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新约圣经中 21本书(全部圣经的三分之一)是书信体裁写成的(注1),其中保罗占有十三本,从林前5:9;林后2:4;10:9(众数);西4:16;弗3:3;帖后3:17;腓4:10等处,知悉保罗另有现在已失传的书信。
书信在古时己相当流行(参伯 9:25;撒下11:14;耶29;拉5:16-17;斯3:13-15;8:10-14),在希腊与罗马时代却成为多种文件之一(注2),这类方式的文件更成为基督教经典中独有之体裁,在世上的典籍中(如吠吒经、可兰经、亚域士大经等),只有基督教才用书信的格式写出教义之内容。
书信为神启示之媒介,乃新约时代的特征。在旧约律法时代,神的启示乃靠着立法文体之形式,宣告神之权能与要求,那是神向其子民宣告之格式,特别显出国与民的关系。在新约恩典时代中,神的启示藉著书信文件形式,宣告神之权能与要求,那是父亲向其儿女宣告之格式,特别显出父与子的关系。在旧约时,先知用严峻的面孔宣告神的律法;在新约时,门徒用慈悲的心肠宣告基督的新生命 (注3)。故此书信是新约启示的特征,也是基督教经典之特点,更是在新时代内最适当之表达,藉着信心,靠着基督完成的工作,与神建立个人的关系。
二 .书信的性质
新约的 21本书信约有六位作者,每位作者的中心主题略有轻重之别,兹表述如下(注4):
保罗 | 彼得 | 约翰 | 雅各 | 犹大 | 希伯来书 |
教义 | 经验 | 灵交 | 伦理 | 后表 | |
信心 | 盼望 | 爱心 | 律法与行为 | 完全 |
三 .保罗书信的次序
保罗书信有十三卷,分写给十八个不同地点或对象。这十三卷书信在新约内出现次序的编排有数种解释之理论:
A.正典法
这是新约圣经编排时所循之次序,原则是以长短排先后,但先排致教会的(罗马书因最长,故在首位),后排致个人的(腓利门书最短,故居末)。
B.逻辑法
这法是以教义之逻辑推敲而决定书信排列次序之原因;因罗马书是论称义,故居首;哥林多前后书论教会生活,加拉太、腓立比、以弗所、歌罗西书论信徒个人生活,如此先后排列;而因帖前后论再来,故在最末(个人书信不在内)。
C.经验法
此法之根据全在 林前 2:14-3:1所论的三种人: 属血气 、 属肉体 、 属灵 。罗马书的对象乃论全地人(属血气),故先排;后三卷(林前后,加)是向属肉体教会写的;再三卷(弗、腓、西)是属灵教会,故排于此;而帖前后专论教会之盼 ,则处在末后。
D.年代法
这法是根据使徒行传的历史次序而决定,其中虽有些书卷在年代之考据上,当时与今日有不同的结论,然而大体上也是相同。
E.分类法
这法从书的内容来决定次序之出现,又分数类,而最后的分法似较配合保罗生平之背景,兹表述如下:
1.以罗马监狱事件为中心
a.前:罗马书、林前后、加拉太。
b.时:监狱书信(弗、腓、西、门)。
c.后:教牧书信(提前后、提多)。
2.以对像为中心
a.教会的--罗马至帖后(9本)。
b.个人的--提前至腓利门(4本)。
3.以教义为中心
a.救赎性(Soteriological)--罗马书、林前后、加拉太。此组以十架(Cross)为中心。
b.基督性(Christological)--弗、腓、西、门。此组以基督(Christ)为中心。
c.末世性(Eschatological)--帖前后。此组以再来(Coming)为中心。
d.教会性(Ecclesiological)--提前后、提多。此组以教会(Church)为中心。
4.以性质为中心
a.宣道书信--罗马至帖后。
b.监狱书信--腓、弗、西、门。
c.教牧书信--提前后、提多。
四 .保罗书信的格式
考古学提供极丰富之资料,显出当时书信有其特别格式,而保罗书信之款式与当时通用的相合,但在他的书信上,又表现其独立的个性,虽不拘泥于一定形式,但大体上与是时流行之款式相通。这格式符合一种定规: (1)写信人与受信人之关系;(2)客套语(保罗改作祝福与问安);(3)正文(保罗把它分作 教义与伦理 、 理论与实践 、 信仰与生活 、 权利与责任 两大部分);(4)结语问安(保罗补上祝福,成为教会之用的 使徒祝福 )。
五 .保罗书信的年代
保罗自归主后,首十五年( 33-49A.D.)未有任何写作(最低限度没有存下来),此后的再“十五年”(49-67A.D.),他为教会存下极宝贵的教义存稿,为后代信徒不可缺少之经典;兹表述 保罗书信的年代 如下:
48-49 A.D. | 49 | 50-52 | 53-37 | 57-59 | 60-62 | 62-66 | 67-68 |
第一次旅行布道 | 耶路撒冷大会前 | 第二次旅行布道 | 第三次旅行布道 | 被捉拿 | 在罗马狱中 | (第四次旅行布道)被释放 | 在罗马狱中 |
无 | 加拉太书 | 帖前后书 | 林前后罗马书 | 无 | 以弗所 腓立比 歌罗西 腓利门 | 提多书 提前书 | 提后书 |
六 .保罗书信的神学
基督教伟大的真理并非藉论文哲理,而是凭著书信方式写出。书信产生之因缘,全为着教导信徒而写成,这可能是由于教会中之问题,或个人的需要。虽然出发点是劝勉信徒把信仰与生活打成一片,但简澈的动机中产生了基督教最伟大的系统神学,主要的有下列各点:
A.神论
保罗的 系统神学 在论神方面最详尽,神的永在是一件无法推诿的事实(罗 1:20c),藉着创造之物(罗1:20a),藉着圣言(罗3:21;16:26;提后3:15-16),藉着基督,(罗5:8;提前3:16;1:10;弗1:19-20;林后4:4)等叫人晓得(罗1:20b)。神的性情是全智的(罗2:16;提前1:17;林前4:5);慈爱的(罗5:8;弗2:4);全能的(弗3:20);全在的(罗10:6-7;林前3:16;6:19);公义的(罗3:16)。
在论神时,保罗特别提及神的主权( Sovereignty)方面,这点别处不及保罗所论的清楚。主要的三段经文是罗8:28-30;罗9-11;弗1:1-11。神的主权涉及他的预知(Foreknowledge)与预定(Predestination)(注5)。
B.基督论
基督是永在的(腓 2:6;西1:16),但降世为人(加4:4;林后8:9;弗2:7),生在大卫之家族(罗9:3-5;5:21;加3:16;提后2:8),一生谦卑、顺服,并无犯罪(腓2:7-8;林后10:1等均甚多论述),但以论基督之代死最多(罗6:1-10;5:8;林前2:8;5:7;11:23-25;15:1-3;加2:20;3:13等不赘),以基督之首位( 首权 (Lordship))
为最中心(此字在保罗书信内曾出现 239次之多;参腓2:9;罗14:9;弗6:9;西2;9;4:1;林前2:8;11:3;15:27-28;林后13;14等处)。
C.圣灵论
圣灵是保罗神学中第三大要题。圣灵是有位格的(林前 2:10-11;12:11;弗4:30;提前4:30),与神同等(林前2:10-11;罗8:2,26-27;帖后2: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12:4-6;林后13:14;弗4:4-6)。圣灵的工作是保罗论圣灵的要点,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动力(加3:2;帖后2:13),把信徒 洗入 基督的身体(林前12:13),把恩赐分给教会(林前12:4),促使信徒过成圣生活(林前6:11;加5:25;罗8:13),带领信徒一生(罗8:14,26;林前2:13;加5:18-23)。信徒一生都与圣灵有关,故保罗说 要被圣灵充满 (弗5:18)。
D.救恩论
除 三位一体 论外,保罗第二部分的神学集中在救恩论上。凡论救恩时,也可再分为 论罪 、 论救赎 、 论称义 等。
保罗论罪是普世性的(罗 3:9-23;5:12),罪基本的定义是否定神的存在(罗1:18-32),这犯罪的性情源自亚当(罗5:12-21),受魔鬼所诱(林后11:3;提前2:14),致全人类伏在死亡权势底下(罗6:16,23);因此主耶稣才要为人代死(罗8:2-3;林前15:3;林后5:21;加1:4;弗1:7;腓3:9;西1:14;帖前5:9-10;帖后2:13-14;提前2:5-6;提后1:10;多2;14),此点为保罗论救恩时特别强调之处。
另 称义 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着相信,接受主耶稣因代死带来的救恩(罗 4:18-25)。
E.教会论
保罗称为 教会的执事 (西 1:25),他阐述有关教会的奥秘比别人多。教会在他的神学思想中占极重要地位。保罗论教会是万世隐藏的奥秘(西1:24-27;2:10-19;3:4,11;弗3:1-12),是基督的身体(林前12:28;西1:18),是基督的新妇(弗5:22-32)。教会是一个有机体(Organism),也是一个地方团体(Organization);是 生命 ,也是 组织 ;是普世性(Universal),也是地区性(Local)。地区性的教会有管理的人,如长老(可以独立,可以兼顾牧养,弗4:11牧师即教师, 和 字译作 即 ;提前5:17;徒20:27-28)、执事(西4:17;提前4:6)和传福音者(弗4:11)。礼式有二,即洗礼(林前1:15;弗5:26)及圣餐(林前11:23-24)。
F.末世论
保罗论末世时,亦有特别的启示,如主耶稣的预言一般,他论主再来前必有离道背教的事(提前 4:1),失却敬虔(提前4:3;提后3:1-4),但教会必先被提(提前4:13-18;林前15:51-57),在主前受基督台前之审判(林前3:11-13;林后5:10),以色列必蒙神眷顾,全家得救(罗11:24)。
有关将来全地受审之事,保罗甚少论述,这却作为使徒约翰神学之特色,保罗只简略论及将来之审判是给不信福音的人(帖后 1:8-9);但论及复活之身体,保罗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不朽的,荣耀的,属灵的,属天的身体(注6)。
七 .保罗书信题旨综览(注7)
书 名 | 罗马书 | 哥林多前书 | 哥林多后书 | 加拉太书 | 以弗所书 | 腓立比书 | 歌罗西书 | 帖撒罗尼迦前书 | 帖撒罗尼迦后书 | 提摩太前书 | 提摩太后书 | 提多书 | 腓利门书 | |
钥 | 与基督的关系 | 基督是我们的能力 | 基督是我们的智慧 | 基督是我们的安慰 | 基督是我们的公义 | 基督是我们的丰富 | 基督是我们的满足 | 基督是我们的丰盛 | 基督是我们的应许 | 基督是我们的赏赐 | 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 基督是我们的冠冕 | 基督是我们的盼 望 | 基督是我们的主人 |
与福音的关系 | 福音与其信息 | 福音与其工作 | 福音与其工人 | 福音与其膺本 | 福音与其天福 | 福音与其地福 | 福音与其哲理 | 福音与其将来 | 福音与其末敌 | 福音与其善工 | 福音与其善道 | 福音与其善行 | 福音与其赦免 | |
意 | 在基督里的福分 | 在基督里的称义 | 在基督里的成圣 | 在基督里的安慰 | 在基督里的自由 | 在基督里的高举 | 在基督里的喜乐 | 在基督里的完满 | 在基督里的相遇 | 在基督里的奖赏 | 在基督里的嘱咐 | 在基督里的器皿 | 在基督里的教导 | 在基督里的收纳 |
钥 字 | 公义 1: 17 | 智慧 1: 21 | 职分 5: 18 | 信心 3: 24 | 恩福 1: 3 | 至宝 3: 8 | 元首 1: 18; 2: 10 | 指 望 4: 13 | 作工 3: 10 | 榜样 4: 12 | 工人 2: 15 | 纯正教训 1:9 2:1 | 爱纳 V. 17 |
八 .保罗书信按组综览(正典法)
A.第一组:给教会的(9本)
日 期 | 地 点 | 持信人 | 目的 | 主旨 | 钥节 | 灵训 | |
罗书 马 | 57春 | 哥多 林 | 非比 16:1 | 指出福音为神完备的救恩,是世人的需要 | 福音-全 地的需要 | 1:6- 17 | 福 音 |
哥前 林书 多 | 56 春 | 以 弗 所 | 教会代 表团 16:17 | 以基督爱的福音矫正及教导教会的各类混乱 | 福音在教 会问题上 之应用 | 10: 31 | 合 一 |
哥后 林书 多 | 56 秋 | 腓 立 比 | 提 多 8:10 | 重建使徒之权柄与释明传道人之职责 | 传道的 职分 | 5: 18 | 传 道 |
加书 拉 太 | 49 秋 | 安 提 阿 | 不 详 | 律法不可称义,因信才称义,得自由 | 因信 称义 | 2:16 或 5:1 | 自由或 因信称义 |
以所 弗书 | 60 秋 | 罗 马 | 推基古 6:21 | 指出教会在神计划中的地位与意义 | 教会为基 督的身体 | 1: 23 | 教 会 |
腓比 立书 | 62 春 | 罗 马 | 以巴弗 提 2:25 | 鼓励教会在任何境遇中以基督的福音(或福音的基督)为喜乐 | 基督为人生一切的满足 | 1: 20 | 喜 乐 |
歌西 罗书 | 61 秋 | 罗 马 | 推基古 4:7 | 指出基督的福音乃神的真知识,非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 | 福音为真 理的道 | 2: 9 | 丰 盛 |
帖迦 撒前 罗书 尼 | 51 夏 | 哥 林 多 | 不 详 | 指出主再来(被提)之福音为信徒最大之盼望 | 主的再来 (教会 被提) | 4:1 | 被 提 |
帖迦 撒后 罗书 尼 | 51 仲 夏 | 哥 林 多 | 不 详 | 矫正有关主再来的误解及藉此安慰与纠正信徒之生活 | 主的再来 (主的 日子) | 2:2 | 主 的 日 子 |
B.第二组:给个人的(4本)
日 期 | 地 点 | 持信人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灵 训 | |
提 摩 太 前 书 | 62 秋 | 腓 立 比 | 不 详 | 嘱咐提摩太为福音 的绿故忠心事主, 与善管主的教会 | 谨守自 己与主 的道 4:16 | 4:16 或 6:20 | 嘱 咐 |
提 摩 太 后 书 | 67秋 | 罗 马 | 推 基 古 4: 12 | 劝勉提摩太为福音 的缘故竭力( 2:15) 尽忠( 4:2),如作 者般( 4:7),成为 真正的仆人( 2:24) | 矢 志 传 道 | 4:2 | 传 道 |
提 多 书 | 64夏 | 哥 林 多 | 西纳、 亚波罗 5:13 | 劝告提多在福音事工 上坚守( 1:9),等 候有福的盼望( 2:3)到临 | 坚守 主道 努力 劝化 | 1:9 | 交 托 |
腓 利 门 书 | 61 秋 | 罗 马 | 推 基 古 4:7-9 | 请求腓利门在主里 赦免及再纳阿尼西母 | 主内 的 赦免 | 1:17 | 赦 免 |
九 .保罗书信按组释义
A.第一组:给教会的书信
1.罗马书
作者:保罗( 1:1)。除了1:7,15及15:1-16:24;16:25-27等处有些抄本问题外,保罗为作者内外之论证均异常丰盛,连异端者马吉安(Marcion)亦承认本书是保罗手笔(注8)。
日期: 56-57A.D.。
地点:哥林多。从使徒行传与哥林多前后书中可决定是哥林多,理由如下: (1)保罗期待到罗马(罗1:10;15:22-23);(2)保罗在马其顿收集捐款(罗15:25-26;徒24:17);(3)该犹为哥林多(罗16:23;林前1:14);(4)以拉都为哥林多司库(16:23);(5)非比顺便带信到罗马(罗16:1-2);(6) e 直到以利哩古 是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之事迹(罗15:19)。
持信人:非比(坚革哩的女执事, 16:1)。
对像:罗马教会(参历史背景)。
目的:指出福音(首尾皆用, 1:1;16;25)为神完备的救恩,是世人(外邦人或犹太人)的需要。
主旨:福音--全地的需要。
特征:
(1)是书中最系统性与逻辑性的论文。
(2)引用旧约预言61次,也胜过所有书信引用之总和(注9)
(3)与加拉太书为宗教改革时期最富影响力的二卷,它被誉为马丁路德反抗天主教之武器(马丁路德曾言:基督教只要有约翰福音和罗马书就不致消灭了(注10)。
(4)在所有的书信中,神学最为广泛及深奥,文学最优美及严谨。
(5)单在引言(1:1-16)内已是一篇小论文 ,或小系统神学 。
(6)影响后世极深,特别在古圣归主或生命改变上(例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Westen、蒙诺(F.Monod)、巴特等)。
(7)钥字包括义 、律法 、福音 、罪 、死 、肉体 、相信 等。
历史背景:
A.罗马书之作者
保罗(意:微小,希腊名)又名扫罗(意:问神,犹太名)(非如俗误称信主前后的名),大数法利赛人,受业于拉比迦玛列门下(若无归主,必为继承他的 掌门人 )。在耶路撒冷时,曾有分参与杀害司提反事,日后渐厉,得祭司之准许,赴大马色搜拿基督徒,在途中蒙主光照,一改前非,由为首逼害基督徒的人,而摇身转变为传扬基督的布道神学家 (注11)。
B.罗马城
罗马城建于主前 510B.C.,为罗马帝国之首都,七山环绕,为当世最大的城市,历代该撒均居此行政,是东西文化商业交流的大中心,因背景之交杂,宗教文化皆为多神论之物质主义,是埃及、希腊,及本色罗马宗教之大混合。
按军事言,罗马征服希腊;按文化言,罗马却是希腊化。罗马政绩在主时前后时期之彪炳万世流芳,史称 罗马太平 ( Pax Romana);罗马城交通发达,道路太平, 条条大路通罗马 ,各处重兵驻镇,使商贸茂盛,安居乐业,而渐趋玩世之物质主义,豪华与简陋,尊贵与卑贱,富足与贫穷为强烈之对照。劳役是奴隶之工(约人囗之半),贵族均尽情享受,他们的娱乐包括戏剧、角斗、酗酒等。
在罗马城之犹太人为数不少,他们是在 63B.C.被罗马将军庞培灭耶路撒冷后带回来的。后来因害怕犹太人叛变,而把他们大规模逐出境外(52A.D.);但在尼罗统政时(54-68A.D.),犹太人获准回罗马重住。当时犹太有十一个会堂(注12),可推测人囗为数不少。
C.罗马教会之起源
关于罗马教会之起始有下列各种推论:
1.彼得创立说:
据此说,彼得自监狱蒙天使释放后( 42A.D.),便失去踪影(徒12:17),其实他是到罗马去,在那里创立罗马教会,并牧养该区凡25年之久,这是罗马天主教之观点。
此说不可靠之处有六: (1)缺乏历史支持;(2)与徒15:6;林前9:5;15:6之历史有冲突;(3)缺乏新约支持;(4)若彼得创立罗马教会,保罗致罗马教会书信时,必定提及他的名,事实相反;(5)保罗在罗马所写之四卷监狱书信未提及彼得;(6)与罗15:20之原则有矛盾。
2.五旬节圣徒创立说
这主张认为五旬节后,从罗马来的犹太人(徒 2:10)把 福音 带回罗马去,建立教会。
反对此说之理由有三: (1)缺乏经外历史支持(可能他们定居在耶路撒冷);(2)缺乏新约支持;(3)与教会内信徒的成员有冲突(若是他们建立,教会的信徒应大半是犹太人,事实非然)。
3.哥尼流创立说
义大利百夫长哥尼流归主后回罗马创立 (注13),此说之无凭不用反证。
4.彼得、保罗创立说
这推理根据教父爱任纽( Irenaeus, c.185)及优西比乌(Eusebius, c.200)著作内错误的引述。
5.四散门徒创立说
这推理出自徒 8:4,指司提反殉道后,门徒四散传福音直至罗马;但此论无史实佐证或暗示。
6.罗马信徒创立说
从第四世纪教父 Ambrosiaster之遗著中,指出罗马教会是使徒时期在罗马之信徒(不一定是五旬节后回去那些)所创立的(注14)。
7.家庭教会演变说
根据此说,罗马教会源自一些信主的家庭,他们在不同时间,因不同原因搬迁到罗马定居,后找到同样信主的人,便组织正式教会 (注15),故此说又名 东方教会西迁说 。
支持此说之论据有三: (1)徒28章显出教会与会堂彼此分开(指因由东方教会信徒所建立);(2)东方教会(如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皆以外邦信徒为主(故能解释罗马教会之成员以外邦人为主);(3)罗16显出保罗之朋友迁居至罗马。
D.罗马教会之成员
当保罗写此书给罗马教会时,该教会已成立多年了(参罗 1:8;15:23-24;16)。究竟罗马教会之信徒以外邦人或犹太人为主呢?
从书之内容可见,外邦之气味(参 1:5,13;6:17;11:13;15:14-16等)与犹太之气味(参4:1;7:16;8:15;9:10等)同样浓厚,但究竟孰重孰轻?虽然书内(1)旧约的引用;(2)律法之引用;(3)9-11章之目的等,均指出是犹太人为对象,但在严格分析下可监定本书的对象多半是外邦信徒,理由如下:(1)作者宣称是外邦使徒,11:13;加2:9);(2)开启引言段落之重点(1:5,6,13);(3)对本国子民的称呼,保罗用 我 不是 我们 (例9:3);(4)15:27指出外邦人参与支持犹太人的工作;(5)15:19指出所有外邦教会均源自耶路撒冷 母会 。
罗马教会外邦信徒为众的主因,可能是因为革老丢赶逐犹太人离城后,犹太信徒大为减少。后虽尼罗(保罗书成之时)重准他们归回,但犹太人 前车可监 ,故归回的不多,如此便构成罗马教会外邦多于犹太之成分了 (注16)。
E.罗马书着成之动机
罗马城为一文化、军事、政治、商业及宗教的中心,若福音能在此处传开,必定得着多人归主,这是保罗多年的夙愿(徒 19:21);况且罗马教会在主恩中已慢慢长大起来(1:8,13),成为西方教会之中心,若能得着他们支持或同工,将来在西部(士班雅)之工作必能顺利推进。
是时保罗已在第三次旅行布道到达哥林多境,他计划把筹募之捐项带到耶路撒冷后,便开始完成此志。刚好那时哥林多附近坚革哩女执事非比造访,她本要往罗马去,保罗便乘机在该犹家( 16:23),请德丢代笔(16:22),书成罗马书。书之内容是保罗在各处传道之纲要(注17),如今在 人未到 , 书先到 之前,先扼要地把自己的基要信仰介绍出来,表明他的信仰、立场、心迹,藉此预防受人谗谤,也期待日后得蒙接纳。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教义性的问题( 1-8) A.宣判(定罪)=1-3 B.称义(救恩)=4-5 C.成圣(生活)=6-8 二、国家性的问题( 9-11) A.以色列的过去=9 B.以色列的现在=10 C.以色列的将来=11 三、生活性的问题( 12-16) A.对为人方面=12 B.对国家方面=13 C.对信徒方面=14-16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17) A.作者启语=1:1-12 B.主题介绍=1:13-17 二、福音与世人之关系( 1:18-8:39)(Doctrinal) A.罪的问题=1:18-3:20(定罪) 1.外邦人之罪=1:18-32 2.犹太人之罪=2:1-3:8 3.全地人之罪=3:9-20 B.救恩的问题=3:21-5:21(称义) 1.救恩的需要=3:21-31 2.救恩的方法=4 3.救恩的工具=5 C.得胜的问题=6-8(成圣) 1.得胜的需要=6 2.得胜的拦阻=7 3.得胜的途径=8 三、福音与选民的关系( 9-11)(Dispensational) A.以色列的过去=9(被选) 1.以色列的被召=9:1-18 2.外邦人的被召=9:19-33 B.以色列的现在=10(被弃) 1.外邦人的得救=10:1-15 2.以色列的被弃=10:16-21 C.以色列的将来=11(被救) 1.外邦人的得福=11:1-24 2.以色列的得救=11:25-36 四、福音与信徒的关系( 12-15:13)(Practical) A.对为人方面=12 1.信徒生活之根=12:1-2 2.信徒生活之果=12:3-21 B.对国家方面=13 1.责任=13:1-10 2.动力=13:11-14 C.对信徒方面=14-15:13 1.原则=14 2.榜样=15:1-13 五、结语( 15:14-16:27) A.个人计划=15:14-33 B.问安劝勉=16:1-24 C.结束祝颂=16:25-27 |
摘要:
罗马书曾被誉为 新约中之新约 (注18)。马丁路德称之为 大光 ,把全部圣经照亮(注19),又言 若人将圣经毁坏,只留罗马书与约翰福音,亦足以保守吾人得救,永存不朽 (注20)。
本书除首( 1:1-18)尾(15:14-16:27)两段书信特有之格式外,可分为三大段,而每段皆指出福音(救恩)(1)与世人(1:19-8章)的关系;(2)与选民的关系(9-11章);(3)与信徒之关系(12-15:13);因福音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1:16),又要使人脱离罪的判罚(Penalty)(未信前),罪的力量(Power)(已信的),及罪的同在(Presence)(将来)(注21)。
一 .引言(1:1-17)
A.作者启语(1:1-12)
本书开启,作者在自我介绍及说明与收信人的关系时,他先表明他的身份,藉此暗露他的权威,使收信者得着信任,及对作者之论文有价值;后说明与收信人的关系,以产生亲切感及接受感。
在这引言内,作者已暗示他的主题:福音,他称之为 神的福音 ( 1:1), 他儿子的福音 (1:9);质言之,福音的根源在神,福音的成全是神的儿子。
B.主题介绍(1:13-17)
弟兄们 ( 1:13)为结启上下文之钥字(参7:1;10:1;1:25;12:1;15:14等不赘)。这主题为 福音 ,福音是(1)神的大能(1:16a);(2)神的救恩(1:16b);(3)神的义(1:17a)。这福音本于信(1:17b),如经上所说: 凡是义者皆因信得生 ,或 凡因信而活者皆被称为义人 (1:17c,意译)。
二 .福音与世人的关系(1:18-8:39)
A.罪的问题:(1:18-3:20)(定罪)
当作者论福音与世人之关系时,首一目的便是出指出世人都伏在罪的权势下,也是说世人在福音亮光下被定罪(这是罪之判罚),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于是作者从三方面证述他的主旨:
1.外邦人的罪(1:18-32)
在数算及引证外邦人皆犯罪之先,作者指出他们的情况已在神忿怒之下( 1:19)。这正是福音的出发点,先证明人的罪恶,和罪的报应,才述明罪的得赦。外邦人之罪可从三方面看明:(1)他们推诿看不到神(1:18-20);(2)他们拒神崇偶(11:21-25);(3)他们犯了各种的不义(1:26-32);故此他们无可推诿受神的判罪。
2.犹太人的罪(2:1-3:8)
外邦人在犹太人 (注22)眼中是怙恶不俊的,但是他们没想到自己在神眼中,也一样同是罪人,毫无善义,等候神的审判;他们只晓得以 法利赛人的眼光 论断外邦人,而没有 像税吏般 为己罪懊悔,故难逃神的审判。作者在此段先论神审判之原则,再引证他们的罪。
a.神审判之原则(2:1-16)--按照(1)神的真理(2:1-5);(2)人的行为(2:6-11);(3)神的律法(2:12-13);(4)心中是非律(2:14-15);(5)福音的律(2:16)。
b.犹太人之罪(2:17-3:8)--在三方面作者证实犹太人之罪行:(1)知罪犯罪(知律法犯律法)(2:17-24);(2)守仪文,缺实际(2:25-29);(3)徒受神交托的圣言(3:1-8);故此 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3:8)。
3.普世人的罪(3:9-20)
本段是上文( 1:18-3:8)之结论,即是全地人都犯了罪,等候神忿怒的处罚,作者用二大证明作他的结语:(1)圣经之判语(3:9-18),分为心中的罪(3:9-12),言语上的罪(3:13-14),行为上的罪(3:15-18);(2)律法之目的(3:19-20);所以 普世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3:19)。
B.救恩的问题(3:21-5:21)(称义)
在上文的论证中,全部人类均伏在神的定罪里,如此,人便没法得救了吗 ?
作者在此说明人虽前途灰暗,然因着 耶稣的救赎 ( 3:24),神忿怒的公义得到满足,故神便以 基督的义 算为 人的义 了。在三方面作者论述他的思想:
1.救恩的本质((3:21-31)
因为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 3:23),故救恩之必须是不在话下的。但救恩的本质是什么?作者解释:(1)是因信耶稣基督(3:22)而来的;(2)是白白的(3:24);(3)是凭着耶稣的血(死)(3:25);(4)是不在乎遵守律法的(3:27-28);(5)是给万人的(3:29-30);(6)是合律法之目的(3:31)。
2.救恩的方法(4:1-25)
在上段里,作者已略说明救恩的方法是 因信而来 ( 3;22),这 因信而来的救恩 称为 因信称义 (3:24,30)。在此作者详细阐明 因信称义 的道理。
a.因信称义的比方(4:1-8)--作者用二个比方解释因信称义的奥妙:(1)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之因信称义(4:1-5);(2)犹太国的国君大卫之因信称义(4:6-8)。
b.因信称义的详解(4:9-22)--作者回到亚伯拉罕的生平里解释 因信称义 :(1)是给万人的(4:9),不是因亚伯拉罕有割礼的原故(4:10-12)(他在受割礼前十四年已被称义了,参创15:6;17:10);(2)是因神恩典的应许(4:13-15),不是因守律法;(3)是因坚固的信(4:16-22),不是软弱疑惑的信。
c.因信称义的应用(4:23-25)--因信称义的道理不是单给律法时代的人,而是给律法时代后之人(不是为 他 ,而是为 我们 4:23-24),因为耶稣复活是 我们 称义的凭据(4:25)。
3.救恩的工具(5:1-21)
救恩的需要是因罪,救恩的方法是因信,救恩的成全乃因救主的死;故在本章内,作者论述救恩之工具--耶稣之死,成全救恩大计。
a.救主过去的工作(5:1-11)--耶稣是成全救恩的工具(参 藉着 、 靠 字出现多次),藉着他(1)得以与神和好;(2)得进入信徒的恩典中(5:2);(3)得着各样信徒的美德(5:3-5a);(4)享受神的爱(5:5b);此爱之证据是耶稣之死(5:6-8),藉着他的死才能享受各样的福乐(5:9-11)。
b.救主现在的工作(5:12-21)--救主的工作是对付罪,或因罪而来之死,过去因一人(第一亚当)的过犯,死作了人的王(5:12-14);现今因一人(第二亚当)之死,使全地人可称义(5:15-16),以前死是众人的王,现今耶稣便是信徒之王(5:17)。这是救主现今的工作,以一次的义行,使人 被称义得生命 (5:18-19),使人得着恩典,藉着带来的义作王,因为律法的功用乃是显出恩典之需要(5:20-21)。
c.得胜的问题(6-8)(成圣)
因为上文论律法的功用乃叫过犯显多,使恩典更显多( 5:20),无疑很多信徒便因此故意犯罪,使恩典格外显多,而至虽被称义了,还在罪中活着让罪作王。这是作者特别强调对付的地方,把罪从信徒的生活除去,才能达到成圣的地步。
1.得胜的需要(6:1-23)
罪 是福音的大前提, 救恩 对付了 罪的问题 ,此后信徒的问题乃是 得胜生活的问题 了。由此可见,救恩是信徒的起点,得胜(成圣)是信徒一生的需要。作者在此章解释 成圣 的需要。
a.成圣的根基(6:1-11)--地位上的成圣。成圣是信徒一生的过程,它的起始在乎与复活的主联合,这联合藉着洗礼表明(6:1-4)。既然联合,便如复活的主一样,要有 新生的样式 ,可称为 联合的样式 ,因现今不是罪之奴仆,而是基督之奴仆了(6:5-6)。以前是向罪死,如今向神活(6:7-11), 活 的信徒才是 成圣 的信徒。
b.成圣的过程(6:12-23)--生活上的成圣。既在地位上成圣,生活上也要成圣,这是作者最大的劝勉(6:12-14,注意 不要 及 要 字),怎样才可以在生活上成圣呢? 作者说要(1)认识已改变的地位,乃 成义 的地位(6:15-16);(2)不再以罪为主人,要以 义 为主人,作义的奴仆, 以至成圣 (6:17-19);(3)分别罪与义的果子,乃是永生与永死(6:20-23)。
2.得胜的拦阻(7:1-25)
在上文,作者论成圣是必须的,但成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在成圣的过程中,拦阻是必有的。作者在指出这拦阻的面孔,乃对抗的秘诀。
a.第一个拦阻(7:1-12)--律法是第一个拦阻(因对象是犹太人,注意 弟兄们 ,7:1),作者在此解释犹太信徒(按应用上指任何信徒)与律法的关系。他以婚姻为比方(7:2-3),指出律法是管活人,非管死人;而信徒因基督之故也不受律法所管辖了(7:4-6)。但这并不是说律法是 罪 ,而是这正是律法之功用而已(7:7-12),因律法是 引起 罪,使人得救赎,故此律法是 圣洁良善的 (7:12)。
b.第二个拦阻(7:13-25)--既然律法是良善的,不是叫人死的,是什么叫人死呢?原来叫人死的乃是罪(7:13-14)。罪是人心中 另外一个律 (7:23a),与人 意志的律 (7:23b)交战;意志的律愿意行善,但行不出来,虽然喜欢神的律(7:22),但常身不由己(7:15-23)。这个内心两律交战的经验,不单是作者个人经历(以己代表世人),也是普世人之经验。
c.得胜的秘诀(7:24-25)--虽然罪的律强大,但神的律更强。作者在此段结束前,简短指出得胜的秘诀(在下章才详释)乃是靠基督(即接受他为救主乃是头一步),才能顺服神的律。
3.得胜的途径(8:1-39)
上章之末,作者稍提及得胜(成圣)的起点及原则,今章再详尽释明。
a.成圣的能力(8:1-11)--作者解释,在基督里的人,消极性的不再被定罪,积极性的得着在基督里的能力,即成圣的能力,就是赐生命之圣灵的能力(8:1)。圣灵能力之降临是因人靠本性不会随从灵之律,只随从(体贴)肉体犯罪之律(8:2-8),所以只有圣灵的人才能胜过心中那致死的律(8:9-11)。
b.成圣的生活(8:12-39)--得着圣灵的,都是神的儿子(8:12-14),既是神的儿子,便能与他同苦同荣(8:15-17);虽现今苦楚也不足介意(8:18),因为万物也同仰候成圣之终点--得荣耀(参8:18,30)(8:19-25);况且(8:26)有圣灵代祷的帮助,晓得一切皆在神的旨意中,便更加不足介意了(8:26-30),又有神爱的激动,主舍己的榜样,成圣的生活是 得胜有余了 (8:31-39)。
三 .福音与选民的关系(9-11章)
罗马书 9-11章为阅读此书者最忽略之三章,其实此三章在书内之地位不比前段(1-8)为次。此段非俗认为是一插段(Parenthesis),而是使犹太读者明白福音(1-8章)与他们的关系(注23)。
福音是给万人的,但并不因此把以色列摒弃了。以色列目前虽然被弃,然这正是福音的范围--包括外邦人。究竟福音与以色列人的关系如何 ? 是否福音取代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作者于是在此三章释述:
A.以色列的过去(9:1-33)(被选)
1.以色列的被召(9:1-18)
作者先表达他对祖国的怀念与热忱( 9:1-5),这是表明心迹与对像联合的用意。后指出以色列蒙选召之鸿恩(9:6-18),全在乎神自主之选择主权(Sovereignty),不能过问。
2.外邦人的被召(9:19-33)
外邦人同样也蒙神的选择,这选择也同属乎神自由之选择王权( 9:19-24)。而外邦人之蒙召早在神之大计划中(9:25-29),有何西阿(9:25-26)、以赛亚(9:27-29)两大先知佐证。外邦人得蒙召,也是因着以色列人在追求律法的义上失败之故(9:30-33)。
B.以色列的现在(10:1-21)(被弃)
1.外邦人的得救(10:1-15)
以色列因过去的失败,而今日处在 被弃 的地位(参 10:1,作者的愿望),但这正符合神在以色列 被弃 中,彰显外邦 被救 的过程。以色列过去太倚靠 自己的义 ,非出于 信心的义 (10:1-3)。外邦人得救全靠 信基督的义 (10:4-8),信就是得救的途径(10:9-15)。
2.以色列人的被弃(10:16-21)
以色列人不听从神,而致被弃,这目前的光景有以赛亚( 10:16)、保罗(10:17-18)、摩西(10:19),又再以赛亚(10:20-21)等的明证。
C.以色列的将来(11:1-36)(被救)
1.外邦人的得福(11;1-24)
作者指出虽然以色列现今的地位是被弃,但不是永久性的弃绝( 11:1),因为全国虽是拒绝神,然仍有信靠神之余种(11:2-4),因此就不会永久弃绝他们。
在以色列心梗眼迷耳聋的期间( 11:7-8),神要在地上成就一件奇事,使救恩临到外邦人身上(11:5-12),而作者就是 外邦人的使徒 (11:13-14)。不过这正是神把外邦人像插枝的方法,把他们插进以色列的肥汁(祝福)里的计划(11:15-24)。
2.以色列的得救(11:25-36)
以色列虽现今被弃,将来他们终必全家得救,待外邦人得福的人数满了,神便回到祝福以色列的计划去( 11:25-32)。当作者看到这伟大奇妙的救恩计划时,他不得不从心底发出赞叹神的奥秘(11:33-36)。
四 .福音与信徒的关系(12-15章)
从 12章起,作者结束上文之神学理论部分,他开始论实际生活部分。既然福音是信徒生活之依归,它怎样管理信徒实践的生活呢?
