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曠野飄流

  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申二﹕14)

  從何烈山經西珥山,到迦底斯巴尼亞,只不過十一天的路程,起始很快﹔但從那裡往前,到鹽海 (死海)東南的撒烈溪,其間的一段距離不遠,但以色列人竟走了三十八年。當然,這還是有好的嚮導,米甸人流珥的兒子何巴為他們的眼目,為他們引路(民一O﹕29-32)。他們是怎麼走的﹖

  要知道自己的地界

  在神的旨意以外繞圈子,犯了許多的錯誤,在進到應許之地以前,可以使我們知道甚麼不是神的旨意。神要以色列人知道,西珥是神給以掃子孫為業的,亞珥是神賜羅得子孫摩押人為業的,亞捫人也有他們的地業。神的兒女不能羡慕別人,也不該妒忌別人為甚麼先得了地上的成就。(申二﹕4,5,9,19)

  勿以屬地福分為足

  從出埃及,經曠野四十年,神都供應以色列人生活上的需要。在外邦人看來,這是很大的賜福﹔但對神的兒女來說,那是曠野的熬煉,是浪費了的年月,是違背神的懲罰。神實在養活了他們,他們所帶的牛羊,也滋生繁多﹔不過,得了普通的福,而倒斃曠野。屬神的人不應該以地上的福分為足,應在屬靈上求進。(申二﹕7)

  可從外邦人學功課

  以掃是雅各得哥哥,摩押和亞捫的先祖,是亞伯拉罕姪兒羅得的後裔,都不是當地的原住民。以掃的子孫除滅了住西珥的何利人﹔摩押人除滅了原住的以米人﹔亞捫人除滅了散送冥人(利乏音人)。 這三族的原住民,都像迦南地的亞衲人一樣,屬於偉人的體型﹔但都不是不能勝過的理由。神的子民豈不更當如此﹖那能畏縮不前,沒有出息﹖(申二﹕10-12;20-23)

  體驗耶和華的大能

  神子民有神的同在﹔神所賜的是剛強的靈,只要靠主奮勇前往,必然得勝。希實本王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前進,就被完全除滅,“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真是得勝有餘;惟有神命定以外的,不能妄取。(申二﹕24-37)

  聖經告訴我們:“神是信實的,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一O:13)神量過我們的信心,不會叫我們面對不能勝過的仇敵。信靠祂,不枉費年日,去得主應許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