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聖善之靈︰我們的成聖

羅馬書開宗明義的首章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后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複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一3、4)。這兩節經文使我們看到主耶穌基督乃有兩種顯著不同的屬性︰從他的人性或肉體說,他乃是大衛的后裔;從他的神性,或聖善之靈說,他乃是上帝的兒子。我們重生以后,也和基督一樣,乃有兩種本性,一從亞當而來,一從基督而來。而我們成聖,乃有兩種過程︰一為痛悔,一為蘇醒;一為治死和降服老我,一為蘇醒和發展新人。換句話說,主耶穌基督,一方面他的肉體為世人贖罪而死,一方面他的靈,卻使他從死裡複活。照樣,我們藉著聖靈不斷的運行,十架和複活的大能,也一直發揮其威力,影響基督聖徒整個的人生。茲申論之。

痛悔並非苦行禁欲(Asceticism),亦非苦害已身,而乃如基督受難,被釘十架那種心態。當主耶穌在各各他在十字架上被釘以后,就說,「成了﹗」(約一九30)但是當主耶穌完成了這救贖恩功以后,就是每一個門徒,要繼往開來,開始起而背負十架的時候。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一六24、25)。主耶穌這些話,他時常用不同的方式,反覆的訓勉,俾門徒能效法基督,舍己救世,從裡面治死老我,活出主的榮形來。羅馬書第六章第三至五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么?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複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複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浸禮乃好比一個印記,一個花押(monogram)。每一個信徒都蓋上印記,証明他和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生命有分;而聖靈乃是在主耶穌基督象征的墓地所簽訂的契約的執行者。

當我們檢討信徒在基督裡向罪死這一個重大事實,我們對于聖經所詳加分辨的,不可混淆。從聖經的啟示,死乃分三種,我們乃都有分︰

一為在罪惡裡死──我們本性的情況。

二為因罪惡而死──我們司法的情況。

三為向罪惡而死──我們成聖的情況。茲分論之︰

一、為在罪惡裡死

公義聖潔的上帝宣告︰「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情欲,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弗二1∼3)。又說︰「你們在過犯……中死了」(西二13)。這是我們由本性而來的情況,始祖犯罪以后,一失足成千古恨,禍延子孫,貽害萬世,使全人類和他一同犯罪墮落,深陷罪惡之中,無由自拔。這是我們本性上的情況,以致對道德上的事,麻木不仁;靈眼失明,根本無視上帝的聖潔慈愛。因是自負自義,誤以為「人性本善」,不肯悔改,拒絕救恩。「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悖逆上帝,叛離真道,因此,「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要受公義上帝永遠的刑罰。但是上帝又是慈愛的,他「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后來的世代看」(弗二4一7)。

二、為因罪惡而死

羅馬書第七章第一至六節說︰「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么?……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于別人,就是歸于那從死裡複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上帝。……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這乃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代死十字架,救贖的恩功使我們得著的情況。因為救主替我們忍受我們應受的刑罰;所以他為我們所作的,就算為我們所作的。「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我們因著信,就算與主同釘十架。加拉太書第二章第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我們雖違犯了上帝的律法,犯了滔天大罪,罪無可追,卻因我們的信,又因恩主為我們付了無比的重價(參林前六20),用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贖了我們的罪,遂得于律法上、司法上免受因罪惡而死的刑罰。

