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 MUSCLE

耶穌行了什麼神蹟﹖
What kind of miracles did Jesus perform?

 

復活     THE RESURR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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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復活是基督信仰的中心。如果基督沒有復活,就不會有這麼多人承認基督的信仰,既然他說第三天他要復活﹔另一方面,如果耶穌確實從死裡復活,那麼他的聲稱就是真實的,我們就能相信肉體死後仍有生命。

有大量的事實存在支持復活的?事實上,復活的法律歷史依據比拿破侖 (Napoleon)在滑鐵盧(Waterloo )被擊敗的事實還要多。這裡有些理由是為什麼那些研究基督復活的學者會毫無疑問的相信他的復活。


耶穌預告自己的受死和復活,而這些事件正如他預測那樣實現。
Jesus himself foretold his death and resurrection, and these events came about exactly as he had predicted.

約翰福音2﹕19-21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約翰福音10﹕17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約翰福音16﹕16-22
“「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有幾個門徒就彼此說:「他對我們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又說:『因我往父那裡去。』這是什麼意思呢?」門徒彼此說:「他說『等不多時』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不明白他所說的話。」耶穌看出他們要問他,就說:「我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你們為這話彼此相問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痛哭、哀號,世人倒要喜樂;你們將要憂愁,然而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婦人生產的時候就憂愁,因為他的時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記念那苦楚,因為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你們現在也是憂愁,但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

馬太福音12﹕40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馬太福音16﹕21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路加福音18﹕31-33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有許多可靠的史料證明復活事件
The event is well-documented by numerous reliable, historical sources.

歷史學家,如﹕Josephus(c.37-110 AD), Ignatius (c.50-115 AD), Justin Martyr (c.100-165 AD), Tertullian (c.160-220 AD) 都很信服復活的真實性。他們的作品證實了福音書作者的記述,在公元後 37 AD 和64 AD 之間,根據主要聖經學術研究,他們也記載了此事件。

此外,其他的第一和第二世紀的歷史學家,包括 Cornelius Tacitus, Suetonius, Plinuis Secundus, 和 Samosata 的 Lucian 承認此難以置信的事件對當時人們所產生的的影響。


復活是空墳墓的唯一似乎有理的解釋。
The resurrection is the only plausible explanation for the empty grave.

羅馬士兵嚴禁地把守著耶穌的墳墓,墓洞口有巨大的石頭封死。通常一班十六個人的羅馬衛兵把守之嚴使門徒不可能把屍體偷走,況且當時門徒都膽怯,為自己的生命擔憂。如果有人聲稱耶穌沒有死,只是身體虛弱,那麼衛兵和石頭將使得耶穌不可能逃脫。耶穌受鞭打,掛在十字架上長達六個小時,被人用槍刺肋旁確定他死了,然後按照當時風俗,用百磅重的布和香料裹起來,他不可能滾開兩噸重的大石頭,智勝十六個羅馬衛兵,然後容光煥發地顯現在門徒面前。

當時的猶太領袖完全可以反駮所有的有關復活的聲稱,簡單地出示一具屍體;但是他們不可能,因為根本就沒有屍體。


很多復活的見證人  
There are numerous eyewitnesses to the resurrection.

耶穌復活後,至少向認識他的人顯現十次以上,甚至曾一次向五百多人顯現。這些顯現不是幻覺;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吃飯、交談,他們還摸過他復活的身體。

路加福音24﹕36-39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耶穌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約翰福音20﹕26-29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哥林多前書15﹕3-8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運動開始的唯一合理的原因
The resurrection is the only reasonable explanation for the beginning of the
Christian movement.

基督教教會是從耶穌被公開釘死和埋葬的城市開始的。耶穌復活的信仰必須紮根在耶路撒冷,然後再擴展到全世界。  基督教教會是人類有史以來存在或曾經存在的組織中最大的一個。很顯然的,如果基督的復活只是一個故事,是不可能有這樣的情形的。


復活是門徒們生命轉變的唯一符合邏輯的解釋。   
The resurrection is the only logical explanation for the transformed lives of the disciples.

門徒們在耶穌公開審判之前遺棄、甚至公開否認耶穌。他們氣餒、害怕,他們沒有期待耶穌從死裡復活;然而, 耶穌的復活和五旬節的經歷,使這些曾經沮喪、失望的男女完全被復活基督的大能所改變。以耶穌的名,他們改變了這個世界;為了信仰,很多人喪失了生命,或者遭受殘酷迫害。如果他們不是確信耶穌真的從死裡復活,那麼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沒有意義了-顯然他們覺得復活這個事實值得去獻身。


縱觀世紀大部份考察復活證據的學者已相信、並且仍然相信耶穌活著
Throughout the centuries, most great scholars who have considered the proofs of the resurrection have believed, and still believe,that Jesus is alive.

經過細查福音書作者給出的復活證據後,已故的哈佛大學法律學院法律權威 Simon Greenleaf 給出這樣的結論﹕「若耶穌沒有復活,若他們對這事實不像其他事實那麼肯定,他們沒有可能堅持要肯定他們所說的真相。」Greenleaf 先生本人是一個猶太人教授,經過研究各種事實後,他成為一個彌賽亞耶穌的信徒。


考慮以上的證據,您的結論如何?您相信耶穌耶穌活著嗎﹖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能得到上帝所賜的永生,並且能和祂建立一個個人關係。

學習如何能開始這個永恆的關係
Learn how you can begin this everlasting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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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耶穌所行的神蹟
Part 1: The Miracles of Je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