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多神論



一、各國的史証


人類最初的宗教信仰,乃是一神論(Monotheism);多神論(Polytheism)乃是人類心靈墮落的結果。這不僅是聖經裡面的教訓而且亦為歷史記載的事實。這從埃及、亞述、伊朗、希伯來、巴比倫、腓尼基、希臘、羅馬、印度、中國的古史中,都可得到充分的証據;而從考古學家,人種學家以及神學家的研究,都可得到有力的佐証。

例如維也納大學原始人種學,語文學教授史密特教授(Dr. Wilhelm Schmidt)在其巨著《上帝觀的起源》中,即証明最初原始民族乃信真神上帝。他常說︰「博考世界各種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如原始的非洲勃希曼人(Bushmen)、畢格米人(Pygmy),和澳洲東南部的古林族(Kulin),和游英族(Yuin),北美洲的以及北極的原始民族,他們的宗教信仰,都有敬拜獨一至高神的特質,以后始行墮落,迷信其他邪神。史氏之說,乃為廣征博引的結論,計有十六位著名人種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和史氏有同樣意見。

從印度的歷史來看,他們最初也信仰獨一真神,以后始行墮落,迷信許多鬼神。從埃及的歷史來証明,也是最初有純正的一神信仰,以后始變為多神信仰。再從底格裡斯(Tigris)和幼發拉底(Euphrates)兩大河流域一帶的原始民族的歷史來看,結論又複相同。牛津大學亞述史教授蘭敦博士(Dr. Langddon)說︰「無論蘇美族和閃族的宗教,都是先有一神信仰,后才趨于墮落,有多神和邪靈的崇拜。」現代許多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的研究考証,對于羅馬書第一章二十至三十二節一段聖經的真理──「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獨一真神,「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提供許多事實的明証;而我們回顧中國民族的歷史,也可得到同樣的結論。

二、中國的史証


中國民族乃是一個有悠久歷史的文化民族,本來就有一種比較純朴的一神宗教思想(所謂純朴,乃是和以后墮落的多神邪靈的宗教思想比較而言)。據考古學者研究,從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陽縣發掘出來的甲骨文字來証明,中外學者都承認,中國民族最初便有「昭事上帝」(見《詩經))的宗教信仰。例如約翰羅斯( John Ross)說︰「中國民族的上帝觀,淵源甚古;我們幾乎可說,在最古的中國歷史記載中,第一頁即可見到上帝的名詞。」中國先民,早就相信有一位創造天地,主宰萬物,賞善罰惡,聰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並敬畏而崇拜之。這種敬畏上帝的宗教思想,第一,可以証諸上述的幾百萬片甲骨的卜辭;其次,可以証諸許多權威的古籍。茲謹略敘其要如次︰

(1)《書經》──「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
帝,寵綏四方。」
「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
「夏氏有罪,天命極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2)詩經》──「天生蒸民,有物有則。」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上帝臨汝,無貳爾心,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3)《論語》──「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4)《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5)《左傳》──「夫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
「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

(6)《呂氏春秋)──「昔者,殷湯克夏,王天下五年不
雨,湯王以身禱于桑林,于是剪其發,割
其爪,自以為犧牲,用祈禱于上帝,雨大
至,人皆悅之。」

(7)《史記》──「天者,人之始也。」

此外尚有道家的「順天」思想,墨家的「尊天」思想,篇幅所限,不克俱引。但是,從嚴格的神學觀點來說,先秦的天道觀和上帝觀,只是得之「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而非真神的「特殊啟示」( special revelation)。憑普通啟示,僅能對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至聖的,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識。所以這種原始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以后便日趨變質,流為「多神論」(Po1ytheism)、泛神論(Pantheism)、理神論(Deism或稱超神論、自然神主義);且複淪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的低級宗教思想,民德墮落,民族衰微,實為民族之不幸。

三、心靈的墮落


人類從一神信仰,流為多神思想,其第一步乃始自崇拜自然,「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在印度吠陀經(Vedas )裡,可知他們的詩詞便是歌頌日、月、星、火、水與空氣,從而把它們位格化,成為崇拜敬奉的對象。當雅利安人(Aryan)在主前一五○○至二○○○年進入印度之時,他們的信仰乃是建立在泛神論上。他們認為神是無名的、絕對的、無限的;但照他們的「三神說」(Trimurti)來講,神又有三位︰一是大梵(Brahma),乃是造物之主,宇宙人生之源;二是韋陀天(Vishnu),乃護理萬有,常常和第三位神爭戰;三是西伐(Shiva),乃是毀滅者,表現人生的黑暗與殘酷。這三種神,並無位格,僅為三種表現的方式,其推演的過程,乃是從無限到有限,又從有限到無限,乃是無窮的輪回。從這個泛神論的原則上,又發展無限的多神論,這乃是印度教的本質。因此他們以為惡神就是善神;而是非善惡,也無絕對標準,這對印度民族為害其大。

埃及、希臘和羅馬的「多神論」,乃因其民族性而不同,在希臘乃是光明的、優美的、肉感的;在羅馬乃是端莊的、鎮靜的;在化外之地,則較為平易、質仆。

上帝在聖經裡說,外邦的神,「都是虛空,且是虛無。他們所鑄的偶像都是風,都是虛的。」「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賽四一29,四五21 ;並參耶二28)哥林多前書又說,外邦人所敬拜的不是神,乃是鬼(林前一O20)。外邦的多神主義,實在是魔鬼所建的堅固營壘,實為救世福音的重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