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本

(七)跌倒了,站起來!

 化冰問題

1. 這題提供了彼此瞭解、醫治及建立的機會。在分享過程中,組長若發覺組員有頗嚴重之罪疚感,在分享時情緒仍受影響,或是罪疚感明顯是未經處理,應立刻邀請組員一起為他/她禱告,用神的話建立他/她。若是弟兄姊妹中有人已克服罪疚感的,深信他們的見證會成為其他人的幫助及激勵。

多年前一少女因在露營時與二男友發生關係,一直隱瞞,但跟著有很多心理不平衡的現象出現:見鬼、神經衰弱、胃痛……且想自殺。她痛苦,父母也很擔心,所以不放過自己的人會很苦。

2. 一般人處理罪疚感的方法是:

(a)借助藥物──好暫時忘記一切不愉快的事,但這樣做只會帶來更多問題,而且罪咎感在人恢復清醒時仍會存在。

(b)逃避──不再到教會、團契,逃避他人,可惜良心之控訴仍無法消除。

(c)把事情合理化──「反正很多人都是這樣!」然而,有聖靈重生者,肯定會受到聖靈的責備,不能逃避管教。

(d)壓抑,隱瞞──這方法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且因懼怕別人知道,自己常覺心虛。

3.罪疚感對人的影響甚多:不快樂、不平安、惡夢、控訴、陰影重重、失眠、胃痛甚至精神病、見鬼、難與人建立關係、阻礙與神溝通、不敢事奉、逃避神……。可見罪疚感不獨影響身心靈健康,且會影響我們與神、與人的關係。

4.這題之目的為要使弟兄姊妹知道,我們周圍可能有很多受罪疚感困擾的人,如果到他們自殺時我們才覺得後悔、可惜和哀痛是沒有用的,我們必須及早裝備自己,好隨時可以安慰及建立他人。

 查經  詩卅二

5. 作者大衛並不是以聖人身份寫這篇詩,當寫這詩及詩五十一篇的時候,大衛正因為姦淫及借刀殺人之罪深陷罪疚感的痛苦中:他不獨貪戀了有夫之婦,與她行淫,更借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然後強奪這婦人為妻,神極不喜悅,也嚴厲管教他。(撒下十一2-5、14-21、26-27)。犯了這樣罪行的人能再度站起來嗎?歷史告訴我們,他真正經歷到神的饒恕,大衛是如何脫離罪疚感呢?詩卅二篇有詳細交代。

6. 詩人首先說明:沒有人是可以對罪免疫的(只有主耶穌例外),一個人若以為某些罪絕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而不知防範,他便是最容易跌倒的。大衛之跌倒,是因他對神的追求停頓,失去屬靈醒覺性,「飽暖思淫慾」,午睡也睡到「太陽平西」才起來(撒下十一2),所以容易跌倒。我們若要除去罪疚感,必先承認我們都有罪。他用了四個希伯來文的字來形容人有罪:

(a)1節 Pesha(過):不應做的事做了,如婚前性行為,與不信者結婚(不等待有了同一之婚姻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及信仰之後才結婚)、打罵父母、犯法……等。

(b)1節 Chataah(罪):應做的事卻沒有做,如照顧親屬、納稅、及時幫助別人、返教會聚會、珍惜生命等。

(c)2節 Avon(罪、行差踏錯):在道德上違背了神旨。

(d)2節 remiyah(詭詐):心思、意念、動機等不正。

組長在解釋完以上字義後,可問組員有誰從來沒有犯過以上的罪。很明顯,不可能有人是完全無罪的。因此,對那些跌倒者,我們千萬不要以審判的眼光來看他,反之,同情、認同、饒恕和接納的態度可以更有效地使人跌倒後站起來。另一方面,認定人皆有罪可幫助我們放過自己,因為我們始終是人。

7. 另一幫助我們從跌倒中站起來,不再受困於罪疚感的方法是認識到不放過自己會產生十分不良的後果,這些不良後果包括:(參3-6節)

