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满有圣灵

“耶稣满有圣灵,从约旦河回来……。”(路4:1)

“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有圣灵和智慧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徒6:3)

“大众……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满有信心和圣灵的人……”(徒6:5)

“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满有圣灵和信心,于是有许多人归服了主。”(徒11:24)

在讨论了被圣灵充满的重要性以后,有一个问题一定会跟踪而来,那就是为什么有一些人,在经验上认为他们已领受了圣灵的充满,但仍不能过一个真正基督徒的生活,或者无法进入真理的堂奥?特别在他们中间,有些女的能比其他的更会说方言,可是同时她们也最会搬弄是非,常会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闲言冷语,彼此中伤,羞辱主名!另一些人可能讲道有能力,神也藉着他的事工叫许多失丧的灵魂得拯救,可是他那种谁也管不了的脾气也遐迩闻名,甚至他家中的子女都会敬而远之!多年以前,在中国有一位布道家,他的讲道极有能力,带领了不少中等阶级的人归向主,但是他的脾气却不敢恭维!有一天,他的老幺问他的母亲说:“妈妈!爸爸去世要到那里去呢?”她回答是“天堂!”那男孩感到非常沮丧,没精打采地说:“如果爸爸将要去天堂,妈,那我情愿不去那儿啦!”

此外,有人拥有神医和赶鬼的恩赐,但他们对圣经中造就性的真理却一窍不通!也有人开口闭口劝人奉献,自己却不怕羞地要钱、要名,甚至因这些而晚节不守,身败名裂!另有些人由于他们一次的经验,造成他们自认比别人优越,就此鄙视其他被主宝血买回来的弟兄姐妹们!更有些人自恃一鳞半爪的经验,而忽略了他们为人在世的职责,甚至有些说方言的太太们,因他们的丈夫不会说方言而同丈夫闹离婚,并且宣称他们这样做是遵行神的旨意哩!这些不正常的事实,在今日那些称为被圣灵充满的人群中司空见惯,以致令许多虔敬的基督徒对被圣灵充满和满有圣灵谈虎色变!为要澄清这些问题,笔者不揣冒昧,谨呈管见如下:

一、满有圣灵须别于灵恩

经上告诉我们:圣灵有恩赐也有果子,它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范畴,并且有各行其是的目标。圣灵的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为要造就人。当一个人自知满有圣灵,对他本身而言,当然是足够了;但是神赐亮光的目的,是要我们带亮光给他人!这就是经上所说:“他所赐的……为要成全圣徒……。”(弗4:12)是的,恩赐是为“成全圣徒”用的。“成全”二字来自一字根,它的意义有“补”破网(太4:21),或“成全”未完成的(来13:12,彼前5:10)意义。所以它可译为“挽回”被过犯所胜的(加6:1),或“补满”信心的不足(帖前3:10)。这样,圣灵所赐多种恩赐的主要目的,与其说为个人自身的利益,或个人生命的成长,毋宁说是为全教会整体性的造就,或说为要“建立基督的身体”!

至于灵果,它的情形却不相同,不特要由圣灵藉个人的生命产生,也需要假以时日,渐渐开花,渐渐结果,渐渐成熟。这是一步接着一步长从成的,正如经上所说:“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由个人的灵命所产生,也藉个人生活和工作去彰显,例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等,这些都是圣灵藉个人生命所彰显的荣美。所以圣灵所结的果无非是个人满有圣灵的明证,或说满有圣灵是因,灵果是果!

这样说来,圣灵的恩赐和满有圣灵是否分疆划界,各自为政?事实却不尽然。它们虽然在本质和术语上都有区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漠不相关的。它们可能互为消长,却不是风马牛不相及。它们彼此间的情况,有如下文:

我们都知道:满有圣灵是灵命的问题,充满圣灵是关乎恩赐和工作的。正常地说来,所有信徒不特已有属天的生命,也应有属灵的能力事奉主。但由于灵命的背景和过程不同,以及信心的大小,偏面发展在所难免!有些信徒在他们属灵生命的成长上占优势,例如巴拿巴(徒11:24);有些可能在基督徒的事奉上较长进,例如亚波罗(徒18:24-28)。在初期教会中,只有极少数信徒,如司提反、腓力及扫罗才算得是文武全才的!

