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權與服事

  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一O﹕45)

天國的觀念,與人的觀念不相同,與人間宗教的觀念也不相同。在這個“新團”(林前五:7)裡,如果容許把“舊酵”帶進來,雖然外貌仍舊,也許會更“發達”,更進步;但本質變了,有了屬人的成分,屬地的觀念,與神的旨意大有差別。

人的文化中,基本的是以人為中心,人要操權。很希奇,門徒跟隨主那麼長久,屬地的思想包袱,還是沒有丟掉。他們聽主說過國度的事,也該聽到祂說受苦受死;但他們選擇性的記憶,只記得權力問題。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動員他們的母親,來向耶穌展開游說,希望在國度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主的右邊,一個坐在主的左邊。如果是彼得提出這樣的要求,大家還可以容忍。因為彼得在門徒中間,一向有公認的領袖地位;同時,彼得只佔一個顯要地位,別人還可以有分。現在他們弟兄二人竟然要包辦,難怪其餘十個人,動了公憤!

主耶穌對雅各,約翰兩兄弟,只是輕微的責備;祂要指出的,是所有門徒的意識形態問題,須要加以糾正。否則即使阻止了兩兄弟的“人上人”欲望,其他的人照樣有問題。耶穌召集他們來,訓誡他們說,跟隨主與世俗的動機標準不同: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一O:43-45)

主耶穌指出,神的國是另外一種國度;不僅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約一八:36),而且建立在另外的意識形態上面。在神的國度裡,不用排擠鬥爭,不是為了自己往上爬,把別人踩下去,而在於神的安排預備;不是要滿足為首的欲望,享受別人的服事,而是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彼前五:5)。在主的國度裡,服事人是尊貴的標識;因為那是愛心成熟的表現,是效法主的榜樣。主耶穌並不是生在帝王之家,受人拱奉服事,騎在人民的頭上。祂生長在貧苦的家庭,以勞力維生,人輕視祂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約一:46)最後,被釘在十字架捨命,為人的罪流血,成就救贖,得神將祂升為至高。這是我們當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