(a)人生缺乏喜樂。這詩在開始時提出「有福」,那是喜樂、享受的意思。唯有能放過自己、原諒自己才可能有喜樂。

(b)不放過自己的人會終日唉哼。唉哼乃受傷野獸之呻吟聲,是   痛苦的呼叫。能叫得出來者反較好,叫不出來則更糟,壓抑    造成的後遺症很嚴重──如胃痛、神經衰弱和心臟病等。

(c)不放過自己的人會「骨頭枯乾」,骨頭也老化、無力、鬆散和衰殘。心靈不健康肯定會帶來肉體的疾病。

(d)神的手在他「身上沉重」:神為何要這樣待他呢?聖靈為何仍要加以責備?明顯地,這說明神不單不喜悅人犯罪,也不喜悅人活在罪咎感中不放過自己,他要幫助我們去面對和處理,因為他愛我們。一次,我的兒子守望與妹妹綺寧玩的時候,不小心壓在妹妹頭上,弄得她大哭,鼻出血,我們當然不高興。晚飯時守望不出來吃飯,他在哭,因不好意思而難過。我們見他難過,當然也不好受,於是鼓勵他放過自己──認錯和親親妹妹,他照做後便不再難過了。

(e)不放過自己的人會抵抗力弱,禍不單行:他令自己「精液盡耗」,「如同夏天的乾旱」(這是以色列氣候的特徵)。精液原有骨髓之意,是製造血的組織,精液耗盡表示貧血、抵抗力弱,這些人很容易百病叢生,受「氾濫的大水」影響。6節之「大水」是複數,似乎暗示不放過自己者會受多種禍患侵襲。

8.這是讓組員聯想及反省的時候,請留意他們領受了多少。

9.大衛從神領受的方法是:要放過自己,要放過他人,

但不要放過罪。到底我們該如何對付罪?在第  5節中他帶出了十分重要的信息:

.陳明── 原有「承認」的意思。

.不隱瞞──在人看來是很愚蠢的,但神以此作為我們得醫治的良方

.承認── 同意神對罪之看法,徹底承認自己是無力自救的罪人

記得在鄉間的時候,我聽人說過這樣一個故事:我們鄰居有一個五歲的女孩,她第一次到河邊洗衣服時,只把一包衣服浸在水中泡泡,就把整包衣服帶回去,衣服的污垢仍在。母親問她為何沒洗乾淨,她說不好意思讓別人看見她的衣服那麼骯髒,結果等如沒有洗一樣。我們不放過罪就必須先坦承自己的罪,求主赦免。

組長在總結組員之答案後,請大家思想是什麼促使大衛有勇氣去陳明、不隱瞞及承認自己的罪孽過犯,並以此鼓勵組員在神面前開放坦誠。

10. 大衛放過自己,不放過罪的結果是:

(a)有信心免去神的審判(大水氾濫),有神作他的藏身之處,保守他脫離苦難。

(b)心裡充滿平安及喜樂,不再有罪的控訴(7、11節)。

(c)相信必有慈愛從神而來,四面環繞他。

11. 要徹底從罪疚感中釋放出來,我們必須把握神的應許,不要理會別人怎樣看。組長可鼓勵有罪疚感者將自己一切的罪寫在紙上,懇切悔改、認罪,然後把紙燒掉。有得罪別人之處亦必須懇切向人認罪求寬恕,否則對付罪仍未算徹底。最後,大家可同讀出神對誠心悔罪者的應許(詩卅5,五一17,一零三10-12),並銘記於心。

12.13.這是具體回應神、應用神話語的時候,組長先分享他們將怎樣協助弟兄姊妹切實脫離罪疚感之困擾。然後分享對己的行動──如何放過自己及不放過罪?最後以禱告作結束,在禱告中互相代求及祝福。

 結論

這詩以「有福」為開始,這說明了豐盛人生的特色之一,就是沒有任何罪疚感困擾著我們。一位女士婚前與人發生性關係,婚後不敢面對丈夫,導致二人無法建立更深入的關係,直到她尋找輔導,又坦承婚前的錯,再得到丈夫的體諒、接納,彼此的關係才進到另一境界。弟兄姊妹,你有試過因得罪人、犯過、失言、傷害人、撒謊等而產生罪疚感嗎?放過自己,但不要放過罪,因為主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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