A.对个人方面(12:1-21)
福音与信徒个人方面是一切其他实践生活的总纲。
1.信徒生活之根(12:1-2)
信徒生活之根必札在生命奉献之要理,因既然得着神无价之救恩,这样的奉献是 理所当然 的。
2.信徒生活之果(12:3-21)
在下文之论述中,作者指出信徒生活最基本的原则,无论在教会或社会内都适用。这些原则可分为 (1)对教会方面(12:3-8);2)对相交方面(12:9-13);(3)对仇敌方面(12:!4-21)。
B.对国家方面(13:1-14)
1.责任(13:1-10)
信徒对国家方面之责任应有正确的观念: (1)政权是神所立的(13:1-2);(2)是神的用人(13:4-5);(3)故要尽上国民的责任(13:6-10)。
2.动力(13:11-14)
作好国民非有特别的动力不可,这些动力可分为 (1)信徒每日成长,应有成长了的思想和应晓得成长了的责任(13:11);(2)主再来的日子将近(13:12);(3)要活像属主的人(13:13-14)。
C.对信徒方面(14-15:13)
1.原则(14:1-23)
信徒彼此之间的相处也是生活上一个问题,不过按原则上看,信心强的应迁就信心弱的,即是 (1)不要论断软弱的(14:1-12);(2)不要败坏软弱的(14:13-23)。
2.榜样(15:1-13)
这段继续上文的主题,以基督为榜样,凡事不求自己的益处( 15:1-13,亦可作上文的第三点)。
五 .结语(15:14-16:27)
A.个人计划(15:14-33)
从 15:4始,作者开始他著书的结语。他首先宣布(1)写罗马书的态度动机(15:14-21)--显出他对外邦人特别的负担;(2)意欲探访他们的计划(15;22-33)。
B.问安劝慰(16:1-24)
罗马书到 15章似乎结束了,但作者仍觉还有未尽的话,所以附笔16章。此章充满人情味,叫读的人倍感友爱、亲切和温暖,在人心目中留下甘甜的回忆。
1.介绍递信者(16:1-2)--指出接待的原则。
2.个别问安(16:3-16)--显出作者细心的关怀。
3.结束劝慰(16:17-20)--警告背道及劝告顺道。
4.介绍同工(16:21-24)--举荐同工使人认识,与同工分享荣耀。
C.结束祝颂(16:25-27)
1.祝祷(16:25-26)--愿信心坚固,顺服真道。
2.颂赞(16:27)--归荣耀给基督与全智的神。
* * * * *
罗马书是 福音书的福音 ,是基督教信仰的总纲,由罪到救赎,从救赎到成圣,关乎信徒整个生活的阶段。从罗马书看出,信徒的得救只不过是在神计划中的起点而已,但多少的信徒就此 满足 、 安顿 下来,没有过其 成圣 的生活。他们虽被 称义 ,但他们却未能 成义 ;他们 算义 ,但不 是义 ;因他们太满足仅仅得救的地位,不但沾沾自喜,还白眼其他追求成圣的人。唯愿 独一全智的神 ( 16:27),使 信仰的总纲 复兴我们,因为人信的是什么,他也是什么。
2.哥林多前书
作者:保罗。约在 95A.D.时,罗马的革利免在 至哥林多书 内,已引用及证实保罗的 至哥林多前书 ,故此指出本书为保罗所著之外证较保罗其余的为早;此后其他的外证也异常充实。
日期: 56A.D.春(徒20:31)。
地点:以弗所( 16:8)。
持信人:哥林多教会代表团( 16:17)。
目的:以基督爱的福音矫正及教导教会的各类混乱。
主题:福音在教会问题上之应用。
特征:
(1)在书信中本书之篇幅仅次于罗马书。
(2)在教义的讨论上,如 主福音 (十字架)(1:18-25); 主餐 (11:17-34); 主爱 (13章); 主复活 (15章)为其他地方之冠。
(3)显出使徒时代一些教会令人痛心的内幕。
(4)讨论十字架的道理较其他书强,曾被称为 十字架与社会的书信 (注24)。
(5)文学上本书较保罗其他书信简单易明。
(6)钥字十字架 、荣耀 、痛苦等,这些指出书内思路之气氛。
历史背景:
A.哥林多城市
哥林多为南(亚该亚省)北(马其顿省)希腊交界附近的重镇,人囗约六十五万,当亚历山大帝在位时,哥林多为一战略中心,也是连结南北狭长山腰的一要城。东边为坚革哩(参罗 16:1),海拔1800尺,居高临下,水源充足,形势超绝。罗马灭希腊后(147B.C.),因此城之军事价值,曾于46B.C.重建旧城,并屯军该处。在耶稣时代,
它是亚该亚省的首府,也是罗马帝国四大都会之一。
在商业上,哥林多城是东西交通主要的干线,故商业旺盛,富甲一方,人种杂沓--希腊人、罗马人、犹太人、东方人等,而城内三分之二的人囗是奴隶,因此这五方混杂的富城,奢华宴乐著名于当世。
在宗教方面,各方各地之信仰和崇拜萃会在这城中,特别是希腊女神亚弗底( Aphrodite)之膜拜相当盛行。在哥林多之南不远的亚略哥林多山上(Acrocorinthus),还有一座宏大的神庙,此庙宇有妓女千人。在城中又建有罗马女爱神维纳斯庙(Venus)(罗马式之亚弗罗底神),故其淫靡之风早已举世闻名。当时名谚 哥林多化 (Corinthianize)为 放荡纵欲 的别名(参保罗在此城中着其罗马书1:18-32经节)。
在文化上,哥林多人专崇智慧,偏重哲学知识的价值(故他们轻视拉比出身之保罗,而爱亚力山大式的亚波罗(参徒 18:24-28),城内哲理之学校四布,他们夸言道: 每条街道必遇圣贤 (注25)。
B.哥林多教会
1.起源
哥林多教会是保罗第二次旅行传道到达哥林多创立的(徒 18:1;林前3:6,10;4:15)。是时他在马其顿建立好几个教会,但逼迫把他赶到雅典。在雅典,他的工作也不太成功,后来到哥林多,找着因革老丢迫迁逃来的百基拉、亚居拉,以织帐棚为业,边作边传福音。他们 为道迫切 (徒18:5),又得从腓立比来的西拉助阵(才与财)(林后11:8-9),释去用手作工的劳苦。他们的成功使犹太人烈怒,但刚要离开时(免在帖撒罗尼迦之历史重演),神在夜间安慰及保证他们的工作(徒18:9-10),他们遂多住下,坚固当地的教会。
2.成员
哥林多教会之会友成员相当复杂,有希腊、罗马、犹太及别国籍的人,故仍以外邦人为主(林前 12:2)。他们的出身或社会阶层比国籍更为参差,士农工商,贫富贵贱,奴隶自主,君子妓女,各式各样,因此一些异端之道德或人生观念便潜进教会来,使教会受影响不少。
C.哥林多前书着成的动机
哥林多前书着成的动机并非因某一件事,而是因一连串的事积聚而成的。
1.远因
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后离开哥林多时,百基拉与亚居拉也同去,他们到达以弗所。在那里亚居拉夫妇便留在当地工作,而保罗续程往耶路撒冷去(徒 18:18-22)。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保罗回到以弗所事奉达三年之久(徒19:10;20:31)。在此期间,他曾访问哥林多(林后12:14;13:1),主要目的在矫正错误,促进合一,也曾致他们一信(林前5:9),此信现今己失落。
2.近因
从书内之暗示( 1:11),保罗给他们前一封书信(5:9)显然给人误解了,及至他晓得哥林多教会的问题仍在时,他便决定差发提摩太前去,代表他解释或提醒(徒19:21-22;林前4:17)。提摩太启程不久,哥林多教会有二位使者到访保罗(林前16:17),请教他一些问题(前信所引起的)(参7:1;8:1;12:1;16:1)。故此,保罗立即书就他的 哥林多前书 (亦可说是 哥林多二书 ),请这代表团带回去。
大纲 :(按题材非格式论)
一、引言( 1:1-9) A.问安=1:1-3 B.感恩=1:4-9 二、教会性的问题( 1:10-10:33) A.教会的分争=1:10-4:21 1.分争的原因=1:10-17 2.反分争的原因=1:18-4:21 B.教会的混乱=5-10 1.乱伦的问题=5 2.争讼的问题=6:1-11 3.淫乱的问题=6:12-20 4.婚娶的问题=7 5.祭物的问题=8-10 三、教义的问题( 11-15) A.聚会的问题=11 1.蒙头的问题=11:2-16 2.主餐的问题=11:17-34 B.恩赐的问题=12-14 1.基本的认识=12 2.实际的劝勉=13-14 C.复活的问题=15 1.基督的复活=15:1-19 2.基督徒的复活=15:20-58 四、结语( 16) A.捐献之事=16:1-4 B.个人计划=16:5-12 C.劝勉问安=16:13-24 |
摘要:
哥林多前书为一本矫正教会的书卷,无论在教规上、教义上,都显出保罗对该教会迫切的企望,故此信按实意可列为 教牧书信 之一。
本书的段落可按格式分 (注26),或可按题材分。笔者认为前者虽合哥林多前书的格式(笔者附在图析内),但后法较为简单易记,而又非牵强附会,故本摘要随此法释义。本书除却书信的格式首(引言,1:1-9)尾(结语,16章)外,可分为二大段,即教会性的问题(1:10-10章)及教义性的问题(11-15章)。
一 .引言(1:1-9)
A.问安(1:1-3)
在开启语中,作者先指出自己的身份,再提及收信者的身份。虽然他们问题重重,但作者仍称呼他们为 神的教会 ,在基督里成圣 ,蒙召的圣徒 ( v.2),这显出作者提醒他们的用意。
B.感恩(1;4-9)
地上没有一个教会是没有问题的,也没有一个教会无值得感颂的地方。作者不是在此玩弄手段,而是从心底为他们发出感谢,这才是属灵成熟的表现。
二 .教会性的问题(1:10-10:33)
从 1:10始,作者单刀直入 教会的问题,因这是他心灵最焦虑的地方,也是促成他书写此书信之动机。
A.教会的分争(1:10-4:21)
1.分争的原因(1:10-17)
哥林多教会首一问题即分门结党,他们结党分争的原因,与他们的思想背景大有关系,因为希腊人以其语言、文学、哲学与逻辑自豪,故他们随学问之喜好而追随,以致在教会内形成彼此轻蔑排斥之党派。
2.反分争的原因(1:18-4:21)
作者深明他们分争之背景及因由,故他以数点驳斥他们的弊病:
a.神的智慧高过人的智慧(1:18-2:16)--他们分争之原因,乃因他们未能澈底了解十字架的道理,十字架的道理乃神真智慧之显明(1:18-25),而他们的蒙召正证明此点(1:26-31),如他们要夸囗的话(他们常夸囗所跟之某人的智慧),应以十字架为夸耀(1:31)。
十字架即是作者所传道理之中心( 2:1-5),这不是人的智慧,而是神的智慧(2:6-9),只有属神(灵)的人才深明个中深奥之道理(2:10-16)。
b.分争显出分争者之属灵光景(3:1-3)--上文论他们不明了神的智慧而生分争,只显露本身属灵的情况:属肉体的婴孩。
c.一切工作的果效全在乎神(3:4-23)--他们爱追随某人的工作,以在所跟从者的工作内有分为荣,他们忘记自己是与神同工的。其实除神叫道生长外,一切的工作皆草木禾楷而已(3:4-9);况且总有一天,一切皆要经火的试验才能断决其价值(3:10-15),所以他们不应以任何智慧夸囗(3:16-23)。
d.人当以作忠心管家事奉主为荣(4:1-13)--他们因分争,故彼此论断,忘记自己当尽的本分,即作忠心的管家,得主人之称赞(4:1-5),故此作者劝他们不自高自大(4:6-7),因神拣选卑微的信徒( 像死罪的囚犯 ,4:9),为基督的缘故,成了一台戏,这样便显出无法可夸之点(4:8-13)。
e.结论(4:14-21)--作者在此结束劝解不要分争之结语,表明上述各点不是叫他们蒙羞,而是得警戒(4:14),也表明他如何爱他们,如同父子之情一般(4:15-21),盼望他们能效法他以爱相待,如他以爱待他们一样。
B.教会的混乱(5-10章)
1.乱伦的问题(5章)
哥林多城的背景使哥林多教会产生各类头痛问题。这些问题源自会友背景之繁杂,虽然已信主,他们仍把邪教的作风习俗带进教会去。第一个非道德之问题为逆伦,对此作者主张严惩之条例:
a.施行严惩条例的方法(5:1-4)--奉主耶稣的权能,在聚会的时候,把行逆伦者赶出去。
b.施行严惩条例的目的(5:5-8)--目的有二:(1)虽败坏他的肉体,而要使他的灵魂可以得救(v.5);(2)保守教会的圣洁及名誉(vv.6-8)。
c.施行严惩条例的范围(15:9-13)--只限于教内,与教外无干。
2.争讼的问题(6:1-11)
教内之人若有争讼,不应告状到不信主的官府去,原因有二:
a.因有更大的审判权在将来(6:1-6)--指出信徒有审判天使的权柄,难道缺少智慧审判争讼的吗?
b.因不合信徒彼此相让的精神(6:7-11)--信徒要宁可受欺,息事宁人,见证是属神国度的义者。
3.淫乱的问题(6:12-200
哥林多教会因处于淫乱的环境,故有人倡言:“人以食物满足食欲,照样可以淫乱满足性欲”,作者极力反对此谬说,理由从下列各点可见:
a.身体的功用(6:12-13)--非为淫乱,而是为主。
b.身体的联合(6:14-17)--因主已复活,信主与复活的主联合,成为主的肢体,非与淫乱联合。
c.身体的本质(6:18-19a)--身体是圣灵的殿。
d.身体的归属(6:19b-20)--是属神的,因被重价赎回来。
4.婚娶的问题(7章)
从第七章起(林前之格式),作者开始答覆他们的问题。这是第一问题,也是全书综看下教会问题之第四点。
当时哥林多教会对婚姻有三方面的混乱:( 1)有人认为结婚为正当的,轻看独身主义;(2)结婚为不正当的,是情不自禁肉体的软弱;(3)信徒与非信徒结合而产生磨擦。作者因此逐点分述其见解(7:40)。
a.论已婚者(7:1-9)--作者说独身虽美,唯结婚更便利,婚后彼此相就、尊重,免为撒但所乘。
b.论离婚者(7:10-16)--作者不主张信徒离婚,理由虽没说明,但说有根据主的吩咐(7:10-11),若有不信的丈夫或妻子离去(虽未说明原因,但应与新约其他部分之教训综看)也由他去,但(7:15 e 神召我们...... u 之前应有 但 字)神的心意原不是这样(7:12-15)。作者一直劝勉最好不要离婚,因有带领不信配偶信主的盼望(7:16-17)。
作者在此附论一段有关婚姻的短文( 7:18-24)。婚姻的原则如同救恩的(7:23)无异,他指出犹太人(守割礼)和外邦人(不受割礼)不必受律法(割礼)所约束,既已作主奴仆,应受主的诫命(7:19)所拘束才是。他最后提醒当守住信主时的身份,若是已婚的,就不要离弃婚约(7:24)。
c.论未婚者(7:25-38)--对未婚(童身)者,因主再来的紧迫( 现今的艰难 一字,在其他地方用在指 主再的征兆 ,参路21:23或 环境的逼迫 如作者身受)(注27),故他据己见建议守独身为妙(7:25-27),因这才免受主再来前的灾难(7:28);及因各样而守独身暂时的物件都要过去(7:29-31),作者于是劝勉他们,免去挂虑而守独身的心意(7:32-34),但不必勉强,随己作主(7:35-38)。
d.论寡居的(7:39-40)-- 死亡 解除一切的约束,包括婚约,故可自由再婚娶,但总要以 在主里面 的人为对象,而 守节 是更美的表现。
5.祭物的问题(8-10章)
食偶像之祭品为哥林多教会一个特别的大问题(三章篇幅),虽对今日信徒无甚切身关系,然论到信徒立身处世之原则至为慎重深切:
a.不妄用自由的劝勉(8章)--哥林多信徒均有知识,能分辨是神或偶像(8:4-6),若只有知识缺乏爱心,这非爱神的表现,而是 无知 (8:1-3)。软弱的信徒未能把祭肉作平常肉吃,以致吃后觉得有罪,良心不安(8:7)。
作者指出吃(使用自由)或不吃(不用自由)与 看中 (原文: 将来的审判 )无关,但不要以 吃 (使用自由)为高人一等(多知识)(参 8:1);这知识(自由)可使软弱之信徒跌倒(8:10-12),使人跌倒而致沉沦便为得罪基督(8:12),故他主张宁愿不吃,免使人跌倒(8:12),也劝他们谨慎,不要妄用自由(8:9)。
b.不妄用自由的榜样(9章)--此段作者以身为例,从二方面解释上面不要妄用自由的原则:(1)虽有自由却不享用(9:1-18)--他先引述他是使徒,有使徒的权柄(9:1-11),有工作的印证(9:2),可受教会供给(9:4-7),因这是圣经的吩咐(9:9-11);但他没有妄用这权柄(自由),他这样做全是责任感的推动(9:12-18)。(2)不用权柄之目的(9:19-27)--他继续解释为何如此作,目的有二;(a)为要救人(9:19-22);(b)为得奖赏(9:23-26)。
c.妄用自由的监戒(10:1-11:1)--自由是使徒的权柄,可是妄用自由却带来危险,故作者以三点力证不要妄用自由:(1)以色列的史例(10:1-13)--以色列在旷野倒毙,皆因妄用作神儿女的自由(已受洗归了摩西,又吃了灵食)(10:1-11),他们是妄用自由(参 吃喝 、 玩耍 ,10:7)之 活 监戒(10:12-13);(2)守主餐的现例(10:14-22)--他们在守主餐时任意妄为,如同异邦人拜偶像的习惯一般,惹主的愤恨;(3)信徒行事之目标(10:23-11:1)--这是论 用自由 的总结论,所以作者在此申述(10:23-24)上文之原则(8:9),并给一些实际的提示(10:25-30),又再三以别的字句覆述上文,以不使人跌倒为原则(10:31-33),乃最后一总则: 效法保罗不妄用自由,及如他效法基督一样 (11:1)。
三 .教义性的问题(11-15章)
A.聚会的问题(11:2-34)
1.蒙头的问题(11:2-16)
哥林多教会在聚会时于 蒙头方面 又引起混乱与争执。在哥林多城中,正当妇女在公共场所时均蒙头的,只有妓女才不蒙头 (注28),故若不蒙头,这就表示不贞节不顺服了。这争辩论及顺服权柄的问题,故蒙头问题又称为 妇女地位问题 。
作者论妇女在地位上应顺服男人,如基督顺服神一样( 11:2-6),原因有六:(1)女人是男人的荣耀(11:7);(2)男女被造之次序和目的(11:8-9);(3)天使对神的顺服(11:10);(4)顺服是神的安排(11:11-12);(5)是人本性之所当然(11:13-15);(6)也是众教会的规矩(11:16)。
2.主餐的问题(11:17-34)
作者先述他们在主餐时的弊端( 11:17-22),使正常纪念主的爱筵变作 馋筵 (11:21-22)及分门结党(11:19),故作者从主的领受指出主餐的真义(11:23-26),再改正他们的观念(11;27-29),及劝勉他们调整观念(11:30-34)。
B.恩赐的问题(12-14章)
恩赐问题为哥林多教会另一颇复杂的问题,作者分两方面阐释:
1.基本的认识(12章)
作者先从基本的认识着手,解释恩赐是何: (1)恩赐的本源从圣灵而来(12:1-3);(2)恩赐的职事虽有别,圣灵只有一位(12:4-10),目的也只一;(3)恩赐的赐给是神的灵随意分配,但人人有分(参12:18)(12:11-19);(4)恩赐的工作有别,但要彼此配搭,彼此相顾(12:20-27);(5)恩赐的申论(12:28-36)。
2.实际的劝勉(13-14章)
作者论述对恩赐的基本认识后,立即劝勉他们对恩赐要切切的求( 12:31),但先求:
a.爱的恩赐(13章)--在所提的五项恩赐中--方言、预言、知识、信心、周济,唯以爱为冠冕;缺乏爱,一切尽皆徒然无益,故求其他恩赐前,先求爱的恩赐。
b.预言的恩赐(14:1-12)--预言在此章中即讲道,他把讲道的恩赐与方言的恩赐作一对比,因为后者为哥林多教会一极严重的问题。(1)预言(先知)强于方言(14:1-5)--以目的作比较。(2)原因何在(14:6-11)--以自己(14:6)、乐器(14:7-9)、语言(14:10-11)为喻,示先知胜于方言。(3)小结(14:12-19)--追求造就教会,作先知)的恩赐。宁用五句教导人,也不愿用万句教己(14:19)。
c.方言的恩赐(14:20-40)--作者论证作先知讲道的恩赐强于方言恩赐后,他也给方言在神计划中应有的地位,故在此也加以论述。(1)方言之目的(14:20-22)--为不信之人的凭据(证明主的道)。(2)预言之目的(14:23-25)--作者在上文虽已说明预言强对于方言,但他仍 心心不息 于此再申述预言之强处。(3)
方言之管制( 14:26-38)--因方言可变成一种无可禁制喜之狂态(Ecstasy),很容易给非信徒误为与拜偶像时之狂喜不无异样(14:23),故作者列出聚会时的一些原则才准许进行(14:26-33),包括妇女在聚会中的管理(14:34-36),因他们的不顺服成为哥林多教会的惯例。(4)方言之地位(14:39-40)--先知讲道固然首要,但作者也不禁止说方言,只要凡事按规矩(即端正,参罗13:13;帖前4:12)及次序(即岗位或职分)而行。
C.复活的问题(15章)
另一教义性问题为复活论 ,这是作者先前在他们中间所传的信息,如今可能受人疑惑,故他详细证论。
1.基督的复活(15:1-19)
a.基督复活之铁证(15:1-11)(正方面)--(1)哥林多信徒之经验(15:1-2)--他们因信靠复活的主而生命改变,这点主观经历是无可否认的。(2)圣经的预言(15:3-4)。(3)复活后之显现(15:5-8)。(4)作者本身之改变(15:9-11)。
b.基督复活之重要(15:12-19)(反方面)--(1)若无,所传的福音便是枉然(15:12-14a)。(2)若无,他们所信的也是枉然(15:14b)。(3)若无,使徒的见证皆为妄言(15:15)。(4)若无,他们仍在罪中,毫无指望(15:16-19)。
2.基督徒的复活(15:20-58)
基督的复活成为基督徒将来复活的证明,但这怎么说呢?作者在四方面细论:
a.复活的次序(15:20-34)--基督的复活乃初熟的果子,那些属基督的(15:23)也在末期(15:24a)复活,进入他的国度去(15:24b)。基督徒的复活是确定的(15:29-34),作者冒死为主的经验也足证此点(15:30-32)。
b.复活的身体(15:35-49)--作者解释基督徒复活的道理,他以天然界为比喻(15:35-44),指出复活如埋在地里的种子,死了,春天来临,便冒出芽来(15:35-38),因为万物的形体皆不同,故将来复活的形体与现今也不同(15:39-41),但总比现今的更荣美,因有属天的形状(15:42-49)。
c.复活的时间(15:50-54)--复活之事是突然而来的,在号筒末次吹响时(15:52),但活着的人会霎时改变身体,披戴不朽坏的,不死的,进到神居所去。
d.复活的劝慰(15:55-58)--因有基督的复活及信徒复活的事,死因此不再是最大的敌人了;人可以向死发得胜的凯歌,向死发得胜的挑战(15:55)。而且,因有复活,信徒为主的劳苦不会是徒然的(15:58)。
四 .结语(16章)
A.捐献之事(16:1-4)
虽有学者把捐献之事归入前论,笔者认为这是作者在各教会中推展之计划,况且论述只得三节,故归在结语内,算是作者之附录,捐献的原则有四: (1)当行的义务(16:1);(2)有时规的(16:2a);(3)按自己的进项(原文:丰富)(16:2b);(4)抽出来留着(分别为圣)(16:2c)。
B.个人计划(16:5-12)
1.作者亲访哥林多(16:5-9)。
2.请求善待提摩太(16:10-11)。
3.亚波罗改日造访(16:12)。
C.劝勉问安(16:13-24)
1.劝勉(16:13-18)
a.自身竭力长进(16:13)。
b.学习司提反一家(16:14-16)。
c.敬重代表团之劳苦(16:17-18)。
2.问安(16:19-24)
a.问安(16:19-21)。
b.祝颂(16:22-24)。
* * * * *
哥林多教会乃问题重重之教会,哥林多城市为罪恶重重之城市;在那样环境下作信徒并非易事,然而保罗爱他们,在他们中间工作相当久的时间,建立良好基础,讲论脱离罪,要舍己,求人益,广爱心,用恩赐,奉宜道,肯奉献--这一切都为神的教会打下美好的根基,愿他们用金银宝石建造,经得起火的考验。保罗为他们之事悉心尽瘁,成为现代工人极美好的模范。他安慰他们说: 在主里面的劳苦,不是徒然的 ( 15:58),这也正是自己的安慰,更是万世为主劳苦之工人的安慰。
3.哥林多后书
作者:保罗( 1:1)(本书为保罗所作之内证非常明显,如保罗特有的文学词藻,神学观念,书内提及保罗生平轶事等,唯外证虽颇贫乏,但仍不缺,可是罗马的革利免对此书之存在竟缄囗不语)。
日期: 56A.D.秋(哥林多前后书相隔约只数月之久;参徒20:3,那是冬天时了)。
地点:马其顿( 2:13;7:5;8:1;9:2-4)。究竟在马其顿省那城写的是新约学者们辩论之要点,这辩论可归纳为二:(1)腓立比--这是传统性之观点,此说有一些早期抄本证实(注29)。(2)帖撒罗尼迦--此说根据8:1及帖前3:11二处(注30)。笔者认为前者之观点较多论据。持信人:提多(8:6,16,23;12:18)。
目的:重建使徒的权柄与释明传道人之职责。
主题:传道的职分。
特征:
(1)书信中最自传性的一卷。
(2)充分表现保罗的感情--他的喜怒哀乐尽在其中,故有人称此为一封 泪信 (参2:4)。
(3)是保罗书信中最欠系统次序的一本(可能因感情极度伤痛或激动的缘故)。
(4)揭露一些保罗生平中,使徒行传欠缺的轶事(参11:23-28;11:32-33;12:1-4;12:7-9等)。
(5)书内虽个人气氛处处流露,然一些重要教义性的阐释,只在此书内出现,如传道的职分(2:12-6:10);两约的对比(3:4-18);基督台前的审判(5:10-11);信徒的捐献(8-9章)等。
(6)为研读保罗生平不可缺少之 课本 。
(7)在多方面比教牧书信较 教牧性 。
(8)钥字为 职分 、 执事 、 患难 、 安慰 、 忧愁 等。
历史背景:
A.两信(前后)间的哥林多教会
从 林后 之内容可看出,哥林多教会的情形有了不同的转变。在前书中,哥林多教会问题重重,故前书送出后,问题不但得不着解决,反倒反对保罗的人增多了。
一般学者相信 (注31),前书带来的效果虽不是 大功告成 ,也不至落到 全军覆没 。教会情形的演变必有些严重的因素,这因素从林后10-13的内容中,可寻到一些端倪,即是有一股犹太教派人士潜入哥林多教会内(那类意图倾覆加拉太教会的犹太教派人),搬弄是非,传播异端,毁谤保罗,自称真先知,其实是如撒但般装作 光明的天使 、 仁义的差役 (林后11:14-15),他们在教会内已掌握相当大的势力(林后11:20);保罗对此事痛心忧忡,使他对哥林多教会时而厉声呵斥,以图拒恶;时用软语温慰,以求挽回他们的情谊;由此可见他实是历代理想模范的传道人。
B.哥林多后书着成的动机
哥林多后书乃研究保罗生平必读之课本,然而要重建保罗写作林后动机之资料颇为零碎,整理实非易事。兹根据各处经文综合臆测,大概情形可能是这样:当保罗在以弗所差发提摩太(参前背景)送出前信后,他心中仍不安,因此他亲自去视察。他抄近路去,非从北部马其顿下来,而是从以弗所趁水路直趋哥林多(参林后 2:1;12:14;13:1)。这样突变计划(非林前16:5-9之预告,而是即徒18:1-18),引起哥林多教会人批评他作事反覆不定(林后1:15)。
在哥林多,他曾不顾危险严责那些怙恶不悛的人,但并无多大效果,于是他很忧伤痛苦的离开了那处。在路上或在家里,他为此事极其难过流泪(林后 2:4),经深思后,便写了一封极严厉的信,又劝服提多带去,代表他解决那里之纠纷。
后来他遭逼害离开以弗所(徒 19:23-41;林后1:8-11),便转到特罗亚,在那里等候提多回来。但过了很久,提多还未回来,使他异常挂虑,无心继续工作(林后2:12-13),因他不能久待,就速往马其顿。在那里会了从哥林多回来之提多,得到哥林多教会之消息(林后7:5-6)。
这消息使保罗喜怒忧戚,喜则因教会情形较前为好(林后 2:14),忧则严重的问题尚待解决,怒则教会来了一些自称为使徒者,恣意批评保罗,说他软弱,不善言辞(林后10:10-11;11:6),没有身外境界的经验(Ecstatic Experience),不是正式使徒(3:5),传假福音(2:17;4:2-3),辖管人(1:24),虽不受哥林多人供给(11:1),而暗中取巧图利(7:2;12:16)等。
故此保罗被迫辩明自己的身份职分,他作迫不得已的自夸,才着成哥林多后书,藉此在未到他们之先,郑重警告他们,要他们悔改( 12:20-13:2)。这是哥林多后书背后之历史背景及写作动机(注32)。
C.哥林多教会与保罗的关系
从使徒行传及哥林多书信中,看出保罗与此教会有莫大的关系,兹将拟定的次序排列,作为重建整个故事前后的关系 (注33)。
1.在哥林多
(1)在第二次旅行传道时建立哥林多教会(徒18:1-18)。
(2)在那里住上年半之久(徒18:11)。
(3)离开后把工作交由亚波罗接替(徒18:18-19,27-28;19:1)(后亚波罗到以弗所参与他的工作,林前16:12)。
2.在以弗所
(1)在第三次旅行传道时,在以弗所居住三年(徒20:31)。
(2)从以弗所到哥林多作一简短访问(林后12:14;13:1)。
(3)差遣提多往哥林多发动捐款(林前16:1-3;林后8:6,10)。
(4)写第一封致他们的书信(林前5:9)(此信己遗失)。
(5)革来氏家的人及亚波罗来到,报及教会内之分争事(林前1:11;16:12)。
(6)差遣提摩太由马其顿到哥林多(徒19:21-22;林前4:17;16:10-11)。
(7)哥林多教会代表三人到访(林前16:17;并参林前7:1;8:1;12:1)。
(8)写第二封致哥林多教会信(即 哥林多前书 )(林前16:8)。
(9)巴勒斯坦犹太教派人到哥林多,掀起反保罗浪潮(林后3:1;10:12-18;11:22-23)。
(10)提摩太由哥林多返抵以弗所(林后1:1,3-12),报告反保罗之暗潮(林后10:7;10:10;11:23)。
(11)书第三封致哥林多教会书信,差遣提多带往哥林多,并约在特罗亚相会(林后2:3-4,12-13;7:6-9)(此信亦遗失)。
(12)提多去后,保罗突访哥林多(林后2:1;12:14;13:1),但蒙一些反对者之侮辱对待(林后2:5-8;7:12)(此突访之次序可在上文第(3)与(4)或在第(4)与(5)点之间)。
3.在特罗亚
(1)在特罗亚事奉,等待提多返回(林后2:12)。
(2)久等不待,迳往马其顿(林后2:13)。
4.在马其顿(腓立比)
(1)提多返抵,报告教会情形,保罗心中的忧忡释然(林后7:6-7;11章全)。
(2)写第四封致哥林多教会书信(即 哥林多后书 )(林后7:5-15)(注34)。
(3)再差发提多携信至哥林多,并完作捐献之事(林后8;6,16-18)。
5.在哥林多
(1)由腓立比到访哥林多,住上三个月(徒20:3)。
(2)在哥林多写罗马书(罗15:22-29;16:1,23)(罗马书的宁静气氛表明哥林多教会的困难已完善解决)。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辩明(自己)( 1-7) A.关于自己的生活(行事)=1-6上 B.关于教会的生活(为人)=6下-7 二、释明(捐献)( 8-9) A.榜样=8 B.原则=9 三、证明(自己)( 10-13) A.使徒的权柄=10 B.使徒的自夸=11-13 |
B.详纲(为参考用)
一、引言( 1:1-11) A.问安=1:1-2 B.感颂=1:3-11 二、辩明(自己)( 1:12-7:16) A.使徒向教会的表白=1:12-6:10 1.为动机=1:12-14 2.为行为=1:15-2:17 3.为职分=3:1-6:10 a.传道人的职事=3 b.传道人的生活=4-5 c.传道人的工作=6:1-10 B.使徒向教会的表明=6:11-7:16 1.愿他们分别为圣=6:11-7:1 2.为他们欢欣放心=7:2-16 三、释明(捐献)( 8-9) A.以榜样激发=8:1-15 1.马其顿众教会=8:1-8 2.救主耶稣基督=8:9-15 B.派代表劝勉=8:16-9:5 1.代表的 介 绍= 8:16-24 2.代表的工作=9:1-5 C.述原则鼓励=9:6-15 1.人方面=9:6-7 2.神方面=9:8-15 四、证明(自己)( 10:1-12:13) A.使徒的权柄=10 1.权柄的目的=10:1-11 2.权柄的界限=10:12-18 B.使徒的自夸=11:1-12:13 1.夸囗的目的=11:1-15 2.夸囗的界限=11:16-12:13 五、结语( 12:14-13:14) A.个人计划=12:14-13:4 1.迟去之因由=12:14-21 2.再去之态度=13:1-4 B.劝慰祝祷=13:5-14 1.劝慰=13:5-12 2.祝祷=13:13-14 |
摘要:
在论前书时已提及,哥林多前后书按性质上分析,可归在 教牧书信 内,因这二卷书信均论及教会与教牧的问题。前书论教会的问题,后书论教牧工人的问题;前书论教会的样式,后书论传道人的样式;前书劝 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林前 11:1),后书把他那工作的样式和生命流露出来(注35)。
本书除却书信格式的引言( 1:1-11)及结语(12:14-13:14)外,可分三大段:(1)辩明(1:12-7:16);(2)释明(8-9章);(3)证明(10:1-12:13)。
一 .引言(1:1-11)
A.问安(1:1-2)
在启语问安时,作者开宗明义表明自己的权柄与身份( 奉神的旨意,作基督耶稣的使徒 )及收信人的身份( 神的教会 ),这不仅是书信之格式,也是藉此提醒作者与他们的关系及他们本身的地位。
B.祝颂(1:3-11)
在这段祝颂里,作者当时的心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他写神是赐安慰的神( 1:3),因此(包括作者)在患难中才能领略他的安慰(1:4a),这样才能(1)造就人(注意 叫你们 各字)(1:4b-7);(2)使自身得更有倚靠神的心(1:8-10);(3)加添祈祷的功效(1:11)。
二 .辩明(1:12-7:16)
