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圣经中的传福音

圣经是,而且永远应该是我们传福音的手册。这就是神把它赐给我们的原因之一。因而我们要学习它,以便理解和回答象如下问题:

O    什么是传福音?

O    应在哪里向谁传福音?

O    为什么要传福音?

O    为什么要向儿童传福音?

O    谁应向儿童传福音?

O    应怎样向儿童传福音?

O    什么时候向儿童传福音?

什么是传福音?

传福音就是向失丧的罪人宣布好消息——那就是耶稣基督为他们的罪而死,后又复活,且祂愿意并能够拯救所有那些从罪恶中回转并信靠祂为主为救主的人(可十六15;路廿四46-48;林前十五1-4)。

福音信息在圣经,神的话语里已清楚地概括了。并且在圣经中也清楚地表明只有一个福音(加一8、9),而且这个福音要传向每个人(可十六15)——不管是成人、年轻人或是孩子。

当然如果我们要传福音,了解这福音信息是什么是绝对必要的。

传福音牵涉到要尽可能地教导4个领域里的圣经真理。

O    教导关于神——得救之源

我们需要教导关于祂的性情(祂是谁且是什么样子)和祂的工作(祂曾做过什么)。对罪及得救必要性的理解源于对神的清晰理解。

我们需要强调:

u    神是造物主(徒十七23-29)

因此人要对祂负责任。

u    神通过圣经对人说话(林前十五3-4)

因此人应该听神的话。

u    神是圣洁公义的(徒十七31)

因此祂必须审判罪。

u    神是良善、恩慈、仁爱和怜悯的(约三16)

因此祂为人的需要提供了答案。

神的圣洁使救恩成为必要;神的爱使救恩成为可能。我们应该以符合圣经的平衡来教导这些真理。

O    教导关于罪——人需要救恩

我们需要教导人心的罪恶。

我们需要解释什么是罪,并且在圣洁的 神面前所有的人都是罪人。

我们需要教导罪的后果。

我们需要强调:

u    罪就是背逆神(诗五一 4);罪就是违反神的律法(约壹三4)。

u    人的本性(弗二3)和人的行为(罗三23)都是有罪的。

u    罪应得惩罚且与神永远隔绝(罗一18)。

使人知罪是圣灵的工作。我们需要做的是祷告神,让祂在我们所教这些孩子们心里和生命里做这样的工。

O    教导关于耶稣基督——救恩之路

我们需要教导关于主耶稣基督;祂是那位拯救者。

我们需要教导关于祂的位格(祂是谁),和祂的工作(祂做过什么)。

我们需要强调:

u    祂是神的儿子,惟一的救主(徒九20)。

u    祂的死的意义和重要性: 足以赎我们的罪(徒二23、33、38)。

u    祂的复活: 祂是活着的救主(徒二24-32)。

u    祂被高举: 祂是万有的主(徒二33-36)。

我们必须亲自相信并信靠基督以得救。

在讲授福音时应把祂的位格和祂拯救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O    教导关于悔改和信心——救恩的获得

邀请人到基督面前是传福音的重要一部分(约六37;启廿二17)。我们需要祷告神使人立即信靠基督。

我们需要强调:

u    基督邀请人到祂那里(太十一28)。

u    需要一个脱离罪恶归向神的愿望(徒二38,廿六20)。

u    需要信靠主耶稣基督,开始顺服的生活(徒十六31;罗十9、13)。

真正的信心总是包括悔改,而二者均含对基督邀请的三重反应——头脑、心和意志的反应(罗六17)。

O    教导关于得救的结果

我们需要让孩子们知道当他们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后会发生些什么:

u    他们所有的罪都将被赦免。他们将会被称义(徒十三38、39)

u    他们将得到永生(约三16)

u    他们将得到圣灵的恩赐(徒二38)

u    他们将重生并得到一个新的本性(约三3-8),而且神期望看到他们生命里真正的改变(徒廿六20)。

另外,理解和实践新约中传福音事工的模式也是至关重要的。

他们的事工包括:

