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天命的性質

一、天命乃僅為榮神

萬事最終的目的,乃僅為榮耀上帝。聖經指示我們︰「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愿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一一36)「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一九1)。這乃是萬物被造的目的。上帝時常宣示,他要使其榮耀被世人知道,例如他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民一四21)此乃上帝在各時代的天命之目的。他說︰「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八11)「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結二○9)

為同樣的目的,上帝救贖的計劃,及其在各時代所施行的恩典,也是要彰顯他的榮耀(參林前一26一31  ;弗二8一10)。主耶穌基督所作的,既都是要榮耀天父上帝;凡是他的信徒,行事為人也當效法基督。上帝乃是無限的,我們世人在他面前,乃是微不足道;上帝所啟示出來的本性與完善,應當作萬事至高的目標。倘使我們把世人的善良作為最高的目標,則無啻高台世人,使上帝屈尊,降服我們世人,則勢將發生無窮的混淆,是非不分,真理泯滅。聖經的特質,乃在以上帝居首位,此亦為奧古斯丁主義的特質。改教運動時候,基督徒所以會爭執分裂,也以此為主要的基點。路德宗和改正宗教會,神學系統的不同,基點也是在此。改正宗以上帝為至尊,他的主權,藉著他的天命與恩典決定萬事,都是為上帝的榮耀。路德宗則擅以人的特權,來限製上帝自由的作為。

改正宗根據聖經的道理,對于下列的問題,所作的答案,上帝為什么創造這世界?為何他應許罪惡發生?為何救恩只給世人,而不給天使?為何救恩的知識限于一個民族那樣長久?為何聽了福音,有些人相信,有些人不信?認為都是因為在上帝看來是好的。總之,照聖經的教訓,奧古斯丁的要義,認為上帝所有天命的目的,乃是為他的榮耀。

二、天命僅有一計劃

上帝所有的天命,都可歸在一個計劃裡面。世上萬事,一切的製度,一切的事變,無論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或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從最初到無窮的將來,乃都是由上帝所決定,都是出于天命。天命雖有很多,卻只有一個目的,乃都是出于一個總體性的計劃。上帝乃是無限完善的,如果以為有一部分的計劃,乃是和其他計劃無關的,此乃有違上帝無限的完善性。可是在一個計劃裡面,乃包含無數錯綜複雜的事變,彼此乃是相關的。當我們參觀一所高樓大廈,或是一部構造複雜的機器,雖是部門繁多,構造複雜,卻是彼此相關,因此我們對于那所大廈或是那部機器,乃只有一個概念。在建築師或工程師,也僅有一個意念。我們由是可以推想,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在他偉大的創世、護理以及救贖上,雖是因果關系,錯綜複雜,但在他神聖的心意中,也只有一個目的和計劃。

三、天命乃是永恆的

因為上帝乃是絕對完善的,所以他的天命乃是永恆的;他不會有時有那個目的或計劃,有時又有別的目的與計劃。他乃「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他是初,是終;他從起初看到末了;在他沒有時間的分別,他乃住在永恆裡面。聖經常常說,在時間裡所有的事,乃是上帝在永世裡所已有的旨意的啟示。例如以弗所書三章十一節說︰「這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在今世所顯現的事,乃是「隱藏在永世裡面創造萬物之上帝裡面的奧秘」(參弗三9)。基督信徒乃是「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的(弗一4)。「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后一9)。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乃是「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複活,又給他榮耀的上帝」(彼前一20一21  ;並參羅一一33一36  ;徒二23)。歷史上一切發生的事,甚至最微小不足道的事,乃為上帝永恆的心意之推演。上帝乃是永恆的;在他沒有過去和將來;也沒有從前或今后。

