︰「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羊羔是由利未人宰殺,血由祭司洒在壇上。歷代志下三十章十六節,三十五章十一至十二節說︰「遵著神人摩西的律法,照例站在自己的地方,祭司從利未人手裡接過血來,洒在壇上。」「利未人宰了逾越節的羊羔,祭司從他們手裡接過血來洒在壇上,利未人剝皮,將燔祭搬來……。」以斯拉記六章十九至二十二節說︰「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原來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人不潔淨。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人,都吃這羊羔。歡歡喜喜的守除酵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王的心轉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

二、祭餐

這雖首先乃是一種獻祭,但這不是僅僅獻祭,還有祭餐,這就是以烤的羊羔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埃及記十二章八至十一節說︰「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以后因時代的推移,獻祭就成為祭餐;並且在儀式上比原有的更為精微隆重。新約又把一種新的特殊意義,賦予逾越節。哥林多前書五章七節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因此我們看到逾越節的新意義,不但從埃及得到釋放,並且成為脫離罪惡捆綁的記號與印記,複在應許的彌賽亞裡面與上帝有美好的關系。主耶穌基督,從逾越節祭餐的關系上,製定聖餐。有些批評家懷疑聖餐是主耶穌所製定,但是卻毫無適當的理由,因為四福音裡面,乃有充分的見証,而使徒保羅複作獨特的見証,他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后,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