O    宣布伟大的福音真理——尤其是“基督被钉十字架“的中心真理(林前一23)。但是关于十字架的好消息只能在关于我们罪的坏消息的亮光下来理解;同样我们的罪只能在神的性情的亮光下来理解。所以它们也包括这些真理。

O    解释伟大的福音真理。当今的孩子们少有或根本就没有一点圣经的背景。因此如果不适当地解释和教导他们,而只是简单地向他们陈述福音的真理是不够的(太廿八19-20)。我们的孩子需要福音的教导——不是简单的教学,也不是一味的传福音,而是二者的结合。

O    邀请对伟大的福音真理做出回应。福音要求有一个回应——一个心的回应;使徒们总是邀请那些未得救的听众对所听到的作出回应(徒二38,十三39,十六31)。这并不是一个身体上的回应,而是当圣灵使人知罪并指向耶稣基督时心的回应。

O    阐明当一个罪人信靠耶稣基督时将会怎样,他们自己会成为什么样,且成为基督徒后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徒三26,十四15;林后五17;帖前一9)。

应在哪里向谁传福音?

符合圣经的传福音的模式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5节中已清楚指明。主耶稣吩咐我们说: “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我们应在哪里传福音?普天下!我们在使徒行传一章8节中也读到“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因此就传福音来说我们需要放眼全世界。

我们要有对整个世界传福音的心思和负担,当然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不可能走遍各地。于是我们需要求神向我们显明世界的哪个地方我们有具体而直接的责任去生活并开展传福音事工。或许在“街道对面”,也或许在“大洋彼岸”。当我们真诚地问祂时祂会向我们显明的。

主请用我,我在这里

为祢服务,尽心尽力,

街道对面或大洋彼岸

主啊,用我吧,我在这里

我们应向谁传福音?普天万民!圣经中的传福音是完整的传福音。神让我们向每个人传福音。无论是成人、少年或是孩子,没有一个群体不应向其传讲。

一些人坚持说只向成人或孩子的父母传福音,这样孩子们的父母会传给孩子们的。乍一听似乎也合情理。但这里存在两个问题。

O    首先这不符合圣经。圣经上要求是向每个人传福音,并不是向某个群体。任何人都不能漏掉

O    其次,这将意味着一大部分人只有当另一部分人对福音作出良好的反应时,才能听到福音。这看起来既不公平又不合乎道德。

我们来看列王纪下十二章2节“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约阿施登基的时候年方7岁(王下十一21)。可以想象如果他只受他拜偶像的父亲和堕落的母亲影响和教导的话,将会发生什么。然而神兴起耶何耶大给了他从父母那里得不到的属灵的帮助和指教。

看一看保罗如何效法和遵守耶稣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5节所教导的传福音的圣经模式是很有意思的。他在使徒行传十六章22和23节中描述了他的传福音事工:

“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英文为“大小”)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保罗所用“小”的希腊字是“mikros”,“大”的希腊字是“megas”。 他所指的是不是那些体形上的大小呢?也许是。他是不是认为一些重要另一些无关紧要?也有可能。但是根本的指导原则却是一致的。他不漏一人地向他可能接触的每个人都传福音。当时的社会条件可能会使他更多地接触成人而不是孩子,但是那决不影响他向每个人传福音的指导原则。

每个人都需要基督。因此我们要向每个人传福音。这应该是我们在传福音中的指导原则。

当然,很显然就象我们不可能到每个地方一样,我们也不可能向每个人传福音——尽管那是我们的梦想和渴望。于是我们就求神向我们显明这“每个人”的哪一部分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便专注于他们。神向我们许多人显明我们的责任是向孩子们传福音。

为什么要传福音?

