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基督徒真正走屬靈的道路、過屬靈的生活是從奉獻開始。(路六28)
2. 一個沒有將自己奉獻給主的基督徒,不是假信徒也只算是半個信徒。 (太六24)
3. 因為他輕忽違背聖經中一半的教訓,而且是決不可少的。(林後八5)
4. 聖經說到神怎樣愛人,為人類預備極大的救恩。 (來二3)
5. 聖經也講到人應當怎樣對待神,以表示感激,報答神的大恩。(詩一一六12-14)
6. 我們是寶血所救贖的,是屬神的,理當將自己完全歸給神。(出十三1,2)
7. 神更願意我們自動甘心的將自己獻給主,不再為自己活,不再求自己喜悅。 (羅十四7,8)
8. 許多信徒只知道向神要什麼、求什麼、得什麼,卻不肯給神什麼。(雅四3)
9. 那實在是自私自利、忘恩負義、虧欠神,辜負主恩的不義之人。(約壹三7)
10. 不奉獻等於竊取神的物、偏行己路、消滅靈感、背離基督。(瑪三8-10)
11. 奉獻不是神對我們過分的要求,乃是看重我們,愛我們,有美意在其中。 (創廿二2)
12. 神對我們有極美的計劃和極多的賞賜,這都是藉著我們的奉獻來完成的。 (創廿二16-18)
13. 奉獻是我們表達對主的大愛,唯一當行和簡單可行的機會和途徑。 (可十四3,8)
14. 不奉獻,我們將來見主的時候,會感到無比的羞愧和無限的懊悔。(出十三15)
15. 首先獻身為活祭,主要用我們的頭來想、心來愛、眼來看、手來做、腳來行。 (羅十二1)
16. 我們要負主軛,擔主擔,受主差遣,為主所用,割斷一切屬世、肉體、人情關係。 (太十一29)
17. 奉獻開始,自己的興趣、愛好就結束,一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奉獻就結束。 (路八3)
18. 獻上自己的時間、精力、財物,放棄屬世的成功、名譽、幸福,只求主滿足。 (林後六4,10)
19. 基督是神子,來到世上為我死,我們為他作任何犧牲,不會是太大和太多。 (林後一23-27)
20. 再無自己的意願,只求討主喜歡,再無一事向主保留,不肯投擲在主腳前。 (約十二1-3)
21. 向自己以及一切自己所有、所是、所愛的死,而完全放在十字架下面。 (約十九27)
22. 除去一切自私、驕傲、嫉妒、不服和一切隱藏的貪戀和罪惡。(伯一21)
23. 打碎我的剛硬、己意、幻想、偶像、親密、愛好和所有的寶貝。(伯廿二25)
24. 承認主在我身上有全權,我再無一錯事不厭惡,再無一對事不去做。 (詩四十8)
25. 為自己我不再去作一件事,為著主,無論大小、苦樂,我都要去行。 (林後十一10)
26. 讓主完全的得著我,不再為自己活,不靠自己活,也不是自己活。(加二20)
27. 我是主愛的俘虜,我是主買的奴隸,我不再有自由,唯主命是從。(林前七22,23)
28. 讓我天天看不到別的,只看見主的面容,時時聽不到別的,只聽到主的語聲。 (歌二14)
29. 有人不肯獻給神,可能忽然生重病或意外死亡,那又有何意義呢? (傳七16,17)
30. 我們若不把自己的所有,包括靈魂、身體獻給恩主,又去獻給誰呢? (出廿一5)
31. 沒有一件事比奉獻給神更快樂;比將自己交在主手中更有福。(詩四三4)
32. 如果我有一千顆心都要獻給主,一千條性命都願為主捨。(徒二十24)
33. 神若從你心中拿去你最愛的東西,他必將他自己作為代替給你。(撒上一8)
34. 你若將你心中最愛的獻給神,他必將如海沙、星辰那樣多的賞賜你。 (創廿二17)
35. 主啊!你是我唯一的愛,除你以外,我什麼都不要,連想都不想。(歌一7,13)
36. 我不願有一會兒與你分離,將你忘記,在我眼前只有你。(歌八6)
37. 我愛你超過一切,勝過我的性命,我願意為你死,毫不顧惜。(約廿一15)
38. 奉獻不一定作傳道人,但一個傳道的人,卻必須是一個蒙召奉獻的人。 (賽六8)
39. 神願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還有千萬靈魂等你去對他傳福音。 (提前二4)
40. 到主再來時,有千萬顆心要奉獻已太晚,千萬個世界要撇下也已太遲。 (來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