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新何時臨到

  求你使我們回轉...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哀五﹕21)

  如果人以為行惡犯罪,再回到神的面前,是很容易的事,那麼,他再退後失落,也必不困難,因為他還未有過真正悔改的經歷。

罪是有權勢的。“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奴僕必須受主人的轄制,沒有自由可言。因此,犯罪的人想要脫離罪,難以得到主人的同意,不論你發表多少宣言,作多少努力,都不會有效果﹔即使你有心回轉,也是回不到正路,轉不了方向,即使你要復興,重新開始,也是興不起來,不能夠復新,卻是依然故我,真是積重難返。這就如在嚴冬裡凋零枯乾的樹木,想要自己回復生機,萌發新芽,完全沒有可能﹔必須春風吹醒大地,送入綠色的新生。

要想回轉復新,必須有更大的能力。誰願意萎縮在冬天﹖誰喜歡作亡國的枯樹﹖但春風是喚不回來的,生命不是任何人能賜下的,必須是由生命的主。

  先知看到人民的罪惡敗壞,奉神的命,多次警告過他們,遭受反對,迫害,他仍然盡自己守望的責任﹔可惜,國人拒絕悔改,硬著頸項奔向滅亡。然後,先知身經亡國之痛,目睹殘破的城垣,他的眼成為淚的泉源,他向神呼求說﹕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們所遭遇的事,觀看我們所受的羞辱。我們的產業歸於外人,我們的房屋歸於外路人。我們是無父的孤兒,我們的母親好像寡婦...冠冕從我們頭上落下,我們犯罪了,我們有禍了﹗

但需要回轉是一回事,真正的回轉是另一回事。犯罪不僅失去神的賜福,蒙受物質的損失,更使神的子民失去榮耀,以至神賜的冠冕,從頭上墜落。不過,羞辱與失敗,並不復新的必然條件;看自己只有絕望,應當轉向神﹕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回轉,我們便得回轉﹔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哀五﹕21)

漫漫長夜,人怎樣呼喚,總是無法引來曙光。只有神掌握著太陽的樞紐,祂略一轉動,就會全地大放光明。

  今天,我們不要以為黑暗是必須接受的現實,必須仰望那位掌管萬有的神,求祂,求祂賜下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