偏面的发展当然不是神所喜悦的,可是这种畸形的发展已在教会中存在,我们唯有彼此忍耐,承认共同的软弱和失败,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纵然我们有恩赐,被圣灵充满,作工有能力,事奉有成效,若是我们的生命和爱心并未满有圣灵,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仍然不能得主喜悦!经上明记着,那些说:“主啊!主啊!”而不能进天国的人,并非没有恩赐传道、赶鬼、行异能,他们有,但因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不守法(“作恶”原意)而被拒于门外!毋怪七十个门徒布道回来后,告诉耶稣他们怎样赶鬼(有恩赐),耶稣却要他们注意灵命的成长过于工作的果效!第二、就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上满有圣灵,能驯良如鸽子,温柔似摩西,但天下之大,我们怎么知道没有其他的兄姐们,灵命可能比我们更进一步,智慧和恩赐也可能更胜我们一筹呢?我们不应如无知的卖盐人专说自己盐是咸的;愿我们从自卑感的象牙塔里出来,生活在主面光中,互相尊重,彼此激发,好叫我们一同在工作上有圣灵的充满,在生命中能满有圣灵!设若有人能领受圣灵的充满,并拥有属灵的恩赐,而且有效地工作着,他应追求满有圣灵;否则,他人可能藉着他的恩赐和事工得了造就,他本人却反会被弃绝了(参林前9:27)!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有人操练到满有圣灵,他同时也应切慕属灵的恩赐,使他能造就教会,成全基督的身体,因为我们不单是天父的儿女,也是万王之王的仆人!神救拔我们,期盼我们作他的好儿女爱他,同时也作他忠心的仆人事奉他。总之,所有的信徒,为了要有效地事奉,我们都应被圣灵充满;为了要有敬虔的生活,为主作好见证,操练自己成为国度人才,我们也需要满有圣灵。这样,我们才不致成为“没有翻过的饼”!

二、满有圣灵须渐渐形成

在希腊文中,“充满”(filled with)和“满有”(full of)本是两个字式(可惜中文新约把它们都译作“充满”)。“充满”说明一种肯定性的动作:“满有”是个形容词,好似在一实体旁,安置某物来表达他必有的特性一样。这样,“充满”是一种行动,是圣灵把他自己特有的能力和属天的才能赐给人,为要成全神所托付他的事工;“满有”是一种渐进性的朔造,说明信徒敬虔生活的光景,藉着内在圣灵渐进性的作为,逐渐地朔造全人,使信徒们能从灵欲战争中百战百胜,对神趋向百依百顺,对事奉常是百发百中。简言之,“充满”是我们得到圣灵的能力,“满有”却是圣灵得到我们!这是从属肉体转移为属灵生命的必有过程,是由我们内里居住的圣灵渐渐朔造我们而成的。叨雷,(R. A Torrey)如此说:“这般的特质是圣灵的工作,使信徒能够脱离罪和死的律(罗8:2),并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8:13)。我们的特权就是每日每时,在圣灵的权能中与他同行,好使属肉体的本性经常地被置于死地。然而这并非是圣灵的洗!”

所以,满有圣灵不是等于五旬节时的圣灵充满,因为使徒们在五旬节后,并未显示他们的生命从此就继续不断地保持在圣灵的满溢中;这也不是等于每一分钟都要被圣灵充满的意思。满有圣灵是指每天生活在他所接触的人群中,他会不自觉地活出圣灵所结的果子来。这并非藉着与属世的事物争战而成就,也不是藉着模仿一些属天的观念而获得,乃是藉着圣灵继续不断地在内心耕耘,配合着应时的圣灵充满和神话语的光照,叫在地上的人活出天上的生命来!换句话说,我们要想过属天的生活,得胜属世的试探,并非是藉着立意抛弃或隔绝而成,乃是藉着从满有圣灵的生命中发射出来的神圣能力,使属世的事物丧失了它对我们的权势和影响力!这就是为什么司提反在群魔乱舞时,他的面貌会象天使的面貌,他说话叫敌人抵挡不住,他的灵眼明亮到看见神的荣耀,又见到耶稣站在神的右边,因为经上明说:“司提反满有圣灵!”(徒6:3、5、8;7:55)戴德生曾有以下几句话,他说:“我快乐的体验是每日、整日那不可言喻的喜乐。神--就是我的神--是一位永活、荣耀的真神;我所要做的,就是欢愉地事奉他!”满有圣灵的人,他的为人真可说得“在地若天”!