四、天命乃是不變的

改變心意或計劃,乃是因為缺乏智慧或能力。上帝的智慧和能力,乃是無限的,因為他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上帝對于任何不測的緊急事變,決不會不預先知道,也不會措手不及,無法應付;也無任何力量可以阻擋他執行他原定的計劃。在他也沒有可令他改變的原因之存在。誠如聖經說︰「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賽一四24)。又說︰「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神;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后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9一10)詩經說︰「天生蒸民,有物有則。」現代博物學家也承認,自然界乃有一律的法則,這乃是上帝不變性的啟示。在起初怎樣,現在還是一樣;此地是這樣,他處莫不皆然。這又証上帝的不變性。管製我們理性與良知的法則,也是一樣的穩定不變。上帝整個的統治,無論在自然界或道德界,都是建立在他不變的心意上面。天道常存,乃放諸四海而皆準,俟之萬世而不惑,此乃由于上帝永恆的不變性。

五、天命乃是自由的

這乃有三重意義︰

其一,此乃根據充分理由之合理的決定,並非由于不得不然,尤非不加審度,率爾從事。本能的沖動,不是真正的自由;真的自由,乃是自我的,根據理性的(libentia  rationalis)。所以上帝的天命乃是自由的。上帝有創造或不創造的自由;創造現在這樣的世界,或創造另一種完全不同的世界。他有作或不作的自由;當他決意,並非出于不得已的盲動,乃是照他自己的旨意。

其二,我們決意,雖或會受他人意見的影響,但仍是自由的。我們可能被人說服而采取某種措施,甚或為他人的利益或愿望而定計行事。但是上帝並非世人,他乃無限的超越外在的影響(ab  extra)。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一一33一34)「主耶和華……的膀臂必為他掌權﹗」「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誰將知識教訓他……」(賽四○10、13一14)。「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林前二16)上帝照他的美意,為他自己的榮耀,決定宇宙的計劃。他的天命是自由的,而且這自由乃遠超過世人一般自由的意念,乃是完全照他自己的心意,而且在他面前「看著是好的」(參創第一章)。

其三,上帝天命是自由的,乃是指絕對的至高的而言;從反面來說,乃是絕對不受限製的。倘使他所命定的須俟某種情況或條件而定,懸而不決,甚或停止,則他的天命既非永恆的,也非不變的,此乃違反上帝的本性。經雲︰「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一五3)「活到永遠的上帝。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的手」(但四34一35)。「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一三五6)「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愿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一一36)聖經明白教訓我們,人類將來的命運,乃完全胥視上帝的心意和美旨而定。「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三19  ;羅九15),我們得救,不是靠我們的行為,乃是靠上帝的恩典(參弗二8一10)。這乃是完全靠天父上帝的大恩大愛,我們得在主耶穌基督裡,蒙恩得救(參太一一26  ;羅八29,九15一18  ;弗一5等)。

六、天命乃是有效的

上帝所命定的,都能照他的旨意,確保其實現,完全成就。天命雖可分「有效的」和「許可的」兩個種類,但從其結果的確實性而言,無論哪一種都是沒有軒輊。上帝乃統攝萬事,一切在上帝旨意裡的事,無論是上帝自己定意用他自己的權能要使他實現的,抑或準許他的受造物憑他自己的作為要想達成的,都有同樣的確實性。魔鬼雖試探始祖,使其墮落犯罪,但是上帝卻差遣他的獨生子基督耶穌降世,拯救罪人,使他們出死入生。所不同的,僅在︰一則是他自己定意要作;一則為他準許由人去作。他成就行善;但亦應許作惡;但前者乃是由他主動,后者則否。「天命乃是確實有效的」,從這個命題。,乃可証明以下四點道理︰

