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集:生命

1. 亞當被造成為一個活的人(魂),他沒有罪,不必死,但他還沒有永生。 (創二7)

2. 他有高尚的形象和地位,享受伊甸園的快樂和美景。 (創二8)

3. 可是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受撒但的引誘,吃了禁果違背神。(創三6)

4. 從此亞當就墜落了,影響他的子孫後代因犯罪陷在死亡中。(羅五12)

5. 最嚴重的是亞當的生命有了改變,帶有罪性,也傳給他的後裔。(詩五一5)

6. 所以從亞當來的人,生為罪人,不該活在世上,何況本人犯罪更應當滅亡。 (羅三23)

7. 神要救人,必須從生命開始,沒有一個新生命無法使人不犯罪。(約壹三9)

8. 神差遣他兒子基督來,作世人的救主,不但承擔人的罪,也賜給人新生命。 (約壹四10,14)

9. 每一個重生的信徒是有了新生命,但原來的生命和性情並未消滅。(林前三1)

10. 所以在信徒的身上有兩種生命同時並存,彼此相爭要掌管整個人。 (加五17)

11. 由於重生是出於聖靈,而肉體中仍有犯罪的律,這新舊之爭也是靈肉之爭。 (羅七23)

12. 我們的「己」是犯罪的根源,撒但雖無肉體仍能犯罪,犯罪的「我」應當除掉。 (賽十四13,14)

13. 按神的命定,我們的舊人、肉體和「己」都已經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 (羅六6)

14. 現在活著的這個人,不應當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15. 正如浸禮所表明的,我是與主同死同復活的人,原來的我已經死了。 (羅六3-4)

16. 今後就該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死人不該也不能再犯罪,新人只能向神活著。(羅六11)

17. 這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我們要與他的死和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羅六5)

18. 我們既承認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這樣一個已死的人就脫離了罪。 (羅六7)

19. 無論什麼時候,當試探來臨,肉體發動,舊人復起的時候,就說我已經死了。 (西三3)

20. 我不能改變或違背神的定命,他叫我們死,主也已經替我死了,就等於我死了。(林後五14)

21. 我決不能接受他的死,而拒絕與他同死,這是非常不義的事。(林後五14,15)

22. 若不肯與主同死,等於不接受他的代死,自取滅亡,你願意嗎?(彼前二24)

23.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主喪掉生命,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

24. 許多基督徒仍然活在那個極其卑賤、渺小、低級、陳腐,即將滅亡的舊生命裡。 (提前五6)

25. 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是神所最不喜歡的,一個被定死罪的人,必定要死。 (羅七24)

26. 為此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順服肉體活著的必要死,可能包括肉身的死。 (林前十一30)

27. 所以你不能任憑肉體活動,你應當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讓裡面的人活著。 (羅八13)

28. 要以基督為你的生命,成為一個新人,這樣才能在神面前存活。(林後五17)

29. 我們要時時刻刻的向自己死,沒有一刻讓舊我活著,使我活著就是基督。 (腓一21)

30. 我們的新生命是一個復活的生命、屬靈、屬天、永遠屬神的生命。(提後一10)

31. 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裡面真人的生命。 (西三3,4)

32. 這生命是在我們裡面,因基督在我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西一27)

33. 我們要持定這真正的生命,也是永生,不能再活在天然的生命裡。(提後六12,19)

34. 什麼樹結什麼果,裡面的生命沒有改變,外面的努力都徒然,知識也是空的。 (太七17)

35. 我們有分於基督的生命,也有分於神的性情,因為是從神生的。(彼後一4)

36. 從神生的是行公義、不犯罪、有愛心、信心和盼望,並能勝過世界。 (約壹三9)

37. 我們身上要常帶著主的死,並將自己交於死地,才能讓他的生命顯明出來。 (林後四10)

38. 一粒麥子不落地死了,仍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

39. 外面的人必須破碎,裡面的生命就流出來,並使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 (腓一20)

40. 我們藉著生命才能為主作活的見證,使人看見我們如同看見基督一樣。 (腓一21)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