在这里,或许有人会问,从重生到满有圣灵要多久才行?是短期还是长期?根据神藉着保罗在林前3:1-3所启示的,这期间似乎不应超过三、四年,因为从保罗第一次访问哥林多城到他写哥林多前书时,其间相隔约三年至四年。据保罗的理想,在那三、四年中,哥林多的圣徒应当达到满有圣灵的光景,可惜他们没有!很奇妙的,只有主耶稣,在他被圣灵充满后(路3:22),立时“满有圣灵”(路4:1原文)。赞美主!

三、满有圣灵须履行条件

任何人重生后,就有内在的圣灵作为他蒙救赎的凭据(弗1:14),并且期盼着有一天会整体地、完全地被他所据有。但由于信徒缺乏支取的信心,并由于在他里面肉体的反抗,圣灵在他生命中常被拘束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中!这当然不是内在圣灵的希望,他绝对不满意于“部分”的地位!因此,他会继续不断地在信徒内里作工,直到一切属他的都完全降服在他的权柄下,好使基督在信徒的生命中能圆满地彰显出来。

满有圣灵和信徒每日的成圣,无非说明了一件事的两面。他们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所看到的同一个真理,前者强调圣灵在信徒内里的工作和目的;后者说明信徒藉着满有圣灵当有的生活和职责。换句话说,一方面圣灵藉着基督的十字架来治死和更新信徒的生命,好使他向他的老旧本性死,而向活在他里面的基督活,同时要顺着圣灵行,就不致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另一方面,信徒也要不让圣灵担忧,不消灭圣灵,好让圣灵的权能在他内里自由运行。这样,我们首先要讨论圣灵怎样引导信徒支取恩典--基督的十字架,然后我们再查考信徒对满有圣灵应履行的条件。

(一)圣灵会引领信徒支取恩典(基督的十字架)(加5:22-24)

满有圣灵和结出圣灵的果子是一因一果,已如上述,因为唯有满有圣灵的才能结出灵果,也唯有结出灵果的才能显明满有圣灵。经上很清楚告诉我们,结灵果和十字架治死肉体有切肤的关系(参加5:22-24)!所以要满有圣灵,也非支取十字架治死的恩典不可!

基督曾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两件事:一是他在十字架上流血,一是他在十字架上受死。他流血为要赎人的罪,他受死为要治死信徒们的肉体。或说,基督的死告成了两件大功:消极方面,他为人类受死,好让人从罪咎中被救出来;积极方面,他与人类同死,好使人向自己和罪死,脱离肉体的捆绑。这样,前者是我们称义所必须的;后者是我们成圣或说满有圣灵所不可或缺的。对这一点,保罗说得很好:“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我们要与基督同活,要满有圣灵,那么“死”是必须的!所以,除非一个人已与基督同死,否则他就不能实际地满有圣灵,活出基督!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或说同死,在教会中一直成为可望不可即的标语,很难听到脚踏实地的指导,叫信徒们去支取。特别在有些自称已经与基督同死的人中,更容易看见他们自我的活跃!明明是他们旧人的发泄,还说是为主大发热心;甚至有些人妄自尊大,眼中无神!那么为什么同死是这么困难呢!因为同死不是人自己所能为力,我们不能治死自我,我们至多只能否定它;但无人能否定它,除非那人恨恶它;要人恨恶它,就要人洞悉“自我”的狡恶和它那超人的权势!所以任何人要领受基督的死并拥有满有圣灵,以下两步圣灵的引领是不可或缺的:

(1)领信徒看“我”的败坏

“我”--虽是耳熟能详的名词,但大多数信徒依然不认识它的真相!信徒们很可能会留意到世界的引诱,罪恶势力的阴险,甚至撒但的伎俩,却很难认识“我”的诡诈和败坏。有许多时候,当“我”完成了一件好事,“我”就要象喇叭似的在人前大吹特吹!当“我”有机会炫耀自己时,“我”会尽其所能地表现“舍我其谁欤”的气慨!但若“我”错失良机,那么“我”就沮丧不已,甚至会哭泣!“我”不希望任何人有“我”那般地位或身分,也不喜欢和他人分享“我”的朋友。你和“我”一起享受罪中之乐,你就是亲爱的弟兄;你若纠正“我”的错误,你就是“我”的冤家!简言之,“我”生活的中心就是自私,常藉着自我优越、自我可怜、自我辩解、自我放纵及其他类似的“专顾自己”来表达由亚当来的本性。圣经中明确地指出,“我”已被神定了罪,可是许多信徒却不在乎,或说他们根本不晓得!毋怪耶利米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原文:不可救药),谁能识透呢?”(耶17:9)

上文所说的“肉体”,并非指我们的身体,乃指人类由亚当所承袭的有罪及败坏的本性!它恨恶神所喜爱的,喜爱神所恨恶的,正如经上所说:“在它里面毫无良善。”保罗曾受过高深的教育和高等文化的熏陶,并且经过精深的宗教操练,就道德而言,他是无可指摘的,但他说:“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他深知他那与神全然为敌的本性,没有丝毫可以取悦于神;它象迦南人一样,被注定的命运就是完全消灭!所以无论何人,试图保留它或利用它,结果必是养痈长疽,自贻祸殃!

