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進化論的謬見

一、一般的謬見

進化論者,不能信受人類墮落之說,還有些新神學家,也反對此說,以為不合進化論的道理。更奇怪的,甚至若干保守派的神學家,如譚耐(Denney)與高爾(Gore)在某種程度上也竟接受進化論對人類起源的說法,不過仍為人類墮落說保留若干余地。他們都以為聖經裡關于人類墮落的記述,乃是一種神秘的寓意的說法;其實乃為在人類歷史開始的時候,所發生的一種道德的災難,結果使人類有痛苦與死亡。質言之,這些神學家也不信在伊甸園所發生之事,以及人類墮落的記述是真正歷史的敘述。

二、丹能的謬見

丹能氏(Tennant)在其「罪的起源與蔓延」專題講演中乃用進化論的觀點,詳細敘述罪惡的起源。他認為人雖從動物進化而來,但他們的罪不能從動物的祖先而來,因為動物是沒有罪的。一切沖動、脾性、欲望與品質都是從動物而來,但因動物無罪,所以也不算罪。照他的看法,這些只能算是罪的原料,乃要等到世人道德良知覺醒的時候,把它們控製,決定人的行為,如果違反良心的呼聲以及道德的製裁,然后成為罪。丹氏認為意志乃是罪的唯一原因,所以他對罪作定義說︰「罪乃是意志的作為,乃是違反良知,是非善惡的觀念,道德律以及上帝的旨意,藉著思想,言語和作為表現出來。」隨著人類的發展,道德的標準漸形嚴厲,罪的程度也日趨凶惡。罪惡的環境,使人格外難于控製罪,照他的說法,罪惡似乎是環境造成的。在丹氏的思想裡,卻絲毫沒有人類敗壞的觀念。事實上,他乃公然反對歷代教會偉大信條裡面所承認的人類墮落說。約翰遜(W. H.Johnson)說︰「有些批評家認為,在丹氏的學說裡,乃絲毫不容憂傷痛悔心靈的呼聲,這種心不但不承認各人的罪,並且也不會宣稱,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肢體裡面,乃有死亡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