由 1:12起,作者为己给教会的误会申辩(原因参历史背景),向他们表白心迹(1:12-6:10)及表明心愿(6:11-7:16)。
A.表白心迹(1:12-6:10)
1.为动机(1:12-14)
作者表白自己向他们( 向你们 , 1:12)的存心、动机、行事为人,均诚实无伪,不靠己之聪明,乃靠神的恩惠。
2.为行为(1:15-2:17)
a.第一次分诉(1:15-24)--作者为己表白(参 我 字在中译出现29次之多),他先向他们解释,以前曾宣布探问他们但后来改变计划之因,乃是为了要宽容他们(1:2-3),使他们快乐,信心坚立(1:24),并非反覆不定,又是又非(1:17)。他表白一生的行为,均以所传的道为准;道是不改的,是实在的(1:18-20),有圣灵在良心作证(1:21-22)。
b.第二次分诉(2:1-11)--在这段再次的分诉中,作者对他们体贴入微之心是何等伟大,受人敬佩。他之改变计划全为他们着想,如他按计前往,他必带着刑杖去,这样便只会叫人忧愁,教会受亏了(2:1-4)。至于那反对他之人,受了教会的责备便够,总要以爱心赦免与接纳他,免得他沉沦而陷在撒但之诡计里(2:5-10)。
c.第三次分诉(2:12-17)--最后一次的分诉可说是上两次的结论,作者在此表白行动上虽 反覆不定 ,改变计划,但无论在各处的行踪中,常得着基督的帅领, 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 (2:15)。
3.为职分(3:1-6:10)
这大段是作者为自己职分受毁谤之辩明(参 又 字, 3:1)。前两段(1:12-2:17)作者因小问题论大道理,此处作者因大问题论大道理。此大段之总主题可称为 受职与尽职 。
a.传道人的职事(3:1-18)--(1)非自我举荐的职事(3;1-3)劝勉毁谤他职分的,乃是犹太教派(或称为 守割礼派 )的人(参 直到今日 ,3:14,15,暗指他们 今日 仍守律法),他们认为保罗的职分不及他们崇高,故道理也不为高;在此作者申辩本身之职事非自我举荐,若要荐信们当中有人可以举荐他。(2)乃新约称义的职事--(3:4-18)作者的职事不是自己所能承担,而是出于神的新约(3:4-5)。新约与旧约在目的上有别(3:6-11),在性质上亦有别(3:12-18),兹引表代述:
旧约 | 新约 | |
目的 | 叫人死( 3:6a) | 叫人活( 3:6b) |
( 3:6- | 属死的职事( 3:7) | 属灵的职事( 3:8) |
11) | 是罪的职事( 3:9a) | 称义的职事( 3:9a) |
尚有荣光( 3:7,9a,10) | 更大的荣光( 3:9b) | |
废掉的荣光( 3:11a) | 长存的荣光( 3:11b) | |
旧约 | 新约 | |
性质 | 帕子蒙脸( 3:13) | 帕子废去( 3:14) |
( 3:12- | 不能看( 3:13) | 得以看( 3:18) |
18) | 帕子在心( 3:15) | 帕子除去( 3:16) |
受捆绑( 3:16) | 得自由( 3:17) | |
蒙着脸( 3:13) | 敞着脸( 3:18) | |
摩西的荣光( 3:7) | 主的荣光( 3:18) | |
镜中像( 3:18) | 主的形( 3:18) |
b.传道人的生活(4-5章)--在上章,作者论如何受职,今二章论如何尽职。受职与尽职是分不开的,这二章的思路在本书信内最难分段与明了,兹简述如下:
(1)表明真理(4:1-6)--一个真传道人,不但要讲真理,也要行真理;行真理即将真理表明,不但不谬讲真理,也要弃绝与真理对立之生活(4:2)。
(2)表明信心(4:7-15)--真传道人的生活也是信心的生活,在环境方面(4:8),虽艰难重重,里外逼迫,但因为主的原故,要有忠心至死的表现(4:11-12),这才是表明信心(4:14)。
(3)表明盼望(4:16-5:10)--因真理产生信心,信心产生盼望,有了盼望,便能忍受至暂至轻的苦楚(4:16-18),因地上的帐棚总有一天要拆毁,与主同,在基督台前接受赏报(5:1-10)。
(4)表明为主(5:11-15)--因主是可畏的(5:11),所以一切的行为以此为中心;因主爱所激励(5:14),所以 从今以后 (中译漏此语)不再为己而活,而是为主(5:15)。
(5)表明新人(5:16-21)-- 所以 (5:16a)启述此点,因为心窍开了,成为主新做的人,对主的看法与前不同(5:16b)。既是新人(5:17),便蒙托付新的职分(5:18);因此作者在此总结:既有新的职分,这职分就如作基督的使者一般(5:20),便要表明真理、信心、盼望、为主。
c.传道人的工作(6:1-10)--传道人的职分既是重要,而职分藉着工作的表明(6:4a)更为重要,因他与神同工作(6:1),因神今日正在施拯救悦纳,故此要格外当心,免诸事(6:4c-10)叫人有妨碍,使职分受人毁谤(6:4b)。
B.表明心愿(6:11-7:16)
作者向教会表白,辩明他的心迹后,便向他们表明自己的心愿,他的心愿可分两方面:
1.愿他们分别为圣(6:11-7:1)
作者向他们坦白心愿,如同父对儿女说话一般( 6:11-13),态度表白后,便指出心中之愿望: 要他们过成圣的生活 。他把旧约原则,应用在信徒与非信徒相交之事情上;对外,与世界有别(6;14-18);对内,洁净自己(7:1)。
2.为他们安心欣慰(7:2-16)
作者提及当他从提多悉闻他们长进时,他内心之欢欣与安慰洋溢于字句的表面上,如同父亲看见儿女长进,就安心起来,心石放下一般。
三 .释明(8-9章)
犹太教会因遭过饥荒,受种种窘迫的困难,便托付保罗到各教会担任捐输的事(参加 2:9-10)。保罗欣然允诺,并不推辞,更热心而作;他并不是单为自己教会需要而热心,也为别人的教会热心,故他向哥林多教会捐钱,以三步骤进行:
A.以榜样激发(8:1-15)
1.马其顿众教会的榜样(8:1-8)
作者以马其顿众教会在极恶劣环境上( 患难 、 大试炼 、 极穷 )的极好表现( 乐捐 、 过力量 、 甘心乐意 、 求准有分 、 先献自己 、 归付使徒 )( 8:1-5)为榜样,要更有福分(8:7)的哥林多教会在捐献事上显出他们爱心的实在(8:6-8)。
2.救主耶稣基督的榜样(8:9)
在捐输事上也应效法主,因他把本来的富足为世人成了贫穷,使人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这是舍己为人的榜样,他们应效法(参腓 2:5-10)。
3.使徒保罗个人的意见(8:10-15)
作者归纳上引二个榜样,又参入自己的意见,劝勉他们办理这事时要: (1)有始有终(8:10-11);(2)按自身的丰富而为(8;12);(3)人人有分,彼此相助( 均平 之意)(8:13-14);(4)明白经训(8:15)。
B.派代表劝勉(8:16-9:5)
1.代表的介绍(8:16-24)
为了要把收集捐献之事办理有条,也表明自己做事光明磊落( 8:21),保罗打发三名同工前往,这三名弟兄在热心与慇勤上已得众人的称誉。
2.代表的工作(9:1-5)
代表团比作者先抵步( 9:4,5),把捐献的事预备妥善,免得若有其他人到访时才现凑(林前16:2),如是这样就显出他们捐献乃出于勉强而非乐意了(9:5)。
C.述原则鼓励(9:6-15)
除却以榜样、己见等激发外,作者再述一些有关捐献的原则, 再接再厉 鼓舞他们。
1.人方面(9:6-7)
在人方面看来,他们要 (1)明白经训(9:6)(称为 种在祝福的原则的,必在祝福之原则上收割 );(2)随本心酌定(9:7a);(3)捐得乐意(9:7b)。
2.神方面(9:8-15)
在神方面看来,捐献即是 (10增多神的恩惠(9:8);(2)顺服经训(9:9);(3)多得种子与果子(9:10);(4)感颂的表示(9:11-15);(5)承认基督的福音(9;13)。
四 .证明(10:1-12:13)
从第 10章起,作者的笔锋突转凌厉,与1-9章的温和友善显然不同,因这 心理上之不可能 (Psychological impossibility),使很多学者认为当作者写到第9章时,哥林多教会反对他的声浪传到他耳中,故他要为己极力证辩申诉(注36)。
要明白作者当时的心情,这数章的背景极为重要(参历史背景)。当时传犹太教之假使徒到处宣扬保罗气貌不扬,言语粗俗,道理肤浅,不值一信( 10:10),因此作者在下面力卫自己之身份与权柄。
A.使徒的权柄(10章)
1.权柄之目的(10:1-11)
作者申证有权柄的人不是趾高气扬,而是谦卑勇敢( 10:1-2)。权柄乃是属灵的武器,是神的能力,攻破一切自高之事(10:3-5)。权柄之目的乃是要造就人,使他们归属基督,不是败坏人(10:8),使他们沉沦。
2.权柄之界限(10:12-18)
假使徒(自荐的人)( 10:12a)用自己的标准( 界限 )(10:12b)比较自己(抬高自己),但保罗照神所给的界限,先到哥林多那里(10:13-14),在那里展开开荒工作(不像假使徒仗别人所劳碌的夸囗),及因他们信心增长(如同量给保罗界限),以致
福音能传到他们那里去( 10:15-18)。作者在此引证他们之归主(作者之夸囗),乃是使徒权柄的明证。
B.使徒的自夸(11:1-12:13)
1.夸囗之目的(11;1-15)
作者为他们受假先知所迷惑而愤恨( 11:1-2)。他们本是许配给基督的童女(11:2b),但受诱如同贞洁童女受诱(11:3a),也如夏娃受诱一样(11:3b),因假使徒所传的皆不合纯正福音(11;4)。
因此作者迫不得已夸耀自身的工作,旨在与假使徒各一比较,使哥林多教会分辨是非。他以自己为例,指出真使徒的模样有三: (1)知识非粗俗(11:6);(2)白白传福音(11:7);(3)没受他们供给(11;8-9),这一切均显出爱他们的凭据(11:10-11),为的是推翻假使徒的行为(11:12)。他指出假使徒的模样有三:(1)行事诡诈(11:13a);(2)装作基督的使徒(11:13b);(3)装作仁义的差役(11:15),如同撒但的作为(11:14),他们的结局是可预料的(11:15)。
2.夸囗的界限(11:16-12:13)
这段作者续写他夸囗的范围,可分四方面:
a.更多的苦难(1:16-33)--这是作者 十字架的道路 ,苦难是神仆的印证,是荣耀的道路,是主耶稣的印记(参加6:17)。
b.更大的启示(12:1-5)--启示是神仆人特有的权利,是真使徒才会有的经历。作者以 第三者 的笔法描述自己的经验,目的是显出与假使徒的分别:(1)在基督里--真信徒,非犹太派;(2)十四年前--是史实非幻想;(3)身内身外--不宣明,免误会;(4)神知道--神作证;(5)在乐园--神所在;(6)隐秘语-- 保罗的启示录 (注37)。
c.更大的软弱(12;6-10)--以自己的软弱彰显神的大能(假使徒不会如此谦恭)。
d.更明显的凭据(12:11-13)--在一切事上,特别以神迹奇事显出使徒的凭据,这是假使徒无法行出来的。在结束为己证明时,作者附上一句请他们原谅之语(11:13),因他不欲累着他们经济上之负担(如他们供给假使徒一样),而给他们误会以为他是骄傲的人,其实这是作者故意显明他与假使徒有别的地方,这也是显出作者是真使徒的凭据。
五 .结语(12:14-13:14)
A.个人计划(12:14-13:4)
1.迟去的原因(12:14-21)
作者在结语时,再度解释他迟去哥林多教会的原因。他先述过去的工作全是为爱他们,造就他们,非牢笼他们,害他们( 12;14-19);然后才述三个迟去之原因(12:20-22)(注意三个 怕 字):(1)恐彼此没预备好相见(12:20);(2)恐还有分争、嫉妒、恼怒等各类的罪还未对付清楚(12:21);(3)恐因还不肯悔改,至 忧愁更深(12:22)。
2.再去的态度(13:1-4)
作者宣布再去时所要采取的态度,就是对那些犯罪还没悔改的人,他必不再如前般宽容他们。现今此行是为警戒,非宽容他们( 13:2-3),这次去是必成的了(两三个人定准了((13:1)。
B.劝慰祝祷(13:5-14)
在最后数行字里,作者把天涯海角的圣徒串联在一起,虽身体散居各地,心灵却一起相通,在地若天,手足相关( 13:13),连于一位元苜(13:14a),靠一位的爱悯(13:14b),这是最伟大的结语。
* * * * *
哥林多后书为专论 神的工人 之书,作神的用人,他一生心多受苦难(有心灵及肉体方面),这似乎是必具的条件(参路 21:17;约15:20;太5;11-12)。观圣经中之伟人,教会史中之先圣,无一不日日与苦难相伴,但苦难只不过是 神的工人 之 身份证 而已。
保罗没有在苦难中退后、灰心、跌倒,反倒在苦难中 显出基督莫大的能力 ( 4:7),以 基督的死 来显明 基督的生 (4:10),以无比的勇敢(参6;4b-10)表明他是神的用人(6:4a)。这是作神的仆人所必经之路,靠着主的恩,他一切都能胜过。在苦难中他发出馨香之气(2:15)。为什么他能如此作?因为他欣赏主的厚恩(12:9),爱惜自己的职分(6;3),加上主爱的激励(5:14),虽外面的苦(11:28a)及内里的虑(11:28b)天天压在身上(11:28c),他都以为可喜乐的(12:10b),因为一切都
是 为基督的缘故 ( 12:10a)。
我们能否像保罗那样能欣赏主恩、主爱,及主托于己的职分?
4.加拉太书
作者:保罗( 1:1)(历代以来均未有反对保罗为作者的外证;反过来说,以保罗为作者之外证不胜枚举,连马吉安之正典名单亦以加拉太书居保罗书信之首。内证方面,使徒行传的资料与本书的内容均明指保罗)。
日期: 49A.D.(据南加拉太教会论)(若据北加拉太教会而论,著书日期则可算在53-56A.D.年内)。
地点:安提阿(徒 14:28)(据南加拉太教会论)(若据北加拉太教会论,著书之地点可能在以弗所(参徒19:1)或马其顿(参徒20:1)或哥林多(参徒20:2)。
持信人:不详。
对像:南加拉太教会(参历史背景)。
目的:指出福音是因信称义的道理,非犹太教派之律法主义,使人受辖制,得不着自由。
主旨:因信称义。
特征:
(1)是十六世纪时,宗教改革 两大宪章 之一(另一为罗马书),
曾被誉为宗教改革的号筒。
(2)保罗书信中唯一写给一批教会的公函。
(3)保罗唯一亲笔着成的书信(有说只6:11-18节)。
(4)欠缺书信通常有为对像感颂之语。
(5)除哥林多后书外,本书算是保罗最自传性的一卷。
(6)在最短的篇幅中,保罗为人之特质--勇敢、柔和、热忱、诚实、忠心、严厉、爱悯--均显露无遗,尤是他品格上两种极端情绪的表现。
历史背景:
A.加拉太教会的始源
有关加拉太教会的始论,学者意见虽不一致,却环绕在两种理论上争辩。
1.北加拉太教会论
此论据主要在 加拉太 这字所指之地点上争辩。加拉太人原是法国克勒特族( Celtics)之高卢人(Gaul),他们于390B.C.东迁,进攻罗马不果,又于281B.C.涌进马其顿和希腊。279B.C.时败于德勒腓(Delphi)之役后,再东迁至小亚细亚的中部定居下来,以安西拉(Ancyra)、彼仙纳(Pessinus),及他维庵(Tavium)三城为中心。189B.C.时罗马败他们后便收管过来,成为一小藩属国。当其最后之王阿明他斯(Amyntas)于25B.C.卒后,该撒奥古士督便把它改为罗马国一省,易名 加拉太 ,又把吕高尼亚(Lycaonia)、弗吕家(Phrygia)、比西底(Pisidia)等地拨入加拉太省,统称 加拉太 。
根据此论,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到北加拉太各地建立的(徒 16:6),后于第三次旅行布道之旅程中回去探望他们(徒18:23;19:1),所以保罗所写的加拉太书是给北加拉太各地之教会(如安西拉、彼仙纳、他维庵及其他城市),理由如下(注38):
(1)路加所用之名词是指北加拉太各地:如比西底(徒13:14)、吕高尼亚(徒14:6)。
(2)徒16:6指保罗等已离开路司得、特庇,再进入加拉太各地;若不是指北加拉太,则 加拉太 一名毫无意义。
(3)加4:13不在路加之 南加拉太 旅程轶事内,反切合徒16:6之记载。
(4)保罗在加拉太书没提及在 南加拉太 各城所受的苦难。
(5)加3:1之 加拉太人 一词不可能指南方之人,因 加拉太人 是北部之通俗名词。
(6)加拉太书内所形容之人的性格较合北加拉太境的人。
2.南加拉太论
南加论 则指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所建立的(徒 13:13-14:23)。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他曾特意回去探 他们(徒15:36-16:5),保罗之加拉太书正是给这些教会的(包括特庇、路司得、以哥念、比西底之安提阿、别加等主要城市),理由如下(注39):
(1)圣经只记载南加拉太教会的建立。
(2)路加在使徒行传内,花特别多的篇幅论 南加 的教会,对 北加 的只轻描淡写略过。
(3)保罗用 加拉太 一语时,他是按政治性的疆界而论。
(4)犹太教派人自然向 南加 教会进攻。
(5)犹太人集居于南加较于北加为密。
(6)加4:14与徒14:11吻合。
(7) e 南加 熟识巴拿巴较 北加 强(参加2:1,9,13)。
(8)徒20:4缺 北加 的代表(参林前16:1)。
(9)徒16:6缺乏保罗在那边工作及建立教会的证据。
(10)徒16:6乃指属加拉太省的弗吕家。
(11)徒18:23的加拉太(及19:1 e 上边一带 )可指 北加 ,但这并不能证明加拉太书是向他们写的。
(12) e 南加 轻易受耶路撒冷之犹太教派人渗入,倡导守律法主义。
北加 论一直受学者们所采纳,直至第十八世纪后 南加 论才受人重视 (注40)。笔者在权衡轻重后,认为 南加拉太论 较合理由,亦不牵强,更符合使徒行传的记事。
然而 北加 对或 南加 对在研究本书事上,究竟有何重要或分别 ?很多人认为这些 牛角尖 之辩论只把基督徒之关系拆开, 不会拉近,故此这些专门之钻研只浪费时间,伤害关系而已。可是这样理论只是片面之感受,正确看来,成熟信徒不会因牛角尖的差异在感情上 打尖 。另方面看, 北加 与 南加 之别,在明了加拉太书上至少有三方面之裨益:(1)更清楚本书之历史背景;(2)更明白加拉太教会之起源;(3)更了解徒13-14章之事实(注41)。
B.加拉太教会的成员
加拉太各教会主要由外邦信徒所组成,他们本是拜偶像者( 4:5;5:2;6:12),此外也有少数之犹太信徒(2;15;3:15),因此他们对旧约之历史(3;7-9;4:21-31)、律
法( 3:10-12)和先知(4:27)等之教训均相当熟悉。不过此点对外邦信徒说来也可,因他们归主后自然查考旧约圣经的。
C.加拉太书与使徒行传的关系(注42)
从加拉太书与使徒行传的关系,可监定本书着成之日期与地点。
加拉太书曾两次记录保罗归主后到访耶路撒次: (1)1:18--首次(参1:17);(2)2:1--再次。学者均认为1:18那次即徒9:26的记载。然而2:1那次却究竟指使徒行传那处呢?对这问题学者有二个理论:
1.加2即徒15说
主张加 2即徒15者(或徒15大会前之小聚会)的理由如下:(10地理环境一样,(2)时间相若,(3)人物相同,(4)争论中心一致,(5)结果无别,(6)与罗马书、林前后内容相若(同时代产品),(7)如7:10指徒11:30事已完毕。若此说成立,加拉太书着成之日期必是耶路撒冷大会之后,即是50A.D.之后。此后保罗才出外开始其第二次旅行布道,到达北加拉太各地(徒16:6),建立加拉太众教会,后再回去探望他们(徒18:23;19:1)。加拉太书因此便约在53-56A.D.年间书作(注43)。
反对此说的理由如下: (1)加2与徒15虽有相同之处,然其相差之点也不少,(2)徒15:29之决定未在加2中提及,这是不可能的(参徒16:4),(3)加2:11-14不可插入徒15的故事内,(4)保罗没有理由故意漏记徒11:30那次访问耶路撒冷(不合加拉太书宗旨),(5)保罗不会在大会时未请示使徒前先有小组秘谈,(6)彼得之 虚假 (加2:11-14)在徒15大会前较在大会后发生的可能性为高。
2.加2即徒11:30说
主张加 2即徒11:30的理由,除参考上述反证加2即徒15之各点外,有下列各项:(1)这说便可解释加2缺提徒15:27之事的因由,(2)加拉太书之宗旨,记保罗细述每次赴耶路撒冷之行程,(3)可解释徒11章2欠记保罗与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们之会谈,(4)加2:1之 十四年 乃保罗归主那年起算,(5)加2:2即徒11;28(注44)。
此说把加拉太书的著作日期与地点划入一定的范围内。日期:徒 15章大会前(49A.D.秋);地点:安提阿。因此加拉太书是保罗书信中之首卷,也因为处在耶路撒冷教会大会开会前夕,故也解释保罗未能亲往加拉太帮助他们,笔者认此说较合。
结论:基于上述之各点,学者把各项事情发生之先后有下列之重建: (1)保罗与巴拿巴从耶路撒冷回到安提阿(徒12;25),(2)保罗与巴拿巴开始第一次旅行布道(徒13;4-14:25),(3)布道后回到安提阿(徒14:26),(4)彼得到安提阿与保罗 冲突 的事件发生(加2;11-16),(5)犹太教派分子搅扰加拉太教会之消息传到保罗那里,(6)保罗在安提阿写加拉太书,应付加拉太教会之危机,(7)保罗与巴拿巴同赴徒15章之教会大会。
D.加拉太书着成之动机
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建立加拉太各教会回来,不久他得着一个惊人的消息,关及加拉太教会对他和他所传之福音的态度有突然之改变,起初他们对他是温暖友爱的,现今在一些犹太教派捣乱之下,他们对他竟采取敌对、怀疑、批评的态度,更且受怂踊随从别的福音( 1:7),主张因信称义之道理而不够,还要加上遵守律法的要求,转向律法主义(3:3),遵守犹太节期(4;10),接受割礼(5;2-4),质疑保罗以前在他们中间所彰显使徒的权柄(1:1;2:1-11)。
由于这事所带来的危机非同小可,石但加拉太教会回到律法之下,使整个纯正福音的道理也将大受打击,保罗便立刻书成加拉太书,力证自己使徒之权柄及犹太主义之非,力倡基督徒因信称义而来之自由。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引言( 1上) 二、使徒的明证( 1中-2)(个人) A.使徒的信息=1中 B.使徒的生平=1下-2 三、福音的明证( 3-4)(教义) A.福音与律法之性质=3 B.福音与律法之比较=4 四、生活的明证( 5-6上)(实践) A.自由之律法=5上 (基督之律法) B.自由之生活=5下-6上 (基督徒之生活) 五、结语( 6下)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10) A.问安=1:1-5 B.动机=1:6-10 二、使徒的明证( 1:11-2:21)(个人见证) A.使徒的信息=1;11-12 B.使徒的生平=1:13-2:21 1.归主前=1;13-17 2.归主后=1;18-2:21 a.第一次与耶路撒冷使徒接触=1:18-24 b.第二次与耶路撒冷使徒接触=2:1-10 c.第三次与耶路撒冷使徒接触=2:11-21 三、福音的明证( 3-4)(教义道理) A.福音与律法之性质=3 1.加拉太人之经历=3:1-5 2.亚伯拉罕之例子=3;6-14 3.神赐律法之目的=3;15-29 B.福音与律法之比较=4 1.儿子与仆人之比喻=4:1-20 2.撒拉与夏甲之比喻=4:21-31 四、生活的明证( 5:1-6:10)(实践伦理) A.自由之律法=5:1-12 1.警戒=5:1-5 2.劝勉=5:6-12 B.自由之生活=5:13-6:10 1.圣洁的行为=5:13-26 2.彼此的服事=6:1-5 3.物质的分享=6:6-10 五、结语( 6:11-18) A.最后劝勉=6:11-17 B.最后问安=6:18 |
图析 :
引 | 1 | 启 语 | 问 安 | 1上1 | 序 | ||
言 | 上 | 着 书 | 动 机 | 1上2 | |||
1中- | 使徒的明证 | 使徒的信息 | 1中 | 见 | |||
福 | 1 | 2 | 使徒的生平 | 1下 - 2 | 证 | 因 | |
音 | 中 | 3- | 福音的明证 | 福音与律法之性质 | 3 | 教 | 信 |
与 | - | 4 | 福立与律法之比较 | 4 | 义 | 称 | |
律 法 | 6 上 | 5- | 生活的明证 | 自由之律法 (基督之律法) | 5 上 | 实 | 义 |
6上 | 自由之生活 (基督徒之生活) | 5下- 6上 | 践 | ||||
结 | 6 | 最 后 | 劝 勉 | 6中 | 跋 | ||
语 | 下 | 最 后 | 问 安 | 6下 |
摘要:
本书在教会史上所产生的影响非同凡响,路德以它为改革的 号筒 ,又称称它是 妻子 (注45),他的 加拉太书注释 被誉成宗教改革的 独立宣言 ,可见本书在过去及现今之重要。
除掉书信格式之引言( 1:1-10)及结语(6:11-18),本书可分三大段,每段均显出作者或辩护(1:12-2:11),或证明(3-4章),或应用(5-6:10)。
一 .引言(1:1-10)
A.问安(1:1-5)
在简短的五节中作者指出: (1)权柄的来源(1:1)非藉着人的授权(即非靠耶路撒冷教会使徒们之批准),而是靠永活的父与子;(2)同工的相爱(1:2);(3)诚心的祝祷(1:3-5)。
B.动机(1:6-10)
这段引出作者著书的动机,乃是因加拉太教会离开了作者与他的同工向他们所传的福音,而跟随了 别的福音 ( 1;6)(犹太教派人之 福音 )。这等人所传的是 更改了的福音 (1;7),作者在此强调, 基督的福音 (1:7)才是当领受的(1:8-9),
因基督的福音是 神的心 ,非 人的心 ( 1:10)。
在表白著书动机之中,作者已把本书之中心论证表明: 福音 ,因福音是 (1)基督之恩(1:6)--恩典是白白的,不靠行为的;(2)基督的福音(1:7)--福音源自基督(subjective genitive)及属于基督(objective genitive);(3)神的心(1:10)--福音是神心的剖白。
二 .使徒的明证(1:11-2:21)
犹太教派人在两方面搅扰加拉太教会: (1)保罗本身没有使徒的权柄,(2)因此保罗所传的也没有权威,故此作者著述本书之主要目的,就是在这两点上加似辩证。
作者在辩论首点时(使徒的权柄),他从两方面下笔:他先以自己所传的信息证明他的权柄,再以其生平(到当时为止,故只得两访耶路撒冷的南加拉太论)辅证。
A.使徒的信息(1;11-12)
作者在三方面引证他的信息确有使徒的权柄,因它:( 1)不是从人间的哲学而来的(1:11)(“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即非从世人之学问而来的),(2)不是在学府受教而得的(1:12a)(“不是从人领受或人教导的”),(3)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1:12b)(参弗3:1-11)。
B.使徒的生平(1:13-2:21)
1.归主前(1:13-17)(第一次造访耶路撒冷前)
作者叙述他归主前的生平,目的有五: (1)指出他过去极浓厚的犹太教派背景,暗示他并非不懂犹太派所相信的教理(1:14);(2)指出犹太教派人可归服主的,如他一般(1:15);(3)指出他的信息乃因蒙神启示,并非自己思想出来的产品(1:16a);(4)指出他的信息是与外邦人得救有关的(1:16b);(5)指出他的权柄非出自耶路撒冷的使徒,而直接从神而来(1:17)。
2.归主后(1:18-2:21)(第一次造访耶路撒冷起)
上文作者叙溯他权柄的来源,是与耶路撒冷使徒无关的,今段他引述逐次到访耶路撒冷的经过,皆在建立他的权柄,非但不是从使徒而来,更且得到使徒的支持。
a.第一次与使徒接触(1:18-24)--这次是保罗首次到访耶路撒冷(参徒9:26-28),他叙述只有与一名使徒(彼得),一名领(雅各)见面,与前者只得十五天,与后者更不会太久,这段之意是要显出(1)他的信息与权柄均不可能从使徒来的;(2)其他各地踊跃接受他的权柄。
b.第二次与使徒接触(2:1-10)--这是保罗二次探访耶路撒冷(参徒11:27-30)。他今次到耶路撒冷之目的(在加拉太书立场看)是(1)向使徒述说他的使命(外邦人的使者)(参徒9:15;22:21;罗11:13;15:16等不赘),及他的信息(2:7-8)(外邦人得救)(参徒13:46-48;15:12;弗2:8-9;3:6等不赘),并以提多为活例(2;1-3),指出在基督里的自由(2;4-6);(2)获得使徒教会的同感与相交(2:9-10),这一切为的是向加拉太教会显出他的权柄而已。
c.第三次与使徒接触(2:11-21)--这段故事之背景可参徒12:25或14:28,作者把这使徒间之 秘史 揭破,可见此段在全书中所占有之重要地位。其实作者只想把2:15-21之道理向加拉太教会说明,及证明他的信息是 超使徒 的,不过他以一段历史作为活例(2;11-14)而已。
这段之中心说明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像犹太教派人所倡论),而是靠因信基督而称义( 2;16a);因靠行为无人能称义(2:16b),若靠基督之恩称义,而仍旧被称为罪人,基督便叫人犯罪了,这断乎不是(2:17)。律法叫人死,恩典叫人活(2;18),如今能活着全靠那爱人的基督(2;19),若靠律法可得活(称义),基督的死就枉然了(2;20),如有人说: 生命(活)取代死亡,爱(恩典)取代律法 (注46)。
三 .福音的明证(3:1-4:31)
作者证明己身的权柄后,便开始以凌厉的笔锋,特别针对犹太教派人在道理上的谬误。过去他在加拉太教会中,所传的福音乃 因信称义,因恩保守 ( justification by faith, preservation by grace)的道理,但犹太教派人却教导 因律法称义,因工作保守 (justification by Law, preservation by works), 故此,加拉太信徒便失去其得救之把握,便回到律法的要求那里去,作者于是详细阐释福音与律法的关系。
A.福音与律法之性质(3:1-29)
1.加拉太人的经历(3:1-5)
这段作者以加拉太人信主之经历,指出他们因信已得福音(圣灵)之释放,就不必靠守律法(肉身)得保守(成全了)( 3;3),这是他们过去很多的 经历 (中误译 受苦 )(注47)可作证的(3:4)。
2.亚伯拉罕的举例(3:6-14)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3:6)是作者强调之点,凡是以信为本的(无论外邦人或犹太人)( 信 字在此段出现八次,连上段合十次),均得神之祝福,称为亚伯拉罕之福(3:14)。这因信而得之福,早已应许给外邦人了(3:8-9,11,14),因为人非但不能靠
行律法得福音或称义,反倒受律法的咒诅( 3:11,13a)。但基督已为人担代律法之咒诅(3:13b),只要信靠他便可了, 信 是福音的特质,如 行 是律法的(3:10)。
3.神赐律法的目的(3:15-29)
a.律法之地位(3:15-18)--作者预料有人反对上文所论的,因律法在亚伯拉罕后430年才出现(3:17),所以不能以亚伯拉罕称义之法来定称义之规矩(注48),故他先指出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3:16a)是一种约(3:17),这应许特别预指基督之来临(3:16b),故430年后所给之律法(一种约)不能废掉 先约 (应许)(反过来说,因基督之来临,这律法之约便归于 虚空 了),如此可见律法之地位是次于应许的。
b.律法之功用(3:19-29)(注49)--若律法次于应许,律法之赐给有何用途?作者于是指出律法之功用有三:(1)指出罪的本性(启示性)(3:19-21)(参罗3:20)--注意这里论律法是有开始的( 添上 ),有目的的( 为过犯 ),有结束的( 等候 )。神把律法放在恩典的旁边( 添上 之原文),是暂时的( 来到 ),是次等的( 藉中保之手 ),好叫人犯罪后求神的恩典赦免,也叫人认清罪的本性(注50);(2)指出罪的刑罚(审判性)(3:22-23)--圣经(指律法)把人关在罪的监狱中( 圈 的原文),如同待刑的死囚,等候应许的福释放;(3)指出基督的救赎(教育性)(3:24-29)--律法如同训蒙师传教导与牵引人到基督面前,使无论何人因信基督的原故得称为神的儿子(3:26),或称亚伯拉罕的(属灵的)后裔(3:29)。
作者详论律法次等(非劣等)之地位与功用(指向基督白白的救恩),皆在矫正那些犹太教派人之谬论,以为律法是高等及完全的。
B.福音与律法之比较(4:1-31)
作者续论福音超出律法之各点,他把福音与律法作一比较,旨在显出律法之次要地位。
1.儿子与仆人之比喻(4:1-20)
儿子为承受产业的权利人( 全业的主人 ),但在孩童时因年幼无知,管理之权便交在管家手中( 4:2),不能享受产业的荣耀,如此与奴仆无别(4:1),而且还要受管家之督导( 受管于世俗之小学 )(4:3)。及至长大成人,在合法的年岁中被称为有 儿子名分 后(4:5)(犹太人规矩约12岁时),这样才得享有产业权。
作者如此作例,指出孩童时代如同律法时代,及至基督之来到便使那承受产业的称作儿子,既有儿子的名分,便不必受奴仆的指导了( 4:7);若得了儿子的名分,还受管于训蒙的师傅,那岂不是作管家的奴仆么(4;8-11)?
