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的責任

利十九  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五  16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廿七  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箴六  20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箴十  1      所羅門的箴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

箴十三  1    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

箴十五  5    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

箴廿三  15   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歡喜。

箴廿三  16   你的嘴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箴廿三  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箴廿三  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箴廿三  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廿三  26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箴廿八  7    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路十八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六  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六  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三  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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