(2)领信徒进入基督的死

凭理论来说,要我们钉死老旧的本性(自我)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支取“与基督同钉十架”的恩典,与基督的死联合就行。可是事实上,这支取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它需要对基督整个的救赎有更深挚的光照和体认!当一个人重生时怎样看见自身的败坏,看见神在基督里为他所预备救恩,并基督怎样愿意进入他的心,他就照样接受了基督的救恩和在他里面的永生,而成为神的儿女;同样,他也要先看到“自我”的败坏和基督十架的大能,他才知道如何支取,如何同钉十架!否则,他就无法弃绝他那老旧的本性。这一种顿悟,并非是藉着个人才智所能获得的,也不是凭着个人本身的意志所能抉择,乃是圣灵更深邃的启迪,或说进一步的光照,使这恩典和真理活现在信徒的眼前,信徒才能知所取舍。

这种顿悟之道,通常是由属灵的争战开始。在一个人得救之后,他会开始享受救恩的大喜乐,他欢喜研读圣经,酷爱祷告,并喜爱与神和其他的基督徒相交;他常常会意识到,作为一个基督徒,对他而言,实在太美好了!可是好景不常,这种光天化日的享受,可能仅是一年半载,迟早他会发现,不知怎的,他又重在烟雾弥漫之下过日子!他感觉到神话语的光照不如从前,恩主和弟兄姐妹们也没有象从前那么可爱!他内心败坏的意向和习惯又重新跃跃欲试了!在那时候,他内里开始有了争战:有一意念要他取悦于神,另一意念要他满足自己;一方面渴慕神的荣耀,一方面贪恋世界的享乐;这两个意念各有相当强的吸引力,前者想把他拉近基督,后者把他拉向世界!

在这种战争中,撒但常会试探他,甚至控告他,使他怀疑;他自己是否真正得救?神是否真的爱他?属灵的一切是否真实?所以对他而言,这是一个危机,充满了痛苦和沮丧!事实,这不一定是他有问题,乃是圣灵的带领,要领他到向“自我”死的地步!那时候,一方面圣灵会叫他想起神的恩典和慈爱,应许和事实来支持他。并且激励他抵挡由撒但来的一切;另一方面,神也让他独自和他的“老我”奋力争战,并且让他一而再地失败!这样,他会一次又一次地奉献他自己,修正他的抉择,立他新的志愿,甚至为了鞭策自己要达到这种目的,设立了许多严格的规条;可是所有这一切自我的纪律,在短期内或许会发生些少功效,但不久他们会成为断弦之弓!因为自我管束的能力,永远不能与受死并复活的基督产生属灵的联合!所以“治死”并非是怎样去压制它,乃是要怎样废除它,要它死!至于如何要它死呢?且看下文:

当一个信徒在这种危机里,经历一连串苦痛的挣扎后,他就经历到,他所有为要叫自己与基督同死的努力,不单是毫无功效,反带给他更多的失败和痛苦!这样,他会被圣灵带入向“自我死”的真理,因为他已领悟到,不论他内里的什么,就是看为最好的志愿、抉择,带来的无非是无法自拔的“山穷水尽”而已!他会不自禁地向主呼喊说,“主啊!我完啦!我是死的!”这样,圣灵驱使他到绝望的中心点,也就是那真正向“自我”死的真理中!他在那里才真正领悟到“在他里面毫无良善”是什么意思:他明白为什么他靠自己的努力,在治死“自我”的事上毫无功效;他开始明白向“自我”死的真意义何在,他会向神求那从十架而来的完全拯救和释放!

