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類的墮落

一、罪的特質

完全從形式上來說,世人第一次犯的罪,乃是僅僅在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我們不知道,這到底是什么一種樹。這或為一種棗樹或無花果樹,或其他果樹。這種樹的果子,乃是無害的。單就吃樹上果子事的本身而論,也並非是有罪,因為這並未違犯道德律。所以,假如上帝沒有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他吃了那果子,那是無罪的。關于那樹為什么稱為分別善惡事,大家沒有一致的定論。照一般的說法,認為這乃是因為吃了這樹的果子,就會給他一種分別善惡實際的知識;但是這種說法乃不合聖經的道理,因為吃了以后,就會像上帝,但是上帝並不行惡,他不會有實際的惡的知識。

所以,那樹稱為分別善惡樹,乃是因為要(a)藉此顯示人類將來的境界,究竟是善是惡;(b)人類是否愿意讓上帝為他決定何者為善為惡。然而無論對樹的名稱如何解釋,最主要的意義與目的,乃在試驗人對上帝的順服。亞當應當本絕對順服的心,表示他的意志要順從上帝的意志。易言之,罪的特質,乃是在不順從而悖逆上帝的意志。

二、罪的要素

??? 人類第一次的罪乃有獨特的意義,乃明白顯露罪的真正要素。那罪的要素,乃在亞當處于敵擋上帝的地位,拒絕把他的意志順從上帝的意志;他不要上帝決定他人生的路向,他要從上帝手中取回這權,要自行決定他的將來。殊不知他乃沒有權向上帝提出要求,他須持守工約的條件;但亞當卻離棄工約的關系,自由行動,而且似乎有高過上帝的權能。他為自己建立一個新的中心,要反抗造他的主。這便說明創世記三章五節他要「如上帝」的欲望,和他為什么懷疑上帝對他吩咐的美意,于此,我們可以看到亞當最初所犯的罪之要素︰(a)在理知上,乃顯明他的不信與驕傲;(b)在意志上,乃是他要「如上帝」的欲望;(c)在情感上,乃是見了樹上的果子「悅人眼目」,就摘下來吃,唯求滿足其不聖潔的情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