每一个基督徒——无论是否是全职的基督徒工作者,都要明白他们在神的传福音的伟大项目和计划中扮演着必要的角色。传福音必须永远是教会里应予以最先考虑的事情之一。这有许多原因。

O    第一且最明显的原因是,正如我们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5节中所看到的,是主耶稣的吩咐。祂已告诉我们要传福音——我们必须顺从。

O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被基督的爱激励这么做“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我们爱祂并通过向他人传讲祂来显明这爱。

O    第三个原因是因为圣灵呼召神的百姓去传福音——祂把这个负担放在他们的心上(太九38;徒十三2)。祂还赐给许多人传福音的恩赐(弗四11)。

O    第四个原因,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思念神的荣耀(林前十31)。我们想看到神在男人、女人、男孩、女孩的生命里得着荣耀。然而数百万人却在妄称神的名,无暇顾及祂或祂的话语,而是向一些假神屈膝跪拜,夺取着神的荣耀。我们想要让神在他们的生命中有一个正确的位置。我们渴想祂的荣耀。那么今天祂的荣耀、恩典和权能的最大彰显在哪里呢?不是在那些对福音有所回应而得救的人身上吗?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必须传福音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要向儿童传福音?

现在需要回答——为什么要向儿童传福音呢?这个问题将在这本书中做整体的回答。

但是现在借助于我们所看到的,对这个问题可以有一个清楚而肯定的答案。我们应向儿童传福音,是因为主耶稣吩咐我们这么做。祂对我们的最后吩咐是“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这包括孩子和各个年龄的人。保罗在罗马书一章16节中宣布说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在福音中确实有大能;且圣灵用它来使男孩、女孩知罪,引导他们归向基督,获得重生。这大能在福音信息本身,而不在我们自己或我们的方法。

这是我们向孩子传福音的主要原因。主耶稣曾吩咐我们这么做。我们没有办法可以逃避或是绕开这个吩咐。这是简单、清楚而又确定的。

同时我们也必须永远牢记,只有一个福音这一事实。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与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一8-9)

我们的主吩咐我们“传福音给万民听”。没有两个福音——一个给成人和年轻人,另一个给孩子们。没有!我们对所有年龄段的人都传的同一个福音。也许在我们展示和描述的方式上会有所不同,但信息绝对是相同的。

世界闻名的基督徒作者和教师弗朗西斯·谢弗(Francis Schaeffer)博士一次在儿童工作者大会上说:

“无论是对成人或对孩子来说只有一个福音。传给孩子的福音并非是不同的福音,只不过是讲解的问题——须以非常简单的方式来宣扬基督信仰这一伟大的真理。我相信小孩子能够理解福音真理的最主要原因是我相信圣灵能向他们传递得救和成圣的信息。然而如果没有圣灵的光照,即使再聪明的成人也不可能理解福音。”

另外两个事实有助于使我们确信遵从主的吩咐,向孩子们传福音的重要性:

O    现在世界上有50亿人口,儿童人数超过世界总人口的1/3 (35%)。在许多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儿童人数要达到50%。这就意味着15岁以下的儿童将有1,750,000,000。多么广阔的一片领域呀!所以当主耶稣说要向“天下万民”传福音时,我们要记住祂所指的至少1/3都是儿童,且他们是世界人口极重要的一部分。

O    每个人都有儿童时代,每人都要经历儿童时代。这就是说这2/3的人口尽管现在不再是儿童,但他们曾经是!

今天,有许多的教会和基督徒个人已遵从了主耶稣的吩咐,在向儿童传福音;我们为他们每一个人而赞美神。但是不幸的是,据观察和实践表明这可能只占少数。传福音的教会和做儿童工作的基督徒并不少,但他们却没有看到向孩子传福音的必要性。有一些教会和基督徒几乎没有任何方面的儿童事工。因而我们要祷告神开启我们所有人的眼睛,使我们不仅看到向孩子传福音的极大需要,不仅意识到这一事工的伟大机遇,而且特别使我们明白一个事实——是耶稣基督吩咐我们这么做的。

加尔文(Calvin)、诺克斯(Knox)和路德(Knox)的教义问答都把重点置于孩子们和我们对他们的责任上。例如,路德说:“如果神的国以大能来到,我们必须从孩子们着手,从很小的时候就教导他们。”

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也说:“当我看到男孩女孩们能够祈祷、相信,并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多地谈及神和基督的时候,我被深深地感动了。”1530年,他在一次布道会上说:“我们一定要有普通的牧师对年轻人和没有文化的人教导福音和进行教义问答。”

