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課

使徒行傳

經文:使徒行傳21:27-23:35

主題:保羅被捕和在公會受審;去該撒利亞

焦點: 順服導致機會

大綱:

三. 直到地極的見證(13:1-28:31)

[教會擴展至已知的全世界]

5.去羅馬的路(21:27-28:31)

1)在耶路撒冷被捕與自辯(21:27-22:29)

2)保羅在公會自辯(22:30-23:10)

3)保羅被帶到該撒利亞(23:11-35)

介紹:

在耶路撒冷事情很快就登峰造極。暴徒的行動使得保羅被捕,而且幾乎被殺。他是否應該被釋放成了在羅馬人手中的事。保羅頭兩次為自己辯護是在耶路撒冷的民眾面前、和在猶太人的公會面前。神使用了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來保護他。

亞迦布所預言將在耶路撒冷發生的事的確發生了,但是保羅將繼續為基督作見證和傳揚福音。請注意這與耶穌的被捕的驚人的相似性。

觀察與註釋:

去羅馬的路(21:27-28:31)

使徒行傳在這一段的敘述非常地長,我們不試圖覆蓋所有的細節,只是總結所發生的事件,並把要點加以強調。

被捕和在耶路撒冷自辯(21:27-22:29)

1.潔淨的日期一滿足的時候,事情就登峰造極了。以下就是在耶路撒冷最初發生的事──

o     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挑動了眾人,在聖殿裡抓住了保羅(21;27)。

o     保羅被指控「在各處教訓眾人,糟蹋」──

◇「我們百姓」

◇「律法」,和

◇「這地方」(聖殿)

請再次注意──保羅是對猶太教的一個威脅,就像耶穌一樣(見約11:45-53)。他也被錯誤地指控把一個外邦人帶入聖殿(21:28-29)。

o     保羅被暴徒們從殿裡帶走,打了一頓,又計劃要殺掉他(21:30-31)。

o     羅馬人的首領(千夫長)被人通知有市民暴亂,就迅速來救出了保羅(21:32-33)。

o     保羅被羅馬人「捆鎖」起來,想要知道──

◇他是誰

◇他作了什麼(21:33)

o     因為現場太混亂,指控又各不一致,所以就保羅被帶到羅馬人的營地,得免於死(21:34-36)。注意民眾所喊的是:「除掉他」。

o     正當保羅被帶往營地去的時候,他向千夫長請求對民眾講話。當千夫長意識到保羅會講希臘語,而又不是那個埃及的作亂頭子的時候,他就允許保羅向民眾講話(21:37-40)。

保羅自稱是「生在基利家的大數」的「猶太人」,但還沒有顯明自己是羅馬公民的身份。

保羅在暴徒面前自辯(22:1-29)

2.保羅用希伯來語講話,於是眾人就安靜了(22:1-2)。

他的辯護詞基本如下:

保羅──

o     重述了他的猶太傳統,和他對神的熱心(22:3)。

o     說到了他曾如何將「信這道的人」逼迫致死,甚至追他們到大馬色(大馬士革)(22:4-5)。

o     講到了他在去大馬色的路上奇跡般地與主相遇而且轉信基督(22:6-13)。注意保羅在提到亞拿尼亞時強調他與律法的關係(22:12)。

o     揭示了從神而來的叫他作使徒的委派──

「他又說:『我們祖宗的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他口中所出的聲音。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他作見證。』」(22:14-14)

然後又講了他的罪如何被赦免,和他的受洗(22:16)。

o     提醒他們他在轉信基督得救後如何逃離耶路撒冷,因為這裡的猶太基督徒不接受他的見證(21:17-20),因為他曾經逼迫教會,而且也贊同了殺害司提反。

o     重申了他的從神而來的呼召,就是向外邦人傳福音(22:21)。

o     看來他正要開始傳講福音,但這時暴徒們大鬧起來,要殺掉保羅(22:22-23)。

3.此時,羅馬人的首領又救了保羅一命,他命令「用鞭子拷問」保羅,好知道在民眾的指控背後的真正原因(22:24)。

4.就在保羅馬上就要被鞭打時,他揭示了他的羅馬公民的身份,而這立即制止了那千夫長的行動(22:25-27)。那人害怕侵犯一個羅馬公民的權利是很有理由的(22:28-29)。

