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希伯來書4:14-5:10
主題: 大祭司
重點: 思想耶穌──我們的大祭司
大綱:
二. 基督祭司身份的至高性(4:14-10:18)
1. 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4:14-5:10)
1) 降臨與高昇(4:14)
2) 隨時的幫助(4:15-16)
3) 任命(5:1-6)
4) 成就(5:7-10)
介紹
從4:14節到10:18節(5:11-6:20是插入的第三個警告),作者就耶穌是超越所有祭司的「大祭司」以及他一次且永遠地為罪所獻上的完全的贖罪祭這一主題展開討論。在第一部分(4:14-5:10)重點放在耶穌作為大祭司的資格,和他是怎樣獨一能認同處於困境中的人。
觀察和註釋:
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
在我們開始強調基督是大祭司時,重溫一下先知、祭司及王的角色,特別是與耶穌有關的部分,也許會有所幫助。先知的工作是作神的代言人,是在人面前代表神(如:耶1:5-10),傳遞神的話語給人。在耶穌第一次降臨時,他作了先知的工作(見來1:1-2;約1:14,18)。
祭司作為神的僕人的功能是在神面前代表人(如:出28:1-3;利16章),藉著禱告、奉獻和祭物為人的罪代求。主耶穌第一次降臨時,他作了祭司的工作(見來7,8和9章;如9:11-14)。而且,耶穌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現在仍在神的面前為我們代求(來4:15,16,7:25;約一2:1-2)。
王作為神的神權政治的管理者的功能是代表神治理人(撒上13:13-14)。耶穌在第一次降臨時,被人拒絕(約19:14-16),但在他第二次降臨時,他將作王,統治全地(見詩2;啟19:11-16)。
在7-9章,主要集中地討論耶穌作為大祭司獻上的贖罪祭。這裡重點強調了他在地上作為神人所成就的,使他能幫助人一切的需要。基督的祭司的職分是希伯來書的一個重點──在希伯來書中,將近40次講到「祭司」或有關的詞,其中半數是用在基督的身上。
作為大祭司的基督的降臨與升高(4:14)
1. 作者以勸勉「持定所承認的道」開始,因為耶穌的身份是──「神的兒子」和「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4:14)。這裡提到兩點:基督的降臨來自天上(道成肉身-見約6:22,14:1-3),和他的升高(徒1:11)。在希伯來的想法中,基督必須穿過三重天──大氣層、外部空間和神的同在,才能回到天上與神同在(見林後12:1-2;弗6:12;伯1:6-2:7)。這些也許象徵性地分別指穿過聖殿的外院、內院和至聖所。記住只有大祭司一個人可以在每年的贖罪日進入至聖所獻祭(來9:1-7,25)。因為基督已升入高天,我們就能持守住我們在他裡面的信心。
作為大祭司的基督是我們隨時的幫助(4:15-16)
2. 同樣,因為基督「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正是他沒有犯罪,」他就能「體恤我們的軟弱」。耶穌能夠如此地感受人性,因此他知道當我們在試煉和軟弱中,如何安慰、勸勉和關心我們。
耶穌曾和我們一樣受到撒但的試探(見太4:1-11),但是與我們不同的是,他沒有犯罪(即:屈從於試探)。參約一2:15和創3:5-6,比較一下所有的試探在哪三個部分完全失敗。重要的半數耶穌是否犯過罪,而是因為他沒有犯罪,所以他才有資格成為神所要求的一次且永遠的「無瑕疵的羔羊」(見來7:26;彼前2:22)。
3. 基於這一事實,我們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蒙憐恤,「得到隨時的幫助」(見林前10:11-13)。當地上的大祭司因為自己犯罪,能認同人的罪,基督沒有犯罪卻知道罪。
委任基督作大祭司(5:1-6)
4. 從亞倫(出28:1-2)開始,對大祭司的委任(5:1,4)是來自神的,祭司的工作是「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這裡講的禮物也許是指穀物祭(利6:14-23),表明與祭牲是不同的,或者只是總結大祭司的工作。
5. 大祭司之所以能同情人所軟弱和罪,是因為他作為一個人也「被軟弱所困」(5:2)。由此,當他獻上「贖罪祭」時,他必須也是為自己所獻上!(5:3)。這就是基督作為大祭司和地上的大祭司的最主要的不同之處。
6. 基督也是神所委任的大祭司。有趣的是,作者是引用詩篇2:7來支持這一觀點。詩篇第二篇被普遍地認為是被尊崇的/彌賽亞的/作王的詩篇,幾乎沒有涉及到基督作為祭司的犧牲。但這裡是要說明基督祭司的身份與他君王的身份是不可分割的──他需要經過苦難和犧牲來贏得統治的權利(5:5;也見腓2:5-11)。基督祭司的身份也藉著詩篇110:4宣告出來,作為「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的基督的概念將在第7章詳細論及,可以說,基督祭司的身份是不同與亞倫的,是比亞倫祭司更高更超越(5:10)。
一些猶太教神學家過去一直在尋找兩位彌賽亞──作王的(詩2)和為祭司的(賽53),基督是兩者兼具,但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大多數的猶太人都沒有領會這一事實。腓2:5-11就把這兩個概念結合在一起。
作為大祭司的基督所成就的(5:7-10)
7. 針對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所成就的,有一系列重要的宣告:
· 基督顯明瞭人(「基督在肉體的時候」)靠著完全依靠神(通過「禱告和懇求」)能夠虔誠(敬畏神)(5:7)。
· 基督作為一個人顯示了他完全的順服(5:8)。基督向我們展示了神所定意人要具備的完全自願的、順服的靈(參來10:5-10;12:1-2)。
· 基督完全的順服父神的旨意使他能夠「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5:9;見約1:12)。
但是注意:耶穌所成就的是真實的,而且是所贏得的,當他作為一個人──他的試探、他的受苦、他的恐懼、他的公義和他的順服都證明了他真正的人性,他活出了神定意要所有人活出的式樣。
「思想耶穌…大祭司」
8. 在第7章重新談論造物祭司的基督和他同麥基洗德的關係之前,作者在5:11-6:20提出了他的第三個嚴厲的警告。
指導研經題
希伯來書4:14-5:10
1. 從哪些方面來看,基督有獨特的資格作我們的大祭司?
2. 我們還需要一個大祭司嗎?如果是,為什麼?
3. 4:6節告訴我們現在基督怎樣幫助聖徒?
4. 從哪種意義上講,基督具備彌賽亞作祭司和王的雙重身份?
5. 為什麼耶穌真正地成為一個人「受試煉,遭苦難,學會了順從」很重要?
6. 基督怎樣為相信他的人嬴取了「救恩」?
7. 你多經常把耶穌作為大祭司來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