跟著作者立即应用上文所作之比喻劝勉他们,勿忘作者过去在他们中间所作之工,所传的信息( 4:13),及他们乐意的领受(4:14-15),均证明他们因信称义之改变。如今竟因受犹太教派人之迷惑,视他如同敌人(4;16),于是为他们伤心与极其难过(4:19)。
2.撒拉与夏甲之比喻(4:21-31)
在此段中作者特别向那些在教会中作搅扰的犹太教派人,或向接受他们的人辩明律法之身份: 律法不是应许 。作者以犹太人祖宗亚伯拉罕之两妻及她们所生之两子作数个比方: (1)撒拉( 自主之妇 4:22)是自主的,夏甲是受主的;(2)撒拉所生的乃凭应许,夏甲所生的乃凭血气(4:22-23);(3)撒拉之子称为儿子(4:28),
夏甲之子乃奴婢之子( 4:24);(4)夏甲好比西乃山(旧约),也好比现在的耶路撒冷(犹太教总部),所生的皆为奴(4:25);唯有撒拉(新约)所生的才是儿子,好比 在上的耶路撒冷 (指教会非新耶路撒冷),因她是 我们的母 (4:26);(5)夏甲的以实玛利逼迫撒拉的以撒,如同犹太教派现今捣乱加拉太教会(4:29);(6)夏甲被逐如同律法 让位 给基督了(4:30)。基于上述清楚之比较,作者的结论是可期待的(4:31)。
四 .生活的明证(5:1-6:10)
从第 5章开始,作者劝勉他们以实际的生活来证他们因福音而得的自由,但不要放纵自由,加拉太书是论基督徒之自由的书。
A.自由之律法(5:1-12)
1.警戒(5:1-5)
作者先论基督徒自由之律,这律亦称为基督之律( 6:2)。因基督的原故,加拉太人不必再受律法辖制而得自由了,但要小心,免得滥用自由或掉回律法主义去(5:1)。若靠着律法称义的便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堕落了(5:4);唯有靠圣灵,凭信心等候 义的终点 (参罗8:10,11)。
2.劝勉(5:6-12)
作者之语调在 原来 ( 5;6a)字上有所更改。他劝勉(5:8)加拉太信徒行事为人以信心为根(5:6b)(接上文,5:5),小心 扰乱党 人之拦阻,使十字架惹人讨厌的地方(靠恩典不靠行为)没有了(5:11)。
B.自由之生活(5:13-6:11)
1.圣洁的行为(5:13-26)
在警告与劝勉后,作者在三方面给他们一点建议,藉着生活表彰他们所信之福音。首点他指出的乃是在生活上的积极方面,要彼此相爱( 5:13-15);消极方面,不可放纵情欲,要随圣灵之引导, 圣洁的生活(5:16-21),结圣灵的果子(5:22-26)。
2.彼此的服事(6:1-5)
信徒彼此之间的交通应包括: (1)彼此赦免,用爱心挽回软弱的肢体(6:1);(2)彼此担代(6;2-5),除却自己的担子外(6:5),也要担负别人的(6:2)。
3.物质的分享(6:6-10)
受教的要供给施教的人,因这才能在他教导的事奉上有分( 6:6),这也是神一贯执行的原则(6:7);种自私的便收割自私,种顺服圣灵的使收割永生(6:8),向人分享物质是应该的(6:10a),向信徒方面彼此分享更当如此(6:10b)。
五 .结语(6:11-18)
A.最后劝勉(6:11-17)
作者在收笔结书时,还念念不忘加拉太教会的问题。他再度指出犹太教派的人因顾自己的体面(与外邦人接触),而倡说与他们相交之目的只不过是要他们受割礼而已( 6:12),其实对律法的要求他们自己也不遵守(6:13)。但保罗不以此为然,若要夸囗(如犹太教派夸囗带引多人入教),除(1)基督,(2)基督的十字架,(3)自己的十字架外(6:17),他无一可夸(6:14),只劝他们在凡事上表明是新造的人(6:15)。
B.最后问安(6:18)
最后结语之中心仍以 恩典 为念,因这是福音的总纲(参弗 2:8-9)。
* * * * *
加拉太书是专论因福音而得来的自由,也可说是信徒因基督而有的自由。自由是恩典,滥用自由便是滥用恩典,放纵自由便是枉费恩典了( 5:13)。
加拉太人乃情绪易走极端的民族,他们先前接待保罗如同接待自己的父亲或天使,就算把眼睛剜出来也心甘情愿( 4:15),可是当他随从别的 福音 时,便待他如同敌人,可见人心诡变无常,也是今日信徒的写照。
信徒一方面领受浩瀚的神恩( 2:21),得基督之代赎脱离咒诅(3:13),得着儿子的位分(4:6),就当顺着圣灵而行,不纵肉体的情欲(5:16),要满结圣灵的果子(5:22)。但曾几何时,我们多么的易变,不但不献上感恩的果子,还把恩典当作该受的,放纵私欲,埋怨顶撞,以为天堂在握,便生活松弛, 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之恶 (5:19-21),比不信的人更甚。求主怜悯,不要使我们 在恩典中堕落了 (5:4),因为既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就世界论,自己不再是属世的(6:14),活着的不再是为己,而是基督(2:20),就不应使罪在身上复活过来,废掉神恩,使基督枉然死了(2:21)。
罗兰夫人说: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借汝名而行 ,正是很多败坏基督徒的写真。但如有人说: 不能让圣灵管束自己的人,按定义说已失丧自由了 ! u
5.以弗所书
作者:保罗( 1:1)(保罗为本书之外证较其他的书信为强。反对保罗为作者的,便在 内证 之三方面入手;(1)文学修养,(2)用字,(3)神学等,但这些均有充足的反辩)。
日期: 60A.D.秋。
地点:罗马。
持信人:推基古( 6:21)。
目的:指出教会--基督的身体--在神计划中的地位与意义(任何背景的会友皆合)。
主旨:教会为基督的身体
特征:
(1)用字之美妙为保罗书信之冠。
(2)神学之涵义方面也是较保罗其他书信为深奥。
(3)为论教会神学最丰富的一卷。
(4)含有新约最长的句语,称为 恩惠颂 (1:3-14)。
(5)最乏个人意味 (Impersonal)的一本书卷。
(6)被称为 属天之书信 (Heavenly Epistle)。
(7)专论信徒在天上的基业,与约书亚论信徒在地上的基业遥应,故被称为 新约的约书亚记 。
(8)钥字包括天上 、教会 、丰富 、奥秘 、在基督里 (出现35次)等。
历史背景:
A.监牢书信的导论
保罗书信中有四卷(弗、腓、西、门)统称 监牢书信 ,因作者著书时,乃处在被囚的景况中(弗 3:1;4:1;6:20;腓1:7,13;西4;3,18;门10,13,22,23)。这四卷所透示的内容显出作者落在被禁的处境,但与林后11:23或提后1:15;4:6的有别,故只此四卷才称为 监牢书信 。
1.监牢书信著作地点
a.罗马城说--此乃初期教父的主张,也是多半保守派学者之观论,此说认为保罗上诉到罗马,在该地被囚的那两年写成的(徒28:30-31),又从书信内证中,可见作者当时的处境与此说吻合(特别是弗6:18-20;腓1:12-18;2:23-24;西4:2-4,10;门24;徒27:2等处),笔者赞同此说。
b.该撒利亚说(注51)--此说认为徒24:27为监牢书信的背景。主要的理由在乎有关作者被囚的经节,皆可应用在该撒利亚被囚的故事。但反对此说之要点有六:(1)有关作者被囚的经节皆指 皇家监牢 ,而非 省府监牢 如该撒利亚(参腓1:13);(2)徒25:23-26:32指保罗被囚之事已 人人皆晓 ,这只可能发生在上诉之后,而不是在前;(3)腓1:14-20在使徒行传中毫无暗示;(4)腓1:20及下文皆指保罗可被释放或判死刑,而与徒25:10-12之上诉有冲突;(5)阿尼西母不可能在此时蒙保罗带领信主;(6)缺乏提及在该撒利亚同工之名(例徒21:8)。
c.以弗所说(注52)--这说根据(1)林后11:23所提 监牢 一字;(2)御营可指省府之兵营;(3)阿尼西母逃到以弗所,比其他各地更为合理(因歌罗西距罗马八百里之遥);(4)门22暗指非罗马而是歌罗西附近之以弗所;(5)以弗所城有塔名 保罗之监牢 。但此说(1)毫无使徒行史实的根据;(2)不符合腓1:20-24的语调;(3)把所有各卷相关书信着成的日期作 惊人 的更改;(4)监牢书信内容指保罗之被囚期乃颇持久性的。
2.监牢书信的次序
关于这四卷书信写成的次序,学者的意见不一。从 (1)保罗被释放之盼望(腓1:25较门22为浓),(2)保罗著书的同工(腓2:19-21较西4:7,10-14;门23为少)等,可推测腓立比书写在首次罗马监禁的末期,至于其余三卷则可决定是同时的(弗6:21-22;西4:7-9;门10-11)。
从 (1) 弗 与 西 之风格、语调作一比较,以弗所书的气氛较为平静,歌罗西则较为争辩,故可推测歌罗西教会之问题需一段时间才酝酿成功;如此则以弗所书较歌罗西书为早。(2)保罗着歌罗西书后,便差遣阿尼西母伴推基古同去,又藉此机会把阿尼西母打发回到他的主人那里去,因此笔者认为监牢书信的次序按合理的推论为(1)以弗所书;(2)歌罗西书;(3)腓利门书;(4)腓立比书,这四卷书都是在保罗首次被拘留于罗马监牢时(60-62A.D.)写成的。
B.以弗所城市
以弗所居罗马国亚西亚省之西海岸,爱琴海之南的一大商业中心,与东部的安提阿,东南的亚历山大港,形成地中海三大贸易中枢,各国的商船云集在那里登岸卸货,转给小亚西亚区内陆各城(参在以弗所牧养的约翰在启示录 18:12-13形容巴比伦时所用的字汇背景源在此处)。
按政治言,因以弗所的优越地理情势,罗马把它作为亚西亚的省府,而把官式都府别迦摩称作旧都会了。
按宗教言,以弗所受希腊与罗马双重的影响颇深。希腊女神亚底米(罗马名 戴安娜 )之庙富丽堂皇,宏伟绝伦,占地 425 X 240尺,高60尺,四围的圆石柱有127根,奉为古世界七大奇观之一。亚底米之崇拜与巫术的运用成为该城的特色(参徒19:8-41),故以弗所城称为 守庙之城 ,在此庙之后有神龛,为贩买银像之银库(徒19:24)。
C.以弗所教会
1.始源
a.五旬节信徒创立说--据徒2:9之记载,这些从亚西亚赴五旬节盛会得救之人把福音带回以弗所,建立教会,但此说缺乏史证。
b.保罗首临创立说--据徒18:19,保罗在第二次传道时到达以弗所,在那里建立以弗所教会,但此说给保罗太短时间在以弗所工作。
c.百基拉亚居拉创立说--据徒18:18-21,保罗到以弗所后,把助手百基拉夫妇留下,后来他们二人创建以弗所教会。
d.亚波罗创立说--据徒18:24-25之记事,亚波罗来到以弗所后创立;但此说忽略了徒18:26的百基拉、亚居拉及徒18:27的 弟兄们 所记载的含义。
e.保罗再临创立说--据徒19:1记保罗二次再临以弗所,在那里前后共住了三年之久(徒20:31),此说认为以弗所教会是保罗在那三年内创立的;但此说忽略徒20:1 e 门徒 的含义(一个通常指基督徒的名词)(注53)。
结论:据上文之论述,有关以弗所教会的始源无法确实知道。但据合理之推测,以弗所教会的雏形似乎乃保罗播下微小种子,百基拉夫妇继续播种及浇灌,亚波罗来到后,又播其 不完全 的种子,随后亚波罗(徒 18:27)与百氏夫妇相继离开。但百氏夫妇不久再搬回以弗所(可能于54A.D.,是年革老丢去世,那迫迁犹太人之谕令收回(徒18:2),很多犹太人便因此归回罗马)。保罗再临以弗所时,便正式把以弗所教会组织起来(可能与百基拉、亚居拉同工(参林前15:32;罗16:4))(参林前3:6说 保罗栽种,亚波罗浇灌 ),后来保罗在罗马被囚得放后,再回去探望他们一次(提前1:3)。
2.成员
以弗所教会主要由外邦信徒所组成,但这并不能否决犹太信徒之存在。虽然以弗所信徒也相当迷信,但因他们在真道上得到保罗、百基拉、亚居拉、亚波罗等奠稳根基,所以在以弗所书内找不到教会内部的问题(如哥林多教会)。
3.组织
自保罗离开他们后,以弗所教会便由自己的长老们负责牧养(徒 20:17)。当他从罗马监牢得释放后,曾探访他们,处理教会内部的困难,留下提摩太负起牧养之职(提前1:3)。使徒约翰在晚年时住在以弗所,牧养他们(初期教父佐证)。启示录七教会之首--就是以弗所教会(启2:1-7)。
D.以弗所书之目的(收信人)
1.以弗所教会论(Ephesian Theory)
这乃是传统之观点,此论认为以弗所书乃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此论之据点有四: (1)初期教父(如爱任纽、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Muratorian Canon等)之辅证;(2)除四本外,各古抄本均有 致以弗所 字;(3)各古译本也记有以弗所教会为收信人;(4)1:15;6:22等处均指有特别之对象。现今大部分保守派学者赞同此说(注54),他们解释一些古抄本缺此字之原因,是当以弗所书大受外邦教会采用时, 致以弗所 字才故意漏掉。
2.各教会之公函论(Encyclical Theory)
远自十六世纪时乌撒主教( Ussher,1581-1656)为首名反对 以弗所教会论 者(注55),此说指以弗所书不是交给一个地方教会,而是一封致各教会的公函(Encyclical Letter)。此论主因有六:(1)内证不像是保罗给他很熟识的教会(1:15;3:2;4:21);(2)可靠的大楷文(Uncials)古抄本(如第四世纪的Aleph及B)均无 致以弗所 字;(3)第三世纪的撒比纸草卷(Chester Beatty Papyrus)也缺此字;(4)十二世纪的小楷文 P46稿本 删省此词(注56);(5)第二世纪的马吉安经典(Marcion's Canon, 140A.D.)把它改称为 致老底嘉教会书 ;(6)其他教父如奥利根、巴士奥(Basil,330-377)等皆认为是公函。这派人解释 致以弗所 字在一些抄本上出现的理由,是因为当人收集保罗书信时,他们发现一些抄本的标题有 致以弗所 字,而书内的1:1则缺乏,后来人因尊崇以弗所教会在亚西亚之首要地位,才在1:1处把它添上去。
结论:笔者衡量两论之轻重,觉得 致以弗所 论为最符合一切论证的观点,关于 致以弗所 字在其他抄本上缺漏的解释,乃全是因为要适应后来外邦教会,使此信能受多教会公用之原故,此解释得数抄本之支持,因它们也故意把 致罗马 (罗 1:7)字删漏,目的是使其他非罗马之信徒也可阅读(注57)。
E、以弗所书着成之动机
以弗所书着成之动机不太易见,从内容可知保罗着写此书,不是要对付什么教会问题或神学异端。若将以弗所书与歌罗西书比较,在以弗所的 155节经文里,其中有78字在歌罗西书内可找到(注58)。基此密切之关系去推测,那引起保罗写歌罗西书之动机及主旨,与引起他写以弗所书的动机雷同。保罗以基督为教会之首,或基督为教会之丰满去解答歌罗西教会的问题,推基古既要往亚西亚去,保罗便趁机把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之奥秘释明,好叫以外邦信徒为主之以弗所教会得以明了。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钥节4:1)
一、在基督里的蒙恩( 1-3)
A.属灵的福气=1上
B.属灵的眼光=1下
C.属灵的地位=2
D.属灵的身体=3
二、在基督里的行为( 4-6)
A.教会生活=4上
B.个人生活=4下-5上
C.家庭生活=5下-6上
D.争战生活=6下
B.详纲(为参考用)
一、引言( 1:1-3) A.问安=1:1-2 B.祝颂=1:3 二、在主里的丰富( 1:4-3:21)(教义) (蒙召的恩惠)(在天的生活) A.属灵的福气=1:4-14 1.儿子的名分=1:4-10 2.儿子的基业=1:11-14 B.属灵的智慧=1:15-23 1.作者的祈愿=1:15-16 2.祈愿的目的=1:17-23 C.属灵的地位=2:1-22 1.以前的景况=2:1-3 2.现今的景况=2:4-22 D.属灵的身体=3:1-21 1.身体的奥秘=3:1-13 2.作者的祈愿=3:14-21 三、在主里的品行( 4:1-6:20)(实践) (相称的行为)(在地的生活) A.教会的生活=4:1-16 1.教会的恩赐=4:1-11 2.恩赐的目的=4:12-16 B.个人的生活=4:17-5:21 1.消极:勿效外邦人=4:17-32 2.积极:该效主基督=5:1-21 C.家庭生活=5:22-6:9 1.骨肉之亲的相处=5:22-6:4 2.主仆之间的相处=6:5-9 D.争战的生活=6:10-20 1.争战的需要=6:10-12 2.争战的武器=6:13-20 四、结语( 6:21-24) A.个人计划=6:21-22 B.祝福祷愿=6:23-24 |
摘要:
以弗所书在新约的位置于灵意上非常适当。在前有四福音,指出主基督完全的工作与模样;继有使徒行传,指基督出藉着使徒的工作;再有罗马书,阐明罪与救赎及成圣;又有哥林多前后书,述说教会办事之法则;复有加拉太书,提醒勿再服于律法之下;今有以弗所书,则论完全得胜的生活及从基督而来的基业。以弗所书的地位比作出埃及,经旷野,入迦南的以色列人,若不认清自己荣耀的身份,便容易自暴自弃退回,如当日在旷野流浪的选展一般,失去盼望,不能享受已应许给他们的迦南基业,不但枉费主的恩召,本身也不蒙祝福,故以弗所书之重要极非寻常 (注59)。
本书除了引言( 1:1-3)及结语外(6:21-24),可分为二大段,而以4:1节为分段的大纲。
一 .引言(1:1-3)
在启语问安内( 1:1-2),作者显出他对以弗所教会的怀念与称赞: 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里有忠心的人 (1:1)。在祝颂(1:3)的词句中,他已把全书的撮纲显明: 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所以有人说以弗所书是一本 天上的书 。
二 .在基督里的丰富(1:4-3:21)
作者据 4:1的主题,先论 蒙召的恩 ,蒙召的恩即是在基督里的恩福。
A.属灵的福气(1:4-14)
1.儿子的名分(1:4-10)
续上文的主题,作者便数述在基督里各样属灵的福气,首样为得儿子的名分( 1:5)(注意 得 字出现两次,1;5,11)。儿子的名分因神救赎的恩典来的(1:6-8),这恩典按着神的美意,在神的时日到来(1:9-10)。
2.儿子的基业(1:11-14)
在基督里另一福气(注意 也 字( 1:11)乃是 儿子的基业 ,即是从儿子而来的 基业 ,这基业就是信徒最终的被赎(Complete Redemption),也是最终的荣耀(Glorification)(1:14)。
B.属灵的智慧(1:15-23)
此段乃作者一个祷愿( 1:15-16),目的使他们(1)得着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而真知道他,知道基督的一切(1:17);(2)知道他的恩召与他在信徒中的产业(指改变、献上等)(1:18);(3)并知道基督莫大的能力(1:20),超越一切有能者的能力(1:21),基督的能力也是掌管教会的能力(1:22)。
C.属灵的地位(2:1-22)
1.以前的景况(2;1-3)
在基督里的地位与前不同,是新的地位。以前的地位乃 死在过犯之中 , 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 , 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 2:1-3)--这是 死在过犯中的时候 (2:5)。
2.现今的景况(2:4-22)
现今因着神的大爱( 2:4),把他极丰富的恩典向信者显明(2:5-7),故此信徒身份的改变( 得救 )(2:8)全是神的恩典,不是本身有何功德(2:8-10)。因有如此的恩典就当纪念以前种种(共5种)的不是(2:11-12),与现今成为新人的福分(2:13-16),不再是与神与人隔绝(2;17-18),而彼此是同一家人(2;19),如同建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基督有为房角石的圣殿一般(2:20-22)。
D.属灵的身体(3:1-21)
1.身体的奥秘(3:1-13)
作者在上文( 1;23;2:15,16,18,19-22)稍略提及在基督里的人均成一体,这是前所未闻的奥秘,特别那些 正统派的犹太人 更不能想像,因此作者在此详论这奥秘。
这身体的奥秘乃作者从神那里特有的启示( 3;3),在以前的世代中从没启示给人(没有人知道)(3:5),这奥秘关乎外邦人在基督里与犹太人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3;6),而作者正是这奥秘的中保,称 福音的执事 (3:7-13)。
2.作者的祈愿(3:14-21)
因此( 3;14),作者为此奥秘屈膝颂赞基督之爱的伟大(3;18),超人(任何世人,特别是狭窄的犹太民族主义者)所能测度(明白及想出来)(3:19-20)。
三 .在基督里的品行(4;1-6:20)
前段论信徒在基督里的丰富( Wealth),今段论信徒在基督里的品行(Walk)。 所以 (4:1中译本可惜漏译此字,参罗12:1)信徒基于在基督里的丰富(丰满),在行事为人方面便应显出配受(相称)主恩才是,这是作者主要的心意。
A.教会的生活(4;1-16)
1.教会的恩赐(4:1-11)
首方面要配合基督之恩的,乃在教会生活方面,这方面建立在一极要紧的观念上--肢体观念( 4:2-3),因身体只有一个,信仰又是同一(4:4-6),故应保守合而为一的心(4:3),又因凡信徒都领受了圣灵的恩赐,故要分工合作(4:7-11)。
2.恩赐的目的(4:12-16)
恩赐的目的非要荣耀自己,而是各尽其职 (1)成全圣徒(4:12a)(指个人方面);(2)建立基督的身体(指整体方面)(4:12b);(3)不陷在异端里(4:13-14)(指对外言);(4)建立自己(4:15-16)(指对己言)。
B.个人生活(4:17-5:21)
所以 ( 4:17)可连接上文(4:1-16),或前三章之论在基督里的 财富 ,既然信徒的身份如此贵重,在个人生活方面必 与蒙召的恩相称。
1.消极方面:勿效外邦人(4:17-32)
作者劝勉他们 从今以后(中漏译)不要再像外邦人 ( 4:17)的行事为人(4:18-19),应脱去旧人(4:22),穿上新人(4:24),弃绝外邦人的罪(4:25-32)。(在这里主要是论消极性对付本身的罪,但也免不了加插一些积极的劝勉。)
2.积极方面:该效法主基督(5:1-21)
消极的勿效外邦人不是澈底的办法,只有积极的学效主基督,才能达到与蒙召的恩相称,故此 5:1乃全段的主题。因基督为我们献上爱的牺牲(5:2),就应行事如同光明的子女(5:8),除去一切暗昧的行为(5:3-14),积极的要(1)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的人(5:15);(2)爱惜光阴,不要作糊涂人(5:16);(3)明白主的旨意,不要醉酒(5:17-18a);(4)被圣灵充满(5:18b)(四个命令)等颂赞主(5:19-20)及彼此服事(5:21)。
C.家庭的生活(5:22-6:9)
1.骨肉之亲的相处(5:22-6:4)
a.夫妇方面(5:22-33)--要彼此相爱。
b.父子方面(6:1-4)--子女要孝顺,父母要施以教与诫。
2.主仆之间的相处(6:5-9)
仆人要甘心乐意的服侍主人,如同服侍主;主人要以诚相待,因主人与仆人均是主的仆人。
D.争战的生活(6:10-20)
这段如同总结上文三种生活的样式,即是无论在教会、个人、家庭等方面,基督徒的生活,如同争战的生活。
1.争战的需要(6:10-12)
信徒的生活如同争战的原因有二: (1)因魔鬼诡计的陷害(6:11);(2)因基督徒天天与幽暗世界的掌权者争战(6:12)。
2.争战的武器(6:13-20)
信徒争战的武器有七: (1)真理的带子(6:14a)(2)公义的护心镜(6:14b)(3)福音的鞋(6:15)(4)信德的藤牌(6:16)(5)救恩的头盔(6:17a)(6)圣灵的宝剑(6:17b)(7)靠圣灵的祷告(6:18)。作者以祷告为最终的武器,因祷告才有胆量传福音(6:19),他也是因传福音而受捆锁(6:20)。
四 .结语(6:21-24)
A.个人计划(6:21-22)
打发推基古带书信的劝勉及囗头的报告。
B.祝福祷愿(6:23-24)
所有在主基督的福气尽言在此结语数字: 平安、仁爱、信心、恩惠 。
* * * * *
古时神用约书亚引领以色列进入迦南,享受迦南的产业;今天神同样用圣灵引领他的儿女进入基督的丰满中,享受天上的福气;但多少的信徒自得救后糊糊涂涂的过日子,不晓得在基督里的身份(得儿子的名分),也不晓得在基督里的基业(属灵的福气),故此自暴自弃。
保罗有监于此,他觉得信徒若能得着属灵的知识,便能晓得自己的身份与任务(他不是反知识分子),所以他为他们祈求,求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他们,使他们真知道他(它)(基督论或神学),真知道从他来的恩召与基业(信徒的身份与福气),及知道他的能力(信徒工作能力的来源及工作的困效),这些都是作信徒而有 属灵的福气 。有了这些,基督徒一生便有指望,有了指望,才能行事为人与福音相称。我们的生活是与基督的恩 相称 或 不称 ?
