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之歌

到那日你必說﹕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賽一二﹕1)

活水的泉源,會湧出水來,不停止的湧流。得救贖的人,會從心裡湧出讚美。

經驗神

在埃及為奴的以色列人,只有勞苦歎息﹔他們的口裡,沒有歌唱,因為心裡沒有喜樂。只有出埃及的人,放下了重擔和筐子,過到紅海的那邊,才可以發出頌讚的歌聲。那是摩西和米利暗的歌(出一五﹕1-21) 是“祂使我口唱新歌,就是讚美神的話”(詩四O3)

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的“那日”,是第二次出埃及,也就是耶和華要召聚祂救贖的餘民歸回:

到那日,我必說:“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賽一二:1-3)

我們不會無緣無故的感謝誰,“稱謝”必然是為了甚麼而發。以色列人在大而可畏的曠野,飄流乾渴,發出埋怨神和摩西的話;只有當神使磐石湧出活水,他們喝而滿足,才有讚美的歌聲。因為感恩是從得救的經驗而來的。

見證神

神的子民必須先經驗“祂所行的甚是美好”,才可以“傳揚在萬民中”,“普傳天下”。(賽一二:4,5)正如四個長大痲瘋的人,進入亞蘭人逃走留下的空營帳,吃喝飽足,向饑荒困守中的以色列人報信。雖然他們的信息出人意外,但看到他們圓飽的肚皮,嶄新的衣服,可能還帶著薰人的酒氣,就不能不信,雖在深夜,也要向王家報告。(王下七:3-15)我們得到了神的滿足,不再飢渴像世人貪求,是不可少不能偽裝的見證。

享受神

屬主的人最大的福分,至寶貴的產業,是“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以色列聖者”(賽一二:6)。神的同在,使我們與萬民有所分別。神的子民不是以財富誇口,也不是以勇力誇口,也不是以品德,知識為滿足。我們最大的喜樂和榮耀,在於有神的同在,與神相交;“願祂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詩一O四: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