那时,圣灵会使信徒去体认罗马书6:6和加拉太书5:24中的事实:“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在十字架!”“同钉”的时态是简单过去式,指该动作是在过去时间内一次完成,并且永远完成了!我们的旧人并非将要钉十字架,也非我们能把它钉死,乃是他已与基督同钉十架!当基督在十架上时,我们的旧人也同时在那儿!换句话说,它已在一千九百年前与基督一同钉死了!我们可以对它宣告说:“你这一无是处的,你是当受咒诅的,你已经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藉着我对基督的认同和信心,你早已被置于死地了!”这样,圣灵会使信徒把自己投入基督的死中,叫基督和他合而为一,基督的死和活成为他的死和活,正如赖福特(J.B.Lightfoot)所说:“我已不再单独存在,我在基督里合一了!”

(二)信徒要履行满有圣灵的条件

圣经是一本神应许的书,里面充满了宝贵而又伟大的应许。它们的本源是出于天,它们的内容是极丰富的,而它们的成就更是确切无误的!在圣经里,那些二千到三千的应许中,可被分为有条件性的和无条件性的二类。有条件性的应许,是要先履行条件,然后才能获得所应许的;无条件性的,即要藉着信心去支取,就可享受。这样,得救可说是无条件性的应许,满有圣灵却是有条件性的。简单点说,要满有圣灵,除上述与基督同死外,也须履行下列条件:

(1)“顺着圣灵而行”(加5:16、18、25)

满有圣灵,或说向“自我”死,并未担保信徒们将永不会有过失,或堕落,因为甚至摩西都会在以色列子民面前轻慢神,大卫也会犯这样可怕的罪!所以只要什么时候,我们忘记了把肉体的本性交付在基督的死里,或说降服在圣灵的权下,那老我会重回娘家!这便是为什么保罗和巴拿巴也会起争论,甚至彼此分手(徒15:39);彼得和巴拿巴在安提阿,也会假猩猩地与外邦人隔离(加2:10-13)。至于要怎样才不致如此,且看下文分解。

一个信徒重生后就有两个生活原则:一是顺着血气的力量而行的--属肉体的;一是顺着圣灵的引导而行的-属灵的。他们互相对立,无法达成一致。这势不两立战争,不断地激荡着我们。结果,人们必须顺从其中之一,没有一个人能独立行动!所以如果有人要和基督同钉死永远有功效,或说要常满有圣灵,不让肉体活动,他就要“顺着圣灵而行”(加5:16)。

这“行”字和本章二十五节“行”字的意义各有千秋:前者由“周”、“行”二字合成,福音书有四次把它译作“游行”;后者在新约只用过五次,有“循序而行”的意义,在使徒行传译做“循规蹈矩”就是这字(21:24)。这样,前者似指“行”的行程,可译做顺着圣灵的“行程”,后者指“行”的“操练”,可译为“顺着圣灵的规矩”。无论“行程”或“规矩”,都是指信徒在生活中需要亦步亦趋地跟随圣灵而行,正如十八节说的“被圣灵(继续不断地)引导”,保持满有圣灵的秘诀就在此!

凡能顺着圣灵而行,或说保持满有圣灵的,能不住地享受双重释放的恩福:一是从所列的十五项情欲的事中得释放(5:19-21)。这十五项代表一切从亚当所承受的邪恶,藉着圣灵引导我们与钉十字架的救主联合而得释放。一是从律法的辖制下得释放。人有罪性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藉着圣灵的协助,使我们能支取基督的一切,不特叫律法得以满足,连律法的权势也都废除了,并且能结出律法无法产生的圣灵果子。换句话说,满有圣灵无非是继续不断地接受我们与基督的同死,并且顺着那住在我们心中的圣灵行事为人。这并非是更多自我的活动,更多自我控制和挣扎,乃是象大卫所说:“耶和华阿!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我的心平稳安静,好象断过奶的孩子。在他母亲的怀中;我的心在我里面真象断过奶的孩子。以色列阿,你当仰望耶和华,从今时直到永远!”(诗131)。唯有如此顺着圣灵而行的,才能保持和基督同死的功效,也能享受满有圣灵的丰盛,好叫我们本性所有一切肉体的权势荡然无存,随时结出圣灵的果子,好叫基督的形象在我们身上日新月异地彰显。赞美主!

