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與合

  羅得...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一三﹕12)

亞伯蘭蒙神的呼召,出迦勒底的吾珥,姪兒羅得也跟著他同去。這樣,羅得所蒙的一切福分,都是由亞伯蘭來的。但是當羅得也有了帳棚,而且牛群,羊群增多的時候,問題來了﹕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創一三﹕5-7)。

亞伯蘭看出了問題的根本所在。牧人的主人,可以約束他的牧人,叫他們退讓﹔爭端發生了,可以解決。真正的問題在於“財物甚多”﹔如果看財物重於親情,才是造成同居的困難所在。可惜,羅得像世人一樣,財物少時親情在;財物多了,親情的分量就變得輕了。

亞伯蘭知道,在外邦迦南人和比利洗人面前,骨肉相爭是不好的見證(創一三﹕8,9)。他就約了羅得,要對他的心意作一個考驗﹕要羅得看面前的地土,作自由的選擇。如果羅得能謙讓,也許還可以不必分開。

不過,羅得的眼睛,只看見肥沃的土地﹔他沒有看一看身邊領他到現在的叔父,惟恐失去機會,就搶先選擇了約但的平原,與亞伯蘭分離了。羅得到底年輕眼尖,看得果然不錯:所多瑪土地肥沃,適於畜牧和耕種;只是他沒有考慮到所多瑪的社會道德狀況,只定睛在財物上。看來這種經濟挂帥的功利主義,今天仍然大行其道。

羅得的心錯了,腳步也跟著錯,往東方的平原遷移,“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一三﹕1013)。他要搜羅,要得世界,最後卻陷在網羅裡。下一次我們看到羅得,他已經放棄了帳棚的生活,在所多瑪定居了。可惜,他的思想也跟著所多瑪化了。他卻沒有看見所多瑪的問題。

聖經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羅得不想知道,也就沒有聽見,沒有看見。他定意與敬虔愛神的亞伯蘭分開,而去跟所多瑪人合夥同居,進到了他們當中,作起鄰居來。當然,跟不應當認同的人相合了,失去了見證,失去了發光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失去了神的同在。所多瑪的好景能存在多久?他沒想過。永遠的基業,他也沒想過。

羅得離去了以後,耶和華才向亞伯蘭顯現,應許把迦南全地賜給他。

遵行神旨意的人,甘心吃虧,終久不會受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