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與交託

  你所作的要交託耶和華(箴一六﹕3)

神安排屬祂的人為祂工作,所要求的是在所作的事上有忠心。神要愛祂的人事奉祂,不是雇工,更不是霸佔葡萄園,把工作當作人自己的。

聖徒應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又當愛人如己,這只有表現在工作;但要記得,在此以先,必須認識:“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可一二:29,30)。因此,雖然該盡力工作,但總要記得工作的主。

    

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你所作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箴一六:1-3)

沒有人應該忽略在工作上準備;信徒不可因為信主,把信靠交託當作懶惰於辛苦準備的藉口。不論你有多大的信心,漫無目標的行動,還是會迷失方向。要記得:信步而行,並不是信心的腳步。

預備要靠神

如果沒有聖靈的引導幫助,在任何事上,我們都不能想得正確,說得合宜,作得恰當。特別是在禱告的時候,雖然我們要預備心,但是“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6,27)

判斷在於神

既然工作是神的,我們就必須討神的喜悅,因為只有祂能審判,公道的斷定工作的價值。人是看外面,但信有祂迥然不同的天平。所以工作不是要求工價,不是要得人稱讚,知道到時候要從主那裡得賞賜。(林前三:10-15)

工作交託神

不要把工作當作是自己的,更不能的崇拜工作;也不必焦慮負重擔。忠心盡了當盡的力量,交託在工作的主手中;祂能成全自己的工作,有時用出人意外的方法,連惡人的計謀,至終也成就全知全能神的旨意。這樣,你就能夠有信心,思想堅定,平靜,勇敢,坦然,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