6.腓立比书
作者:保罗( 1:1)(本书有很多力的外证指保罗为作者,最早提及本书乃为保罗写的是罗马革利免的书信,其他如第一世纪末及第二世纪初的教父皆有引用,后期教父引证良多,不用多述。此外内证毫无怀疑指出为保罗的作品)。
日期: 62A.D.春。
地点:罗马。
持信人:以巴弗提( 2:25)。
目的:鼓励腓立比信徒在任何境遇中,以基督的福音(或福音的基督)为喜乐。
主旨:基督为人生一切的满足。
特征:
(1)保罗书信中最富感情性及最个人性的( 我 字在全书中出现超过100次)。
(2)也是最 基督为中心性的 (Christocentric)一卷。
(3)最乏教义性之一卷。
(4)透露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
(5)保罗书信中唯一给教会监督与执事的。
(6)内有一段有关 基督论 最重要的经文(2:5-11),称为 虚己论 (Kenosis Theory)。
(7)钥字包括 基督 、 福音 、 想念 、 同 、 喜乐 等。
历史背景:
A.腓立比城
腓立比城原名 泉城 ,因城内甚多水泉之故。马其顿王腓力在 356B.C.把它占领,重建后以己名为城名。罗马于168B.C.把它归入马其顿省之版图,以帖撒罗尼迦城为都府。腓立比处于欧亚要冲,兼附近有金矿,每年产金一千他连得,故为马其顿省 首要 城市(徒16:12中译 头一 )。在48B.C.时,罗马内战之殊死战乃处在腓立比。奥古士督胜后建立罗马帝国,提高腓立比城的地位,驻重军于此地(徒16:12),赐城特别权利,称 自由城 ,凡是公民的均不能受鞭打及逮捕的权利(参徒16:22-24,37-38记腓立比官长因鞭打及监禁保罗、西拉后的害怕)。所有公民均登记于罗马城之公民册内(参4:3 e 生命册 的对照),故又誉为 小罗马城 。
按宗教言,因腓立比为一军防镇,犹太人或其他商人鲜来此区。人囗是罗马及希腊参杂,宗教活动不及其他各城(如雅典、以弗所、哥林多等)的复杂。
B.腓立比教会
1.起源
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到达特罗亚,在那里蒙 马其顿的呼召 ,便启程到达腓立比。经过几天的考察,在安息日时到城外的河边,对一些在举行祷告聚会的犹太妇女们讲道。当日教会的雏形便开始,第一个信主者竟为一卖紫色布的进犹太教妇人吕底亚全家(详参徒 16:8-15),腓立比教会以她的家庭聚会为始(徒16:15b)。
后来信主的人数日多(徒 16:32-34;腓4:2),当保罗与西拉向腓立比差役表露自己的罗马公民籍后,他们定要官长前来道歉才肯离去,他们此举不是 吐气扬眉式 的为己争取正义,而是为着腓立比初生教会将来的前途着想。这样,腓立比官方才会知道腓立比教会是罗马公民支持的,而非一些煽动政府之活动,如此教会的前途便较为安全了(注60)。
从 我们部分 ( We-section)在腓立比中止可作合理之测度,路加留在该处牧养新建立之教会,他本身乃外邦人,故为最适合此工作的。
2.成员
从腓立比城缺会堂之事,可见在该地居住之犹太人不会很多,虽然他们无正式会堂举行宗教事宜,但他们像虔诚的犹太人般,仍有固定祷告的地点(徒 16:13)。腓立比教会之创立,全因一名 进犹太教 (徒16:14)之外邦妇女归主而起的。从腓立比书及腓立比城片断的报告可见,腓立比教会主要成员为外邦信徒,教会的三个创会单位(charter-members)为:(1)仿犹太教(half-proselyte)之吕底亚;(2)被巫鬼所附之少女;(3)罗马狱卒。他们可代表犹太、希腊、罗马三国籍,也可代表整个基督教的成员(注61)。此外犹太信徒人数虽不会很多,但他们在教会内也制造微少的 守割礼危机 (3:2-3,18-19)(注62)。
3.保罗与腓立比教会
保罗与腓立比教会的关系比其他教会更为密切,在他信上所流露的热情,表明他们是他的心上人。自保罗离开他们,到达帖撒罗尼迦工作后(徒 16:40;17:1),他们 一次两次 把经济的支持送到他工作地帖撒罗尼迦去(腓4:10)。当他在哥林多工作时,他们又再次送他捐款(腓4:15;徒18:5;林后11:9)。保罗不接受哥林多教会支持(林后11:9),而肯领受腓立比的,可见他对他们特别亲密。
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再次(第二次)回到离别近五年的腓立比教会去,那时他的心情因哥林多教会之问题极感苦恼(林后 2:12-13;7:5-6)。他写 林后书 时,正是在与腓立比教会 重温旧梦 的时候。再年春天,他三度访谒腓立比,与他们共厌逾越节(徒20:6)。
此外,从西拉(徒 18:5)及其他人(徒19:22)的工作中,保罗能保持与腓立比教会非常密切的关系,当他在罗马之囚牢时,他们与保罗的关系也是常新的(腓4;18)。他离开罗马监狱后,曾四度造访他们(提前1:3),他们彼此友情之深厚可见一斑,使人羡慕(注63)。
C.腓立比书着成动机
腓立比书着成之动机有二: (1)为与他们间那份珍贵的友谊,向他们表达内心的感激;(2)报告他在罗马监牢的近况。
腓立比教会听到保罗被囚在罗马,他们极为惦念,差发以巴弗提带着礼物前往慰问。自抵罗马后,以巴弗提竟然病倒,几乎要死,现今痊愈复原,保罗便打发他回去,趁此良机向他们述说对这珍贵难能友谊的感谢。在此同时报告本身之境况(参 1:12-26;2:17-30),藉此劝勉他们凡事以主居首位。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1) ( 1:21) 二、基督是我们的榜样( 2) ( 2:5) 三、基督是我们的至宝( 3) ( 3:8) 四、基督是我们的力量( 4) ( 4:13)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11) A.问安=1:1-8 B.祷愿=1:9-11 二、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1:12-30) A.活例(保罗)=1:12-19 B.劝勉(主题)=1:20-30 三、基督是我们的榜样( 2) A.劝勉(主题)=2:1-18 B.活例(以巴弗提)=2:19-30 四、基督是我们的至宝( 3) A.劝勉(主题)=3:1-16 B.活例(律法主义者)=3:17-21 五、基督是我们的力量(喜乐)( 4;1-14) A.活例(两个女人)=4;1-3 B.劝勉(主题)=4:4-14 六、结语( 4;15-23) A.道谢馈送=4:15-20 B.请安祝福=4:21-23 |
图析 :
引 | 言 | 福 音 与 我 们 | 结 语 | |||||||||||||
1 | 上 | 1下-4上 | 4下 | |||||||||||||
启 语 | 启 语 | 基 督 是 我 们 的 生 命 | 基 督 是 我 们 的 榜 样 | 基 督 是 我 们 的 至 宝 | 基 督 是 我 们 的 力 量 | 道 谢 | 祝 福 | |||||||||
问 安 | 祷 愿 | 活例 : 身在捆锁地 | 劝勉 : 生死为基督 | 劝勉 : 以基督的心为心 | 活例 : 以巴弗提的榜样 | 活例 : 提防十架仇敌 | 劝勉 : 为基督弃万事 | 活例 : 两女之分轭 | 劝勉 : 要靠主喜乐 | 馈 送 | 问 安 | |||||
1上 (1) | 1上 (2) | 1中 | 1下 | 2上 | 2下 | 3上 | 3下 | 4上 | 4中 | 4下 (1) | 4下 (2) | |||||
1上 | 1下 | 2 | 3 | 4上 | 4下 | |||||||||||
序 | 基督是我们的一切 | 跋 | ||||||||||||||
摘要:
腓立比书全书充满喜乐和亲密的空气。多读此书使人精神焕发,一切颓气顿消,因为基督教为喜乐的宗教,在基督里的人都(应)是喜乐洋溢的。
本书为保罗虽以最轻松的心情写成的,但仍略带有深入的神学(参 2:6-11;3:7-12等)。全书四章,每章有独立主题:(1)1:12-30;(2)2:1-30;(3)3:1-21;(4)4:1-14;加上引言(1:1-11)及结语(4:15-23),本书便成为一本 润心集 。
一 .引言(1:1-11)
A.问安(1:1-8)
在问安语中可见 (1)腓立比教会的组织乃相当健全及有系统的(1:2);(2)作者与他们的感情是何等的甜蜜(1:3-4);(3)他们的同心合力(1:5-6);(4)在主内的同工(1:7-8)(作者以他们有分参加他在受捆锁中的工作为 同工 )。
B.祷愿(1:9-11)
作者为他们有一祷求,目的有二: (1)爱心的长进(1:9a);(2)知识的长进(1:9b);好叫他们能(1)分别是非(1:9c);(2)作诚实无过的人(1:10);(3)满结仁义的果子(1:11)。由这段祷愿中,可见 神学与灵命 是分不开的道理。
二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1;12-30)
A.活例(1:12-19)
作者以他自己的处境作一活例,解释他下一步要写出的主题: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 1:20-30)。当时他为基督的缘故,受软禁于罗马的 监牢 中(1:13),但环境不能改变他服事主的心(1:14),更且他以如此般的遭遇为主的安排,目的为兴旺福音(1:12)。他的见证曾激励其他人放胆传道,他为此大大欢喜(1:15-19)。
B.劝勉(1:20-30)
在实例的背后,作者书写他的主题。这主题是 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 1:20),简言之,以 活着为基督 (1:21)为总纲。作者不晓得前路如何(不是前途茫茫)(参1:19,23,25-26;与1:20-21的语调),但他深信一切有主的美旨(1:27b),必会得着主的 拯救 ,前去与腓立比教会见面(1:25-26),因死去对本身有益(1:21),活着却对他们有益(1:24)。他只盼望他们(1)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1:27a);(2)同心站稳(1:27b);(3)为福音齐心努力(1:27c);(4)不怕敌人(1:28);(5)信服基督(1:29a);(6)为他受苦(1:29b);(7)为主争战(1:30)(注64)。作者对自己能有 活着是基督 、 视死如归 (天家)的态度,全是因他以基督为他的生命之故。
三 .基督是我们的榜样(2:1-30)
A.劝勉(2:1-18)
1.理论(2:1-11)。
腓立比教会可能在服事上时有微少不同心的表现,故他在此劝勉他们要 (1)意念、爱心、心思都要相同(2:2);(2)不可结党纷争,结党乃是贪图虚浮的荣耀(2:3a);(3)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2:3b);(4)彼此相顾(2:4);(5)以基督的心为心(2:5)。基督的心是怎样的心呢?他的是谦卑、舍己、为人的心(2:6-8),如此才是神所器重、抬举的(2:9-11)。基督是信徒一生的榜样,也是彼此相处(同心合力)的模样。
2.应用(2:12-18)
上文论神学,今段论实践,是神学的应用。作者以基督那谦卑舍己顺服的榜样劝腓立比教会: (1)顺服,顺服是显出(作成)得救的样式(功夫)(2:12),成就神的美意(2:13);(2)不发怨言争论,在这悖谬的世代中作无瑕疵的儿女(2:14-15);(3)持守生命的道(2:16),使作者能与他们分享 信心的喜乐 (2:17-18)。
B.活例(2:19-30)
1.作者的计划(2:19-24)
上文作者劝勉他们以基督的榜样学习彼此相顾( 2:4)的功课,如今在以巴弗提的服事中可以享受一点。他计划差发同工及主内的儿子提摩太前去 服事 们(2:19),而自己也盼望将来亲自报答他们的厚待(2:24)。
2.以巴弗提的榜样(2:25-30)
以巴弗提乃是腓立比教会差遣到作者那里服事他的( 2:25),但他那因拚命的服事(2:30)而致病倒,几乎要死的榜样使作者大受感动(回应上文基督服事世人的榜样)(2:27-30),故作者把他的服事放在基督的榜样(2:6-11)的后面,而作一个非常恰当的举例(另参2:1-5的中心)。
四 .基督是我们的至宝(3:1-21)
A.劝勉(3:1-16)
作者续劝他们以基督为人生的至宝,因有人(律法派人, 3:2,18)把基督看作平凡的人物,但作者以(1)丰富的背景(3:4-6)显出对他们的责备(3:1-2)不是空囗无凭的理论;又(2)以自己蒙主奇妙的改变,力证基督为人生的至宝(3:7-12);并(3)劝勉腓立比信徒努力追求认识这块 至宝 (3:13-16)。
B.作者因律法派的搅扰而劝勉后,便向他们提出一个严重的警告,使他们能小心这等人。他称那等人为 十字架的仇敌 (3:18,参 犬类 、 作恶的 、 妄自行割的 ,3:2);又说他们的本性与结局也非常明显(3:19)。他们与腓立比信徒的比较乃天渊之别(3:20-21)(参 地上 、 天上 二对字)。
五 .基督是我们的力量(4:1-14)
A.活例(4:1-3)
作者以腓立比教会两名女同工的不同工为劝勉的背景,虽是提到她们两人的不和,也是用温和相爱的语气加以劝勉。
B.劝勉(4:4-14)
作者在此的劝勉可分八方面: (1)靠主喜乐(4:4);(2)谦让(4:5);(3)一无挂虑(4:6a);(4)祷告交托(4:6b);(5)思念凡可称赞的事(4:8);(6)学习别人的 言 及 行 (4:9);(7)知足(4:11);(8)随遇而安(4:12);而以(9)靠着主的力量,凡事(指(1)至(8),连1:2-3的 同心合力 也包括在内)都能作(4:13)为以上一切劝勉的总纲。
六 .结语(4:15-23)
A.道谢馈送(4:15-20)
作者在结语时显出他著书的主要动机,乃是向腓立比教会表达为他们友谊的感谢,特别在物质的供给上,作者以它为馨香的祭,直达到神的面前( 4:19),神必亲自报答他们的爱心(4:20)。
B.请安祝福(4:21-23)
在结语请安和祝福中,看不到作者其他同工的名字(据此测度腓立比书为监牢书信中最后写成的一本),然而却透露 在该撒家里 (可能是 (1)罗马该撒的工人或(2)替罗马服务的人员(注65))有人奇妙信主的现象,这足证主的恩常在各处(4:23 e 在你们心里 )。
* * * * *
腓立比教会是在保罗所创立的众教会中最叫他疼爱的,但这爱不是单方面而是双方面的,因腓立比教会也非常爱他,正如有人说: 在保罗书信中有两卷最富表情的书,一卷是腓立比书,是保罗笑,一卷是哥林多后书,是保罗哭) (注66)。
基督徒的喜乐不依附在环境的优越上,藉着认识主而交托生命给主全盘掌管,论处境,保罗生死未卜,前途茫茫;论心境,他喜乐洋溢,因他有 认识基督为至宝 的神学。只有真正在基督里(靠主)的喜乐,才是最真正的喜乐。基督是喜乐的源头,喜乐只是得着基督外面的彰显,而基督是人的生命、模范、至宝、力量。
信徒啊,你的生命是否为一首 乐歌 、 乐章 ?
7.歌罗西书
作者:保罗( 1:1)(保罗是作者之外证为保罗书信中数一二之多。内证方面,虽新批判学者在(1)文学修辞;(2)基督论;(3)诺斯底论;(4)与以弗所书之共点等四大处,指出本书非保罗手笔,然而反证之理由亦异常充实)。
日期: 61A.D.秋。
地点:罗马。
持信人:推基古( 4:7)。
目的:指出基督的福音乃神的真知识,非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
主旨:福音为真理的道( 1:5)。
特征:
(1)是论基督本性与位格最丰富(特别是1:15-23)的一卷。
(2)使用新字汇之精为其他书卷罕见。
(3)语调行风格迟缓,显出炉火纯青的精湛文学修养(暗示为老者的手笔)。
(4)西1:15-23,与弗1:20-23;腓2:6-11为书信中三段最强论基督的经文(注67)。
(5)钥字包括有 丰富 、 智慧 、 奥秘 等。
历史背景:
A、歌罗西城
歌罗西城处于亚西亚省之中南,与希拉波立( Hieropolis)、老底嘉(Laodicea)成三角鼎立的形势。歌罗西位东,老底嘉处西,相隔33哩;希拉波立于北,距歌罗西39哩,老底嘉6哩。歌罗西处在由极西海岸之以弗所往东的隘囗,两旁悬崖绝壁,形势险要。
老底嘉为人烟稠密的中心,也是亚西亚省行政与税政的首府,各地人囗熙来攘往,富甲一方,为一 银行业中心 (参启 3:14-22)。希拉波立城为 矿泉城 ,也是一处极著名的疗养地,街道充满寻胜之游客。因这三城相距极近,要在一天内全部访完也不算难,所以保罗写信给歌罗西教会时,也叫他们代候老底嘉教会,要他们交
换书信展读( 4:15-16)。
接商业言,歌罗西附近为畜牧最理想的平原,故以毛织品为首。又因泉水矿物含有紫色染料要质,称 歌罗西蜜 ( Colossinus),如此更有助羊毛织品之贸易。
歌罗西人囗混杂,诸色人等尽有,民风承受希腊文化之风习,崇拜各类哲理学问。 223-287B.C.年时,叙利亚王安提阿古一世把二千户犹太人移居于此,故在此区的犹太人数目也为数不少。自罗马征服歌罗西后,罗马兵驻防此处,因此犹太教、希腊教、异教等各种哲理便传入教会来。
B.歌罗西教会
1.始源
a.五旬节信徒创立说--据徒2;10记载,从弗吕家往耶路撒冷参加五旬节的信徒回到歌罗西建立教会,但此说缺乏史实之证据。
b.以巴弗创立说--据西1:6-7所记,保罗暗示歌罗西教会为以巴弗创建的,这点也可解释他为歌罗西教会竭力祈求之因(4:12-13),因他是歌罗西人,必定于保罗居住以弗所那三年中归主,后把福音带回本家(注68)。
c.腓利门创立说--此说以歌罗西人腓利门(西4:9)在以弗所听保罗讲道后信主,后把福音带回本家去创立教会。
d.以弗所信徒创立说--此说认为因以弗所是东西要埠,全省各处的人自然挤到那里来贸易,在那里接触福音,便回到自己家乡(如歌罗西),创立教会。
e.保罗助手创立说--保罗在以弗所时的同工不少,他们也受派到各地工作,也可能到达歌罗西创立教会,林前16:19可证该时在亚西亚有很多教会创立。
f.保罗创立说--据徒18:23;19:10等(弗吕家的歌罗西在亚西亚境内)记载保罗可能曾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到达歌罗西创立教会。当时他在以弗所居住三年,必定曾到访歌罗西,并且保罗对腓利门一家相当熟稔,情谊深厚(门22)。又据林前16:19的记载,亚西亚众教会可能有歌罗西在内,保罗建立教会后,由腓利门、以巴弗合作浇灌、发展。因此在本书信内作者表示对他们陌生(1:4-7,232:1)。这情形在发展中的教会则为极自然的事(注69)。笔者赞同此点。
2.成员
歌罗西教会主要为外邦信徒所组成( 1:27;2:13),从书之内容反照他们除深受希腊哲学所影响外,也受犹太教派人士的律法主义所搅扰,故保罗力证基督的福音远超越他们的 小学 ,而基督更是神智识的泉源(1:15-23;2:2-10),此外,犹太信徒也占一部分,他们深受律法主义派所缠绕,故作者在对付外邦信徒的问题时,也同时对付他们的问题(2:11-23)。
3.问题
歌罗西教会之异端 ( Colossian Heresy),为研读歌罗西书时最感头痛的问题,因书内所供给的资料太稀少,不易确定其背景,只能指出它是(1)理性的(Rationalistic)(例2:8);(2)仪式性的(Ritualistic)(例2:16);(3)禁欲性(Ascetic)(例2:21-23);(4)神秘性(Mystical)(例2:18)。一般学者把西2章当作只有一种异端存在,以致 头痛 万分。它虽然是一个 龙蛇混集 的宗教体系(有希腊、犹太、东方神秘宗教、诺斯底等要素),称为 诺斯底派爱仙尼的犹太教 (Gnostic-Judaistic-Essenism)(注70)。事实上,若能把教会的成员放在研究此问题之背后,其为难之处可迎刃而解。
a.外邦信徒的问题--歌罗西教会有关外邦信徒的问题,称为 歌罗西诺斯底主义 (Colossian Gnosticism)。这派思想颇形而上的玄妙,不易明了,兹撮要如下;他们的谬论源自一个错误的 世界二元观 (Dualism)。他们认为世界分二部分:(1)属物世界;(2)属灵世界。凡物质皆是恶,故神所创造的世界也是恶(以致他们反对基督 道成肉身 的教义),只有属灵的世界才是尽善尽美。人既活在物质世界内,所以必是性恶的,只有靠着得着 智慧 (诺斯底主义的神),认识真神,才得 解脱 (救恩)。他们也相信天使,天使乃从 智慧 而来,是 智慧 所命定创造的,基督只不过是天使之一,是最后的天使而已。
b.犹太信徒的问题--在歌罗西教会内,犹太信徒的问题称为 歌罗西爱仙尼主义 (Colossian Essenism),此主义乃是犹太教律法主义中的 拘礼派 。这派人士主张一切摩西的律法节期必须遵守,否则不能得神的悦纳。他们敬奉天使,因他们认为天使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他们极尽苦行,对付自己私欲,以为如此才能满足教规的要求。
C.歌罗西书着成的动机
当保罗还在罗马监禁时,以巴弗在歌罗西接获消息,便动身前往探访,向他述说教会的问题与危机( 1:7-8)。保罗听后觉得除了为他们代求外(2:1),还需要写一封致教会的书信托以巴弗带回,矫正教会一些弊病及针对他所陷入的异端。他以(1)福音为真理的道(1:5);(2)基督为神的爱子(1:15);(3)基督是神的智慧(2:3)矫正他们。
本书另一着成原因,乃是保罗本想打发歌罗西人阿尼西母回到主人腓利门那里去,但此事一直放在心里未暇完成,如今趁以巴弗回歌罗西之便,便 一石二鸟 还却心愿。
D.与其他书卷的关系
1.与以弗所书关系
歌罗西书与以弗所书在多方面极为相似,如 (1)场合(弗3:1;4:1;西4:3);(2)持信人(弗6:21-22;西4:7-8);(3)词句( 弗 全书的155句中,有78句在 西 书出现),因此使批判学者认为本书乃后人抄自以弗所书的。其实这并不尽然,因这两本书既是如锁扣在一起,批判其一等于批判其二。
另方面,两者差异之处也着实不少,如 (1)动机的差别-- 西 书是为对付异端而写; 弗 书则否。(2)性质的差别-- 西 书为给指定的地方教会所受; 弗 书的内容则各地信徒皆合。(3)语调的差别-- 西 书为辩道性; 弗 为解释性。(4)论基督的差别-- 西 书以基督为宇宙之元首; 弗 书以他为 教会 之元首。
2.与老底嘉书的关系(4:16)
西 4:16明说保罗同时又写了一封致老底嘉教会的书信,吩咐他们与歌罗西书交换阅读。有关这封 老底嘉书 的真相,学者有三种解释:(1)保罗曾写一封致老底嘉教会的书信,可惜现今失传;(2)此信即 以弗所书 ,因以弗所书为一 通函 (Circular Letter);(3)保罗这封书信(只有20节)并未失落,现今还存有拉丁文抄本47本,但此书卷的内容乃是以弗所书、腓立比书、加拉太书三卷的混合结晶。三说中以第一说为最可靠。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基督的超越性( 1) (1:17) 二、基督的完备性( 2) ( 2;9) 三、在基督里的人( 3) ( 3:1) 四、在基督里的祷愿( 4) ( 4:12)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14) A.问安=1:1-8 B.祷愿=1:9-14 二、基督的超越性( 1:15-29) A.基督的本性与工作=1:15-23 1.本性=1:15-18 2.工作=1:19-23 B.保罗的见证=1:24-29 三、保罗的完备性( 2:1-23) A.保罗的关怀=2:1-5 B.基督的丰盛与权能=2:6-23 1.对希腊派言=2:6-10 2.对犹太派言=2:11-23 四、基督的居首位( 3:1-4:6) A.个人方面=3:1-17 1.除旧=3:1-9 2.披新=3:10-17 B.为人方面=3;18-4:6 1.家庭方面(关系信徒)=3:18-4:1 2.工作方面(关系非信徒)=4:2-6 五、结语( 4:7-17) A.介绍同工=4:7-14 B.结语问安=4:15-18 |
图析 :
引言 | 福音与世上的小学 | 结 语 | |||||||||||
1上 | 1下 | 2 | 3-4上 | 4下 | |||||||||
启 | 感 | 基督的超越性 (Superiority) | 基督的完备性 ( Finality) | 基督的居首位 ( Pre- eminence) | 介 | 结 | |||||||
语 | 恩 | 基督的本性与工作 | 保 | 保 | 基督的丰盛与权能 | 保罗的劝勉 | 绍 | 语 | |||||
问 安 | 祷 愿 | 本性 1中 (1) | 工作 1中 (2) | 罗 的 见 证 | 罗 的 关 怀 | 对希腊派言 2下 (1) | 对犹太派 言 2下 (2) | 个人方面 除 穿 旧 新 人 人 3上3上 (1) (2) | 为人方面 家 工 庭 作 方 方 面 面 3下4上 | 同 工 | 问 安 | ||
1上 (1) | 1上 (2) | 1中 | 1下 | 2上 | 2下 | 3上 | 3下-4上 | 4中 | 4下 | ||||
序 | 教 义 | 实 践 | 跋 | ||||||||||
基督凡事居首位 | |||||||||||||
摘要:
歌罗西书为一本 基督论的课本 ,基督论正是基督教与别的宗教最大的鸿沟,事实上那使基督 白热化 式的澈底爱主,全是因他对基督论有极深切的认识。以马忤斯路上两门徒的心火热起来全是一篇基督论(路 24:32)。曾有人问初期教父爱任纽,基督教与别的宗教之差别,他答道: 基督教是论基督,别的宗教是论教义 (注71)。
本书主要论基督三大方面: (1)基督的超越性(1:15-29);(2)基督的完备性(2:1-23);(3)基督的居首位(3:1-4:6);而附引言(1:1-14)及结语(4:7-17)。
一 .引言(1:1-14)
A.问安(1:1-8)
在启语门安时(与以弗所书仿若),作者为歌罗西教会的信心、爱心、盼望( 1:4-5)而感谢神。这 信、爱、望 源自福音真理的道(1:5b-6),是由以巴弗传给他们的(1:7-8)。
B.祷愿(1:9-14)
作者为他们在属灵智慧悟性方面祈求( 1:9)。在这祈祷主题的背后,显出歌罗西教会受异端者传播假知识。作者如此祷求,目的使他们(1)满心知道神的旨意(1:9b);(2)行事为人对得起主(1:10a);(3)多结果子蒙主喜悦(1:10b);(4)多知道神(1:10c);(5)在各样事上力上加力(1:11)。
在祷愿之后作者附加再次的感谢( 1:12-14)(注意 又 字,1:12;上次为1:3-8),为(1)基业(1;12)(2)脱离黑暗进入基督的国(1:13)(3)罪的救赎(1:14)等献上谢恩。
二 .基督的超越性(1:15-29)
a.基督的本性与工作(1:15-23)
作者在全书的中心辩论都是指出基督胜过一切,基督胜过诺斯底派的 宇宙二元观 。在这段 伟大的基督论 ( Great Christology)中他从二方面下笔。
1.基督的本性(1:15-18)
基督乃 (1)神的真像-- 不能看见之神的像 (1:15a)(参来1:3a);(2)绝对的王 首生的 (1:15b)(参诗89:27)( 首生 字 Prototokos的含义(注72);(3)永在的神-- 在一切被造之先 (1:15c)(参约1:1);(4)万物的创造主-- 万有靠他的造的 (1:16)(参约1:3);(5)万有的维持者-- 万有靠他而立 (1:17)(参来1;3b);(6)教会的元首-- 教会全体元首,他是元始的 (1:18a)(参弗1:22);(7)永活之神-- 从死里首先复生的 (1:18)(参林前15:20)。这论基督的 七言绝诗 把基督的 居首位性 (1:18b)表达淋漓尽致,相形之下,异端的 二元观 更显见绌。
2.基督的工作(1:19-23)
基督的本性源自神,源自永远,他的工作更是完全,非诺斯底派或律法派的 加工减恩法 。他的救赎大功可分为三点: (1)藉着十架上的流血,成就和平(1:19);(2)藉着肉体的死,与人和好(1:22);(3)洁净信徒,引到神前(1:22)。这就是完备的福音(1:23a),而作者更作了这 福音的执事 (1:23b)。
B.保罗的见证(1:24-29)
上文论福音乃是基督救赎的大工。作者身为福音执事,可力证福音的功效乃 异端 所望尘莫及。这福音乃关乎神在万世以来尚未启示的奥秘( 1;26-27),而作者为福音之故劳苦,尽心竭力(1:29)。
三 .基督的完备性(2:1-23)
A.保罗的关怀(2:1-5)
因此 (中译漏此字)( 2:1首把此段连接上文所引述的)为此事(1:15-23之辩论)作者向歌罗西教会极表他的关怀,因他们不真知道基督乃是神一切智慧知识之积蓄处(2:3),而让 异教 的 花言巧语迷惑了 (2:4)。作者表露虽身不在,而心却与他们同在,藉此安慰与表示关怀他们的情形(2:5)。
B.基督的丰盛与权能(2;6-23)
此段继续透露搅扰歌罗西教会之 异端 的本质,由此段可见他们为-- 诺斯底式的犹太教派 ,即两种信仰参杂采用。作者以基督的丰盛及权能对付他们的谬论。
1.对希腊派言(2:6-10)
此段主要(非完整)的中心,乃是为在教会内的外邦信徒而言,因他们的外邦背景使之较易为诺斯底式之哲学所迷惑。作者称它为 人的理学 , 虚空的妄言 , 人间的遗传 , 世上的小学 ( 2:8)。他以基督的丰盛(Pleroma)对抗诺斯底主义不完全的地方。他在二方面指出基督的丰盛(丰满)只需接受及信靠便行了:(1)神的丰盛全在基督里(2:9);(2)基督乃是各样执政掌权者,天使(诺斯底派的中保)的元首(2:10)。基督的丰盛为信徒一生的倚靠,不需藉着什么理学或中保。
2.对犹太派言(2:11-23)
对教会另一股信徒言,作者指出他们已有新的身份,是因: (1)新的割礼--他们的 割礼 非藉人的手,而是靠基督(2:11);(2)新的生命--已与主同埋葬同复活(2:12-13);(3)新的律法--旧律法之要求已与主钉在十字架上(2:14);(4)新的夸胜--仗十架夸胜属灵领域(恶魔)的权势(2:15--犹太教爱仙尼派的中保)。既然因基督的原故有了新的身份,便不必在异端的规条上遵守了(注意 所以 字,2:16)。这不必遵守的包括(注意 不 字)(1)仪式上的要求(如饮食洁净例、节期例寺)(2:16),因这些都是后事(基督)的影儿(2;17);(2)敬拜天使(2:18a),因那引起自高自大(2:18b),不持定元首基督(2:19);(3)服从禁欲派的规条(2;20-21),因这些 都是照人的吩咐 (2:22a),败坏人(2:22b),徒有名(2:23a),假谦卑(2:23b),而实无功效(2:23c)。
四 .基督的居首位(3:1-4:6)
A.个人方面(3:1-17)
1.除去旧人(3:1-9)
在第 3章始,作者以上文的教义(基督的居首位)(1:18),应用在基督的生活方面上。这段的劝勉根据他们与基督的联合(3:1-4);既与主联合,消极方面更要治死旧人犯罪的意念和行为(3:5-9)。
2.穿上新人(3:10-17)
积极方面,与基督联合者需 穿上新人 ;过新的生活,有新的表现,无论作什么,都要奉主耶稣的名(代表主的新权利)而行。
B.为人方面(3;18-4:6)
1.家庭方面(关乎信徒)(3:18-4:1)
除了个人生命的改变外,信徒在与人相处方面,应出显出新的样式(上段也可比作 为人 ,今段比作 行事 ,参弗 4:1)。首一方面乃是家庭内夫妇之间的相待(3:18-19),父母与儿女的相处(3:20-21),主仆之间的关系(3:22-4:1)。
2.工作方面(关乎非信徒)(4:2-6)
对 内 方面,作者以 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 ( 3;23)为总则。对 外 方面,作者以 恒切祷告,在此儆醒感恩 (4:2)为总纲,因祷告可以开传道的门(向非信徒)(4:3-4),也要用智慧(神的,2:3;非异端的,2:8)应对各人(4:5-6)。
五 .结语(4:7-17)
A.介绍同工(4:7-14)
在结束本书信之前,作者流露他那温暖 牧者 的感情,把他的同工介绍给 没有与我亲自见面的人 ( 2;1),好叫别人认识及尊敬主的仆人,这是保罗过人之处,把主内四面八方的信徒串连在一起。这里蒙提名的同工有(1)推基古(4:7)(2)阿尼西母(4:9)(3)亚里达古(4:10)(4)马可(4;10)(5)耶数(4:11)(6)以巴弗(4:12)(7)路加(4:14)(8)底马(4:14)等,可见保罗与同工的关系何等密切。
B.结语问安(4:15-18)
在最后的结语中,作者还念念不忘在歌罗西区的工作( 4:15-17)。他问候老底嘉的教会(向他们曾致书信)(4:15a)、宁法的教会(宁法有古卷作女姓词,可能是老底嘉教会的领袖)(4:15b),及亚基布(可能是歌罗西教会牧者,腓利门之子,参门2)(4:17)。
* * * * *
歌罗西教会可能(虽笔者不表赞同)是由于本地人在外地(以弗所)信道后,把福音带回自己家乡,还福音债建立的,可见信徒对自己同胞或在自己地方传福音的本分是何等的重要。
任何教会都有各自的危机,歌罗西教会的危机却在神学方面。保罗以正确的基督论来对付一切的危机(包括生活上的),因基督乃是人生一切的需要( 3:4),是神智慧的积蓄(2:3),是神丰盛的居所(2:9),因他是一切属灵的事物(注73),基督是我们的一切,我们必须努力认识他。
以巴弗不辞长途跋涉之劳苦,远远跑到罗马去请教保罗怎样处理此问题(以神学问题为主),那样美好为牧的见证是何等感人,又在保罗前(非故意)竭力为教会的处境祷告,赢取保罗称赞的见证( 4:12)。巴不得我们服事主的(传道人或平信徒)能有他如此伟大的心!
