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的辯論

  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徒二五﹕19)

基督教生死攸關的信仰中心,在外人聽來卻是無關緊要的辯論。當時的首長非斯都,只把保羅的事,當作許多案中的一件,而且他是斷大案,決大疑的權貴,對這種爭論感到大惑不解,認為無關宏旨,輕描淡寫的說到保羅被控告的意見﹕

  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徒二五﹕18,19)

他言外之意,似乎以為這種事不值得他理會,而且也沒有把握如何查問,所以“心裡作難”,很願意讓亞基帕王也來聽審,看他有甚麼意見,好申報羅馬。

其實,絕大多數的猶太人,對保羅所信的神和復活,都不反對;只是他們不願承認,耶穌是神所立的彌賽亞;那些宗教人,又為了說不出口的自私理由,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事情就這樣結束,那正是合了他們的心願;但在三天三夜之後,耶穌復活了,證明祂是永生神的兒子,正如祂自己所宣告的。因此,他們煩惱的是:使徒“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在我們身上!”還不多久之前,彼拉多洗手表示“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猶太宗教人卻當著官府面前,拍胸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二七:24,25徒五:28)前後的態度何其不同。而且使徒更作見證說:“你們挂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五:30,31)祂的復活升天,是基督教信仰和盼望的中心。

保羅更清楚的堅言說:“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基督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8,39)這使以律法誇口的猶太人,失去了傳統的榮耀和盼望。他們不惜用一切的手段,定要使保羅的聲音止息。但他不妥協的中心信息,是說:耶穌的“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在神面前不算為有罪。

歷史的灰塵,掩埋了羅馬的光輝。幾個世紀之後,非斯都的名字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而他認為不足輕重的基督教,卻征服了羅馬帝國,全世界都記念基督的降生,以為紀元,基督復活的日子,成為休息的日子,包括不信從祂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