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宗教的啟示

甲 從啟示的種類言

關于宗教客觀的因素──上帝的啟示,就其種類而言,可分兩種,一為普通啟示;一為特殊啟示。茲分述之。

一、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

或稱自然啟示(Natural Revelation,但此名不如前者之確當,故用前名)。其對象乃為一般世人,未必是重生得救的人(包括有名無實的和自由主義的所謂新派的掛名基督徒)。其目的,乃在使一般世人,知有上帝,使其無可推諉,從而尋求上帝。但僅藉普通啟示,終雖得到充分的亮光,不能認識正確的道路。所以這種啟示,其一,只能給人關于上帝十分模糊的知識,而不能絕對無誤的認識「三一真神」(即現代派「神學家」亦不認識聖子耶穌,否認他的神性);而對于上帝屬靈的事,也不能領會,「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其二,無法使人認識罪惡的真義,以為只是一種缺陷,甚且以為善惡並無絕對的標準,所謂惡,只是次一級的善。有些教門,只講人生的苦痛,而忽略人類的罪惡;故其一切說教與修為,根本不能解救世人之苦難,除去世人之罪孽,作為世人得救的憑藉。其三,根本昧于上帝偉大奇妙的救恩,不能認識獨一得救的道路;從而惑于「道並行不悖」之說,以為萬教可以殊途同歸,會通合一。

二、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

其對象為重生信徒,神的兒女,乃是上帝藉著聖靈,向他們顯明;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血氣的自然人,和未經重生的掛名的基督徒,以及現代派的所謂「神學家」,都無由了悟,不能領受。(林前二7-14)
特殊啟示的內容,概有三點。在聖經歷史上,從亞伯拉罕開始,上帝藉律法、先知、和審判,使人類認識三大真理。其一,乃為對神──使人認識真神之三位一體,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聖潔公義,及其無比的榮威。其二,對「己」──使人認識人類原有罪性之可怕,已完全敗壞,絕對無法自救。其三,對「道」──使人認識救恩之偉大奇妙,與絕對可靠有效,而且無法抗拒。
特殊啟示的方式,亦概可分為三點。其一是藉先知──基督聖道和凡俗宗教,有一個根本的異點,便是其為真神的啟示,而非出于人意的思辨或傳說。儒者著書非曰「詩雲」「禮雲」,即謂「子曰」,或托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說。而佛家寫經,則更用「如是我聞」道聽途說的口吻。而聖經上所有的預言,則「從來沒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后一20一21)先知或見異象,或聞神聲,把神的話寫下來,故常稱「耶和華說」,「這是耶和華說的」;而「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太一一13)到了主耶穌基督,便登峰造極,故主耶穌乃為最大的先知。其二,是藉神跡──神跡乃是「事實的啟示」,乃和上帝話語的啟示,相輔而行,相得益彰;乃是上帝按他自己的旨意,用超自然的力量和作為,見証他的話語與應許,及其偉大的救恩;(來二4)而到了主耶穌降世,神跡便登峰造極,故「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最大的神跡。其三是藉「現身」(Theophony)──舊約中「神的使者」,乃為神的「現身說法」,這到了主耶穌降生,道成肉身,便登峰造極。基督聖徒,藉著耶穌基督和聖靈,使「以馬內利」,成為屬靈的實在;而其更圓滿的顯現,則為主耶穌再來,及新耶路撒冷自天而降。「我們 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就全知道」(林前一三12)。

