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自己而活,為今生暫時的事物而活,毫無意義和價值,為主活才值得。 (羅十四7,8)
2. 應當忠心事奉神來渡餘下的光陰,天天以神的事為念,作成他的工。 (約四34)
3. 有時工作,也可能成為人的偶像,使人在其中有所享受和自得其樂。 (徒七41)
4. 工作常常受到挫折,並且不合乎你的理想和願望,以免你得意忘形。 (王上十九3)
5. 神的工作能藉著別人去完成,你只作分配給你的那一分而已。(尼三12,19)
6. 有時神叫我們歇了自己的工作,進入安息,只要相信就是作神的工。 (來四10)
7. 當我們覺得沒有什麼工作好做時,還有更重要的工作,就是為人代求。 (提前二1)
8. 投入教會的服事,過肢體的生活,一同興旺福音是正常可喜的現象。 (腓廿一5,2)
9. 不能離開元首基督而只在人群中忙碌,事奉殿更要事奉神。(結四四15,16)
10. 我們在自己裡找不到人生的真正意義,只有在神旨意裡才能找到真理和安息。 (太十一29,30)
11. 這世界就要過去,我們已經不屬世界,當盡力擺脫,放下各種重擔、雜務、罪過。 (林前七3)
12. 專一預備等候主來,那是我們唯一的盼望,神也是那樣吩咐的。(多二13)
13. 一有別的理想、希望、追求,就要陷入錯誤、痛苦和絕望之中。(詩六九20)
14. 讓主成為我們的所有、所是、所愛、所求,就真正的得到了釋放和自由。 (約八36)
15. 與神相交若只是盼望得著快樂和享受,那也是為著自己而不是為著神。 (詩四三4)
16. 要除掉自己的意念和道路,尋求神的意念和道路和他對我們的要求。 (賽五五9)
17. 不追求認識神,只在自己裡面打轉、思考、決定,都是虛空、煩惱和無用的。 (何六3)
18. 停下來,到神面前俯伏、等候、讓他來向你顯現、啟示、指教你當行的路。 (民十六22)
19. 你的生活就變作非常單純、平靜、和諧、安穩,再無困擾、煩惱和忍耐。 (賽三十15)
20. 你的生活和遭遇多有不如意的事,為的是叫你學習謙卑、順服和忍耐。 (詩三九9)
21. 苦難、試煉、打擊、損失、破碎、剝奪臨到是使你醒悟,是非常需要和有益的。 (詩六六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