其一,上帝既是完善的,則我們不能說他所定意要作的,沒有確實成就的把握,此乃把上帝降為世人,他所命定的事,不能實踐。寧有是理。

其二,從上帝計劃的統一性來說,他的計劃,既總轄萬事,則萬事乃彼此有關,即或相反,亦會相成。一發牽動全身,如果一部分失敗,則將破壞全局,完全失敗。

其三,從歷史的演進來看,萬事乃彼此連系,有密切的關系,休戚相關。譬如機器一個小螺絲,看似無足輕重,但假如一旦失去,卻可妨礙全部機器的轉動。語雲︰「小不忍,亂大謀」;上文也講,一發牽動全身;一件重大的事,其關鍵往往乃在以為無關宏旨的芝麻小事上面,所以上帝乃巨細勿遺,有統盤的計劃。

其四,從上帝道德的統治來說,他乃高瞻遠矚,深謀遠慮,否則他所命定的,都必無確實性與有效性。他的預言、應許、警誡,都將落空,不能成就。世人對于上帝的信賴,也將沒有憑藉;結果,世人將目中無神,世上萬事,將全由命運掌管。聖經多方多次,時常教訓我們︰(a)上帝和天命的權威性與不變性;(b)上帝乃無微不至,他預先定準我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甚至我們的頭發,每一根都數過,非由他應許,不會喪失;(c)他所定的計謀,無人能加阻撓。「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已經伸出,誰能轉回呢?」(賽一四27)「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賽四三13)(d)上帝所命定的,都有確實性。整個救贖計劃,便以此為基礎。倘使上帝定了這個計劃,而不求保証其實施,那在事理上乃是令人費解的。主耶穌基督,本為上帝,反倒虛己,由天父差遣,降世為人,拯救世人,而其結果,卻不能確定,宵屬乖謬,不合事理。所以,無論在事理上,照聖經的道理上,上帝創造宇宙的計劃,必然求其實行,貫徹其目的,不受任何條件的限製。一切在上帝所命定的事,終必成就。

七、天命乃包含萬事

上帝預定一切所要發生的事︰無論是必然的事,或是可能的事;或是在道德上良善的事,或是邪惡的事。照聖經的道理,無論是必然的,或然的,良善的或邪惡的,乃都是絕對必然的,乃都在上帝心意裡面。因為︰

一則,從上帝心意的統一性來說,上帝整個創造、護理、與救贖的計劃,都已規定在天命裡面,在他心裡面,早有成竹,隨著萬事的開展,漸漸揭開。所以如果以為某種事,尤其是最重要的事件,在他的心裡忽略了,乃是悖乎他的統一性。譬如某人打算造一部機器,必將各部分都算在裡面,不能掛漏。一位準備作戰的將領,必將各班、各族、各師的行動,預先規定;倘使他的先見是完全正確的,他對凡事的管理乃是絕對的,則他的先見必傳達到每一士兵的每一行動。如果有所缺失,這乃是因為限于人的權能。但上帝的知識與謀略,乃是無限的,他的心意必包含萬事。

二則,基上所言,上帝的本性既是完善的,則我們如果說他的計劃沒有包含萬事,或說他不能使他的計劃付諸實施,則乃于理不可通,且尤違反他的本性。

三則,從上帝的普遍性來說,則天命必然要統治普世。無論他要做什么,必然定意去作。他所應許要發生的事,必然定意準其發生。凡是發生的事,他沒有不先知道;如果已先知道,則他必已定旨。照聖經的教訓,上帝的護理統治,乃包含萬事,甚至最微小的事,也沒有忽略;所以聖經昭示我們,天命乃是總體性的。

四則,再從上帝統治的確實性來說,萬事都是息息相通,有密切的關系。上帝行事,必用方法,倘使上帝不預定方法以及所發生的事件,則凡事便沒有確實性。例如上帝要施行救世大計,則他便決定要差遣救主,要道成肉身,要受苦、受死,要複活;要對普世人類賜聖靈、賜信心、悔改並護佑保守。他預言萬事,甚至許多萬萬意想不到之事,以及我們全不在意的事,卻都應驗,可証上帝行事的確實性,又証上帝對于無論大小的事,都已預先命定。