8.帖撒罗尼迦前书
作者:保罗( 1:1)(保罗为本书作者之外证相当强劲,直到1845年德国杜平根学者包(F.C. Baur)才首先发炮攻击。保守派学者从(1)使徒行传,(2)神学,(3)文学等方面均有良好的辩证本书作者为保罗)。
日期: 51A.D.夏
地点:哥林多。
持信人;不详。
目的:首要指出主再来之福音(被提)为信徒最大盼 (注74)。
主旨:主的再来(教会的被提)。
特征:
(1)保罗书信中其一最亲切的,充满简单温柔和爱慕的说话。
(2)含有基督教中一切主要的教义(注75)
(3)每章皆以主再来为结束(1:10;2:19;3:13;4:16-17;5:23)。
(4)全无引用旧约。
(5)保罗信主迄今约只十五年,却能书写如此深奥的书简。
历史背景:
A.帖撒罗尼迦城
帖 城原名热泉( Therma),位于热泉湾(Thermatic Gulf)之北端,为一富庶的海囗,西南有高耸入云名为 希腊神宫 之奥林匹斯山(Mt. Olympus)。315B.C.年时,马其顿王之女婿把城重建及美化,并以其妻亦即亚历山大帝之妹帖撒罗尼迦之名为名。168B.C.年为罗马所征服。 148B.C.年,该城被选为罗马总督之官邸及全马其顿省之首都。 42B.C.件,该撒奥古士督因它效忠于该撒,而把它变为 自由城 (参腓立比城历史背景)(即自治城)(徒17:6-7),交由 地方官 管理。
帖 城位罗马与东方主要通道 欧拿申大道 ( Egnatian Way)上,故东西文化与商业均从此经过,以致它成了当时首一二之 文商 中心。城内居民大部分乃希腊人,集居于此的犹太人也为数不少,故有会堂之出现,因他们努力使人入教,使该城有颇多 敬畏神 (仿效犹太教)之人,所以宗教方面, 帖 城居民以崇拜外邦鬼神为主。
B.帖撒罗尼迦教会
1.始源
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到达特罗亚,在那里他接受那 马其顿的呼声 (徒 16;9-10),转到欧洲首站腓立比(徒16:12),在那里建立腓立比教会(徒16:13-34)。后因不能多留(徒16:35-40),便来到相距一百哩外之帖撒罗尼迦城(徒17:1)。在那里一连三个安息日(徒17:2)为主证道,所得的果子也不少(徒17:4),其中一人(亚里达古)后来竟成为保罗的助手之一(徒27:2;西4:10-11)。
保罗在帖撒罗尼迦时逗留多久乃是一个人言人殊的问题。据帖前 2:9;腓4:16的暗示,保罗居在 帖 城的时间一定比徒17:2较长,有说他在那边工作两三月之久(注76),另有说超半年以上(注77)。
2.成员
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会友多是从前参加会堂的 虔敬者 ,即是那些离弃偶像,敬拜真神的外邦人(帖 1:9;2:14,16),从 帖前书 内无一引述旧约的特征可支持此点。可是居在 帖 城的犹太人也为数不少,他们归主后便沟成教会成员的一小部分(参徒17:3-4)。
C.帖撒罗尼迦前书着成的时机
1.历史
保罗在 帖 城的工作非常成功,以致引起犹太人之忌恨,纠众诬告他 作反 (传另一王名耶稣)(徒 17:5-9)。当晚保罗与他的同伴西拉及提摩太便乘夜离开帖撒罗尼迦,直到西面四十哩外之庇哩亚,在那里工作颇有成效。在 帖 城反对他的人赶来拦他,于是保罗便把西拉与提摩太留在那里,自己动身前往雅典(徒17:12-15)。后来西拉与提摩太到雅典与保罗会合(帖前3:1-2),保罗便差遣西拉到腓立比,提摩太回到 帖 城去,他们二人去后,保罗便继程前往哥林多(徒18:1),在那里,西拉与提摩太再回来与保罗见面(徒18:5)。
2.动机
保罗对帖撒罗尼迦教会的悬念,到提摩太回来告诉他 帖 会的状况后才告解除。提摩太带来几项有关 帖 会的报告: (1)他们在主恩里的长进(帖前1章);(2)他们对保罗的误会(帖前2章);(3)他们误解保罗的教义(帖前4-5章)。因此保罗立刻回信给他们(帖前3:6-7),为自己及教义作进一步的解释。
本书着成主要的动机,在乎保罗以前在他们中间所传有关末世论的道理。他曾传讲主的再来乃随时随地的,如今当保罗离开后,主还未再来。在此时他们中间有人离开世界了,他们便不知何是好,故此保罗便向他们解释,这些死去的人必先复活才被接到荣耀里去。
3.日期
在保罗的书信中,其中一本可正确监定著书年日的,算是帖撒罗尼迦前书了。当保罗在哥林多时,适是迦流到哥林多作方伯时。在 1909年,考古学家在希腊的德勒非(Delphi) 发现一块古碑,由内文监定(虽有不同意见),迦流约在51年夏作哥林多的方伯,保罗是在他当任不久被提审判的,不久后保罗便离开哥林多到以弗所去,故本书着成之日期可断定是51A.D.之夏天。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教会与个人( 1-3) A.称赞他们的长进=1(1:3) B.诚向他们的表白=2(2:5) C.因着他们的喜乐=3(3-9) 二、教义与实践( 4-5) A.有关基督徒的生活=4上(4:3) B.有关基督的再临=4下(4:16-17) C.有关基督的日子=5(5:2)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3) A.问安=1:1 B.祈愿=1:2-3 二、教会与个人( 1:4-3:13) A.诚心的感谢=1:4-10 1.信心方面(信心的工夫)=1:4-7 2.爱心方面(爱心的劳苦)=1:8 3.盼望方面(盼望的忍耐)=1:9-10 B.诚恳的表白=2:1-20 1.纯全的动机=2:1-8 2.无私的劳苦=2:9-13 3.被赶的经验=2:14-20 C.诚意的盼念=3:1-13 1.计划的改变=3:1-5 2.喜乐的消息=3:6-9 3.迫切的祈祷=3:10-13 三、教义与实践( 4:1-5:22) A.基督徒的生活=4:1-12 1.论圣洁的生活=4:1-8 2.论彼此的相爱=4:9-12 B.基督的再临=4:13-18 1.复活的次序=4;13-16 2.被提的情形=4:17-18 C.基督的日子=5:1-11 1. e 主的日子 的时间=5:1-3 2. e 主的日子 的信息=5:4-11 D.基督徒的处世=5:12-22 1.在教会方面=5:12-15 2.个人方面=5:16-22 四、结语( 5:23-28) A.祝愿=5:23-27 B.祝颂=5:28 |
图析 :
引 | 1 | 问 安 | 1 | 序 | ||||||
言 | 上 | 祈 愿 | 上 | |||||||
信心方面 | 1下(1) | |||||||||
教 | 诚心的感赞 | 爱心方面 | 1下(2) | 1 | ||||||
福 | 会 | 盼望方面 | 1下(3) | 1 | ||||||
纯全的动机 | 2上 | 下 | ||||||||
音 | 1 | 与 | 诚恳的表白 | 无私的劳苦 | 2中 | 2 | - | |||
下 | 被赶的经验 | 2下 | 3 | 因 | ||||||
与 | - | 个 | 计划的改变 | 3上 | ||||||
5 | 人 | 诚意的盼念 | 喜乐的消息 | 3中 | 3 | 主 | ||||
教 | 中 | 迫切的祈祷 | 3下 | |||||||
基督徒的生活 | 圣洁生活 | 4上(1) | 4 | 再 | ||||||
会 | 教 | 彼此相爱 | 4上(2) | 上 | ||||||
义 | 基督的再来 | 复活的次序 | 4下(1) | 4 | 4 | 来 | ||||
的 | 再来的情形 | 4下(2) | 下 | - | ||||||
与 | 基督的日子 | 日子 的时间 | 5上(1) | 5 | 5 | |||||
将 | 日子 的信息 | 5上(2) | 上 | 中 | ||||||
劝 | 基督徒的处世 | 在教会方面 | 5中(1) | 5 | ||||||
来 | 勉 | 在个人方面 | 5中(2) | 中 | ||||||
结 | 5 | 祝 愿 | 5下(1) | 5 | 跋 | |||||
语 | 下 | 祝 颂 | 5下(2) | 下 | ||||||
摘要:
帖撒罗尼迦前书一卷 儆醒的呼召 ( Call To Readiness )的书,主要是藉着主再来(迎接教会)的题目而施劝勉、安慰及解释。本书主要的内容重二点:(1)有关教会与个人的(1;4-3:13)--是作者称赞教会,并向教会表白;(2)有关教义与劝勉(4:1-5:22)--是作者解释教义,并藉此劝勉。
一 .引言(1:1-3)
A.问安(1:1)
作者向帖撒罗尼迦教会的启语问安较他其余的书信为短,在短截一节内,他把自己及他的同工与教会串连起来。
B.祈愿(1:2-3)
作者表达他常在主前纪念他们的信心、爱心、及盼望;他们信心的工夫( 1:3a)乃指离弃偶像归向神(1:9a);爱心的劳苦(1:3b)乃指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1:9b);盼望的忍耐(1:3c)乃指等候神的儿子从天降临(1:10),可见1:3与1:9-10前后回应,也可说是本章的始末互相遥应。
二 .教会与个人(1:4-3:13)
从 1:4始,作者先澄清他与教会之间的问题,再引入教义与实践。在此点,作者在三方面下笔。
A.诚心的感谢(1:4-10)
作者向教会先发出忠诚的感谢,这并不是出于牵强,也不是如批评学者所说是为第二章的表白铺路,而是这感乃出自因认识他们之故,这是一个诚心的感谢,在三方面作者感赞(感谢称赞)他们 (注意三个 因为 )(1:5,8,9)。
1.信心方面(1:4-7)
作者称赞他们信心的工夫,因为当福音传到他们那里时( 1:5a),碰到充足的信心(1:5b)所领受,那时虽然他们在大难之中(参徒17:5-6),但仍能领受真道(1:6a),效法主基督(1:6b),甚至作了所有马其顿和亚该亚 信 之榜样(信心,非信徒,虽后者也合理;1:7 e 主 字旁有点注)。
2.爱心方面(1:8)
因他们爱主之故,就能把他们所信 主的道 传扬出来。由此可见信心( 1:7)的证据就是爱,爱传扬所信之道。
3.盼望方面(1:9-10)
帖 之信徒在 望 方面也得著作者的称赞,他们由 离弃假神 , 归向神 , 服事神 , 等候神 等各方面均显出美好的见证。
B.诚恳的表白(2:1-20)
在这章里,作者因教会受外界人士(犹太人及异教徒)之影响,对他产生误会而为自己申辩。这申辩从三方面可见(参三个 弟兄们 ; 2:1,9,14与17同):
1.纯全的动机(2:1-8)
在此段中,作者为自己与他的同工,向教会表白他们以前在 帖 城工作时的动机是纯正无伪的( 2:3-5)( 藏着 ,2:5在原文里乃 伪装 之意)。这点可从(1)因在腓立比的受辱,而把工作转移到帖撒罗尼迦去(2:1-2);(2)是神的托付,有神为证(2:3-5);(3)在他们中间如母亲乳养儿女的劳苦,甚至连性命也不顾,2;6-8)等三处可见。
2.无私的劳苦(2;9-13)
除了纯全的动机外,作者更以他在他们中间工作时无私无己的劳苦为佐证,他以 (1)昼夜的辛劳(2:9);(2)无指摘的见证(2:10);(3)如父亲待儿女的心情(2:11-12);(4)他们的回应(2:13)等四方面指出他的工作不是为己,而是为他们的。
3.被赶的经验(2;14-20)
作者申述过去在 帖 城被赶经验,指出那些反对福音的人,就是如同那些杀死耶稣和先知的人一样( 2:14-16a),神的忿怒必会临到他们身上(2:16b)。
作者因被赶后,肉体虽不在 帖 城,但如同与他们同在一样( 2:17a),亦曾极愿回去不果(2:17b-18)。这一切均显出他爱他们的心(2:19),因他们就是作者的荣耀与喜乐(2:20)。
C.诚意的盼念(3:1-13)
在此章中作者续写 2:17-20的主题。上段略为提及,今段作者把他的心向他们敞开。
1.计划的改变(3:1-5)
作者自离开 帖 城后,便辗转来到雅典( 3:1)(参本书历史背景及徒17:15-16),在那里伺机回去,但因久无机会,挂念他们的心剧增,便改变亲自回去的计划,打发提摩太前去坚固他们(3:2),免他们信心摇动(3:3-5)。
2.喜乐的消息(3:6-9)
提摩太去后回来,带来极美好的消息( 3:6),使作者得安慰与大喜乐(3:7-9)。这好消息关乎三点:(1)他们在患难中信心的坚定(3:6-7);(2)爱心的实在(3:6);(3)对作者的系念(3:6b)。
3.迫切的祈祷(3:10-13)
因上文的喜乐与安慰,作者心内生发为他们感谢的心。这感谢的代祷不是几分钟的热度,而是极迫切的( 3:10),愿(1)能与他们相见(3:10a);(2)能坚固他们的信心(3:10b)。
三 .教义与实践(4:1-5:22)
从此作者进入教义与实践的范围内,他先论实践( 4:1-12),再论教义(4:13-5:11),后回到实践(5:12-22)。
A.基督徒的生活(4:1-12)
1.论圣洁的生活(4:1-8)
帖 教会的信徒多从异教背景出身,虽信主后仍持守过去异教淫乱的生活习惯,故此作者劝勉他们成为圣洁后便当远避淫行( 4:1-3),不要像不认识神的外邦人(4:4-5),因神的呼召原是为圣洁,不是为污秽(4:6-8)。
2.论彼此的相爱(4;9-12)
作者在他们中间时,已教训他们彼此相爱的事( 4:9-10),及以慇勤作工,互相弥补,实行彼此相爱的教训(4:11-12)。
B.基督的再临(4:13-18)
1.复活的次序(4:13-16)
前论基督徒的实践,今论基督教的教义,作者前在他们中间所传有关主再来的信息,引起他们像不信人那样的忧伤( 4:13b),因他们以为死了的人便无法参入主再来的福分了(4:13a);于此作者便向他们解释 睡了的人 (4:14)与 还活着的人 (4:15)都有分参与主的再来(4:13-14),但睡了的人必先复活(4:15-16)才见主面。
2.被提的情形(4:17-18)
然后那些还存留的人才一同被提到天上与主相遇( 4;17),这被提到天上的盼望(主再来之首部),正是教会最大的安慰(4:18)。
C.基督的日子(5:1-11)
1. 主的日子 的时间(5:1-3)
主的再来 也称为 主的日子 ,那日子的来临无人知晓,如贼之 光临 ,不会预先宣告何时何日( 5:2),也如临产妇人般,只有征兆不能确定日期(5:3)。
2. 主的日子 的信息(5:4-11)
因着主再来的主题,作者便把握时机释放信息,劝勉他们要像光明之子( 5:4-5),不要无知(睡觉),乃要儆醒谨守(5:6),把信、望、爱披戴起来(5:8),藉此彼此劝慰,互相建立(5:11)。
D.基督徒的处世(5:12-22)
1.在教会方面(5;12-15)
作者在上文因教义而涉及实践的劝慰后,便继续其实践的劝告。他首先劝告在教会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1)敬重在教会中作治理教导的人(5:12-13a);(2)也要彼此和睦相处(5:13b-15),包括要警戒不守教规的人(5:14a),忍耐软弱的(5:14b),不要以恶报恶(5:15a),要努力行善(5:15b)。
2.个人方面(5:16-22)
个人方面要 (1)常常喜乐(5:16);(2)不住祷告(5:17);(3)凡事谢恩(5:18);(4)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5:19);(5)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5:20);(6)察验与持守美善的(5:21);(7)禁戒一切恶(5:22)。
四 .结语(5:23-28)
A.祝愿(5:23-27)
在结语祝愿中,作者愿 (1)他们全然成圣(5:23a);(2)灵魂体得蒙保守,见主面全无指摘(5:23b);(3)他们为作者代求(5:25);(4)务要圣洁(5:26);(5)公诵书信(5:27)。
B.祝颂(5:28)
愿恩惠与教会同在,结语之颂与启语之颂( 1:1)前后一致。
* * * * *
帖撒罗尼迦前书是一封 仰望、儆醒、等候 的书信;因主再来的日子是随时随地的,我们的儆醒与等候也是每时每辰的,在这极悖谬的世代中,信徒唯一的盼望乃是 被提 ,只有被提的盼望,才能催促我们在这末后的日子中努力作工。 帖 教会的信徒在大患难中仍有 信心的工夫 , 爱心的劳苦 , 盼望的忍耐 ,这样的见证是何等动人,然而我们处在太平盛世,丰足享受的日子中,却反将信心搁在一边,只爱世界,放纵私欲,沾染污秽,不爱主的再来,糊里糊涂过日子,使主何等的伤痛,而致他的再来只催促我们的被罚。但愿我们这些离弃了偶像,归向真神的人,在信望爱方面都蒙主悦纳。
9.帖撒罗尼迦后书
作者:保罗( 1:1)(引保罗为作者之外证比前书还强,特别是常被初期教会所引用。内证方面反对保罗为作者的以(1)教义性(2:1-12与帖前4:14-5:3矛盾);(2)文体(后书冰冷,前书则温暖);(3)对像(后书写为犹太人,前书为外邦人)三方面主张本书非保罗手笔,然而这些均缺乏强劲的论)。
日期: 51A.D.仲夏。
地点:哥林多( 1:1及徒18:5指出保罗、西拉、提摩太三人同在一起时只有在哥林多)。
持信人:不详(相信与前书同人)。
目的:矫正他们对主再来(主的日子)之误解,及藉此安慰与纠正信徒之生活。
主旨:主的日子。
特征:
(1)此书为保罗致九教会书信中最短的一卷。
(2)在三章篇幅内记有五段祈祷,四段为读者,一段为自己。
(3)与前书般全无引用旧约。
(4)记有关末世论最著名论 大罪人 的一段(2:1-12)。
(5)又记有著名之 工作与等候 的原则(3:6-12)。
(6)全书钥字为 主的日子 、 沉沦 、 荣耀 、 审判 等。
历史背景:
A.帖撒罗尼迦后书着成动机
保罗书成前书后,打发一位持信人带去,不久他(相信是同人)回到保罗那里,带给他有关教会方面良好的报告( 1:3,4),及一些信徒在末世论的教义上混淆不清的情形,故此保罗修成后书矫正他们(参上文 目的 )。
保罗着后书主要的动机,在乎他们对前书及以前在他们中间所讲的末世论( 2:5)所产生的误解。在前书内,保罗指出主再来是随时随地的,因此很多人便放下工作,等候主随时随地的再来,甚至懒惰怠工,好管闲事,故此保罗再书此信矫正他们对主再来的观念,主的再来是在大罪人显现之前(2:3),而大罪人之未显现乃因拦阻者的工作(2:6),拦阻者的还在正是神还恩待人的时候,所以在此要吩咐那些游手好闲的人慇勤作工,等候主之再来。
B.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的比较
帖前后书为保罗书信中专论主再来的书信,两卷的主题前后相连,彼此相辅,语调也是前后相关,兹列表如下:
帖前书 | 帖后书 |
述教会接受了神的话 | 述基督在信心、爱心、忍耐上长进 |
论主再来时之突然 | 论主再来时之事迹 |
宣告主再来 | 补释主再来 |
给他们该守的命令 | 劝他们遵守已给的命令 |
叫人火热,切望主再来 | 叫人冷静,不因错误而惊慌 |
教会的披提 | 世界的审判 |
主的再来(前部分) | 主的再来(后部分) |
主的再来 | 主的日子 |
在基督里的福气 | 敌基督的终局 |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因主再来之安慰( 1) A.现今的苦难=1上(1:4) B.将来的荣耀=1下(1:12) 二、矫主再来之观念( 2) A.主再来之时间=2上(2:2) B.主再来之盼望=2下(2:14) 三、因主再来之劝勉( 3) A.忍耐等候=3上(3:5)(英译本) B.安静工作=3下(3:12。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4) A.启语问安=1:1-2 B.感恩的话=1:3-4 二、因主再来的安慰( 1:5-12) A.现今的苦难=1:5-10(保罗的感谢) 1.神必祝福受患难的人=1:5-7 2.神必报应施患难的人=1:8-10 B.将来的荣耀=1:11-12(保罗的祈祷) 1.神必使你们得着信心的工夫=1:11 2.神必在你们的身上得着荣耀=1:12 三、矫正主再来的观念( 2:1-17) A.主再来的时间=2:1-12 1.主再来前的情形=2:1-7 2.主再来时的情形=2:8-12 B.主再来的盼望=2:13-17 1.神拣选的目的=2:13-14 2.基督徒的安慰=2:15-17 四、因主再来的劝勉( 3:1-15) A.忍耐等候=3:1-5 1.保罗的求祷=3:1-3 2.保罗的祈祷=3:4-5 B.安静作工=3:6-12 1.保罗的见证=3:6-9 2.保罗的吩咐=3:10-12 C.努力行善=3:13-15 1.向外行善=3:13 2.向内行善=3:14-15 五、结语( 3:16-18) A.结笔祝愿=3:16 B.问安祝颂=3:17-18 |
图析 :
引 | 1 | 启 语 问 安 | 1上 (1) | 序 | |||||||
言 | 上 | 感 恩 的 话 | 1上 (2) | ||||||||
因的 | 现今的苦难 | 受患难的人 1中 (神的祝福) (1) | 1 | ||||||||
福 | 主安 再慰 | (保罗的感谢) | 施患难的人 1中 (神的报应) (2) | 中 | 1 | ||||||
音 | 来 | 将来的荣耀 | 信心的工夫 1下(1) | 1 | 因 | ||||||
与 | 1 | (保罗的祈祷) | 荣耀的得着 1下(2) | 下 | |||||||
基 | 中 | 矫来 | 主再来的时间 | 主再来前的情形 2上(1) | 2 | 主 | |||||
督 | - | 正的 | 主再来时的情形 2上(2) | 上 | 2 | ||||||
的 | 3 | 主观 | 主再来的盼望 | 神拣选的目的 2下(1) | 2 | 的 | |||||
光 | 下 | 再念 | 基督徒的安慰 2下(2) | 下 | |||||||
荣 | 忍耐等候 | 保罗的求祷 3上(1) | 3 | 日 | |||||||
因的 | 保罗的祈祷 3上(2) | 上 | |||||||||
2 | 主劝 | 安静作工 | 保罗的榜样 3中(1) | 3 | 3 | 子 | |||||
: | 再勉 | 保罗的吩咐 3中(2) | 中 | ||||||||
14 | 来 | 努力行善 | 向外行善 3下(1) | 3 | |||||||
向内和睦 3下(2) | 下 | ||||||||||
结 | 3 | 结 笔 祝 愿 | 3下 (3) | 跋 | |||||||
语 | 下 | 问 安 祝 颂 | 3下 (4) | ||||||||
摘要:
帖撒罗尼迦后书为一卷 等候的呼召 ( Call to Wait)的书,呼召信徒安静作工,专心等候主的再来,因此本书与前书主要的信息,均以主再来的题目作安慰(1:5-12)、矫正(2:1-17),及劝勉(3:1-15),配合引言(1:1-4)及结语(3:16-18)而成。
一 .引言(1:1-4)
A.启语问安(1:1-2)
本书的启语问安近乎与前书( 1:1)完全一样,唯一的差别在 对 父神 的描述。前书直述父神,今次则是 我们的父神 。
B.感恩的话(1:3-4)
作者开启问安后便旋即为他们感谢神。他为他们 (1)格外增长的信心(1:3a);(2)充足的彼此相爱(1:3b);(3)不怕患难仍存的忍信(1:4b)而夸囗(1:4a)。
二 .因主再来的安慰(1:5-12)
A.现今的苦难(1:5-10)
1.神必祝福受患难的人(1:5-7)
1:5为一节非常突兀的句语(注78), 这正是 (右边应有点注,因原文缺此字)指上文他们对苦难的态度,在此作者安慰 帖 教会受苦的信徒,使他们知道神必祝福那些为神国受苦,但仍存忍耐与信心的人。
2.神必报应施患难的人(1:8-10)
神除却祝福那些受患难中的人,也报应那些施患难给人的人(暗指那些反对福音的犹太人)( 1:8)。他们的结局在主再来时是沉沦的(1:9),可是主再来却是信徒得荣耀的时候(1:10)。
B.将来的荣耀(1:11-12)
1.神必使你们得着信心的工夫(1:11)
现今的苦难与将来的荣耀在对比之下便算不得什么,因此作者为他们献上祷告,坚固与安慰他们神必看他们配受的恩召,必用大能成就他们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信心的工夫,也必使他们配得起神的恩召。
2.神必在你们的身上得着荣耀(1:12)
神除了使他们得着信心的工夫外,又因他们信心所作的工夫必在他们身上得着荣耀。
三 .矫正主再来的观念(2:1-17)
自从前书送出后,保罗所获得的消息使他知道 帖 教会对主再来之事还有些误解(参帖前 4:13-5:11),所以他在此作详细的阐释。
A.主再来的时间(2:1-12)
1.主再来前的情形(2:1-7)
作者先指出误解的地方在那里( 2:1),那是有关主再来(帖前4:16)和 我们到他那里聚集 (帖前4:17)的混乱。前者(帖前4:16)指出主再来有关神方面的步骤,后者(帖前4:17)指主再来有关人方面的程序(注79)。他请他们不要受人迷惑引起惊慌(2:12)。
跟着他便解释在主再来前必有数件要事发生:
(1)离道反教的事(2:3a)-- 离道反教 乃是学者争论颇多的名词,他们的辩论环绕在两个解释上。(a)指宗教的反叛--此字(Apostasia) 原指军事的叛变(如书22:22;代下28:19;29:19;拉4:19;耶2:19),后用作宗教上的叛离(如徒21:21;太24:10;提前4:1-3;提后3:1-9;4:3)。这解释说在主再来前,世界必有甚多离道反教之事发生。此说为大部分学者主张(注80)。(b)指教会的被提--此见认为apostasia基本意义指 离开 ,可以是宗教性的反叛,军事性的反叛,或干脆只指 离开 。此字前有定冠词,是指一种特别的 离开 ,故据2:1之文义及此字本身的基本汇义,此处是说在主脚踏实地再来前必有教会 离开 (被提)这回事。支持此说的学者为数也不少(注81),笔者赞同此说。
(2)大罪人的显露(2:3b)--从下文描述大罪人的工作里(2:4-5),可决定大罪人就是将来的敌基督,他又称为 沉沦之子 (2:3c)及 不法的人 (2:8)。据上文之意义,乃指当教会被提后,敌基督的真相便显露出来。
(3)拦阻者的被除(2:6-7)--这 拦阻者是谁 也是学者们意见分岐的所在。他们的意见共有:(a)拦阻者乃罗马一个皇帝(或众皇帝(注82);(b)罗马帝国(或任何政权)(注83);(c)犹太政府(注84);(d)福音;(e)保罗;(f)以利亚;(g)米迦勒;(h)神的命令;(i)撒但(注85);(j)圣灵(注86)。
据上文所述,那拦阻者就是圣灵,现今敌基督还未显露乃因圣灵(藉教会)的工作,当教会被提后(拦阻者除去),敌基督的 庐山面孔 便显露出来。
2.主再来的情形(2:8-12)
主再来之目的乃为要对付献基督,他以自己 降临的荣光 ( 2:8)灭绝敌基督及一切跟随他的人(2:10-12)。
B.主再来的盼望(2;13-17)
1.神拣选的目的(2:13-14)
神拣选人的的目的有三: (1)成为圣洁(2:13a);(2)能以得救(2:13b);(3)得着主的荣光(主的再来)(2:14);而以第三点为最终之目的。这就是信徒对主再来的盼望。
2.基督徒的安慰(2:15-17)
信徒最大的安慰( 2:17a)在乎那美好的盼望(2:16)。这盼望能坚固信徒的一切善行善言(2:17b)。
四 .因主再来的劝勉(3:1-15)
作者矫正他们在教义上的错误后,现今纠正他们因 错误的教义 而产生之 错误的生活 。在三方面,作者劝告他们:
A.忍耐等候(3:1-5)
1.作者的求祷(3:1-3)
作者请他们为他祷告( 3;1a),好叫(1)主的道理能快传开(3:1b);(2)脱离恶者的手(3:2)。
2.作者的祈祷(3:4-5)
作者不但请人代求,自己也为人代求,他的祈祷也离不开主再来的主题。他祈愿 主引导你们的心进入神的爱里,并进入忍耐的等候(主再来)里”(自译 3:5)。
B.安静作工(3:6-12)
有些人(据作者说)认为既然主再来是随时随地的,所以他们便放下工作,但主却没有如所说的再来,他们也不回去工作,更兼好管闲事( 3:11)。于是作者便以自己为例(3;7-9),劝勉他们(3:6)按守规矩,安静作工,自食其力(3:10-13)。
C.努力行善(3:13-15)
作者劝他们向外方面努力行善( 3:13),向内方面努力和睦(3:14-15),特别对一些不肯服规的人(3:14)。
五 .结语(3:16-18)
作结语时,作者祝愿他们平安( 3:16),并附上自己亲笔为记(3:17),免人冒他的名写信(参2:2)迷惑他们,再后把他们交付在主的恩中(3:18)。
* * * * *
帖撒罗尼迦后书为专论 工作与等候 的书卷,信徒在等候主的再临时,应一边工作,一边等候。
帖 教会在患难中仍旧存忍耐和信心( 1:4)(应译作 忍耐的信心 (Patient Faith)),这信心是真诚的,是活的,不怕环境与遭遇,是坚忍不动摇的。在他们受苦的境遇中仍能如此坚守相信, 这些人都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 (来11:39), 叫我们主耶稣的名在他们身上得荣耀 (1:12),而我们在信心相形之下委实不如他们。但愿主不断挑旺我们对主再来的信心,专心作工,行善不丧志, 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的荣耀 (1:10)。
B、第二组:给个人的书信
1.提摩太前书
作者:保罗( 1:1)(保罗为作者有强劲的外证。内证方面从作者之字汇、风格及文学,皆可监定为保罗手笔)(参下文)。
日期: 62A.D.秋。
地点:马其顿( 1;3)的腓立比。
持信人:不详。
目的:嘱咐提摩太为福音的缘故忠心事主,与善管主的教会。
主旨:谨守自己与主的道( 4:16参英译,或6:20)。
特征:
(1)在教牧书信中为最 教牧性 的一卷。
(2)含有基督教信仰中一些最重要的教义,如2:1-4;2:5;3:16;4:1-3等。
(3)对教会管理制度之指示在其他书信中是无可其匹的。
(4)显出当时教会的组织、崇拜与生活。
(5)钥字包括有 嘱咐 、真道 、执事 、保守 等。
历史背景:
A.教牧书信导论
提摩太前书、后书与提多书合称为 教牧书信 ,因其显著的内容乃是论教会的管理及教牧的权柄。此名称(教牧书信)早为 1726年时一德国神学家保罗安顿(Paul Anton)所应用(注87)。此名虽不太正确,然而以后的教会一直采纳沿用。又因从提摩太前书起至腓利门书止,保罗共书写四卷给个人的书信,故腓利门书居末后。然自保罗安顿以来,腓利门书已被 撇开 不属教牧书信范围了。
1.作者的问题(注88)
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一直受早期教会所公认。支持的外证极为强劲;内证同样是 保罗的意味 。惟至 1804年,德国之士密氏(Schmidt) 才首先发炮政击,参加他们集团的人数也不少。他们在四方面反对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
(1)年代的问题--他们认为教牧书信内的事迹不能放入保罗生平内(但这问题乃建在不可靠之保罗在徒28章后即遭处决的理论上)。
(2)教会组织上的问题--教牧书信内所透露的教会组织为超保罗时代的(但这问题忽略徒14:23;腓1:1;弗4:11;多1:5,7等)。
(3)教义上的问题--教牧书信内所描写之异端乃属第二世纪的(非保罗时代第一世纪的)(但这样便与提前1:15;2:6;4:1;提后1:9-11,14;2:11;提多3:4-7有冲突了)。
(4)文学上的问题--教牧书信内缺乏保罗通常使用的神学术语(但此法同样可推翻世界各国文学名著,如莎士比亚、雪莱、弥尔顿等;也不能解决为何教牧书信内有其他文学上相同的地方,神学家 Thiessen博士谓,在 Westcott与 Hort合编之希腊文新约圣经内,保罗书信共有128页,而教牧书信只占27页;故此128页中的27页必有些与其他页内不尽同的词汇了〔注89〕)
2.教牧书信内的历史重建
教牧书信内含有不少有关保罗生平中片段零碎的历史资料(例提前 1:3;提后4:13,20;提多1:5;3:12),及一些他的生命面临死亡的气味(例提后4:6-9,21),这些历史只能在徒28章后才能发生。不少学者把各样资料组织起来,意图重建一幅有关教牧书信历史背景的图画。虽然各学者的重建略有出入,大致上可如下列的纲要(注90):
(1)徒28后,保罗得恩赦,为时约62年夏或62年秋(参腓2:23-24;门22得释之盼望)。
(2)被释后,如他所应许,随即打发提摩太到腓立比(腓2:19-23)及以弗所去。
(3)自己独自探望亚西亚众教会如以弗所、歌罗西、希拉波立、老底嘉等,如他所许给腓利门的话(门22)。
(4)重回以弗所居住,处理许米乃与亚力山大的问题(提前1:20)。提摩太来到,嘱咐他留下牧养该地后(提前1:3-4)便到访各处。
(5)他先到马其顿(提前1:3)(可能到腓立比),在那处书成提摩太前书(提前3:14-15)。
(6)不久再访以弗所,后又访革哩底(提多已在那里工作),把教会交给提多后便离开。
(7)从革哩底他造访哥林多。在那里适逢西纳与亚波罗打算往革哩底去,他便书就提多书托他们带去。
(8)从哥林多他如所许往尼哥波立去(多3:12)。他选择尼哥波立暗示他下一步便要西征。
(9)从尼哥波立,他西往士班雅(今西班牙)去,满足多年的夙愿(罗15:28)。此时约是64年春,在那里他逗留约二年之久,刚避开了 罗马大火之役 (64年7月19-24日)及当年十月之 尼罗大屠杀 。
(10)66年春他从士班雅回来,曾先到访特罗亚,在那里曾留下给加布的 书卷、外衣、皮卷 (提后4:13);又曾到米利都,在那里留下生病的同伴特罗非摩(提后4:20);再又访问哥林多,把以拉都留下来在那里工作(提后4:20)。
(11)因保罗匆忙的离开特罗亚,他把传道的需要如外衣、书籍、皮卷都留下来,故有学者(注91)倡议他在那里(或尼哥波立)(参多3:12)遭反对的人逮捕押回罗马。但此说便要把米利都与哥林多的再访取消或提前了。
(12) e 提后 透露保罗最后因为福音之故而被捕(1;12,17;2:8-9)。他今次被禁不像上次般,而是 像犯人一样 (2:9)。由于罗马该撒对基督教改变了态度,基督教被宣布为非法宗教,今次他自料没有被释放之可能(4;6-8,16-17)。据传说,他是在是年年底(67.D.)或翌年春(68A.D.)为主殉道的。
3、教牧书信的次序
否认保罗为作者的,均以 提后 为最早的作品,因 提前 与提多均显出较晚的教会组织、神学思想及异端传播。可是若接受保罗为作者的,以提后居末是毫无疑问。虽有学者主张提多较 提前 先着成 (注92),然而据上文之历史重建次序, 提前 先着成较为可靠。
4、教牧书信的重点(注93)
教牧书信的内容重点显明易见,可分数项:
(1)着重有形教会的组织--保罗在主恩下日渐长大,人数增加,事务随之繁杂,问题也跟着多起来,加上异端四起,因而促使教会需有更完整的组织方能胜任,使教会一面宣扬真理,一面守住真道,防备异端,使一切事工均有秩序的逐步发展。
(2)着重人才栽培--着重组织就必着重选立长老和执事。长老是监督,照管教会属灵方面的需要。教会光景好起来,人多事繁就需选立执事帮助。这两等人并不着重谁大谁小,乃在职务不一,故属灵资格无别。
(3)着重品格--重才时又必注重资格,而在资格中特别注意品格(如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摘),因他们的榜样对信徒的影响大于教训,教会败坏多从生活开始。
(4)着重秩序--教会有了组织,在各方面便得有秩序,如老少之间的问题,男女之间,家庭之间(婆媳、主仆、夫妇)以及社交之间的相都有个别的说明。
(5)着重工人--工人为教会之负责人,他们在真理上必须竭力,坚守真道,分解真理,坚守自己的生活,又要忠心的把真理教导别人。
(6)着重要道大纲--教牧书信内最后的特征乃是用最少的字写出教义精畏,如神在信仰上所立的章程(提前2:4-6),律法的功用(提前1:8-10),教虔的奥秘(提后3:16),纯正的道理(多2:1),称义之道(多3:1-8)等。这些要道纲领的训练使工人明白信仰的中心,抵斥异端,努力作工。
B.提摩太前书之历史背景
1.提摩太生平简介
a.身世与归主--提摩太(名 神所尊重 或 尊敬神 之意)乃罗马加拉太省吕哥尼区的路司得人(参徒16:1-3),父为希腊人(显然早逝),母为犹太人(提后1:5),从小得外祖母与母亲在敬畏神的事上悉心教诲。从其母与希腊人通婚,及提摩太在孩童时未受割礼等事上,显出他们非出自严格律法主义的家庭,因此提摩太与其母便容易接受保罗的信息。
