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是愛,但他也是聖潔公義的,甚至說神是烈火,他決不容忍罪惡。 (來十二29)
2. 他雖然沒有立刻刑罰罪人,給他們有悔改的機會,但終必施行審判。 (羅二4,5)
3. 敬畏神是我們生活中主要的部分,但今天教會卻非常缺乏這種觀念。 (林後七1)
4. 敬畏神就不能犯罪,人到神面前更不能帶著罪惡來,必須先除去。(創三九9)
5. 像在會幕裡一樣,須先經過祭壇,再經洗滌盆,蒙赦罪洗淨方能親近神。 (出四十6,7)
6. 許多信徒對罪的問題並未完全解決,更沒有追求聖潔,得到完全的潔淨。 (詩五一7)
7. 獻上凡火和帶著污穢的手來服事神是不蒙悅納,並且是有危險的。(利十1,2)
8. 信徒必須站在基督裡的新地位上和在新生命裡活著,這是神救贖的目的和要求。 (弗五8)
9. 沒有用一個新的心、新的靈,藉著聖靈和真理來敬拜,事奉神也是不行的。 (羅七6)
10. 敬拜神應在安靜、莊嚴、敬虔的氣氛中,不可輕佻、放肆、任意活動。 (哈二20)
11. 在聖靈裡的自由,不等於在肉體中的放縱,在神前敬拜,不應該在人前顯露自己。 (太六2)
12. 教會是神的殿,敬拜和讚美應有屬天的模式,新約特別注意以靈來敬拜和事奉。 (啟四8-14)
13. 只有儀式和外表的形式,或著重情感和物質的享受是神所不喜悅的。 (羅二29)
14. 外面鼓動不能代替聖靈的膏油,屬世興盛並不代表屬天的祝福,人的成分要減少。 (約三30)
15. 過分強調深奧的道理和奇特的經歷,失去平衡,均會導致錯誤、混亂和傷害。 (林前十四33)
16. 貪圖人的稱讚和誇大喜功,就要成為陷阱,常在人前出現和活動也不是好事情。 (箴廿七2)
17. 就是為著服事主而心裡忙亂,思慮煩擾,也不能被主稱讚,還是學瑪利亞更好。 (路十40-42)
18. 只顧自己追求,而將本分忽略,那也不是良善忠心的僕人,要受主人的責罰。 (太廿五20)
19. 人總容易偏向一端,不易自拔,但主吩咐我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太五48)
20. 時候不多,主來的日子近了,應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 (腓三13,14)
21. 那標竿乃是我主耶穌基督和他的十字架,能夠完全像他,捨己至死順服神。 (腓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