三、為向罪惡而死

羅馬書第六章第十一節說︰「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我們不但在司法上因著主耶穌基督而脫離了罪惡的刑罰,而且還要在事實上脫離罪惡的權勢。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三、五節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羅馬書第八章第十三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修正本聖經(Revised version)擅將大寫的“Spirit”(聖靈),改為小寫的“spirit”(人的靈),實屬大謬,因為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克服自己,治死地上的肢體的。誠如中國成語說︰「壯士不能自舉其身」,罪人自亦不能得勝罪惡的權勢,治死他們在地上犯罪作惡的肢體。此乃自明之理。甚至我國的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也不能得勝罪惡,憑己力行善,因此嘆曰︰「聞義不能屐,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獲罪于天,無所禱也﹗」數千年來,我國儒家以及所有想潔身自好之士,有一個最大的難題,即為「知行不能合一」。甚至一位敵擋基督聖道,妄以為一個真正中國人便不應接受基督,信奉聖道的懦家學者,也不能不承認,知行不能合一,乃為「聖人的悲劇﹗」改教運動的首領諷示當時一位富有人文主義色彩的墨蘭敦(Melanchthon)說︰「老亞當太強大了,少年墨蘭敦乃太相形見絀了。」只有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大能才能克服我們血肉的本性;聖善之靈乃是我們唯一依靠。所以我們最應重視的事,乃要行在聖靈裡面,要被聖靈充滿;此乃「務本之要道」,則萬事「水到渠成」,「迎刃而解」,「無往不利」,「百戰百勝」。正如樹裡面汁液的升騰向上,那些被嚴冬霜雪打擊枯黃的樹葉,自然會脫落,重新長出富有生氣的新枝綠葉 來;聖靈在我們裡面,也是這樣,如由他完全管製,運行他的大能,使能把我們裡面一切淫亂、污穢、邪情、惡欲、貪婪種種罪惡的本性完全製服與清除。且使我們「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照著上帝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3、24  )。

但是這與苦修行完全不同,苦修行乃絕對反乎上帝之道。苦修禁欲,無論其功夫深到如何,絕不會使人成聖。照聖經的道理,我們「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其法乃是「穿上」「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新人」(弗四23、24)。「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這乃是使徒保羅從他切身經驗所寫的話,他藉著基督,從舊人穿上新人;出死人生,轉敗為勝。因此他說︰「感謝上帝,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夸勝」(林后二14)。從前自私自利,自高自大,放縱情欲,渴慕虛榮,……種種罪惡過犯,根深蒂固,積重難返,現在靠著住在裡面聖善之靈的大能,就完全掃去,這乃是由于一種新的愛,所以會發生這種奇妙的除罪的力量。約翰壹書第二章第十五、十六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但是經驗告訴我們,唯有藉著聖靈大能的屬天的愛心,才能克服貪愛世界的心。

這種屬天的愛心,乃是「聖靈的愛」(羅一五30),我們靠著這種愛,才能得勝世界。但是這種屬天的神聖的愛心,其根源唯在神聖的生命。藉著賜給我們聖善的靈,所以愛上帝的心,就從我們心裡涌流出來。因為我們的本性,沒有屬天的愛心,所以上帝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把他自己的愛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夠愛神和愛人。此乃門徒最高的憑証。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正如主耶穌基督向世界表明天父的愛,我們也要藉著聖靈表明基督的愛。但是倘使那位以永遠的愛愛我們的主,不把他的愛放在我們裡面,則我們的愛將完全歸于空談,毫無作用。這條新命令,無非乃等于真葡萄樹的枝子。如果枝子常在葡萄樹上,我們就應舍己,不再為自己而活,不要自私自利,而要放棄自己,把基督的愛彰顯出來。

唯有真正愛基督的,才能真正像基督。我們怎樣能夠真正像基督,則端賴住在裡面的聖靈完全有效的運行。誠如哥林多后書第三章第十六至十八節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所以唯有主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才能使我們成為他的形像。這乃是一個奧秘,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他在我們面前,作我們的聖范,他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神聖的生命;他能夠把基督塑造在我們的生命裡面,使我們活出他的榮形來,「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4、15)。