神再一次用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保護了他。保羅也只把它當作最後的手段來使用。

在公會面前自辯(22:30-23:10)

5.第二天,羅馬人的首領覺得應該把保羅送去見公會的大祭司,在那裡或許可以瞭解更多的實情(22:30)。於是保羅又有了一次為自己辯護和為基督作見證的機會。

保羅在公會面前的「受審」與耶穌在30多年前所受的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保羅在公會面前的辯護詞大致如下:

保羅──

o     聲稱在神面前無罪

o     被人打嘴,因為大祭司說他褻瀆神,就命令人打他

o     回口責罵大祭司,但後來又道歉,因為不知道他是誰,還有應該尊重權威的原則(23:1-5)

o     在這時發覺有實在的威脅,就想出一個辦法來分散注意力,並且讓公會的成員們自相爭吵──

◇公會是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組成,但他們的信仰教義差別巨大,尤其是在身體復活方面。

◇只需提起身體復活和自己是一個法利賽人,就足以挑起紛爭,而成就他的目的(23:6-8)

◇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甚至開始為保羅說好話,因為他的教義與他們的相近(23:9)

◇這時羅馬人的首領再次干預,又救了保羅的命(23:10)。

保羅被送去該撒利亞(23:11-35)

6.羅馬人要動用武力,才把保羅從人群中搶出來,但他被安全地送到了營地。那一夜,神對他直接說話,證實去耶路撒冷和羅馬都是神對保羅的旨意。

「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你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

神對保羅肯到耶路撒冷去為基督「至死」作見證甚為喜悅,因為耶路撒冷是對保羅和對基督的仇恨的核心。

7.可是,猶太人還不肯善罷甘休,有40多個人「同心起誓」要不計任何代價地殺掉保羅(23:12-13)。

陰謀者們說服了公會與他們合作,要公會把保羅召回來,假裝要繼續「詳細考察他的事」,而他們就在路上伏擊,把保羅殺掉(23:14-15)。

8.但是保羅的外甥聽見了這個計劃,就去告訴保羅,而保羅又送他去告訴羅馬人的千夫長(23:16-21)。

9.有趣的是,羅馬人不願被猶太人的陰謀所耍弄,而神將繼續使用羅馬的軍事力量和法律系統來保護保羅。神的僕人保羅是被強大的羅馬的能力所守護的(23:22-23)!

10.保羅就在羅馬人的看守下被連夜從海路送往該撒利亞,帶著千夫長(革老丟·呂西亞)給巡撫(省長)腓力斯的一封信,解釋所發生的事(23:24-33)。

信中最明顯地講明羅馬人對此事的觀點的是這句話:

「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什麼該死、該綁的罪名。」(23:29)

在腓力斯面前,將再給猶太人一次上告保羅的機會(23:34-35)。

11.保羅的確從耶路撒冷逃脫了性命,不過是因著神的主權的手通過羅馬官員的工作。神早已計劃好了讓保羅去羅馬,而在該撒利亞,保羅還將有不止一次機會分享福音。

指導研經題

使徒行傳21:27-23:35

1.為什麼猶太人對保羅的指控是如此明顯?

2.那些指控是真是假?

3.為什麼羅馬人要參與?

4.為什麼千夫長允許保羅向民眾講話?

5.為什麼保羅要用希伯來語講話,而且強調他在猶太律法方面的傳統?

6.保羅怎樣利用這次機會來作見證?

7.是什麼讓暴徒再次哄鬧起來?

8.保羅在什麼時候,而且為什麼揭示他的羅馬公民的身份?不這樣,神是否還是會拯救他?

9.保羅在公會面前受審在什麼方面與耶穌的受審相似?

10.保羅怎樣使用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間的教義區別來為自己服務?誰又救了他?

11.陰謀殺害保羅的計劃讓你想起什麼?公會為什麼願意合作?

12.為什麼說使徒行傳23:16很有意思?

13.羅馬人真的覺得有任何理由拘捕和指控保羅嗎?這讓你想起什麼別的事件?

14.保羅去耶路撒冷是否是神的旨意?如果是,神為什麼不救他脫離這些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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