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拾貳章  恩約之性質

關于恩約的性質,有幾點須和工約加以比較,一為兩約之成員,二為兩約之內容,三為恩約之特質,四為恩約與基督,茲分論之。

壹  恩約工約之比較

一、兩約之相同性

兩約一般的性質,乃有五點相同,茲分述之︰

1.兩約作者(author)相同──兩約之創始者,乃都是上帝,唯獨上帝能夠製訂這兩種約。

2.兩約成員相同──兩約乃都以上帝和世人為締約的成員。

3.兩約格式(external  form)相同──兩約的格式乃都相同,一方面有條件,一方面有應許。

4.兩約內容相同──兩約的應許,乃都是永生。

5.兩約目的相同──兩約乃都為求上帝的榮耀。

二、兩約之相殊性

恩約和工約的性質,乃有五種不同的異點,茲分述之︰

1.在工約裡面,上帝乃為造物主和統治者;在恩約裡面,上帝乃為慈悲的天父與救贖者。工約的製訂,乃是出自上帝的慈愛與仁慈;而恩約的製訂,則是由于他的憐憫與特殊的恩典(special grace)。

2,在工約裡面,世人乃以受造之物的地位和上帝發生關系,在恩約裡面,世人為偏離上帝正道的罪人,乃是靠他中保主耶穌基督站在上帝之前的一造。所以前者,在神人之間,是沒有中保的;而在后者則有中保。

3.工約則以反覆無常,搖惑易變的世人不可靠的順服為條件;而恩約則靠世人中保主耶穌基督的順服,那是絕對的,確實可靠的。

4.工約乃以遵行律法,為生命之道;恩約則靠相信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

5.工約一部分乃可憑天賦而知,藉著上帝的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他的律法,乃寫在人心裡面,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恩約乃完全須靠上帝絕對的特殊啟示,而非人知所能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