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無難事

  

我是耶和華...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三二﹕27)

神是偉大的神。祂有無限的權能,是我們對神的認識,限制了神的工作。我們相信祂多少,祂就作多少。

猶大國已經到了燈殘油盡的地步。西底家王第九年,十月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親率大軍,圍攻耶路撒冷,經過雨季,仍然不肯離去。到了第十年,城中有限的糧食,有告缺的現象,外援沒有希望,陷落是不可避免的結局。

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敵軍久困孤城,有田不能產,國家危亡,賣地折換現金,挾以遠走逃難,是合理的打算。先知耶利米叔叔的兒子哈拿篾,從本鄉來見他,要他買贖亞拿突的那塊地;哈拿蔑或許是欠了債無力償還,因為他是近親,照律法應該買贖,在正常情形下,是合理的。但現在,全地都將要失去了,買地是可笑的愚騃事。但神啟示耶利米,不要看環境,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然要照真理,遵行神的旨意。神的僕人仿佛是假戲真作,其實是真戲真作;並且鄭重其事的,請了見證人,付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還收存契約。耶利米完全同意,因為他認識耶和華,相信祂怎樣說,祂的話就必然照樣成就。這真有些像亞伯拉罕在寄居之地,憑信心買地埋葬妻子撒拉。他就向神禱告﹕“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得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三二﹕17)他說:地是神的,祂創造天地,祂有權管理支配。但他不明白這有甚麼作用。

耶和華向先知耶利米宣告﹕“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三二﹕27)在人看來,猶大被毀滅了,大衛後裔的寶座,已經失去,不會再有希望。但要記得:地是神的,祂能把地交給巴比倫,也能興起大衛的後裔。

信神的人,不論環境如何改變,知道神是不改變的。耶利米和我們一樣,經歷神的大能,知道祂所作的事,這是我們相信的根基﹔相信祂還能再作,沒有甚麼能阻止祂。但神自己宣告的,是祂沒有時間的限制,在祂凡時,凡事能作。神告訴先知,雖然祂因為以色列人犯罪,要將他們逐出這地,還要施恩將他們召聚回來,使他們安然居住,再得福樂。

在被擄歸回之後,境內再有人置產立業。還要等末後的日子,彌賽亞降臨,人民才會完全悔改認識神,心得潔凈,存敬畏的心,永遠不再離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