(2)不要叫圣灵担忧(弗4:30)

这简短的启示,告诉我们圣灵有母性的温柔!当一个信徒犯罪抵挡了他,他并没有从他所内住的信徒心中撤回他自己;他反为他担忧!这是何等伟大的母爱啊!司可福说:“有些人在神圣的爱中,找到了母性的一面,这本不足为奇!”按照上下文,这命令并非仅是一种普通的劝诫而已,它含有上文的一切命令--正如本节开始时的连接词(也、而且)所表示的。这样,本节的上下文也指示我们,什么能叫圣灵担忧!为了篇幅的关系,我们只能摘取上一节的“污秽的言语”,略加讨论:

“污秽”二字,在新约共用过八次,除本节和另一节译做“不好”外,其余都译做“坏”树、“坏”果子,可见一切坏话都能叫圣灵担忧。我们要满有圣灵,就必须在话语上谨慎!可惜今天淫词、妄话和戏笑的话,不单在基督徒团契的聚会听得到,在教会的报章杂志上读得到,连在讲台上也越过,越多!甚至在有些教会中,如果传道人不会说戏言,他会被看为不合时代的冬烘!今日有些查经班和主日学所教导的,不过是一些嘲弄戏笑的谈论而已,怎么叫圣灵不为这些教会担忧呢?雅各说得很好:“若有人自以为虔诚,却不勒住他的舌头,反欺哄自己的心,这人的虔诚是虚的。”(雅1:26)愿凡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总之,他是圣洁的灵,凡是越规的行为,令人污秽的话语,或导致犯罪的意念,都会使他担忧。“担忧”二字,除了本节外,在新约都译做“忧愁”,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忧愁”(太26:37)就是这字。那里告诉我们,恩主的忧愁是“极其难过”,“甚是忧伤,几乎要死”的忧愁,圣灵的担忧是否也是如此呢?若我们令圣灵如此,怎能希望满有他呢?

(3)“不要消灭圣灵”(帖前5:19)

本节经文,在中文圣经中,“圣灵的感动”旁有小圆点,似乎译者告诉我们:原文并无这几个字。实际上,原文有“圣灵”却没有“的感动”三字。这样,这里所提示的,不是单指“消灭”他的感动而言,乃是指圣灵一切的作为都不应该“消灭”!“消灭”是现在时态的命令,说明这种动作常是一连串的。至于消灭的原因,可能是忽视或滥用神的恩典。艾德曼(C.R.Erdman)曾说道:“对于那些忽视或滥用我们为基督做见证的机智和能力的人,或是在服事的范围内有与圣灵的激励和供应相违背的失败行为,必须要提出警告。”要解除消灭圣灵的危机,下列二条件应随时履行:遵守神的命令和等候神的时间。

(a)遵守神的命令。神不单期盼信徒做好儿女,也希望他们做好仆人,已如上述。他希望他们明白他的旨意并能切实遵行。他赐给信徒们亮光,是要他们去实行他的心意。当信徒们没有尽责去实行他的心意时,他们不特亏缺了神的荣耀,也丧失了他们的福分!摩西是满有圣灵的一位领袖,他的温柔远超过地面上的众人,他的忠信是受神称赞的,他甘愿在神面前涂抹自己的名来代替他同胞的灭亡,然而他却在米利巴不遵守神的命令!结果,不单是未使神的名超凡成圣,摩西本人也失去了那进入流奶与蜜之地的福分。约拿,是神的代言人,他消灭圣灵感动,不肯去尼尼微,以致首先被不信的人抛落海中,后来又被一条大鱼吞入,若不是神赐他特恩,不单他个人的生命要完结,尼尼微城里近百万的灵魂也都要灭亡!凡不听神命令以致消灭圣灵的结果是何等可怕又可悲啊!

(b)等候神的时间。神所有的作为都有他自己的模式和时间,这些模式和时间都已在永恒中厘定,或说已预定好。所以凡蒙神悦纳的工作,都要遵照属天的时间表。一个人期盼满有圣灵,也有他的时候,他应忍耐地等候神的时间,不可以操之过急!在神前,纵然一件事工就其外形和内质而言已是标准的,若在神的时间上有偏差,它还是无法得神喜悦(参出2:11-15;民14:39-45)。大卫对神时间的重要性非常敏感,当扫罗落入他手中时,因神的时候未到,他就不敢伤害他!所以等候在神面前不是浪费光阴!

等候神确非易事,因为人心急急,神心慢慢,自从创造天地以来就是如此!那么期盼满有圣灵的人应怎样在神前等候呢?第一、要常保守自己在主的爱中,要深信恩主必会叫我们满有圣灵,因他爱我们爱到底,正如经上记着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第二,要“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腓1:6),因为他本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来12:2)!他是始,他是终;他开了工,他必会完工。我们既是他手中的工作,他一定会完成:他希望我们满有圣灵,他一定会使我们满有圣灵,因在他没有难成的事!这样的信心,这样的盼望,自会让圣灵在我们心中一天比一天更加满有!赞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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