乙 從啟示的結果言

從啟示的果效論,亦可分為兩種,一為凡俗的自然宗教,一為神創的啟示宗教,前者出自普通啟示;后者,本乎特殊啟示,茲分述之。

一、自然宗教

乃是普通啟示的結果。普通啟示,一方面乃是藉著自然現象;一方面乃是藉著人類歷史。就自然現象說,如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詩經》);「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易經》)「天者,群物之祖也」(董仲舒)。「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姻媼,萬物化生」(程明道)。「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程伊川)。又曰︰「風起見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非有神而何?」(朱熹)就人類歷史言,如曰︰「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書經》)。「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多行不義,必自斃」。「夫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左傳》)。聖經也告訴我們︰「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詩一九1一4)「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証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一四15一17)「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他從一本造出萬? 琲漱H,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一七24一30)又說︰「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一19一20)但是上文已加指出,僅僅憑藉普通啟示的自然宗教,不能有得救的盼望,因為,第一,對于上帝無正確的認識,結果便自我神化(Self- deification),或自造上帝,把真活的上帝,成為一個虛妄的哲學概念,或無知的偶像。第二,對于罪惡無正確的認識,結果便自負自義,漠視人類罪性之可怕,不能脫去死的「毒鉤」──罪(林前一五55一56)。第三,對于救恩無正確的認識,結果便誤以人可自救(Auto-Soterism),拒絕救主,不信福音,實為人類最嚴重的危機。平心而論,普通啟示,乃亦本諸上帝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初非絕無可取;(至一切旁門邪道,顯系魔鬼作為,自當別論。)但學者之誤,乃昧于普通啟示與特殊啟示,本質之不同,從而等量齊觀 ,甚且顧此失彼,抱殘守缺,根本不信特殊啟示,這乃是一切自然宗教和新派神學的根本偏差。關于此義,除于本書「基督教的天道觀」已稍論列外,著者尚須撰卷陸「救恩論」及《總體辯道學》卷三二書,加以申論。茲暫勿詳。

二、啟示宗教

真正的宗教,乃是神創的特殊啟示的宗教。基督聖道,不是人造的自然宗教,或抽象的哲學思辨,乃是上帝完全的救法,偉大的救恩。最初神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方多次曉論列祖;后在末世藉著他兒子,耶穌基督曉諭我們,親自現身說法,闡明這偉大奇妙的救恩,后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証實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百般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証(來一2,二2一4)。整部聖經,便是上帝救世計劃的完全的啟示。概括言之,可分四部。其一為舊約,主要的乃為聖父預備救法;其二為四福音,主要的乃為聖子作成救法;其三為使徒行傳與書信,主要的乃為聖靈推行救法;其四為啟示錄,則綜論救法之最后歸趨。神學家史德朗氏(Strong)說︰外邦宗教,無論印度、波斯和中國的宗教著作,都無一貫的系統;獨基督聖道,則一脈相承,前后貫通,一幕一幕,引人入勝。茲略述之。

1.救恩的預備︰救恩乃出于上帝預定的旨意,在創世以前所早已決定的計劃(參看弗一4-5、11)。主耶穌基督,乃是創世以前被殺的羔羊,只有他配展開那書卷(參啟五1一10)。始祖犯罪以后,雖被咒詛,但已得到寶貴的應許(創三15);所說的「女人的后裔」,即為童女所生的救主耶穌;「女人的后裔要傷你的頭」,即預表要給魔鬼以致命的打擊,以及救恩大功的完成,學者稱之為「預表福音」(Pro-evangelism)。全部舊約,乃是論上帝預備救恩的經過,用預言、預表、盟約、律法、禮儀、應許,藉著眾先知多方多次的曉諭列祖。如挪亞之方舟,亞伯拉罕之蒙召,……即其著例。關于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記載,只用開首兩章;而論救恩工作之預備,卻用舊約的全部,可見神之如何重視世人,並愛世人﹗

2. 救恩的作成︰這主要的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的第二位,聖子耶穌基督的作為。天父上帝本其無限的大愛,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差遣他的獨生子,降世為人,為童貞女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一切接待他的,信他名的人,便有權柄作上帝的兒女,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加四4-6;約一12,三16)。四福音便是記載救主耶穌首次降世的事實,使我們知道,原與上帝同在、原與上帝同等、原是上帝的「道」(約一1),如何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刑,受死埋葬,第三天複活,勝過死亡陰間,罪惡的權勢;上帝又將他升為至高,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腓二6-11;弗一20一22)。

3.救恩的推行︰主耶穌升天以后,聖靈便照他的應許在五旬節,自天降臨澆灌下來,以教會為他的家,信徒身體為他的殿,施展他的聖工,使徒行傳和各書信,乃是論救主耶穌在天為我們任高天大祭司的職任,並他藉著聖靈繼續在地施展他的奇工;使人悔改、重生、稱義、成聖;並與聖徒同工,傳揚福音,推行救恩。

4. 救恩的歸結(啟示的完成)︰四福音乃記救主首次降世,乃關救主卑微之境;啟示錄則論救主二次再臨,乃關基督榮耀之境,設立他尊榮的國度;並要按公義審判世界,引他的子民進入永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關于救主再臨的道理,在新約裡面,平均每二十節,就有一次提及,可見其關系的重大。這乃是救恩的歸結,啟示的完成,和全部聖經的秘吁與南針;亦為整個歷史的歸趨,世界人類唯一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