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與肉體

  神

的國不在乎吃喝(羅一四﹕17)

有人說﹕“到人心最近的路,是從胃經過。”胃是吃東西的器官,美食能入人的心腹。飲食常是與社交連在一起的,所以共筵席是彼此團契的意思。明顯的,我們常用的“分享”,其基本意義是一同飲食,延伸為彼此交換心意,由聚會,而宴會,而會心,是自然的發展方向。

在拜偶像的文化中,信主作基督徒的人,該如何從舊文化中分別出來?是否還該參與社交的活動?使徒的原則是: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羅一四:17-20)

拜偶像的人,常把崇拜的儀式中,加上吃喝,而引至縱慾淫樂。但敬拜神的人,不僅是在聚會中敬拜神,神更在信徒中彰顯為公義的生活,因為宗教不表現於品德,是沒有多大價值的;不僅是在聚餐吃喝上顯出相愛,更是彼此和睦相處;不僅因吃喝滿足肉體,使口胃有快感,以造成歡慶的氣氛,而是有聖靈內住的喜樂,雖然在患難中,仍然有喜樂。

基督徒活著,不是為了服事肚腹,而是以服事主為目的。如果我們不是只為了肉體,不濫用自己的自由,留心使人不因我們失檢而受虧損,在傳福音和團契生活上,都有益處。

所以我們不要只顧自己,一意孤行;而要尋求別的肢體能同意的行動;真理固然不需要多數人的同意,但在另一方面,要顧及別人的軟弱。這裡說到要彼此建立,就像造房子一樣,是集體的工程,不是只求自己得意,而拆毀別人,我們的自由不能傷害到別的人。因為教會是神的工程,祂對教會的前途,有祂的計畫要實現,有祂的旨意要成就。神有祂自己的時候,要造就哪一個人,我們不能妨害,也不可隨意論斷。人跟我們不同,不一定就是錯誤。就如:“新時代”(New Age) 信徒,提倡茹素戒殺,是由於其錯誤的教訓,我們不能妥協;但如果回教徒或猶太教徒,新信了主,他們對於某些肉類和魚類,不習慣食用,我們沒有理由勉強人,因為那不妨害真理。

只有基督是教會的主,是教會的根基。誰也不能把教會的門,定得比天堂更窄,以顯示自己的超越。