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人裡面上帝的形像

一、形像與樣式

聖經裡面,關于「形像」與「樣式」二詞,乃為同義的,每加互用,所以二者並非指不同之事。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二詞並用;在二十七節則僅用前者,這乃顯然指明,二者並無不同,乃為一物。在創世記五章一節僅用「樣式」一詞,而第三句,二詞又加並用。在創世記九章六節又僅用「形像」一詞。可見「形像」「樣式」,實乃一而二,二而一,當無用疑。

在新約裡面,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用「形像」「榮耀」二詞;在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則用「形像」一詞;在雅各書三章九節則僅用「樣式」一詞。由是可証二者在新約舊約,乃是並用或互用的。

這乃指示我們,人在被造的時候也是照他「樣式」造的,這個「樣式」並非以后才賦予的。一般人的意見認為,所以加「樣式」二字乃是為更清楚說明,這個「形像」乃是最像上帝,乃是一個完善的形像。質言之,在人被造的時候,上帝的原型,在人的身上成了他的副本;人不但帶有上帝的形像,而乃真是他的形像。此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已清楚指示,人乃「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並參林前一五49)。有些學者,如波爾氏(Bohel)等神經過敏,以為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形像」的前置詞乃為‘in’,而「樣式」的前置詞乃為‘after”乃有很大分別。其實在希伯來文並無分別,而且這兩個前置詞乃可互用,且可倒用的。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形像」前乃用‘in’,在「樣式」乃用‘after’,但在五章三節在「形像」前則用‘after’,在「樣式」前則用‘in”在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形像」前亦為‘after’,與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都相反,可証兩個前置詞並無分別,可以互用。

二、原有的公義

人被造時上帝的形像,其中乃含有原有公義的意思,或說是真理,仁義與聖潔。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指示我們︰「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並且「正直」(傳七29)。新約又指示我們,世人要在基督裡更新,他把世人帶回從前原有的情況。他所恢複過來的世人的情況,並非中立的,不善不惡的,亦非不即不離的平衡狀態,而乃有真知。正如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穿上了新人;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說︰「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這真理、仁義和聖潔三個要素,乃構成原有的公義;此乃因犯罪而喪失,而在基督裡恢複過來。上帝的形像,從更嚴格的意義說,乃可說是上帝道德的形像。世人被造時的道德形像,使我們知道,世人原有的情況不是無罪的道德中立狀態。

三、知德

但是上帝的形像,乃不僅限于真理、仁義與聖潔。這些都因犯罪而喪失,乃還含有人類自然的素質,此乃人之所以為人的知力,情感與道德的自由。人在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時候,乃有知德的本質,那並未因犯罪而喪失,否則將不成其為人。這些本質雖因犯罪而敗壞,但猶存留在世人裡面。吾人應加注意,世人犯罪墮落以后,不論其靈性狀況如何,在聖經裡面,乃仍稱他們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參創九6;林前一一4;雅三9)。所以殺人流血乃被視為滔天大罪,因為此乃攻擊上帝的形像(參創九6)。從這些經文而看,世人雖犯罪墮落,但仍不應說他已完全失去上帝的形像。

四、靈性

上帝形像還有一個因素,便是靈性。這在聖經敘述上帝造人的時候已經表明。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生氣」乃是生命的重大要素,「有靈的活人」乃為人的本質。靈魂乃連于身體,且複適于身體;但也能脫離身體而存在。從這點來說,人乃是一個屬靈的實體,也是上帝的形像。除了靈性以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人的身體是否也構成一部分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為聖經說人──不僅是人的靈魂──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人──有靈的活人,如果沒有身體,乃是不完全的。複次,照聖經所說,殺人流血乃是表示毀滅人的身體(太一○28,並參創九6)。身體可說是靈魂表達他自己的媒介。而且最后身體也要變成靈體。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九節說︰「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腓立比書三章二十、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五、不朽

上帝的形像還有一個因素,乃是不朽。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五、十六節說︰「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這似乎說僅有上帝「是獨一不死」的;但聖經也十分清楚顯示世人,在某種意義上,人也是不朽的。上帝的「獨一不死」固是他的主要特質;但唯其如此,乃可從他裡面賦予世人不朽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時候,乃是不朽的,乃是「有靈的活人」(創二7)。不僅是因為他靈魂乃賦有一種無限的實質,而且乃因在他裡面不含死亡的種子,世人被造時原有的景況乃是不受死亡律支配的;死亡乃是世人自取其禍,乃是他故意抗命而受的處罰。因為創世記二章十六、十七節明言︰「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照創世記三章十九節,乃包含身體的死亡。從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一節所指示的,「死乃從罪而來」;在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死乃為罪的工價,世人原來乃是不朽的,所以聖經又說︰「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