查理·H·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在伦敦著名的“都市帐幕”(Metropolitan Tabernacle)在主日学校和其他地方有着极其广泛的儿童福音事工。他们时常还为孩子们举行福音聚会,与会人数达8, 000余人,且许多人宣称相信基督。17年后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先生曾指出许多“教会的柱石”都是儿时在这些聚会中归主的。

据19世纪上半期为神所大大使用的著名苏格兰牧师和传道人罗伯特·默里·麦切恩(Robert Murray McCheyne)记载“他的小礼拜堂的地板上一直盖满了寻找救主的孩子们”。据说和他同样闻名的苏格兰 Glasgow的传道人和牧师及麦切恩先生的传记作者安德烈·博纳博士(Dr. Andrew Bonar)曾“在他的教会中更专门地为儿童和青年举行聚会,里面的成员经常被感动得流泪。”他自己陈述说他的大多数长老“让孩子们与那些因基督而喜乐的人在一起。”

谁应向儿童传福音?

关于这个问题有几个不同的答案,且根据神的引导和不同的场合,它们都是正确的。

首先,我相信如果有机会的话,向孩子们传福音是我们所有基督徒的责任。传福音是对每个基督徒的吩咐,并不局限于少数有恩赐的人。所有的基督徒在家里、教会里或邻里都以某种方式接触到孩子。

我们都关心孩子们的物质和社会需要,并尽力满足他们的需要。在属灵的领域里难道不也该这样吗?我们每人至少可以为孩子们的得救祷告。另外,我们还可以给孩子们发小册子、邀请他们参加孩子们的聚会。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己认识的孩子的一个见证。我们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恩赐和能力去做什么事来向孩子们传福音。

第二,在一些特殊位置的人有向孩子传福音的特别机会。这些人,包括管理整个教会的牧师、主日学校的教师和那些在教会内外为儿童工作的义务工作者;以及对孩子有特殊责任的父母(以弗所书六1-4;西三 20、21)。所有这些人都应密切关注向自己所负责的孩子传福音的机会。《天路历程》的作者本仁约翰(John Bunyan)牧师曾写道: “我愿意‘捕捉’男孩和女孩”。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这么说就好了。

第三,圣灵呼召一些人从事全职的儿童事工。同时为此目的祂也赐给他们教导的恩赐(罗十二7;林前十二28;弗四11-12)以及在许多情况下传福音的恩赐(弗四11)。这些人对向孩子们传福音有特别的责任感,所有基督徒都应对他们的重要事工给予鼓励和帮助。

如何(及何时)应向儿童传福音?

我们将把这个问题的答案留到本书的最后。但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我们对孩子传福音应绝对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圣经是我们的指南,是神所默示的传福音手册,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传福音中该教导的信息,该使用的方法。

结论1

我们向儿童传福音是因为主耶稣吩咐我们这么做(可十六15)。

查理·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写道:

孩子们需要福音,完整的福音,纯粹的福音。他们应该得到福音,如果他们有圣灵的指导,他们能够象成人一样接受福音。

告诉孩子们耶稣死了,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

我们应该相信:那已救了很多孩子的神,将会去救更多的人,而后当看到成千上万的孩子们被引到神面前,我们将不胜欢喜。

(引自《来!我的孩子》第74页)

你该双倍地确保你在遵从祂的旨意,因为你拥有与孩子有关的律例,如:“喂养我的小羊“和“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神的爱救了你,也将激励你。你感到那双神圣的手,那双曾被钉穿的手抚摸着你的肩膀,你听到你的救赎主说: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由于这一差遣,你遵从祂旨意去到小孩子那里。顺从的人做得好,从这种意义上讲,你在小孩子们中间的事奉便做得好。

做得好是因为给神带来了荣耀……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努力做那些显然能为神带来荣耀的事,我们就做得好。当我们彰显耶和华的恩惠,当我们因祂的爱做工,当我们说出能尊荣祂的爱子的真理,当圣灵通过我们为永恒的福音作见证时,我们已对神做了好事。我们不可能增加神固有的荣耀,但是藉着祂的灵,以最可选择的方法,我们为教导孩子们敬畏主提高了地位,以此让他们成为服事主,以祂的救恩为乐的种子。

(引自《对基督徒工作者的忠告》(Words of Counsel for Christian Workers)第90、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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