b.呼召与奉献--据推理,提摩太是在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到达路司得带领他归主的(徒14:8-20;别参林前4:17;提前1:2;提后1:2)。除他以外,其母也同时归主(参徒16:1称她为信主之犹太妇人)。当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再临路司得时,提摩太已是一活跃的信徒(徒16:2),因此保罗便决定带他出外作旅途上的助手,为要除掉提摩太在接触犹太人时的障碍,保罗就给他行了割礼,算是对犹太人偏见的一种让步(徒16:4)。提摩太参与保罗的工作得着众长老接立支持(提前4:14;提后1:6)。
c.工作与行踪--提摩太参与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在到达腓立比时,他奉命留下工作(徒 16:11;17:1),然后在庇哩亚归队,保罗走后,他与西拉又留在庇哩亚工作一段时间(徒 17:14),然后到雅典归队(徒 18:5)。在雅典,保罗打发他回帖撒罗尼迦去,安慰与坚固那里的信徒(帖前 3:1-2),然后又在哥林多归队(徒 18:5)。此后有5年不晓得他的踪影〔注 94〕。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似乎与保罗到达以弗所,在那里蒙打发往马其顿去(徒 19:22)。保罗在回耶路撒冷路程中,经过马其顿(徒 20:1),便打发他往哥林多去(林前 4:17;16:10-12)。保罗续行,来到哥林多(徒 20:2),提摩太便跟他带着捐款,绕道腓立比(徒20:3)回到耶路撒冷去(徒:20:4)。
此后提摩太似乎失了踪影,到保罗首次被囚在罗马监狱时,他显然与保罗在一起(腓 1:1;西 1:1;门 1)。保罗得释后,便打发提摩太到腓立比去(腓 2:19,23),而他自己也回东方的众教会中探望他们(门 22;腓 2:24)。此后提摩太与保罗又在以弗所见面,保罗续程往马其顿去,而将提摩太留下来牧养该地的教会(提前 1:3)。
保罗第二次在罗马被囚时,曾叫他到罗马去(提后: 4:9,21),以后关于提摩太的事迹,除了来 13:23有提及外,再无人晓得了。
2.提摩太前书着成动机
从上文之提摩太“行纵重建”中,看到保罗首次被囚得释放后便回到以弗所,在那里与提摩太会面,他发现以弗所如己所预言般(徒 20:29-30),成为异端教训的风暴中心,他本已对付这些搅事的领袖们(1:19-20),但为将来之计(6:3-5),他便把提摩太留下来牧养(1:3)。他本想很快便再回来,,但事与愿违(3:14-15),于是便亲笔写信给提摩太,鼓励并受权他专心继承此艰巨的工作。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个人的劝勉( 1) A.嘱咐=1上 (坚守正道) B.交托=1下 (打美好战) 二、工作的劝勉( 2-6) A.关于聚会=2 B.关于职分=3 C.关于工人=4 D.关于牧顾=5-6上 E.关于自身=6下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2) A.问安=1:1-2a B.祝颂=1:2b 二、个人的劝勉( 1:3-20) A. 嘱咐=1:3-17 1.诚恳的嘱勉=1:3-11 2.自己的见证=1:12-17 B. 交托=1:18-20 1.交托=1:18-19a 2.举例=1:19b-20 三、工作的劝勉( 2:1-6:19) A. 关于聚会=2:1-15 1. 男人的公祷=2:1-8 2. 妇女的顺服=2:9-15 B. 关于职分=3:1-16 1. 监督的职分=3:1-7 2. 执事的职分=3:8-16 C. 关于工人=4:1-16 1. 忠心的教导=4:1-11 2. 榜样的生活=4:12-16 D. 关于牧顾=5:1-6:10 1. 老少=5:1-2 2. 寡居=5:3-16 3. 长老=5:17-21 4. 按手=5:22-25 5. 主仆=6:1-2 6. 异教=6:3-4 7. 贪财=6:5-10 E. 关于自身=6:11-19 1.保罗向他的嘱咐=6:11-16 2.他向别人的嘱咐=6:17-19 四、结语( 6:20-21) A. 最后嘱咐=6:20 B. 最后祝颂=6:21 |
图析:
引 | 1 | 问 | 安 | 1上(1) | 1 | 序 | ||||
言 | 上 | 祝 | 颂 | 1上(1) | 上 | |||||
嘱咐 | 诚恳的嘱勉 | 1中(1) | ||||||||
福 | 个人的劝勉 | 自己的见证 | 1中(2) | 1 | ||||||
(个人性) | 交托 | 交托 | 1下(1) | 下 | 谨 | |||||
举例 | 1下(2) | 守 | ||||||||
音 | 1 | 聚会 | 男人的公祷 | 2上 | 2 | 自 | ||||
中 | 女人的顺服 | 2下 | 己 | |||||||
| | 职责 | 监督 | 3上 | 3 | 和 | |||||
与 | 6 | 执事 | 3下 | 自 | ||||||
中 | 工人 | 忠心教导 | 4上 | 4 | 己 | |||||
榜样生活 | 4下 | 的 | ||||||||
其 | 工作的劝勉 | 老少年 | 5(1) | 教 | ||||||
(教牧性) | 寡居者 | 5(2) | 5 | 训 | ||||||
牧顾 | 治会者 | 5(3) | | | |||||||
他 | 按手礼 | 5(4) | 6 | |||||||
主仆间 | 6上(1) | 上 | ||||||||
善 | 传异教徒 | 6上(2) | ||||||||
自身 | 保罗向他的嘱咐 | 6中(1) | 6 | |||||||
工 | 他向别人的嘱咐 | 6中(2) | 中 | |||||||
结 | 6 | 最 后 嘱 咐 | 6下(1) | 6 | 跋 | |||||
语 | 下 | 最 后 祝 福 | 6下(2) | 下 | ||||||
摘要:
提摩太前书为专论“教会与工人”的书卷,也是保罗对他亲爱的提摩太所发出的“嘱咐”(全书为一个嘱咐),嘱咐他谨守所蒙交托的,那是“关乎有福之神荣耀的福音”( 1:11自译),称为“正道”(中译在1:11漏译此字,在1:10却有出现)。
提摩太前书除首尾的引言( 1:1-2)与结语(6:20-21)外,可分为二大段:(1)关乎个人的劝勉(1:3-2):(2)关乎教牧的劝勉(2:1-6:19)。
一 .引言(1:1 - 2)
A. 问安(1:1-2a)
在启语问安中,作者申述 (1)他的身份(使徒)与(2)他的盼望(主耶稣基督),并(3)书成此书之权柄(奉命),及(4)受书人提摩太的身份(在主内的儿子[自译])。
B. 祝颂(1:2b)
问安后他以从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三姊妹”(恩惠、怜悯、平安) [注95]为启语祝颂:恩惠--神救赎之泉源;怜悯--神救赎之出发点;平安--神救赎后之结果。
二 .个人的劝勉(1:3 - 20)(个人的)
在个人劝勉方面( 1:3),作者分二点叙述:(1)嘱咐(2)交托;嘱咐指吩咐,交托指授命。
A. 嘱咐(1:3-17)
1 .诚恳的嘱勉(1:3-11)
作者以诚恳的心,以父对子的态度,诚切嘱勉提摩太: (1)嘱咐人不可传异教(1:3);(2)自己不可听不造就信心(“所立的章程”的原文)的话语和家谱(1:4);(3)服从律法(1:5-8),因为反律法的皆是反对神的正道(1:9-11)。
2. 自己的见证(1:12-17)
作者勖勉提摩太后,似嫌上文的嘱勉不够力量,现今还加上自己的见证,把自己现今( 1:12)及过去(1:13-16)作一对比,旨在佐证其劝勉,而以颂赞伟大不改变的神为结束(1:17)。
B. 交托(1:18-20)
1.交托(1:18-19a)
作者把上文的嘱咐( 1:18,中译作“命令”)交托给提摩太,要他在这几点上打美好的仗,谨守(1:19a,中译“常存”)信心和良心(意:使良心无亏)。
2.举例(1:19-20)
上文作者嘱咐提摩太谨守信心和良心;现今以二人丢弃信心(1:19 b,中译“真道”)和良心为实例(此二人在以弗所信从异端,反对正道,提摩太早有认识),使提摩太早有警惕。
三 .工作的劝勉(2:1 - 6:19)(教牧的)
作者嘱咐交托(吩咐与授命)提摩太后,便以有关教会工作各方面的实例,劝勉他作一位“基督耶稣的好执事”(参 4:6)。
A. 有关聚会方面(2:1-15)
1. 男人的公祷(2:1-8)
此段非指个人的私祷,而是在教会内之公祷〔注 96〕,在公祷时为万人求(2:1 ),特别为那些在位掌权的人(2:2a),好叫传福音的工作得以平安无事(2:2b),因这是神的美意( 2:3),他的原意也是如此,要万人得救(2:4-6),而且作者也是为此奉派作传道的( 2:7),故作者再作结论:男人要常作无疑惑诚心祷告(2:8)。
2. 女人的顺服(2:9-15)
男人在聚会时要为万人祷求,女人则要沉静学道顺服( 2:11)。顺服从正派的衣裳着手(2:9),而以善行辅之(2:10)。女人不可在教会中取教导(中议“讲道”)的地位(2:12 a),因教导含有权柄(作动词,中议“辖管”)执行(2:12 b)。女人在教会中要处顺服权柄的地位,而非处使用权柄的地位。这吩咐基于二个理由:1创造的次序(2:13);2被诱的次序(2:14)。若女人能常存信心、圣洁、自守(基督徒妇女之美德),她必在“基督诞生之事上”得拯救(相信救主的来临,而救主乃藉女人生下来)〔注 9 7〕。另有学者将“拯救”解作“挽回”之意,即女人在产育(在生产与孕育过程)方面显出信心、圣洁、自守的美德便挽回“先犯罪”那“不名誉”了〔注 98〕。
B. 有关职分方面(3:1- 16)
1. 监督的职分(3:1- 7)
上文论教会聚会方面的秩序,今段论教会里的职事。教会的职事有二:1监督(即长老,参徒 20:17-28 ;多 1:5-7);2 执事。
监督的职分乃是可羡慕的( 3:1),但他的资格分七方面:1品行方面--无可指责(3:2 a);2道德方面--一夫一妻制(3:2 b);3生活方面--节制、自 守、端正、乐意接待(3:2 c);4恩赐方面--能于教导(3:2 d);5性情方面--不酗酒,不打斗,却温和(3:3 a);6为人方面--不贪婪,善管理(3:3 b-5);7见证方面--有好名誉(初入教不行)(3:6-7)。
2. 执事的职分(3:8-16)
作执事的也有其资格的要求,大致上与作监督的大同小异( 3:8-12),然而作执事的职分在神与人面前均蒙悦纳(3:13)。
作者在此向提摩太郑重声明这些教会职分的重要:1因他不能到此处理,故要小心选立教会事奉之工人( 3:14);2提摩太被交托此重大师命(3:15);3教会为神万世敬虔的奥秘(3:16)。
C.有关教牧工人(4:1-16)
1. 忠心的教导(4:1-11)
作为教会工人的提摩太,他主要的工作是忠心教导( 4:11),因在末世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随从鬼魔的道理(4:1),这等人不明白真道(4:2-5),而提摩太却在真道上得了教育(4:6),故要谨守保守,操练自己(4:7-10),把所受教的教授人(4:11)。
2. 榜样的生活(4:12=16)
除了忠于教导外,教会工人必须有榜样与见证,这不在乎年纪的问题( 4:12),反倒要用恩赐(4:13-14),慇勤专心(4:15 a),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4:16),使人看出生活的见证来(4:15 b)。
D.有关牧顾方面(5:1-6:10)
在一些繁琐的牧会职责方面,作者也不厌其烦的详细教导提摩太,可见其爱后辈之心何等热切。这些牧会的范围包括:1老年人与少年人( 5:1-2)--要以他们作自己的父母亲或家中的兄弟姐妹般看待;2寡居的人(5:3-16)--务要看清对方的年岁及需要,作合理的劝勉及安排(救济);3管理教会的长老(5:17-21)--敬奉与供应他们的需要;4按手方面(5:22-25)--不可随便,保守自己不要乱来使人犯罪及使自己参与人的罪;5主仆之间的问题(6:1-2)--作仆人的,无论主人是不信或信主,都当恭敬服侍;6传异教的人(6:3-4)--这等人不服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6:3),自高自大(6:4 a),分争嫉妒(6:4 b),以(假)敬虔为得利的门路,只招自己败坏和灭亡(6:9)。
E.有关自身方面(6:11-19)
1 .保罗向他的嘱咐(6:11-16)
在结笔前,作者向提摩太最后的嘱咐。他称他为“属神的人”( 6:11),把四个命令(原文有四个“命令式”的结构)交给他:1要逃避上述传异教者之不良动机(6:11a);2要追求各样“圣灵的果子”(6:11b);3要为真道打美好的仗(6:12);4要谨守上文的命令(6:13-16)。
2 . 他向别人的嘱咐(6:17-19)
作者向提摩太嘱咐,也要他同样嘱咐受他教导的人,特别那些富有的人,要他们1不要靠钱财,要靠神( 6:17);2努力行善(6:18);3积财于天(6:19)。
四 .结语(6:20-21)
A.最后嘱咐(6:20)
作者在结语时念念不忘他的嘱咐,在此再次申述上文的主题( 1:18 及 4:16),要提摩太保受其所托付给他的真道(6:20 a),不要和那些敌对真道的人交往(6:20),这样才能“保守所托付的”。
B.最后祝颂(6:21)
这是保罗书信中最短的结语祝颂,但仍以神的恩惠为念。
* * * * *
提摩太前书是一本事奉主的人必要常读之书卷。在书内可见神早已把他的真道嘱咐我们,又把真道的师命托付了我们,这真道的柱石( 3:15) 名为“大哉敬虔的奥秘”(3:16 a)。这真道包括六点:1神在肉身显现;2被圣灵称义;3被天师看见 ;4被传于外邦;5被世人信服;6被接在荣耀里。
这是信徒信仰的根基,真道的奥秘( 3:9),纯正话语规模(提后 1:13),但在末世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邪灵和鬼魔的道理(4;1),这正是二十世纪时代的写照。唯愿神在末世的时代保守他的真理,也愿凡是受托的人都小心谨守自己和自己的教训(4:16),保守所受托的真道(6:20),为神的名字打美好的仗(1:18;6:12)。
2.提摩太后书
作者:保罗( 1:1)(本书以保罗为作者的内外证据均非常丰富)。
日期: 67A.D. 秋(4:21 冬前)〔注 99〕。
地点:罗马狱中( 1:17)。
持信人:推基古( 4:12)。
目的:劝勉提摩太为福音的缘故竭力( 2:15)、尽忠(4:2), 如作者一般(4:7),成为真正的仆人(2:24)。
主旨:矢志传道( 4:2)。
特征:
(1)教牧书信中最富人情味的一卷(有23人名出现)。
(2)是保罗临死的遗嘱。
(3)透露教会将来面临离道叛教的危机(3:1-6;4:3-7)。
(4)含有基要信仰中一些最主要的教义(如 2:15;2:19;3:16-17),以及信徒的“七画像”(2:2-24)。
(5)记得保罗殉道前伟大的见证(4:6-8),特别在临终前爱慕圣言的一点(4 :13)。
(6)钥字有“想念”、“苦难”、“守”、“忠心”、“真道”等。
历史背景:
A.提摩太后书之背景
保罗二次被囚在罗马后,这次的监禁与前次(徒28)不同,兹把两次之囚禁作一简略的比较:
第一次(徒 28) | 今次(提后) |
受宽大待遇(参 28:30) | 受严密监视( 1:16;2:9) |
受朋友探望( 28:30) | 冒险找到( 1:16-17) |
同工围绕(西 4:10-14;腓 1:25-26; 2:24) | 几乎完全孤立( 1:15;4:11) |
盼望得救(腓 1:25-26;2:24) | 被奠之感( 4:6-8) |
由此可见保罗再次被捕的假定是肯确的,当罗马该撒尼罗任政时,他曾下令以基督教为非法组织,这情形必在保罗探望西班牙之后才开始有的。这事的起因在 64年 7月 19日,罗马给人纵火焚烧,一连六日七夜,把城里十四区之十区烧去。被捕之恶徒供是尼罗下令纵火的,尼罗曾想尽办法把这谣言除去,但不得效果,于是便散布流言,宣称是基督徒纵火的,这样基督教立时成为一种非法宗教〔注 100〕。
此后迫害的风潮很快便蔓延到各省, 66年春天保罗从西方回来,立时便遭他的仇人利用时局对基督教的不利而递捕。被捕后那些与保罗(基督教领袖)有交往的人都因惧怕而离弃他( 1:15),在皇家法庭受审时,也无人敢为他申辩(4:16),他被判死刑是眼前之事了。
B.提摩太后书着成的动机
保罗遭捕后,深知自己的前途暗淡,也知道他至爱的提摩太在牧养事上因时局的危险而信心动摇,故一方面写信给他,坚固他;另方面他孤独的感觉与日愈深,他渴想再见提摩太一面,重温一点从人间而来的同情与了解的爱。
书成后便打发推基古携信给提摩太(4:12)。“打发”在原文上是“书信不定式”动词(Epistolar Aorist),暗指推基古不但要把信交给提摩太,也曾受托付去代替提摩太的工作,好使他能前往保罗那里去。
C.提摩太后书的目的地
提摩太后书(不像别的教牧书信那样)对提摩太的居所没有清楚表明,但此下列个点中,可推测当时提摩太还住在以弗所:
1 4:19与 1:18的比较--保罗在 4:19 问候阿尼色弗,而 1:18则明说阿尼色弗是从以弗所来的。
2 2:17 与提前 1:19-20的比较--在 2:17节中,保罗怒斥许米乃的异端,而提前 1:19-20则指许米乃为以弗所人。
3 4:13的暗示--保罗要提摩太把他前在特罗亚时留下的外衣及书籍带来,这样指出提摩太往罗马的路线必须经过特罗亚,而特罗亚乃以弗所赴罗马必经的地方。
4 4:11的暗示--保罗要提摩太来时带马可同来。马可上次的出现在西 4:10,这显出马可乃歌罗西教会的工人,故此把马可从歌罗西召来经以弗所赴罗马是很容易的。
5 4:19的暗示--从问候百基拉和亚居拉的话里,可见百氏夫妇是以弗所教会的工人(徒18:19),后来他们转居罗马(罗 16:3)。当尼罗在罗马展开逼害基督徒时,他们定回到从前工作地区居住。
6 4:5的暗示--提摩太主要的工作为一布道家(原文之意),他必定有一总部,才能在亚西亚省从事此项工作,而以弗所为他以前的总部 。
7合理的推论--据上文各论据,除以弗所外,再无其他更适合的地方了。
D.提摩太前后书的比较
提 前 书 | 提 后 书 |
重教会组织 | 只字不提 |
教牧的话 | 个人的话 |
个人前途光明 | 个人前途暗淡 |
指出后来的危机( 4:1) | 末世的危险( 3:1) |
嘱咐 | 挑战 |
叛离主道( Break-Away) | 完全叛离( Break-Down) |
谨守所嘱咐的 (Protect)(6:20) | 宣扬所嘱咐的 (Proclaim)( 4:2) |
建立教会(因环境) | 忠心主道(因环境) |
重教会的长老执事 | 重个别忠心的人 |
预言教会的败坏 | 指出败坏的事实 |
环境:罗马容忍基督教 | 罗马逼害基督教 |
强调工人的权柄 | 用温柔的心劝勉 |
大纲:
A. 简纲(为背诵用)
一、个人的劝勉( 1-2) (因现今的逼迫)(个人的) A.牢守善道= 1 B.刚强忍耐= 2 二、工作的劝勉( 3-4) (因将来的背道)(教牧的) A.末世的危险=3 B.现今的嘱咐=4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 1:1-5) A.问安与祝福= 1:1-2 B.感谢的祈祷= 1:3-5 二、个人的劝勉( 1:6-2:26) (因现今的逼迫)(个人的) A. 挑旺的恩赐=1:6-12 1 . 提醒=1:6-10 2 . 见证=1:11-12 B. 牢守善道= 1:13-18 1 . 嘱咐=1:13-14 2 . 举例= 1:15-18 C. 刚强忍耐=2:1-26 1 . 举例=2:1-13 2 . 嘱 咐=2:14-26 三、工作的劝勉( 3:1-4:18) (因将来的背道)(教牧的) A. 末世的危险= 3:1-17 1 . 敌挡真道的人= 3:1-13 2 . 论真道的样式= 3:14-17 B. 现今的嘱咐=4:1-18 1 . 务要传道=4:1-8 2 . 务要前来= 4:9-18 四、结语( 4:19-22) A. 问安= 4:19-21 B. 祝颂= 4:2 |
图析 :
引 1 | 序 | |||||||||||
言 | 上 | 感 谢 的 言 语 | 1上2 | 上 | ||||||||
个人 | 牢受善道 | 嘱 咐 | 1中 | 1 | 因现 | |||||||
福 | 的 | 举 例 | 1下 | 下 | 今的 | 教 | ||||||
音 | 1 | 劝 | 刚强坚强 | 举 例 | 2上 | 2 | 逼迫 | 牧 | ||||
与 | 下 | 勉 | 嘱 咐 | 2下 | 的 | |||||||
其 | | | 工作 | 末世的危险 | 敌挡真道的人 | 3上 | 3 | 因将 | 劝 | ||||
善 | 4 | 的 | 论真道的样式 | 3下 | 来的 | 勉 | ||||||
道 | 上 | 劝 | 现今的嘱咐 | 务 要 传 道 | 4上 | 4 | 背道 | |||||
勉 | 务 要 前 来 | 4中 | 上 | |||||||||
结 | 4 | 问 安 | 4下(1) | 4 | 跋 | |||||||
语 | 下 | 祝 颂 | 4下(2) | 下 | ||||||||
摘要:
提摩太后书为“保罗的凯歌”,是一个得胜的回忆,是忠实的劝告,是临终的嘱咐。
全本书主要格式与前书相若,除引言(1:1-5)及结语外(4:19-22),主题内容分两段,与前书遥应:1.个人的劝勉(1:6-2:26);2.工作的劝勉(3:1-4:18)。
一 .引言(1:1-5)
A.问安与祝颂(1:1-2)
在启语之笔下,作者认定自己的处境乃因神的旨意,照着基督的应许(1:1)。如此伟大的“定见”何等使人钦羡,他以“救恩三姐妹”之祝颂给收信人提摩太。
B.感恩的祈祷(1:3-5)
作者思念他过去的一生,也是念提摩太一生的改变。他的改变深深建在外祖母与母亲的宗教教育上(1:5),为此作者发出感谢的祈祷。
二 .个人的劝勉(1:6-2:26) (个人性)(因现今的逼迫)
A.挑旺恩赐(1:6-12)
1.提醒(1:6-10)
作者把提摩太的背景提出来,目的是藉此提醒他,不要辜负前辈的期望,使他可以挑旺信心与恩赐,努力为福音的缘故作见证(1:7-8),因这福音的恩典如今已显明(1:9-10)。
2. 见证(1:11-12)
作者劝勉提摩太挑旺信心的恩赐,不要因福音胆怯(特别在当时基督教被定为非法之宗教)。他再以自己的见证坚固他,他说他奉派为福音的使者(1:11),并因福音的缘故受捆绑(1:12a)。作者虽身受囚中,然而他的信心却没有被囚(1:12 b)。
B. 牢守善道(1:13-18)
1. 嘱咐 (1:13-14)
作者第二点的嘱咐乃是要他牢守善道(1:14 a),这善道是纯正语言的规模(1:13);再靠信心、爱心,及圣灵的帮助牢牢守着(1:13-14)。
2. 举例(1:15-18)
嘱咐牢守主道后,作者再举一些例子,指出有人离弃主道,如腓吉路和黑摩其尼(1:15);有人却能牢守主道,如阿尼色弗一家(1:16-18)。藉着这些在以弗所的活例(1:18),使在以弗所工作的提摩太得鉴戒和榜样。
C.刚强忍耐(2:1-26)
1. 举例(2:1-13)
第三点作者要他刚强坚忍,忠心教导与训练别人(2:1-2),他以三个举例作为刚强坚忍的说明:1.如当兵的(2:3-4);2.如比武的(2:5);3.如务农的(2:6),使他反覆思想(2:7)。作者加上两个活例佐证刚才的举例:他先以主基督自己为例(2:8),及自己的见证,他也是因基督之故而受捆绑的(2:9),这样便指出凡能坚忍的,皆能与主同活作王(2:10-13)。
2. 嘱咐(2:14-26)
作者以举例为嘱咐,再以嘱咐的话劝勉提摩太要 1.作无愧的工人(2:15);2. 远离偏离真道的争辩(2:16-19);3.作贵重的器皿,合乎主用(2:20-21);4.消极的逃避少年人的私欲(2:22 a),积极的追求“圣灵的果子”(2:22 b);5.弃绝引起争竞的辩论(2:23);6.存心忍耐,像主仆人应有的样式,劝戒敌对真道的人(2:24-26)。
三 .工作的劝勉(3:1-4:18) (教牧的)(因将来的背道)
作者看到在末后的日子,多人必起来背叛真道;为此危机,他力劝提摩太谨守真道,并努力传扬真道。
A.末世的危险(3:1-17)
1. 敌挡真道的人(3:1-13)
作者先论背叛真道的人,把他们的性格详细描述(3:1-7),好叫提摩太陷在他们的错谬里;又以一些实例说明何为敌挡真道的人(3:8-9),藉此提醒他乃顺望真道的人(3:10-13)
2. 论真道的样式(3:14-17)
论完敌挡真道者之“真相”后,作者自然的指出何谓真道(“但”字开始此段)。真道是提摩太从小学习的圣经(3:14-15 a),这圣经 1.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3:15 b);2.是神的默示(3:16 a);3.于教训、督责、师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3:16b);4.叫属神的人得以配备行各样的善事(3:17)。
B.现今的嘱咐(4:1-18)
1. 务要传道(4:1-8)
因将来的危机,作者极尽所能,力嘱提摩太务要传(真)道(4:2),这是特别对付面临的危机而作出的吩咐。这吩咐 1.基于将来交帐时的迫切感而作(4:1) 2.亦基于末世时,人对真道的态度(4:3-4);故作者再申论:“ 凡事谨守忍受苦难(逼迫),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4:5),他如此嘱咐再配上自己坚忍不变,无愧尽忠的见证坚固提摩太的心(4:6-8)。
2. 务要前来(4:9-18)
作者在书末流露他孤独的心情,一面他深知“见主面”的时候接近,一面他在孤单的处境中,极想念一些他所爱的人。因此他嘱咐提摩太务要传道,也嘱咐他务要前来(4:9),因各人都离开他了(4:10),虽有一些同伴还在(4:11a),但也需要提摩太的同在(4:11 c-13),然而在此他“趁机”在见证主的同在(4:17)与过去的保守(4:14-16),及将来的拯救(4:18)。
四.结语(4:19-22)
A.问安(4:19-21)
在结语问安中,作者流露他深厚的人情味,没有悲哀的语调,却显出深明世故纯厚的感情。
B.祝颂(4:22)
作者首次使用愿主的恩与他的灵同在,在受信人的灵中会感觉何等的舒畅。
* * * * *
提摩太后书是一封动人的书信,是一篇得胜的见证。用世人的眼光来看,保罗的处境是悲惨可怜,身在牢狱,人人弃他而去,一生忠心事主,却落到如此“田地”,无得善终。但保罗却无如此的态度,因他确是一个无愧的工人,他深知所信的是谁,当他回顾“如此人生”,他心中的喜乐无法形容,因他能说“美好的仗打过了,当跑的路跑尽了,所信的道守住了”--这是一个胜利的人生,是美满的结局。他的结局是死刑,然而他的归宿是冠冕、荣耀。我们这些受托事主的人,我们的一生是“无愧的工人”(2:15),“贵重的器皿”(2:21)或是“专顾自己”(3:2),“贪爱世界”(4:10),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3:5)?愿我们能忍受一切的苦难(2:12),忠心作“主的仆人”(2:24),等候主再来的荣耀(4:8)。
3.提多书
作者:保罗( 1:1)(保罗为作者的内外证据均非常充足)。
日期: 66 A.D.夏
地点:哥林多(其他推论地点如尼哥波立、以弗所、马其顿等均不足证)。
持信人:西纳、亚波罗( 3:13)。
目的:劝告提多在福音事工上坚守( 1:9),等候有福的盼望(2:13 ,英译)到临。
主旨:坚守主道,努力劝化( 1:9)。
特征: (1)题旨与“提前”相若,然较“提前” “管式化”。
(2)把基督教义作精警的总结,如 2:11-14;3:4-7等。
(3)是一本“教牧学”手册。
(4)新约书卷中唯一把主再来之事称作“有福的盼望”(被提)(3:13 a),及荣耀的显现(再来)(3:13 b)。
(5)钥字包括有“真道”、“纯正”、“谨守”等。
历史背景:
A.提多生平简介
提多虽是保罗之密友及同工、但在使徒行专从未提及,有关他生平一切均从保罗书信而来。他的名在新约中只出现 13 次(只在四本书内出现:提多书、加拉太书、哥林多后书、提摩太后书),然而从这些稀贵的资料中,也可重建一点有关他生平的概要。
1. 身世与归主
提多为安提阿(叙利亚)的希腊人(加 2:3),由保罗带领其归主(多 1:4),据称他是巴拿巴与保罗在安提阿布道时信主的(徒 11:25-26)〔注 101〕,早年曾与保罗赴耶路撒冷“现身”,目的为外邦信徒无受割礼归主之例证( 加 2:1-5)。
2.工作与行踪
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看到提多参与他的布道工作,显然提多信主后就留在安提阿事主(徒 18:22)。
保罗似曾打发他到哥林多三次之多:( 1)从以弗所打发到哥林多,发动捐款给耶路撒冷信徒的事(林后 8:6,10);(2)保罗写就哥林多前书,后差遣提多送往哥林多去,并留下来察视那封信所发生的果效,及处理教会的事情,他自己则转到马其顿去(林后 2:12-13);(3)保罗在马其顿等候,提多来到带给他美好的消息(林后 7:5-7),保罗于是书成哥林多后书,再托提多及一些人带去(林后 8:16-24),此后提多完成收集马其顿捐款之事(林后 8:6,16-24),显出他是一个能干及机智的人。
自此之后,直到教牧书信时期才再见提多的名字。保罗首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曾到访革哩底,在那里与提多同工,至别时保罗把他留下来充任自己的代表,牧养革哩底教会〔注 102〕,并吩咐他俟填补的工人到后(可能是阿提马或推基古)(3:12 a),便前往尼哥波立相会(多 3:12 b)。
从提摩太后书中,看到提多与保罗在第二次被囚时在一起。在保罗写提后书时,他显然为保罗往挞马太布道去了(4:10),此后提多再没在圣经内出现。
3. 传说与稗史
据稗史,提多为革哩底方伯的侄儿,岛上有提多大礼拜堂,革哩底人很尊重他,在与外敌作战时,也用提多为他们的口号,后来提多从挞马太返回革哩底事奉,得享寿终。
B.提多书的目的地
1. 革哩底岛之概况
革哩底为地中海最大之海岛,长阔为156 X 30哩,位于爱琴海之南,其地居民声明狼藉,道德败坏。从各古史学家如 Livy , Plutarch ,Strabo , Polybius等之史记均可引证。俗谚“革哩底化”便是“说谎”、“行骗”之意,显出该岛道德之破产。该岛盛产酒,故酗酒争斗,道德腐败为常见的事。
2. 革哩底岛之教会
a. 始源--圣经没记载革哩底岛众教会之开始,从徒 2:11所记,可能革哩底人自五旬节回去后创立的,但此点缺乏史事根据。徒 27:7-13记保罗赴罗马时路经该岛,但他迳留的时间太短促,无法创立什么教会。保罗在罗马获释后,曾有一时期在革哩底工作,但提多似乎在他之前已到那里工作一段时间了。而在提后书中,也没有透露保罗曾在该岛有任何传道的工作。那里的教会虽在组织上幼稚,但似已有相当的年日,提多留下来的目的,乃是要完成牧养、建立该岛之教会。从上文所推理,革哩底教会为提多所创立的较为可靠。
b. 成员--革哩底岛本属罗马,位于希腊之南,故主要的居民为希腊人,故教会的成员多以外邦人为主,犹太人鲜来此岛经商。从提多书内容透视,革哩底教会受尽犹太教假师傅之搞扰(1:10,14,16;3:9),使教会引起分裂纷争(1:11)。他们可能由加拉太来的,因最贴近革哩底的犹太教大本营算是加拉太了。
C.提多书着成之动机
保罗写提多书之近因,似乎是由于西纳与亚波罗快联袂访问革哩底(3:13),他自上次再访革哩底后,深觉该处的工作繁重艰苦,于是把握良机,书写提多书坚固提多,并授权他把众教会组织起来。
大纲 : A、简纲(为背诵用)
一、教会的管理(1-2) A. 监督的职责=1 B. 会友的管理=2 二、生活的管理(3) A. 对掌权者=3上 B. 对其他人=3下 |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1-4) A. 承神之命= 1:1-3 B. 交托问安=1:4 二、教会的管理(1:5-2:16) A. 监督的职责= 1:5-16 1. 职分=1:5 2. 资格=1:6-9 3. 需要=1:10-16 B. 会友的管理=2:1-15 1. 人的吩咐= 2:1-10 (管理的对象) a.老年人= 2:1-5 b.少年人= 2:6-8 c.主与仆= 2:9-10 2. 神的心意= 2:11-15 (管理的基础) 三、生活的管理(3:1-11) A. 对掌权的= 3:1 B. 对其他人=3:2-11 1. 总要和平= 3:2-8 2. 远避纷争= 3:9-11 四、结语 (3:12-15) A. 个人计划= 3:12-14 B. 问安祝福= 3:15 |
图析 :
引 | 1 | 承 神 之 命 | 1 | 序 | ||
言 | 上 | 交 托 问 安 | 上 | |||
职 分 1上 | 1 | 坚 | ||||
监督的职责 | 资 格 1中 | 下 | 守 | |||
福 | 教会的管理 | 需 要 1下 | 主 | |||
音 与 | 1 下 | 会友的管理 | 人的吩咐 2上 (管理的对象) | 2 | 道 , | |
其 善 | | 3 | 神的心意 2下 (管理的基础) | 努 力 | |||
行 | 上 | 对 掌 权 的 3上 | 劝 | |||
生活的管理 | 对其他人 | 总要和平 3中(1) | 3 | 化 | ||
远避分争 3中(2) | 上 | |||||
结 | 3 | 个 人 计 划 | 3 | 跋 | ||
语 | 下 | 问 安 祝 福 | 下 |
摘要:
提多书为一本“教牧学”的短笺,可说是一卷精简的教牧手册,专论教牧人员所需有之善行。
本书的主题是“管理”,教会的管理(1:5-2:16)与个人的管理(3:1-11),再配以引言(1:1-4 )及结语(3:12-15),使成为一本“教牧学精义”。
一 .引言(1:1-4)
A.承受之命(1:1-3)
作者在本书之启语时,指出他(1)作神的使徒(1:1),(2)作传扬的工夫(1:3 a),均是按着神的命令而作(1:3 b),也是说他从神那里承受命令,故不敢不为。
B.交托问安(1:4)
作者受神的命托,如今把这传扬(的责任)(原文无此句, 1:3;“传扬”称为“共信之道”,1:4)交给(归于)受信人提多。
二 .教会管理(1:5-2:16)
A.监督的职责(1:5-16)
1. 职分(1:5)
首先作者嘱咐提多关乎教会的工作,而教会首要的职任乃是监督,监督(即长老)的职分在教会中必先设立,因他们是神的管家(1:7)。
2. 资格(1:6-9)
监督的资格有九:(1)无可指责(1:6a);(2)一夫一妇(1:6b);(3)儿女归主(1:6c);(4)儿女检点(1:6d);(5)性情可亲(1:7a);(6)性格受敬(1:7b-8);(7)坚守主道(1:9a);(8)能教导人(1:9b);(9)能驳辩人(1:9c)。
3. 需要(1:10-16)
监督设立的需要乃因革哩底人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1:12)的民族,处在如此的环境下,教会倘无负责专人,必受其搅害不浅。为了教会的建立,信徒的需要,监督之设立是必须的。
B.会友的管理(2:1-15)
1. 人的吩咐(管理的对象)(2:1-10)
作者先吩咐提多无论对任何人,总要以“纯正的道理”(2:1)为管理时绝对的准绳,再后逐点举例,教导提多向(1)老年人(2:2-5);(2)少年人(2:6-8);(3)主仆间(2:9-10)等人“凡事都要显出善行的榜样”(2:7)。
2. 神的心意(管理的基础)(2:11-15)
上文的吩咐乃作者在人方面的嘱咐,现今他补述神的心意乃是要人生活敬虔(2:12),等候救主的再临(2:13),热心为善(2:14),作者以再坚固与嘱咐提多为结笔。
三 .生活的管理(3:1-11)
A.对掌权的(3:1)
由第 3章开始,作者论述一些生活(处世)管理的细则。他首论对在上掌权者的态度,应为顺服遵命(3:1a),好叫能行各样的善事(3:1b)。
B.对其他人(3:2-11)
1. 总要和平(3:2-8)
在对其他的吩咐时,作者分两点叙述,他主要论和平共处,不要毁谤争竞(3:2),如以前的作风一般(3:3),但如今既是属神的人,便应留心行善(3:4-8)。
2. 远离纷争(3:9-11)
信神的人(3:8)一方面要追求和平,一方面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弃绝一些分门结斗的纷争。
四 .结语(3:12-15)
A.个人计划(3:12-14)
