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陸章  人類與工約

緒  言

??? 關于人類的本真(Status  integitis),我們已于第三章討論,但是我們還要進而檢討上帝與人類彼此的關系,尤其是關于人類的本源和宗教生活的性質,否則不能完善。這種生活乃是以「約」(Covenant)為根本,正如現在基督徒的生活一樣。這種「約」乃有各種名稱,例如「自然之約」(Covenant of Nature)或稱「造化之約」,「生活之約」(Cove- nant of Life),「伊甸之約」(Edenic Covenant)和「工作之約」(Covenant of Work)或「行為之約」,或簡稱「工約」。第一個名稱,在起先乃很流行,以后就被廢棄,因為此名將令人誤解,以為僅是人對神守約,乃僅是一種天生的自然關系。乃似動物一樣,「悠哉游哉,似蜉蝣于天下」。第二、第三兩名意義不甚確切,因為二者都可應用到「恩約」(Covenant of Grace),這乃即為「生活之約」,乃亦起自伊甸園(創三15)。職是之故,「工約」一名,乃被認為最妥,故為眾所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