像基督,乃為聖潔(或成聖)的別名。詩篇第十七篇第十五節,大衛的祈禱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一至四節說︰「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節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成聖乃與稱義不同,稱義乃是即刻的,乃為地位的改變;成聖乃是漸進的,乃為靈程的長進。但是如果以為成聖是漸進的,卻仍應努力。我們固可以說︰「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詩一3)。但人非像樹,倘使以為人乃和樹一樣,重生以后,我們栽在基督裡面,便會毫無阻礙的自然而然的長進起來,那就大謬不然。聖經一再教訓我們︰「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 N是上帝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0∼18)。又說︰「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召他當兵的人喜悅。……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于教導,存心忍耐,……」(參提后二章)使徒保羅剴切的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后,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竽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12∼21)。主耶穌訓勉我們︰「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 F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參太五13∼48)一個真正成聖的信徒,實應謹遵主訓,為光為鹽。充分發揮鹽防腐的作用,在這彎曲的世代,救偏補弊,移風易俗;又複要積極發揚光的功能,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榮耀主的聖名。「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5∼17)當救主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 t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后三10∼13)但這又絕對不是憑自己的努力所能達成的境界。因為「我所愿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參羅七15∼25)觀此可知成聖雖是漸進的,但卻絕非完全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就會「按時候結果子」,會自然而然的長進起來。我們首當降服己身,「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完全活在聖靈裡面,在聖靈裡祈禱,使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其善工,施展其作為,使我們隨從聖靈與他同行。凡此乃都是靈性長進和成聖的必具條件。所以一個靈性幼稚的聖徒,可能由于懈怠疏忽,不加省察,會令聖靈擔憂,以致他的靈性不能長進,反而退落,因此我們不可以為成聖不似稱義,不是即刻的,乃是漸進的,便誤以為是自然而然,必定會有的境界。

尤有進者,有一些很虔誠的人,倡一種所謂「頓時成聖」(Instantaneous sanctification)的學說,而且以為已經証實。但如果以為此乃信徒一種頓時完善的境界,乃為一種謬誤危險的學說。此乃犯了佛教禪宗「頓悟」,以及近代「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類似的毛病。但就一人靈命特殊的經歷而言,乃可能在他靈性發生危機的時候,完全降服上帝,得到聖靈的充滿,使他脫離犯罪意向與習慣的捆綁;並且仰賴上帝的帶領,常在基督裡夸勝(參林后二14)。惟遵照聖經的教訓,我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始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參加五16、24)

聖經裡面所啟示的上帝的真理,似乎都在兩個極端之間,尤其關于這個問題。例如在約翰壹書裡面,我們就看到一種似乎自相矛盾的反論。他一方面強調基督徒的罪性,一方面又強調基督徒的無罪性。他在第一章第八、十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但在第三章第九節卻又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幾乎所有的異端邪說,都是把聖經斷章取義,他們並非完全沒有真理,只是他們執持己見,利用一部分的經文,加以曲解,支持他們的偏見,並且否認另一方的真理,用來誘世惑人,混淆真道;而從本題而論,又要降低聖徒稱義和成聖的標準。更危險的,複因他們利用一部分的、片面的所謂真理,加以強調,令世人以為他們乃「引經據典」,遂致引誘世人,中其惡計,入其殼中,隨其沉淪﹗

上面所提的約翰壹書第一章第八節和第三章第九節所講的有罪和無罪問題,乃要從兩方面看。質言之,從世人來說,乃是有罪的;但從上帝來說,乃是無罪的。因為「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壹三5、6)。所以藉著聖靈的交契,使主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完全占優勢。這種生命乃是絕對無罪的,不能被玷污的。我們脫離罪惡的程度,乃與我們依從主的深度成正比例。如果聖徒絕對降服上帝,又藉著聖靈的大能托住他們,罪便不能支配他們,而上帝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裡,保守他們的心懷意念。(參腓四7)

但是犯罪為一事,罪性乃又為一事,二者不可混為一談;聖經裡面沒有經文講到,我們還在肉身之內,罪性會完完全全根除淨盡。倘使我們用上帝的眼來察看我們自己,即在我們因著所謂無罪的善言善行,沾沾自喜之時,無疑的仍能發現我們老亞當墮落的本性,赤露敞開在聖善的上帝之前;我們本性的深處,不免仍有「白壁之玷」。只有我們心悅誠服的承認我們老亞當的本性不能完全沒有罪性,從而從主耶穌基督承受那不能再犯罪的本性,因為經上寫著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壹三9)總而言之,在我們沒有重生之前,我們仍生在罪裡,並且喜愛犯罪;但在我們重生之后,縱使我們偶或犯罪,但卻憎惡犯罪,對罪避之若蠍,此乃聖善之靈在我們裡面施展的奇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