在结束前,作者宣布他的一些个人计划,在此可见作者首次在罗马监禁释放后的一些行踪。
B.问安祝福(3:15)
与作者一起的人(没有提名,但相信为数不少,他们均来迎接保罗出狱〔?〕,故此没有提名)均问提多的安,也请提多代为问候革哩底教会信徒的安。
* * * * *
提多书为一本嘱咐在主工场“后进”的工人提多的手册,主要吩咐在工场上显出善行的榜样来。
一个管理神家的人,如果自己没有善行的榜样,怎能使人乐意服从他呢?特别在“革哩底的环境”(事实上,世界上有那里不是“革哩底的重演”中,要显出善行的榜样委实不易,然而这却是主对每一服侍他之人的要求:“在今日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有福的盼望”(2:12-13),但愿主再次以那“有福的盼望”保受我们自守、敬虔和公义的善行。
4.腓利门书
作者:保罗(门 1)(在教会史上只有二次反对保罗为本书的作者。首次在四世纪时,反对的人指出书内缺乏保罗常有的教义,故不可能是他手笔。再次在十九世纪时,德国学者认为腓利门书之被认为是保罗所作,全因它与哥罗西书处在一起,若把它们分开,腓利门书非保罗手笔立时可见。反驳这些非本概论范围,事实上,外证与内证均非常明显指作者为保罗)。
日期: 61 A.D.秋。
地点:罗马
持信人:推基古(西 4:7-9)。
目的:请求腓利门在主里赦免与再纳阿尼西母 。
主旨:主内的赦免。
特征:
( 1)保罗的私人书信中唯一能保存下来的一卷。
(2)含有新约中有关赦免与接纳的伟大教义。
(3)透露保罗具有丰富的人情味,也显出他成功的地方。
(4)为一本有关主仆关系的 “实际注释书”。
(5)在“人人价值”,“属灵价值”,“天命价值”,“实践价值”,“福音价值”,“社交价值”等再无其他书籍可以匹比〔注 103〕。
(6)钥字包括有“爱心”、“求”、“收纳”、“畅快”等字。
历史背景:
A.腓利门的生平简介
腓利门名“有益”之意,显然为哥罗西人(西 4:7),在保罗带领下归主(门 19),可能是保罗在以弗所那三年期间到哥罗西工作的果子。腓利门为一富有之人,从他拥有奴隶,及他的家够宽敞可供信徒聚会,并他常向其他信徒施慈惠事(门 2-5)等可见。
保罗称他为“同工”(门 1),可见他在本地的传道事工上有分。一般学者均公认亚非亚(门 2a)乃腓利门的妻子,亚基布 (门 2 c)是他的儿子。保罗称后者为“同当兵的”(门 2b),显出他积极参与教会事工。当以巴弗从哥罗西往罗马探望在狱中的保罗时,亚基布似是受托而负起收养的职责(西 4:17)。除此之外,圣经再无多记有关腓利门家庭的事。
B.阿尼西母的生平简介
阿尼西母本是腓利门家中的奴仆(西 4:9;门 16),在主人家中犯了某项罪行,可能是偷窃金钱(门 18),然后潜逃于罗马,销声匿迹在大都市的人海中,不知如何,在罗马他与囚中的保罗相遇(学者对此相遇有三个可能性的推测:(1)可能由于保罗的一位同工所引介;(2)推基古前与他认识,在罗马碰到他;(3)阿尼西母在哥罗西认识保罗)〔注 104〕,结果在保罗带领下归主(门 10)。信主后,阿尼西母大有改变,名副其实的对保罗“有益”(门 11,13),他与保罗的友情实非泛泛之交(门 12),但保罗觉得他应回到主人那里去,向主人请罪赔偿。阿尼西母也同意如此作,这表显他的悔改是真诚的,因他也知道回去后所必须负担的后果(罗马法律给主人对奴仆有无上的权柄,包括“生杀”大权)。
C.腓利门书着成时机
保罗在罗马被囚的两年期间,得机带领阿尼西母信主,但阿尼西母到底需要回到主人那里去,保罗一方面等候时机,因他不愿他独自回去,因他在路上可能逃逸,也可能到步后不蒙主人的赦宥,故此保罗等候一适当的时机才打发他回去。
现今他蒙哥罗西教会的以巴弗前来伺候(参哥罗西书着成时机),于是在书就哥罗西书后,在补上此短简,向腓利门解释一切,交由推基古带去,并同时打发阿尼西母回去,以自己的信及自己的代表推基古“双管齐下”代阿尼西母向主人求情。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保罗的请求(上) 二、保罗的保证(中) 三、保罗的盼望(下) |
B.简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7) A.启语问安=1-3 B.感恩的话=4-7 二、保罗的请求(8-17) A.请求的凭藉=8-9 1. 靠基督=8 2. 靠年纪=9a 3. 靠被囚=9b 4. 靠爱心=9c B.请求的对象=10-14 1. 捆锁的儿子=10 2. 有益的人=11 3. 心上人=12 4. 伺候的人=13-14 C.请求的解释=15-16 1. 暂时变永远=15 2. 奴仆变弟兄=16 D.请求的目的=17 三、保罗的保证(18-19) A.保罗的内容=18 B.保证的凭据=19 四、保罗的盼望(20-21) A.使他快乐=20 B.必须服行=21 五、结语(22-25) A.个人计划=22 B.问安祝颂=23-25 |
图析:
引 | 1- | 启 语 问 安 | 1-3 | 序 | |
言 | 7 | 感 恩 的 话 | 4-7 | ||
请求的凭藉 | 8-9 | ||||
福 | 保罗的请求 | 请求的对象 | 10-14 | 在 | |
音 | 8 | 请求的解释 | 15-16 | 主 | |
与 | | | 请求的目的 | 17 | 里 | |
其 | 21 | 保罗的保证 | 保证的内容 | 18 | 的 |
善 | 保证的凭藉 | 19 | 赦 | ||
果 | 保罗的盼望 | 使他快乐 | 20 | 免 | |
必顺服行 | 21 | ||||
结 | 22- | 个 人 计 划 | 22 | 跋 | |
语 | 25 | 问 安 祝 颂 | 23-25 |
摘要:
腓利门书为一本颇有人情味的书卷,从书内可见保罗处处为人着想的心,那是刻划入微细致的心,保罗的伟大不单在乎他能阐释深奥的教义,而也在乎他常关怀别人的处境,为别人着想。
本书为一封特别的书信,是一封短函,字里行间充满着和善、友谊、智慧和亲切的感觉,他没有摆出庄严的面孔来说教,却用谦逊温和的语气劝服人,这是保罗到家的地方。
一、引言( 1-7)
A.启语问安(1-3)
作者在启语问安时充满人间温暖的口吻,在此他把过去的感情,以爱作线缝在一处,使人捧读时那温暖与甜蜜的感觉浮上心头。
B.感恩的话(4-7)
作者为收信人一家(父腓利门、母亚腓亚、子亚基布)献上感谢的祈求(4),为他们的爱心(5a)、信心(5b)而感谢,也为他们“信心的功效”(6a)及“为基督的善行”(6c)更使人认识(6b)而献上祈愿。为此作者大有快乐、安慰和畅快(7)。
二、保罗的请求( 8-17)
A.请求的凭藉(8-9)
在8节起,作者向腓利门发出个人的请求,他的请求不是凭着使徒的身份,如同向一些教会般,而是凭着 1.基督(8)--指出在主内的关系; 2.年纪(9a)--在主里的经验;3.被囚(9b)--为主的缘故;4.爱心(9c)--在主里的联系(爱的相连),而以第四点为最要紧的。他什么都不要凭藉,只凭着爱向腓利门求,让爱替他说话〔注 105〕。
B.请求的对象(10-14)
作者以爱为口,为一个人相求,就是逃奴阿尼西母(10b)。阿尼西母不是一个普通的奴仆,而是1.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10a)--即是在被囚时所带领归主的;2.有益的人(11)--以前因偷而逃,是名不副实无益的奴仆,如今因已归主,可算是名副其实“有益”(“阿尼西母”字之意)的人; 3.心上人(12)--如同心中所最亲爱的人; 4.伺候的人(13)--他的有益,因他伺候主的仆人如同伺候主一般。
C.请求的解释(15-16)
1. 暂时变永远(15)
作者请求腓利门收纳阿尼西母为仆人,向他解释阿尼西母暂时的逃跑反使他因祸得福,因他的信主使他与其主人由暂时的关系,变成一个永远不分的关系,使腓利门能 “永远得着他(的交通)”。
2. 奴仆变弟兄(16)
如今阿尼西母回来,不单有奴仆的身份(奴仆信主并不因此不是奴仆),但却有一个更高超的身份,乃是在主内如同兄弟般。
D.请求的目的(17)
经过上文“短篇”的请求,现今作者正式发出请愿的目的,把阿尼西母收纳如同收纳作者本人般。
三 .保罗的保证(18-19)
A.保证的内容(18-19a)
作者请愿后加上个人的保证,保证他必偿还阿尼西母所欠的一切债务,要腓利门全数归在作者本人的账上,如作者欠他的债一般,这“归在我的账上”正是主基督担代世人罪孽的一幅极美的图画〔注106〕。
B.保罗的凭藉(19b)
作者如此保证因腓利门也亏欠保罗,故可以向他保证阿尼西母的债必得还清。
四 .保罗的盼望(20-21)
A.使他快乐(20)
作者盼望腓利门能如此作,好叫他个人方面因后者“信心的功效”而得快乐,在主里面更能畅快。
B.必顺服行(21)
作者深信腓利门必定顺着他的请愿而行,而且超过他所求所愿的。
五 .结语(22-25)
A.个人计划(22)
在结语时作者吐露他希望能到腓利门那里探望他们一家,因他们一家(连阿尼西母)与保罗的关系如同自家人一般。
B.问安祝颂(23-25)
从这些话中可见当时作者的同工至少有七名,这处境若与提摩太后书便全然不同,那时作者意料到自己成为浇奠之祭的时间快来临了,那心情与现今期待不久便会出狱全是迥然不同的,在撰述此书时,虽然作者处身在桎梏中,然而他的心境是喜乐的,因他以“拥有”这些同工(包括腓利门一家) 为乐为荣。
* * * * *
腓利门书在表征学上可算是一本论救恩的书信,在基督徒人生哲学中却是一本论“信心功效”的书。信心要显出功效才是真信。保罗称赞腓利门信心的功效后便给他一个考验:接纳阿尼西母。但他深信腓利门必会接纳,因他是已蒙主接纳的人;如主能赦免他,他必也能赦免其他人。
信徒啊,有谁冤枉你?赦免他,因主已赦免他,而你也蒙主的赦免,他已把我们一切的罪债归到主基督的账上,故我们因信便得赦免,我们应因爱而彰显赦免,使我们的善事(赦免)不是出于勉强,而是出于甘心。但愿神使我们在信心、爱心上,都能显出“甘心的功效”,叫人从我们身上得着“阿尼西母”--得着益处!
书目注明:
(注1) 严格算来,“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启示录”也是书信的体裁;换言之,新约中除了“马太福音”、“马可福音”、“约翰福音”外,全属书信风格。参A.R.Fausett "Epistle",Bible Encyclopedia,1902,p.210。
(注2) 穆格新着“新约导论”,道声出版社 1964年版第139页。
(注3) D. Edmond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uline Epistles Moody, 1973(8th), p.14。
(注4) W.G. Scroggie, 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 Zondervan,1972,p.12。
(注5) 因范围关系不能多论,读者可参 C.C. 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 Moody, 1966(3rd), pp.169-174; J.D. Pentecost, Things Which Become Sound Doctrine, Zondervan, 1971, pp.134-143。
(注6) 有关复活身体之论着不多,读者可参 R.E. Hough, The Christian After Death, Moody, 1947, pp.50-74; W.W. White, The Resurrection Body, Doran, 1923, pp.15-90;M.R. DeHaan, Our Resurrection Bodies, RBC, n.d., pp.1-27。
(注7) 增改 J.S. Baxter, Explore the Book, pp.63-64.
(注8) G.A. Hadjiiantoniou,p.189。
(注9) H.C.G. Moule, "Romans",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Cambridge, 1881, p.31。
(注10) 引自牛述光着“新约全书释义”,晨星书局1969年版第314页。
(注11) 有关保罗生平之中着本不多,读者欲深研的可参拙着“保罗生平注释” (待版中),或标准名著如 J.G. Machen, The Origin of Paul's Religion, Eerdmans, 1925, 318 pp.; W.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 Baker, 1966, 346 pp. ; R.N. Longenecker, Paul, Apostle of Liberty, Harper, 1946, 288 pp.; Conybeare And Howson, The Life And Epistles of St. Paul, Scribner, 1899, 547 pp.。
(注12) R.C.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Apostles, Columbus, 1934, p.1107。
(注13) 此说为 James M. Stifler,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Revell,1897 c , p.xi所主张。
(注14) E.F. Harrison, Introductio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68, pp.282-283为此派之代表。
(注15) 此说以 D. Edmond Hiebert上引书第170页; Adam Miller原着(萧维元译)“新约导论”,1964年浸信会版,第209页为代表人(笔者赞同此说)。
(注16) E.F. Harrison上引书第284页; Sten bugge (穆格新)原着(陈建勋, 周游合译)“新约导论”,道声出版社 1964年版第145页。
(注17) E.F. Harrison上引书第286页。
(注18) 贾玉铭着“罗马书讲义”,晨星书屋 1965年版第18页。
(注19) 引自翟辅民着“罗马人书释义”,宣道书局 1956年版第5页。
(注20) 贾玉铭着上引书第10页。
(注21) S.L. Johnson, "The Gospel That Paul Preached", Bibliotheca Sacra, 128:512, p.332, Oct-Dec.,1971。
(注22) 谁是“你”(2:1)为罗马书释经家意见最分歧之处,大体上可分三类: (1)外邦道德家(以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Oxford, 1945,p.1192为代表);(2)犹太人(大部分学者);(3)不分国籍之道德家(以John Philips, Exploring Romans, Moody, 1972(3rd),p.35为代表)。
(注23) Philip R. Williams, "Paul's Purpose in Writing Romans", Bibliotheca Sacra, Jan-Mar 1971, 128:509, p.66,主张此 段为“平服”教会内外邦分子对犹太信徒之歧视.笔者却认为罗马教会外邦信徒对保罗的神学背景似嫌生疏一点,故有此段。
(注24) G.G. Findlay, " II Corinthians",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II,n.d., 1970 reprint, p. 739。
(注25) 牛述光着上引书第218页;但 E.D. Hiebert着上引书第105 页却不以为然。
(注26) 如何赓诗着“哥林多前书注释”,宣道书局1953年版第14页.
(注27) 参 Millard J. Berquist, Studies in First Corinthians, Convention Press, 1960, p.61; A.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IV, Broadman, 1931, p.133; A. Robertson and A. Plummer, " I Corinthian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T. Clark, 1967, p. 1152;但加尔文(Calvin)主张这是指“人生的短促”而言(A.T. Robertson上引书同页)。
(注28) 非陈终道着“教会真理讲座”,宣道书局 1959年版第86页(可能是误植, 参第87页).读者欲详研此问题,可参此书第80-104页及倪柝声着“信徒造就”卷九,1974年版第781-198页 二个不同观点。
(注29) 如 B2叙利亚译本,古埃及译本.此说以 A. Plummner, " II Corinthians",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T.Clark, 1970, p. XIX; J.H. Bernard, "II Corinthians",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III, 1970 reprint, pp.9-10为代表。
(注30) 此说以 Henry Alford, The Greek Testament, II, 1857, pp.59-60为代表。
(注31) 此为 E.F. Harrison上引书第277页之见解,他引用 Johannas Munck, Paul And The Salvation of Mankind, p. 135辅证。
(注32) Sten Bugge原着(陈建勋译)“新约导论”,道声出版社 1964年版,第158-160页。
(注33) 此重建程序参 E. Hiebert上引书第146-147页; A. Plummer上引书第 xviii-xix。
(注34) 如 H.C. Theisse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55, p. 209.其他同意此说的有 F. Godet, Olshausen, Sanday等人。
(注35) 杨绍唐着“神的工人”,证道出版社 1961年版第1页。
(注36) 参 R.M. Grant,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Fontana, 1971ed. pp.180-181; E.J. Goodspeed,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Chicago University, 1937, p.59 ;甚至保守派学者如 R.B. Rackham, The Acts of Apostles, Methuen, 1922, p.131也主张此见。反驳此论的可参 R.C.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Paul's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Lutheran Book Concern, 1935, p.822及其他学者不赘。
(注37) 增订 Wick Broomall, " II Corinthians",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1280。
(注38) 主张北加拉太论的学者有 E.F. Harrison, J.B. Lightfoot, Sallmon, Coneybeare and Howson, Findlay, Meyer, Ellicott, R.M. Grant, Godet, Moffatt, Fausset, Eadie, A.T. Robertson 等,恕不引述书名。
(注39) 主张南加拉太论的学者有 W.M. Ramsay, F.F. Bruce, D.E. Hiebert, E.D. Burton, M.C. Tenney, T.Zahn, R.B. Rackham, H.C. Thiessen, Kirsopp Lake, D. Guthrie, K.S. Wuest,S.D. Toussaint, G.E. Ladd, Hogg and Vine, H.W. Hoehner 等,恕不引述书名。
(注40) S.D. Toussaint, Lecture Notes on Galatian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n.d., p.6。
(注41) Howard P. Colson and R.J. Dean, Galatians: Freedom Through Christ, Convention Press, 1972, p.7。
(注42) 读者欲详研此点可参 S.D. Toussaint, "The Chronological problem of Galatians 2:1-10",Bibliotheca Sacra, Oct. 1965, pp. 334-340。
(注43)赞成此说的有[北加]与[南加]学者参杂,如 E.F.Harrison, D.E. Hiebert, E.D. Burton, J. Eadie, Hogg and Vine, J.G.Machen, R.B.Rackham, H.N. Ridderbos, Lenski, Lightfoot, Alford, Meyer。
(注44) 赞成此说有 F.F. Bruce, W.Ramsay, J.Calvin, S.D.Toussaint,H.A. Kent, Jr., G.E. Ladd等。
(注45) D.E. Hiebert上引书第73页。
(注46) M.R. DeHaan, Studies in Galatians :Freedom From The Lord, RBC, 1960, p.26。
(注47) E.F. Harrison, "Galatians"'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1290。
(注48) J.M. Gray, Christian Worker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Spire Books , 1971 ed., p.503。
(注49) 解释律法功用最清楚之书籍莫如 M.R. DeHaan, Studies in Galatians : God's Great Experiment, RBC, 1960, pp.1-30;M.R. DeHaan, Dead to the Law, RBC,n.d.,pp.1-29; M.R. DeHaan , Law or Grace, RBC, 1965, Vol.I : 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 of the Law, pp.1-32; Vol.II: The purpose of the Law, pp.1-31; Vol.III : Four Pictures of the Law, pp.1-31; Vol.IV: What The Law Could Not Do, pp.1-32; Vol. V : The Liberty of Grace, pp.1-32; Vol. VI : Pay Day is Coming, pp.1-32。
(注50) K.S. Wuest, Galatians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70(10th), p.105。
(注51) 采取此说的有 H.A.W. Meyer,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Epistle to The Ephesians, Funk and Wagnalls, 1892, pp.300-301。
(注52) 赞成此说的有 James Moffatt; T.W. Manson; G.S. Duncan。
(注53) F.F. Bruce,"Act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1970(1954), p.385。
(注54) 此派学者有 Calvin; A.W. Meyer; D.E. Hiebert; Alford Eadie; Lenski等。
(注55) 此派学者有 T. Zahn; J.A. Robinson; G.G. Findlay; Conybeare and Howson; P. Schaff; D. Guthrie; W. Barclay; C. Erdman; F.W. Farrar; 牛述光等。
(注56) D.E. Hiebert上引书页263误植为 p46;但在 Nestle氏的希腊文新约版本内则列为 p46;参 E.F. Harrison在上引书第310页内的引证。
(注57) D.E. Hiebert上引书263页。
(注58) S.D.F. Salmond, "Ephesians",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III, 1970 reprint , p.215。
(注59) 翟辅民着“以弗所书释义”,宣道书局 1953年版第8-9页。
(注60) 参 D.E. Hiebert上引书第287页; F.F. Bruce上引书第341页。
(注61) D.E. Hiebert上引书第288页引自 Phi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I, 1910,第789页。
(注62) 非H.A.A. Kennedy " Philippians",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III, 1970 reprint , p.402的主张。
(注63) 有关腓立比教会在初期教会史内美好之见证,读者可参 D.E. Hiebert上引书第289-290页(参萧维元译“保罗书信导论”, 浸信会出版部1966年版第409页)。
(注64) 第七点参 H.C.G. Moule, Philippian Studies, Pickering and Inglis, n.d.,p.69。
(注65) 第一说以 H.C.G. Moule上引书第252页为代表;第二说以 J.B.Lightfoot上引书第171-178页,或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to the Philippians, Colossians and Thesalonians, Westminster, 1959, p.107为代表。
(注66) 杨绍唐着上引书第2页。
(注67) W.G. Scroggie, Know Your Bible,II, Pickering & Inglis, 1956(1940),p.190。
(注68) 主张此说的有 S.L. Johnson, " Studies in the Epistle to the Colossians", Bibliotheca Sacra, July, 1961, p.241; D.E.Hiebert着上引书第221页;E.F. Harrison着上引书第 301页。
(注69) 主张此说的有 John Eadie,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of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Colossians, T.&T. Clark,1884,pp.xiii-xxii; E.E. Ellis, " Colossians",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1333;牛述光着上引书第378页。
(注70) J.B. Lightfoot,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Colossians and to Philemon, Zondervan, 1971(1879), p.96; (笔者附:此书论“歌罗西异端”最详尽)。
(注71) S.L. Johnson着上引书第250页。
(注72) S.L. Johnson着上引文章, January, 1962,第14页。
(注73) 倪柝声着[基督是一切属灵的事物],台湾福音书房 1970年版第49-50页。
(注74) 参J.E. Frame, "I,II Thessalonian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T. Clark, 1970(1912), p.17以4:1为本书正式内容之起始。
(注75)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 p.1267。
(注76) James Moffatt, "I,II Tessalonians", Expostor's Greek Testament, Vol. IV, 1970 reprint p.3。
(注77) W.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 Baker, 1962(1897), p.228。
(注78) D.E. Hiebert, The Thessalonian Epistles: A Commentary,Moody, 1971, p.284。
(注79) J.D. Pentecost, "I,II Thessalonians", The Biblical Expositor, III, Holman, 1960, p.345。
(注80) 如 H.E. Hiebert, Thessalonians, pp.305-306; D.A. Hubbard, "I,II Thessalonians", Wycliffe Bible Commmentary, Moody, 1963, p.1363; Leon morris, "I,II Thessalonians",TNTC, IVP, p.126; Richard Wolff, "I,II Thessalonians",Contemporary Commentaries, Tyndale, 1970,pp.80-81. C.C.Ryrie, First and Second Thessalonians, Moody,1959, pp.103-104。
(注81) E.S. English, Re-Thinking The Rapture, Southern Bible House, 1954, pp.67-71; K.S. Wuest, Prophetic Light In The Present Darkness, Eerdmans, pp.38-41; J.D. Pentcost, Class Lecture Notes On Thessalonian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8 (但 J.D. Pentcost在上引书第346页却主张“宗教反叛”之说); J.F. Walvoord, The Rapture Question, Zondervan,1971,1964), pp.71-73。
(注82) 旧德国自由派学者多主张此说。
(注83) 初期教父(如特土良.屈梭多模.奥古斯丁.希波拉立)的主张, 此乃最古老的看法,也得到近代学者的采纳,如 Alford, Ellicott,Wolff, Morris等。
(注84) 如 B.B. Walfield。
(注85) Von Hofmann首创此说。
(注86) 此说为大部分学者之观点 ,如 Hiebert, Ryrie, Scofield, Chafer, Pentecost, Walvoord等。笔者赞同此说。
(注87) Walter Lock, "Pastoral Epistle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T Clark, 1924, p.xiii。
(注88) 读者欲详研此问题可参 Donald Guthrie, "Pastoral Epistles",TNTC, 1969, pp. 11-53。
(注89) H.C. Thiesse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1955, p.258。
(注90) 此纲要之重建笔者编自 D.E. Hiebert上引书 pp.322-324; H.A.Kent, Jr.,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71, pp.50-53;W.G. Scroggie,上引书 pp.257-258。
(注91) 如 D.E. Hiebert上引书第355页。
(注92) 如 W. Lock上引书第 xxxiv页。
(注93) 参牛述光着上引书第 466-468页。
(注 94) Alfred Plummer, "pastoral Epistles," Expositor's Bible, Armstrong, 1903, p.254。
(注95) M.R.DeHaan, The Three Sisters of Salvation, RBC, July, 1958,pp.1-24。
(注 96) H. A. Kent , Jr ., 前引书第99页。
(注 97) 此说 H.A.Kent, Jr.上引书第 118-120 页。有关其他的见解可参同书第 115-118 页;唐佑之着“妇女不许讲道”,中国信徒月刊第20 卷第3期第3页。
(注 98)如G.L.Archer,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Zondervan,1982,p.411。赞成此解释的有 W.Kelly, A. Litfin, Spicq,Ridderbos, D. Moo等, 怒不引述书名。笔者赞同此说。
(注 99)该撒尼罗于 68年 6月 8 日毙命,故本书约在 67 年秋或 68年春写成。参H.C. Theissen 上引书第269页。
(注100)D.E. Hiebert 上引书第 352页引用 Thomas Lewin, The Life And Epistles of Paul, II, 1879, p. 359 及 Charles Merivale, St.Paul And Rome, n.d., pp. 147-148。
(注101)A.E.Humpheys, "Pastoral Epistles, "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Cambridge, 1925, p.69。
(注102)古教父优西比乌 (Eusebius ) 曾称提多为革哩底的监督,参 H.C.Thiessen 上引书第 265页。
(注104)H.C.Thiessen 上引书第 237 页。
(注105)J.D.Pentecost, "For Love's Sake, " Bibliotheca Scara, 129 : 516,Oct.-Dec., 1972, p.345。
(注106)J.D. Pentecost, "Charge That to my Account, " Bibliotheca Sacra, 130 :517, Jan.-Mar., 1973, pp.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