聖經多次訓示我們,無論何事的發生,都是上帝所預定︰

(a)萬事乃都是「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這「萬事」二字,乃謂所有的事都包括在內。

(b)聖經又明示我們,有些意外的事,由于無從捉摸微妙的原因,突如其來,不及注意到的事,也是預定的;甚至「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太一○29一30)

(c)聖經又特別宣示,世人自由的作為,也是由上帝預先命定的,乃為他所預先看到的。上帝應許,賜人信心,一個新的心,把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面,在世人心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使外邦人皈主,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他應許這些事,但乃都出于世人的自動,是自由的作為。

(d)聖經又指示我們,無論是邪惡或聖善的作為,乃都是預定的。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又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仆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說︰「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這裡我們看到上帝的預定與世人的責任,人子固然要照預定去世,但賣他的人乃有禍;兩者並存,乃是一貫的。啟示錄十七章十七節說︰「上帝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上帝的話都應驗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雖由上帝預定,但這乃是世上從未有的最大的滔天之罪。于此亦可見聖經裡的道理,罪惡乃是預定的。

(e)此外如尼布甲尼撒的征服,耶路撒冷的毀滅,以及其他類似的事件,也是預言的,因此乃是預定的;但此乃包含所犯無數的罪,否則上帝所啟示的旨意,不會成就。

(f)所以整個人類歷史的行程,乃表示上帝計劃與旨意的發展;同時人類歷史無非乃是人類罪惡的歷史。創世記裡關于約瑟生平的簡史,無人不知他所遭遇的事,乃為上帝預先設想的旨意的成就。他兄弟對他的忌恨,把他出賣到埃及,被人誣告下監,在埃及作宰相,誠如約瑟對他的兄弟說︰「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余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創四五7-8)約瑟之事,僅為一例。但約瑟的歷史,乃為一切歷史的縮形。這乃是上帝計劃的推進。上帝乃是歷史的主,我們雖不能一步一步,追尋他的蹤跡(參羅一一33),但經過長時期的考察,所有的事跡,乃是上帝所定,為要實現他神聖的旨意。這可以猶太民族的歷史,加以証實,而一般人類的歷史亦複可証。初期的教會,大遭逼迫,但此乃上帝的方法,要使福音的傳揚,乃更廣泛,更為迅速。使徒行傳說︰「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遇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八1-4)甚至逼迫教會,「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殺的話」,在大馬色途中,「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主的聲音? A……他「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駁倒住(在)大馬色的猶太人,証明耶穌是基督。」(參徒第九章)后來「彼得魂游象外,看見天開了」,奉召向外邦人傳福音,「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第十章),「外邦人也領受了上帝的道」,「悔改得生命」(第十一章)。其次,教會受苦,門徒殉道,不但使福音廣傳,且使教會純化。中國大陸教會遭無神共黨,空前的迫害,但信徒反自一百萬,增至五千萬(或謂七千萬),並且大有能力。那「大罪人」離道反教,乃是預定的。十六、十七世紀法國新教徒(Huguenots)被消滅,英國清教徒遭逼害,反而尊定了北美的基礎,成為一個公民自由、宗教自由的樂土。如果說萬事非由上帝預定,則將毀滅上帝子民的信心。因為上天下地乃都由上帝照其美意在統治,我們必須堅信,始能在他引導保護之下,得享平安。

??? 阿敏念派(Arminians)和自救論的伯拉糾派(Pe1agians),以為上帝的預定乃是有條件的,以為上帝的計劃,乃是它左思右想,預先反覆考慮的結果,此乃把天命理智化,而且含有游移不定,淺慮短見的缺陷,此乃以人之心,度上帝之腹,殊不知上帝從起初看到末了,乃無所不知。上帝雖不欲世人成為木偶,命定世人的自由作為,應許世人行善作惡;但公義的上帝,必賞善罰惡,世人犯罪作惡,乃咎由自取,須自負其責,此于上文已加論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